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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译注 卷五

成唯识论译注 卷五

  译文

  这染污的末那识与什么受相应呢?有人认为:只与喜受相应,因为它永恒内执于我而生喜爱。有人认为:并非如此,如果允许喜受至非想非非想处,这就违背了圣人之教。应当说这末那识与忧、喜、乐、舍四受相应,如生恶趣则与忧受相应,因为这是以不善业为其条件所引生的果报。生于欲界人趣的初禅、二禅与喜受相应,因为这是以有喜地善业为条件所引生的果报。三禅与乐受相应,因为这是以有乐地的善业为条件所引生的果报。四禅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与舍受相应,因为这只是以舍地善业为条件所引生的果报。

  有人认为: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末那识自无始以来,总是毫无变异地缘内阿赖耶识而妄执为我,永无变化,与变异受忧、喜、苦、乐不相应。而且,这末那识与前述阿赖耶识,其义有别者,颂文都要别说,如果与四受相应,颂文也应当别说。既然没有别说,肯定与阿赖耶识相同,所以与末那识相应的只有舍受。在没有达到转依位的时候,与前述心所法相应。达到转依位以后,只与二十一位心所法相应,即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就像第八识阿赖耶识达到转依位以后只与舍受相应一样,它自由运转,永远以平等性智对待所缘的对象。

  末那识及其心所法属于什么性质呢?正像颂文所说的“有覆无记摄”,而非其他。因为与末那识相应的四种烦恼(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等是染污法,它们障碍成佛之道,掩蔽自己的思想,所以称为有覆。又因为它既不是善性,又不是恶性,所以称为无记性。就像色界、无色界的各种烦恼等由于定力摄藏而是无记性一样,与第七识相应的烦恼所依细密,自由运转,也是无记性。如果已达转依位,它只能是善性。

  末那识及其相应的心所法属于哪一地呢?正像颂文所说的“随所生所系”。即生于欲界的有情众生,其现行末那识及其相应的心所法就属于欲界,乃至生于非想非非想处的人就属于非想非非想处天。因为它总是缘取自地阿赖耶识而妄执为我,非缘他地阿赖耶识。如果异熟藏识仍然在欲界地,又起上界彼地的异熟藏识出现在面前的时候,这就称为“生彼地”,染污的末那识缘取它并妄执为我,就系属于阿赖耶识所在的那地,这就称为“彼所系”。或为那地四种烦恼等所系缚称为“彼所系”。如果已达转依位,末那识就不系属于任何一地。

  原典

  此染污意何受相应?有义:此俱唯有喜受,恒内执我生喜爱故。有义:不然,应许喜受乃至有顶(1),违圣言故。应说此意四受相应,谓生恶趣忧受相应,缘不善业所引果故。生人欲天初、二静虑(2)喜受相应,缘有喜地善业果故。第三静虑(3)乐受相应,缘有乐地善业果故。第四静虑(4)乃至有顶舍受相应,缘唯舍地善业果故。

  有义:彼说亦不应理,此无始来任运一类缘内执我,恒无转易,与变异受(5)不相应故。又此末那与前藏识义有异者,皆别说之,若四受俱亦应别说,既不别说,定与彼同,故此相应唯有舍受。未转依位与前所说心所相应,已转依位唯二十一心所俱起,谓遍行、别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识已转依位唯舍受俱,任运转故,恒于所缘平等转故。

  末那心所何性所摄?有覆无记所摄,非余。此意相应四烦恼等是染法故,障碍圣道,隐蔽自心,说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无记。如上二界诸烦恼等定力摄藏,是无记摄。此俱染法所依细故,任运转故,亦无记摄。若已转依,唯是善性。

  末那心所何地系耶?随彼所生,彼地所系。谓生欲界现行末那,相应心所即欲界系,乃至有顶应知亦然,任运恒缘自地藏识执为内我,非他地故。若起彼地异熟藏识现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污末那缘彼执我,即系属彼,名彼所系。或为彼地诸烦恼等之所系缚,名彼所系。若已转依,即非所系。

  注释

  (1)有顶:有二解:一色界第四处色究竟天,在有形世界之最顶,故称有顶;二无色界第四处非想非非想处,位于世界最顶,故称有顶。此处用第二解。(2)初、二静虑:静虑是梵文dhyana的意译,即禅定佛教认为修不同的禅定可生不同的天处,初禅有三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二禅也有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光音天。

  (3)第三静虑:三禅有三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

  (4)第四静虑:四禅三天如下: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生于此者仅有意识,只有舍受与之相应。

  (5)变异受:即忧、喜、苦、乐受,因为这四受有变化,故称变异受。

  译文

  这染污的末那识自无始以来永恒相续,到什么时候才能永远断除或暂时断除呢?

  世亲的《唯识三十颂》回答说:“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阿罗汉总的显示三乘无学果位,在此位的染意末那识种子和现行都已经永远断灭,所以颂文说“无有”。在三乘学位、灭尽定、出世道中都使末那识暂时被折服,所以颂文说“无有”。这染污意末那识自无始以来,总是微细难知,又相类似,任运生起,在各种有漏道都不能被折服,在三乘圣道才有折服的意思,作真正的无我解释与我执相违背。当无漏后得智出现在面前的时候,随人法观无分别智等流引生,也与末那识相违背。认识真正无我的智慧和后得智都是无漏,所以称为出世道。既然灭尽定是圣道的等流引生,极其寂静,所以此位也没有末那识。因为此位还没有永远断除末那识的种子,灭尽定圣道以后,它还可以产生现行,直至种子还没有完全灭除以前。然而因为与这染污意末那识相应的烦恼是俱生,不是见道所断。因为它是染污性,所以也不是不断。因为末那识极端微细难知,所有的种子与有顶地下下品烦恼一时断除干净,因其势力相等。当修金刚喻定的时候,顿断末那识的种子而成罗汉。所以在无学位,末那识永远不再生起。小乘佛教声闻、缘觉二乘改学大乘的时候,从最初发誓直至未成佛的时候,虽然实际上是菩萨,也称为罗汉,其义应当相同,所以就不另外讲了。

  关于这个问题,安慧认为:末那识只与烦恼障相应,因为圣人之教都说阿罗汉、灭尽定、出世道中没有末那识。《显扬圣教论》卷一说末那识永远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惑相应。《摄大乘论》卷一说末那识是识的杂染依。

  护法认为:安慧的解释和佛的教诲及佛教理论都相违背,因为《解脱经》说有出世末那,所以此说违教。因为没有杂染的意识和有染的时候一样,肯定有俱生不共所依。《瑜伽师地论》卷五十说,阿赖耶识肯定与一个识共同发挥作用,这就是末那识。意识生起的时候,与两个识共同发挥作用,这就是意识和末那识。如果五识中生起任何一识,这就要与三个识共同发挥作用。乃至于有时前五识同时生起,则与七个识共同发生作用。如果在灭尽定位没有第七识,此时的阿赖耶识应当是不和他识相应,这就不是永远与一个识共同发挥作用了。

  在圣道位的时候如果没有第七识,此时的阿赖耶识应当是与一识俱起,《瑜伽师地论》为什么说如果意识生起,此时的阿赖耶识肯定与二识俱起呢?《显扬圣教论》说末那识永远与四烦恼相应,或者反过来说,与傲慢行和平等行相应,所以末那识通染、不染二性。如果由《瑜伽师地论》卷六十三说的阿罗汉位没有染污意便说没有第七识,应由论说的阿罗汉位舍阿赖耶识而认为没有清净的第八识。既然第八识不只在染位有,怎能说第七识唯在染位呢?《庄严经论》和《摄大乘论》都说转第七识得平等性智,这就像其他智一样,肯定有所依的相应净识。如果无此净识,那智也应当是无,不能说没有所依而有能依。也不能说它依前六转识,因为《佛地经》中说,佛的行为永远如大圆镜智。

  又,在无学位如果没有第七识,那第八识应当是没有俱有依,但肯定有此俱有依,就像其他的识性一样。又像未证人空我执恒行一样,也应当是未证法空法执恒行。如果没有第七识,平等性智靠什么识呢?不能说它依靠第八识,因为第八识没有慧心所。由此可见,声闻、缘觉二乘圣道、灭尽定和无学位,第七识恒行,因为他们还没有证得法空。《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一和《摄大乘论》卷一都证七识中以五识为同法,证有第七识为第六识所依。圣道生起时和无学位如果没有第七识为第六识所依,所立宗支和因支便都有过失。如果第六识没有所依,前五识也会有无所依的时候,但前五识永恒具有它们的所依,第六意识也应当如此。因此肯定存在没有染污的末那识,在上述三位经常生起。所说的“无”是依染污意思说的,如说四位没有阿赖耶识并不是没有第八识,这也应当如此。

  原典

  此染污意无始相续,何位永断或暂断耶?

  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阿罗汉者,总显三乘(1)无学果位,此位染意种及现行俱永断灭,故说无有。学位、灭定、出世道中俱暂伏灭,故说无有。谓染污意无始时来微细一类任运而转,诸有漏道(2)不能伏灭,三乘圣道(3)有伏灭义,真无我解违我执故,后得(4)无漏现在前时是彼等流,亦违此意。真无我解及后所得俱无漏故,名出世道。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寂静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灭尽定圣道起已,此复现行乃至未灭。然此染意相应烦恼是俱生故,非见所断,是染污故,非非所断。极微细故,所有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5)一时顿断,势力等故。金刚喻定(6)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故无学位永不复起。二乘无学回趣大乘,从初发心至未成佛,虽实是菩萨,亦名阿罗汉,应义等故,不别说之。

  此中,有义:末那唯有烦恼障(7)俱,圣教皆言三位无故,又说四惑恒相应故,又说为识杂染依故。

  有义:彼说教理相违,出世末那经说有故,无染意识如有染时,定有俱生不共依(8)故。论说藏识决定恒与一识俱转,所谓末那。意识起时则二俱转,所谓意识及与末那。若五识中随起一识,则三俱转,乃至或时顿起五识则七俱转。若住灭定无第七识,尔时藏识应无识俱,便非恒定一识俱转。

  住圣道时若无第七,尔时藏识应一识俱,如何可言若起意识尔时藏识定二俱转?《显扬论》(9)说末那恒与四烦恼相应,或翻彼相应,恃举为行或平等行,故知此意通染、不染。若由论说阿罗汉位无染意故,便无第七,应由论说阿罗汉位舍藏识故,便无第八。彼既不尔,此云何然?又诸论言转第七识得平等智,彼如余智定有所依相应净识,此识无者彼智应无,非离所依有能依故。不可说彼依六转识,许佛恒行如镜智故。

  又无学位若无第七识,彼第八识应无俱有依,然必有此依,如余识性故。又如未证补特伽罗无我(10)者,彼我执恒行,亦应未证法无我(11)者,法我执恒行。此识若无,彼依何识?非依第八,彼无慧故。由此应信二乘圣道、灭定、无学,此识恒行,彼未证得法无我故。又诸论中以五同法证有第七为第六依,圣道起时及无学位若无第七为第六依,所立宗(12)、因(13)便俱有失,或应五识亦有无依,五恒有依,六亦应尔。是故定有无染污意于上三位恒起现前。言彼无有者,依染意说,如说四位无阿赖耶(14)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注释

  (1)三乘:即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声闻乘亦称小乘,亲自听闻佛的教诲而悟四谛之理,终得罗汉果。缘觉乘亦称中乘,不是亲自听闻佛的教诲,而是自己领悟十二因缘之理,终得辟支佛果。菩萨乘亦称大乘,修六度而证无上菩提。

  (2)有漏道:与达涅槃的无漏道相对,使有情众生转生为人或天神的三界果报行法称为有漏道。因为人和天神都有烦恼,故称有漏。

  (3)圣道:即圣者之道,是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所行之道的总称。

  (4)后得:即后得智,无量智的异名。因有根本智而产生认识世间万物的世俗智。因产生于根本智之后,此称后得智。

  (5)下下烦恼:佛教把烦恼分为九类,此称九品烦恼,亦称九品惑: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三界总有九地,每地都有这九品,所以共八十一品。下下烦恼即下下品烦恼。

  (6)金刚喻定:一种禅定名,亦称金刚心、金刚三昧等。意谓这种禅定坚固、锐利,犹如金刚,能断尽一切烦恼,此为三乘人的最后禅定,断灭最微细的烦恼而得最高果报。

  (7)烦恼障:二障(烦恼障、所知障)之一。烦恼能扰乱有情众生的身心,使之不能寂静,障碍涅槃,故称烦恼障。

  (8)不共依:俱有依分为二种:一共依,二不共依。共依是不为一识所依,而是多识所依。不共依是唯一识依,不为他识所依。

  (9)显扬论:即《显扬圣教论》aryavacaprakaranasastra),唯识宗所依据的论典之一,古印度无着著,唐玄奘译。

  (10)补特伽罗无我:即人无我。认识到人体是五蕴假和合之义,此称人无我。小乘佛教认为,认识到人无我就可以断烦恼障而达涅槃。

  (11)法无我: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无实自性,此称法无我。

  (12)宗:梵文siddhanta的意译,佛教因明术语,意谓论题。

  (13)因:梵文hetu的意译,佛教因明术语,是成立宗支的理由或根据,分正因、似因二种。

  (14)四位无阿赖耶:阿罗汉、三乘无学、不退菩萨、佛四位无阿赖耶识。

  译文

  这末那识的差别大概有三种:一与人我见相应,二与法我见相应,三与平等性智相应。第一通一切凡夫相续位、二乘有学和七地以前的渐悟菩萨的有漏心位,在此三位中,末那识缘阿赖耶识而起人我邪见。第二通一切凡夫、声闻、缘觉相续位,在此三位一切菩萨的法空后得智之果都没有出现,末那识缘阿赖耶识而起法我邪见。第三通一切佛位,因为此时菩萨于见道和修道中的法空智慧之果已经产生。此时末那识缘无垢的异熟识等而起平等性智。

  人我见生起之位,那法我见肯定要产生。我执肯定依法执而生起,比如一个人夜间行路,远远看到一株木桩,看不清楚,误以为是人等。首先是看不清木桩(喻法执),然后才误以为是人(喻人执)。我、法二见的作用虽然是有区别,但不相违背,所依慧体是一个,如眼识等,虽然是一个识,但有了别青、黄等多种用途,不相违背,我、法二见也应当是这样。

  声闻、缘觉二乘有学圣道和灭尽定出现的时候,顿悟菩萨在修道位,有学渐悟菩萨人空后得智之果出现的时候,都只是起法执,因为我执已经治伏。二乘无学和渐悟菩萨法空智果没有出现的时候,也仅是生起法执,因为我执已经断灭。八地以上的一切菩萨,所有的我执都永远不再发生作用,或者说已经永远断除,或者说永远治伏。法空智果没有出现的时候,仍然生起法执,因为人空观和法执是不相违背的。如《解深密经》说:八地以上菩萨,一切烦恼不再发生作用,只取第七识中法执所知障为其所依。这所知障是现行而不是种子,不然的话,烦恼障的种子也应当存在。法执和末那识一起,对于二乘等来说,虽然称为不染,对于各位菩萨来说也称为染,因为障碍他们的智慧。由此可称为有覆无记,对于声闻、缘觉二乘人等来说,称为无覆,因为不障碍他们的智慧。

  末那识属于异熟生,因为它永远从异熟识而生,所以称为异熟生,不是异熟果,因为异熟生与无记之名相通。就像增上缘一样,不属于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的都属于增上缘。有四种无记:异熟无记、威仪无记、工巧无记、变化无记。三无记不摄者皆此异熟无记所摄。

  原典

  此意差别略有三种:一补特伽罗我见相应,二法我见相应,三平等性智相应。初通一切异生(1)相续,二乘有学、七地以前一类菩萨有漏心位,彼缘阿赖耶识起补特伽罗我见。次通一切异生、声闻、独觉相续,一切菩萨法空智果(2)不现前位,彼缘异熟识起法我见。后通一切如来(3)相续,菩萨见道及修道中法空智果现在前位,彼缘无垢异熟识等起平等性智。

  补特伽罗我见起位彼法我见亦必现前,我执必依法执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谓人等故。我、法二见用虽有别,而不相违,同依一慧,如眼识等体虽是一,而有了别青等多用,不相违故,此亦应然。

  二乘有学圣道、灭定现在前时,顿悟(4)菩萨于修道位,有学渐悟(5)生空智果现在前时,皆唯起法执,我执已伏故。二乘无学及此渐悟法空智果不现前时,亦唯起法执,我执已断故。八地以上一切菩萨所有我执皆永不行,或已永断,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现前时犹起法执,不相违故。如有经说八地以上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依所知障(6)在,此所知障是现非种,不尔,烦恼亦应在故。法执俱意于二乘等虽名不染,于诸菩萨亦名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无记。于二乘等说名无覆,不障彼智故。

  是异熟生(7)摄,从异熟识恒时生故,名异熟生,非异熟果,此名通故,如增上缘,余不摄者皆入此摄。

  注释

  (1)异生:梵文balaprthagjana的意译。愚蠢异生之略,凡夫异名,意谓凡夫愚痴无智慧而生我见,不生无漏,在六道轮回不息,受种种别异之果报。又因凡夫种种变异而生邪见造恶,故称异生。

  (2)法空智果:法空是二空(我空、法空)或三空(我空、法空、空空)之一。世间万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没有实体,都是假有,此称法空。无分别智名智,后得智和灭尽定称为果。

  (3)如来:梵文tathagata的意译,音译多陀阿伽陀、答塔葛达等。佛的十号之一,“如”为如实,即真如。“如来”即乘如实道而来。

  (4)顿悟:有的众生可以直接修行大乘教法而证佛果,此称顿悟。

  (5)渐悟:有的众生必须先修学小乘得小乘果报,然后修学大乘而得佛果,此称渐悟。

  (6)所知障:有情众生受愚痴所迷惑,不能了知诸法实相,因障碍能知之智的生起,故称智障,亦称知障。因障碍所认识的对象使之不能显现,故称所知障,与烦恼障合称二障,由法执而生。

  (7)异熟生:大乘佛教认为,眼、耳、鼻、舌、身、意、末那前七转识都是由异熟识(阿赖耶识)的种子而生,故称异熟生。

  译文

  我们怎么知道这第七识离眼等六识另有自体呢?通过圣人教诲和佛教逻辑而知。佛世尊在《解深密经》和《楞伽经》中多处讲到心、意、识三种不同的含意。积集种子生起现行的是心,即第八识阿赖耶识。起思虑作用的是末那识,起了别作用的是前六识,这是三类识的不同含意。这三种含意虽然通八个识,但随顺殊胜作用而显示第八识称为心,因为它为一切现行所熏习,形成种子,积集起来,又产生一切事物。第七识称为意,即末那识,因为它缘阿赖耶识等,永恒思虑,妄执阿赖耶识为我。其余六识称为识,因为它们对六种不同的外境起了别作用,粗显易知,有变动,有间断。如《入楞伽经》的颂文这样说:“藏识称为心,思量特性称为意,能够对外境起了别作用的称为识。”

  而且,大乘经《入楞伽经》和《佛地经》多处特别讲到有第七识,所以肯定有末那识。各种大乘经都是至教量,前边已经详细讲过了,这里不用重复。

  《解说经》中也特别讲到有这第七识末那识,如其颂文说:“这染污的末那识永远与各种烦恼同生同灭,一旦它从诸惑解脱出来,不仅现在没有,过去、未来都没有。”

  《解脱经》自己对此颂文是这样解释的:“染污的末那识自无始以来,永远与四烦恼同生灭,这就是我见、我爱、我慢、我痴。对治道产生并断除烦恼以后,这末那识就从烦恼中解脱出来了。此时,这末那识相应的烦恼,不仅现在没有,过去、未来也没有,因为过去、未来没有自性。”像这样的教诲,各部大乘经典都有,但恐繁琐,这里不再赘述。

  前面已经引证圣人的教诲,现在应当说明有第七识的基本理论和逻辑推理。《缘起经》说:不共无明微细,并与末那识相应,永恒不断地产生现行,覆无我理,蔽无漏智。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那种不共无明就不应当有。各凡夫之心于善、恶、无记之时,常起迷无我理的不共无明,遮覆真如,障碍圣人的慧眼。如《摄大乘论本》卷上的颂说:“无分别智对于诸法真理应当生起悟解,但有一法常对此起阻碍作用,恒行于善、恶、无记之性,这就是不共无明。”

  所以佛经说凡夫永远处于无明长夜之中,盲其慧眼,惛昧醉乱,恒自缠心,不曾觉醒。如果认为在凡夫位有暂时不起的不共无明时,便与佛经说的意思相违背。认为在凡夫位,迷理的无明有的变为现行,有的不变为现行,这在道理上讲不通。如果认为这种无明依六识身,这都不能成立,因为六识有间断,这种无明永恒染污。如果允许有第七识末那识,就没有这种过失了。

  小乘佛教徒问:染意末那识永远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惑相应,与之共起的无明为什么称为不共呢?

  初师认为:我见、我慢、我爱不是根本烦恼,说不共有什么过失呢?二师认为:初师所说,于教于理皆相违背,因为纯随烦恼中不包括我见、我慢、我爱三种。这三种或者属于六根本烦恼、或者属于十根本烦恼。佛教的论典多处说到染污的末那永远与四烦恼相应。应当说四烦恼中无明是痴主,虽然三惑俱起,也称为不共,因为自无始以来,它们永恒内执惛迷,不曾省察,愚痴增盛。

  外人问:我见、我慢、我爱不为主,应当称为相应,若许为主,应当称为不共。

  论主回答说:我见等三为主时,也可以称为不共,如无明为主时一样,称为不共并无过失。

  三师认为:这种无明称为不共,就像十八不共佛法一样,只第七识末那识有。前师诘难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其余的识与一切烦恼相应,末那识中没有,应当称为不共。

  论主回答说:依殊胜之义而立不共之名,并不是他识有此识无都称为不共。与第七识相应的无明永远障碍认识真如的智慧,像这样的殊胜作用,其他识没有,只有末那识有,所以称为不共。

  前师问:既然是这样,与此识相应的我见、我慢、我爱也应当称为不共。

  论主回答说:无明是主,只有它才得不共之名。或者允许其余三惑也称为不共,因为这是对其余识相应的愚痴而言,所以称为无明。不共无明共有二种:一是恒行不共,只第七识有,其他识没有;二独行不共,第七识没有。所以《瑜伽师地论》说:“无明有二种:若与贪等俱起,称为相应无明;不与贪等俱起,称为独行无明。”主独行无明只有见道所断,如《缘起初胜法门经》说:入见道的圣者有学已经永远断除不共无明,所以不再造新业。非主独行是见道断,也通修道断,因为忿等十种小随烦恼皆通见道所断。恒行不共无明,小乘佛教部派没有,唯大乘有。独行不共无明大乘和小乘都有。

  佛经说:以眼根和色境为条件产生眼识,……乃至于以意根和法境为条件产生意识。如果没有第七识,就不会有前六识,就像前五识一定要有眼等增上不共俱有所依一样。第六意识既然是六识之一,从道理上来讲应当承认有这样的所依。如果没有第七识,哪会有第六识的所依呢?

  上座部救说:胸中色物为其意根。

  论主反驳说:不能说色为意识的所依,因为意并不是色,意识应当像前五识一样,没有忆念和计度的区别。也不能说五识没有所依,五识与五根同时发挥作用,如芽与种子、影与形必定同时一样。又,既然五识与五根必定同缘一境,如心法、心所法必定同时一样。由此道理,大乘和小乘共同承认的意识,就如眼识等一样,肯定有不共所依,不像第八识那样是共依,以显示意识自己的名字于意根处。在十二处中意处所摄,不像上座部所说的胸中色物以为意根,那是法处。不像次第灭意为等无间缘,是增上缘生的俱有所依,因为意识是大、小乘共同承认的六识中的一识,也有它不共俱生的所依。

  原典

  云何应知此第七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圣教正理为定量故。谓薄伽梵处处经中说心、意、识三种别义,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是三别义。如是三义虽通八识,而随胜显。第八名心,集诸法种起诸法故。第七名意,缘藏识等恒审思量为我等故。余六名识,于六别境粗动间断了别转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说:

  藏识说名心,思量性名意;

  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

  又,大乘经处处别说有第七识,故此别有。诸大乘经是至教量,前已广说,故不重成。

  《解脱经》中亦别说有此第七识,如彼颂言:

  染污意恒时,诸惑(1)俱生灭;

  若解脱诸惑,非曾非当有。

  彼经自释此颂义言:“有染污意从无始来与四烦恼恒俱生灭,谓我见、我爱及我慢、我痴,对治(2)道生,断烦恼已,此意从彼便得解脱。尔时,此意相应烦恼非唯现无,亦无过未,过去、未来无自性故。”如是等教诸部皆有,恐厌广文,故不繁述。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谓契经说不共无明(3)微细恒行,覆蔽真实。若无此识,彼应非有。谓诸异生于一切分恒起迷理不共无明,覆真实义,障圣慧眼(4)。如伽他说:

  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

  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

  是故契经说异生类恒处长夜,无明所盲,惛醉缠心,曾无醒觉。若异生位有暂不起此无明时,便违经义。俱异生位迷理无明有行不行,不应理故。此依六识皆不得成,应此间断彼恒染故,许有末那便无此失。

  染意恒与四惑相应,此俱无明何名不共?

  有义:此俱我见、慢、爱非根本烦恼,名不共何失?有义:彼说理教相违,纯随烦恼中不说此三故,此三六十烦恼摄故,处处皆说染污末那与四烦恼恒相应故。应说四中无明是主,虽三俱起,亦名不共,从无始际恒内情迷曾不省察痴增上故。

  此俱见等应名相应,若为主时应名不共。

  如无明故,许亦无失。

  有义:此痴名不共者,如不共佛法(5),唯此识有故。若尔,余识相应烦恼此识中无,应名不共。

  依殊胜义立不共名,非互所无皆名不共。谓第七识相应无明无始恒行障真义智,如是胜用余识所无,唯此识有,故名不共。

  既尔,此俱三亦应名不共。

  无明是主,独得此名。或许余三亦名不共,对余痴故,且说无明。不共无明总有二种:一恒行不共(6),余识所无;二独行不共(7),此识非有。故《瑜伽》说:“无明有二:若贪等俱者,名相应无明;非贪等俱者,名独行无明。”是主独行唯见所断,如契经说:诸圣有学不共无明已永断故,不造新业。非主独行(8)亦修所断,忿等皆通见所断故。恒行不共余部所无,独行不共此彼俱有。

  又契经说:眼、色为缘生于眼识,广说乃至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若无此识,彼意非有,谓如五识必有眼等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意识既是六识中摄,理应许有如是所依,此识若无,彼依宁有?

  不可说色为彼所依(9),意非色故,意识应无随念、计度二分别故。亦不可说五识无有俱有所依(10),彼与五根俱时而转如牙影故。又识与根既必同境,如心、心所决定俱时,由此理趣极成意识,如眼等境,必有不共,显自名处,等无间不摄,增上生所依,极成六识随一摄故。

  注释

  (1)惑:即迷妄之心,贪、嗔、痴等烦恼的总名。迷于所对之境而颠倒事理谓之惑。

  (2)对治:即断烦恼。共四种:㈠厌患对治,谓加行道,厌患烦恼。㈡断对治,谓无间道,缘四谛而正断烦恼。㈢持对治,谓解脱道,再缘四谛,使已断烦恼不再生起。㈣远分对治,谓解脱道,再缘四谛,使已断之惑更远。

  (3)不共无明:亦称独头无明或独行无明,二无明(独头无明、相应无明)之一,独起的无明称为独头无明,与贪等惑相应而起的无明称为相应无明。

  (4)慧眼:五根之一,慧即眼,持业释。智慧能够观照真空之理,所以称为眼。

  (5)不共佛法:梵文avenika-buddhadharma的意译,略称不共法。意谓佛不同于小乘佛教声闻、缘觉二乘的功德法。共有十八种不共佛法:㈠身无失,㈡口无失,㈢念无失,㈣无异想,㈤无不定心,㈥无不知已舍,㈦欲无减,㈧精进无减,㈨念无减,㈩慧无减,(十一)解脱无减,(十二)解脱知无减,(十三)一切身业随智慧行,(十四)一切口业随智慧行,(十五)一切意业随智慧行,(十六)智慧知过去世无碍,(十七)智慧知未来世无碍,(十八)智慧知现在世无碍。

  (6)恒行不共:即恒行不共无明。只与末那识相应,因为这种无明恒时相续不断,故称恒行不共无明。不同于与第六意识相应的无明,因与意识相应的无明有间断。

  (7)独行不共:亦称主独无明,只与第六意识相应的不共无明。势力最强盛,不仅不与根本烦恼俱起,也不与忿等随烦恼相应。

  (8)非主独行:即非主独行无明,是与忿等随烦恼俱起的一种无明。

  (9)不可说色为彼所依:本段破上座部,该部主张胸中色物为其意根。

  (10)亦不可说五识无有俱有所依:此破经量部,该部主张依前念的五根生起后念的五识,所以五识没有俱有依。第六意识和前五识一样,依前念的无间灭意生起后念的意识。

  译文

  佛经又说:思量称为意。如果没有第七识,思量之意就不应当有。

  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救说:思量之意是过去的心。

  论主反驳说:如果意识出现在面前时,等无间意已经灭除,过去之心已经不存在了。从道理上来讲,过去、未来都是不存在的,意的思量作用肯定不能成立。既然如此,怎么能称为意呢?像经量部所说的那样过去无体假说作用,这在道理上也讲不通。没有真正的思量,假说作用依何而立呢?

  经量部或说一切有部救说:过去的意于现在时曾有思量,所以过去称为意。

  论主诘难说:过去起思量作用称为意,现在了别称为识,识怎么能称为意呢?由此可知,有一个不同于六识的第七识末那识,永恒起思虑作用,它的真正名字称为意。意有二义:一思量义,二依止义。过去唯依止义。末那识已经灭除了过去依止此识所假立的意名。

  佛经又说:如果没有染意末那识,无想定和灭尽定就没有区别了。因为这两种禅定都灭除了六识及其心所,这两种禅定灭除的心法、心所法体数没有区别,都是二十二种。如果不是染污意在无想定中有,在灭尽定中无,这两种禅定还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说这两种禅定在加行、三界、九地、依身等方面有差别的话,这在道理上也讲不通。这些差别之因都是由于第七识末那识的缘故。如果没有末那识,这些差别之因也就不存在了,所以肯定应当有区别于前六识的第七识末那识。

  佛经又说:无想天的有情众生,从生到死的一期生命中,前六识的心法和心所法都已经伏灭。倘若认为无想天的有情众生没有末那识。他们应当是没有染污现行。他们长时间内没有六转识,如果没有末那识,就没有我执。也不是其他地方有系缚,一期生命中都没有我执。他们没有我执,就应当像涅槃一样,不是贤人和圣人所厌恶的境界。

  说一切有部等小乘佛教救说:初生之位和以后命终时都有心起,因有我执,所以这种意见没有上述过失。

  论主诘难说:中间长时没有我执,故有过失。

  除经量部以外的小乘佛教部派救说:因为过去和未来有我执,所以没这种过失。

  论主诘难说:你们承认过去和未来有我执,而不承认现在常有我执,这就有过失。

  小乘佛教救说:过去世和未来世虽然是现在没有,但有不相应行法的“得”,由于这种“得”在现在,所以有现在的我执。

  论主诘难说:所得的过去世和未来世是无,能得之“得”也是没有的。因为能得非有,所以不成我执。

  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和化地部救说:别有随眠是不相应行法,此位成就,故成我执。

  论主诘难说:关于不相应行法,前面已经否定。

  经量部救说:虽然没有现行,但有种子,这就称为我执。

  论主破斥说:因为你们不承认有藏识,这就没有熏习,哪里来的种子呢?

  经量部救说:我们承认的色法和心法都受熏习,既有色根,就有种子。

  论主破斥说:除藏识之外的余法受熏问题,前边已经讲过了,这不合乎道理。所以应当有区别于前六识的染污意末那识存在于无想天,永恒生起我执。出定之后仍然沉沦于生死,生起各种烦恼,所以大乘和小乘的贤人和圣人都很厌恶无想天的果报。

  原典

  又契经说:思量名意。若无此识,彼应非有。

  谓若意识现在前时(1),等无间意已灭非有,过去、未来理非有故(2),彼思量用定不得成。既尔,如何说名为意?若谓假说,理亦不然,无正思量,假依何立?

  若谓现在曾有思量,尔时名识,宁说为意?故知别有第七末那恒审思量正名为意,已灭依此假立意名。

  又契经说:无想、灭定,染意若无,彼应无别。谓彼二定俱灭六识及彼心所,体数无异。若无染意于二定中一有一无,彼二何别?若谓加行(3)、界、地、依等有差别者,理亦不然,彼差别因由此有故,此若无者,彼因亦无。是故定应别有此意。

  又契经说:无想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灭,若无此识,彼应无染。谓彼长时无六转识,若无此意我执便无,非于余处有具缚(4)者,一期生中都无我执。彼无我执应如涅槃,便非圣贤同所诃厌。

  初后有故,无如是失。

  中间长时,无故有过。

  去来有故,无如是失。

  彼非现常,无故有过。

  所得无故,能得亦无。

  不相应法,前已遮破。

  藏识无故,熏习亦无。

  余法受熏,已辩非理。故应别有染污末那,于无想天恒起我执,由斯贤圣同诃厌彼。

  注释

  (1)谓若意识现在前时:本段破说一切有部,该部主张“思量名意”是说过去的心是意,即无间灭意。

  (2)过去、未来理非有故:此破经量部,该部主张没有过去和未来。

  (3)加行:入于正位的预备行,意谓加一段之力而修行,如加行道、加行位等。

  (4)具缚:“具”意谓具有烦恼的众生,“缚”意谓有情众生受烦恼的缠缚,不断受苦于生死苦海

  译文

  佛经又说:凡夫于善、恶、无记心时永远有我执,如果没有第七识末那识,就不应当有我执。凡夫于善、恶、无记三性心时,虽然对外生起各种行为,但对内妄执有我。由于有我执,使眼、耳、鼻、舌、身、意六识所生起的布施等不能亡相,总想我能布施、我能持戒等。所以《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一说:染污末那识为其他识所依止,当它还没有灭除的时候,境相系缚心,使之得不到解脱。末那识灭除以后,相缚才能得到解脱。

  所谓“相缚”,意思是说:不知道境相是因缘和合而生,是假有,就像梦幻、阳焰等一样。能缘是见分,各位心法和心所法是境的相分,由于不懂得这种道理而使心受到束缚,得不到自在,因相分缚心,所以称为相缚。依据这种意思,《阿毗达磨经》的偈颂这样说:这样的染污意末那识被其他的识所依止,这种末那识还没有灭除的时候,识的系缚终究得不到解脱。”

  而且,善心和无覆无记心时,如果没有我执,就不应当有烦恼,因为在自类相续中,前六识的烦恼与善性、无覆无记性不能同时生起。从这种道理来看,过去和未来的烦恼就不存在。并不是由于其他人的迷惑而成有漏,恰如不能由于他人的解脱而成无漏一样。

  又,不能像大众部所说的那样,另有随眠是不相应行所摄,当这随眠现行相续生起的时候,使善、无覆无记形成有漏法,因为大乘和小乘都认为这种随眠不是实有。也不能像经量部所说的那样,从有漏种子产生善性和无覆无记性,所以成为有漏,因为那善法种子原先并没有构成有漏的内因。并不是由有漏种子使彼善法成为有漏的。也不是在有学无漏心中的无漏种子也有有漏种子随逐。虽然由烦恼引发布施等善,但布施等善业与烦恼染法并不同时俱起,所以烦恼不是有漏善业的正因,只是傍因,因为有漏之说表明与漏俱起。而且,无记业不是由烦恼所引发,无记业又怎能形成有漏呢?然而,各种有漏必须与自身的现行烦恼同时生同时灭,二者之间互相资益,这样才能成为有漏。由此现行熏习而成的有漏法种子,以后生起现行,这就构成有漏的意思。

  既然凡夫如此,有学也是这样,末那识没有灭除以前有烦恼相应。无学有漏虽然不与漏(烦恼)俱起,但因为原先的有漏种子生起,所以成为有漏,这并不违背佛教道理。因为有末那识永恒生起我执,使善、无记性之法形成有漏之义。如果没有末那识,肯定没有这种有漏,由此可知有区别于六识的末那识。

  证明有末那识的理由很多,随顺《摄大乘论》,大概有六种,各位有智慧者应当随顺信仰学习。然而有的佛经说只有六识。应当知道,这是随顺小根器者因人施教之理,或者随顺所依六根而说有六识,但识的种类实际上是有八种。

  原典

  又契经说:异生善、染、无记心时恒带我执,若无此识,彼不应有。谓异生类三性心时,虽外起诸业,而内恒执我,由执我故令六识中所起施(1)等不能亡相,故《瑜伽》说:染污末那为识依止,彼未灭时,相了别缚不得解脱,末那灭已,相缚解脱。

  言相缚者,谓于境相不能了达如幻事等,由斯见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缚。依如是义有伽他言:

  如是染污意,是识之所依,

  此意未灭时,识缚终不脱。

  又,善、无覆无记心时,若无我执,应非有漏,自相续中六识烦恼与彼善等不俱起故,去来缘缚理非有故,非由他惑成有漏故,勿由他解成无漏故。

  又,不可说别有随眠,是不相应现相续起,由斯善等成有漏法,彼非实有,已极成故。亦不可说从有漏种生彼善等,故成有漏,彼种先无因可成有漏故。非由漏种彼成有漏,勿学无漏心亦成有漏故。虽由烦恼引施等业而不俱起,故非有漏正因,以有漏言表漏俱故。又无记业非烦恼引,彼复如何得成有漏?然诸有漏由与自身现行烦恼俱生俱灭,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种,后时现起有漏义成。

  异生既然,有学亦尔。无学有漏虽非漏俱,而从先时有漏种起,故成有漏,于理无违。由有末那恒起我执,令善等法有漏义成,此意若无,彼定非有,故知别有此第七识。

  证有此识理趣甚多,随《摄大乘》略述六种(2),诸有智者应随信学。然有经中说六识者,应知彼是随转理门,或随所依六根说六,而识类别实有八种。

  注释

  (1)施:布施(dana)的简称,音译檀那。大乘六度之一,施与他人财物等以求解脱的一种修行方式。唯识宗把布施分为三种:向众生施舍财物称为财施;向众生说法称为法施;使众生无所恐惧称为无畏施。

  (2)随《摄大乘》略述六种:《摄大乘论》卷一从六个方面证明有第七识末那识:“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则不得有,成过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又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无有,成过失故。谓无想定染意所显,非灭尽定。若不尔者,此二种定应无差别。又无想天一期生中,应无染污,成过失故,于中若无我执我慢。又一切时我执现行现可得故。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故,有我、我所烦恼现行,非善、无记。是故若立俱有现行,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大正三十一。页一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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