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现在讲第二所依门。颂中所说的‘依彼转’三字如何解释呢?依彼的‘彼’,是指前面初能变的第八阿赖耶识,因为圣教中说,这第七识是依彼藏识之故。‘依’是依托(事物生起所依靠的条件)。依托什么?此有二说,第一家说这第七识,唯以第八识的种子为所依,并不是依第八识的现行果识。因为第七识的行相恒无间断,不须要藉第八识的现行做其俱有依才得生起。第二家说这第七识是以第八识的种子及现行果识俱为所依。因为第七识在因果位中虽无间断,然入见道时,却不能没有转易,所以它也名叫转识。既有转易,或染、或净,它必须假藉第八识的种子与现行,做为它的俱有依方得生起。‘转’是流转。相续为流,生起为转。这是显示第七识恒依第八识而转起,复取彼所依的第八识,为其所缘的境界。
讲解:各种心法和心所都有其所依。它们的所依共有三种。一者因缘依:因缘就是‘自种子’。一切法都是依其种子而起现行,若离此种子因缘,其现行果法必定不生。二者增上缘依:增上缘就是‘内六处’,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八识心王和心所,都是依托这内六处而转的。所以内六处也名‘俱有根’。若离此俱有根,则心王和心所必不能转。三者等无间缘依:就是‘前灭意’,前念心灭,避开了它现在的处所,引导著后念的心、心所,令生彼处,所以前灭意的异名又叫做‘开导依’。八识心王和心所,都是依托这开导根而起,若离此开导依,心王心所必不能起。唯有心、心所法,具足以上这三种所依,才名叫‘有所依’。余如色法,只有因缘依。无心定,只有因缘依及等无间缘依:无为法,则三依俱无。所以都不得名为‘有所依’。
讲解:现在先解释种子依,种子依就是三依中的因缘依。此有两家异说,第一家难陀论师等主张因果异时,它们认为要在种子灭了之后,那现行果法才能生起。这‘无种已生’的道理,是《阿毗达磨集论》上说的。譬如谷种与芽,这因果二法,并非同时俱有,不过是前后俱有罢了。
第二家护法论师主张因果同时。它说:《杂集论》的证明不能成立,因为彼论是依前念种子引生后念种子而说的,并不是说已竟灭了的种子,还能生现行果法。至于说谷种生芽,种减芽生的话,那只是世俗之见,而不是唯识胜义的因缘,更不是大乘共许的极成之法。唯有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种现同时,好像灯炷生焰,灯焰烧炷,焰炷同时互为因果一样。这才能叫做因缘。
然而,种子生种子的自类因果,是前后刹那,而不是同时俱有。种子与现行异类相生的因果,决定是同时俱有。因此,《瑜伽论》上说:凡是无常的有为法,可与它性为因,也可与自性为因,这都是因缘的意义。所谓‘自性’的话,就是显示种子为自类。自类引生,是前念种子引生后念种子,前为后因,后为前果。所谓‘它性’的话,就是显示种子与现行为异类。异类相生,是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种现同时,互为因果。如《摄大乘论》上也说:第八藏识与有漏染法,是互为因缘的。藏识藏染法,染法染藏识,好像束芦相倚而立,俱时而有。又说:种子与果法,必定俱时。所以‘种子依’,决定不是前后刹那。设或有经论上说:种子与果法是前后异时。应知那是随顺小乘的方便说法,而不是正义。因此,八识心王及一切心所,必定各有种子因缘做它的所依。
讲解:在因缘依之后是增上缘依,增上缘依又称‘俱有依’,这有四家不同的异说。第一家难陀等说:眼、耳、鼻、舌、身前五识,必定以第六意识为所依,因为前五识现起的时候,必定有第六意识与它们同缘现境。所以除意识外,别无眼等五根为俱有依。因为眼等五根,本来就是阿赖耶识的种子。
《二十唯识颂》中说:‘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颂文的意思是说:世尊为破外道实有我执,成立六根六尘的十二处教。其中有十处是说五识的种子,就是眼等五根;五识的相分,就是色等五境。因此眼等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观所缘缘论》中也有一首颂说:‘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颂文的意思是说,第八异熟识上,有能生眼等色识的种子。见分的识,变似相分的色,名为色识;即名此识变似色的功能,叫做五根。离此别无大种所造的实色,名为五根。种子的功能,与境相的色识,它们自无始以来,恒常互相为因。因为色识能熏种子,种子能生色识,能熏与种子,递为因故。
第七、八二识则无此依,因为它们恒相续起的自力殊胜,不须要依赖其它的俱有根。第六意识有此俱有依,因为它的自体有间断,要依托著第七末那识才能生起。
讲解:此下是第二家安慧的说法,它对第一家所说不以为然,斥之为‘理教相违’,因为它有下列九种过失:一者诸界杂乱失:倘若眼等五根,就是五识种子的话,那六根、六尘、六识的十八界种子,应当杂乱不分。然而十八界却各有各的种子,并非根种就是识种。二者二种俱非失:五识,各有其能生的相分种子和见分种子,这二分种子迥然不同。如果执著这二分种子,那么那一分名叫五根呢?若说是见分种子,那见分是心法,应该属于识蕴所摄,然而五根非心法,不属识蕴。若说是相分种子,那相分是外处的色法,应该属于外处的色蕴所摄。然而五根虽是色法,而不属外处。这便与圣教完全相违。因为圣教上说,五根都是属于色蕴的内处所摄。三者二缘相违失:倘若五根就是五识种子的话,那五根就应当是五识现行的因缘,不应当说五根是五识的增上缘。四者根识系异失:又若鼻、舌二根就是二识种子的话,那就应当唯系缚于欲界有情,才有鼻、舌二根,色界则无。若许色界有情也有鼻、舌二识,则与圣教相违。因为圣教说是,色界有情有鼻、舌二根,而无鼻、舌二识之故。又若眼、耳、身三根,就是眼、耳、身三识种子的话,那三根就应当唯二地有,三地至五地都无。或应三识五地都有也与圣教相违。因为圣教说是,眼、耳、身三根五地都有,三识则唯通二地之故。(注:五地指欲界一地,色界四地。)
五者根通三性失:五识通善、恶、无记三性,五根唯属无记。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五根就应当不是唯属无记,而是通于善恶二性了。六者根无执受失:执为自体,能生觉受,名为‘执受’。五根有执受,种子无执受。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五根岂非也和种子一样的没有执受了吗?七者五七不齐失:第七意根末那,与五根同法。倘若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第七意根末那,就应当是第六意识的种子了。今末那既非意识种子,怎能说五根是五识的种子呢?八者三依阙一失:《瑜伽论》上说,眼等五识都有三依,即因缘依(种子),增上缘依(根),等无间缘依(前灭意)。若执五根为五识种子,那五识便阙五根的增上缘依,只有因缘及等无间缘二依了。九者诸根唯种失:一切经论都说,眼等五根通现行,亦通种子。若执五根唯是种子,而不通现行,岂非与圣教相违。
讲解:有人为避免前面所说的九种过失,朋比附和第一家的言论而作救言:所谓‘五根即五识种’者,是以异熟识中招感五识的增上业种,名五色根,并不是把五根当作亲生五识的种子因缘。这就可以符合《二十唯识论》和《观所缘缘论》二颂,也随顺了《瑜伽师地论》的主张。
讲解:第二家驳转救的话说:你的主张只是虚诳之言,并无实义,过失更多至十种:一者业通三性,根唯无记。若执五识的增上业种名五根的话,那五根就应当非唯无记,而兼通善恶二性了。二者五根唯有执受,业则不定有无。例如身业有执受,语、意二业则无。如何业种就是五根?若执业种为根,那五根就不一定唯有执受了。三者在五蕴里,五根为色蕴所摄,业为身、语、意造作的行蕴所摄。如何五根能做业种?若执五根为业,那五根就不是色蕴所摄,而是行蕴所摄了。四者五根在内外根尘十处里,唯属内根五处,业通外尘色、声、法处。因此业种不可能就是五根。若执业种就是五根,那五根就不是唯属内五处了。五者五根在欲界一地、色界四地等五地都有。鼻、舌二识业唯欲界有,眼、耳、身三识业唯在二地。如此则业种怎能就是五根?若执业种就是五根,那鼻、舌二识业,就应同二根一样是五地都有,而不是唯在欲界了。眼、耳、身三根,也应同三识业一样唯在二地,而不是五地都有。
六者如果感五识业种是五根的话,那感意识业种的,就应该是第七意根末那了,此说非理。七者眼等五根通识业种子,亦通现行。若执根唯业种,而无现行,如何五根能通现种。八者眼等五根,是有质碍的色法,身、语、意三业,是意识相应的思心所法。若执业种就是五根,那眼等五根,就不是有碍的色法了。九者五识通善、恶、无记三性,业种的五根,唯是无记。若执五识都是业种的五根所感,那五识就应当唯属无记,而不是通于善恶二性了。十者若说无记性的五识,是业种的五根所感;善恶等的五识,则非彼所感。如此说来,那五识既非业感,就应当没有眼等五根做它的俱有依了。
讲解:以下仍是第二家被斥第一家的言说:很多经论上都说:第八阿赖耶识变现了似是而非的色根,及根所依的身处,与国土世界。为什么你们拨无色根,只许由眼等五识变似色等五境,而不许眼等五根,为阿赖耶藏识所变呢?像这样迷失了根本的藏识,谬执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岂非深违教理?然而《观所缘缘论》的颂中,虽有‘种子功能,名为五根’的话,但那是为破小乘经部所执‘离本识外,有实色根’而说的。因为阿赖耶识所变的眼等五根,有发生五识的功用,所以《二十唯识颂》假名为‘种子’,《观所缘缘论》假名之为‘功能’。并不是说色根就是能生五识的业种。
讲解:以上讲前五识的俱有依,往下讲六、七、八识的俱有依。又,缘五境的明了意识,应以五识为俱有依。因为它必定与前五识俱起,同缘现境之故。倘若意识不依五识,也应不与五识为依,这样怎能缘境?应知五识必依意识而生,意识必依五识明了,它们彼此相依的势力是均等的。
又第七识虽无间断,然而行人在由见道位到修道位的过程中,不能不由有漏转易为无漏。既有转易,就应当同六识一样的有俱有依,否则,那第七识就不是转识所摄了。这便与经论上‘转识有七’的圣教相违。因此我们应当许可第七识也有俱有依,这俱有依就是现行的第八识。怎知第七识的俱有依是现行的第八识,而不是它的种子呢?《瑜伽论》上说:‘有藏识故得有未那,末那为依,意识得转’。论中的意思明显的是说:由于有了现行的第八藏识作依止故,所以才有第七识的末那,并不是由它的种子。否则论中应当直说为‘有藏识故,意识得转’了。因比它们所说,与理、教相违。因此,前五转识决定各有两个俱有依,一个是五色根,一个是同时而起的意识。第六转识决定有一个第七识做它的俱有依,若和五识俱起的时候,那就也要以五识为俱有依了。第七识决定唯有一个第八识为俱有依,更无第二。七转识都须要有俱有依,唯独恒无转变,而能自立的第八识不须要。
讲解:这是第三家净月的说法,它认为第二家所说虽较第一家为胜,但也未尽合理。第八识既和其余七转识同属识性,何以许七转识有俱有依,不许第八识也有俱有依呢?第七、八二识既然都是恒时俱转,应许第七依第八、第八依第七,更互为依有何过失?
既许现行识以种子为依,那种子识亦应当以现行识为依。有人问曰:种现相望,在前面的解释说是因缘,何以这里又说亦应为依?答:现行有二,一是能熏识,二是异熟识。能熏的现行识,是新熏种子的‘生’依、本有种子的‘长’依。这可以说是因缘。异熟的现行识,不能熏成种子,只是种子的‘住’依,而不是因缘。假定识的种子,离开了这能熏识和异熟识的二种现行,便不能使种子生起、增长、相续而住。
再者,异熟识在欲、色界里,也能执持身命,依色根转,这有经论为证。例如《楞伽经》说:阿赖耶识,为宿世业风所飘,普遍的依止有色诸根,恒相续转。《瑜伽论》上也说:眼等六识,因为是各自依各自的根,而不是遍依诸根之故,所以它们不能执受有色根身。如果异熟识,不是遍依有色诸根,就应当同六识一样的不能执受。若说不遍依也能执受的话,那论中所说的‘各别依’,就不一定是不能执受根身的原因了,这便犯了因明论理的不定过失。因此第八藏识,若在三界现起,决定有一依止,这依止就是第七识。但在欲、色界里,除依第七识外,还得依止色根。这是说第八识的现行,若是识的种子,在住位也决定有一依止,这依止就是现行的异熟识。但在最初的熏习位时,除依异熟识外,也还得依能熏的现行识。这与前面第二家所说有别,余义皆同。
讲解:这是第四家护法论师的正义。他指斥前面三家的说法都不合理,因为它们都不了解‘所依’与‘依’的差别。什么叫做‘依’:是一切有生灭变化的有为法,仗因托缘使本无得生,本有得住,不问亲疏,只要是所仗托的因缘,都叫做‘依’。好像国王和大臣互相依靠一样;什么叫做‘所依’?如果事物具备了决定、有境、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缘的四个条件,就是‘所依’。也就是内六处——眼、耳、鼻、舌、身、意内六根。因为除六根外的其它事物,非有境、非决定、非为主。若以譬喻来说,这‘所依’义,只可喻之如王为臣之所依,非如臣等为王所依。所以经论上说,只有心、心所法称为有所依,色法等不能称为有所依。因为色法既无缘境之用,当然也无所缘之境。所以只能说心所以心为所依,不能说心所为心之所依。
讲解:然而有许多经论上说,依即所依,所依即依。例如:本论在前面‘略释三依’中,就是把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这三依,说成诸心、心所的三种‘所依’了。何以这里定以内六处为‘所依’呢?当知那是随情随文的权宜之说。因此,诸心心所,或多或少,俱有所依,各识的所依如下:
前五识的所依有四:一者五根的同境依。二者第六识的分别依。三者第七识的染净依。四者第八识的根本依。这四者随缺一种,那五识必不能转。何以故,五识必须依托五根,去同缘现境,所以五根是五识的同境依。五识本身没有分别,它必须藉著第六意识分别外境,所以第六意识是五识的分别依。五识非染非净,它必须随著第七识的染净以为染净依,所以第七识是前五识的染净依。第八阿赖耶识是一切识的根本,当然也是五识的根本依了。因为这四依义各有别,所以随缺一依,五识不转。既然五识有四种所依,何以圣教唯说依五根,不说依六、七、八识呢?那是因为唯有五识以五根为依,不共余识;它们又是同缘现境,此起疏远的余依来,不但相近,而且随顺之故,所以唯说以五根为依,其余约三依则略而不说。
第六意识的所依有二,为第七识和第八识。这二依若缺其一,第六意识也决定不转。问:五识既以意识为分别依,意识亦应以五识为依才对,何以但说依七、八二识,而不说依五识呢?答:虽然五识与意识同缘现境,分别明了,但那是不一定的。五识不起时,意识亦有,所以五识但有依义,而非所依。
第七识的所依,唯有第八识一种。如果没有第八藏识,那第七识也决定不能转起。如《楞伽经》颂中所说:‘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依止心及意,余转识得生。’第七末那以阿赖识为依止,所以才有末那的转起,依止第八的心,第七的意,其余的六转识才能够生起。
第八阿赖耶识的所依,也只有第七识的一种。如果没有第七识,那第八识也决定不能转起。虽然《唯识三十颂》中说:阿罗汉、灭尽定、出世道,这三位没有末那,但那是依无覆无记来说的。因为这三位已竟没有隐覆圣道的妄惑了,所以说没有末那,并不是没有第七识体。这有如说声闻、独觉、不退菩萨、如来,这四位没有我爱执藏的阿赖耶一样,并非连第八识体都没有。
有色界的第八识,虽也以五根为依,但不定有,所以五根不是所依。阿赖耶识的种子不能现缘自境,但有‘依’义而没有‘所依’。心所的所依又将如何?那只有随顺识而说,还要各加具自己相应的心法,即相应依。照这样说,就符合佛教的道理。
讲解:所依门的三依为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增上缘依又名俱有依,均已诠释,此下解释等无间缘依。等无间缘依亦名开导依,此有三家不同异说。第一家难陀等以为,前五识的生起唯一刹那,不能使前一刹那的自类,分后一刹那的他类,相续无间,因此它必须靠第六意识引生,所以只有第六意识为开导依。第六意识,一则有前后相续的自力,二则也可以由五识所引生。第七识和第八识自己本身可以相续不断,不用借助其他识所引生,只以自类为开导依。
讲解:第二家安慧认为:前说并不尽理,前五识在没有得到自在无碍前的凡位,所遇的境界必非殊胜,这可以如你所说,五识唯一刹那,不能相续。倘若到了自在无碍的圣位,诸佛菩萨都能对境自在,五根互用,眼可闻声,耳可见色,并不须要假藉意识的推求,便能任运决定恒缘之境;像这佛菩萨的五识身,怎能说它不是相续无间?
等流心后的五识,既为决定、染净、作意,这一连串势力所引生,专精贯注于所缘一境。如观佛像,意识和眼识,都不曾顷刻舍离,如何不许是多念相续?所以《瑜伽论》上说:决定心后,才有染、净,此后才有等流眼识或善或不善的转起。然眼识流转,并非由眼识自己的分别能力,而是出第六意识所引生。在这意识专注所缘,不趣向于另一余境的经过时间,眼识和意识,它们或善或恶,都是相续而转。以此类推,乃至身识,应知也是这样的。《瑜伽论》所说的意思,一定是显示在缘境经过的那段时间,眼识和意识是同时相续而转的。既然有眼识时也有意识,可见这眼、意二识,并不是你开导我,我开导你,这样更相翻递的相续而生。
讲解:在平常的情况下,五识是有间断的,若遇强烈的外境连续出现,能逼夺身心使之不暇顷刻暂舍,这时的五识身必然是相续无间。例如八热地狱的苦盛,戏忘天的乐盛,这苦乐的盛境,逼夺著罪福人的身心,他如何能够暂舍,使五识不续呢?所以《瑜伽论》上说:如果前念的六识做后念六识的等无间缘,虚假施设以这前念引生后念的名叫做意根。据此可知,六识是各自为各自引生,并不是互相引生。倘若五识前后一定有意识夹杂,互相引生的话,那论上就应当说以前念一识,为后念六识的等无间缘;或者说以前念六识,为后念一识的等无间缘。论上既然不是这样说,所以我们知道,五识身并不须要意识引生,它自有前后相续的意义。(注:戏忘天,又作戏忘念天、游戏忘念天。此界天众因耽著于戏乐,而忘失正念,由彼处退没,故称戏忘念天。或谓此天为三十三天,或夜摩天;或为欲界六天中上之四天,诸说不一。)
讲解:五识生起时,必有意识和它同时俱起,即此意识,便能引生后念意识,使之相续,何必要假藉五识来做开导依呢?在灭尽定、无想定、无想天、熟睡、闷绝,这五无心位时,意识就间断了。到后来出无心位时,意识再起,这时的第八藏识,及第七末那,既是相续无间,就应当给间断的意识做开导依。若谓无心位的意识,可用它前念的自类为开导依,不假七、八二识的话,那为什么不许五识也以自类为开导依,不假第六意识呢?既不许五识自类开导,何以许无心位的意识,是自类开导?
讲解:与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识,最初转依生起时,须假藉著有漏意识才能生起,并用它为开导依。大圆镜智与第八净识同时俱起,最初必定先由第六意识转为妙观察智,第七识转为平等性智,藉著这二智的方便,才能引生。就是尚未转成大圆镜智的异熟心:或异生之类,依染污意,或菩萨十地,依悲愿相应的善心,这异熟心才得生起。所以第八识也应以六、七二识为开导依。因此,彼第一家所说,都不是究竟的道理。
既然彼说非理,那就应当照我们这样说:五识,在前六识的范围里,随便用那个识,都可以做它的开导依。第六意识,可以用它前念的自类,或第七、八二识为开导依。第七末那,可以用它前念的自类,或第六意识为开导依。第八阿陀那识,可以用它前念的自类,或第六、七二识为开导依。唯有这样说才不违背正理。
讲解:这是第三家护法论师的正义。它说:所谓开导依者,必须具有如下三个条件,一是‘有缘法’,就是对境有缘虑作用的心法,而不是没有缘虑作用的色法。二是‘为主’,就是有自在力用的心王,而不是不能自主的心所。三能作等无间缘,只限自类识前念心王对后念的心、心所法开辟前路,引导令生,所以名叫开导依。因此开导依但属心王,而不是心所和色法。
如果此识与彼识,是前后刹那,而不是同时俱起,倒还可说此识与彼识有开导力。既许一身八识同时俱起,为什么以异类的识为开导依呢?若许以异类为开导依,八识就不应同时俱起了。这就和小乘有部所说六识不俱起的理论相同了。一身中诸识俱起,多少不定,既非前后一法,岂得谓等?若许它们这些多少不等的识,能够互为等无间缘,那根境十处的色法,岂不是也可以互为等无间缘了吗?如此便与经论所说:‘等无间缘,唯是心法,而非色法’的话相违背了。
然而《摄大乘论》说:色等也允许等无间缘,那是纵夺的话。纵是宽假一时;夺是拨无之义。因为小乘执著没有第八阿赖耶的种子识,但以前念色法,为生后念心法的因缘;或前念心法,为生后念色法的因缘。大乘为拨斥这色、心前后互为因缘的迷执,所以才这样说:纵令色、心前后有缘,也不过是等无间缘而已,那有因缘的意义呢?实际上,并不是说色法有等无间缘。
如果不是这样解释,那等无间缘的‘等’宇就没有用了。因为前后各有一法,自类相似,才可以叫做‘等’。今色、心前后,多少不定,又不是相似的自类,这‘等’字要它何用?所以,八识唯各以其自类的前念,为引生后念的开导依。这才契合了教理。因为自类的前后念,必定没有同时俱起的意义。至于心所的开导依,应各随其本识心王而说,心王怎样,它也怎样。
讲解:有人问曰:假使八识同时俱起,不能作等无间缘,那心王和心所也是同时俱起,也应当不可以作后念的等无间缘了。答曰,那不可以为例,虽说心王和心所也是异类并生,但当它们相应和合生起的时候,好像王、所不分,决定俱生俱减,所作取境的事业也是相同。当一个心王做开导时,其余和它相应的心所也一齐来作开导。所以心王和心所之间有五个条件:一者相应。二者和合似一。三者俱生灭。四者事业同。五者开导同。异类的识不具此五义,不能为例。诸心所法,做等无间缘则可,做开导依则不可。因为‘缘’的意义为‘由’;而‘依’的意义为‘主’。心所在引生后念上,它只有缘‘由’的一分功用,而没有依‘主’的意义。
问:心王既能自类引生,心所也应当能自类引生,为什么要心王做心所的开导,才叫做等无间缘?答:如果心王引心王,心所引心所,这样各引各的自类,那第七、八二识,最初转依二障,得二胜果时,不是就没有和它相应的‘信’等十一个善心所,来做等无间缘了吗?如此,则四缘阙一,便违背圣教所说:诸心心所,都是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这四缘所生了。
问:出无心位时,再起的第六意识,不是以恒转的七、八二识为开导依吗?怎能说是自类?答:在睡眠、闷绝、灭尽定、无想定、无想天,这五无心位的意识虽已间断;然而到后来出无心时的意识再起,它的开导依,并不是七、八二识,还是它先前入无心位时的自类。因为自类心从前念到后念,无论历时多久,并没有它识从中间隔,所以才名叫无间。它在前念灭时,已经让出位置给今识做了开导,何必麻烦异类的七、八二识来做开导依呢?
问:圣教中说,前六识互相引生,或第七依第六,第八依第七:这异类为依,岂不与自类相违?答:不违,圣教所说都是依殊胜的增上缘说的,并不是等无间缘,所以不违。
《瑜伽论》上说:如果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起,说此为彼等无间缘。而且此六识是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六识名意根。这里的‘此’字,是指自类的前念而言:‘彼’字是指自类的后念而言,并不是异类相望,而言彼此。若一识以自类前后为等无间缘,六识生时,也各以其自类前后为等无间缘。这等无间缘,是意识分别的根本,所以也叫它名‘意根’。言虽总括六识,而其意趣却别说六识自类各各相望。言总意别,并不相违。所以自类依,深契教理。
讲解:本章的正论是辩解第二能变识。为广释所依,把问题牵涉到诸识的傍论。现在傍论已了,应辨正论。这第二能变的第七识,虽具有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三种所依,然而颂中所说那‘依彼转’的话,但显前二,而不显后一。这有三种原故:一者为显第七识依第八种子识,为生法因缘;复缘此种子及现行为俱有依,所依即所缘故。二者前二依的因缘依,有亲生的胜用;俱有依,有亲近的胜用。后一的开导依则无此胜用。三者或因后一的开导依容易了知,所以略而不说。前二的因缘依、增上缘依,隐微深密,故但说之。
成唯识论译文 卷第一:外人难说:如果只有识的话,为什么世间的一般凡夫及诸外道和出世间的诸圣教都说有我、有法呢?论主回答说:《唯识三十颂》说:“我和法都是假设而有,有各种各样的相状,它们都是识变现的。能变之识只有三种:第八阿赖耶识为异熟识,第七末那识为思量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称为了别境识。”
成唯识论是成立唯识之论。唯识学建立于无着世亲。佛教在释迦世尊涅槃之后,最初声闻乘流行,以证得出世的阿罗汉果为目的。后来乃有菩萨乘兴起。以声闻乘不求成佛,为未到究竟,且其度人的方便亦不广大,因目之为小乘。而自命为大乘,广度一切众生。同登无上佛道。大乘先有龙树提婆所倡导的中观系,后有无着世亲所建树的瑜伽行系,为印度大乘佛教的两
题前概说 佛教唯识学,是门极有条理,极有系统,极有组织的学说,亦是一门极有高度,极有深度,极有广度的学说,不特在佛教各宗派的教义中,难见有可与之相匹敌的,就是在世间各种思想学说中,亦少发现有像唯识学那样的。是以今日时代思潮,不论有着怎样飞跃的进步,各种学说思想,不论有着怎样高度的发展,但唯识学仍然值得吾人学习。
阿赖耶识是唯识学建立的根据,万法唯识是依据它而成立的。长期以来对阿赖耶识得理解存在着许多歧义,由此所带来的对唯识的解释也种种不同。《成唯识论》作为唯识学的集大成之作,它对阿赖耶识的解释也是最为
夫万法唯识。虽驱乌亦能言之。逮深究其旨归。则耆宿尚多贸贸。此无他。依文解义。有教无观故也。然观心之法。实不在于教外。试观十卷论文。何处不明心外无法。即心之法。是所观境。了法唯心。非即能观智乎。能观智起。则二执空而真性现。所以若境。
世亲菩萨作了《唯识二十颂》,并自作长行释之,名《唯识二十论》,以破外道小乘实有外境之邪执,而显唯识无境之妙理。其后又作《唯识三十颂》,未及作论而寿终。安慧、护法等十大论师,奋力研究唯识,并为此颂作释;玄奘西游,一一取回以授窥基,基师一一折衷取舍,糅集众说,以释《唯识三十颂》而成论。此论依境、行、果三分成立唯识妙义
彼等倡言:【但应了解《成唯识论》之见道位判果标准与萧老师建立是有所不同;《成唯识论》意为先伏二执现行方入初地,入地则断除种子。】 彼等如是主张者实有大过,谓不知己过之后,复又诬责于人,更增大
‘山中十日西湖别,堤上桃花红欲然’:乃吾清明日从净梵院赴弥勒院,在湖中泛一叶扁舟,舟次偶然流露于吟咏者。夫桃花之红,莫知其始,山外之湖,湖上之堤,物皆位之有素。且吾非一朝一夕之吾,居乎山,游乎湖,玩春色之明媚,弄波影而荡漾,今岂初度?然人境交接,会逢其适,不自禁新气象之环感,新意思之勃生也!夫唯识论亦何新之有?然为欧
佛教论书《成唯识论》的注释书。亦称《成唯识论疏》,略称《唯识述记》。窥基撰。20卷(或作10卷、60卷)。全书分五门。①辨教时机。主要说明法相宗的三时判教和五种姓说的思想;②明论宗体。主要阐述以识有境无的唯识思想为宗,以“
《成唯识论》十卷 护法等菩萨造,玄奘译,是唯识宗核心典藉。《成唯识论》是《唯识三十论》的集注。《三十论》世亲菩萨撰。世亲是无著的胞弟,唯识学的集大成者,原在有部出家,不久便通达犍陀罗一带流行的有部教义,旋即研究经部,当时正统的有部思想在西北印的迦湿弥罗,由世友等领导的结集的《大毗婆沙论》保存那里,严禁外传
一、《成唯识论》中的因果俱时 因果俱时是唯识学的特色理论,在《成唯识论》和《摄大乘论》等经典中有相关表述,为之前的佛教学说所不具备。《成唯识论》共十卷,为护法等造,唐代玄奘翻译。又称《唯识论》、
(韩国)高荣燮 着 张惠文 译一、 问题与构想 围绕佛教识、心展开的论辩成为7、8世纪东亚思想史的主要内容之一。心识之辩主要探讨人的意识究竟是八种还是九种,也称八识九识论或八九之辩。[1]这时期
佛学素被人认作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第二源泉”。在中国佛学的诸流派中,大乘佛教的“唯识论”以其精致和完备的理论体系而堪称中国佛教哲学的开山,也正是由于唯识论,才有了华严宗、禅宗等业已中国化的佛学的中兴,才有了宋明新儒学的崛起,也才有了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在现代中国的凸现。本文的主旨是把唯识论作为一种东方式的现象学理论与西方
印度佛学经历过长期而复杂的演变过程,产生过多样而丰富的义理系统,一般性、简单化的说法,将其概括为原始佛学、小乘佛学、大乘佛学几类。“原始”一词表时间,原始佛学即早期的佛学;但“小乘”、“大乘”,却并非表示佛学的先后阶段。吕澄先生指出:“小乘一名,是大乘成立并盛行后对部派佛学的贬称。”然而经久色褪,“现在用‘小乘’一词,
唯识论内部存在着种种分歧,这是历来唯识论研究者早就注意到的事实。《成唯识论》一书保留了当时十家唯识学者的不同观点,现代的研究者、如印顺法师等则论述了唯识思想前后期一些重要变化。而笔者以为,唯识论前后期除了学术观点上出现了一些变化外,更有一种价值取向上的变化,即从《解深密经》到《成唯识论》,唯识论经历了从否定世俗世间、
唯识思想前后期价值取向之重要变化 ——《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三自性理论比较 作者简介:林国良,1952年生,男,上海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佛教唯识学。 摘要:《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在三自性理论上存在着差异,包括遍计所执自性是否遍一切法、依他起自性能否依
《成唯识论》与《大乘起信论》熏习观的比较 秦 萌 一、《成唯识论》的熏习观 首先,我们先来看《成唯识论》的熏习观: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何等名为所
《成唯识论直解》观感漫谈 陈新 只要熟悉中国佛教史,乃至只要熟悉中国思想史的人,无不知道《成唯识论》的重要性。但由于该书的难解,历来对该书的注疏寥若晨星。由复旦大学出版社二OOO年四月出版,林国良先生撰写的《成唯识论直解》(以下简称《直解》),在文字的梳理、义理
《大般若经》六百卷,又称《般若经》,全称《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唐朝玄奘翻译。这是有关佛教般若类经典的汇编之著,所以卷帙浩繁。当年玄奘法师西域取经,取来此经本子有三种,后来进行翻译,碰到疑问,便就三本互校,殷勤省覆,择善而从,然后落笔,
印度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基本经典之一。唐玄奘译。五卷。除玄奘译本外,还有南朝宋求那跋陀罗、北魏菩提流支、南朝陈真谛译的三种译本。该经的中心,是大乘的境行果,境指心境。一共八章,即:序、胜义谛相、心意相识、一切法相、无自性相、分别瑜伽、地波罗蜜、如来成所事。除序外,其余七章(品)是正文。正文前四章,讲“所观境”;中间二
成唯识论也叫《净唯识论》,简称《唯识论》,法相宗所依据的重要论书之一。印度世亲写了一部叫《唯识三十颂》的著作,印度护法等十位佛学理论家,对它进行了注疏讲解。玄奘综合了这十位理论家的注释,翻译写成了这本《成唯识论》。十卷。该论的内容:
我们在社会上、工作中、家庭里,若碰到对我们不友善,或专门找我们麻烦的人,都将之归类为恶人。我们要如何面对恶人呢?佛陀在他弘法的生涯里,也遇到一个大麻烦,就是他的堂兄提婆达兜。提婆达兜嫉妒佛陀的成就,要推翻佛陀,自己做领袖,以种种方法来陷害佛陀;
佛陀入灭后一百年,原始佛教的统一教团分裂为上座部与大众部。其后复细分为小乘十八部或二十部,各部派均各有其独自传承的经藏。依现今资料显示,当时至少有南方上座部、有部、化地部、法藏部、大众部、饮光部、经量部等所传的经典存在。
《阿含经》属于印度早期佛教基本经典的汇集性典籍。一般认为,此经基本内容,在释迦牟尼逝世当年,佛教节一次结集时,就已经被确定下来。然而有的文献,又把它看成为声闻乘三藏里的经藏。“阿含”,有的书里也译成为《阿笈摩》等,可能成为“法归”,“传承的说
听经闻法,好比生活中需要吃饭一样重要,为了身体健康必须吃饭,同样的,为了让慧命增长,就必须听经闻法。身体有病,医生会开药方为我们治疗;心里有病,则要靠佛法的阿伽陀药(能够普遍治一切病的药)来治疗。所以听经闻法时,要有「疗病想」。如:觉得自己有贪
三种恶的行为,衍生出来就是十恶行。这十恶行是身体犯杀、盗、淫;口犯妄语、恶口、两舌、绮语;心、意犯贪欲、瞋恚、愚痴邪见等。在佛教讲,你不做十恶行就是十善行。有人说,我一生都没敢杀鸡、鸭,甚至一隻蚊子、一隻蚂蚁都没有敢打死,我不会杀生的。其实,一
布施有很大的功德,但布施若没有智慧或布施错误,就会有过失。例如:拿钱给小孩买刀剑玩具,玩惯以后,他可能会用真刀真剑去伤害人;买小鱼、小鸟给小孩子玩,一直玩到死,养成没有慈悲心,这也不好。买香菸送人、买酒送人、替人传递毒品、捕鸟送人、捕鱼送人、
什么叫「居家善知识」?家里的成员中,可以作为模范者,他就是家庭里的善知识;做先生的,因为太太的支持而有成就,太太就是先生的善知识;贞节贤良的妻子,是我们居家的善知识;具有正见智慧的老师,是学校的善知识;从事社会公益的好人,是社会的善知识。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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