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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冊 卷一 十九、别破小乘──异计

  【论文】

  一?三四八 且彼如何知,得、非得,异色、心等,有实体用?

  【疏翼】

  第二破小乘所执不相应行中,第二别破异计。

  【述记?卷九】

  下、别破异计。于中有三︰初、破本萨婆多等说十四不相应者[1]。第二、破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化地部计[2]。第三、例破成实论师无表戒等,正量部师[3]所说不失增长,正理论师所立和合性等[4]。

  初、破本萨婆多十四不相应中,有六段︰一、破得非得,二、破同分,三、破命根,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五、破四相,六、破名句文身。于中一一皆有四文︰一、问外人说有之由,二、外人引有之教理,三、以理教[5]难,四、申成正义。此即初也。

  《杂心》[6]等说,异生性[7]狭,退及不成就,无处摄故。《俱舍》立非得,不说异生性即非得摄故[8]。以成、不成,相返而立,故对问也。

  文言「且」者,显简持义,又言「异」者,显不[9]离义。彼宗亦说不离色等,别住有体,色等俱故。

  【论文】

  一?三四九 契经说故。如说:如是补特伽罗成就善、恶,圣者成就十无学法

  【疏翼】

  第一破本萨婆多等说十四不相应者中,第一破得非得。有四:第一、问外人说有之由讫。今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文又有三︰一、引经证有成就,二、引经证不成就,三、结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外人引有之教理也。

  此、显异生、圣者,俱有得经。「补特伽罗」[10],数取趣也,即诸异生。「十无学法」者︰一、无学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九、正解脱,十、正智。此十法义,如别章说[11]。

  【论文】

  一?三五○ 又说:异生不成就圣法,诸阿罗汉不成就烦恼。

  【疏翼】

  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中,第二引经证不成就﹝即非得﹞。

  【述记?卷九】

  此、显异生、圣者,俱有不成就。「异生」等言,至下当释。此[12]且引经证「得」等有。

  【论文】

  一?三五一 成、不成言,显得、非得。

  【疏翼】

  第三结证。

  【述记?卷九】

  结经证有。

  【疏翼】

  以上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终。

  【论文】

  一?三五二 经不说此异色、心等,有实体用,为证不成。

  【疏翼】

  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以教理难。文分为二。

  【述记?卷九】

  下、以教理难也。先、皆总非,次、方申难。此总非也。

  经说成、不成,不别说言异色等成[13]有,故非成证。

  【论文】

  一?三五三 亦说轮王成就七宝,岂即成就他身非情?

  【疏翼】

  第二以教理难中,第二申难。

  【述记?卷九】

  下、文有二︰先难得已,后例非得破。得中有二︰初、以教为[14]齐责,后、教外别生征。初中有四[15]。第一、以教[16]齐责。

  「七宝」者,一、象宝,二、马宝,三、主兵臣,四、主藏臣,五、玉[17]女宝,六、珠,七、轮。此中前五,他身有情;后二,非情。此七宝义,如别章说[18]。既言轮王成就此七宝[19],岂成他身及非情也?彼宗不许成他,非情故。

  【疏翼】

  此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一以教齐责难讫。

  【论文】

  一?三五四 若谓于宝有自在力,假说成就于善恶法,何不许然而执实得。

  【疏翼】

  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二假宝不成难。

  【述记?卷九】

  第二、难宝假成。

  谓彼救言︰轮王于宝有自在用,随欲转故,假名「成就」,非谓有得同善恶等。何故于宝即假说成,非实有得;异生成就善恶诸[20]法,言有实得?

  量云︰汝宗七宝应有实得得。契经说有「成就」言故。如善恶等。汝善恶法应无实得得。契经说有「成就」言故。如七宝等。又量云︰善恶等法应自在故名成就。经有「成就」言故。如七宝等。此就他说。

  【论文】

  一?三五五 若谓七宝在现在故,可假说成。

  【疏翼】

  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三例宝唯现难。于中有二︰一、救,二、难。此即彼救。

  【述记?卷九】

  第三、例宝唯现。

  彼复救言。此牒彼计:七宝现在,可说「自在」名为「成就」。善恶之法,理则[21]不然。非为皆唯现在有故。

  【论文】

  一?三五六 宁知所成善恶等法,离现在有?离现实法,理非有故。

  【疏翼】

  第三例宝唯现难中,第二再难。

  【述记?卷九】

  次、论主难。

  宁知善恶离现在有?离现之[22]法,非我许有故。

  今言「现」者,无为亦是现,今即有故。又「现」者,现在,现在外,皆非有,择灭等亦尔。而我真如与现在法不即不离,不可离现在[23]而说有故。故知唯有现在之法即可自在,故名「成就」。离现实法,理非有故。故知决定不成过、未。而我真如不说实得得,而智证之,故假说无妨。择、非择灭,我无别体,亦非此证。

  【论文】

  一?三五七 现在必有善种等故。

  【疏翼】

  第四、无种得不生难。

  【述记?卷九】

  第四、破外伏难。

  外人问曰︰若无得者,未得、已失,及无为法,应永不成!未得已失现行之法,现在必有善恶无记诸法种子,后得生故,于现种子假名成就。已得真如者,有无漏种。须即缘故。「善种等」言,摄恶、无记,及真如智,更无过失。

  【疏翼】

  以上第二以教理难先难得第二申难中,第一以教为齐责讫。

  【论文】

  一?三五八 又「得」于法,有何胜用?

  【疏翼】

  第二申难先难得中,第二教外别生征。

  【述记?卷九】

  自下第二、教外别生征。于中有二︰初、总,后、别。

  今总问彼[24]︰又此「得」等于所得法有何胜用?

  【论文】

  一?三五九 若言能起。

  【疏翼】

  第二教外别生征中,第二别征。于中分三︰一、别征能起,二、别征不失,三、结得无用。初中又二︰一、总牒计,二、申六难。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九】

  《毗婆沙》[25]中,虽有二说,「得」于所得能起、不失,《婆沙》本意取不失因。生,能起法,非得能故[26]。下难有二[27]:初、难能起[28]。

  此外人言︰能起诸法。「起」者,生也,即生彼法义。

  【论文】

  一?三六○ 应起无为。

  【疏翼】

  第二别征能起初难能起中,第二申六难。依次分六,此即初难。

  【述记?卷九】

  下、能起因有三[29]。

  论主六[30]难云︰应起无为。以有得故。如有为等。

  【论文】

  一?三六一 一切非情,应永不起。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二难。

  【述记?卷九】

  「一切非情」,即外具[31]等,应永不起,以无得起故,如龟毛等。彼宗不许外法非情有得得故。过去、未来已成就法,应恒常起。以有得故。如现得法。

  【论文】

  一?三六二 未得已失,应永不生。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三难。

  【述记?卷九】

  一切未得,应永不生!已失之法,不应更生[32]!此中通说未得之法,及易[33]界地等已舍之法,应永不生。无能生得故,如龟毛等[34]。

  【论文】

  一?三六三 若俱生得,为因起者。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四难。文分为二︰一、设彼救,二、论主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此、设彼救。

  未得已失之法现虽无得,彼皆许有俱生得故,后时能起。以俱生得能为[35]起因故[36]。今牒之云[37]:若尔者。

  【论文】

  一?三六四 所执二生,便为无用。

  【疏翼】

  第四难得为能起因中,第二论主难。

  【述记?卷九】

  诸有为相,应无用故。有俱生因及前后得故,此中所说大小二生,更何所用[38]?汝宗有情数法二生,应无用。许有能得故。如无为法。

  【论文】

  一?三六五 又具善、恶、无记得者,善、恶、无记应顿现前。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五难。

  【述记?卷九】

  若法由有前后得等皆能生者,应一切时顿生三性,得恒有故。

  量云︰汝善心起时,余所未起善、恶等法现有得者,并应亦起。以有能生得故。如现起善法。更互为量[39],准此应知。

  【论文】

  一?三六六 若待余因,得便无用。

  【疏翼】

  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六难。

  【述记?卷九】

  彼复救云:若虽有得,无所余因可和合故,不俱起者,所待之余自能生故。以前破文,《俱舍》等有[40]。

  【疏翼】

  以上第二教外别生征第二别难中,初难得于所得为能起因讫。

  【论文】

  一?三六七 若「得」于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

  【疏翼】

  第二别难本萨婆多所执得中,第二难以顺正理师为救之不失义。文分为二︰一、牒救,二、申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彼复救云[41]。

  此牒彼计:若无得者,不成就彼[42]。正理师救[43]。

  【论文】

  一?三六八 诸可成法,不离有情,若离有情,实不可得。

  【疏翼】

  第二难以顺正理师为救之不失义中,第二申难。

  【述记?卷九】

  即是现在及真如等,皆不离有情,何须「得」成就?过、未、无法前已说[44]故[45],更不须成。离有情者,实不可得。

  【疏翼】

  以上第二别征中,别征不失讫。

  【论文】

  一?三六九 故「得」于法,俱为无用。

  【疏翼】

  第二别征中,第三结得无用。

  【述记?卷九】

  不离有情法,若离有情,俱为无用。前[46]、何须故,后[47]即无故。

  又得于法为因能起,或不失因,以理推征,俱无用也。

  此中「离」言,有二︰一、内有情数法,名不离法;外无情法,名离有情法。初、可说有[48]得,后、不可说有得。二云︰识所变不离有情法,即非情法亦不离有情;无法,名离有情法。

  初、说有得,后、即无得。亦通非情说有得也。既说轮王成就七宝,亦得说成他身、非情;故通取得他、非情;胜。又现行成就,即一切法,非情现行,宁即非也?故后解胜。

  【疏翼】

  以上次申难中,先难得已。

  【论文】

  一?三七○ 「得」实无故,「非得」亦无。

  【疏翼】

  次申难中,第二例非得破。

  【述记?卷九】

  以「得」无实故,「非得」亦无。「得」有用而尚无,「非得」无用,如何有?「非得」应[49]非有。「得」与「非得」相返立故,如「得」。

  【疏翼】

  以上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以教理难讫。

  【论文】

  一?三七一 然依有情,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

  【疏翼】

  第一破得、非得中,第四申成正义。文分为二︰一、明「得」,二、明非得。明「得」有二︰一、总明,二、别出。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下[50]、申正义。有二︰初、明「得」,后、明非得也[51]。

  然外非情、他身、过、未,皆非可成。然以轮王成七宝,故亦许。大乘于他、非情,许建立「得」。可有受用者,许成就故。准下第二「成他根,不成」,以为二说[52]。

  此言「可成」,谓五种姓。互所无者,名不可成。即自身中所有种子及现行中可受用者,他身[53]、非情,名可成法[54]。依此等上,立成就得。

  然今大乘都无文解得、成就别,准理及教,实体无别。如《瑜伽》五十二说︰云何得、获、成就?谓若略说,生缘摄受增盛之因[55],说名为「得」。彼复说言:当知此「得」略有三种:一、种子成就……等。故「得」、成就,二无差别[56]。

  【论文】

  一?三七二 一、种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现行成就。

  【疏翼】

  第一申明「得」正义中,第二别出。

  【述记?卷九】

  依何分位,立[57]成就也?五十二说︰若所有染污法、诸无记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现行者,染污[58]法未为奢摩他伏,无记未为圣道永害,生得善法[59]未为邪见损伏[60],如是名为种子成就[61]。此等未损,行与不行,皆名成就[62]。故《瑜伽[63]》言:于引发缘势力自在,假立为得。即是一切见修烦恼[64]、三无记法[65]任运起者,及生得善所有种子,皆此成就。从无始来,此等种子数修习故。

  然五十六[66]、《对法》第五说种子成就[67]︰如生欲界,未离欲染。此诸烦恼及随烦恼,名为成就。若离此地欲,亦名不成就[68]。彼依有体[69],及与损害能生现行作用力故,名成不成就。

  然[70]《瑜伽[71]》唯约未为损伏能生用,说无不成就,亦不相违。《对法论[72]》等不说任运一分无记[73]是种子成就[74],生得善中,文亦略也[75]。然准彼论[76]自在成就言「一分无记」[77],其种成就,理亦摄余一分无记。其生得善,与《瑜伽》同。然准《对法》,亦应如彼烦恼理,说成、不成。以在他界,不起他界生得善故,唯说成就[78]。同于《瑜伽[79]》。以《瑜伽》中但依染法[80]能生用说,其能治道说「奢摩他」,不说无漏道。以《对法》中通说染体[81]及用未灭,名为成就,通无漏道,名为能治。《对法》文尽,《瑜伽》少分[82],故知二论各据一义。

  此种成就,唯取种子,如《瑜伽》说。《对法论》中但约染法有体、无体,有用、无用,名成不成。生得有用,名为成就,亦不说现行名种子成就[83]。今依《对法》,依体用有[84]名成,约体用无名不成者。且依用说,如染法为奢摩他伏,第七识中一向成,六识中名成不成。六识之中见道一向成,修道名成不成;修道中我见等不伏,名成,贪嗔等伏,名不成。已伏者作用无,名不成,未伏者[85]作用有,名成[86]。

  若无漏道,依染种体,名成不成,义亦有别︰离欲界染见道断[87]者,一向不成,已断故。修道,通成不成。修道中,第七识一向成,金刚心方断故,六识一向不成,此依我见等离欲断说[88]。不尔,即通成不成[89]。其无记法,若有圣道望断缚,名成不成[90]。亦得望体。成,佛名不成;不尔,名成[91]。

  若生得善法,有依[92]用名成不成︰未为邪见伏,生在此地,名成。若邪见伏,不生之地,名不成。若依体说,若已成佛,名不成,已舍故。若未成佛,恒名成。

  《对法》中,染法有体[93]及用,名成不成,说有无漏对治道故。《瑜伽》唯有作用名成不成,以增盛种子方名得故。无记、生得善,唯[94]《瑜伽》有,约损用名成不成。无记体者,应[95]互相准作成不成[96]。

  「自在成就」者,《瑜伽[97]》说︰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无记[98]增盛种子[99],名自在成。由加行力,方得自在;又成此时,名自在者,故说此等,名自在成。

  《对法论》说加行善法,谓世、出世一切功德;一分无记,「谓工巧处、变化心等[100]」,「等」言,为显摄威仪心极串习者[101],唯除生得无记之法[102]。若准《对法》染污等法,说其加行善等,若体、若用,亦有成、不成者。如断善根,用不成[103]。成佛之时,体不成,有漏者已舍故;无记亦有用成及不成,离缚等故[104];其无漏种,亦尔,用有成不成,谓得胜舍劣及退失现法乐住等,名不成。

  已[105]生现行者,名成。有未起无漏现行位,名不成。后现行位,名成。其体,亦有成[106]不成。无种姓,名不成,有者,名成。有三乘决定有性,名成,互所无,名不成。

  「现行成就」者,《对法》等说诸蕴、处、界,若善、不善、无记现行,名现行成就[107];种若断损,现行亦不成就。现起时,必名[108]成;不起位,名不成。

  前二,唯种,此唯现行。三种成就,皆通有漏,若无漏法,唯后二种。若大乘位,伏断有异,如《枢要》说[109]。

  问︰何故种分为二,现唯立一?

  答︰以种隐而难知,离之为二;现行显而易了,合而为一;又影显故[110]。

  【疏翼】

  以上第四申正义中,第一明得讫。

  【论文】

  一?三七三 翻此,假立不成就名。

  【疏翼】

  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二申明非得。于中有二︰一、翻得假立,二、立异生性。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此显非得翻得而立,非别有体。断体[111]、断善不成等,皆此中摄[112]。

  然今辨得聊以义门[113]︰一、辨依处:今者通说他[114]、非情。自心变似,皆自种子之所生起,通成他身及非情法。不同小乘心外[115]取法故。

  二、辨差别:直申正义,恐理不明,聊相对辨。萨婆多得依三种别[116]:一、属所得:谓有为得[117]。二、属能得道:谓择灭得;通有、无漏[118]。三、属所依:谓非择得。属所依众同分也[119]。

  今者大乘有为法得,定属所得。择灭之得,亦定属道,然唯无漏。非择灭得,略有三种︰一、属道:谓六行伏惑所得无为,非是择灭。不断种故,不属所依世道得故[120]。二、属所依:所依谓第八识,如毕竟得非择灭法及佛身中邪理不生等[121]。三、属种子:暂缘缺法,有种子在,不属所依故[122]。或即属所依,种子即本识故。非心缘、证,亦不属道[123],故但属种。然通有漏及无漏法、三性别等,如《对法》说[124]。

  所非得法,亦通一切。即前一切种子缘缺不生,名非得故。非得唯有属于所依,通有无漏。或属种子,暂非得故,种犹有故。

  亦有义门,与小乘别,如余记[125]说,不能繁述。

  所成就有三,所不成就,亦尔。前说不成、即三非得[126]。

  【论文】

  一?三七四 此类虽多,而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异生性。

  【疏翼】

  第二申明非得中,第二立异生性。文分为二︰一、假立分位,二、释其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五十二说「三界见所断种子,唯未永害量[127],名异生性」。即通二障不善、无记二法之上,假施设之。「异生性」者,或五、四蕴[128],成有情法,性唯染污。异生之性,名异生性故。

  「异」有二[129]义︰一、别异名「异」:谓圣唯生人天趣,此通五趣故。又变异名「异」:此转变为邪见等故。「生」谓生类,异圣人[130]之生类,名为「异生」。「生」者,是总,「性」者,是别,异生之性,并依主释,以变异名异,圣非异生。又如《婆沙》广解名字[131]。

  【论文】

  一?三七五 于诸圣法未成就故。

  【疏翼】

  第二立异生性中,第二释其所以。

  【述记?卷九】

  释其所以。唯依见断种子上立。此有四种︰一、无种姓[132],乃至[133]第四、如来种姓之所随逐。随所有姓,二障种子即建立之,不唯约能障上立,无种姓人无[134]别障故,应言未得见道二障上立。二乘断一分,名一分圣,俱句摄故[135]。此等诸门及释难,如下第九「十障中」解[136]。

  【疏翼】

  以上破本萨婆多十四不相应行中,第一破得、非得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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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谓本论卷一云:

  且彼如何知得、非得异色、心等有实体用?

  卷二「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处,为破本萨婆多等。

  [2] 谓本论卷二云︰

  有执随眠异心、心所,是不相应行蕴所摄。彼亦非理。名贪等故。如现贪等,非不相应。

  [3] 「师」字,《金藏》作「师」,余作「等」。

  [4] 谓本论卷二云︰

  执别有余不相应行,准前理趣,皆应遮止。

  [5] 「理教」,下文作「教理」。

  [6] 谓《杂心论》卷十二,及《阿毗昙心论》卷六。

  [7] 《杂心论》只说为「不得圣法」。《心论》则说「未到正决定聚,远

  离圣士夫」。

  [8] 《俱舍论》卷四云︰

  云何异生性?谓不获圣法。不获,即是「非得」异名。

  又云︰

  经部所说,其义云何?谓曾未生圣法相续分位差别。名异生性。

  [9] 「不」字,《金藏》作「别」。

  [10] 「补特伽罗」,梵文为「pudgala」。

  [11] 如《对法》卷十云︰

  又十无学法当知依止无学戒蕴、定蕴、慧蕴、解脱蕴、解脱智见蕴﹝即五分法身﹞说。何以故?无学正语、正业、正命,是无学戒蕴;无学正念、正定,是无学定蕴;无学正见、正思维、正精进,是无学慧蕴;无学正解脱,是无学解脱蕴;无学正智,是无学解脱智见蕴。

  《杂集论述记》卷二十三云︰

  十无学法中,五分法身如常分别。唯慧蕴及智见蕴何异?义曰︰慧蕴谓观于事智;智见蕴,谓观理慧﹝卷二十二云「此正见通缘理事故」﹞。此不见文。又释︰慧蕴,谓缘如理解脱;智见,谓缘佛身一切无漏解脱法﹝卷二十二云「智见身缘解脱身中解脱法者是」﹞。

  [12] 「此」字下,《金藏》有「中」字。

  [13] 「成」字,《金藏》有,余无。

  [14] 「为」字,《金藏》无。

  [15] 如理《义演》云︰

  第一、以教齐责难,第二、假宝不成难,第三、例宝唯现难,第四、无种得不生难。

  [16] 「教」字下,除《金藏》,余有「为」字。

  [17] 「玉」字,《金藏》有,余无。

  [18] 《略纂》卷三云︰

  七宝中五情,二非情︰谓轮宝、珠宝。此二,天帝所有,下应轮王。象宝即前非天胁中善住龙王五百子之中一子。马宝,亦是天帝龙马。女、臣、兵,三亦皆天帝之臣妾也。后之五宝,下生阎浮,以应轮帝。轮帝化息,还死归天。余二,俱从天中应下。轮宝,即腾空摧敌,千辐金成,众宝雕饰。象宝,七支櫡地,轮王乘之,腾空自在。马宝,朱鬘、髦尾,亦能腾空,王乘骏远。珠宝,能放光明,所求皆雨。女宝,柔软无骨、端严美丽、不生子息,生知后宫。主藏臣宝,敦信无二,能知伏藏。主兵臣宝经纬之才,止戈之用,动身奋怒四兵﹝象、马、车、步﹞云集,所向无前,御寇警卫。如《华严经》﹝卷七十五〈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之十六﹞具陈其事。余三轮王,虽皆轮应,银、铜、铁别,亦无余宝。

  [19] 「宝」字,《金藏》无。

  [20] 「诸」字,《金藏》误作「说」。

  [21] 「则」字,《金藏》作「即」。

  [22] 「之」字,《金藏》作「实」。

  [23] 「在」字,《金藏》有,余无。

  [24] 即总征。

  [25] 见《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三〈学支纳息〉第一之一。

  [26] 《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三〈学支纳息〉原文:

  问︰此中何者是成就义?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不断义,是成就义。问︰若尔,具缚补特伽罗于一切法皆名不断,应皆成就!答︰非皆成就,有未得故。复作是说︰已得义,是成就义。问︰若尔,无学已得学法,应成就彼!答︰非成就彼。已舍彼故。复作是说︰不弃舍义,是成就义。问︰若尔,学位不弃舍无学法,应成就彼!答︰非成就彼,未得彼故﹝以上三说属能起义﹞。复作是说︰已得未舍义,是成就义﹝即已得不失义﹞。此言应理。若法已得而未舍时,必成就故。

  [27] 「二难」,谓难能起、难不失。

  [28] 「初、难能起」四字,《金藏》无。

  [29] 「下,能起因有三」六字,依《金藏》补入,《演秘》牒文、《义演》

  亦说有疏本有此六字。

  智周《演秘》云︰

  外以三因明得能起,即下论中外救等是。

  [30] 「六」字,《金藏》无。

  [31] 「外具」,如轮王七宝。

  [32] 《金藏》作「应不更生」,余作「更不应生」。

  [33] 「易」字,《金藏》作「异」。

  [34] 道邑《义蕴》云︰

  问︰未生之法,可有更得之义,难令不生,此即无妨。已失之法如入见、地狱等身毕竟不生,今难此等亦令不生,便有相符之失;如何难他?答︰论文略也。应言未得,及已失可更生之法,应永不生为宗,便无妨也。

  论文即专指可更生之已失法,不尔,便无容说「应永不生」。

  [35] 《金藏》作「能为」,余作「为能」。

  [36]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

  然得总有四种︰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后,三、与彼法俱,四、非彼法前后及俱。

  [37] 「云」字,《金藏》无。

  [38] 《俱舍论》卷五云︰

  生生等者,谓四随相︰生生、住住、异异、灭灭。诸行有为,由四本相。本相有为,由四随相。岂不本相如所相法,一一应有四种随相,此复四种,展转无穷?无斯过失。四本四随。于八于一功能别故。何谓功能?谓法作用,或谓士用。四种本相,一一皆于八法有用。四种随相,一一皆于一法有用。其义云何?谓法生时,并其自体九法俱起︰自体为一;相、随相八。本相中生,除其自性,生余八法。随相生生,于九法内唯生本生。谓如雌鸡,有生多子,有唯生一。生与生生,生八,生一,其力亦尔。本相中住,亦除自性,住于八法。随相住住,于九法中唯住本住。异及灭相,随应亦尔。是故生等,相复有相,随相唯四,无无穷失。

  [39] 如汝不善心起时,及汝无记心起时。

  [40] 如《俱舍论》卷四云︰

  谓所执得,无体可知,如色声等﹝五识现取﹞,或贪、瞋等﹝他心智现取﹞。无用可知,如眼耳等﹝由有见门等用比知﹞。故无容有别物名得,执有别物,是为非理。若谓此得亦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是则无为应无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舍、界地转易及离染故,彼现无得,当云何生?若俱生得为生因者,生与生生,复何所作?又非情法,应定不生。又具缚者,下中上品烦恼现起,差别应无,得无别故。若由余因有差别者,即应由彼诸法得生,得复何用?故彼所言得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理不成立。

  [41] 谓彼自救「得」是不失因。

  [42] 「彼」,谓诸法。

  [43] 《顺正理论》卷十二云︰

  由所许得,是已得法不失因故。又是知此﹝得﹞系属于彼﹝诸法﹞智﹝之﹞标帜故。除此,更有何别大用能过于此说此为无?

  [44] 「说」字,《金藏》作「论」。

  [45] 如本论卷一云︰

  离现实法,理非有故。现在必有善等种故。

  [46] 谓不离有情法。

  [47] 谓离有情法。

  [48] 「有」字,《金藏》无。

  [49] 「应」字,《金藏》有,余无。

  [50] 「下」字,《金藏》无。

  [51] 「有二」至「非得」九字,《金藏》无。

  [52] 如本论卷二云︰

  此中有义:亦变似根。《辩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有义:唯能变似依处。他根于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现」者,说自他识各自变义。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余尸骸,犹见相续。

  [53] 「身」字,《金藏》误作「是」。

  [54] 「法」字,《金藏》作「就」。

  [55] 藏文「因」作「种子」。作者按:由此道理,当知「得」是假有。

  [56] 小乘说「获」与「成就」稍异。如《顺正理论》卷十二初云︰

  得、获、成就,义虽是一,而依门异,说差别名。「得」有二种︰谓先未得及先已得。先未得「得」,说名为获;先已得「得」,说名成就。应知非得与此相违︰谓先未得及得已失。未得非得,说名不获;已失非得,名不成就;故说异生性名不获圣法。

  于何法中,有得、非得?且有为中,于自相续有得、非得,非他相续及非相续。若蕴堕在自相续中,可有成就、不成就故。他相续及非情蕴,必无成就,不成就故。无为法中,唯于二灭有得、非得。一切有情无不成就非择灭者,故《对法》中有如是说︰谁成无漏法?谓一切有情。除初剎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具缚异生,诸余有情皆成择灭,决定无有成就虚空。以于虚空无有得故,亦无不成就,以无非得故。若法有得,亦有非得,若法无得,亦无非得,其理决定。

  [57] 「立」字,《金藏》无。

  [58] 「污」字,《金藏》有,余无。

  [59] 「善法」二字,《金藏》有,余无。

  [60] 谓如断善根。

  [61] 《瑜伽》卷五十二原文:

  若所有染污法、诸无记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现行者,未为奢摩他伏,未为圣道永害,为邪见损伏,如是名为种子成就。

  [62] 《瑜伽》卷五十二原为:

  所以者何?乃至此种子未被损伏、未彼永害,尔时彼染污等法若现行,若不现行,皆名成就故。

  [63] 仍指《瑜伽》卷五十二。

  [64] 即见修所断烦恼。

  [65] 「三无记法」,谓威仪、工巧、异熟生心。

  [66] 谓《瑜伽》卷五十六说:

  依因、自在、现行分位,建立得。

  [67] 「就」字,《金藏》有,余无。

  [68] 《对法》卷五原文为:

  谓若生欲界,欲、色、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藏文「及生得善」四字乃在此处。下文同﹞,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生欲界,三界烦恼随烦恼成就者,依未离欲异生说。若已离欲,或生上地,随所离欲地,即此地烦恼随烦恼亦成就亦不成就。未永害随眠故,对治道所损故,如其次第﹝成不成就﹞。及生得善者,随所生地,即此地成就,若生色界,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色、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生无色界,欲、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已得三界对治道,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已生,如此如此品类种子成就得不成就。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未生,如此如此品类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已得三界对治道者,谓已得出世圣道。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已生者,谓修道所断上品等烦恼对治已生,如此如此种﹝前文作「品」﹞类种子成就得不成就者,谓已永害随眠故。

  [69] 「有体」,谓有种体。

  [70] 「然」字,《金藏》有,余无。

  [71] 谓《瑜伽》卷五十二。

  [72] 见《对法》卷五。

  [73] 「无记」,谓威仪、工巧、异熟生心。

  [74] 「就」字,《金藏》有,余无。

  [75] 灵泰《抄》云︰

  唯说成就,不言不成。

  [76] 谓《对法》卷五。

  [77] 「一分无记」,为「工巧处、变化心等」。

  [78] 谓此地成就。

  [79] 谓同《瑜伽》所说「若不为邪见损伏」。

  [80] 谓染法种子。

  [81] 「体」谓种子体,有能生之用。

  [82] 《瑜伽》少分,谓仅说用,不说体。

  [83] 道邑《义蕴》云︰

  彼论染法及生得善,约体约用名成不成,亦不约现行名种子成就也。

  [84] 「者」字,《金藏》有。

  [85] 「者」字,《金藏》有,余无。

  [86] 如理《义演》云︰

  次下简略有二︰初、约用简,二、约体简。用中有二︰初、约七识简,二、约见修道简。约识简者,意云第七识中烦恼,奢摩他不能伏,故成就。六识中分别迷理起者,行相猛利,世道不能伏,故成。修道俱生迷事起者,六行能伏,不成。六行本伏迷事惑故。我见不伏,余贪等伏。

  [87] 《金藏》作「断」,余作「门」。

  [88] 如理《义演》云︰

  此意说六识中烦恼欲界系者,总为九品,证第二、三果时,总不成,六识中我见亦断,故云「此依我见等离欲断说」。

  [89] 如理《义演》云︰

  此别一师义。此师意说如六识中有九品惑,我见为第九品,余八品离欲时断,不成;第九品我见至极果方断,成;据此义,故「不尔通成﹝及﹞不成」也。

  [90] 如理《义演》云︰

  意说无记法先被见道惑缚,即无记,名成。入见道断见惑缚时,便舍无记法,故说无记,名不成。

  [91] 如理《义演》云︰

  若据种子体说,至佛果断,名不成。余一切时,名成。不违圣道故,故云「不尔名成」。

  《枢要》卷中云︰

  云成不成中,种子成就,但有二乘及出世道,成不成;不说菩萨。菩萨见道前,二障亦有成不成;应说二乘烦恼种有成不成,所知一向成。菩萨双说,资粮位,俱生成,分别成不成;加行位,一向不成,俱生通成不成。入见道已,修道有成不成;见道﹝所断﹞一向不成。修道﹝所断﹞,第七﹝识﹞一向成,第六﹝识﹞有成不成;烦恼障种修不断,一向成。所知障种,有成不成。应各思准。

  [92] 「依」字,《金藏》作「作」。

  [93] 「体」,谓种子。

  [94] 《金藏》作「准」,余作「唯」。

  [95] 「应」字,《义蕴》释文作「影」。

  [96] 道邑《义蕴》云︰

  无记、生得善,准《瑜伽》文虽言未被损伏皆名成就,今约被损,亦名不成。彼文虽不说体,然准《对法》,亦可说之,故言「应互相准」。

  [97] 见《瑜伽》卷五十二。

  [98] 谓一分无记法生缘所摄受。

  [99] 如理《义演》云︰

  有强盛用,有胜功能所熏习时,傍资彼无记种子令得增盛,名无记增盛种子。

  [100] 《对法》卷五原文为:

  自在成就者,谓诸方便善法。若世出世静虑、解脱、三摩地、三摩钵底等功德及一分无记法,由自在成就故成就。方便善法者,谓闻所生慧等。虽先有种子,若离今生数习增长,终不能起现前故。一分无记法者,谓工巧处、变化心等。

  [101] 灵泰《抄》云︰

  然此自在中,多分取心,不取于色。以心有自在故,即说取缘威仪心,故威仪心,缘工巧心,及发工巧心。

  [102] 即除异熟生。

  [103] 智周《演秘》云︰

  邪见加行,亦名邪见。即断加行、生得二善。

  [104] 如理《义演》云︰

  如初地离分别惑起无漏正智证真如时。当此之时,无记不起用,名不成就,不尔,名成。其体,至佛果位不起,名体不成。佛果既圆,无无记法故。

  [105] 「已」字,《金藏》误作「曰」。

  [106] 「成」字,《金藏》无。

  [107] 《对法》卷五原文为:

  现行成就者,谓诸蕴、界、处,法随所现前若善,若不善,若无记,彼由现行成就故成就。若已断善根者﹝《杂集论述记》卷十六云「顺益,名善;能生,名根;邪见在身,善根不续,目之为断」。《瑜伽》卷一云「云何断善根?谓利根者成就上品诸恶意乐(及)现行法故,得随顺彼恶友故,彼邪见缠,极重圆满到究竟故,彼于一切恶现行中,得无畏故,无哀愍故,能断善根。此中种子,亦名善根。无贪瞋等,亦名善根。但由安立现行善根相违相续,名断善根,非由永拔彼种子故」﹞,所有善法,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若非涅槃一阐底迦﹝梵文为「icchantika」;藏文为「'dod chen po」﹞,究竟成就杂染诸法,由缺解脱因,亦名阿颠底迦﹝梵文为「atyantika」;藏文为「gtan du ba」﹞以彼解脱得因毕竟不成就故。问︰何等名为解脱得因?答︰若于真如先已﹝原作「以」,今改﹞集起﹝藏文作「gnas pa」﹞烦恼粗重,若遇随顺得对治缘,便能永害。此堪任性,名解脱得因。若此相违,名无解脱因。问︰于成就、善巧,得何胜利?答︰善了知诸法增减故,于世兴衰离决定想,及至能断若爱若恚。

  [108] 「名」字,《金藏》无。

  [109] 见《枢要》卷中,已如前引。

  [110] 然《显扬》卷一则离现行为二云︰

  得者,此复三种︰一、诸行种子所摄相续差别性,二、自在生起相续差别性,三、自相生起相续差别性。

  慧沼《了义灯》卷六会违云︰

  与《瑜伽》﹝卷五十二﹞同。云「自在生起相续差别性」者,以加行等善法种子有胜功能起现行已,而得自在,名「自在生起」。若二现行,名「自相生起」。以起现行,名自相起。

  智周《演秘》增一解云︰

  《显扬论》意︰种子类同,故合为一。现行相别,故开二种。

  [111] 「断体」二字,《金藏》无。

  [112] 灵泰《抄》解论下文「此类虽多」云︰

  若起一有心时,余烦恼皆不得起。即一一法上皆有非得。若起恶心时,即余百千万善、无记,皆不得起,皆有一个非得,故言此类多也。

  [113] 谓有依处、差别二种义门。

  [114] 「他」,谓他身。

  [115] 即依他起外,亦即以生缘摄受增盛之种子为因以外。

  [116] 见《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初:

  得有三种︰一、有为法得,二、择灭得,三、非择灭得。

  [117]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

  有为法得:随所得法性类差别,以有为法能有作用引自得故。

  《杂集论述记》卷九云︰

  得属所得者,性与所得相属,随彼增减故。

  [118]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

  择灭得:随能证道性类差别。以诸择灭自无作用,但由道力求证彼时,引彼得故。

  《杂集论述记》云︰

  属道者,性与道相属,随道三品,得亦尔故。

  智周《演秘》云︰

  得是有为,故灭能得,不属所得。为、无为别。六行断惑,此能得得即是有漏。若无漏智所证灭得,得即无漏。有宗六行而能断惑得择灭也。

  [119]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

  非择灭得,随自所依性类差别。以非择灭自无作用,非道所求。彼得但依命根、众同分,而现前故。问︰非得,随何性类差别?答︰彼定不随所不得法,以相违故,又不随道非道所求故。但依命根、众同分转,故随所依性类差别。问︰若诸非得,非择灭得,俱随所依性类差别者,所依或异熟,或唯等流,此二随何性类差别?答︰随等流性,以义偏故,异熟非偏,故不随立。

  《杂集论述记》云︰

  属所依者,所依谓同分。以非择非有为,非道得故,其得但属所依。

  又云︰

  其非择灭得,或属所依。种离本识无别体故。或属种子,皆是种子缘缺不生故。然如佛果邪理不生,岂依种子?故属所依。

  [120] 《杂集论述记》云︰

  谓六行伏惑,其种缘缺不生,所得无为,非择灭摄。诸论皆说不唯害随眠故。……六行伏惑,便入圣道,种非重生,故不属于种。非是毕竟缘缺不生,故不属所依。道力得故,但属于道。

  [121] 《杂集论述记》接上文引云︰

  除此,余非择灭得定属所依。所依,即是阿赖耶识。今以理准,大乘非择,缘合后生。种非永灭,故非择得但属法种。不同小乘法体永无,属所依故。……种永灭故。﹝《瑜伽》﹞五十三说于见道中,无想天定毕竟不生故。

  《瑜伽》卷五十三原文为:

  若学见迹,于卵湿二生、北拘卢洲﹝梵文为「uttarakuru」﹞、无想天、若女、若扇搋迦﹝梵文为「sandhaka」﹞、若半择迦﹝梵文为「pandaka」﹞、无形、二形等生,及于后有若爱若愿,所得非择灭,当知一向决定。

  [122] 《杂集论述记》云︰

  如缘合后生法。

  [123] 智周《演秘》云︰

  缘六行道,证无漏道。

  [124] 《对法论述记》卷九︰

  然今于此,复作分别︰小乘有为得通三性、有漏、无漏,大乘同之。小乘择灭得,唯善性,通有漏、无漏。大乘善性同彼,唯无漏摄。诸论皆云择灭者永害随眠故。其非择得,小乘唯无记、有漏;属同分故。大乘通三性。此约通,亦依种子及所依上而建立故。《对法》第四等种通三种﹝如云「随逐善者,谓即彼诸法习气。……随逐不善者,谓即彼习气。……随逐无记者,谓即彼戏论习气。以名身等,熏习心故,由此习气后戏论生」﹞,故云通有漏及无漏摄。如来身中,有善得故,邪理不生。

  [125] 《杂集论述记》卷九︰

  ﹝第﹞三﹝义门﹞大小者,小乘立二﹝《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问︰所说得为更有得,为无耶?若更有得者,得复有得,何非无穷?若更无得者,此得由何可说成就?答︰应说得复有得。问︰若尔,应成无穷!答︰无穷亦无有过。由此,生死难断难越。或无量得皆一剎那俱生而灭,无无穷过。如是说者,一剎那中但有三法︰一、彼法,二、得,三、得得。由得故,成就彼法及得得。由得得故,成就得。由更互得,故非无穷」﹞,大乘唯一。得彼法已,能自成故,然无文证。诸论等中,但说于法假建立得,不见于得复立得故。又若立小,便许小得重假而立。

  问︰且如大得得现行无别得得,见分缘种子无别见见!彼云以见缘相,作相解,却自缘时非相解,其相不自缘。得据成就说,故无别得得。若尔,以得例相,应无小相!设无小相者,应解云︰见分量非量,见分不自缘;得无量非量,所以能自得。又准忿恨等上有生等相,既许假上而复立假;大得虽是假法,何妨更得立?答︰假立亦无妨;但既能自得,何更须立?

  [126] 道邑《义蕴》云︰

  如诸异生不成就圣法,即是自在不成就,亦是现行不成,种用不成,现体不成。此之非得,既属能障惑种,准知圣不成就烦恼,即种子不成就。此之非得,合属能断之圣道种也。自余非得,准例应思。

  [127] 「量」字,《金藏》作「位」。

  [128] 无色界四蕴。

  [129] 「有二」,《金藏》作「生名」。

  [130] 「人」字,《金藏》无。

  [131] 《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五初︰

  问︰何故名异生性?尊者世友作如是说︰能令有情起异类见、异类烦恼、造异类业、受异类果、异类生故,名异生性。复次,能令有情堕异界故、往异趣故、受异生故,名异生性。复次,能令有情信异师故、作异相故、受异法故、行异行故、求异果故,名异生性。大德说曰︰能令有情依止异类界、趣、生、有,发起种种颠倒烦恼,造作增长感后有业,轮转生死,无分限故,名异生性。阿毗达磨诸论师言:异生分故、异生体故,名异生性。尊者妙音作如是说︰异生类故,名异生性。胁尊者言异生依故、障圣性故,名异生性。

  [132] 《瑜伽》卷五十二云︰

  一、无般涅槃法种姓所摄。

  [133] 《瑜伽》卷五十二云︰

  二、声闻种姓之所随逐,三、独觉种姓之所随逐。

  [134] 「无」字,《金藏》误作「光」。

  [135] 道邑《义蕴》云︰

  此约回心者。诸已得生空智,名圣性。未断分别所知障,名凡性,故名「俱句」。

  [136] 《述记》卷五十七有六义门释十障︰一、出体,二、对三乘明断

  同异,三、明障道俱不俱,四、释二道别,五、以此障即二十二愚,六、以障即无明为同为异。十障之第一障即异生性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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