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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分 意地第二之三

译文

  怎样划分确立三种世?由于阿赖耶识含藏的种子离不开它们所变生的现行,所以要按现实现象来划分确立三种世。又由于有阿赖耶识种子取果、未取果的关系存在,如从各种种子所变生的现行果论说,如果已取生的现行果相灭没了,就是过去世;有种因但未生现行果,将来遇有机缘就一定会生成现行果,就是未来世;种子已在生现行果,而且还在接受种子因的导引,就是现在世。

  怎样划分确立生、老、住、无常呢?即在三界一切有情众生居处,在一切阿赖耶识的连续生转中,受阿赖耶识含藏的一切种子也相应地连续流转,对生、老、住、无常的划分确立就以这连续过程的阶段差别为依据。由于有缘接条件的势力影响,原先没有连续地发生的现象现在开始生发,这称作生发阶段的有造作、依因缘的事物相状。就这已经生发的事物处在体性变异的阶段,称作老化的有造作、依因缘的事物相状。这种老化有二种状况:一是性质渐变的体性变异,二是性质回变的体性变异。由于有相似性的异相连续生成,就设立性质渐变的体性变异概念;由于有不相似的异相连续生成,就设立性质回变的体性变异。就在这生出的时候,在生的那一极短时间里就随阿赖耶识流转,称为安住形成阶段的有造作、依因缘的事物相状。事物在那产生的极短时间过后,由于没有一刹那不变,所以称为没有恒常不变的有造作、依因缘的事物相状。这样就将众多事物现象变化的阶段差别加以概略区分,划分确立四种有造作、依因缘的事物相状。

  又有四种缘:一是因缘,二是等无间缘,三是所缘缘,四是增上缘。因缘,指的是种子。等无间缘,意指如这个心识念头无间隔地导生出其他已定体性的心识念头,那么这个心识念头就是那个被导生出的心识念头的等无间缘,即前后心念平等无间隔地产生的前提条件。所缘缘,指的是众多内心活动攀缘认知的境界对象。增上缘,指除种子以外的各识所依托的根体、意念,以眼识为例,眼根和作为眼识助伴的心理活动就是眼识的增上缘,即对眼识起作用影响的因素,其他识的增上缘也是这样;又心识的善不善性能够生出自己所喜爱和不喜爱的现象结果,如此等类,称为增上缘。

  又由于是种子,就确立因缘。由于众多识各有不同的自性,各识在各识基础上前后念相等无间隔,就确立等无间缘。由于众多识攀缘作用的境界对象影响众多识,就确立所缘缘。由于众多识有所依托的根体、意念及伴随、影响它们的众多心理活动,就确立增上缘。如佛经所说的众多因众多缘能使识生的,那就是这四种。因缘这一种,既是因也是缘,其他的三种只是缘。

  原典

  云何建立三世?谓诸种子不离法①故,如法建立②。又由与果未与果③故,若诸果法④,若已灭相,是过去⑤;有因未生相,是未来⑥;已生未灭相,是现在⑦。

  云何建立生、老、住、无常?谓于一切处识相续中⑧,一切种子相续俱行建立。由有缘力故,先未相续生法今最初生,是名生有为相。即此变异⑨性,名老有为相。此复二种:一异性变异性。二变性变异性。由有相似生⑩故,立异性变异性;由有不相似生⑾故,立变性变异性。即已生时,唯生刹那随转故,名住有为相⑿。生刹那后,刹那不住⒀故,名无常有为相。如是即约诸法分位⒁差别,建立四相。

  又有四缘: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因缘者,谓种子。等无间缘者,谓若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此是彼等无间缘⒂。所缘缘者,谓诸心心所所缘境界⒃。增上缘⒃者,谓除种子⒅余所依⒆,如眼及助伴法望眼识,所余识亦尔;又善不善性能取爱非爱果,如是等类,名增上缘。

  又由种子故,建立因缘。由自性故⒇,立等无间缘。由所缘境故,立所缘缘。由所依及助伴等故,立增上缘。如经言诸因诸缘能生识者,彼即此四(21)。因缘一种,亦因缘(22),余唯是缘(23)。

  注释:

  ①诸种子不离法:阿赖耶识所含藏的种子离不开它们所变生的现行,即现实现象。

  ②如法建立:即划分确立已生现象为过去,未生现象为未来,正生现象为现在。

  ③舆果未舆果:取果未取果或生果未生果。以种子为因,那么种子所生的现行即是果 。

  ④诸果法:此是将现行用果的概念重加表述。

  ⑤若已灭相,是过去:如果已与果即已取生的果相灭没了,就是过去。佛家把一切现实现象都视为前因所生的结果,果相对于因是接受因导引,即为已与果,而果相已灭也就意味著所受的因的导引作用完结,所以称为过去。

  ⑥有因未生相,是未来:有种因但尚未与果即未生果,只要有机缘将来一定会生果,就是未来。

  ⑦已生未减相,是现在:已与果,而且还在接受因的导引,即现行相尚未灭,就是现在。

  对于三世,无论用种子变现关系还是用因果关系划分确立,结果是同一的。

  ⑧于一切处识相续中:关于阿赖耶识在一切有中的结生相续,前面章节已论述,可参见。一切处与前面所说的一切处不同,前面所说「诸心所几依一切处心生」之一切处,指的是善、恶、无记;此一切处则指有情众生居住的三界一切居处。

  ⑨变异:相续的转变,一般作衰变。

  ⑩有相似生:有相似的异相续生,其实就是事物发生的渐变。

  ⑾有不相似生:有不相似的异相续生,其实就是事物发生的突变。

  ⑿住有为相:安住状态的有造作、依因缘的事物相状。此处的住,意指已形成的具有一定体性的事物。

  ⒀生刹那后,刹那不住:在一刹那间生出后,就没有一刹那不变。此处的住,意即不变。

  ⒁分位:事物现象变化的一定时分和地位,统称为一定过程或阶段。

  ⒂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此是彼等无间缘:这个心识念头无间隔地导致生出其他种种决定了的(即已具有自性和善、恶等性的)心识念头,这个心识念头就是那生出来的心识念头的平等无间隔地产生的前提条件。等无间缘,又称为次第缘,只是在精神世界中存在,主要指的是心识活动时前念和后念的关系。等,指前后念的构成因素和功用相等,此等的概念是相对于色类前后相续流转不等的。无间,此处所指的前后念关系的无间隔,不是指刹那相续的无间隔,前后念只要中间无障碍,不管刹那非刹那,都视为无间隔。

  ⒃所缘缘者,谓诸心心所所缘境界:所缘缘指的是各心王、心所(即各种内心活动)攀缘作用(感知认识)的对象。所缘缘,意即作为心心所攀缘的境界对象,反过来作为心心所活动的前提和制约条件(即缘),即认识对象能致使和限制内心的活动 。以实际生活为例,舞引起观赏性内心活动并把内心活动限制在观赏范畴;歌引起听赏性内心活动并把内心活动限制在听赏范畴,两种对象境界(所缘)作为不同的前提条件(缘),相应的内心活动也不同。可见佛家对认知的分析富有辩证法。

  ⒄增上缘:即一现象能对另一现象起作用影响。

  ⒅除种子:增上缘为什么要除开种子,因为种子已归入因缘。

  ⒆余所依:诸识有三依,即根、意、种子,除种子外其余所依即根、意。

  ⒇由自性故:因诸识各有自性各不相同,各识在各识基础上前后念相等无间。

  (21)彼即此四:佛经中所说的能生识的各种因和缘,就是这四种。按佛家一般说法,精神现象由此四缘生,而物质现象仅由因缘和增上缘生。

  (22)因缘一种,亦因亦缘:因缘这一种缘,既是事物产生的原因,又是对事起影响作用的条件。

  (23)余唯是缘:其余的缘即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都只是缘。

译文

  又如佛经所说的善性、不善性、非善非恶性,他们的差别怎样?众多善性现象的差别:

  有的确立一种,依据行事不会带来罪报的理义。

  有的确立二种,指由原先的努力感得的,现已成为本性的善和听闻正法依理修行的善。

  有的确立三种,指自性清净的善,与自性清净善相应生起的心理活动,由自性清净善和相应的心理活动所引起的善性身、语造作。

  有的确立四种,指行的善能导致生到诸天或富贵家族受乐的果报、修习解脱尘世烦恼的善、修习达到初生无漏智照见真理阶段的善和修习达到永断烦恼涅槃出世的善。

  有的确立五种,指修行布施的善、持戒修行的善、勤修佛道的善、能导引入人天可爱趣居的善、能导引脱离尘世入涅槃清净的善。

  有的确立六种,指善性的色、受、想、行、识等五蕴和通过无漏智的判断选择达到寂灭清净的善。

  有的确立七种,指念住所统摄的善、正勤所统摄的善、神足所统摄的善、由五根所统摄的善、由五力所统摄的善、由觉支所统摄的善、由合佛道的正理所统摄的善。

  有的确立八种,指起迎合掌、问讯礼敬的造作一类的善,赞颂别人的妙说、称扬别人的实德一类的善,供养侍奉病人一类的善,尊敬对待师长一类的善,随著他人善行心生喜悦一类的善,虔诚祈祷诸佛传法一类的善,将自己修行获得的功德回施给众生一类的善,修习最高佛乘无量功德一类的善。

  有的确立九种,指普度众生的种种机智方法、刚断惑并且不再受惑间隔的无漏智慧、已断惑并证悟真理的智慧、已获解脱道后更努力达到果德圆满等四种所统摄的善,以及脱离不了利养的修道、修习自利小乘道、修习自利又利他的大乘道、修习世间行善的道、修习出世间涅槃清净的道等五种所统摄的善。

  有的确立十种,指为求得名利回报作的善、只为利益众生不求名利回报作的善、听受有道人的妙说产生的善、自己思惟悟得佛法产生的善、遵守佛教规定的身语意戒律一类的善、既不遵守也不反对佛教规定的身语意戒律所行的善、作为佛道根本善的附属的十种善、修习声闻乘教法所统摄的善、修习独觉乘教法所统摄的善、修习大乘教法所统摄的善。

  还有确立这样十种的,即欲界所系的善,初、二、三、四禅天所系的善,空无边处天、识无边处天、无所有处天、非想非非想处天所系的善,修习不再落入三界生的佛道所统摄的善;另有确立这样十种的,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瞋、不痴等十善业道;还有确立这样十种的,即属于学道圆满无需再学境界的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正解脱、正智所统摄的善;还有十种划分确立法,指能感招投生八种受福处的善,以及生为转轮王的善,以及能趣向彻底觉悟契悟真如的善。

  以上种类,就是众多善的种种差别。

  概略说善有二种涵义,指能获得生在可乐的人、天趣的果报,能正确透彻地认知事物以及那些事物现象所导致的果报。

  不善法,指与善法相违悖以及对善法的障碍,因为它会获得不可乐的地狱、鬼、畜生趣的果报,以及不能正确地认知事物现象。

  非善非恶法,可概略分为四种,指造作导致的果报生,以及一部分有轨则的举止、工艺技巧和变化心。如果众多工艺技巧的操作仅仅是为了娱乐,不是为了谋生,不是想依赖它们养命去操习它们,更不是为了对善的抉择,那么这种操习工艺技巧的心念就是污染心性的;其余的是非善非恶性的。如同操习工艺技巧的心念一样,对有轨则的威仪的划分也是这样。

  变化心有二种,指善性的和非善非恶性的。

  原典

  又如经言善、不善、无记者,彼差别云何?谓诸善法:

  或立一种,由无罪义故。

  或立二种,谓生得善及方便善。

  或立三种,谓自性善①、相应善②、等起善③。

  或立四种,谓顺福分善④、顺解脱分善、顺决择分⑤善及无漏善。

  或立五种,谓施性善、戒性善、修性善、爱果善、离系果善。

  或立六种,谓善色、受、想、行、识及择灭⑥。

  或立七种,谓念住所摄善⑦、正勤所摄善⑧、神足所摄善⑨、根⑩所摄善、力⑾所摄善、觉支⑿所摄善、道支所摄善⒀。

  或立八种,谓起迎合掌、问讯礼敬业所摄善,赞彼妙说、称扬实德所摄善,供奉病者所摄善,敬事师长所摄善,随喜所摄善,劝请所摄善,回向⒁所摄善,修无量所摄善。

  或立九种,谓方便⒂、无间、解脱⒃、胜进⒄道所摄善,及软、中、上⒅、世、出世道所摄善。

  或立十种,谓有依善⒆、无依善⒇、闻所生善、思所生善、律仪所摄善、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善、根本眷属所摄善(21)、声闻乘所摄善、独觉乘所摄善、大乘所摄善。

  又立十种,谓欲界系善,初、二、三、四静虑系善,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系善,无漏所摄善;又有十种,谓十善业道;又有十种,谓无学(22)正见乃至正解脱、正智(23);又有十种,谓能感八福生(24)及转轮王善、及趣不动善(25)。

  如是等类,诸善差别。

  略说善有二种义,谓取爱果义,善了知事及彼果义。

  不善法者,谓与善法相违,及能为障碍,由能取不爱果故,及不正了知事故。

  无记法者,略有四种,谓异熟生及一分威仪路、工巧处及变化。若诸工巧但为戏乐,不为活命,非习业想,非为简择,此工巧处业是染污(26);余是无记。如工巧处,威仪路亦尔(27)。

  变化有二种,谓善及无记(28)。

  注释

  ①自性善:自性清净的善,具体指心所法中的善法类,即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瞋、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②相应善:指与自性善相应起的心所法。

  ③等起善:指由自性善、相应善所引起的善性的身、语造作。

  ④顺福分善:能导致生到诸天或富贵家族受乐的果报的善。意即善之果能顺福分。

  ⑤决择分:决择,即抉择,指智性的判断、选择。分,阶段、部分。决择分,即指见道所具有的无漏真智,能抉择断疑分别四谛相,从而能初入圣道。

  ⑥择灭:通过无漏智的判断选择达到寂灭。择,即简择、抉择。灭,寂灭涅槃。善五蕴属于有漏范畴,择灭属于无漏范畴。

  ⑦念住所摄善:四念住所摄的善。佛家道谛有七科三十七道品之分,其中第一科为四念住(也作四念处)。所谓念住,即用智能观照对象并使心念明记。四念住包括身念处,观身不净;受念处,观受是苦;心念处,观心无常;法念处,观法无我

  ⑧正勤所摄善:四正勤所摄的善。四正勤又作四正断,即三十七道品中的第二科,包括已生恶今勤修使它断灭,未生恶今勤修使它不生,未生善今勤修使它生起,已生善今勤修使它增长。

  ⑨神足所摄善:四种神足所摄的善。四神足又作四如意足,即三十七道品中的第三科,包括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观神足。神足即神通如意的禅定。

  ⑩根:即根基,根源。此有五根,非指感官,而是指能生圣道的五种慧根。五根包括信根;进根,即勤根;念根,即念住;定根,即四禅;慧根,即抉择四谛。

  ⑾力:此有五力,即五慧力,由五慧根增长的势力维护修行入圣,包括信力、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⑿觉支:此有七觉支,又名七觉分、七等觉支、七菩提分等。觉,觉悟。支,分、品类。七觉支包括择法觉支,择法即依佛道抉择;精进觉支;喜觉支,得悟佛理,法喜意悦;轻安觉支,断却烦恼,身轻意安;念觉支;定觉支;行舍觉支,舍弃一切分别,心无偏颇,平等寂静。

  ⒀道支所摄善:八正道统摄的善。八正道又称八圣道、八圣道分、八直圣道、八支圣道等。正道,合乎佛道的正理,包括正见,智见四谛理;正思惟,智思四谛理;正语,即言语纯正和善顺依佛法;正业,行为纯正和善循依佛德;正命,用符合佛教规范的方式谋生;正精进,在修善解脱上精进不懈;正念,忆念正道;正定,依法禅定身心清净入无漏定。

  ⒁回向:又作回向(parinamana) ,大乘慈悲行要由将修行觉悟所获得功德果回施给众生,做到普济众生,自、他同入圣道。

  ⒂方便:即方便善巧(upayakausala) ,大乘为普度众生所采用的种种机动手段。

  ⒃无间、解脱:才断惑且不被惑间隔的无漏智慧称为无间道,又作无碍道。已断惑并证悟真理的智慧称为解脱道。无间道为前念的因道,解脱道为后念的果道。

  ⒄胜进:即胜进道,在获解脱道后更进一步达到果德究竟圆满。

  方便、无间、解脱、胜进为达涅槃四道。第一方便,有的称作加行。

  ⒅软、中、上:此三道是佛家对修行道划分的三个境界。软,即软道,脱离不了利养的修道;佛家称有利养为软。中,中道,指修习自利之道,即小乘道。上,上道,指修习圆满自利又利他的大乘道。

  ⒆有依善:作善是为了求得名利回报。

  ⒇无依善:作善不为名利回报,只是行菩萨道,回向众生,证无上佛道。

  (21)根本眷属所摄善:实指十善业道范畴,即在家修行的善性造作,包括身三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口四善业即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意三善业即不贪、不瞋、不痴。根本眷属,入佛道的善道为根本,达到根本善道之前所作的善事努力为眷属,所以根本眷属所摄善又称作根本所摄善先起加行。

  (22)无学:学道圆满无需再学为无学境界。声闻乘中前三为有学,意即还得进趣修习;阿罗汉果为无学。

  (23)正智:即圣智。

  (24)感八福生:作善感招生八种受福处。八种受福处即人世大富贵家族、六欲天、梵众天。

  (25)趣不动善:作业能趣向彻底觉悟契悟真如。不动,真如体性常住不动,大菩提心大寂不动。

  (26)此工巧处业是染污:佛家认为,如果作工艺技巧既不是出于谋生养命,又不是为了行善,就是对心性的污染。

  (27)如工巧处,威仪路亦尔:如同工巧处,威仪路如果只是为了娱乐(如为伎乐扮戏),也会是这样,是对心性的污染。

  (28)变化有二种,谓善及无记:变化心有二种,一种是善性,指的是为利益别人起变化;一种是无记心,指只是为方便嬉戏起变化。

译文

  再次,眼有的确立一种,指能看见色。

  有的确立二种,即长养眼、异熟生眼。

  有的确立三种,即肉眼、天眼、慧眼。

  有的确立四种,即有瞚眼、无瞚眼、恒相续眼、不恒相续眼。恒相续,是只能见色界的眼。

  有的确立五种,指地狱、饿鬼、畜生、人、天等五趣众生不同的眼。

  有的确立六种,即自相续眼、他相续眼、端严眼、丑陋眼、有垢眼、无垢眼。

  有的确立七种,即有识眼、无识眼、疆眼、弱眼、善识所依眼、不善识所依眼、无记识所依眼。

  有的确立八种,即依处眼、变化眼、善业异熟生眼、不善业异熟生眼、食所长养眼、睡眠长养眼、梵行长养眼、定所长养眼。

  有的确立九种,即已得眼、未得眼、曾得眼、未曾得眼、得已失眼、应断眼、不应断眼、已断眼、非已断眼。

  确立十种的,没有。

  有的确立十一种,即过去眼、未来眼、现在眼、内眼、外眼、粗眼、细眼、劣眼、妙眼、远眼、近眼。

  如同眼一样,耳等的划分差别确立种数也是这样。耳等的种数差别与眼不同的地方,在三种、四种分法中有部分增减:

  三种耳,指的是凡人依托肉体的耳、能听受凡人无法听到的声境的天耳、能精核真理言声的耳;四种耳,指的是因果相续不住的耳、因果相续有住的耳、能听受佛道高义的耳、不能听受佛道高义的耳。

  三种鼻舌,指的是光净的鼻舌、不光净的鼻舌和被损坏的鼻舌;四种鼻舌,指的是因果相续不住的鼻舌、因果相续有住的鼻舌、能生识的鼻舌、不能生识的鼻舌。

  三种身,指作为容纳滓秽处所的不净身、不容纳滓秽的清净身、一切各种感官全面附随的身体;四种身,指的是因果相续不住的身、因果相续有住的身、自身放光的身、自身不放光的身。

  原典

  复次,眼有一种,谓能见色。

  或立二种,谓长养眼①、异熟生眼②。

  或立三种,谓肉眼③、天眼④、慧眼⑤。

  或立四种,谓有瞚眼、无瞚眼⑥、恒相续眼⑦、不恒相续眼⑧,恒相续者谓色界眼⑨。

  或立五种,谓五趣所摄眼。

  或立六种,谓自相续眼⑩、他相续眼⑾、端严眼⑿、丑陋眼、有垢眼、无垢眼⒀。

  或立七种,谓有识眼、无识眼⒁、疆眼、弱眼、善识所依眼、不善识所依眼、无记识所依眼⒂。

  或立八种,谓依处眼⒃、变化眼⒄、善业异熟生眼⒅、不善业异熟生眼、食所长养眼⒆、睡眠长养眼、梵行长养眼、定所长养眼。

  或立九种,谓已得眼、未得眼、曾得眼、未曾得眼、得已失眼⒇、应断眼、不应断眼、已断眼、非已断眼(21)。

  或立十种者,无。

  或立十一种,谓过去眼、未来眼、现在眼、内眼、外眼(22)、麤眼、细眼(23)、劣眼、妙眼、远眼、近眼(24)。

  如眼如是,耳等亦尔。是中差别者,谓增三增四(25):

  三种耳者,谓肉所缠耳、天耳、审谛耳(26);四种耳者,谓恒相续耳、不恒相续耳、高听耳、非高听耳(27)。

  三种鼻舌者,谓光净、不光净及被损;四种鼻舌者,谓恒相续、不恒相续、有识、无识。

  三种身者,谓滓秽处、非滓秽处(28)及一切徧诸根所随逐故;四种身者,谓恒相续、不恒相续、有自然光、无自然光(29)。

  注释

  ①长养眼:受资养物长久资养的眼。

  ②异熟生眼:先世造作所得的果报生就的眼。

  ③肉眼:只能识见显露出来的没有障碍的物类。此处眼,不能简单释为视见。

  ④天眼:可以识见显露的不显露的、有障碍的无障碍的色境。

  ⑤慧眼:慧能观察,所以称为眼。照诸法皆空真理的空慧,称为慧眼

  ⑥有瞚眼、无瞚眼:有开闭的、无开闭的眼。瞚,音顺,眼开闭。有开闭的眼指肉眼,无开闭的眼指法眼

  ⑦恒相续眼:因果相续不住的眼。相续,因果相续。

  ⑧不恒相续眼:因果相续有住的眼,此也指法眼。

  ⑨色界眼:只能识见色界的眼。色界,指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识)中的色界即色境,非指三界中的色界。

  ⑩自相续眼:自己造作导致果报生的眼。

  ⑾他相续眼:别人造作(父母)导致果报生的眼。

  ⑿端严眼:美好的眼。端严:与庄严、严饰同义,在佛经中,都具有美饰或美好的含意。

  ⒀有垢眼、无垢眼:有垢眼,含有不善意的污垢眼。无垢眼,没有不善意污垢的眼,即清净眼。

  ⒁有识眼、无识眼:有识眼,能生识的眼。无识眼,不能生识的眼。

  ⒂善识所依眼、不善识所依眼、无记识所依眼:此处指依托眼根的识有善、不善、无记(非善非恶)等三性的不同。

  ⒃依处眼:依托根体的眼。实际上指的肉体身眼。处,内六处的处。

  ⒄变化眼:指菩萨为度众生随意变化的眼。

  ⒅善业异熟生眼:作善行导致的果报生的眼。

  ⒆贪所长养眼:食物助长的眼,此处食主要指段食,即一般生活食物。后文的梵行、定的长养,即佛家所谓法食、禅食,主要指精神的涵养或修养。

  ⒇已得眼、未得眼、曾得眼、未曾得眼、得已失眼:此五种眼是依得失之不同,所显露出的五种眼神。

  (21)应断眼、不应断眼、已断眼、非已断眼:意识到应断烦恼的眼、不是意识到应断烦恼的眼、已断烦恼的眼、不是已断烦恼的眼。

  (22)内眼、外眼:观内心现象的眼、观外物境界的眼。

  (23)麤眼、细眼:观一般事物外形的眼、观构成事物的微细成分的眼(此眼佛家一般指佛家慧眼)。

  (24)远眼、近眼:此处所谓远、近,非指生理上的远、近视力。远眼是法力眼,可观极远、极微物。

  (25)增三增四:在三分法、四分法中有所增加,其实是部分名目不同。

  (26)审谛耳:用耳精核真理言声。

  (27)高听耳、非高听耳:能听受佛道高义的耳、不能听受佛道高义的耳。

  (28)滓秽处、非滓秽处:身体为容纳滓秽的处所、非容纳滓秽的处所。容滓秽处所即容不净处所,佛家指世俗人身虚假污秽,难脱生死之苦。

  (29)有自然光、无自然光:佛家认为诸佛菩萨及诸天自身能发光即自然光,凡人身体无光即无自然光。修习瑜伽术、禅定、密法达到自身发光境界并非子虚乌有。

译文

  意有的确立一种,指以识别法境界为根据。

  有的确立二种,指局限在世界万有安顿的心意、不局限在世界万有安顿的心意;最初的意指仅仅能懂得世人名称语言的意,后阶段的意指凡夫、小乘学道的道;还有一种说法,指前阶段的世间尘染意,后阶段的超脱世间意。

  有的确立三种,即心、意、识。

  有的确立四种,即善、不善、虽隐覆圣道但显不善不恶意、虽没有隐覆圣道但显不善不恶意。

  有的确立五种,指的是五种方面的差别,即第一因位、第二果位、第三乐位、第四苦位、第五不苦不乐位。

  有的确立六种,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体。

  有的确立七种,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阿赖耶识。

  有的确立八种,指内心触及言语相应产生的意、由前五识触及对象境界所相应起的意、依托沉迷所嗜好的世俗生活的意、依托出离世俗生活的意、有贪爱的意、无贪爱的意、世间范畴的意、超脱世间范畴的意。

  有的确立九种,凭依九种果位的有情众生的意。

  有的确立十种,无具体罗列。

  有的确立十一种,如同前面所说的眼的十一种分类法。

  有的确立十二种,即十二心,指的是欲界的善心、不善心、虽本障覆善道但显不善不恶心、虽本不障覆善道但显不善不恶心;色界中有三种心,即同上述欲界四种心中除不善心外的三种,无色界也同这三种心;出世间有二种心,修学戒、定、慧过程中的心,修学达到最高果位无须再学的心。……

  原典

  或立一种意,谓由识法①故。

  或立二种,谓堕施设意、不堕施设意②。初谓了别名言者意,后谓婴儿③意;又初谓世间意,后谓出世间意。

  或立三种,谓心、意、识。

  或立四种,谓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④。

  或立五种,谓五位差别,一因位、二果位、三乐位、四苦位、五不苦不乐位。

  或立六种,谓六识身。

  或立七种,谓依七识住⑤。

  或立八种,谓增语触相应⑥、有对⑦触相应、依耽嗜⑧、依出离、有爱味、无爱味⑨、世间、出世间。

  或立九种,谓依九有情居⑩。

  或立十种者,无。

  或立十一种,如前说⑾。

  或立十二种,即十二心,谓欲界善心、不善心、有覆无记心、无覆无记心;色界有三心,除不善,无色界亦尔;出世间心有二种,谓学及无学。……⑿

  注释

  ①识法:此处指色、声、香、味、触、法的法境界。

  ②堕施设意、不堕施设意:前者实指不能超脱世间法的观念,后者之意则相反。堕,由上至下进入,有局限义。施设,即安立此处指世界的安立。

  ③婴儿:佛家称凡夫、小乘的行善学道如同婴儿学步。

  ④有覆无记、无覆无记:妄惑心掩蔽圣道,但因太弱,呈不善不恶性;非妄惑心太弱,也呈不善不恶性。

  ⑤依七识住:依托七种识立。此处第七识指阿赖耶识。

  ⑥增语触相应:即意是由言语引起的。增语,以言语作为引起内心认知的对象。

  ⑦有对:前五(眼、耳、鼻、舌、身)根识,相对外物境界,称为有对。

  ⑧依耽嗜:即局限贪恋世间生活的意。

  ⑨有爱味、无爱味:此处的味,不是指食味,而是指道味,即道的属性。

  ⑩九有情居:又称九有情乐住处、九众生居、九居,即㈠欲界人和天、㈡梵众天、㈢ 极光净天、㈣遍净天、㈤无想天、㈥空无边处天、㈦识无边处天、㈧无所有处天、㈨非想非非想处天。

  ⑾如前说:如同前面说的眼的十一种分法,即以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劣、妙、远、近分类。

  ⑿此处未录文字是关于色、声、香、味、触、法的种种差别的划分确立,与前面各章节的有关内容重复甚多。

译文

  又次,屡次观看众多的物境,看后随即放舍,所以称作眼。多次地对在耳边响著的各种声音能听清楚,所以称作耳。多次因这缘故能嗅众气味,所以称作鼻。能解除饥饿瘦弱,多次地发表言论,述明道理,呼称召请诸佛菩萨及众生,所以称作舌。有众感觉器官随附并遍及所附的肉体,所以称作身。愚人在长夜里,得晶亮美物装饰珍藏,将它们固执地据为已有,于是认为身外的万物都是自己所拥有的、自身存在永恒的主宰中,并固执地以永恒的主宰自居;又众世间众生,依据这些人的状况假借种种想出的名字来称呼他们,称呼他们为有情、人、命者、生者、意生、儒童等,所以称作意。

  屡次可以显现存在什么方角处所,质量可以增加,所以称作色。多次地宣发出又多次地消逝,随著增添各种不同的言论,所以称作声。能脱离质地潜隐形相,屡次地随风流转,所以称作香。可以用舌品尝,屡次招致疾苦,所以称作味。屡次可被身体验证,所以称作触。能被意识普遍地把握而作为意识的对境,所以称作法。

  如此等等类,众多法的差别应知晓。就此再念一首略语偈:

  自性和所依、所缘、助伴及业,从此五个方面,使心法的差别产生。

  此偈内容述明了众心意识现象随著五法、六识体相应产生的差别流转,作为流转因的五法指的是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

  又还应知晓五蕴范畴的善巧方便的义理、十八界范畴的善巧方便的义理、十二处范畴的善巧方便的义理、十二因缘范畴的善巧方便的义理、善恶因果范畴的善巧方便的义理、二十二根范畴的善巧方便的义理。

  又还应知晓诸佛宣谕的道理,统摄到九个方面,九个方面的内容是什么?第一是关于众生方面的内容,第二是关于众生摄受作用外境对象方面的内容,第三是关于众生的因果流转方面的内容,第四是关于众生如何现实生存方面的内容,第五是关于众生心识的污染与净化方面的内容,第六是关于世间万有现象差别方面的内容,第七是关于宣讲真理的圣贤方面的内容,第八是关于圣贤所宣讲的真理方面的内容,第九是关于会合的各类众生方面的内容。

  关于众生方面的内容,指五蕴。关于众生摄受作用外境对象方面的内容,指十二处。关于众生的因果流转方面的内容,指十二因缘。关于众生如何现实生存方面的内容,指段、乐、思、识四种食。关于众生心识的污染与净化方面的内容,指四圣谛。关于世界万有现象差别方面的内容,指无数事物现象的差别的识别。关于宣讲真理的圣贤方面的内容,指佛及他们的弟子。关于圣贤所宣讲的真理方面的内容,指四念住等三十七菩提分法。关于会合的各类众生方面的内容,即所说的八众:第一刹帝利众,第二婆罗门众,第三长者众,第四出家修道人众,第五四大天王众,第六三十三天众,第七焰摩天众,第八梵天众。

  又略语说:

  色聚以及六识身与五法的相应,世、相和各种条件。善等属性及上述各种差别,巧便及事放在最后强调。

  原典

  复次,屡观众色,观而复舍,故名为眼。数数于此声至能闻,故名为耳。数由此故能嗅诸香,故名为鼻。能除饥羸,数发言论,表彰呼召,故名为舌。诸根所随,周徧积聚,故名为身。愚夫长夜,莹饰藏护,执为已有,计为我所、我及我我①;又诸世间,依此假立种种名想,谓之有情、人与命者②、生者③、意生④及儒童⑤等⑥,故名为意⑦。

  数可示现在甚方所,质量可增,故名为色。数宣数谢,随增异论,故名为声。离质潜形,屡随风转,故名为香。可以舌尝,屡招疾苦,故名为味。数可为身之所证得,故名为触。徧能任持唯意境性,故名为法⑧。

  如是等类,诸法差别应知。此中重说咀柁南曰:

  自性及所依,所缘助伴业,

  由此五种门,诸心差别转。

  此中显由五法、六识身差别转⑨,谓自性故、所依故、所缘故、助伴故、业故。

  又复应知蕴善巧摄、界⑩善巧摄、处⑾善巧摄、缘起⑿善巧摄、处非处⒀善巧摄、根⒁善巧摄。

  又复应知诸佛语言,九事所摄,云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⒂,四安住事⒃,五染净事,六差别事,七说者事,八所说事,九众会事。

  有情事者,谓五取蕴⒄。受用事者,谓十二处⒅。生起事者,谓十二分缘起及缘生⒆。安住事者,谓四食⒇。染净事者,谓四圣谛(21)。差别事者,谓无量界(22)。说者事者,谓佛及彼弟子。所说事者,谓四念住等菩提分法(23)。众会事者,所谓八众:一刹帝利众,二婆罗门众(24),三长者众(25),四沙门众(26),五四大天王众,六三十三天众,七焰摩天众,八梵天众(27)。

  又塭柁南日:

  色聚、相应品(28),世、相及与缘(29),善等(30)差别门(31),巧使(32)、事(33)为后(34)。

  注释

  ①我我:认定自身存在永恒主宰后竟固执地自居为永恒主宰。

  ②命者:认定自己的寿命是实有的人。

  ③生者:认定自己生存的种种相是实有的人。

  ④意生:由意所生,即由阿赖耶识生成。

  ⑤儒童:童子。梵名磨纳缚迦(manavaka),童子依托意分出高、下。

  ⑥等:除以种种名想外,还有称为养育者、补特迦罗的。

  ⑦故名为意:愚夫有种种意识,为愚夫称呼的种种也都是意指他们有种种意想,所以称这种现象为意。

  ⑧故名为法:此处法即十二处的法处,即意识所识别的对象。

  ⑨由五法、六识身差别转:由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业等五法和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形成的种种差别转化。

  ⑩界:即六根、六识、六境等十八界。

  ⑾处:即六根、六境等十二处。

  ⑿缘起: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受、取、有、生、老死等十二因缘。

  ⒀处非处:善的因果即处,恶的因果即非处。

  ⒁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女、男、命、苦、乐、忧、喜、舍、信、精进、念、定、慧、未知当知、已知、具知等二十二根。以上六种善巧摄,均属于缘觉乘观行的十善巧的范畴。

  ⒂生起事:关于人的因果流转方面的内容。因是生,能生结果的事因;果是起,所生的结果事。

  ⒃安住事:关于众生如何现实生存方面的内容。此处安住不同于前面讲述过的世界的安立。

  ⒄五取蕴:又作五受阴、五蕴。取,佛家特指导致烦恼,所以取为烦恼的异名。五蕴由烦恼生,五蕴又能生烦恼,所以五蕴又名五取蕴。指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

  ⒅十二处:即内六处的六根,外六处的六境。

  ⒆十二分缘起及缘生:即十二因缘。

  ⒇四贪:长养支持人的身命的物质、精神食粮的统称,即段食,指入口饮食;乐食,指喜乐感受;思食,指思念所想往的境物;识食,小乘指第六意识,大乘以阿赖耶本体识为识食。

  (21)四圣谛:又名四真谛、四谛,即指苦谛、集谛、灭谛、道谛。圣,正。

  (22)无量界:无数事物现象的差别。界,梵语驮都(dhatu),本义为差别。

  (23)四念住等菩提分法: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又称三十七道品,参见前面有关注释。

  (24)刹帝利众、婆罗门众:古印度四种姓之二的王族(ksatiya刹帝利)、之一的祭司(drahmana婆罗门)。本论将四种姓之三的庶民(vaisya吠舍)、之四的隶民(sodra首陀罗)排在八众之外。

  (25)长者众:梵语疑叻贺钵底(drha-pati)通称地位高贵、财富德厚的人。

  (26)沙门众:出家的僧众。沙门,sramana,意即止息、净志、贫道等,古印度通称出家修道人,不论佛道、外道均以此称;后习称出家修佛道的人。

  以上四众为人趣众。

  (27)四大天王众、三十三天众、焰摩天众、梵天众:此四束为天趣众,前二众为地居天众,后二众为空居天众。焰摩天,又名夜摩天,是欲界空居天中最始层。梵天,为色界空居天最始层。

  (28)色聚、相应品:概括了有形质的聚积的物类:六识身、五法相应类。

  (29)世、相及舆缘:概括了三世、万有诸法相、四缘。

  (30)善等:概括了善、恶、无记。

  (31)差别门:概括了前述的诸类差别。

  (32)巧便:即善巧方便,概括了前述的六种善巧摄。

  (33)事:概括了前述的诸佛语言的九事。

  (34)为后:指诸佛语言九事为最后要强调受持的。

  此嗢柁南是对前面论述内容的全面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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