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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讲话(卷一)

  【故身表业,定非实有。】

  这一句是结,因上面种种的原故,你们所说的身表业,决定不是实有。

  【然心为因,令识所变,手等色相,生灭相续,转趣余方,似有动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p92)

  然而以第六识内心为因,令第八识所变根身相分色,好像有相似在那里相续,似有动作,行住坐卧,俯仰屈伸。表示内心的原故,假名叫做身表。

  【语表亦非实有声性。一刹那声,无诠表故;多念相续,便非实故。外有对色,前已破故。】

  身表固然不能成立,语表也不是实有声性,因为头一刹那的音声,不能诠表意义;如果音声要多念相续,联接起来才有意义,那就不是实的。音声属于无见有对,前面已经破了。

  【然因心故,识变似声,生灭相续,似有表示,假名语表,于理无违】。

  语表,也是因第六识心动的原故,系动了第八阿赖耶识,变现了相分声,在那里前后相续,好像有所表示,实际上没有实在的语音。这只能说“假名语表”,在理上才能讲得通,否则便违背真理了。

  【表既实无,无表宁实?】

  前面所讲的表色,用道理讲起来,都没有实在,那无表色又怎样可以说(p93)是实在的呢?

  【然依思愿,善恶分限,假立无表,理亦无违。谓此或依发胜身语善恶思种,增长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立。故是假有。】

  试问无表色是怎样来的呢?这有两条路,一是在散心位时,自己心中或思善思恶,这是思心所的活动;或者愿善愿恶,这是欲心所的活动表现。由思愿两种现行而熏成功的种子,在善恶上有分齐定限;如果是假立无表色,在道理上是不违背的!就是说,这无表色或依托发起殊胜善恶思心所的种子在增长位的时候,有防恶发善与防善发恶的功能,假名无表色。第二种是依善定中能够止息身语恶的现行思心所上立的,这也是假立。这一假立的说法,就和小乘不同了。

  【世尊经中,说有三业;拨身语业,岂不违经?】

  外人问:“在佛经上是说的有身口意三种业,你们唯识家只说唯识,没有身口二业,这岂不是违背了佛经吗?”(p94)

  【不拨为无;但言非色。】

  我并不是说,完全没身口二业;不过是说,它不是色法,是由思心所主动罢了。

  【能动身思,说名身业;能发语思,说名语业。审决二思:意相应故,作动意故,说名意业。】

  思有三种,一是审虑思,二是决定思,三是发动思。能够发动身表的思心所,叫做身业;能够发动语表的思心所,叫做语业。至于审虑和决定两个思心所,那是同意识相应,能够起动意识的原故,所以叫做意业。

  【起身语思,有所造作,说明为业。是审决思,所游履故;通生苦乐异熟果故,亦名为道。故前七业道,亦思为自性。】

  这思心所能够发动身语有所造作,所以又叫做业。这身语的造作,一定是经过审决思和决定思所游所履;同时这思心所能使令身语去造业,或善或恶,所以会通生苦乐两种异熟的果报,因此又可以叫做路。不但意识所起(p95)的贪、瞋、痴,是以思心为自性,就是身业所造的杀、盗、淫,语业所造的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这七种业道也是以思心所为自性的。

  【或身语表,由思发故,假说为业;思所履故,说名业道。】

  或者,无论是身表还是语表,都由思心所来发动,所以方便叫做业。因为身语二表都是思心所经过的地方,因此就叫做业道。

  【由此应知:实无外色;唯有内识,变似色生。】

  这是结束前面所破的一切色法。所以说,由此就应当知道,外面的色法实在是没有,唯有每个众生内识变现的影像相分,才有外面的相似色法生起。

  【不相应行,亦非实有。所以者何?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实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

  行蕴有二:一是相应行,就是四十六个心所,因为它们是同心王相应,所以叫做相应行。二是不相应行,就是十四个得非得等,因为它们是不同心(p96)王相应,所以叫做不相应行。这十四个不相应行,也不是实有。怎样知道呢?因为得非得等这十四个,不能同色法、心法,及诸心所法,有体有相可得;又不能离开色法、心法,及诸心所法,有作用可得。又因为没有能缘的功用,所以不同心王心所相应。又不是质碍的东西,所以不同色法相应。又因为是有生灭的法,所以又不同无为法相应。由这种种的原故,所以知道它决定不是实有;不过是依托色法、心法,或心所法等分位上假立罢了。

  【此定非异色心心所有实体用,如色心等。许蕴摄故。或心心所,及色,无为所不摄故,如毕竟无,定非实有。或余实法,所不摄故,如余假法,非实有体。】

  在《成唯识论》上,以这种方法说明个中道理的很多,就是用因明量——宗因喻的方法,来简单的说明。这里有三个量,第一个约它有体用来说:宗,这十四个不相应行法,不是离开色心等有实体用的;因,因为自许是五蕴所摄的原故;喻,好像色心等法一样。第二个约它没有体用来说:宗,此不相应行,定非实有;因,因为心王、心所、色法、无为法,都不摄(p97)的原故;喻,好像毕竟无的龟毛兔角一样。第三个约假有来说:宗,此不相应行定非实有;因,因为其余的实法所不摄;喻,好像其余的假法一样,不是实有体性。余实法,是小乘之余的七心法、五心所、三无为。余假法,是小乘之余的十不相应法。到下面再详说。

  【且彼如何知得非得,异色心等,有实体用?】

  先假说问答:“你怎样知道得非得等,离开色心等法,有实在的体用呢?”

  【契经说故。如说如是补特伽罗成就善恶;圣者成就十无学法;又说异生不成就圣法;诸阿罗汉不成就烦恼。成不成言,显得非得。】

  补特伽罗,华言数取趣,就是众生。十无学法:(1)正语,(2)正业,(3)正命,(4)正念,(5)正定,(6)正见,(7)正思惟,(8)正精进,(9)正解脱,(10)正智。异生,异类受生,就是凡夫。阿罗汉,含三义:(1)杀贼,(2)无生,(3)应供,就是小乘的四果。烦恼,就是贪、瞋、痴、慢、疑、不正见等根本烦恼和许(p98)多随烦恼。契经,就是上契十方诸佛之理,下契一切众生之机。

  设若问:“怎样知道有得非得呢?”他答:“佛经上说过的,好像说:‘凡夫一定成就了有善有恶,圣人成就了五分法身,这就是成就。凡夫不成就无漏法,阿罗汉不成就烦恼,这叫做不成就。’”以上这成不成的说法,就是显得非得的意思。

  【经不说此异色心等,有实体有,为证不成。】

  你虽然拿佛经来证明,然而经上没有讲得非得等,离开了色心等法,有实在的体用;所以你拿经来证明,是不能够成立。

  【亦说轮王成就七宝。岂即成就他身非情?若谓于宝有自在力,假说成就;于善恶法,何不许然,而执实得?若谓七宝在现在故,可假说成;宁知所成善恶等法,离现在有?离现实法,理非有故。现在必有善种等故。】

  轮王有四:(1)铁轮王,(2)铜轮王,(3)银轮王,(4)金轮王。七宝:(1)轮宝,(2)如意宝,(3)象宝,(4)马宝,(5)将军宝,(6)宝藏臣,(7)玉女宝。(p99)

  照你说:“佛经上说过的就算成就。”那佛经上也有说轮王有成就七宝,是不是轮王成就了轮宝和如意宝,轮王自己就变了无情之物?成就象宝和马宝,就变了畜生?成就将军宝和宝藏臣,就变了臣属?成就女宝,就变了女人吗?这当然不会。设若你说轮王对于七宝有自在的力用,是假说成就,那末,对于善恶法,也是有自在感生苦乐的力用;假说成就,有甚么不可以呢?为什么一定要执著有一个实在的得?设若讲七宝是因为在现在的原故,可假说成,那末,你怎样知道所成的善恶等法,离开现在有?因为难开现在的实法,理上就没有,现在法必定有善种的原故。

  【又得于法有何胜用?】

  再要问一问:“究竟这个得,对于一切法有甚么殊胜的功用?”

  【若言能起,应起无为。一切非情,应永不起。未得已失,应永不生。若俱生得,为因起者,所执二生,便为无用。又具善、恶、无记得者,善、恶、无记,应顿现前。若待余因,(p100)得便无用。】

  小乘说,有为法有八种:(1)本生,(2)随生,(3)本住,(4)随住,(5)本异,(6)随异,(7)本灭,(8)随灭。前本生叫做本相,后随生叫做随相。小乘说,本生可以生随生,随生又可以生本生,随生又叫做生生。

  设若你说这个得,因为是能起,那末,一切众生应当生起无为。反过来说,无情的花草树木,它们是没有甚么得,那应当是永远不会生长,为甚么没有得也会长起呢?还有,没有得应当永远不会生,或者得了之后又失掉了,也再不会得到;但是在事实上,未得的可以生起,失了的可以再得。设若你说:“无始以来有一种与身俱生的得,来做一种生起的因。”那就同万物都是从一因生是一样,同你们所说的“本生生随生,随生又生本生”的主张,岂不是相违吗?同时,俱生得,是属于善、恶、无记三性的,那一时就可以顿起三性;设若你说,要等待其余的因缘才能够生起的话,那你们执着这个得,就没有用了。(p101)

  【若得于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诸可成法,不离有情;若离有情,实不可得。】

  设若这个得对于一切法是不失的因,所以有情由此得的因,就可以成就彼善恶等法。如果是这样说法,要知道凡是可成的东西,都不能离开有情;设若离开了有情,那还有甚么得?

  【故得于法,俱为无用。】

  因上面种种的原故,所以这个得对于一切法上,实在是没有用处。

  【得实无故,非得亦无。】

  十四个里面第一个得既然实在是没有,那末,第二个非得当然也是没有。

  【然依有情,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一种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现行成就。】

  种子,是业因;自在,是业力;现行,是业果。(1)染污法,(2)无记法,(p102)(3)生得善法。彼种子,设若没有被定力所损伏,没有被无漏道所永害,没有被邪见损伏,好像断善根一样,这都叫做种子成就。若是加行所生善,这叫做自在成就。现在一切法,这叫做现行成就。

  然而依据有情,可以成就之法,方便立为三种成就:(1)种子成就,(2)自在成就,(3)现行成就。

  【翻此假立,不成就名。此类虽多,而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异生性。于诸圣法未成就故。】

  正面既然是得,反面当然就是非得。这不成就的种类虽然是很多,然而对于三界见道所断的烦恼,种子没有到永远损害的时候,这是方便建立叫做非得,名为凡夫性,因为对于圣人的无漏法没有成就的原故。

  【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同分?】

  十四个不相应行,第一叫做得,第二叫做非得,第三叫做同分;就是在众人相同里面的一分。你怎样知道离开色法心法,另外有一个实在的同分呢?(p103)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此天同分,此人同分,乃至广说。】

  因为佛经说了的原故。好像佛经上说:“大家同是天人,就是天人中一分;若是人,那就是人中一分。”设若推广来说,菩萨同菩萨,佛同佛,各各都有同分啊!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同分。为证不成。】

  你拿经来证明,然而经上并没有说,离开色法和心法之外,有甚么实在的众同分;所以你拿它来做证明,是不能成立的。

  【若同智言,因斯起故,知实有者。则草木等,应有同分。又于同分起同智言。同分复应有别同分。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同智,是了解同分之智;同言,是表诠同分之言。设若你说:“因为有了解同分之智,和表诠同分之言,因此同分起,所以知道它实有同分。”若是照这样说起来,那末,草木我们也可以了解是那一类,同时也可以说出它是那一类,难道可以叫它是松同分、柏同分、兰同分、菊同分吗?因为佛经(p104)上没有说无情之物也有同分。还有,设若是因为同智和同言,就说实有同分,这样一来,同分之中又可再分别同分,这样分了又分,试问分到那一年,才能分清楚?岂不是要犯无穷的过失吗?设若不是这样,那为甚么又要说它有一个实在的众同分呢?

  【若谓为因,起同事欲,知实有者,理亦不然。宿习为因,起同事欲。何要别执有实同分?】

  同事,同所作事。同欲,同所乐欲。设若你说:“以同分为因,然后才能起同事或同欲,所以知道有一个实在的众同分。”这种道理也是不对!因为这是从前学为因,所以现在当然会起同事和同欲,为甚么要另外执著有一个实在的众同分呢?

  【然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别假立同分。】

  上面既然破了别人,而唯识家又怎样呢?只用假立两个字就不同了!所以说:“然而依托众生的身心相似,或者,在分位上有一点差别,假立同分的名字罢了。”(p105)

  【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命根?】

  又怎样知道,离开色法和心法,有实在的命根呢?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寿、暖、识三。应知命根,说名为寿。】

  因为佛经上有这样说:“第一有寿,第二有暖,第三有识。”因此,就知道命根叫做寿命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寿体。为证不成。】

  经上没有说,离开色心等法,有一个实在的寿体;所以你拿经来证明,也是不能成立。

  【又先已成色不离识;应此离识无别命根。又若命根,异识实有;应如受等。非实命根。】

  又在前面说了许多:色法是不能离开心识的,那末,暖也是色法里面的一种,也是不能离开心识。如果寿暖都离开识心,那还有甚么命根呢?还有,设若命根离开了心识是实有的话,那应当同受想一样,离开了心识不是(p106)命根;那末,命根离开了心识,也应当没有实在的命根。

  【若尔,如何经说三法,义别说三?如四正断。住无心位,寿暖应无。岂不经说,识不离身?既尔,如何名无心位?彼灭转识,非阿赖耶。有此识因,后当广说。】

  四正断,又叫做四正勤;(1)未生恶令不生,(2)已生恶令断,(3)未生善令生,(4)已生善令增长。四法同一个慧心所,约义开四。暖,是阿赖耶识相分,寿,是阿赖耶识种子,识,是阿赖耶识现行。三法同是一个阿赖耶识,约义分三。无心定,是指灭尽定。

  文分三节:(1)设若三法都是识的话,为甚么经上要分开说寿、暖、识三法呢?答:“因为约义不同,所以分开说三,好像在一个慧心所之中,约善恶有未生和已生不同,所以分之为四。”(2)问:“既是一识义别说三,那末,入灭尽定的时候,为甚么不舍弃寿命呢?”答:“所以佛经上说:‘入灭尽定的人,因为识还没有离身,所以寿命还是照样存在。’”(3)问:“入灭尽定的人,既然还有心识,那为甚么又叫他是无心定呢?”答:“所谓无心,(p107)是没有前七识,并不是没有第八阿赖耶识,建立有阿赖耶识的原因,下面有详细的说明。”

  【此识足为界趣生体;是遍恒续异熟果故。无劳别执,有实命根。】

  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的三界。趣——地狱趣、饿鬼趣、畜生趣、人趣、天趣的五趣。生——胎生、卵生、湿生、化生的四生。遍,是普遍三界都有。恒,是恒常没有一刻间断。续,是相续轮回。异熟果,就是异时而熟的果报识——第八识。

  这个第八阿赖耶识,足能够做三界、五趣、四生受报的体。它是普遍的、恒常的、相续的去受隔世成熟的果报,用不着另外执著有一个实在的命根。

  【然依亲生此识种子。由业所引,功能差别,住时决定,假立命根。】

  所以叫做命根的话,是依据此第八阿赖耶识亲生自己现行法的种子,这种子由过去善恶业的所引生的功能各各差别不同,所以住世的长短也有决(p108)定,这是在名字上假立叫做命根。

  【复如何知二无心定,无想异熟,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二无心定:(1)无想定,(2)灭尽定。无想异熟,就是无想天,又叫做无想报,就是无想定所生的天。

  又怎样知道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报,这三个东西离开了色心等法,有实在的自性呢?

  【若无实性,应不能遮心心所法,令不现起。】

  设若这三法没有实在的体性,那就应当不能够遮碍心王和心所,令它不生起现行;既有遮碍的功用,可见是有实体。

  【若无心位,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遮于心名无心定;应无色时,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色,名无色定。彼既不尔,此云何然?又遮碍心,何须实法?如堤塘等,假亦应遮。】

  照你们小乘这样说,设若这三种无心位离开色心等法,另外有一种实法,能够遮碍于心,令它不起现行,就叫做无心定;那末,应当无色的时候,(p109)离开色心等法,也要另外有一个实法,能够遮碍色法,而不起色的现行,才叫做无色定。你赞成吗?如果不赞成有一个实法能遮碍于色,那你为甚么又要说有一个实法来遮碍于心呢?同时,又要知道,遮碍于心,何必一定要有实法呢?好像堤塘一样,假法也可以遮碍于水不往外流啊。

  【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粗动心心所故,发胜期愿,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渐细渐微;微微心时,熏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等种。由此损伏心等种故,粗动心等暂不现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此种善故,定亦名善。】

  就是说,在修定的时候,正在加功用行,对于前六识心王心所,以及第七识染污的心王心所,很讨厌它们;好像有病患一样,在加行时,发起一种殊胜的期望,遮碍这些心王心所,令这些心王心所从粗至细,从细至微,微之又微,久久讨厌的心,熏在这第八异熟识上,成功了一种极增上的厌心的种子。由这一种加行厌患的势力,把这些心种慢慢的损灭或暂伏,一到了粗动的心王心所不起现行的时候,依这种分位,方便建立无想定和灭尽定两种(p110)假名。因为种子是善,所以这两种定也叫做善定。

  【无想定前,求无想果,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识。依之粗动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无想。依异熟立,得异熟名。】

  在修无想定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求生无想天,所以久久就熏习了种子,招感无想天的异熟识报体。到了无想天之后,所以下界之粗动心王心所想等就不现行;在这分位上,假立无想的名称。因为是依托异时而熟建立的,所以也得到了异熟的名称。

  【故此三法,亦非实有。】

  所以前面这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这三法,也不是实有。

  成唯识论讲话卷一终(p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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