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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讲话(卷五)

成唯识论讲话(卷五)

  注:加粗的是原典,非加粗的是解释。

  【此染污意,何受相应?有义:此俱唯有喜受;恒内执我生喜爱故。有义:不然!应许喜受,乃至有顶。违圣言故。应说:此意四受相应。谓生恶趣,忧受相应,缘不善业,所引果故。生人欲天初二静虑,喜受相应,缘有喜地善业果故。第三静虑,乐受相应,缘有乐地,善业果故。第四静虑,乃至有顶,舍受相应,缘唯舍地,善业果故。有义:彼说亦不应理。此无始来,任运一类,缘内执我,恒无转易,与变异受,不相应故。又此末那,与前藏识,义有异者,皆别说之。若四受俱,亦应别说。既不别说,定与彼同。故此相应,唯有舍受。未转依位,与前所说,心所相应。已转依位,唯二十一心所(p396)俱起。谓遍行、别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识,已转依位,唯舍受俱,任运转故。恒于所缘,平等转故。】

  前面是研究第七识到底有几个心所和它相应?结果,是决定了一十八个。现在是讨论第七识在五种受中,是同甚么受相应呢?这有三家说法不同:

  第一家说:“同第七识相应的只有喜受,因为第七识恒常执着第八识为内我,生起一种喜爱,所以和喜受相应。”

  第二家说:“不对!甚么原因呢?因为第七识是跟随第八识生三界,假定第七识生到无色界顶上去——非想非非想处,而喜受只到色界二禅为止,如果喜受也随第七识到非非想地,那岂不是违背了经论上所说的话吗?所以应当说第七识有四个受和它相应——忧、喜、乐、舍。理由是:如果生到三恶趣里面去了,那就和忧受相应,因为它是缘不善业所引的果报。如果生到人间或欲界天上以及色界的初禅和二禅,那又和喜受相应,它是缘有喜地(p397)的善业果。如果是生到第三禅,那又和乐受相应,它是缘有乐地的善业果。如果是生到第四禅以及到无色界顶,那又是和舍受相应,它是缘舍地的善业果。”

  第三家又说:“你说的也是不对!因为第七识是无始以来任运的一类,缘第八识为自己的内我。它是恒常没有转变更易过,所以第七识和‘苦乐、忧喜’的变异受是不相应的。如果第八识是舍受,而第七识不是舍受,那应当说第七识是甚么受呢?设若第七识是同‘忧喜乐舍’四受相应的话,那应当会另外说啊。现在既然不另外说,那一定是和第八识相同;因此,和第七识相应的唯有舍受。在没有转识成智的时候,同前面所说的是一样,和第七识相应的心所只有十八个;如果是已经转成了平等性智,那就有二十一个心所和它相应了,就是遍行五个、别境五个、善十一个。同第八转识成智是一样,只有同舍受相应,它是任运而转,第七识如果是转识成智之后,它恒常所缘的是平等性故。”

  【末那心所,何性所摄?有覆无记所摄,非余。此意相应四烦恼等,是染法故。障碍圣道,隐蔽自心,说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无记。如上二界,诸烦恼等。定力摄藏,是无记摄。此俱染法,所依细故。任运转故,亦无记摄。若已转依,唯是善性。】

  前面是讨论第七识和甚么受心所相应,现在要讨论第七识在三性中是属于那一性了。所以问:“第七识是属于甚么性所摄?”答:“是‘有覆无记’性所摄,不是其余的善性、不善性或无覆无记性。”

  第七识在没有转识成智以前,是和我痴、我见、我慢、我贪四个根本烦恼相应的,所以它是染污法。染污的东西是障碍圣道的,是隐蔽清净心性的,所以说它是有覆。因为它不是纯善,又不是纯恶,所以只好叫它是无记了。无记的意思如果不懂的话,说个譬喻你听:好像色界和无色界的天人,他们还是有贪、慢、痴、疑的存在,不过他们被禅定的势力压覆住了,(p399)所以烦恼不容易现行。这又好像毒蛇虽然是厉害,然而被迷药错住了,所以它不能害人了。因此色界和无色界的众生虽然有烦恼,然而被定力所伏住了,所以便成无记性了。第七识的染污法因为它们所依托的心王是微细的,并且是任运而转的,所以也是无记所摄。这是说,第七识没有转识成智的时候,是有覆无记;设若已经转识成智了,那完全是属于善性,这一层先要知道。

  【末那心所,何地系耶?随彼所生,彼地所系。谓生欲界,现行末那,相应心所,即欲界系。乃至有顶,应知亦然。任运恒缘,自地藏识,执为内我,非他地故。若起彼地,异熟藏识,现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污末那,缘彼执我,即系属彼,名彼所系。或为彼地,诸烦恼等,之所系缚,名彼所系。若已转依,即非所系。】

  现在要问:“第七识在三界中是属于那一界所系呢?”这很容易答覆,就是:“第八识生到那一界,而第七识就跟随它到那一界。”就是说,欲界(p400)的现行第七识以及和它相应的心所,那当然是欲界系。色界和无色界也是一样,就是第八识如果是生到无色界非想非非想处,而第七识也只好跟它一齐走,到非非想处去。所以说,第七识是任运恒缘自地的第八识为内我,隔界和隔地那是不缘了。设若那一地第八识现前了,就叫做生那一地;而染污的第七识就缘它执之为我,也就系属彼地,所以叫做彼所系。或者被这一地的烦恼所系缚,也叫做彼所系,这也是约还没有转识成智以前说的。设若是已经转识成智的话,那当然就不是三界所系,而三界也就不能系缚第七识了。”

  【此染污意,无始相续,何位永断,或暂断耶?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阿罗汉者,总显三乘无学果位。此位染意种及现行,俱永断灭,故说无有。学位灭定,出世道中,俱暂伏灭,故说无有。谓染污意,无始时来,微细一类任运而转。诸有漏道,不能伏灭。二乘圣道,有伏灭义。真无我解,违我执故。后得无漏,现在前时,是彼等流,亦违此意。真无(p401)我解,及后所得,俱无漏故,名出世道。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寂静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灭尽定,圣道起已,此复现行,乃至未灭。然此染意,相应烦恼,是俱生故,非见所断。是染污故,非非所断。极微细故,所有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势力等故。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故无学位,永不复起。二乘无学,回趣大乘。从初发心,至未成佛,虽实是菩萨,亦名阿罗汉。应义等故,不别说之。】

  第九伏断门。这个有染污的第七识,从无始以来都是相续不断,要到甚么位置,才可以永断?又到甚么位置,而暂时断呢?答:阿罗汉位就永断,灭尽定和出世的无漏道暂断。这个阿罗汉不是单单指的声闻四果阿罗汉,是连辟支佛、八地以上的菩萨以及佛果,都在阿罗汉里面所摄,所以说,总显三乘的无学果位。染污的第七识,种子以及现行统统都永远的断灭了。在三(p402)果的灭尽定以及修出世的无漏观,也都能够暂时的伏灭,所以说是无有。

  就是说,这个染污的第七识,从无始以来它的行相都是微细的在那儿任运而转的。所以如果是有漏道,怎能够灭除它的染污呢?要到了二乘的圣道,才有伏灭的可能性。因为有了真无我的见解,也即违背我执了。就是无漏的后得智现前的时候,因为是根本智的等流,所以也是违反此识的我执。真无我解以及以后所得的无漏智,因为都是属于无漏,所以都叫做出世道。

  灭尽定既然也是圣道的等流,这种定非常的寂静,所以也没有我执。三果的圣人虽然是在灭尽定中,然而,因为没有把烦恼种子永远地断掉了,所以从定起来以后,烦恼又再起现行,所以没有把烦恼完全灭了。这是约有学说的,并不是无学果也是这样。

  还有:这个染污的第七识,相应的烦恼它是俱生就有,并不是后来才分别的,所以要在修道位才断得了。见道位是断不了的,然而又是属于染污的原故,所以也不是无漏的东西,到底是可以断除的。不过第七识的染污和第六识不同,它是非常的微细,所以它的染污法种子要到无色界非非想处地九(p403)品烦恼中的下下品,才一刹那顿断;因为智和烦恼势力相等,所以才可以克伏它。一到了最后的金刚喻定现起的时候,才能够顿断烦恼的种子,而成阿罗汉。所以要到了无学的果位,烦恼才永远的再不生起。

  就是先已经证了阿罗汉和辟支佛果,然后再回小向大,从初发菩萨心起,一直到未成佛以前,他虽然是菩萨,还是可以叫他是阿罗汉。因为应断的烦恼、应了的生死、应受的供养是一样相等,所以不另外说他。

  【此中有义:末那唯有烦恼障俱。圣教皆言:三位无故。又说:四惑恒相应故。又说:为识杂染依故。有义:彼说:教理相违。出世末那,经说有故。无染意识,如有染时,定有俱生,不共依故。论说藏识,决定恒与一识俱转,所谓末那。意识起时,则二俱转,所谓意识,及与末那。若五识中,随起一识,则三俱转。乃至或时顿起五识,则七俱转。若住灭定,无第七识,尔时藏识,应无识俱,便非恒定一识俱转。(p404)住圣道时,若无第七,尔时藏识,应一识俱。如何可言,若起意识,尔时藏识,定二俱转?显扬论说:末那恒与四烦恼相应,或翻彼相应恃举为行,或平等行,故知此意,通染不染。若由论说:阿罗汉位,无染意故,便无第七,应由论说:阿罗汉位,舍赖耶故,便无第八。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这里头一家说:“第七识唯有和烦恼障相应,所以经论都是说:“到了三个位子的时候,都没有末那。”又说:“因为同四个烦恼恒常相应。”又说:“为前六识杂染所依托。”

  第二家说:“他这种说法不对,因为和理教都是相违的。出世的清净末那,经上说是有的。没有染污的意识和有染污的意识,一定都有一个不共所依托的根;就是染污意识是依托染污的意根,如果是清净的意识,那也要依托清净的意根,所以叫做不共所依。

  就是在《瑜伽师地论》上也有说:“第八识无论是转不转,决定恒常有(p405)一个识和它同时俱转。”是那一个呢?就是所说的末那。若是意识要生起的时候,也是两个识同起,就是第六识和第七识,若是前五识中,随便有一个识生起的时候,就例如眼识再加上第六和第七,岂不是有三个识同起吗?若是前五识同时都起,再加上六七两个识,那就有七个识同时而起。设若住在灭尽定的时候,前六识都没有了。如果连第七识也没有了的话,那末,这个时候的第八识就没有识和它同起了,就违背经论上所说的“第八识决定有一个识和它同起”。还有,那怕就是住在圣道位的时候,设若没有第七识的话,那这个时候只好说自己一个识起,怎样可以说“若起意识的时候,这时第八识有两个识(六和七)同它俱转”呢?上面这许多说法都是证明有出世的清净末那。

  还有,《显扬圣教论》上也有这样的说法:第七末那识它是恒常和四个烦恼相应。或者,把和第七识相应的我慢转过来而成为平等,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末那是通染和不染两种的。染,是有覆无记的人我见;不染,是通无覆无记的法我见,以及和善性的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p406)

  如果照论上说‘阿罗汉位没有了染污意,就没有了第七识’的话,那应当阿罗汉位就舍弃染污的藏识才对啊。然而染污的执藏虽然是舍弃了,而清净的无垢识还是照常的存在;那也可以知道,人我见的末那虽然是没有了,而法我见的末那以及和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也还是存在的。”

  【又诸论言:转第七识,得平等智。彼如余智,定有所依,相应净识。此识我者,彼智应无。非离所依,有能依故。不可说彼,依六转识。许佛恒行,如镜智故。又无学位,若无第七识,彼第八识,应无俱有依。然必有此依,如余识性故。又如未证补特伽罗无我者,彼我执恒行。亦应未证法无我者,法我执恒行。此识若无,彼依何识?非依第八,彼无慧故。由此应信,二乘圣道、灭定、无学,此识恒行。彼未证得,法无我故。又诸论中,以五同法,证有第七,为第六依。圣道起时,及无学位,若无第七,为第六依,所立宗因,便俱(p407)有失。或应五识,亦无有依。五依有依,六亦应尔。是故定有,无染污意,于上三位,恒起现前。言彼无有者,依染意说:如说四位,无阿赖耶,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上面是违教,下面是违理,一共有四种:(1)平等智无依。就是说,论上面讲:转第七识得平等性智的时候,它和其余的三智是一样的,一定有智所依托的识,这就是和智相应的净识。假定没有这个净识的话,那这个平等性智也是没有。不可以说“离开了所依的识,而能够得到能依托的智”。又不可以说“平等性智是依托前六识的”。因为前六识是有间断的,而平等性智是恒无间断的,和大圆镜智一样。

  (2)第八识无依。在无学位设若没有第七识的话,那第八识就没有俱有依了。然而第八识必定以第七识为俱有依,同前六识一样,都要有它的俱有依。

  (3)法我见无依。好像没有证到补特伽罗(有情)无我的人,他的我执一(p408)定是恒常现行;那末,未有证到法无我的人,法我执当然也是恒常现行。如果没有第七识的话,那人我执和法我执是依托那一个识呢?不应当说是依托第八识,因为第八识没有别境中的慧心所,无慧就不能推度有我见。由了这个道理,就应当要相信:二乘的无漏道、三果的灭尽定、四果的无漏位,人我见虽然是没有了,而第七识还是照常现行的,所以法无我还没有证得。

  (4)第六识无依。又许多论中说:前五识既然要依五根,那意识也要依意根。圣道起时,以及无学位,设若第六识没有根依的话,那所宗和因一定会犯过失的。就是说,第六识如果没有意根为依,那前五识也不应当有五根为依;反过来说,前五识如果要有五根为依,那意识也要有意根为依。因为六个识同是属于转识所摄,又都叫做依根识,所以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不可厚彼而薄此。

  由上面所说的四种理由,就可以决定在阿罗汉、灭尽定、出世道这三位中,都有清净末那现前的。经论上说“三位无末那”,是说没有染污的末那,并不是说连清净的末那也没有了。好像说“四位(声闻、缘觉、佛果、七地(p409)以上菩萨)无赖耶”是说没有执藏的阿赖耶,并不是异熟识和佛果的无垢识体也没有了。明白了第八识的道理,那第七识也就明白了。

  【此意差别,略有三种:一、补特伽罗我见相应;二、法我见相应;三、平等性智相应。初通一切异生相续。二乘有学,七地以前一类菩萨,有漏心位,彼缘阿赖耶识,起补特伽罗我见。次通一切异生、声闻、独觉相续;一切菩萨法空智果不现前位,彼缘异熟识,起法我见。后通一切如来相续,菩萨见道,及修道中,法空智果,现在前位,彼缘无垢,异熟识等,起平等性智。】

  这个第七识差别如果把它分开来说,简单的可分为三种:第一种叫做人(补特伽罗)我见相应的末那,第二种法我见相应的末那,第三种是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

  第一种人我见相应的末那,是甚么人有呢?那当然是一切凡夫、声闻、缘觉,没有到无学位的人,菩萨是七地以前的一类,他们都是在有漏心位的(p410)人。他们都是第七识的见分缘第八识见分的时候,而生起的人我见。

  第二种法我见相应的末那,那又是甚么人呢?一切凡夫不消说,当然是有的;即连声闻、缘觉乃至一切菩萨,只要法空智果没有现前的时候,他们的人我见虽然是没有了,而第七识的见分缘第八识相分——根身、器界、种子,它还是照常的执有实法。所以第七缘第八异熟识,即有法我见的存在了。

  第三种是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又是甚么人有呢?那就是一切诸佛,以及菩萨见道或修道中,法空智的果已经现在前的时候,那个时候的第七识缘第八识是无垢的清净识,所生起的就是平等性智。

  【补特伽罗我见起位,彼法我见,亦必现前。我执必依,法执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谓人等故。我法二见,用虽有别,而不相违,同依一慧,如眼识等。体虽是一,而有了别青等多用,不相违故,此亦应然。二乘有学圣道,灭定现在前时。(p411)顿悟菩萨,于修道位。有学渐悟,生空智果,现在前时,皆唯起法执。我执已伏故。二乘无学,及此渐悟,法空智果,不现前时,亦唯起法执,我执已断故。八地以上,一切菩萨,所有我执,皆永不行;或已永断;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现前时,犹起法执,不相违故。如契经说:八地以上,一切烦恼,不复现行;惟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现非种。不尔,烦恼亦应在故。法执俱意,于二乘等,虽名不染;于诸菩萨,亦名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无记。于二乘等,虽名不染;于诸菩萨,亦名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无记。于二乘等说名无覆,不障彼智故。是异熟生摄。从异熟识,恒时生故,名异熟生,非异熟果。此名通故,如增上缘,余不摄者,皆入此摄。】

  要知道,人我见生起的时候,他的法我见也必定会现前,因为我执必定是依托法执而生起的。好像一个人,在晚上看见了一棵立着的树段,他便把(p412)它当做人。人依树有,我依法起。言都是心识虚幻的妄现而已,那有真实呢?

  我见和法见,用虽有别而体不相违背,因为同属于一个慧心所。好像眼识一样,识体虽一,而了别青黄赤白的功用却有很多差别。但境界的差别是不相违背识体的,所以我法二见也是一样的道理。

  (1)二乘有学的圣道位和灭尽定位,(2)顿悟菩萨的修道位,(3)有学渐悟生空智果现前的时候,都只有法执,而我执的现行已伏住了,不能够生起。

  (1)二乘无学,(2)渐悟菩萨,法空智果不现前的时候,也只有法执,我执已经断了。

  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萨,所有的我执统统都不现行了,或者已经永远断灭了,或者永远伏除了;如果法空智果没有现前的时候,还是照常起法执,也是不相违的。

  好像经上有说:八地以上的菩萨,一切烦恼都再不起现行了。虽然有所依托的所知障存在,然而这所知障是现行不是种子;不尔,那烦恼也应当存在了。(p413)

  有法执的第七识,对于二乘人虽然不叫做染污,然而对于菩萨还是染污的。甚么原因呢?因为能障蔽菩萨的法空智。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菩萨方面说,还是叫做有覆无记;在二乘方面说,只可叫做无覆无记,因为不妨碍二乘人的我空智生起。

  这个有法执的第七识,它虽然是随第八识生到何处,就系在何处;然而只可以叫做异熟生,为甚么叫它是异熟生呢?因为它是第八识的异熟去受生,所以叫做异熟生,不可以叫做异熟果。此异熟生的名字范围很大,所以叫做通;不像第八识异熟果的名字那样狭,因为除了第八识之外,都不能叫做异熟果啊,所以称做局。好像四缘中的增上缘一样,除开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之外,统统都叫做增上缘,其余所不摄的,都归到这里来。所以和法执相应的第七识也是异熟生所摄,不过不是真异熟果罢了。

  【云何应知此第七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圣教正理,为定量故。谓薄伽梵,处处经中,说心意识,三种别义。集起名(p414)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是三别义。如是三义,虽通八识,而随胜显。第八名心,集诸法种,起诸法故。第七名意,缘藏识等,恒审思量,为我等故。余六名识,于六别境,粗动间断,了别转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说:“藏识说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

  一般人常识上只知道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识的状况,至于七识和八识大多数人是不知道的,所以要用经论和正理来证明的。问:“怎样知道这个第七识离开了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识之外,有一个第七识的识体呢?”答:“因为有经论和正理来做定量。

  就是说,佛在许多的经上,有这样说:‘心、意、识三种意义不同:集起叫做心,思量叫做意,了别叫做识。’这就是三种别义。

  这集起、思量、了别三种意义,虽然八个识可以通用,然而随胜方面来说,第八叫做心,因为它聚集一切法的种子,能够生起一切法的现行,所以(p415)‘心’义为胜。第七识叫做意,它唯一的功用,能够缘第八识的见分,它是恒常审察思虑量度第八识的见分为一,为常,为遍,为主宰的,所以‘意’义为胜。前六识才叫做识,因为眼识了别色,耳识了别声,鼻识了别香,舌识了别味,身识了别痛痒,意识了别印像。这六种识都是了别粗动的境界,所以‘识’义为胜。

  好像佛在《入楞伽经偈颂》里面说:‘藏识说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这还说得不明白吗?”

  【又大乘经,处处别说,有第七识。故此别有。诸大乘经,是至教量。前已广说,故不重成。解脱经中,亦别说有此第七识。如彼颂言:“染污意恒时,诸惑俱生灭,若解脱诸惑,非曾非当有。”彼经自释此颂义言:有染污意,从无始来,与四烦恼恒俱生灭:谓我见、我爱,及我慢、我痴。对治道生,断烦恼已,此意从彼,便得解脱。尔时此意,相应烦恼,(p416)非唯现无,亦无过未,过去未来,无自性故。如是等教,诸部皆有。恐厌广文,故不繁述。】

  还有,在大乘经上有许多的经,都说在前六识外,有一个第七识,所以知道别有。一切大乘经是圣教量,这在前面第八识里面已经说了许多,所以不必再重来用教理成立。

  就是在《解深密经》里面,也有说到这个第七识。好像在它的偈颂里面就这样说:“染污意恒时,诸惑俱生灭;若解脱诸惑,非曾非当有。”在经里面它自己就有解释这首颂的意思,就是说:有一个染污的第七识,它是从无始以来,和四个根本烦恼相应,同生同灭。那四个呢?就是(1)我见,(2)我爱,(3)我慢,(4)我痴。要到对治的无漏道生起的时候,断了烦恼,那末,这个有烦恼的末那才得解脱。到了这个时候,这个和烦恼相应的第七识不但是现在没有,就是过去、未来也没有实体啊。上面引出的经教其实不止这一两部,许多经论上都有。恐怕我们讨厌文繁,所以不多说了。(p417)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谓契经说:不共无明,微细恒行,覆蔽真实;若无此识,彼应非有。谓诸异生,于一切分,恒起迷理,不共无明,覆真实义;障圣慧眼。如伽他说:“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是故契经说异生类,恒处长夜,无明所肓,惛醉缠心,曾无醒觉。若异生位,有暂不起,此无明时,便违经义,俱异生位,迷理无明,有行不行,不应理故。此依六识,皆不得成。应此间断,彼恒染故。许有末那,便无此失。】

  前面是用经典来证明,现在拿道理来说明。经中说:“有一个叫做‘不共无明’的东西,它的行相是微细恒常在那儿现行的,因此,就盖覆遮蔽了我们的真心。如果没有这个第七识的话,那不共无明也应当没有,因为不共无明只有依靠第七识啊。”

  这就是说,一切凡夫无论在甚么时候,那怕在事相上虽然是作了一点善(p418)事,然而第七识它还是照常的现起迷理的不共无明,把二空所显真如之理而盖覆住了,把真无漏道清净的慧眼而障蔽不明。

  好像偈颂上面说:“我们的真实心本来应当生起的,就是被一个坏东西,常常障碍住它,所以在甚么时候都不能现行了。这是甚么人呢?就是不共无明啊。”

  所以经上说:“一切异类受生的有情,他们所以恒常住在长夜黑暗的地方,就是被这不共无明所盲了眼;好像昏醉了的人缠缚了心一样,向来都没有醒觉过。”

  如果不相信我这话,设若在众生位上,有暂时不起这不共无明的时候,那就违背了佛说的话:在众生位上,这个迷理的无明有现行,有不现行,那是不应理的,难道佛也会说错话吗?

  这不共无明设若不是依托第七识,是依托第六识的话,那第六识有间断,则不共无明应当也有间断了。反过来说,不共无明是常恒染污的;那末,第六识也应当是常恒染污的了,那还有修善的机会吗?所以,若赞成有(p419)第七识,便没有上面这两种过失了。

  【染意恒与四惑相应,此俱无明,何名不共?有义:此俱我见慢爱,非根本烦恼,名不共何失?有义:彼说理教相违!纯随烦恼中,不说此三故。此三,六十烦恼摄故。处处皆说染污末那,与四烦恼恒相应故。应说四中,无明是主。虽三俱起,亦名不共。从无始际,恒内惛迷,曾不省察,痴增上故。此俱见等,应名相应。若为主时,应名不共;如无明故,许亦无失。有义:此痴名不共者,如不共佛法,唯此识有故。若尔,余识相应烦恼,此识中无,应名不共。依殊胜义,立不共名,非互所无,皆名不共。谓第七识,相应无明,无始恒行,障真义智,如是胜用,余识所无,唯此识有,故名不共。既尔,此俱三亦应名不共。无明是主,独得此名。或许余三,亦名不共。对余痴故,且说无明。】

  现在要解释这“不共”的意义,一共有三家。先问:“染污的第七识恒(p420)常同四个烦恼相应的这个无明,为甚么要叫它是不共呢?”

  第一家说:“因为这些和无明同有的我见、我慢、我爱这三个烦恼,不是属于根本所摄,因此才叫做不共,这有甚么过失呢?”

  第二家说:“你这种说法无论对于理或教,都是相违的。甚么原因呢?因为纯粹的随烦恼中,没有看见这三个在内,这三个烦恼明明是在十个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身、边、邪、见、戒)里面所摄,无论那一部经都这样说:‘染污的末那决定是同四个根本烦恼相应的。’

  应当这样的说法:‘痴见慢爱四个之中是以愚痴的无明为主,所以它们三个虽然是同起,因为无明是为主的原故,所以叫做不共。还有,这个无明是从无始以来,恒常向内我执着的昏迷,一向也没有省察到无我,它是愚痴增上,所以也叫它是不共无明。’

  问难:‘痴增上,无明为主,因此,无明叫做不共;那末,其余三个——见、慢、爱,它们既不是为主,当然不能叫做不共,那应当叫做相应见或相应慢或相应爱,可以吗?’(p421)

  答:‘设若为主的时候,那也可以叫做不共。例如流转生死,是贪爱为主;若是障碍圣道,那又是见和慢为主了。所以和无明一样为主时,都可以叫做不共,许它也没有过失。’”

  第三家说:“这个第七识的痴所以叫做不共的原因,这好像法数上说的十八不共法(1)身无失,(2)口无失,(3)意无失,(4)无不定心,(5)无异想心,(6)无不知舍心,(7)欲无减,(8)念无减,(9)精进无减,(10)智慧无减,(11)解脱无减,(12)解脱知见无减,(13)身业随智慧行,(14)口业随智慧行,(15)意业随智慧行,(16)知过去世无碍,(17)知现在世无碍,(18)知未来世无碍),这十八种唯有佛独具的,不同三乘人(阿罗汉、辟支佛、菩萨)共有,所以叫做“不共佛法”。这个比喻如果明白了,那末,所谓不共无明者,唯此第七识独有,别个识没有,因此,才叫做不共。

  这是依殊胜的意义,立这不共的名字;并不是说第七识没有,前六识有,也可以叫做不共。就是说,和第七识相应的无明,它是从无始以来恒常的现行,能够障碍真实的理和无漏智。这种无明有这样大的力量,特别的胜(p422)用,那除了第七识,像别个识的无明,决定没有这种能力,唯有第七识才有,所以叫做不共。

  问难:照这样说起来,第七识以无明为主,所以叫做不共无明。若是以流转生死为主,也可以叫它不共贪爱;或者以障碍圣道为主,那也可以叫做不共见慢,可以吗?

  是的。以无明为主,所以叫做不共无明。若是流转生死为主,当然也可以叫做不共贪爱;见慢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现在是对前六识相应无明来说的,所以单说这不共无明。

  【不共无明,总有二种:一恒行不共,余识所无。二独行不共,此识非有。故瑜伽说:无明有二:若贪等俱者,名相应无明;非贪等俱者,名独行无明。是主独行,唯见所断。如契经说:诸圣有学,不共无明,已永断故,不造新业。非主独行,亦修所断。忿等皆通见所断故。恒行不共,余部所无。(p423)独行不共,此彼俱有。】

  就是不共无明,也要分为两种:一是恒行不共无明,唯有第七识有,而前六识是决定没有。二是独行不共无明,唯有第六识有,而第七识是决定没有,这两意义要把它记住。

  所以《瑜伽师地论》上说:“无明有二:无明设若和贪等同起的,所以叫它是相应无明。这无明如果不同贪等同起的,所以叫它是独行无明。”

  设若不与十种小随烦恼同时,能单独生起,这叫做是主独行;因为它的力用粗猛,能生余惑,发恶业故,显是分别烦恼,所以是见道所断。好像佛经上说:“诸圣有学初二三果,他们已经把独行不共的粗烦恼,已经断灭了,所以不会再造新业。”设若是和十种小随烦恼同起,自己无力自起,那就是非主独行无明,这种烦恼比较要微细得多,所以要到修道时候,才能够断得了。

  如果是恒行不共无明,那是要到修道的时候才断得了,见道时余部是不(p424)能断除的。设若是独行不共无明,那修道和见道,都可以同断。

  【又契经说:眼色为缘,生于眼识。广说乃至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若无此识,彼意非有。谓如五识,必有眼等,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意识既是六识中摄,理应许有如是所依。此识若无,彼依宁有?不可说色,为彼所依,意非色故。意识应无,随念计度,二分别故。亦不可说,五识无有俱有所依。彼与五根俱时而转,如芽影故。又识与根,既必同境,如心心所,决定俱时。由此理趣,极成意识,如眼等识,必有不共,显自名处。等无间不摄增上生所依,极成六识,随一摄故。】

  第二个理由,就是以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来做比例。《阿含经》上说:眼根和色尘来为助缘,所以就生起了眼识。眼识既然是这样,其余的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当然也是一样。这样由意根和法尘的助缘,中间当然生起意识。假定没有这第七识来做意根的话,那第六识就不得生起了。因为但有(p425)法尘,而没有意根,意识是不能生起的。好像前五识,必定有眼等五根的增上缘,来做五识各别不共的俱有依。第六意识既然也是前六识所摄,在道理上说起来,应当也要允许有意根,来做意识的俱有依才对。如果没有第七识来做意根的话,那第六意识也就不得有了。

  又不可以说:“用肚子里面这个色法的肉团心,来做意根。”甚么原因呢?意根不是色法。还有,如果意识也是依色法来做根的话,那意识也和眼识一样,只有自性分别,而没有随念分别和计度分别了。

  又不可以说:“五识也不要五根来做俱有依。”因为五识和五根是同时缘境。五识好像芽,五根好像种,芽是不能离开种。五识好像影,五根好像形,影是不能离开形的。因为识和根是同时缘境,这好像心王和心所一样,决定是同时的。

  因为有了上面种种理由,就可以知道:双方共许的意识,和眼识它们是一样,必定有一个各别不共的根,来显它们自识各别不共的名。这不是前引后的等无间缘开导依,因为不是它所摄的,明明是属于增上缘的俱有依根所(p426)摄的。这是因为大家赞成的六识中,随一识所摄。

  【又契经说:思量名意。若无此识,彼应非有。谓若意识现在前时,等无间意,已灭非有。过去未来,理非有故。彼思量用,定不得成。既尔,如何说名为意?若谓假说,理亦不然。无正思量,假依何立?若谓现在,曾有思量,尔时名识,宁说为意?故知别有第七末那,恒审思量,正名为意。已灭依此,假立意名。】

  第三用思量的义,来证有第七识。佛经上既然说“思量就叫做意”,那末,设若没有这个第七识,那经上说的思量名意,是指的甚么识呢?

  假定你说:“第六意识在现在一刹那时虽然叫做识,如果落到了第二刹那时,那前一刹那就叫做意。是等无间缘意。”要知道,你说的等无间缘意,是已经过去了。既然过去了,乃是已灭之法;已经灭了的东西,那里还有思量呢?况且过去法已经过去了,未来法还没有来,所以过去和未来的法在道理上是建立不起来的。那末,思量的作用决定是没有的。既然是这样,那怎(p427)样可以说叫它是意的名字呢?

  设若你又讲“它是假说的名字”,在道理上也是不对。因为如果没有一个正义的思量,那假的名字又依托甚么东西安立呢?

  如果你又说:“第六意识在现在的时候,它是有思量,岂不可以叫做意吗?”要知道,小乘的教理现在时只可叫做识,而不可以叫做意啊。

  因了这一种原因,所以知道六识之外,还有一个第七的末那识啊。因为它是恒常审察的思量,所以正名叫做意。已灭的无间灭意,那是依这思量意方便立的名字。

  【又契经说:无想、灭定、染意若无,彼应无别。谓彼二定,俱灭六识,及彼心所。体数无异。若无染意,于二定中,一有一无,彼二何别?若谓加行,界地依等有差别者,理亦不然。彼差别因,由此有故。此若无者,彼因亦无。是故定应别有此意。】

  第四个理由是:如果没有第七识的话,那无想定和灭尽定也就没有分别了,因为这两个定都是同灭了前六识的心王及心所。体是心王,数是心所;王所同灭,所以叫做无异。如果没有染污的第七识,那末,在这两个定中为甚么一个有染污(无想定),一个无染污(灭尽定)?这就是无想定但灭前六而没有灭第七,而灭尽定兼灭了第七识染污的王所,所以灭尽定才是无漏清净的圣定。

  如果你说“是因为二定的加行、界地、依等的差别,所以二定不同”,那也不对,因为二定各种差别的原因还是在有染污的第七识。如果没有染污的第七识,那二定差别的原因也就没有了。二定的五种差别:(1)所依差别,(2)自体差别,(3)假立差别,(4)作意差别,(5)界地差别。所依差别:无想定是依外道的邪教,灭尽定是依正教的正定。自体差别:无想定是有漏体,灭尽定是无漏体。假立差别:依有覆第七,假立无想定;依无覆第七,假立灭尽定。作意差别:无想定是作意出离想,灭尽定是作意止息想。界地差别:无想定是在色界的第四禅,灭尽定虽在无色界的有顶天,而是无漏。无想定和灭尽定所以有上面这五种差别的原故,就是因为有这个染污的第七识。由这(p429)个原因,所以知道在六识外有第七识。

  【又契经说:无想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灭。若无此识,彼应无染。谓彼长时,无六转识;若无此意,我执便无。非于余处,有俱缚者,一期生中,都无我执。彼无我执,应如涅槃。便非圣贤,同所诃厌。初后有故,无如是失。中间长时无故,有过。去来有故,无如是失。彼非现常,无故,有过。所得无故,能得亦无。不相应法,前已遮故。藏识无故,熏习亦无。于法受熏,已辩非理。故应别有染污刹那,于无想天,恒起我执,由斯贤圣同诃厌彼。】

  第五个理由,就是佛经上说:“无想天的有情从生至死,在这五百劫的一期生中,所有前六识的心王和心所,统统都灭除了。”假定说,没有这个第七识的话,那生到无想天的有情,也就应当没有染污。

  但无想天的有情有五百大劫的时间,前六识的心王和心所都不起现行了。设若没有这个染污的第七识,那就不会有我执生起了。凡夫所以称他是(p430)凡夫,就是因为他有我执;如果没有我执的话,那也就不叫做凡夫了。无想天的有情如果没有我执,那就应当和证到了涅槃一样;既证涅槃,大小乘的圣人和贤人为什么还呵厌他们呢?可见无想定是不究竟的。

  外人救:“最初半劫和最后半劫还有第六识的生起我执,不一定要有第七识。”破云:“然而,中间四百九十九劫没有前六识,这时如果没有第七识的话,试问是那一个起我执呢?所以有过失。”又救云:“过去和未来照常有第六识,还是有我执,这不是没有过失吗?”破云:“过去和未来既不是现在,又不是恒常,还是没有第六识的我执。如果不是第七识的我执,试问是那一个来执我呢?可见有过。还有,所得的无想异熟报如果没有的话,那能得的无想天有情当然也是没有。你不能说是不相应行里面所摄的无想异熟,就是实在的,因为不相应行是心、心所、色三法上分位的,离开了三法,自己是无体的。这在前面已经破过了。有第八识,一切杂染法的种子才有藏处。有第八识的被执,一定就有第七识的能执。如果没有藏识,那熏习也就没有了。因为除了第八识可以受熏之外,其余的东西来受熏,从前已经(p431)说过了不对。因了上面种种的原故,我们应当知道,除了前六识之外,还有一个染污的第七识。虽然是生到了无想天,然而照常的还是恒起我执。因为这一种原故,所以一切大小乘的圣贤,大家都是共同呵厌它,不愿意生到无想天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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