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 金刚经 华严经 地藏经 心经 六祖坛经 成唯识论 十善业道经 楞严经 涅槃经 阿弥陀经 无量寿经 盂兰盆经 观无量寿经 俱舍论 药师经 楞伽经 解深密经 八大人觉经 法句经 胜鬘经 维摩诘经 大宝积经 摄大乘论 大乘起信论 瑜伽师地论 普贤行愿品 圆通章 圆觉经 四十二章经 佛遗教经 普门品 占察善恶业报经 妙法莲华经 大智度论 阿含经 吉祥经 中观论 现观庄严论 大乘百法明门论 佛经入门 佛经名句 佛经问答 佛经原文 佛经译文 佛经注音 佛经讲解 其它经论 大藏经 阿含部 事汇部·外教部·目录部

成唯识论讲话(卷一)

成唯识论讲话(卷一)

  注:加粗的是原典,非加粗的是解释

  【稽首唯识性,满分清净者;我今释彼说,利乐诸有情。】

  稽首,是顶礼。唯识性,是法宝。满清净者,是佛宝。分清净者,是僧宝。我,是指护法等论师。彼说,是指世亲菩萨所造的《唯识三十颂》。利乐,是得到大菩提大涅槃的利益快乐。有情,是有情识的一切众生。(满是圆圆满满,分是一份一份)

  我们护法等,来恭恭敬敬顶礼佛法僧三宝,为的是甚么事情呢?就是因为我们现今要解释世亲菩萨所造的《唯识三十首颂》啊!我们要解释这颂的目的,并不是为自已的名闻利养和恭敬,而为的是要希望一切众生通通得到成佛的快乐。

  【今造此论,为于二空有迷谬者生正解故;生解为断二重障(p13)故。由我法执,二障具生。若证二空,彼障随断。断障为得二胜果故。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证真解脱;由断碍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

  此论,是指的《成唯识论》。二空,就是我空和法空。迷是迷昧,谬是错谬。正是不谬,解是不迷。二重(读平声)障,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我执,是执着以为是有主宰。法执,是执着以为是有实体。二胜果,是大菩提和大涅槃。续生,就是继续生死。真解脱,就是涅槃的断德。碍解,就是障碍正解。大菩提,就是般若的智德。真,简别不是二乘相似的涅槃。大,简别不是二乘偏空的智慧。都是指佛果而说。

  我们现今要造这部释论,为的要使于我空和法空有迷昧和错谬的人(凡夫、外道、二乘、余宗),对于唯识的道理,生起一种真正的了解。生解为甚么事情呢?为的是要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因为众生有了我执和法执,所以二障就具足生起来了。设若能够证得二空真如之理,那么,彼烦恼障和所(p14)知障自然即刻会断除。断了这两种障,试问有甚么好处呢?因为断了两种障,可以得到两种殊胜的果报故。怎样知道呢?(1)因为断了继续生死烦恼障的原故,可以证得佛的真正解脱。(2)因为断了障碍正解所知障的原故,可以证得佛的广大菩提。烦恼障:就是贪瞋痴慢疑不正见等种种烦恼,这些烦恼本身就是染污;所以说,烦恼即是障。所知,是一切所缘的境界,本来不是障,因为它本身不是染污的东西;但是有一种人坐井观天,得少为足,不肯进求广大深法,以为自己的智慧了不起。所以说,所知虽不是障,然被得少为足的障来障碍了许多境界。

  【又为开示:谬执我法,迷唯识者;令达二空,于唯识理,如实知故。】

  开,是开导;示,是指示。执,是执着。唯,是不离;识,是认识。理,是道理。实,是真实;知,是了知;故,是原故。

  解释这个《唯识三十颂》,还有一个道理,就是他们对于一切所见所闻的境界,都以为是实在的,不知道完全是各人自己心识所变的。换句话说,(p15)就是不能离开各人自己的认识。所以他们执着以为有一个实在的身体,和身外有许多万物。因为他们把这种太深的成见,坚执不舍的原故,所以论师们才来造论开导指示他们,使令他们通达所执的身体,固然是不可得;就是身外的万事万物,亦复不可得。因此,对于唯识的道理就能照他那样的内容,真真实实的知道了。

  【复有迷谬唯识理者:或执外境,如识非无;或执内识,如境非有;或执诸识,用别体同;或执离心,无别心所。为遮此等种种异执,令于唯识深妙理中得知实解,故作斯论。】

  复,是复次。或是不定。外境,是色、声、香、味、触五尘的境界。非无,就是有。内识,就是各人自己的心识。非有,就是无。用,是功用;体,是体性。心所,就是心识上各种功用。遮,是遮除。异,是不同。深,是深广;妙,是微妙。作,是制造;此,是这一部;论,是讨论。

  还有一个意义,就是一般对于唯识的道理迷昧或错谬的人,一共有四种——第一种偏执外面的境界,同内识一样都是有的,这是小乘的一切有部。(p16)第二种偏执里面的心识,也同外面的境界一样都是没有,这是清辩论师空宗的一派。第三种偏执心体只有一个——阿赖耶的识精;而分开到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门头上去,而变成了六用。所谓“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又云“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行”。这都是说,心识的功用虽然是各别,而体性却是相同,这是大乘性宗的一派。第四种偏执只有心王而没有心所的,这是小乘经部里觉天论师的一派。以上四种都是不合乎唯识的正理,因为唯识家的主张,一是外境是无;二是心识是有;三是心识是八体八用;四是离开心王之外,是有心所的自体和作用。唯识家要破除上面各种不同的偏执,令他们对于唯识里面甚深微妙的真理,得到一种如理真实的了解,所以才来造这一部《唯识三十颂》的释论。世亲菩萨的《三十颂》本来有十家注释,各有十卷,总共有百卷。后来玄奘法师把百卷的广文糅译成十卷,所以叫做《成唯识论》。

  【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若,是设若。世间,是世界上的人。圣教,是佛教的经论。我,有主权、(p17)宰判的作用;法,是有轨范、保持的作用。

  照你们唯识家所说宇宙万有、森罗万象、根身器界,一切的一切,都不能离开各人自己心识所变的话;那末,为甚么世界上的人都说在心内有一个主宰的我,和心外有种种形形色色不同的法呢?不但是世界上的人人都是这样说,就是你们圣教的经论里面,也常常说有声闻、缘觉、菩萨、诸佛的我,和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四摄的法呢。纵然世界上的人,有偏执说得不对,那末,为什么没有偏执的圣教,还说有我相和法相呢?

  【颂曰: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颂,是偈颂。假,有两种:(1)无体随情假;(2)有体施设假:种种相,是我相和法相;转,是转变和转起。彼,是我法;依,是依托;变,是变现和转变。异熟,是第八识;思量,是第七识。了别,是前六识。

  前面问圣教为什么说我法,所以现在举出本颂来答。颂上说:“你问的是:‘如果一切法都是心识所变的话,那末,佛教的经论上为甚么也说了许(p18)多我相和法相呢?’”答的意思就是说:“不错!佛经上虽然说了许多我相和法相的名词,然而都是方便的‘假说’,你不要以为说了都是实在的啊!”这“我”和“法”有种种的意义,到下面论文上自然会解释。那末,先来请问你一下:这许多我相和法相是从甚么地方转变出来的呢?是从每人八个识的心王和心所,由自证分转变出见分和相分出来的啊!由见分转出我相影子,由相分现出法相的影子。所变的虽然是有无量无数,而能变的唯有三类,第一类是第八异熟识,第二类是第七思量识,第三类是前六识了别境识。因为第八识是异时而熟的果报识;第七识的功用,是恒审思量第八识为我;前六识是明了分别六尘的粗显境界。详细的解释,到后面会告诉你。

  【论曰: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我谓主宰;法谓轨持。】

  世,是三世;间,是十方。圣,是圣人;教,是教法。主,是主张;宰,是宰判。轨,是轨范;持,是保持。

  这是解释第一句颂的。意思是说,无论是世间上所说的我法,或是圣教(p19)上所说的我法,都是假设的,并不是一定有实在的体性。甚么叫做我呢?我,是有自在和判断的功用。甚么叫做法呢?法,是有生解和不舍自相的功用。

  【彼二俱有种种相转。我种种相:谓有情命者等;预流一来等。法种种相:谓实德业等;蕴处界等;转谓随缘施设有异。】

  彼二,是我相和法相;种种相,是有许许多多的名词。有情,是有情识的众生;命者,是有命根的人;等,是受者我和作者我,一共有十六种知见。预流,是预入圣人之流的初果罗汉;一来,是二果罗汉,因为他还要来欲界受生一次;等,是三果、四果,以及缘觉、菩萨、佛陀。实,是宇宙万有的实体;德,是实体上的德相;业,是体相的业用;等,是大有性、同异性、和合性,以及数论师的二十五谛。蕴,是五蕴;处,是六根六尘的十二处;界,是六根、六尘、六识的十八界;等,是等于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四摄等。随缘,是随各种不同的因缘;施设,是安立许多各别的名义。(p20)

  前面所说的我相和法相,名字也有许多的不同。例如世间所安立的我,有的时候叫做有情,有的时候又叫做命者;在圣教所安立的名称,有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缘觉、菩萨、佛陀,这许多假名。至于所说的法相:胜论师有所谓六句义——实、德、业、大有性、同异性、和合性,以及数论师的二十五谛等。圣教所安立的世间法,所谓三科——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出世法有所谓三乘——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密等。这许多各各不同的名称,都是因为他们的因缘有异,所以名称也就有差别了。

  【如是诸相,若由假说,依何得成?】

  如是,上面这样许多许多的我相和法相,设若照你们唯识家所说的都是由假而说的;那我们倒要请问请问,究竟是依托甚么东西而成立的呢?

  【彼相皆依识所转变而假施设。识谓了别。此中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

  彼相,是我相和法相;依,是依托;识,通指八个识的自体;施,是施(p21)为;设,是敷设。了,是明了;别,是分别。摄,是摄取;心所,是心王所有的附属品。相应,是有联络的关系。变,是转变;识体,是每个识的自体。似,是相似;二分,是见分和相分。见分,是能见的一分功用;相分,是所见的一分影像。自证,是识体自己证明不错;起,是生起。

  你前面不是问“我相和法相依托甚么东西得成立”的吗?我告诉你,它们是依托各个识的自体转变出来的,只是方便施设种种虚假的名字吧了。甚么叫做识呢?识,就是有明了分别的意义;不过这个地方所说的识,不是单单指八个识的心王,就是与八识心王有关系的心所,也摄收在这识字里面。因为心所好像臣属一样,是和心王有相应和合的关系的。甚么叫做变呢?变,就是每个识从它的自体转起,好像有二分的境界生起来。因为所缘的相分,和能缘的见分,都是从各个识体上的自证分变起来的。依据这见分和相分的道理,来施设建立这我相和法相的两种名称——依见分立我相,依相分立法相;如果离开了见分和相分的话,那末,我相和法相也就没有依托了。(p22)

  【或复内识转似外境。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变似我法。此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分别似外境现。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缘此执为实我实法。】

  熏,是熏染;习,是习惯;力,是力量。无始,是时间很久很久以前。缘此,是因此。

  还有一种道理可以知道我法是虚假,怎样可以知道呢?就是因为内识的关系,而转起了外面的虚妄境界。由过去时常分别我法的原故,在内识中留下了熏习力,所以诸识生起的时候,又好像变起了一种假我假法。由这个道理我们可以知道:假我假法的相状虽然是在内识所变,而由我们妄生分别的原故,本来没有外境,以熏习的力量便现起外境了。所以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因此就执着它有实在的我和实在的法,其实那里有实在的我法呢?

  【如患梦者,患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缘此执为实有外境。】(p23)

  如,是譬如;患,是患病;梦,是眠梦。力,是力用。心,是内心;似,是相似。

  前面说的我相和法相,是虚假不实在的东西。恐怕你不相信,所以说个譬如给你听:好像害重病和眠梦的人,本来是没有一切外境;但因害病和眠梦的原故,内心现起种种外面的境界相状,因此,就执着以为有实在的外境。

  【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然似彼现,故说为假。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由此便遮增减二执。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识是假境所依事故,亦胜义有。】

  愚夫,不但凡夫,连外道二乘都包含在内,只要是执著有实我实法的都是;计,是计执。妄,是虚妄;情,是情执。非有如识,就是非如识有。非无如境,就是非如境无。遮,是遮去;增,是增加;减,是减少。世俗,就(p24)是世间通俗。胜义,就是殊胜意义。

  如果把上面那两个害病和眠梦的譬如明白了的话,那末,一切凡夫、外道、二乘、权教,他们所执着的实我和实法,也就都无所有了;但是随他们自己的虚妄的情执,而去施设安排了许多假名罢了!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说它是假。还有一件事要注意:内识所变现的假我假法,虽然好像是有,而仔细研究起来,它实在是没有实我实法的体性,不过是彼心识所现的影像,所以说它是假。可见一切外境都是随各人的情执所现,就在现起的外境上替它方便的安立许多名字;因为完全是虚假,所以不能同心识一样都是有了。至于里面的心识,必定是仗因托缘而生的,都是有的,不能说同外境一样没有。因此就会知道外境没有,可以遮除增加为有的执着;知道内识是有,可以遮除减少为无的执着。因为外境是依托内识而假立的原故,但是世间上俗人说为是有;内识是假境所依托的体,那是约殊胜的意义上说是有。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实我实法不可得(p25)故。】

  应当怎样知道外面的境界,是实在没有,唯独有里面的心识,好像有外面的境界生起呢?因为实在的我和实在的法是不可得啊。

  【如何实我不可得耶?】

  为甚么实我是不可得呢?

  【诸所执我,略有三种:一者执我体常周遍,量同虚空,随处造业受苦乐故。二者执我,其体虽常,而量不定,随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执我体常至细,如一极微,潜转身中作事业故。】

  诸,是凡。略,是总略。常,是恒常;周,是周圆;遍,是普遍。量,是范围。卷,是束起来;舒,是放开来。极微,是极微细。潜,是潜藏在里面。苦,是苦报;乐,是乐报。

  我有两种,一是外道所执的我,二是小乘所执的我;现在先讲外道所执(p26)的我。外道所执我,可分三种,第一种叫做大我,就是妄执大我的体性是恒常的、周圆的、普遍的。这大我的范围好像同虚空一样大,又能够随在甚么地方,可以造业受报,这不是矛盾吗?第二种叫做不定我,它的体性虽然也是恒常,而它的范围大小倒是不定。好像油滴水一样,能够随从众生身体的大小,可收可放。第三种叫做小我,它的体性虽然是恒常,而范围最细,好像极微那样小,它也是潜藏在众生身体里面作一切事业。其实这三种说法,都是自语相违,到下面破的时候,自然会知道。

  【初且非理。所以者何?执我常遍,量同虚空,应不随身受苦乐等。又常遍故,应无动转,如何随身能造诸业?又所执我,一切有情为同为异?若言同者:一作业时,一切应作;一受果时,一切应受;一得解脱时,一切应解脱,便成大过。若言异者:诸有情我,更相遍故,体应相杂。又一作业一受果时,与一切我处无别故。应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谓作受,各(p27)有所属,无斯过者,理亦不然。业果及身,与诸我合,属此非彼,不应理故。一解脱时,一切应解脱,所修证法,一切我合故。】

  三种之中,现在先来说第一个大我,就不合乎道理!怎样知道呢?因为他既然执着大我是恒常,是普遍,范围同虚空一样大的话,那末,就应当不可以随身来受苦受乐。再说大我如果真是恒常普遍同虚空一样大,就应当不会动转,那怎样可以随身造业呢?我现在再来问问你:“你们所执着的实我,一切众生还是同一个我呢?还是各各不同?”设若你说一切众生都是共一个我,那末,一个人作业的时候,岂不是一切人同作;一个人受果报的时候,也应当一切人同受;这样一来,假定一个人解脱了生死的时候,岂不是一切众生通通解脱了吗?那就成大过失了!设若你说这大我是各各不同的话,那末,一切众生各有各的我体,那些我体都同虚空一样大,岂不是大家的我体,交相普遍,混杂在一处吗?这个过失还是同前面一样——一人作业(p28)就是一切人作业;一人受报应当一切人同受报;一人得解脱就是一切人得解脱。甚么道理呢?因为同一切众生的我没有两个处所啊。所以应当叫做一切人所作,一切人所受了。设若你说“作和受都是各归各的,没有混杂的过患”,这个道理是不对的。因为你所造的业、所受的果,以及你这个身体,都和其他一切人的我合在一处;你说属自己不属于别人,这种偏理是说不通的,因为无论你所修的法和所证的果,都和一切众生的我合在一处啊。所以妄执大我,此路不通。

  【中亦非理。所以者何?我体常住,不应随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橐籥风,应非常住。又我随身,应可分析,如何可执我体一耶?故彼所言,如童竖戏。】

  橐,是囊橐;有底曰囊,无底曰橐。籥,是箫笛之类。橐籥,外有套而内有管者。童竖,就是童子才会竖立时候,说其无知。

  前面的大我固然是不对,就是中间的不定我,也是不合乎正理。甚么道理呢?因为你这个我体如果是常住的话,那就不应当来随从众生的身体,或(p30)大或小,而为舒放和卷缩。现在既然有舒放和卷缩,那就好像古来的一种橐籥里面的风一样,可蓄可放,那应当就不是常住的了!再说如果你这个我体,是可以随身转变的话,身体可以分析,那末我体亦应可以分析;既然可以分析,那你怎样可以执着是一呢?所以你说的话,真好像小孩子玩耍一样。

  【后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极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动?若谓虽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轮,似遍动者。则所执我,非一非常。诸有往来,非常一故。】

  最后一家主张小我,也不合乎正理。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说的我量至小,好像一粒极微一样;既是至小,怎样可以使令大身遍动呢?设若你说:“虽然很小,因为在身上速巡的次第转动,好像旋转的火轮一样瞬息周转。”既是次第周转,那你所执着的小我,就不是一,不是常了,因为它是有去来的东西啊。(p30)

  【又所执我,复有三种:一者即蕴;二者离蕴;三者与蕴非即非离。】

  前面所破,是外道的三种我执,现在再来说小乘犊子部等所执的我相。这也有三种,第一执五蕴法就是我,这叫做即蕴我;第二执离开五蕴法外有一个实在的我,这叫做离蕴我;第三执不即五蕴也不离五蕴的我,这叫做非即非离蕴我。

  【初即蕴我,理且不然。我应如蕴,非常一故。又内诸色,定非实我,如外诸色,有质碍故。心心所法,亦非实我,不恒相续,待众缘故。余行余色,亦非实我,如虚空等,非觉性故。】

  内诸色,就是眼、耳、鼻、舌、身的内五根。外诸色,就是色、声、香、味、触的外五尘。心心所,就是心王和心所。余行,就是除了小乘法中的四十六个相应行外,其余(大乘)的五个心所;还有小乘十四个心不相应行(p31)外,其余(大乘)的十个不相应行。余色,就是除了五根五尘之外的无表色,叫做法处所摄的色。

  在这三种之中,先来说第一种即蕴我。在道理上说来,即蕴我是不对的,因为五蕴无常,同时五蕴是五个单位的和合。如果你这个我就是五蕴,那末,我也就是无常非一了!若再把五蕴分开来说,色蕴里面的内五根决定不是实我。甚么理由呢?因为有物质的障碍,同外面的五尘一样是虚假。其次受、想、行的三蕴,是属于心所;识蕴,是属于心王。这四蕴也非实我,因为它要等待众缘,是不能常久相续的。断断续续的东西怎能说它是我呢?除了上面五阴之外,其余大乘所说的余行余色,也不是实我,因为它们不是觉体,同虚空一样。

  【中离蕴我,理亦不然。应如虚空,无作受故。】

  前面的即蕴我固然不对,现在的离蕴我也不合乎正理。怎样知道呢?因为离开了五蕴,就不会作业,也不会受报,这应当同虚空一样了,那怎样可以叫做我呢?(p32)

  【后俱非我,理亦不然。许依蕴立,非即离蕴。应如瓶等,非实我故。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亦应不可说是我非我。故彼所执,实我不成。】

  犊子部等,他们建立三聚法,所谓有为、无为、非有为非无为。在有为法中又分为三种:过去法、现在法、未来法;再加上一个无为法,最后还有一个不可说,意思就是不可说它是有为,也不可说它是无为,所以叫做不可说藏,合起来叫做五法藏。现在唯识家破他说:“你这个俱非我,在道理上说起来也不对!因为一方面你说“我”是依托五蕴而立的,另一方面你又说“我”不即蕴,也不离蕴。这样一来,岂不是同花瓶一样吗?花瓶依托泥团而成,它是不即泥团,也不离泥团的;可是这瓶相完全是假法,那末,你这个依托五蕴而立的我,怎样可说是实呢?还有,既然不可说它是有为或是无为,当然也不可以说它是我不是我了。所以犊子部等所执的实我是不可以成立的。(p33)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有思虑?为无思虑?若有思虑,应是无常,非一切时,有思虑故;若无思虑,应如虚空,不能作业,亦不受果。故所执我,理俱不成。】

  再说,若你们所执的实我,一定是有实体的话,那我倒要请问你:“你这个实我,是有思虑,还是没有思虑?”设若你说是有思虑的话,那应该是无常了。甚么原因呢?因为并不是一切时都有思虑啊!设若你说这个实我是没有思虑,那就应当同虚空一样;虚空既然不能作业,也就不会受报。所以你们小乘犊子部所执的实我,在道理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有作用?为无作用?若有作用,如手足等,应是无常;若无作用,如兔角等,应非实我。故所执我,二俱不成。】

  又你们小乘人所执的实在我体,到底是有作用呢?还是没有作用呢?设若是有作用的话,那就好像手足一样,应当是无常才对。设若是没有作(p34)用,那又同兔角一样,更应当不是实我。可见你们所执着的实我,无论是有作用或没有作用,都不能成立。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是我见所缘境不?若非我见,所缘境者,汝等云何知实有我?若是我见,所缘境者,应有我见,非颠倒摄,如实知故。若尔,如何执有我者?所信至教,皆毁我见,称赞无我。言无我见,能证涅槃;执着我见,沉沦生死。岂有邪见能证涅槃;正见翻令沉沦生死?】

  我见,就是执著有一个实我的见解。颠倒,就是错误。实知,就是一点都没有错误。至教,就是圣教——小乘《阿含经》。毁,是毁弃。称,是称扬;赞,是赞叹。无我,就是知道没有实体。涅??,是不生;槃,是不灭。翻,就是反过来的意思。沉,是沉溺;沦,是漂沦。

  这一段文,不大好懂,须要注意。若知道它是反面的文章,不懂也就会懂了!此段文意思是说:你们小乘人所执着的实在我体,是不是我见所缘的境界呢?设若不是我见所缘的境界,那末,你们又怎样知道有一个实我?(p35)设若是我见所缘的境界,那末,这个我见就应当不是颠倒的知见所摄,因为你知道的我,是真真实实的啊!设若真是这样的话,为甚么你们这班执有实我的小乘人,所信奉的圣教——《阿含经》,都是毁弃这个我见(邪见),而称扬赞叹无我呢?经里面说,没有我见的人,才能够断烦恼而证到不生不灭的涅槃;如果执著有我见的人,一定会沉溺漂沦在生死的大海里(注意!下面这两句话是反说的)!意思就是说,如果照你们现在的思想——我见是正见,而无我见反成了邪见;那末,岂有无我的邪见能证涅槃,而有我的正见反沉沦生死呢?恐怕没有这个道理吧。

  【又诸我见,不缘实我,有所缘故。如缘余心;我见所缘,缘非实我,是所缘故,如所余法。】

  缘余心,就是缘余法之心,是指的前五识。所余法,就是前五识所缘的五尘相分境。两个余字都是指的我见之余的五识心和五尘法。

  这里先立两个量,预备来结束。先立一个能缘的量,来显唯识。

  宗:我见不缘实我。(p36)

  因:有所缘故。

  喻:如缘余心。

  意思就是说:既然称为我见,当然不能缘实我,甚么理由呢?因为我见有它自己能缘的见分,即指第六识和第七识的见分,好像前五识一样,各有各的能缘五尘之见分心,所以我见决定不能缘实我。这是用我见自己能缘的见分心来结束的,第二再来立一个我见所缘的境来显唯识。

  宗:我见所缘定非实我。

  因:是所缘故。

  喻:如所余法。

  这个量的说法和前面有点不同,意思就是说,我见所缘的境界,决定不是实我。甚么理由呢?因为我见的见分决定有它自己的相分来做所缘境,好像前五识的见分,也是各有各的五尘相分境来所缘。这两个量是一个意思,为甚么要分做两回来说呢?岂不是重复了吗?殊不知前一是显我见有它自己的见分做能量,后一个是显我见有它自己的相分做所量;我见的能量固(p37)然不能缘实我,就是我见的所量当然也不是实我。因为我见有能量和所量的两个意义,所以分做两回来说,并不是重复。在《成唯识论》上有很多这种因明量的规则,所以这里说得较为详细一点,以后就容易知道了。

  【是故我见,不缘实我;但缘内识,变现诸蕴,随自妄情,种种计度。】

  这是一个结论。由上面种种理由,我们可以知道,我见决定不能缘实我;但是缘内心自己所变现的五蕴缘生法,它是依他起的幻有。因为六七二识的妄情,对此生起了种种计度,就成遍计所执的实我了;过患就在此一执,所以唯识家才来破斥他。

  【然诸我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

  俱生,就是与身俱有的一种执着,所谓“先天带来的”。分别,是长大之后知道的,所谓“后天学习的知识与经验”。

  现在把前面外道所说的种种我和小乘所说的种种我,把它总起来说有两种,一种叫做俱生我执,一种叫做分别我执。(p38)

  【俱生我执: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

  试问俱生我执是怎样来的呢?是过去无始以来,受了一种虚妄熏习由无明内因的力量,所以恒常与身同有,不要等待别人的邪教以及自己的邪分别,就自然的转起,所以叫做俱生。

  【此复二种:一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我。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五取蕴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我。】

  不要弄错了!现在所讲的是俱生我执。此中又分为两种,一是恒常相续不断的:这是第七末那识的见分去缘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时,而在七八两头的见分上所变出了一个相分,第七识的见分就老实不客气的执着这所变的相分为常,为一,为普遍,为有主宰的实我。其实这相分(影像)那里是常一周遍有主宰的实我呢?不过是这第七识戴了无明(痴)的眼镜,而妄生(p39)分别罢了!所以说“以心缘心真带质,中间相分两头生”,就是这个意思。第二种呢?那是有间断的,就是在第六意识中,缘第八识所变的五蕴相分(影像),或者在五蕴的总相上,或者在五蕴的别相上,都是从自己心识上所变的影像,去执着是常一周遍有主宰的实我。上面这一个“五取蕴”的名词很是古怪的!因为五蕴就是五蕴,为甚么要在五蕴上再加上一个“取”字呢?这个取字的意义太重大了!因为取就是取着,也就是执着。要知道,取是因,蕴是果,意思就是说,如果没有执取起惑造业的因,那里会感召这五蕴根身的苦果呢?反过来说,如果没有这五蕴根身,那又用甚么东西去执取起惑造业呢?可见这“取蕴”两个字是“狼狈为奸”啊!而众生所以称为众生,亦即在此一取字,而诸佛菩萨以及二乘圣人,只有蕴而没有取了,所以称为无漏五蕴。因为这取字的意义很重要,所以我特别的提出来说明。

  【此二我执,细故难断。后修道中,数数修习,胜生空观,方能除灭。】

  此二我执,就是俱生我执中的常相续和有间断的两种我执。修道位,在(p40)小乘是二果和三果罗汉,在大乘是二地至七地菩萨。数数(音朔,念入声),是常常的意思。生空观,就是观察我相不可得,叫做我空观。胜,就是比见道位以前用功的力量,更加殊胜。

  上面俱生我执中,有第七识和第六识两种分别,这两种我执是从无始以来就与生身同来的,所以深刻细密,不容易断除。要在大乘菩萨修道以后的位中,到了二地菩萨以上的地位,常常修习殊胜的我空观智,才能够将这两种我执灭除。

  【分别我执,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

  分别,是出胎以后渐渐长大了,由熏习而生起,所谓后天。邪教,是外人教的;因为自己以前不懂得甚么东西叫做我。邪分别,就是由人家教过了之后,自己觉得是有一个我。

  前面是讲俱生我执,现在来讲分别我执。分别我执是怎样有的呢?虽然有里面无明力量的因,但还要加上外面的助缘,分别我执才能够生起。这种(p41)我执不是同生身一齐来的,是要等待后来受了邪人的教授,以及自己内心起了不正当的思维,然后才会生起,所以叫做分别。

  【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二缘邪教所说我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

  这分别我执在第七识上是完全没有的,唯在第六意识中才有。这也有两种,第一种是缘邪教所说的五蕴义相,在自己心相上生起,而分别计度执着,以为是实我。第二种是缘邪教的我相,也在自心上起了影像,而分别计度执为实我。这里我们所怀疑的,就是:“蕴相和我相”有甚么分别?要知道这都是在名字上起了执着。所谓邪教,一定有言说;有言说一定有名字;有名字就产生“五蕴”或“我”的观念了。

  【此二我执,粗故易断。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灭。】

  第六意识中这两种分别我执,比较从前两种俱生我执的行相要粗一(p42)点,所以易断。在大乘最初见道的时候,初地菩萨就能观察一切我空所显的真如,就能够把这两种分别的粗我执断除了。

  【如是所说一切我执:自心外蕴,或有或无;自心内蕴,一切皆有。】

  收外蕴,是本质境。心内蕴,是相分境。有,必定是有影像;无,是无影像。

  如前面所说,无论是外道或小乘一切的我执,如果是自心之外有一个五蕴的义相,那或有影像,这是第七识所计的我;若是第六意识所计的我,心外之蕴,那是完全没有影像;若是心内蕴,那无论是第七识或第六识,却都是有影像的。这是甚么原故呢?就是说,只要是见分的亲所缘缘,那都是有相分的影像现起,所以说,无论六七两个识都是一样有影像境的。

  【是故我执,皆缘无常五取蕴相,妄执为我。】

  因此之故,前面所执的一切我执,都是缘的无常中五取蕴上的观念,虚妄执着以为有一个实在的我;设若用智慧去观察,就知道完全是子虚乌有(p43)的了。

  【然诸蕴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妄所执我,横计度故,决定非有。】

  读者注意!这一段文是唯识家的真实话。他说:无论五蕴中的色法,或是受想行的心所法,及识蕴的心法,都是从因缘所生,依他所起。这依他有,是同幻术一样所变的假有;而一般愚人在依他的假有法上,执著有一个实我,那完全是强横计较度量,是决定没有的。

  【故契经说:苾刍当知,世间沙门婆罗门等,所有我见,一切皆缘五取蕴起。】

  契经,就是佛所说的教法。契的意思就是上契诸佛之至理,下契众生之根机。苾刍,是比丘,此为玄奘法师新译的变音。沙门,华言勤息,所谓“勤修众善,止息诸恶”。婆罗门,华言净行种,是印度的一种宗教

  所以佛经上说:“比丘啊!你们应当要知道,无论是世间上的凡夫,或出家修行的沙门,以及在家修行的婆罗门,他们所执着的我见,都是因为攀(p44)缘五取蕴而起的。”

  【实我若无,云何得有忆识、诵习、恩怨等事?】

  外人有一个问难,就是说:“如果没有一个实我的话,为甚么过去的事能够记忆,现在的事能够认识,未来的事又能够读诵和学习呢?为什么待我有恩的人,我常常心中感激他;对我有冤仇的人,我心中怨恨他呢?还有其他的很多事,都能记忆在心,这又是甚么原故呢?”

  【所执实我,既常无变,后应如前,是事非有;前应如后,是事非无。以后与前,体无别故。若谓我用,前后变易,非我体者,理亦不然。用不离体,应常有故;体不离用,应非常故。】

  破他的理由就是“既常无变”四个字。因为他们所执的实我,既然是恒常不会变动,那末,纵然就是学习了之后,也应当同未学习以前的一样不会;或者,未学习以前,也要同学习了之后一样会。我这理由,就是因为你们自己的主张:前后的我体是没有两样的啊。设若你们又说:“我体虽然是(p45)没有变易,而我的功用是有前后的转变。”这道理也不对,因为用是不能离开体的;体既不变,用应当同体一样常有。反过来说,体也不能离开用;用既无常,那末,体也应当同用一样无常。

  【然诸有情,各有本识,一类相续,任持种子。与一切法,更互为因,熏习力故,得有如是忆识等事。故所设难于汝有失,非于我宗。】

  前面既然破了别人,那末,唯识家又是怎样说法呢?他说:“一切众生各人都有根本的阿赖耶识,它是非善非恶一类的无记性,同时又是非常非断的相续性。所以它能够任运保持一切法的种子功用,这种子是同宇宙万有森罗万象的现行法互为因果。”平常唯识家有两句话:“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现行是因,种子是果;如果是种子生现行的话,那种子又是因,而现行又成果了,所以叫做更互为因。这就是因为熏习的力量,自然会得到回忆和认识等事。所以你们所设的问难,在你们自己方面反而有过失,而在我们唯识家的宗旨,一点都没有错误。(p46)

  【若无实我,谁能造业,谁受果耶?】

  外人又提出了一个问难:“设若照你们唯识家说,一定没有实我的话,那末,谁去造业受报呢?”

  【所执实我,既无变易,犹如虚空,如何可能造业受果?若有变易,应是无常。】

  唯识家驳斥他说:“如果照你们所执的实我,既然是没有变易,那末,岂不是同虚空一样,怎样可以造业,又怎样可以受果报呢?设若是有变易的话,那就应当是无常了。”

  【然诸有情,心心所法,因缘力故,相续无断,造业受果,于理无违。】

  照唯识家说,一切有情识的众生心与心所的活动,由内因外缘的助力,前后相续,无有间断,所以能够起惑造业;同时亦因内外因缘的力量,而能感受果报。这在道理上一点也不会违背。(p47)

  【我若实无,谁于生死,轮回诸趣?谁复厌苦,求趣涅槃?】

  外人又问:“如果这个我实在是没有的话,那末,甚么东西去受生死轮回诸趣呢?既然没有实我,试问那一个去厌苦,又有谁去求趣不生不灭的涅槃呢?”

  【所执实我,既无生灭,如何可说生死轮回?常如虚空,非苦所恼,何为厌舍求趣涅槃?故彼所言,常为自害。】

  唯识家驳斥他说:“你们所执的实我,既然是没有生灭,那末,怎样可以说甚么生死轮回呢?既然同虚空一样,没有苦能恼害他,还说甚么厌舍生死而求向涅槃呢?所以他所说的话,都是常常自害自己。”

  【然有情类,身心相续,烦恼业力,轮回诸趣;厌患苦故,求趣涅槃。】

  然而我们有感情的众生,从无始以来身心相续,向来没有间断过,由贪瞋痴等烦恼所造的业力,以致有轮回诸趣;因为厌离灾患苦难的原故,所以(p48)求向涅槃的妙果。

  【由此故知,定无实我;但有诸识,无始时来,前灭后生,因果相续。由妄熏习,似我相现。愚者于中,妄执为我。】

  现在把前面所说的我执,总结起来说:“由上面种种教理的原故,就可以证明决定没有实我。既然没有实我,那末,从甚么地方现出来的我相呢?但有诸识,从无始以来刹那刹那前灭后生,所以有因果相续。本来没有实我,但因众生的虚妄熏习,好像有我相现前,以致在似我之中,虚妄执着以为实我。”

  【如何识外,实有诸法,不可得耶?外道余乘,所执外法,理非有故。】

  上面所说的我执,已经告一段落,现在来谈谈法执。怎样知道心识之外实有诸法不可得呢?因为外道和其余的小乘,他们所执着的外法,在道理上研究起来,是没有的。(p49)

广大佛友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语法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你们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最好动力。反馈|投稿
热文推荐
精华文章
热门推荐
网站推荐
最新推荐
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版权归原影音公司所有,若侵犯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华人学佛网  Copy Rights Reserved @2020 技术问题联络电邮:cnbuddhist@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