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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讲话(卷三)

成唯识论讲话(卷三)

  注:加粗的是原典,非加粗的是解释。

  【此识与几心所相应?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阿赖耶识,无始时来,乃至未转,于一切位,恒与此五心所相应,以是遍行心所摄故。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谓根境识,更相随顺,故名三和。触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说为彼,三和合位。皆有顺生心所功能,说名变异,触似彼起,故名分别。根变异力,引触起时,胜彼识境,故集论等,但说分别,根之变异。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触境,是触自性。】

  现在来问:“第八识有几个心所同它相应?”答:“有五个遍行心所常常和它相应——(1)触,(2)作意,(3)受,(4)想,(5)思,这五个同第八识相应。”(p219)因为第八阿赖耶识从无始以来,一直到没有转识成智以前,在三界九地之中都是同这遍行五个心所相应,因为这五个是普遍八个识啊。

  现在先来讲头一个触,怎样叫做触呢?触就是根境识三和合“分别”和“变异”,能够令心王和心所,同前面的境界相接触,这就是它的体性;后面的受、想、思、……种种的心所,统统都是依靠触过了以后才有的,这就是它的业用。现在要提出专门来解释三和,怎样叫做三和呢?就是“根”、“境”、“识”这三个东西,是互相随顺,所以叫做三和。触心所又是依托这根境识所生,又能够令根、境、识和合,所以说“为彼根、境、识三和合的时候而有”。

  怎样又叫做变异呢?就是说触心所,在根、境、识三和合的时候,有顺生其余的作意、受、想、思,以及别境和善、恶一切心所,这就叫做变异。

  怎样又叫做分别呢?就是说触心所,有似前根、境、识三和合的功用的能力,所以叫做分别。

  触心所本来是根、境、识三法和合的功用,而《杂集论》上为什么说“分(p220)别根之变异”呢?那是因为根的变异力,能够引触生起的作用,比较识和境力量来得殊胜,所以才说根之变异。其实,触心所生起,根境识三法一样也不能少;假使缺少了一样的话,那就不能够接触了。这道理是很容易明白,你去慢慢的考虑一下。所以能够令根、境、识三法和合,生起一切心王和心所,去接触对面的境界,这就是触的自性。

  【既似顺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为业。起尽经说:受想行蕴,一切皆以触为缘故,由斯故说:识触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瑜伽但说:与受想思,为所依者,思于行蕴,为主胜故。举此摄余。集论等说:为受依者,以触生受,近而胜故。谓触所取,可意等相;与受所取,顺益等相,极相邻近,引发胜故。然触自性,是实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是食摄故,能为缘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上面是说触的自性,现在是说触的业用。触的业用是怎样呢?因为触既然是能够顺起心所的功用,所以受、想、思以下的一切心所,都是依触而生(p221)的,这就是触心所业用。这可拿《起书经》来证明,经上说:“受、想、行三蕴,一切都是由触的助缘,才得生起。”因此,所以说识是由“根、尘”二和而生;触是由“根、尘、识”三和而生;受、想、思以下的心所,都是由“根、尘、识、触”四和而生。

  然而《瑜伽师地论》为甚么又说触为受、想、思为所依,而不是说“行”为所依?因为行蕴里面包括的东西太多,范围很大;不过行蕴是以思心所为主,因为思是造作为体,所以它的功用特别的殊胜,故说为思,举思可以摄其余的心所。那末,集论上为甚么又说“触为受所依”呢?这是因为由触生受,触和受是靠近的关系,所以功用殊胜。好比说,触是取欢喜或不欢喜的境界,受是取有顺益或无顺益的境界,所以触和受是极相邻近,触能够引发受心所生起,故名为胜。

  又因为小乘的经部师,说触是由“根、尘、识”三和合而生,触自己没有自体,所以唯识家不赞成,说触是有实体的。六六法,上面的六是指六根,六法是六识、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六触,就是眼触、耳触、鼻(p222)触、舌触、身触、意触。四食,就是段食、触食、思食、识食。还有,十二因缘中有“触缘受”。在六六法中有六触,在四食之中有触食,在十二因缘中有“触为受缘”,怎样可以说“触是假法无体”呢?触的自性同受想思一样,各有体性,可见不是三和无体啊!

  【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虽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说引心。有说:令心回趣异境,或于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应非遍行,不异定故。】

  上面讲的是触,现在来讲作意。作意的体性,就是能够警动心王和心所的种子生起;作意的业用,就是能够引心王和心所,到所缘境界的地方上去。因为作意能够引起心王心所的种子,又能牵引心王心所到所缘的境上,有这两种功用,所以叫做作意。既然也能够引起心所,为甚么但说引心呢?这是因为心是主故,所以但说引心;因为说到引心,心所也就包含在里面了。(p223)

  还有两个意思,一种是说作意,能够令心回转到异境上去;另一种说作意,能够令心专注一个境界上面。但这两种说法都不对!因为令心回转,那就不是遍行所摄;令心专注一境,那又属于定的功用了。

  【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有作是说:受有二种:一境界受,谓领所缘。二自性受,谓领俱触。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余相故。彼说非理!受定不缘俱生触故。若似触生,名领触者;似因之果,应皆受性。又既受因,应名因受,何名自性?若谓如王食诸国邑;受能领触,所生受体,名自性受。理亦不然!违自所执,不自证故。若不舍自性,名自性受,应一切法,皆是自性受。故彼所说,但诱婴儿。然境界受,非共余相,领顺等相,定属己者,名境界受,不共余故。】

  上面是讲作意,现在来讲受。受的体性就是领纳,或领纳顺境,或领纳违境,或领纳不顺不违的中庸境。受的业用就是能起爱,如果受的顺境,那(p224)就希望欲合不要离;设若是受到逆境,一定是希望欲离而永远的不要合;至于不是顺也不是逆的境界,那当然无所谓了。

  不过另外有一家说:受也有两种分别,一种叫做境界受,那当然是领纳到所缘的境界;还有一种叫做自性受,他说这受是领纳俱生的触。甚么叫做俱生触?就是说:“受是由触所生,转过头来又来受触。”他说:“这两种受中唯有自性受,才是受的自相;至于境界受,那是一切心王心所都有它们所缘的境界,不单是受心所才有境界,所以叫做‘共余相’。”这种说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怎样知道它不对呢?因为受决定不缘“俱生触”!设若照你的说法“因为从触生就要受触”,那世间上一切法都是果从因生,都要去受因啰?也都叫做自性受吗?还有,既然是受因,那就应当叫做因受,为甚么又要叫做自性受呢?设若你又说:“好像‘王食国邑’一样,因为王是由国邑而生,所以又食国邑的物;因此,受是由触而生,所以又领纳受的自体,这样就叫做自性受。”那更是不对!甚么原因呢?那有自己受自己的道理?你想,世间有没有手指自己触手指,刀自己割刀?因此,凡是受只可以(p225)受他,那里能受自己呢?若说自受,此不但违背了你前面自己所说的受触,并且自己也不能证明自己啊。

  设若你又说,不舍自性所以叫做自性受,那宇宙万有一切法岂不都可以叫做自性受吗?因为一切法都是不舍自性啊!所以他前面说甚么自性受,那完全是骗小孩的话。同时也应该知道,触是触对,作意唯警觉,想唯取像,思唯造作;那末,受唯领纳,那里是其余心所的共相呢?因为受顺境就不受违境,受违境就不受中庸的境,所以受只有受境界,是不共其余心所的。

  【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

  想的体性,就是对于见过了的境界之后,去取它的影像。想的业用,就是安排施设种种的名字的言句。因为要安立境界的分齐,所以才能够生起种种的名言。(p226)

  【思,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谓能取境,正因等相;驱役自心,令造善等。此五既是遍行所摄,故与藏识,决定相应。其遍行相,后当广释。此触等五,与异熟识,行相虽异,而时依同,所缘事等,故名相应。】

  思的体性,就是令心去造作;思的业用,就是对于善事或恶事役心去做,能够取正因或邪因的相状。若是听了正法,当然会去作善;假定听了邪教,那就难免去作恶了。

  上面这触、作意、受、想、思五种,是属于遍行所摄。因为这五个心所,决定同第八阿赖耶识是相应的。遍行的意义,到后面会详细的解释。这触等五个心所,同第八识行相虽然是不同,然而心所和心王,是同时,同所依的根,同所缘的境,同做一件事,二同二等,所以叫做相应。

  【此识行相,极不明了,不能分别,违顺境相。微细一类,相续而转,是故唯与舍受相应。又此相应受,唯是异熟,随先(p227)引业转,不待现缘,任善恶势力转故。唯是舍受,苦乐二受,是异熟生,非真异熟,待现缘故,非此相应。】

  这个第八阿赖耶识的行相,它是最不清楚,因为它不能够分别或者顺境或者违境。它的行相根微细,不分违顺一类的中庸境,在那前灭后生相续的起伏,所以唯有同舍受相应。

  又和第八识的相应受,也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它是随从过去所造的引业,而受现成的果报,并不要等待现在甚么东西的助缘,任从过去善恶业的势力而转移,所以完全是舍受。至于苦受或乐受,那是前六识异熟生的责任。因为前六识从第八异熟识所生,所以前六识不是真正受果报的异熟识。如果要等待现在衣服、饮食、卧具、汤药这种种的助缘,那就不同这舍受相应了。

  【又由此识,常无转变,有情恒执,为自内我,若与苦乐二受相应,便有转变,宁执为我?故此但与舍受相应。若尔,如(p228)何此识,亦是恶业异熟?既许善业,能招舍受,此亦应然;舍受不违苦乐品故。如无记法,善恶俱招。】

  又因为这第八阿赖耶识,它是恒常一类的没有转变的,所以我们有情的第七识执着第八识为自己主宰的内我;设若同苦受或乐受来相应的话,那就有转变了。既然是常常的转变,那怎样可以把它当做有主宰的东西呢?所以第八阿赖耶识,但和舍受相应。

  或问:“照你这样说起来,那为甚么这阿赖耶识,也是恶业所招感的异熟果呢?”答覆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说:“你们既然赞成善业可以招异熟果,那为甚么不赞成恶业也可以招异熟果呢?”因为赖耶是舍受,所以才不会违背苦和乐的品类,好像无记法一样,好坏都能够容受。

  【如何此识,非别境等,心所相应?互相违故。谓欲,希望所乐事转;此识任业,无所希望。胜解,印持决定事转;此识瞢昧,无所印持。念,唯明记曾习事转;此识昧劣,不能明(p229)记。定,能令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慧,唯简择得等事转;此识微昧,不能简择。故此不与别境相应。】

  外人问:你怎样知道这第八阿赖耶识,和以下的别境,善、恶、不定等心所不相应呢?因为是互相违背的原故。我们就先讲别境吧!例如欲心所,它是希望所欢喜的事而转起;这第八识它是任凭前六识所作的业怎样而定的,它自己是无所希望。胜解心所哩,它底功用是印证执持决定的事上而转起;这第八识它是瞢瞢昧昧,它那里有甚么印持呢?念心所,它唯有分明记忆曾经学习过的事;然而,第八识它是一个昏昧下劣性的东西,它那里能够明记呢?定心所的话,它能够使令心专注意一种境界;这第八识它是任运的刹那刹那,念念别缘的。慧心所哩,它的功用唯是拣择或者是好,或者是坏,等等事起;这第八识的功用是非常的微昧,它完全不能拣择甚么,所以第八阿赖耶识,因了上面种种的关系,所以不同五个别境心所相应。

  【此识唯是异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应;恶作等四,无记(p230)性者,有间断故,定非异熟。法有四种:谓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阿赖耶识何法摄耶?此识唯是无覆无记,异熟性故。异熟若是善染污者,流转还灭应不得成。又此识是善染依故。若善染者,互相违故,应不与二俱作所依。又此识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极香臭,应不受熏,无熏习故,染净因果俱不成立。故此唯是无覆无记。覆,谓染法,障圣道故;又能蔽心,令不净故。此识非染,故名无覆。记,谓善恶,有爱非爱果,及殊胜自体可记别故;此非善恶,故名无记。】

  上面是讲的第八识同五个别境心所没有关系,现在来说同善、恶、不定等心所都没有关系。是甚么原因呢?因为这个第八识,它是无记的异熟性。所以第八识和善性以及染污等都是不相应的。至于悔、眠、寻、伺这四种不定,它们虽然是无记性,然而又是有间断的东西,决定不是由过去的因,而(p231)招感现在的异熟果。

  一切法的性质大别分为四种:(1)善性,(2)不善性,(3)有覆无记性,(4)无覆无记性。试问阿赖耶识是甚么性质所摄呢?答:“这阿赖耶识是无覆无记异熟性所摄。”

  异熟识设若是属于善性,或者是属于染性的话,那无论是流转的凡夫以及还灭的圣人,应该都不得成就。还有,这第八识是善法和染法共所依托的。设若第八识是单属于善,那就会违背于恶;若是单属于恶,那又会违背于善,所以说是互相违故,同时,也不可以作善染两种的所依处了。又第八识它是属于所熏的东西,设若它是极善的东西,那就不能受染熏;如果是恶,那也不能受善熏;好像极香和极臭的东西,它是不能受熏的。第八识如果失掉了熏习的意义,那一切染净的因果,统统都不能够成立!因此,第八识唯是无覆无记。

  覆是甚么意义呢?覆,是染污的东西,能够障碍无漏的圣道,又能够障蔽本有的真心,使令它不得清净。然而,因为第八识的本身,它不是染污,(p232)所以叫做无覆。记,又是甚么意义呢?就是作善有可爱的果,作恶有非爱的果,有善恶的体性可以记别。这第八阿赖耶识既然不是善恶的性质,所以叫做无记。

  【触等亦如是者,谓如阿赖耶识,唯是无覆无记性摄。触、作意、受、想、思亦尔。诸相应法,心同性故。又触等五,如阿赖耶,亦是异熟。所缘行相俱不可知,缘三种境,五法相应,无覆无记,故说触等亦如是言。有义,触等如阿赖耶,亦是异熟,及一切种。广说乃至无覆无记,亦如是言,无简别故。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触等依识,不自在故。如贪信等,不能受熏;如何同识,能持种子?】

  现在要讲到遍行五个心所了。遍行五究竟同第八识的性质是怎样啊?第八识既然是无覆无记,那触、作意、受、想、思这五个心所当然也是一样;因为凡是和心王相应的东西,它的性质必定是相同,所以也是无记性。五个心所除了和心王同是无记外,同时也是异熟性;就是所缘和行相,也是不可(p233)知,所缘的也是根身、器界、种子三种境界。所以这触等五法的相应,也是无覆无记性;因此,故说“触等亦如是”这一句话。

  还有一家的异解,那就太儱侗了!他说:“这五个心所也和阿赖耶识一样,是异熟报体;也是一切种子的性,一切的一切,通通都和第八识心王一样。”亦如是这三个字,没有一点的简别,那怎样对呢?怪不得下面要破他了。

  你说的不合乎道理啊!甚么原因呢?因为触等五个心所,它们是依托第八识的心王;它们离开了心王,自己是不能够自由自在生起的。好像信等的善心所,和贪等的烦恼心所,都是不能够受熏的;心所怎样可以和心王一样能够执持种子呢?

  【又若触等,亦能受熏,应一有情有六种体。若尔,果起从何种生?理不应言,从六种起,未见多种生一芽故。若说果生唯从一种,则余五种,便为无用。亦不可说,次第生果,熏(p234)习同时,势力等故。又不可说六果顿生。勿一有情,一刹那顷,六眼识等,俱时生故。】

  还有一种坏处!假若触等五个心所,也能够受熏的话,那应当一个众生有六个种子的体啊!设若真是这样的话,那末,现行果生起的时候,是从那一个种子生的呢?在道理上说起来,不应当说“一个现行的果法,是从六个种子生起来的”;因为我们没有看见过各种不同的种子,合起来共生一种芽的事实。如果说现行果法生起的时候,是单从一样种子生的,那末,其余的五个种子(一个心王,五个心所),岂不是多余而没有甚么功用了吗?也不可以说“是一个一个的次第生起”,因为熏的时候是同时熏,而生的时候是次第,恐怕没有这种道理吧!也不可以说“一个心王种,五个心所种,同一刹那顿生六个现行果”,因为一个众生不可以同在一时,而生六个眼识的现行果啊!

  【谁言触等,亦能受熏持诸种子?不尔。如何触等如识名一切(p235)种?谓触等五,有似种相,名一切种。触等与识,所缘等故。无色触等,有所缘故。亲所缘缘,定应有故。此似种相,不为因缘生现识等,如触等上,似眼根等,非识所依。亦如似火,无能烧用。】

  外人听到论主上面这种说法,觉得论主把意思歪曲了,因此他们把自己的主张,再为解释:“我们并没有说,触等五个心所,也能够受熏和执持种子。”论主说:“如果你们不是这样说,那为甚么又说触等五个心所,也同心王一样,叫做一切种子呢?”外人答:“我们所说的触等五个心所,也叫做一切种的话,那是因为触等五个心所,有相似的种相,所以叫做一切种。以下说出三个原因——(1)触等五个心所和第八识的心王,所缘境同等。(2)生到无色界中去,它们触等五个心所,还是有它们所缘的境界。(3)每一个王所,有见分一定有它们的相分,来做亲所缘缘,那决定是应当有的。你不要误会,要知道这一种似种相,不是作因缘的种子,来亲生现行的识果。好像(p236)触等所变的似根,不是眼识所依托的;所变的似火,没有烧的功用,是一样的道理。所以触等所变的似种,但作所缘缘,不作亲因缘,这道理是说得通的。”

  【彼救非理!触等所缘,似种等相,后执受处,方应与识而相例故。由此前说,一切种言,定目受熏,能持种义。不尔,本颂有重言失。】

  论主说外人转救很不合理!因为触等所缘的似种,要到后面所说执受处的时候,方可以同心王相例。因这个道理,所以前面所说的一切种,决定是说受熏和持种的意义。如果不是的话,这里说似种,下面又说似种,那颂中岂不是有重复的过失吗?

  【又彼所说,亦如是言,无简别故。咸相例者,定不成证!勿触等五,亦能了别;触等亦与触等相应。由此故知:亦如是者,随所应说,非谓一切。】

  又前面所说的“亦如是”这三个字,如果一点都没有简别,心所和心王,(p237)一切的一切,通通都一样的相例,那决定不能够成立。因为不可以说触等五个心所,也和心王一样的是了别义;就是说相应,难道触也和触相应吗?当然没有这个道理。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亦如是”这三个字是有简别的。换句话说,有的地方可同心王一样,有的地方是不同心王一样的,不可以一概说之。

  【阿赖耶识,为断为常?非断非常,以恒转故。恒,谓此识,无始时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是界趣生施设本故。性坚持种令不失故。转,谓此识,无始时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因灭果生,非常一故。可为转识熏成种故。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犹如暴流,因果法尔。】

  这里有一个问答,就是说:“这个阿赖耶识究竟是断灭的呢?还是常住的呢?”答:“不是断灭,也不是常住。甚么理由呢?因为它是恒流的,所以没有断灭;然而,又是常常转变的,所以也不是常住。

  怎样叫做恒呢?就是说,这阿赖耶识它从无始时以来,不是纯善,也不(p238)是纯恶,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所以叫做相续。因为阿赖耶识是常无间断的,所以它是三界、五趣、四生、宇宙万有的根本啊!又因为阿赖耶识它的性格是坚住的,所以能够执持一切法的种子,使令它不会遗失。

  怎样又叫做转呢?就是说,这阿赖耶识从无始以来,都是刹那刹那,念念生灭的;前念和后念都是有变动不同,前念过去了,后念又继续起来,所谓因灭果生,当然不是常,也不是一。因为不是常住和断灭,所以才可以给前七识来熏成种子。

  唯识学上以“‘恒’字说明赖耶不是断灭的,以‘转’字说明赖耶不是常住的东西。好像山上流下来的瀑布一样,说它是常是断都不可以,因为它有种子的因和现行的果法,所以当然不是断常。”

  【如瀑流水,非断非常;相续常时,有所漂溺。此识亦尔:从无始来,生灭相续,非常非断,漂溺有情,令不出离。又如(p239)瀑流,虽风等系,起诸波浪,而流不断;此识亦尔,虽遇众缘,起眼识等,而恒相续。又如瀑流,漂水上下,鱼草等物,随流不舍;此识亦尔,与内习气,外触等法,恒相随转。】

  因为阿赖耶识非断非常、恒转的道理不容易懂,所以说个譬喻给你听:好像万丈悬崖流下来的瀑布水一样,若说它是断灭的吗,然而,天天都看见它在那儿前后相续的流动;若说它是常住的吗,而前后的流动相,又时刻在那儿变异,所以叫做非断非常。同时,瀑流水还有两个意义,一是可漂流,一是可沉溺。阿赖耶识也像瀑流一样,业浪滚滚,起伏不断,前灭后生;一切有情都漂流沉溺在这藏识的大海里,不能出离。

  这瀑流的譬喻,还有一个意思,就是瀑流虽然是被风击动,生起波浪,然而不断的还是照常的流下去。这阿赖耶识也是这样,虽然是遇到了众缘,现起了前六识的波浪,然而,还是照常的相续不断。

  瀑流还有一个意义:漂流的水上上下下,而水里面的鱼和水面上的浮(p240)萍草,虽然是随水流,然而不舍离本处,随上下而漂流。这阿赖耶识就是这样,它和内面习气的鱼以及外面触等的草都是恒相随转的。

  【如是法喻:意显此识,无始因果,非断常义。谓此识性,无始时来,刹那刹那,果生因灭。果生故非断;因灭故非常。非断非常,是缘起理。故说此识,恒转如流。】

  像上面所举的许多法喻,它的意义都是显示这阿赖耶识,无始以来,就有因果的关系,既然有因果的关系,当然是非常非断了。因为阿赖耶识的体性,无始以来,就是刹那刹那的生灭;后念的果法生起了之后,前念的因法才谢落过去。因此,果生当然不是断,因灭所以也不是常;不是断,不是常,这不是缘起的正理是甚么呢?所以才说这阿赖耶识恒常转变,正同瀑流水一样的状况。

  【过去未来,既非实有;非常可尔,非断如何?断岂得成缘起正理?过去未来,若是实有,可许非断,如何非常?常亦不(p241)成缘起正理。】

  这一段问答,真有兴趣!外人问:“你们唯识家都是说:‘过去法和未来法都不是实有。’这可以说不是常住,而不能说它不是断灭;而断灭的东西,怎样可以成立缘起的正理呢?”你看唯识家答得多妙:“照你们一切有部的人说‘过去法和未来法,如果也是实有’的话,可以说它不是断灭;然而,不能说它不是常住啊!难道常住的东西可以成立缘起的正理吗?”

  【岂斥他过,已义便成?若不摧邪,难以显正;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称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因现有位,后果未生,因是谁因?果现有时;前因已灭,果是谁果?既无因果,谁离断常?若有因时,已有后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义既无,果义宁有?无因无果,岂离断常?因果义成,依法作用,故所诘难,非预我宗;体既本有,用亦应然,所待因缘,亦本有故;由斯汝(p242)义,因果定无,应信大乘缘起正理。】

  外人说:“是不是但讲人家的过失,自己的宗义便可以成立?”论主答:“设若不摧破邪执,怎样可以显示正理呢?下面就是唯识家所说的因果定义。他说:‘甚么叫做因果呢?就是前念正灭的当儿,后念即刻就生起来了!这生灭不是前后两刹那,是同在一刹那说生灭的。这道理如果不容易懂,可以举个例来说明。好像我们平常用的秤子秤东西一样,这一头低下去,那一头同时即刻就抬起来了;并不是先低后高,也不是先高后低,高低决定是同时,这种浅显的道理,连小孩子也知道。所以阿赖耶识里面的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不是常,也不是断。因果生灭的相续,好像瀑流一样,何必要假借过去法和未来法是实有,才能够成立不会断灭呢?’”

  外人又来一个问难:“如果照你们唯识家这种说法,因是现有的位子,试问后果还没有生起以前,这因是那一家的因呢?好像还没有生儿子,这母亲是甚么人的母亲呢?还有,你们又说‘果法是现有’,然而过去的因老早(p243)就灭去了,试问这果是那一家的果呢?好像母亲老早就死了,这个初生的小孩,是那一个母亲生的呢?这样一来,因也没有,果也没有,你们还强词夺理的说甚么离断离常,我们真不相信!”

  试看唯识家答得真巧妙:“设若照你们外人说‘正在因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后果’,那末,果法既然老早本来就有了,那就用不着前面的因了!好像儿子老早本来就有了,那要母亲做甚么?反过来说,如果过去的因,已经老早就没有了,那后面的果法,是从甚么东西生出来的呢?好像没有母亲,怎样会生儿子呢?所以你们外人的说法,那真是无因无果,更不能离开断常。

  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因果的道理所以能够成立,那都是依据一切法的‘作用’来说的。因为有了现行的果法,所以推知它决定有种子,世间没有无因而生果法的道理。如果没有因法,当然就没有果法;这道理连小孩都可以懂,并不是很深奥的。所以你们外人的问难,过失是在你们自己身上,不与我们相干。如果一定要照你们的说法,体既然是本有,那用,当然也是本(p244)有,连所等待的因缘,也是本有。如果一切的一切通通都是本有,又何必要因呢?因此就可以知道,你们所说本有的意义,就决定没有因果了!那你们就应当相信我们大乘唯识家缘起的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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