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三?一 此识与几心所相应?
【疏翼】
第一、初二颂半,即第二颂后半颂至第四颂,解初能变十门中,第六相应门。即解第三颂第二句第三字至第四句第二字,即「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十字。
【述记?卷十七】
若解本识十门义中,上来合二段[1],已解五门讫。自下第三、辨第六义「心所相应门」。于中有五︰一、问起论端,二、举颂正答,三、释「常」字,显五相应所在位次,四、别释五所体性作用,五、释颂中「相应」之义。或分为二︰一、问,二、答。答中有二︰初、举颂,后、广释。广释中有三︰初、释「常」字,五相应位,二、别解五所,三、解相应义。此初问也。
【论文】
三?二 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
【疏翼】
第三辨第六义心所相应门中,第二举颂正答。
【述记?卷十七】
此、举颂答。
即第二句[2]「相应」之言,亦通五受[3]。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此中既说阿赖耶是识,故而识定与诸心所法相应,故应说一切心所法中,几相应耶?又如是心所有法,是常相应,抑非常耶?是故颂曰︰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
【论文】
三?三 阿赖耶识,无始时来,乃至未转,于一切位,恒与此五心所相应,以是遍行心所摄故。
【疏翼】
第三辨第六义心所相应门中,第三释「常」字,显五相应所在位次。
【述记?卷十七】
此、释本颂相应位次,即解「常」字,第三段也。
谓此本识三位名中,举初狭名释识宽体故。「从无始来,乃至未转」,即除成佛,余一切位[4]。此说自体三位通二,恒与五心所相应。以此五种,体是「遍行心所摄故」,决定相应。虽复不增,亦不可减,定俱生灭,名遍行故。此在因位,故亦不与余法相应,此下论中,自当解释。虽复藏识二乘能断,断已,亦但五数相应;故至转位,诸心所俱。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论曰︰言「常」者,谓尽阿赖耶识边际,恒时与五遍行法相应︰即触、作意、受、想及思。
【论文】
三?四 「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
【疏翼】
第三辨第六义心所相应门中,第四别解五所体性作用。《枢要》卷中云︰
解触中有三︰一、略标,二、广辨,三、破斥。
【述记?卷十七】
自下第四、别解五所。于中有二[5]︰初、别解五体性作业,次、总释此得与识俱。别解各有二︰初、总,次、别。总中,体、业二种不同。《显扬论》[6]等文并同。此即出体、显业[7]。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触」者,谓尝受。此中「触」者,谓三和合已,分别根变异,以受依为业。根、境、识三,名「三」。彼三因事、果事,同时依住,名为「三和合」。由此有故,即于此同时,分别与顺生乐受等根上,变异相似乐等,成为领受境界之行相,名之为「触」;根亦由其差别,以为乐、苦等因性;如是即名根上变异。此触,由与根上变异相似,故名根所有触,或由根触所触,是故虽以分别境界变异为性,然亦说为分别根上变异。此以受所依为业,如经说言︰以领纳乐所有触为依故,乐受生起,乃至广说。
【论文】
三?五 谓根、境、识,更相随顺,故名三和。
【疏翼】
第一别解触中,第二广辨。《枢要》卷中云︰
广辨中有二︰初、广前﹝二、会违﹞。「《瑜伽论》﹝论作「但」﹞说与受想思」等者下,会违。广前中有二︰初、广体,后、广业。「既似顺起心」下,是广体。中有二︰初、广「三和」、「分别」、「变异」,后、广「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和合一切」以下是。初中又二︰初、散释「三和」、「分别」、「变异」,后、会《集论》,「根变异力」等是。初中复三︰初释「三和」,二、释「变异」,三、释「分别」。由三和、变异、俱非己能,故前别说,后方释「分别」。
初中又二︰一、正三和体,二、和由二义。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七】
次下、别解有二︰初、广前,后、破他。
正三和体,谓根、境、识体异名「三」。不相乖返,更相交涉,名为「随顺」。如识不生,根、境或起,名为乖返。又如耳根、眼识、香境三法乖返,不名「三和」。若相顺者,三必俱生。既不相违,故名「随顺」。根可为依,境可为取,识二所生,可依于根而取于境,如此交涉,名三和体。
【论文】
三?六 触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说为彼。
【疏翼】
第一解三和中,第二和由二义。
【述记?卷十七】
下、解于触由二义故,亦名「三和」。即由二义,触名「三和」︰
一、「依彼生」:「彼」即根等,是触之因。依三和故,亦名「三和」,故圣教言「三和生触」;《对法》亦云「依三和合」[8]。
二、令彼合:「彼」亦根等,即触之果。谓触能令根等三法合,为依、取、所生了别。此三和合由触故然,故说触能和合三法。
由此二义,触名「三和」,非一触体,可名三故。从触之因及所和果,说触为彼三和合也。
问︰境在未来,根住过去,识居现在,触如何和?
答︰令相随顺,为依、为取、为二所生,即名「三和」。岂是和三令住一处,方名「三和」!或依增上根[9],说「三和」,非等无间触名「三和」,于理无失。根、境、识三常现在世,无一根境住于他世,去来二世非实有故。
问︰境在未来,触在现在,如何说触是彼果耶?
答︰谁言所生即是彼果?未来诸法为现取时,但能为境顺生心等,故现识、触,名境所生,非要所生即是彼果。又彼境界体唯现在,似于去、来;触虽所生,亦名为果[10]。
上来解总「触谓三和」。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体业中,第一解三和中讫。
【论文】
三?七 三和合位,皆有顺生心所功能,说名变异。
【疏翼】
第二别解体业中,第二解「分别变异」。于中有三,第三会违。
【述记?卷十七】
自下、释前「分别变异」。初、解「变异」,后、释「分别」。
谓根、境、识「三和合位」──除未合时,故言和位──此三之上,皆有顺生一切心所功能作用,名为「变异」。谓此三法居种子时,及未合前,皆无顺生心所功能[11]作用。于三合位,功能乃生,既与前殊,说名「变异」。变异,即是三体上用;正解变异,体即三法。
【论文】
三?八 触似彼起,故名分别。
【疏翼】
第二解「分别变异」中,第二解「分别」。
【述记?卷十七】
次、解「分别」。
分别之用,是触功能。谓触之上有似前三顺生心所变异功能,说名「分别」。「分别」即是领似异名,如子似父,名分别父。此意总显根等三法,有能顺起心所功能,名为「变异」。此触亦有顺生心所功能作用,领似彼三,是故名为「分别变异」。
问︰三和之上有功能顺生于触,名为「变异」,触既似彼有功能,亦自顺生名「分别」。设尔,何失?若自顺生名分别,应说触与[12]触为缘!如顺生受有功能,说触用名分别故。若自不顺,名为分别,何故似生受等,非似生于触耶?
答︰触不似彼生触功能。不自生故,如受等法,不能生余,即无领似,例触应尔[13];又分限故,谓根及境能生于识,亦能生余二种功能,识但生余,无自生用,例触应尔[14]。触不似彼,生识及触二种功能,无势分故。若约见自证分相生,亦有似义。又如受领触,不领作意等。
【疏翼】
以上第一广解「三和」等中,第一散释「三和」、「分别」、「变异」讫。
【论文】
三?九 根变异力引触起时,胜彼识境,故《集论》等但说「分别根之变异」。
【疏翼】
第一广解「三和」等中,第二会《集论》违文。亦即会安慧说。
【述记?卷十七】
问︰若似三功能,名「分别变异」,何故《集论》第一[15]等云:于[16]根变异分别为体?
为答此问,故次说云[17]。
下、会相违。
谓三和位引触起时,根变异力,胜余二种,故《集论》等[18],但说分别根之变异,不说分别识境变异。今言「等」者,等取《杂集》[19]。
复言「根[20]之」第六转者,显变异是根体之用。《对法论》[21]中以根用胜,但分别根,仍不分别根功能尽[22]。唯能领似顺生三受所有功能,以受是触近所生故。《辨中边论》第一卷云:触能分别根、境、识三,顺三受故。分别生三受,同《对法》文;分别根、境、识,稍宽《对法》,皆有顺生三受用故。此中通取似一切能[23],最为尽理。
又彼论中言「分别」者,是分别义。根等有能生三受分位,触、受分别令三位殊──分三位别,故名「分别」。今此解好。
问︰何故三和,唯根独胜?
一、由主故:有殊胜能,名之为主。二、由近故:能近生心及心所也。三、由遍故:不唯生心所,亦能生心故。四、由续故:常[24]相续有,境、识不尔故。境体虽能生心、心所,以非主故,又非近故,偏缺二义,不名为胜;心虽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不自生,故非遍也,偏缺[25]一义,故非胜;境、识皆不续,识有,境生故,俱缺续义,非得胜名;唯根独胜。
【疏翼】
以上第一广体中,第一广「三和」、「分别」、「变异」讫。
【论文】
三?一○ 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触境,是触自性。
【疏翼】
第一广体中,第二广「令心、心所触境为性」。
【述记?卷十七】
触之功能,如前可解,岂不能与心等同缘?唯此分量名为触耶?更有余能,非独尔所。谓触亦能和合一切心、心所法不令离散,各别行相同趣一境,是触自性。设无触者,其心、心所各各离散,不能同缘,今不散时,皆有触自性功力。
【疏翼】
以上第一广前中,第一广体讫。
【论文】
三?一一 既似顺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为业。
【疏翼】
第一广前中,第二广业。于中分三︰一、举业显体,二、引《起尽经》为证,三、会违。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七】
说自性已,触业如何?前解功能,虽即是业,举业显体,故非业门。即此触数既依三和,有能顺生心所作用,即能生起余心所法,故以受等所依为业。受等心所皆依此生,若无生能,非所依故。
【论文】
三?一二 《起尽经》:说受、想、行蕴,一切皆以触为缘故。由斯,故说识、触、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
【疏翼】
第二广业中,第二引《起尽经》为证。
【述记?卷十七】
何以知者?
经明生灭,名《起尽经》,从彼所明,以立经号。若触但能生受,非余者,应余二蕴,不以触为依。无心起时,无诸心所,故诸心所皆触为依。
由前理、教,契经复说「识、触、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如经所说:眼色为缘,能生眼识,说识依根、境二法和合而生。经虽复言:作意力故,识乃得生,此辨所依,故今不说。彼能警心,依心而有,非心依故,此不说之。
问︰触依三和合生,名「分别变异」,识依二和生,名分别根境?
答︰准于触理,亦可然。又是主故,不同于触,二解并得。契经复说「三和故触」。说触依根、境、识,三和合生。《起尽经》复说:受等皆以触为缘故,即是受等,依根、境、识、触,四法和合生。
问︰若无自证,可说心是二和合生;既有自证,心亦依心;心体亦是三和合生?
答︰今依见分别体者说。同体为依,非此所说。若亦说者,如次复以三、四、五和合生,心、心所法各自依故。此说亲现依,不说疏、种子[26],若说疏依及种子者,法则有多。
【疏翼】
以上第二广辨触中,第一广前讫。
【论文】
三?一三 《瑜伽》但说与受、想、思为所依者,思于行蕴为主胜故,举此摄余。
【疏翼】
第二广辨中,第二会违。于中分二︰一、会《瑜伽》,二、会《集论》等。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七】
问︰若诸心所皆依触生,何故《瑜伽》第三及五十五说:以受、想、思所依为业,不说所余心所法也?
由此思体为主胜故。一者、思是行蕴主故,《集论》[27]初说:云何行蕴[28]?谓六思身。彼自释言「为导首故」[29]。二者、思能造诸业胜,举思摄余法,非但独取思,故诸心所皆依触生。
【论文】
三?一四 《集论》等说:为受依者,以触生受,近而胜故。谓触所取可意等相,与受所取顺益等相,极相邻近,引发胜故。
【疏翼】
第二会违中,第二会《集论》等。
【述记?卷十七】
问曰︰何故《集论》[30]、《显扬》第一、《五蕴》等云「受依为业」?
此即总举唯受所由。何者为近,复是胜耶?触之所取可意、不可意,及俱相违相,与受所取顺益、损害,及俱相违相,极相邻近。「相邻近」者,是相似义,即可意等相,与顺益等相,行相极相似,故名「相邻」。如世有言︰此物、彼物深极相似──相似、相邻、体一、名异。此解即是约境相近。
又触引发受,胜余心所故。触触苦等触时,受受于苦等受,三受分位,触、受相同。此解即是行相相似,故名为「胜」。余不领此可意等相及苦等位,故《集论》等不说作依。
问︰触似三和,名「分别变异」,受似于触,名分别触耶?
答︰释此难,至受当知[31]。
【疏翼】
以上第一广解触中,第二会违讫。
【论文】
三?一五 然触自性,是实非假。
【疏翼】
第一广解触中,第三破斥。于中有五︰一、立宗,二、第一因,三、第二因,四、第三因,五、出喻。此即立宗。
【述记?卷十七】
然今大众,同一切有部,触体是实[32]。唯经部一师,三和成触者,难大乘曰︰说触是三和,何得有实体?
为破彼计,故次说云[33]。
此立宗也。
【论文】
三?一六 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疏翼】
第三破斥中,第二第一因。
【述记?卷十七】
自下三因、此即初也。
《俱舍》第十、《正理》[34]等云︰谓六内处、六外处、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爱身[35]。今取《界身足论》[36]六六,谓六识、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
经部计爱亦是实有,思分位故,不同假触[37]。
破之量云︰触别有体。六六法中,心所性故。如受、爱等。
若依《俱舍》,六六法者,彼计根、境是假非实。故言心所,意简前三[38],如《顺正理》第十卷中,广破经部[39]。
【论文】
三?一七 是食摄故。
【疏翼】
第三破斥中,第三第二因。
【述记?卷十七】
此、第二因。
又此触数,定是实有。四食性故。如余三食。段食香、味、触既许是实,故以为喻。四大触实故,于理无违[40]。或应「心所」,亦通于下,简略便尽[41]。
【论文】
三?一八 能为缘故。
【疏翼】
第三破斥中,第四第三因。
【述记?卷十七】
此、第三因。
又此触数定是实有,缘起支中,心所摄故,如爱缘取,思分位故,彼[42]亦许实,诸心所支,皆是实有。若就他宗,十二支中设但少实,即得为喻。彼全不许触少分实,许少分实,余假不成,无异因故[43]。
【论文】
三?一九 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疏翼】
第三破斥中,第五出喻。
【述记?卷十七】
言「受等」者,「等」二因之喻及初喻中,爱[44]等心所法。或受可通初、后二喻,但等中喻,即以三因破彼经部。
「非即三和」,亦得说为第二宗法。此为宗法,即无妨也。
此中大乘,触别有体,非即三和。经部一师说「三和成触」,触即三和,是假,非实。又一师说︰三和生触,触非三和。一切有部触虽别有,不能分别变异而生心、心所等,但以「受等所依为业」,三部不同。
【疏翼】
以上第一别解五体性作业中,第一解触心所讫。
--------------------------------------------------------------------------------
[1] 「二段」,谓所缘门与行相门。
[2] 谓第二颂第二句。
[3] 「五受」,见下文。
[4] 智周《演秘》云︰
举初阿赖耶﹝识﹞狭名,释异熟识宽体也。
[5] 谓五数中各有二。
[6] 见《显扬》卷一。
[7] 如理《义演》云︰
略释体业,要具三义为触自性︰一者、「三和」,二者、「分别变异」,三者、「令心、心所触境为性」。「与受、想、思等所依为业」,如下广释。
就解触中,大文有三︰初、释体业,次、引证成,三、释违文。释体业中有二︰初、总,次、别。此即总也。
[8] 《对法》卷一原文:
依三和合,诸根变异,分别为体。
[9] 智周《演秘》云︰
依大乘义,以第七识俱时有故。
[10] 「果」字,疑为「因」。
[11] 「功能」二字,天海本有,余无。
[12] 「与」字,《义演》作「以」。
[13] 智周《演秘》云︰
受等心所全不能生余心所故,不名分别﹝或领似﹞。触异受等,得「分别」名。
道邑《义蕴》云︰
此意说如受等法不能生余作意等,即不随受领似三和之上生作意等功能。今触既不能触,亦不似三和之上生触功能。
[14] 智周《演秘》云︰
识但生余心所,识不能自在,触亦不能自生也。
[15] 《对法》卷一。
[16] 「于」字,《集论》原文作「诸」。
[17] 谓《集论》次说「根变异力引触起时」等。
[18] 见《集论》卷一、安慧《唯识三十论》,及《大乘五蕴论广释》。
[19] 即《对法》卷一。
[20] 「根」字,金陵本误作「于」。
[21] 见《对法》卷一,及安慧释卷一。
[22] 「不言生余心所」。
[23] 「能」,谓功能。
[24] 「常」字,除《续藏》引古本无重「常」字,余有。
[25] 「缺偏」,《义演》引智周云「缺偏」应作「缺遍」,即应缺遍义。
[26] 灵泰《抄》云︰
今说根境等是识亲依,不说余空明等疏依;又不说识种子──种子依是识因依;今说增上缘依。然此中但说亲缘,即不说亲因也。
[27] 及《对法》卷一。
[28] 即「云何建立行蕴」?
[29] 《集论》原文:
然思最胜,与一切行为导首故。
[30] 见《集论》卷一、《对法》卷一。
[31] 如本论卷三云︰
若似触生,名领触者,似因之果,应皆受性!
[32] 《顺正理论》卷十云︰
由根、境、识和合而生,能为爱因,有所触对,说名为触。
又云︰
触体实有,以有用故,如眼等根。谓眼等根,虽非现见,能取境故,知有自体。
《俱舍论光记》卷三十八云︰
说一切有部师言︰根、境、识外别有触体。
[33] 谓「然触自性是实非假」。
[34] 见《顺正理论》卷十。
[35] 《俱舍》、《正理》原文:
谓佛于彼《六六经》中说如是言︰有六内处、六外处、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爱身。
二论「六爱身」均在最后。本论《述记》则置在「六触身」前。
[36] 见《界身足论》卷一。
[37] 灵泰《抄》云︰
经部计余心所为思分位,此爱依思,思合是有体假为所依。所依思是实,能依爱亦是实。
智周《演秘》云︰
假实之义,形待不定。如大乘种,真俗相对,种非唯真,即名为假。有无相对,种非全无,复名为实。爱亦同之,为喻何失?对彼所立三和假触,爱得名实,初因无过。
[38] 即简六内处、六外处、六识身。
[39] 《顺正理论》卷十有长文辨触心所别有自体。如上所引虽不现见,
亦可知有。
如彼论续云︰
又如思等虽非现行,但由思构知有此法。谓有能成意业等用,由此用故,知有自体。若心所法现可见者,应无有执彼即是心。触亦应然,虽非现行,以有用故,知有自体。又曾未见诸圣教中,于无体法说有别用。唯于有体,说有用言。既于触中,说为有用,故知彼触别有自体。
若言眼等六处差别,即能生受,无别触用。谓即内处与外境俱能发生识,互为因果,和合名触,此即生受。故于此中无别触用。此言非理,先已说故。
又经重言,应无用故。又爱等应有即受等过故,谓先已说。非彼宗中不许俱起互为因果,义可成等。
又经重言三和合触,应成无用。谓经先说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由此眼等体及因果,其义已成。复说俱起受、想、思故,即分明证眼等因果和合生彼。是则重言三和合触,定应无用!由先所言眼等因果义已成故,岂不若说眼等因果和合而生别体触者,三和合言,亦成无用?……
[40] 灵泰《抄》云︰
然经部虽许粗食是假,其香、味、触极微,皆是实故。又触中唯取四大为实触也,不取触中涩滑等触,涩滑等触是假故。
[41] 灵泰《抄》云︰
又解︰不取段食为喻。或立量云︰触定是实有。四食之中,心所性故。如思食。
[42] 「彼」,谓经部师。
[43] 道邑《义蕴》云︰
许爱少实,即余触不成假。俱是心所无异因故。
[44] 「爱」字,金陵本作「受」。
成唯识论译文 卷第一:外人难说:如果只有识的话,为什么世间的一般凡夫及诸外道和出世间的诸圣教都说有我、有法呢?论主回答说:《唯识三十颂》说:“我和法都是假设而有,有各种各样的相状,它们都是识变现的。能变之识只有三种:第八阿赖耶识为异熟识,第七末那识为思量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称为了别境识。”
成唯识论是成立唯识之论。唯识学建立于无着世亲。佛教在释迦世尊涅槃之后,最初声闻乘流行,以证得出世的阿罗汉果为目的。后来乃有菩萨乘兴起。以声闻乘不求成佛,为未到究竟,且其度人的方便亦不广大,因目之为小乘。而自命为大乘,广度一切众生。同登无上佛道。大乘先有龙树提婆所倡导的中观系,后有无着世亲所建树的瑜伽行系,为印度大乘佛教的两
题前概说 佛教唯识学,是门极有条理,极有系统,极有组织的学说,亦是一门极有高度,极有深度,极有广度的学说,不特在佛教各宗派的教义中,难见有可与之相匹敌的,就是在世间各种思想学说中,亦少发现有像唯识学那样的。是以今日时代思潮,不论有着怎样飞跃的进步,各种学说思想,不论有着怎样高度的发展,但唯识学仍然值得吾人学习。
阿赖耶识是唯识学建立的根据,万法唯识是依据它而成立的。长期以来对阿赖耶识得理解存在着许多歧义,由此所带来的对唯识的解释也种种不同。《成唯识论》作为唯识学的集大成之作,它对阿赖耶识的解释也是最为
夫万法唯识。虽驱乌亦能言之。逮深究其旨归。则耆宿尚多贸贸。此无他。依文解义。有教无观故也。然观心之法。实不在于教外。试观十卷论文。何处不明心外无法。即心之法。是所观境。了法唯心。非即能观智乎。能观智起。则二执空而真性现。所以若境。
世亲菩萨作了《唯识二十颂》,并自作长行释之,名《唯识二十论》,以破外道小乘实有外境之邪执,而显唯识无境之妙理。其后又作《唯识三十颂》,未及作论而寿终。安慧、护法等十大论师,奋力研究唯识,并为此颂作释;玄奘西游,一一取回以授窥基,基师一一折衷取舍,糅集众说,以释《唯识三十颂》而成论。此论依境、行、果三分成立唯识妙义
彼等倡言:【但应了解《成唯识论》之见道位判果标准与萧老师建立是有所不同;《成唯识论》意为先伏二执现行方入初地,入地则断除种子。】 彼等如是主张者实有大过,谓不知己过之后,复又诬责于人,更增大
‘山中十日西湖别,堤上桃花红欲然’:乃吾清明日从净梵院赴弥勒院,在湖中泛一叶扁舟,舟次偶然流露于吟咏者。夫桃花之红,莫知其始,山外之湖,湖上之堤,物皆位之有素。且吾非一朝一夕之吾,居乎山,游乎湖,玩春色之明媚,弄波影而荡漾,今岂初度?然人境交接,会逢其适,不自禁新气象之环感,新意思之勃生也!夫唯识论亦何新之有?然为欧
佛教论书《成唯识论》的注释书。亦称《成唯识论疏》,略称《唯识述记》。窥基撰。20卷(或作10卷、60卷)。全书分五门。①辨教时机。主要说明法相宗的三时判教和五种姓说的思想;②明论宗体。主要阐述以识有境无的唯识思想为宗,以“
《成唯识论》十卷 护法等菩萨造,玄奘译,是唯识宗核心典藉。《成唯识论》是《唯识三十论》的集注。《三十论》世亲菩萨撰。世亲是无著的胞弟,唯识学的集大成者,原在有部出家,不久便通达犍陀罗一带流行的有部教义,旋即研究经部,当时正统的有部思想在西北印的迦湿弥罗,由世友等领导的结集的《大毗婆沙论》保存那里,严禁外传
一、《成唯识论》中的因果俱时 因果俱时是唯识学的特色理论,在《成唯识论》和《摄大乘论》等经典中有相关表述,为之前的佛教学说所不具备。《成唯识论》共十卷,为护法等造,唐代玄奘翻译。又称《唯识论》、
(韩国)高荣燮 着 张惠文 译一、 问题与构想 围绕佛教识、心展开的论辩成为7、8世纪东亚思想史的主要内容之一。心识之辩主要探讨人的意识究竟是八种还是九种,也称八识九识论或八九之辩。[1]这时期
佛学素被人认作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第二源泉”。在中国佛学的诸流派中,大乘佛教的“唯识论”以其精致和完备的理论体系而堪称中国佛教哲学的开山,也正是由于唯识论,才有了华严宗、禅宗等业已中国化的佛学的中兴,才有了宋明新儒学的崛起,也才有了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在现代中国的凸现。本文的主旨是把唯识论作为一种东方式的现象学理论与西方
印度佛学经历过长期而复杂的演变过程,产生过多样而丰富的义理系统,一般性、简单化的说法,将其概括为原始佛学、小乘佛学、大乘佛学几类。“原始”一词表时间,原始佛学即早期的佛学;但“小乘”、“大乘”,却并非表示佛学的先后阶段。吕澄先生指出:“小乘一名,是大乘成立并盛行后对部派佛学的贬称。”然而经久色褪,“现在用‘小乘’一词,
唯识论内部存在着种种分歧,这是历来唯识论研究者早就注意到的事实。《成唯识论》一书保留了当时十家唯识学者的不同观点,现代的研究者、如印顺法师等则论述了唯识思想前后期一些重要变化。而笔者以为,唯识论前后期除了学术观点上出现了一些变化外,更有一种价值取向上的变化,即从《解深密经》到《成唯识论》,唯识论经历了从否定世俗世间、
唯识思想前后期价值取向之重要变化 ——《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三自性理论比较 作者简介:林国良,1952年生,男,上海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佛教唯识学。 摘要:《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在三自性理论上存在着差异,包括遍计所执自性是否遍一切法、依他起自性能否依
《成唯识论》与《大乘起信论》熏习观的比较 秦 萌 一、《成唯识论》的熏习观 首先,我们先来看《成唯识论》的熏习观: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何等名为所
《成唯识论直解》观感漫谈 陈新 只要熟悉中国佛教史,乃至只要熟悉中国思想史的人,无不知道《成唯识论》的重要性。但由于该书的难解,历来对该书的注疏寥若晨星。由复旦大学出版社二OOO年四月出版,林国良先生撰写的《成唯识论直解》(以下简称《直解》),在文字的梳理、义理
《大般若经》六百卷,又称《般若经》,全称《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唐朝玄奘翻译。这是有关佛教般若类经典的汇编之著,所以卷帙浩繁。当年玄奘法师西域取经,取来此经本子有三种,后来进行翻译,碰到疑问,便就三本互校,殷勤省覆,择善而从,然后落笔,
印度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基本经典之一。唐玄奘译。五卷。除玄奘译本外,还有南朝宋求那跋陀罗、北魏菩提流支、南朝陈真谛译的三种译本。该经的中心,是大乘的境行果,境指心境。一共八章,即:序、胜义谛相、心意相识、一切法相、无自性相、分别瑜伽、地波罗蜜、如来成所事。除序外,其余七章(品)是正文。正文前四章,讲“所观境”;中间二
成唯识论也叫《净唯识论》,简称《唯识论》,法相宗所依据的重要论书之一。印度世亲写了一部叫《唯识三十颂》的著作,印度护法等十位佛学理论家,对它进行了注疏讲解。玄奘综合了这十位理论家的注释,翻译写成了这本《成唯识论》。十卷。该论的内容:
我们在社会上、工作中、家庭里,若碰到对我们不友善,或专门找我们麻烦的人,都将之归类为恶人。我们要如何面对恶人呢?佛陀在他弘法的生涯里,也遇到一个大麻烦,就是他的堂兄提婆达兜。提婆达兜嫉妒佛陀的成就,要推翻佛陀,自己做领袖,以种种方法来陷害佛陀;
佛陀入灭后一百年,原始佛教的统一教团分裂为上座部与大众部。其后复细分为小乘十八部或二十部,各部派均各有其独自传承的经藏。依现今资料显示,当时至少有南方上座部、有部、化地部、法藏部、大众部、饮光部、经量部等所传的经典存在。
《阿含经》属于印度早期佛教基本经典的汇集性典籍。一般认为,此经基本内容,在释迦牟尼逝世当年,佛教节一次结集时,就已经被确定下来。然而有的文献,又把它看成为声闻乘三藏里的经藏。“阿含”,有的书里也译成为《阿笈摩》等,可能成为“法归”,“传承的说
听经闻法,好比生活中需要吃饭一样重要,为了身体健康必须吃饭,同样的,为了让慧命增长,就必须听经闻法。身体有病,医生会开药方为我们治疗;心里有病,则要靠佛法的阿伽陀药(能够普遍治一切病的药)来治疗。所以听经闻法时,要有「疗病想」。如:觉得自己有贪
三种恶的行为,衍生出来就是十恶行。这十恶行是身体犯杀、盗、淫;口犯妄语、恶口、两舌、绮语;心、意犯贪欲、瞋恚、愚痴邪见等。在佛教讲,你不做十恶行就是十善行。有人说,我一生都没敢杀鸡、鸭,甚至一隻蚊子、一隻蚂蚁都没有敢打死,我不会杀生的。其实,一
布施有很大的功德,但布施若没有智慧或布施错误,就会有过失。例如:拿钱给小孩买刀剑玩具,玩惯以后,他可能会用真刀真剑去伤害人;买小鱼、小鸟给小孩子玩,一直玩到死,养成没有慈悲心,这也不好。买香菸送人、买酒送人、替人传递毒品、捕鸟送人、捕鱼送人、
什么叫「居家善知识」?家里的成员中,可以作为模范者,他就是家庭里的善知识;做先生的,因为太太的支持而有成就,太太就是先生的善知识;贞节贤良的妻子,是我们居家的善知识;具有正见智慧的老师,是学校的善知识;从事社会公益的好人,是社会的善知识。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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