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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译注 卷十

  译文

  第五究竟位,其相如何呢?

  《唯识三十颂》说:“这就是无漏界,是不可思议的,善的,永恒的,安乐的。这就是解脱身,是称为大牟尼的最高存在。”

  论说:以前的修习位所得到的转依,应当知道,这就是究竟位的相状。这就是前述涅槃、菩提二转依果,属于究竟无漏界。各种有漏已经断尽,不像取蕴那样,使有漏随之增长。其性清净、圆满、光明,所以称为无漏。“界”是“藏”的意思,因为此中含有无边无际希有的伟大功德。或者是“因”的意思,因为能够产生五乘世间、出世间的利益和安乐。

  小乘佛教难问说:清净法界可以说只属于无漏,四智相应心品怎么能只是无漏呢?

  论主回答说:因为属于道谛,所以只是无漏,意谓佛的功德及身土都是无漏性所生,因为有漏法种子已经永远舍除,虽然有的示现为生死之身,业、烦恼等好像是苦谛和集谛,但实际上是无漏,属于道谛。

  外人问:《大乘阿毗达磨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只是有漏,如来怎能没有五根、五识、五外境等呢?

  一师回答说:如来的功德身土非常深奥微妙,不是有,也不是无,没有各种分别,没有各种戏论,并不属于界、处等,所以与你们说的道理不相违逆。

  二师认为:因为如来的五根和五境是奇妙的禅定所生,所以属于法界的色蕴,并不是佛的五识,虽然依此佛所变变为佛的身土,但粗细不同,并不属于五境。如来的五识并不是五识界,因为《解深密经》说佛心永远在禅定,《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说五识的性质是散乱的。

  外人问:成所作智与什么识相应呢?

  论主回答说:与第六识相应,因为它产生化身及其很多种作用。

  外人又问:与妙观察智的性质有什么区别呢?

  论主回答说:妙观察智观察各种事物的自相、共相等,成所作智只能生起化身,所以说是有区别的。

  外人诘难说:成所作智相应心品和妙观察智相应心品不能同时而生,因为一类智品二识不能同时生起。

  论主回答说:说二识不能同时生起,这对于道理来说不相违逆,同一识体,作用分为二种,说二智相应心品同时而生,这也没有过失。或者说与七识的净识相应,依眼根等绿色等外境,是平等性智的不同作用,即第七净识生起他受用身上之相,属于平等性智相应心品,生起化身的,属于成所作智相应心品。

  外人问:不是说成所作智相应心品是转前五识而得吗?

  论主回答说:不能说转化它所所得的本体就是它,例如说转化生死而得涅槃,不能说涅槃与生死相同,所以不应当就此对我的理论进行诘难。

  有人认为:如来的功德身土,如果应当包含在蕴、处、界中,这三种都通有漏和无漏。《大乘阿毗达磨集论》等说的十五界等只是有漏,这是依二乘人的浅识智之粗境体而说,并不是说一切凡圣有情的十五界等都是有漏。在十八界当中,只有后三种属于无漏。成佛以后,虽然所有的一切都是无漏,但不属于二乘所知外境。然而,《大般若经》等所说的佛的功德等并不是界等,不同于二乘人劣智所知界等外相,所以从道理上来讲必定应当是这样。为什么呢?因为《解深密经》说有为法都属于蕴,又说一切事物都属于界和处,十九界等,佛都与以否定,如果不是戏论,就不会是界等,也不应当说是无漏界,也不应说是善、常、安乐和解脱身等。《大般涅槃经》等又说转化无常蕴而得常蕴,界、处也是这样,怎能说如来不是蕴、处、界呢?说他不是蕴、处、界,是依密意而说。又说五识的性质散乱,说其余的成就并不是佛所成就。所以在佛身之中,十八界等都充足具有,但纯粹是无漏。

  原典

  后究竟位其相云何?

  颂曰:

  此即无漏界(1),不思议善常,

  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

  论曰:前修习位所得转依,应知即是究竟位相。此谓此前二转依果,即是究竟无漏界摄,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故名无漏。界是藏义,此中含容无边希有大功德故。或是因义(2),能生五乘(3)世、出世间利乐事故。

  清净法界可唯无漏摄,四智心品如何唯无漏?

  道谛摄故唯无漏摄,谓佛功德及身土(4)等皆是无漏种性所生,有漏法种已永舍故,虽有示现作生死身,业、烦恼等似苦、集谛,而实无漏,道谛所摄。

  《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来岂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

  有义:如来功德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无,离诸分别,绝诸戏论,非界、处(5)等(6)法门(7)所摄,故与彼说理不相违。

  有义:如来五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摄,非佛五识虽依此变,然粗细异非五境摄。如来五识非五识界,经说佛心恒在定故,论说五识性散乱故。

  成所作智何识相应?

  第六相应,起化用故。

  与观察智性有何别?

  彼观诸法自、共相等,此唯起化,故有差别。

  此二智品应不并生,一类二识不俱起故。

  许不并起于理无违,同体用分俱亦非失。或与第七净识相应,依眼等根缘色等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别,谓净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摄,起变化者成事品摄。

  岂不此品转五识得?

  非转彼得体即是彼,如转生死言得涅槃,不可涅槃同生死摄,是故于此不应为难。

  有义:如来功德身土,如应摄在蕴、处、界中,彼三皆通有漏、无漏。《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唯有漏者,彼依二乘粗浅境说,非说一切。谓余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后三通无漏摄,佛成就者虽皆无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摄。然余处说佛功德等非界(8)等者,不同二乘劣智所知界等相故,理必应尔。所以者何?说有为法皆蕴摄故,说一切法界处摄故,十九界(9)等圣所遮故。若绝戏论便非界等,亦不应说即无漏界善常安乐解脱身等。又处处说转无常蕴获得常蕴,界、处亦然,宁说如来非蕴、处、界?故言非者,是密意说。又说五识性散乱者,说余成者非佛所成。故佛身(10)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纯无漏。

  注释

  (1)无漏界:即涅槃。转依果是出世间的无漏境界,它断尽有漏,性净圆明,所以称为无漏。

  (2)或是因义:《藏要》本校注称:“此解糅安慧释。

  (3)五乘:“乘”意谓乘某种行法到一定果位。有六种五乘:一者㈠人乘。乘五戒之行法而生于人间;㈡天乘。乘十善之行法而生于天上;㈢声闻乘。乘四谛之行法而得罗汉果;㈣缘觉乘。乘十二因缘之行法而得辟支佛果;㈤菩萨乘。乘六度之行法而得佛果。二者菩萨乘、缘觉乘、声闻乘、种种性乘、人天乘。三者人乘、天乘、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四者小乘之佛乘、小乘之缘觉乘、小乘之声闻乘、梵乘、天乘。五者小乘、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一乘。六者人乘、天乘、二乘、菩萨乘、佛乘。

  (4)身土:凡圣之依、正二报,身为正报,土为依报。正报亦称正果,是有情众生的自心,是依过去业,而感得果报正体。如生于人间,则具有四肢五官,受人间之果报;生于畜牲,则具有羽毛齿革,须受畜牲之果报。依报是有情众生的外在的依止,如受生人间者,则有草木家屋器物等依报。若为畜牲则必有其相应之巢穴等依报。

  (5)界、处:即十八界和十二处。十八界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色、声、香、味、触、法六境,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十二处是六根和六境。

  (6)等:这里省略色、受、想、行、识五蕴。

  (7)法门:佛说的教法是诸圣人的入道之门,故称法门。一般指为了便于宣讲佛法而划分的门类。

  (8)界:梵文dhatu的意译,音译驮都,有六义:㈠差别。各种事物之间的区别;㈡性质。事物的固有体性;㈢原因。事物生起的原因;㈣种类。如十八界等;㈤维持。事物各自维持自相;㈥语根。包括语根和语干。这里用第四义。

  (9)十九界:就像说六蕴(应说五蕴)、十三处(应说十二处)等一样,是根本不存在的。

  (10)佛身:梵文buddhakaya的意译,证得无上正等觉的佛陀身体,有法身、报身、应身之别。

  译文

  这种转依果又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它超越思虑和言说之道,其智十分微妙,性相甚深,所缘境只能由自己内心证得,不能以世间事物进行比喻。这种转依果又是善的,因其性质属于白法,因为清净法界远离生灭,极其安稳,四智相应心品的奇妙作用无法比拟,非常巧便,对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有顺益之相,与不善法相违逆,所以都说为善。

  外人问:《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四说有八处只是无记性,如来怎能没有眼、耳、鼻、舌、身五根和香、味、触三境呢?

  论主回答说:关于这个问题有三种解释,详细解释如前所说。一切如来的身土等都属于灭谛和道谛,所以只是善性,因为圣人说灭谛和道谛只是善性,又说佛土等不是苦谛和集谛,佛识所变有漏的不善、无记相等,都是从无漏善性种子所生,属于无漏善性。它们又是永恒的,因为没有灭尽之期限,清净法界没有生,也没有灭,其性质没有变易,所以说是永恒的。

  四智相应心品的所依是永恒的,因为不可断除灭尽,所以也说是永恒的。并不是说自性是永恒的,因为是从因而生,所产生的东西终归要灭亡,经中一向是这样说的,没见过色法、心法不是无常的,但是四智相应心品,由于佛的本愿力,教化有情众生是没有尽期的,直至无穷无尽的未来际,不能断除,没有尽头。它们又是安乐的,因为没有逼迫恼害,清净法界的众多相状寂静,所以称为安乐。四智相应心品永远没有烦恼迫害,所以称为安乐。菩提和涅槃二种的自性都没有逼迫和烦恼,又能给一切有情众生带来安乐,所以二种转依果都称为安乐。

  二乘人所得的二种转依果,只是永远没有烦恼障的系缚,没有殊胜之法,所以只称为解脱身。得到大觉悟的世尊成就至高无上的涅槃法,所以称为伟大的牟尼。牟尼世尊所得到的二种转依果真,永远没有烦恼障和所知障。又称为法身,因为以无量无边的十力、四无畏等伟大的功德法所装饰。其体依据聚集之义总的称为身,所以说法身以清净法界和四智相应心品五法为其属性,并不是只有清净法界称为法身,因为二种转依果部属于法身。

  原典

  此转依果又不思议(1),超过寻思言议道故,微妙甚深自内证故,非诸世间喻所喻故。此又是善(2),白法(3)性故,清净法界远离生灭,极安隐故,四智心品妙用无方,极巧便故,二种皆有顺益相故,违不善故,俱说为善。

  《论》说处等八唯无记(4),如来岂无五根、三境?

  此中三释,广说如前。一切如来身土等法皆灭、道摄,故唯是善,圣说灭、道唯善性故,说佛土等非苦、集故,佛识所变有漏、不善、无记相等,皆从无漏善种所生,无漏善摄。此又是常(5),无尽期故,清净法界无生无灭,性无变易,故说为常。

  四智心品所依常故,无断尽故,亦说为常,非自性常,从因生故,生者归灭一向记(6)故,不见色、心非无常故。然四智品由本愿力所化有情无尽期故,穷未来际无断无尽。此又安乐(7),无逼恼故,清净法界众相寂静,故名安乐。四智心品永离恼害,故名安乐。此二自性皆无逼恼,及能安乐一切有情,故二转依俱名安乐。

  二乘所得二转依果(8),唯永远离烦恼障缚,无殊胜法,故但名解脱身。大觉世尊成就无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9),亦名法身,无量无边力、无畏等大功德法所庄严故。体依聚义总说名身,故此法身五法为性,非净法界独名法身,二转依果皆此摄故。

  注释

  (1)此转依果又不思议:《藏要》本校注称:“此解糅安慧释。”

  (2)此又是善:《藏要》本校注称:“此解三句,糅安慧释。”

  (3)白法:有二义:㈠表白之法;㈡白净之法,即善法。一般认为有二种白法:惭和愧,因为它们能使众生一切行为光洁,所以称为白法。

  (4)论说处等八唯无记:见《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四:“八界八处全及余蕴、界、处一分是无记,八界者谓五色根香、味、触界,八处亦尔。”(大正三十一.页七。九)

  (5)此又是常:《藏要》本校注称:“此解三句糅安慧释。”

  (6)一向记:当别人提问的时候,都作肯定的回答。

  (7)安乐:身安心乐,身无危险称为安,心无忧恼称为乐。

  (8)二乘所得二转依果:《藏要》本校注称:“此段糅安慧释。

  (9)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藏要》本校注称:“此句糅安慧释。”

  译文

  像这样的法身有三相之别:一自性身。就是诸如来真如的清净法界,受用身和变化身平等所依,没有外部形相,不可思虑,不可言说,具有无边无际真实永恒的功德,是一切事物的平等真实性质。这种自性身也称为法身,因为它受伟大功德法所依。

  二受用身。又分为二种:㈠自受用。意谓诸如来在三无数劫修集无量的福德智慧资粮,所生起的无边无际的真实功德,以及极其圆满清净永恒普遍存在的色身,相绩不断,深远清净,直至无穷无尽的未来际,永远亲自享受广大法乐:㈡他受用。意谓诸如来由平等性智示现的微妙清净功德,居住于纯净之土,为居住于十地的诸菩萨显现伟大的神通力,转动正法之轮,决断各种疑网,使菩萨们享用大乘佛法之法乐。自受用和他受用合在一起,就称为受用身。

  三变化身。意谓诸如来由成所作智变现为无量的随类化身,居住于净土和秽土,根据地前菩萨、二乘人、俗人的根机和时宜,现身说法,使他们各自获得利益和安乐。

  关于以真如和四智相应心品五法摄持三身的问题,有人认为:最初的真如和大圆镜智持自性身,因为《佛地经》说真如是法身,《摄大乘论》说转去阿赖耶识而得自性身,又因为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是转去阿赖耶识而获得的。中间的二智相应心品摄持受用身,因为《大乘庄严经论》说平等性智是佛在纯净土为诸菩萨显现的佛身,又说妙观察智使佛在大集会中说法,断除疑问,表现得自由自在,《摄大乘论》说转化各种转识而得受用身。最后的一种成所作智相应心品摄持变化身,因为《佛地经论》等说成所作智在十方土表现出无量的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变化。《摄大乘论》说实智殊胜,都摄持三身,因此知道三身都有实智。

  又有人认为:真如摄持自性身,因为《大乘庄严经论》说自性身的本性是永恒的,《佛地经论》等说佛的法身是下生下灭的,《金刚般若论》说自性身是证因而得,但下是由因而生。《佛地经论》等又说法身是诸佛都有的,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就像虚空一样,没有外部形相,无因缘造作,并不是色法和心法。有人问:如果大圆镜智真的不摄持自性身,前师为什么引《摄论》说转去藏识而得自性身呢?现在回答说:然而《摄论》所说转去藏识而得法身,是由转灭第八识中的二障粗重而显法身。又有人问道:前师为什么引《摄论》说于智殊胜中具有法身呢?现在回答说:应当知道,《摄论》所说的于智殊胜中具有法身,是因为法身是彼四智心品之所依止的,也就是说法身是彼四智的实性。为什么大圆镜智不能摄持自性身呢?因为自性身虽然具有真实无边的功德,然而由于它是无为法,不可说为大圆镜智是色、心等物。

  四智相应心品当中的真实功德,大圆镜智所生起的,经常普遍存在于色身,摄持自受用身。平等性智所显现的佛身,摄持他受用身。成所作智所显现的随类种种身相,摄持变化身。《大乘庄严经论》说大圆镜智是受用身,因为《摄大乘论》说转化各种转识而得受用。虽然转化阿赖耶识也可以得到受用,是因为转去各种转识而得法身,关于得受用身的问题,这里略去下说。又说法身不生灭,只是证因而得,并不是色法、心法等,大圆镜智相应心品与此相违逆。如果不是受用身,属于哪一身呢?而且,受用身摄持佛特有的真实的有为功德,所以四智相应心品真实存在的色法、心法部属于受用身。

  又,他受用身和变化身都是为了教化他人而示现的权巧方便,所以不能说实智为其本体。虽然《摄大乘论》说化身摄持殊胜智慧,但好像是智慧在显现,或说智慧所生起,虚假地称为智慧,但其本体实际上并不是智慧。佛教经典只说平等性智和成所作智能够显现受用身和三业化身,不说二身就是二智,所以这二智属于自受用身。然而变化身和他受用身虽然没有真实的心法和心所法,但有化身的心法和心所法,获得无上正等觉的佛,其神力不可思议,所以能够化身为没有外部形相和物质的东西。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如来表现出贪、嗔等呢?因为他早已经断除了。为什么声闻、傍生等知道如来的心呢?因为如来的实心等觉悟,菩萨们还是不知道的。所以《大般涅槃经》说教化无量众生,都使之有心理觉悟。《佛地经》说如来的成所作智化作三业。《解深密经》又说变化身有依他之心,因为有依他实心相分在显现。虽然《解深密经》说变化不依靠根、心等,是依据其余的有情众生而说,并不是依据如来而说。而且,变化色恨、心法、心所法,没有根等的作用,所以不说有。

  原典

  如是法身有三相别:一自性身。谓诸如来真净法界,受用、变化平等所依,离相寂然,绝诸戏论,具无边际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实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二受用身。此有二种:㈠自受用。谓诸如来三无数劫修集无量福慧资粮,所起无边真实功德及极圆净常遍色身,相续湛然尽未来际,恒自受用广大法乐(1)。㈡他受用。谓诸如来由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居纯净土,为住十地诸菩萨众现大神通,转正*轮(2),决众疑网(3),令彼受用大乘法乐。合此二种名受用身。

  三变化身。谓诸如来由成事智变现无量随类化身,居净秽土,为未登地诸菩萨众、二乘、异生称彼机宜现通说法,令各获得诸利乐事。

  以五法性摄三身者,有义:初二摄自性身,《经》说真如是法身故,《论》说转去阿赖耶识得自性身,圆镜智品转去藏识而证得故。中二智品摄受用身,说平等智于纯净土为诸菩萨现佛身故,说观察智大集会中说法断疑现自在故,说转诸转识得受用身故。后一智品摄变化身,说成事智于十方土现无量种难思化故。又智殊胜具摄三身,故知三身皆有实智(4)。

  有义:初一摄自性身,说自性身本性常故,说佛法身无生灭故,说证因得非生因故,又说法身诸佛共有,遍一切法,犹若虚空,无相无为,非色、心故。然说转去藏识得者,谓由转灭第八识中二障粗重显法身故。智殊胜中说法身者,是彼依止彼实性(5)故。自性法身虽有真实无边功德,而无为故,不可说为色、心等物。

  四智品中真实功德,镜智所起,常遍色身(6),摄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现佛身,摄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现随类种种身相,摄变化身。说圆镜智是受用佛,转诸转识得受用故。虽转藏识亦得受用,然说转彼显法身故,于得受用略不说之。又说法身无生无灭,唯证因得,非色、心等。圆镜智品与此相违,若非受用,属何身摄?又,受用身摄佛不共有为实德,故四智品实有色、心皆受用摄。

  又,他受用及变化身皆为化他方便示现,故不可说实智为体。虽说化身智殊胜摄,而似智现或智所起,假说智名,体实非智。但说平等、成所作智能现受用、三业化身,不说二身即是二智,故此二智自受用摄。然变化身及他受用虽无真实心及心所,而有化现心、心所法,无上觉者神力难思,故能化现无形质法。若不尔者,云何如来现贪、嗔等?久已断故。云何声闻及傍生(7)等知如来心?如来实心等觉菩萨尚不知故。由此经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又说如来成所作智化作三业,又说变化有依他心,依他实心相分现故。虽说变化无根、心等,而依余说不依如来,又化色根、心、心所法,无根等用,故不说有。

  注释

  (1)法乐:有三义:㈠向神诵经念咒等,使神欢乐;㈡行善积德以自乐,如乐常信佛,乐欲听法,乐供养众,乐修无量道品之法等;㈢举行法事之后有舞乐,称之为法乐。此中用第二义。

  (2)*轮:梵文dharmacakra的意译,是对佛法的比喻,有二种解释:㈠佛法能够摧毁众生的烦恼,就像是转轮王转动轮宝摧毁山岳岩石一样;㈡佛演说佛法,如车轮展转不停。

  (3)疑网:疑惑交织在一起,就像网络一样。

  (4)实智:二智(权智、实智)之一,佛认识各种事物贵相的智慧。

  (5)实性:与真如、法性等同义,意谓各种事物的真实性质。

  (6)色身:由地、水、火、风四大等色法构成的身体。有二种色身:㈠实色身。诸佛修无量功德,果感无量相好庄严;㈡化色身。诸佛由大悲愿力,为有情众生变化种种身形。

  (7)傍生:亦作旁生,即畜生。

  译文

  像这样的三身,虽然都具有充足的无边无际的功德,但各有不同。即自性身只有真实的常、乐、我、净,没有各种杂染,是各种善法的所依,具有无为功德,没有色法、心法的差别之相和作用,自受用身具有无量奇妙的色法、心法等的真实功德。至于他受用身和变化身,只具有无边无际的有相功德,这些功德似乎是色法、心法等,是为了给有情众生带来利益和安乐。

  又,自性身属于自利,因为它寂静安乐,没有动作。还可以利他,因为是增上缘,能给各个有情众生带来利益和安乐。又被受用身和变化身所依止,所以既利己,又利他。自受用身只属于自利,至于他受用身和变化身只属于利他,因为是为有情众生显现。

  又,自性身是依法性土而住,虽然这种身土之体没有差别,但一属于佛,一属于法,相性是有差别的。这种佛身和法性土都不是色法,虽然不可说它们的形量是小是大,但随顺诸法事相,其量是广大无边的,就像虚空一样普遍存在于一切处所。而且,如来的自受用身还是依于自受用上而住,这种受用土是依大圆镜智相应无垢净识所变现的。这是由于在因地中,于三大阿僧祇劫的长时间中,所修自利无漏的十胜行为纯净佛土的缘故,所以到了因缘成熟,从最初成佛的时候起至直未来际,和大圆镜智相应的净识,总是连续不断地变为纯洁清净的佛土,其土周围无边无际,各种宝物之所庄严,所以自受用身也就常时依此而住。如净土量之大,身量也这么大,身上诸根所具有的三十二相和八十种好,一一皆是无边无际的,因为这是无限善根所引生的。其功德智慧既然也不属于色法,当然不能说它的形量大小。尽管如此,然而依于所证及所依自性身是遍一切处的。

  他受用身也依自土,即平等性智的大慈悲力,由于过去所修利他的纯净佛土,其因缘成熟,随顺住于十地菩萨的机宜,变为净土,或小或大,或弱劣或殊胜,前后变化,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的身量也没有一定的限制。至于变化身依止变化土的问题,意谓通过成所作智的大慈悲力,由于过去所修利他无漏,所化土中有净有秽,其因缘成熟。随顺地前菩萨等有情的机宜,化为佛土,或清净或污秽,或小或大,前后不同。佛的变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体之量也没有一定的限度。

  自性身和土,一切如来共同所证,其本体没有差别。自受用身及其所依之上,虽然一切佛各变不同,但都是无边无际的,皆不相互障碍。其余的二身及土,随顺诸如来所教化的有情众生,有的依靠几个佛,有的只依靠一个佛。依靠几个佛的,即同一处所及同一时间诸佛各变为身和上,形状相似,不相障碍,展转相杂,是增上缘。使所化生的,是自己的识变现的,意谓在一土有一佛身,为了现神通说法而饶益众生。只依靠一个佛的,是唯一的佛变。各有情类自无始以来,其种性是本来具有的,更相互系属,或多个属于一个,或一个属于多个。所以,所教化的有情众生,有的是共同的,有的是不共同的。不然的话,很多佛长久地居住于世间,所作的各种事情实际上是没有用途的,因为一个佛能够给一切有情众生带来好处。

  这些佛身和土,不管是纯净的,也不管是污秽的,只要是无漏识上所变现的,和能变识一起,都是善的,都是无漏的,因为它们是纯净善的无漏因缘所生,属于道谛,而下属于苦谛和集谛。蕴等的识相肯定都不相同,因为蕴、处、界三法因缘,混杂引生。从有漏识上所变现的,和能变识一样,都是有漏,纯粹是从有漏因缘所生,属于苦谛和集谛,并不属于灭谛和道谛。善等识相肯定都不相同,因为三性因缘混杂引生,蕴、处、界的相同和相异,以此为准应当知道。不然的话,应当是没有五蕴、十二处等。

  然而相分等依识变现,并不像识性那样是依他起性中的实有。不然的话,唯识道理应当是不能成立,因为容许识与识的内境都是实有。或者说识的相分、见分等是从缘而生,都是依他起性,其虚实和识一样。只是遣心外遍计所执,不遮内识所变相分等。不然的话,真如也不应当是实有。

  外人诘难说:既然内境与识并不是虚妄,为什么只说唯识无境呢?

  论主回答说:识只是内有,境也通于外,恐怕心内境与心外境相滥,所以只说唯识。或者说愚蠢的人们迷惑,执着于外境,生起烦恼业,沉沦生死,不懂得观心,不勤奋求得出离,因为怜悯这种人,所以说唯识。使他们自己观心,解脱生死,并不是说内境和外境一样都是没有的。或者说相分、见分都同识性,由于熏习力好像是多分产生,真如也是识的实性,所以除识之外没有其他的东西,这里所说的识也包括心所法,因为心法和心所法肯定要相应。

  原典

  如是三身虽皆具足无边功德,而各有异,谓自性身唯有真实常、乐、我、净,离诸杂染,众善所依,无为功德,无色、心等差别相用,自受用身具无量种妙色、心等真实功德,若他受用及变化身,唯具无边似色、心等利乐他用化相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摄,寂静安乐无动作故。亦兼利他,为增上缘,令诸有情得利乐故。又与受用及变化身为所依止,故俱利摄。自受用身唯属自利。若他受用及变化身唯属利他,为他现故。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虽此身土体无差别,而属佛法相性异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摄,虽不可说形量小大,然随事相其量无边。譬如虚空遍一切处。自受用身还依自土,谓圆镜智相应净识,由昔所修自利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熟,从初成佛尽未来际,相续变为纯净佛土,周圆无际,众宝庄严,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净土量身量亦尔,诸根相好一一无边,无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虽不可说形量大小,而依所证及所依身,亦可说言遍一切处。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谓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熟,随住十地菩萨所宜,变为净土,或小或大,或劣或胜,前后改转,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无定限。若变化身依变化土,谓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无漏净秽佛土因缘成熟,随未登地有情所宜化为佛土,或净或秽或小或大,前后改转,佛变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无定限。

  自性身土一切如来同所证故,体无差别。自受用身及所依土虽一切佛各变不同,而皆无边,不相障碍。余二身土随诸如来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处同时诸佛各变为身为土,形状相似,不相障碍,展转相杂,为增上缘,令所化生自识变现,谓于一土有一佛身,为现神通说法饶益。于不共者唯一佛变。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种姓法尔更相系属,或多属一,或一属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尔,多佛久住世间,各事劬劳实为无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此诸身土若净若秽无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俱善无漏。纯善无漏因缘所生,是道谛摄,非苦、集故。蕴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缘杂引生故。有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皆是有漏,纯从有漏因缘所生,是苦、集摄,非灭、道故。善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缘杂引生故,蕴等同异类此应知。不尔,应无五、十二等(1)。

  然相分等依识变现,非如识性依他中实。不尔,唯识理应不成,许识内境俱实有故。或识相、见等从缘生,俱依他起,虚实如识,唯言遣外,不遮内境。不尔,真如亦应非实。

  内境与识既并非虚,如何但言唯识非境?

  识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滥外故,但言唯识。或诸愚夫迷执于境,起烦恼业生死沉沦,不解观心勤求出离,哀愍彼故说唯识言,令自观心解脱生死,非谓内境如外都无。或相分等皆识为性,由熏习力似多分生,真如亦是识之实性,故除识性无别有法。此中识言亦说心所,心与心所定相应故。

  注释

  (1)等:此中省略十八界。

  译文

  这部论用三部分成立唯识,所以称为《成唯识论》,也可以称为《净唯识》,说明唯识道理极其明净。本论称为《唯识三十论》,用三十颂讲解唯识道理而得圆满,不多也不少。

  现在已经依据圣人的教诲和正确理论,辨别了唯识的性质和相状,把所获得的功德回向布施给有情众生,祝愿自他共同速证无上大觉。

  原典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1),是故说为《成唯识论》。亦说此论名《净唯识》(2),显唯识理极明净故。此本论名《唯识三十》,由三十颂显唯识理乃得圆满,非增减故。

  已依圣教及正理,分别唯识性相义,

  所获功德施群生,愿共速登无上觉。

  注释

  (1)此论三分成立唯识:前二十四行讲唯识相,第二十五行略明唯识性,最后五行讲唯识的行位。

  (2)净唯识:见《述记》卷十末:“言净者,谓从喻显。如真如性,虽本性净,若不修习,净无以彰显,教理俱得如珠宝等性,虽光洁,若不磨,莹无以出光故也。如苏迷卢,虽宝所集,无曰轮回照,何以显光?此论亦尔。”(大正四十二.页六0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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