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二?三○二 内种必由熏习生长,亲能生果,是因缘性。
【疏翼】
第一以出体等十门分别中,第十门四缘分别。文分为三︰一、内种为因缘,二、外种为增上缘,三、外共相器为内种果。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次第十、四缘分别。
辨内外种因、非因缘,熏、不熏别。内种是因缘,必由熏习,方能生果;法尔种子,必由熏长,方能生果。故新熏[1]熏生方能生果,有情法故。
【论文】
二?三○三 外种熏习,或有或无,为增上缘,办所生果。
【疏翼】
第十门四缘分别中,解外种为增上缘。
【述记?卷十四】
无性《摄大乘》第二卷说︰如从其炭、牛粪、毛等,如次生苣胜、青莲根,及蒲。非苣胜等与炭等俱生俱灭互相熏习,而从彼生,名无熏习。如苣胜与华等俱生俱灭,由熏习故,生香气等,名有熏习[2]。外种不定,内则定熏,故外种子,既唯现行,「为增上缘,办所生果」。
【论文】
二?三○四 必以内种,为彼因缘,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疏翼】
第十门四缘分别中,第三外共相器为内种果。
【述记?卷十四】
此、显外种非无因缘。
从内共相种子生故,如《摄大乘》,自广分别[3]。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中,第一以出体等十门分别种子讫。
【论文】
二?三○五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
【疏翼】
第二广释中,第二辨熏习相。
【述记?卷十四】
自下第二、解熏习义。于中有三︰初、总问,次、略答,后、广辨。初问起也。
【论文】
二?三○六 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
【疏翼】
第二解熏习义中,第二略答。
【述记?卷十四】
此、标具义释熏习名,略答所问。
「熏」者,发也,或由致也;「习」者,生也,近也,数也。即发致果于本识内令种子生[4],近令生长故。
此、略标有三︰一、所熏四,二、能熏四,三、「令种生长」名熏习故。
【论文】
二?三○七 何等名为所熏四义?
【疏翼】
第二解熏习义中,第三广辨。
【述记?卷十四】
此下、广辨也。于中有三︰初、辨所熏具缘多少,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三、释熏习义等。初中有三︰初、问,次、答,后、结。此即初也[5]。
《摄论》[6]第二亦有此文,然少不同,随处应辨。
然五聚法︰第一、简色法及七识俱心所法等,第二、简佛果等善法,第三、简无为及不相应、俱时心所,第四、简别异身同时许可熏义。《摄论》无者[7],一一披对,方知差别。
【论文】
二?三○八 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一辨所熏具熏多少中,第二答。于中分四︰一、辨坚住性,二、辨无记性,三、辨可熏性,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初中又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四】
此第二、答也。
从无始之始至究竟之终,一类之性相续不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8]。
【论文】
二?三○九 此遮转识,及声、风等,性不坚住,故非所熏。
【疏翼】
第一辨坚住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遮七转识及彼心所。
此中「识」言,摄心所故,即末那[9]等,皆名转识。若许持种,初地见道无漏心时,应失一切有漏种子。「声、风等」者,即遮根、尘、法处色等。生无色界,色即无故;入灭定等,心亦无故;名「性不坚」。
此中,何故但言风及声?
间[10]断相显故,非谓此中色等不说[11],此《摄论》[12]无[13]。
此简经部色、心可熏[14],不坚住故[15]。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一辨坚住性讫。
【论文】
二?三一○ 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二辨无记性。于中分三︰一、简自,二、遮他,三、如来带旧非新。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坚故、可熏,佛本识[16]既坚,应是善等性,许亦可熏?若法平等、无所违拒善恶习气,乃可受熏,无记不违善恶品故。
【论文】
二?三一一 此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所熏。
【疏翼】
第二辨无记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如沉麝等」,及「如蒜薤等」[17],皆不受熏。亦如舍行之人,体性宽容,即能纳事。若聪明、恶性,皆不能容。且如善性,非直唯违不善,亦自违善。如沉不受檀等香故,恶等亦尔,故不可熏。而无记性,不违善、恶,如舍行人[18]不违事故。
亦遮识类善等受熏,第七识内并非所熏,此同于后[19]唯是无覆无记中释[20]。
【论文】
二?三一二 由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疏翼】
第二辨无记性中,第三如来带旧非新。
【述记?卷十四】
由此,无记方受熏故,如来第八无漏净识,唯在因中曾所熏习,带此旧种,非新受熏。以唯善故,违于善等,如沉香等故。此《摄论》无,简与《佛地》同,说为不熏[21]。
熏时何过?
违拒法故,有增减故,善圆满故,有优劣故,不可受熏。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二辨无记性讫。
【论文】
二?三一三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三辨可熏性。于中分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无记性,及唯坚故,即是所熏,本识同时想等五数,及虚空等,应是所熏。
若法为王,而体自在,不依他起。「性非坚密」,体是虚疏,易可受熏,非如石等,是可熏习。若不坚密,有虚疏故,可容种子,坚密不然[22]。
【论文】
二?三一四 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
【疏翼】
第三辨可熏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本识俱时心所五数,体非自在,依他生起[23],故非所熏。王虽要有心所方起,不言「依他」,得名王故,是自在义,此《摄论》无[24]。
受熏何妨?
如下[25]「触等亦如是」中解,亦遮无为──以坚密故,不受熏习,如坚石等。故虚空等,不可熏习。
若尔,识上生等假法,应可受熏!今依他摄,自无实体,依实说假故。
又此应言︰若非坚密、有体、自在,乃可受熏。初简无为,次简假法,后简心所。此遮无为、假法、心所──依他、坚密──故非所熏。不是说者[26],拟今说故,又此不言实有体者,假法先无,更何须简?
若尔,空等无为如何?若言真如,即非无记。言非择等假,同生等假法[27]不论。由此,故应第一说善。无明熏真如,由此,知非也[28],亦遮熏于假识类等[29]。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三辨可熏性讫。
【论文】
二?三一五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文分为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可熏习即是所熏,亦应异身得成熏习!
所、能和合,是相应义。若同一时、同一处所,所熏之体非即能熏;亦非全相离──在他身上识──为能熏等[30]。
【论文】
二?三一六 此遮他身、剎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所熏。
【疏翼】
第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此遮他身,许为可熏[31],及剎那前后不俱相应故,无和合义,故非所熏。异经部师前念之识熏后念类[32]。
【疏翼】
以上第一辨所熏具言多少中,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讫。
【论文】
二?三一七 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疏翼】
第一辨所熏具言多少中,第三总结上文。
【述记?卷十四】
第三、结也。
唯第八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是同时五心所等,及余转识。
言「异熟识」者,正是熏位故。若言现行熏种异时,如何释此[33]?故知即以此义为正。其无姓人,此第七识,四义具足,何不受熏?以染[34]、无记,违善、恶品,今言「无记」,唯无覆无记。
此所熏中,何故坚者,乃名受熏?
以诸色等,生无色界;诸转识等,入无心定等;无法持诸种子故。若二俱持,即成一种生二芽过[35],如后当破[36]。
何故善等不能受熏?不含容故[37],如沉香等,如文自解。
何故假法、心所、无为不能受熏?
以无体故,不自在故,非可熏故,不能持种。
问︰如瓶能持物,假法何不然?
答︰不然。总假不能持,别色[38]等能持。以别成总,说瓶能持,瓶体即是实色等故[39]。诸不相应,即色、心等故,如色等不能持种,亦不受熏。
若尔,本识上假物生等,应能受熏?
实,已受熏,何须假法?
如碍于心,假法亦得,如受于熏,假法应得!
若假说者,亦得受熏。唯自体分能受余熏,如上心所,不能受熏,如下[40]「触等亦如是」中说。
何故不知合,不得为所熏?
若尔,便有熏他身!
熏他身,有何过?
即自作罪令他受果!他身中有业种子,自受果故,或凡夫熏阿罗汉等!
故要四义,简持如右。此则《摄论》[41]虽有,未能有此差别。
【疏翼】
以上第三广辨熏习义中,第一辨所熏具缘多少讫。
【论文】
二?三一八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
【疏翼】
第三广辨熏习义中,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文分为三︰初,问,次,答,后,结。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唯能熏四义,诸论所无,依前标问。
【论文】
二?三一九 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长习气,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中,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于中分四︰一、辨有生灭,二、辨有胜用,三、辨有增减,四、辨与所熏和合而转。初中分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四】
即前六义简无为因[42],以有作用,故方能熏,犹如种子有生灭用,故能生果。
【论文】
二?三二○ 此遮无为,前后不变、无生长用,故非能熏。
【疏翼】
第一辨有生灭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此、简法也。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一辨有生灭讫。
【论文】
二?三二一 二、有胜用: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引习气,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二辨有胜用。文分为三︰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胜用有二︰一、能缘势用:即简诸色为相分熏,非能缘熏。二、强盛胜用:谓不任运起。即简别类异熟心等,有缘虑用,无强盛用;为相分熏,非能缘熏。
由斯,色等有强盛用,无能缘用;异熟心等,有能缘用,无强盛用;不相应法,二用俱无,皆非能熏。即胜势用,可致熏习,如强健人能致功效故。第八俱五心所等,亦非能熏,若为他缘,一切无过。此中总言,意说如此。
【论文】
二?三二二 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
【疏翼】
第二辨有胜用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心所等」者,「等」彼相分,或六识中异熟生无记。此举第八「异熟心、心所」,「等」六识中业所引者。非谓一切异熟生心、法执等类,皆不能熏[43],唯业所感异熟心等二种[44],所生无胜用故;或此法尔皆非能熏,以无用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二辨有胜用讫。
【论文】
二?三二三 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习气,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三辨有增减。于中有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第七末那至无漏位,亦有增减,因中无漏为例,并然。可致上、中、下种子故[45]。要如利根,能断于善,得果亦疾,余则不然。或能刚、能柔,乃能致果,非余中物及平等物。
【论文】
二?三二四 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减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
【疏翼】
第三辨有增减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佛四智品,非能熏习。
若佛能熏,有何过失?
更增新种,便非圆满,诸佛有胜劣、功德多少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三辨有增减讫。
【论文】
二?三二五 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四辨与所熏和合而转。文分为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要同时、处[46],方是能熏,如所熏说[47]。
【论文】
二?三二六 此遮他身、剎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能熏。
【疏翼】
第四辨与所熏和合而转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非前后剎那,及与他身能熏自识,不和合故。「和合」即是「相应」异名,如「生」名「起」。
现行熏种,若说异时[48],如何释此?
无姓有情,此第七识毕竟无有动转之时,缺无第三──有增减──应非能熏!
此有二释︰一云︰此亦不然。无始以来我执增长,剎那剎那现种增长,非是不增。如邪见等,虽言一品,亦有异故[49]。四义具足。如无分别智入见[50]以去,渐渐增长,非谓体大,名为增长,但加明利,此亦如是。从无始来行相转暗,坚执不舍,故名为增,然极难也[51]。
二云︰亦有增减。欲界为粗,乃至非想为细,地系差别,粗细不同,生下上时,亦有转动,有增减故。
问曰︰既尔,何故论说与有顶地下下品道一时顿断[52]?
答曰︰不然。岂以断同,便无九品?如三界中见道烦恼,一时顿断,有九品故。
此障见道,彼障非见,何以为证?
答曰︰若尔,如修道中顿超二果,从预流者至阿罗汉,以欲界中初品烦恼乃至与有顶初品烦恼一时顿断,岂品类同耶?
问︰彼由加行,故令顿断,此不然者!
答曰︰若尔,菩萨第十地顿断修道烦恼,应无九品!若以烦恼不障地故、唯障无学、作意留故,一时顿断者,以前顿断。有得义不[53]?今此第七唯障无学,不障有学,故金刚心一时顿断,非无九品。
问曰︰若尔,应离此地,即断第七!以九品故。
答曰︰不然。如菩萨十地所断所知障,一一地通三界所断,岂无多品[54]?又如菩萨生上,不断下惑,不障彼者,此例应然!不障有学,虽离此地,故不能断,要至无学方却断下[55]。
问︰若有九品,何故名「一类」?
答︰「一类」有多义︰一、三受不易,二、三性不易,三、境界不易,四、相续不易。故未转前,名为「一类」,非无九品名为「一类」。由此义故,却成无始乃至今日,今日为增。前解方成[56]。
若以无姓有情,第七是有姓种类,故有增减者[57],不然。佛果七识,因七之类,亦应能熏!若以有漏无漏为论,不可例者,亦可有姓无姓为例,不应种类彼可名熏。论[58]言第七「与有顶地下下烦恼」等者,同障无学,名「势力等」。金刚心中一时顿断故,名「势力等」。非谓品同,名「势力等」。
又如初地所断所知障,乃通三界,不妨欲界初品所知障,通障十地,十地别断。岂以多品断故,障即品多;一品障故,便无品类?故知[59]但约[60]能障此者,证此即断,不须论品。
此中前[61]四,准所熏中,一一皆应寄问征起,然后牒论。
【疏翼】
以上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中,第二答能熏四义讫。
【论文】
二?三二七 唯七转识及彼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者,具此四义,可是能熏。
【疏翼】
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中,第三总结上文。
【述记?卷十四】
总结也。
即能缘中七转识、心所等,为能熏。
若为相分,何法为障?
即第八识为六、七识之所缘,故为相分熏。
何分为能熏?
唯自体分,如自体分唯受熏故,见分体故。
【疏翼】
以上第三广辨熏习中,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讫。
【论文】
二?三二八 如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俱灭,熏习义成。令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胜,故名熏习。
【疏翼】
第三广辨熏习中,第三释熏习义。
【述记?卷十四】
后、释熏习义。于中有三︰初、解熏习义,次、显法体多少,后、明因果。此即初也。
要俱生灭,熏习义成。非如种生芽[62]许异时生故,不俱时有,故知色法无俱有义。唯华熏苣胜同生、同灭,故以为喻。《摄论》[63]喻如内熏习等[64]。
【论文】
二?三二九 能熏识等,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果同时。
【疏翼】
第三释熏习义中,第二显法体多少。
【述记?卷十四】
下、显法体。初、法,后、喻。此举法也[65]。
【论文】
二?三三○ 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亦如芦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时,理不倾动。
【疏翼】
第二显法体多少中,第二举喻。
【述记?卷十四】
初、举三法喻,喻三法体;后、举二法喻,喻因果义。种现二义,其文可解[66]。
何故无有四法,新种生现耶?
心等[67]一时,不可并故。又生彼缘,未和合故。若许生者,便无穷故,不可此时遂生现行。不同经部因果异时,故说俱时,理不倾动。
【疏翼】
以上第三释熏习义中,第二显法体多少。即唯三法:种、现、种讫。
【论文】
二?三三一 能熏生种,种起现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
【疏翼】
第三释熏习义中,第三明因果。于中分三︰一、如俱有生士用,二、如同类生等流,三、现种互为因缘。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下、明因果。
能熏成种,种生现行,如小乘俱有因与俱有法为其因故。以种望现能熏心等,更互皆得。即约同时士用果说[68]。
本种与现,唯作因缘;现行望种,亦唯因缘。偏望为因缘,非说现行与本有种,为因缘也。此以大乘俱有因与此[69]相似,言「如俱有因」是因缘摄。非大乘中,许彼现行俱有因法是因缘义。《显扬》破故[70]。然《摄论》[71]第二[72],亦说为因缘,即是本识[73],同此无妨。如彼俱有因体,不成俱时为因故。以彼俱有因义,亦有现行不能熏故[74]。下四缘中,自当料简[75]。
【论文】
二?三三二 种子前后,自类相生,如同类因引等流果。
【疏翼】
第三明因果中,第二如同类生等流。
【述记?卷十四】
种子望种,大乘为同类因。亦如于彼[76]现望于现,非现望现为因缘摄同类因也。以疏远故,非亲近故。此等诸文,《摄论》皆有[77]。
【论文】
二?三三三 此二于果,是因缘性。除此余法,皆非因缘,设名因缘,应知假说。
【疏翼】
第三明因果中,第三现种互为因缘。
【述记?卷十四】
除此,余法七转识等名为因缘。彼《对法》第四,十二缘起皆名因缘[78],应知假说。非实因缘,非办体故,非亲近故。
【疏翼】
以上第二广上三相,即广一切种子相中,第二广释讫。
【论文】
二?三三四 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疏翼】
第二广上初能变三相中,第三广一切种相,其中第三,总结上文。或初二行颂半﹝第二颂后半及第三、第四颂﹞本颂以十门解释中,总结第三段因相,即谓一切种门。
【述记?卷十四末】
此、总结上第三段也。
【疏翼】
以上依本颂分十门中,第三门明一切种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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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谓新熏种子。
[2] 《摄论?无性释》卷第二原文:
如从其炭、牛粪、毛等,随其次第生彼苣胜、青莲华根、及以蒲等。非苣胜等与彼炭等俱生俱灭,互相熏习,而从彼生。如是外种或无熏习,如苣胜与华鬘等俱生俱灭,由熏习故,生香气等﹝藏文无「如苣胜等」十九字﹞,如是外种或有熏习。
[3] 谓《摄论?无性释》卷二,如云:
由稻榖等外法种子,皆是众生感受用业熏习种子,依阿赖耶力所变现,是故外种离内,无别。
[4] 灵泰《抄》云︰
即起能熏识之由也,由能熏击本识,能熏发种致之本识之中。
[5] 应谓初中初也。
[6] 指《摄论》两《释》之第二卷。
[7] 仍指《摄论》两《释》之第二卷。
[8] 《摄论?世亲释》卷二云︰
「坚」者,坚住,方可受熏﹝《摄论?无性释》卷二云「若法相续随转坚住,如苣胜等,乃是所熏。非不坚住,犹如声等」﹞,非如动风 。所以者何?风性流动,不能任持所有熏气;一逾膳那,彼诸香气亦不随转。占博迦﹝梵文为「campaka」;藏文为「tsam pa ka」﹞油能持香气百逾膳那,彼诸香气亦能随转。
[9] 「末那」,梵文为「manas」。
[10] 「间」字,《续藏》注一作「间」,余作「简」。
[11] 苣胜、华香等,只作熏习譬喻,非彼等不变迁、动摇、间断故。
[12] 谓天亲、无性两《释》。
[13] 「此」等四字,《续藏》注引古本无。
[14] 《摄论?世亲释》卷二云︰
譬喻论师欲令前念熏﹝藏文作「生」﹞于后念。
本论卷三云︰
又六识身若事、若类,前后二念既不俱有,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时故。
即破譬喻师﹝经部异师﹞前后念识体相熏。
《大毗婆沙论》卷十六只说前后相生,而未及相熏。如云︰
谓或有执︰心、心所法前后而生,非一时起。如譬喻者彼作是说︰心、心所法依诸因缘前后而生。
即不同一剎那生起。
[15] 「此简」等十二字,金陵本误置于「许亦可熏」之下。
[16] 即大圆镜智。
[17]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如平等香﹝《摄论?世亲释》卷二云「非极香臭所记」﹞乃受熏习,非极香物如沉麝等,非极臭物如蒜薤等。
[18] 灵泰《抄》云:
若中容之人,名舍。
[19] 谓本论卷三中,论述第八识是无覆无记中释。
[20] 本论卷三︰
若善、染者,如极香臭应不受熏!无熏习故,染净因果,俱不成立。故此唯是无覆无记。
[21] 《佛地经论》卷三中云︰
如是四智相应心品种子本有无始,法尔不从熏生,名本性住种姓。发心以后,外缘熏发渐渐增长,名习所成种姓。初地以上,随其所应乃得现起,数复熏习,转增转胜,乃至证得金刚喻定,从此以后,虽数现行,不复熏习更令增长,功德圆满不可增故;持种净识既非无记,不可熏故;前佛后佛功德多少,成过失故。
[22]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若物可熏,或能受熏﹝藏文作「bsgo bar nus pa」﹞,分分展转更相和糅﹝藏文作「'dre ba」﹞,乃名可熏。非金石等,能受熏习,不可分分相和糅故。
[23] 心、心所法,俱是依他起性法,而心所法又依心王同起。
[24] 谓《摄论》两《释》中无。
[25] 见本论卷三。
[26] 谓「不如是说者」。
[27] 此句谓:若言非择灭等假法,同生等假法,故而不论。
[28] 智周《演秘》云︰
古师诸德多为此计﹝即以无为法为生起因,万物由道生﹞。此论明简,故知古非。马鸣菩萨亦言真如受熏持种,恐译者误。﹝《大乘成业论》存马鸣两颂可证真如受熏持种非马鸣菩萨说,是别有用意者伪托。如云「心与无边种,俱相续恒流。遇各别熏缘,心种便增盛。种力渐次熟,缘合时与果。如染枸橼花,果时、瓤色赤。」指出二颂作者为苏玛提室腊(梵文为「sumati-wila」)《论释》﹞。
[29] 如《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且有尔所熏习异计︰或说六识展转相熏,或说前念熏于后念,或说熏识剎那种类﹝藏文作「识种类相熏」﹞。如是一切,皆不应理。
[30]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非唯可熏,要复与彼能熏相应﹝藏文作「'brel ba」﹞。
《摄论?世亲释》云︰
当知即无间﹝藏文作「bar chad med pa」,「生义」﹞,乃名所熏。非别异住。同时、同处﹝藏文无此四字﹞、不即、不离﹝藏文作「非不相应」﹞,名曰相应。
[31] 其七转识已如第三种子义「恒随转」,及第一所熏义「坚住性」等
处简别,但《摄论》两《释》卷二又依此和合相应第四所熏义再遮
遣之。
虽或俱时,而不相应。
如《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又诸转识定非所熏,以彼六识无定相应。何以故?以三差别互相违故,若六转识定俱有者,不应所依、所缘、作意,三种各别;以各别故,六种转识不定俱生;不俱生故,无定相应,无相应故;何有所熏能熏之性?
《摄论?世亲释》卷二又云︰
复有余义:别别行相一一转故。
[32] 谓前念之识熏后念之识。
《摄论?世亲释》卷二云︰
譬喻论师欲令前念熏﹝藏文作「生」﹞于后念。为遮彼故,说言「二念不得﹝颂文无「得」字﹞俱有」:无二剎那一时而有,俱生俱灭熏习住故。若谓此识种类如是,虽不相应,然同识类亦得相熏。如是例余,应成过失!谓余种类,例示应尔。以眼等根同净色类,亦应展转更互相熏!此意说言︰眼、耳两根同有净法,二净展转应互相熏。余亦如是,然汝不许。虽同净法,异相续故,不得相熏。识亦应尔,虽同识法,何得相熏!
[33] 「此」,谓即所熏四义。
[34] 染即有覆。
[35] 道邑《义蕴》云︰
若﹝色、心﹞二俱持,即有二种,应云多种生一芽过!《疏》意以两处所持俱心种,故云一种生芽,色、心各异,故云「二芽」。
[36] 本论卷三云︰
又若触等亦能受熏,应一有情有六种体!若尔,果起从何种生?理不应言从六种起,未见多种生一芽故。
[37] 「不含容」,谓性违拒故。
[38] 谓如显色,及坚、暖等。
[39] 此句意谓以别色法坚以成总假﹝瓶﹞,而说瓶﹝总假﹞能持。故瓶
体是实别色坚等。
[40] 见本论卷三。
[41] 谓《摄论》两《释》卷二。
[42] 即「剎那灭」义。
[43] 灵泰《抄》云︰
此执望二乘名异熟生,是无覆无记性故,不障彼起故。若望菩萨,即有覆无记性。能障彼起故。
本论《述记》卷四十四云︰
有漏中除极劣无记,此即四无记中除异熟生。异熟生中有余三不摄无记,名异熟生无记,如法执等类,此皆能熏。唯除六识中业所招者,望余无记,是极劣故;亦除第八识──但业所招,亦非能熏。
[44] 「二种」,谓名言及业。
[45] 《摄论》卷一云︰
此中依下品熏习,成中品熏习;依中品熏习,成上品熏习。依闻、思、修多分﹝即「多次」﹞修作,得相应故。又此正闻熏习种子,应知亦是法身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相违」藏文作「对治」﹞,非阿赖耶识所摄﹝藏文作「自性」﹞。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虽是世间,而是出世心种子性。
[46] 并和合相应。
[47] 即所熏四义中第四「与能熏共和合」。
[48] 即指上座部中经量部。
[49] 道邑《义蕴》云︰
如断善邪见,虽在当地言唯一品,复见断,于中亦有品类粗细差别。又设当地唯一品者,九地之中粗细异故,虽同第九,亦有增减。
实即如《疏》,邪见亦转暗、转坚也,下解始及粗细不同。
[50] 「入见」,谓入见道。
[51] 即只能愈演愈烈。
[52] 本论卷五云:
然此染意相应烦恼,是俱生故,非见所断;是染污故,非非所断;极微细故,所有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势力等故,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
[53] 如理《义演》云︰
第十地以前得顿断当地修道烦恼不?此质外人。今虽未解,理准菩萨有力能断。由具﹝烦恼不障、唯障无学、作意留﹞三义,所以不断,必至金刚满心而断修惑。
[54] 道邑《义蕴》云︰
如一地中所断之障,尚通三界,何妨顿断第七,通三界耶?
[55] 如理《义演》云︰
此外人释菩萨断惑所由。意云︰如菩萨生上,不断下惑者,为不障彼果。后入地时,于地地中断惑许有多品者,论主难云「此例应然」。既第七识中烦恼亦不障有学,虽离此地,故不能断。要至金刚道,方却断下欲界第七惑等。何以故?唯障无学果故。与汝所释,其义相似,故第七有增减。烦恼类故,成能熏,理无妨也。
[56] 道邑《义蕴》云︰
成前两解,非唯第一。说有九品﹝粗细不同﹞,成第二解。「今日为增」,成第一解。
[57] 此句意:若以无姓有情第七识是有姓有情种类,故有增减。
[58] 谓本论卷五。
[59] 「知」字,金陵本误作「细」。《续藏》疑「故知」二字为衍文。
[60] 「约」字,合灵泰《抄》牒文,金陵本误作「初」。
[61] 「前」,指能熏。
[62] 「芽」字,金陵本误作「可」。
[63] 见《摄论》卷一、《摄论?无性释》卷二。
[64] 《摄论》云:
熏习能诠,何为所诠?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如苣胜中有华熏习,苣胜与华俱生俱灭,是诸苣胜带能生彼香因而生。
《摄论?无性释》云︰
举他共成,喻自宗义。由自所见苣胜,与华,俱心变故﹝藏文无「由自所见」等十二字﹞。如彼苣胜与诸香华俱生俱灭,由是为因,随顺能生后后无间带华香气苣胜剎那。此亦如是。
[65] 《枢要》卷中云︰
「三法展转因果同时」中,难云︰旧种生新现,为因,果种生;新种现熏成,为因,果现起!若使新种无生力,唯从现所生,亦应新现力犹微,如何起新种?答︰新现缘皆具,新种故从生;新种未逢缘,故不能生现。
问︰现行新所起,即言缘已具,新种亦新生,何不称缘具?答︰新现能熏四义皆具足,故说现逢缘;新种未逢加行迁,故不得称缘具。要由前加行势力牵引故,种子方生现。
问︰能熏四义具,即说现生种,种子六义成,应说能生现!答︰逢缘、不逢缘,二有别故。如前已解。
[66] 灵泰《抄》云︰
谓从种子生现行,即现行依种子,即二法相依。又从现行,熏成种子时,即新熏种而依现行,即亦二法相依。
[67] 谓现行之时。
[68] 士用果有四,已如前引《俱舍论光记》卷二十三文。
[69] 《续藏》注云:一有「此」字,余无。
[70] 《显扬》卷十一〈摄胜决择品〉云︰
有一异计立六种因︰谓同类因、遍行因、俱有因、相应因、异熟因、能作因。如是六种除异熟因,余五因性不应道理。由有三种过失故。何等为三?且如同类因有三过失,若言同类之因,名同类因,有已成过。何以故?若善等法,善等体性先已成就,彼何用因!若言同类即因,名同类因,是即无果,有不定过。何以故?不示其果,是谁因耶?又非决定因体同类,不相似法亦为因故。若言非同类即因,亦非同类之因,是即言名有虚设过!「同类因」言,无有所主,浪施设故。如是于余四因,三种过失,亦应如理广说。
[71] 谓《摄论?无性释》。
[72] 「二」字,《述记》误作「三」,今改。
[73] 《摄论》卷二云︰
俱有因义,即阿赖耶与诸转识。若离如是俱有因摄内外种子阿赖耶识,所余因缘定不可得。
[74] 《大毗婆沙论》卷十六,辨相应因与俱有因不同云︰
平等义是相应因义。心王是胜,与心所法等义不显,故﹝相应因中﹞不说「心」。办一事义是俱有因义,心、心所法办事义同,故今说「心」。此中心者,即一切心。心所法者,亦一切心所法。如其所应,展转为俱有因。
灵泰《抄》云︰
大乘种子生现行,现行生种子,彼似小乘俱有因。即与彼俱有义相似,为因缘,即别说大乘种生现等俱有因,是因缘也。汝小乘俱有因,即现行望现行成俱,既现行望现行,即不是因缘也。「亦有现行不能熏故」者,即如异熟心、心所现行,及佛果位心、心所现行,皆不能熏。
道邑《义蕴》云︰
言「不熏」者,释所以也,便以自义而显他非。
[75] 本论卷七论述四缘中云:
第八心品无所熏故,非简所依独能熏故。极微、圆故,不熏成种。现行同类展转相望,皆非因缘,自种生故。一切异类展转相望,亦非因缘,不亲生故。有说异类同类现行展转相望为因缘者,应知假说,或随转门。有唯说种是因缘性,彼依显胜,非尽理说。圣说转识与阿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76] 「彼」,指小乘。
[77] 见《摄论?无性释》卷三,如云︰
是故色心前后相生,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无有因缘。
[78] 《对法》卷四云:
且如无明望行,前生习气故,得为因缘。
成唯识论译文 卷第一:外人难说:如果只有识的话,为什么世间的一般凡夫及诸外道和出世间的诸圣教都说有我、有法呢?论主回答说:《唯识三十颂》说:“我和法都是假设而有,有各种各样的相状,它们都是识变现的。能变之识只有三种:第八阿赖耶识为异熟识,第七末那识为思量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称为了别境识。”
成唯识论是成立唯识之论。唯识学建立于无着世亲。佛教在释迦世尊涅槃之后,最初声闻乘流行,以证得出世的阿罗汉果为目的。后来乃有菩萨乘兴起。以声闻乘不求成佛,为未到究竟,且其度人的方便亦不广大,因目之为小乘。而自命为大乘,广度一切众生。同登无上佛道。大乘先有龙树提婆所倡导的中观系,后有无着世亲所建树的瑜伽行系,为印度大乘佛教的两
题前概说 佛教唯识学,是门极有条理,极有系统,极有组织的学说,亦是一门极有高度,极有深度,极有广度的学说,不特在佛教各宗派的教义中,难见有可与之相匹敌的,就是在世间各种思想学说中,亦少发现有像唯识学那样的。是以今日时代思潮,不论有着怎样飞跃的进步,各种学说思想,不论有着怎样高度的发展,但唯识学仍然值得吾人学习。
阿赖耶识是唯识学建立的根据,万法唯识是依据它而成立的。长期以来对阿赖耶识得理解存在着许多歧义,由此所带来的对唯识的解释也种种不同。《成唯识论》作为唯识学的集大成之作,它对阿赖耶识的解释也是最为
夫万法唯识。虽驱乌亦能言之。逮深究其旨归。则耆宿尚多贸贸。此无他。依文解义。有教无观故也。然观心之法。实不在于教外。试观十卷论文。何处不明心外无法。即心之法。是所观境。了法唯心。非即能观智乎。能观智起。则二执空而真性现。所以若境。
世亲菩萨作了《唯识二十颂》,并自作长行释之,名《唯识二十论》,以破外道小乘实有外境之邪执,而显唯识无境之妙理。其后又作《唯识三十颂》,未及作论而寿终。安慧、护法等十大论师,奋力研究唯识,并为此颂作释;玄奘西游,一一取回以授窥基,基师一一折衷取舍,糅集众说,以释《唯识三十颂》而成论。此论依境、行、果三分成立唯识妙义
彼等倡言:【但应了解《成唯识论》之见道位判果标准与萧老师建立是有所不同;《成唯识论》意为先伏二执现行方入初地,入地则断除种子。】 彼等如是主张者实有大过,谓不知己过之后,复又诬责于人,更增大
‘山中十日西湖别,堤上桃花红欲然’:乃吾清明日从净梵院赴弥勒院,在湖中泛一叶扁舟,舟次偶然流露于吟咏者。夫桃花之红,莫知其始,山外之湖,湖上之堤,物皆位之有素。且吾非一朝一夕之吾,居乎山,游乎湖,玩春色之明媚,弄波影而荡漾,今岂初度?然人境交接,会逢其适,不自禁新气象之环感,新意思之勃生也!夫唯识论亦何新之有?然为欧
佛教论书《成唯识论》的注释书。亦称《成唯识论疏》,略称《唯识述记》。窥基撰。20卷(或作10卷、60卷)。全书分五门。①辨教时机。主要说明法相宗的三时判教和五种姓说的思想;②明论宗体。主要阐述以识有境无的唯识思想为宗,以“
《成唯识论》十卷 护法等菩萨造,玄奘译,是唯识宗核心典藉。《成唯识论》是《唯识三十论》的集注。《三十论》世亲菩萨撰。世亲是无著的胞弟,唯识学的集大成者,原在有部出家,不久便通达犍陀罗一带流行的有部教义,旋即研究经部,当时正统的有部思想在西北印的迦湿弥罗,由世友等领导的结集的《大毗婆沙论》保存那里,严禁外传
一、《成唯识论》中的因果俱时 因果俱时是唯识学的特色理论,在《成唯识论》和《摄大乘论》等经典中有相关表述,为之前的佛教学说所不具备。《成唯识论》共十卷,为护法等造,唐代玄奘翻译。又称《唯识论》、
(韩国)高荣燮 着 张惠文 译一、 问题与构想 围绕佛教识、心展开的论辩成为7、8世纪东亚思想史的主要内容之一。心识之辩主要探讨人的意识究竟是八种还是九种,也称八识九识论或八九之辩。[1]这时期
佛学素被人认作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第二源泉”。在中国佛学的诸流派中,大乘佛教的“唯识论”以其精致和完备的理论体系而堪称中国佛教哲学的开山,也正是由于唯识论,才有了华严宗、禅宗等业已中国化的佛学的中兴,才有了宋明新儒学的崛起,也才有了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在现代中国的凸现。本文的主旨是把唯识论作为一种东方式的现象学理论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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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经》六百卷,又称《般若经》,全称《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唐朝玄奘翻译。这是有关佛教般若类经典的汇编之著,所以卷帙浩繁。当年玄奘法师西域取经,取来此经本子有三种,后来进行翻译,碰到疑问,便就三本互校,殷勤省覆,择善而从,然后落笔,
印度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基本经典之一。唐玄奘译。五卷。除玄奘译本外,还有南朝宋求那跋陀罗、北魏菩提流支、南朝陈真谛译的三种译本。该经的中心,是大乘的境行果,境指心境。一共八章,即:序、胜义谛相、心意相识、一切法相、无自性相、分别瑜伽、地波罗蜜、如来成所事。除序外,其余七章(品)是正文。正文前四章,讲“所观境”;中间二
成唯识论也叫《净唯识论》,简称《唯识论》,法相宗所依据的重要论书之一。印度世亲写了一部叫《唯识三十颂》的著作,印度护法等十位佛学理论家,对它进行了注疏讲解。玄奘综合了这十位理论家的注释,翻译写成了这本《成唯识论》。十卷。该论的内容:
我们在社会上、工作中、家庭里,若碰到对我们不友善,或专门找我们麻烦的人,都将之归类为恶人。我们要如何面对恶人呢?佛陀在他弘法的生涯里,也遇到一个大麻烦,就是他的堂兄提婆达兜。提婆达兜嫉妒佛陀的成就,要推翻佛陀,自己做领袖,以种种方法来陷害佛陀;
佛陀入灭后一百年,原始佛教的统一教团分裂为上座部与大众部。其后复细分为小乘十八部或二十部,各部派均各有其独自传承的经藏。依现今资料显示,当时至少有南方上座部、有部、化地部、法藏部、大众部、饮光部、经量部等所传的经典存在。
《阿含经》属于印度早期佛教基本经典的汇集性典籍。一般认为,此经基本内容,在释迦牟尼逝世当年,佛教节一次结集时,就已经被确定下来。然而有的文献,又把它看成为声闻乘三藏里的经藏。“阿含”,有的书里也译成为《阿笈摩》等,可能成为“法归”,“传承的说
听经闻法,好比生活中需要吃饭一样重要,为了身体健康必须吃饭,同样的,为了让慧命增长,就必须听经闻法。身体有病,医生会开药方为我们治疗;心里有病,则要靠佛法的阿伽陀药(能够普遍治一切病的药)来治疗。所以听经闻法时,要有「疗病想」。如:觉得自己有贪
三种恶的行为,衍生出来就是十恶行。这十恶行是身体犯杀、盗、淫;口犯妄语、恶口、两舌、绮语;心、意犯贪欲、瞋恚、愚痴邪见等。在佛教讲,你不做十恶行就是十善行。有人说,我一生都没敢杀鸡、鸭,甚至一隻蚊子、一隻蚂蚁都没有敢打死,我不会杀生的。其实,一
布施有很大的功德,但布施若没有智慧或布施错误,就会有过失。例如:拿钱给小孩买刀剑玩具,玩惯以后,他可能会用真刀真剑去伤害人;买小鱼、小鸟给小孩子玩,一直玩到死,养成没有慈悲心,这也不好。买香菸送人、买酒送人、替人传递毒品、捕鸟送人、捕鱼送人、
什么叫「居家善知识」?家里的成员中,可以作为模范者,他就是家庭里的善知识;做先生的,因为太太的支持而有成就,太太就是先生的善知识;贞节贤良的妻子,是我们居家的善知识;具有正见智慧的老师,是学校的善知识;从事社会公益的好人,是社会的善知识。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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