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选
佛法的业报观:《揞破经》(一二)
(一)经文大意:
有一次,佛陀游化到自己的故乡;释□瘦迦维罗卫国,住在尼拘类园。
当时,尊者大目□连与比丘众,于午餐后,因故在讲堂集会。这时,、外道尼乾,有一位属于释□(释迦)族的学生,名叫揞破,也来到这里。
于是,尊者大目□连问道:
「于揞破意云何?若有比丘身、口、意护,汝颇见是处:因此生不善漏,令至后世耶?」
揞破回答说:
「大目□连!若有比丘身、口、意护,我见是处:因此生不善漏,令至后世。大目□连!若有前世行不善行,因此生不善漏,令至后世。」
这时,世尊正好在安静处禅坐,以天耳神通,听到尊者大目□连,与尼乾弟子释揞破间的论答。于是,世尊在傍晚时,从禅坐中起来,也来到了讲堂,在比丘众前,敷座而坐。
世尊坐定后,问尊者目□连,刚才与尼乾弟子释揞破,在谈论些什么,又以何事集坐讲堂。尊者目□连,都一一地据实回答。
于是,世尊告诉尼乾弟子释揞破说,如果我说的对,你应当回答说:
「对」;如果不对,就回答说:「不对」。如果有所疑问,便可以问我:
「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你同意这一种的论答方式,那么,我可以和你讨论这件事。
揞破同意了,并请求世尊讨论此事。
世尊问:
「于揞破意云何?若有比丘生不善身行、漏、烦热、忧戚,彼于后时,不善身行灭,不更造新业,舍弃故业,即于现在世,便得究竟,而无烦热,常住不变,谓圣慧所见、圣慧所知也。身生不善、口行不善、意行不善无明行、漏、烦热、忧戚,彼于后时,不善无明行灭,不更造新业,舍弃故业,即于现在世,便得究竟,而无烦热,常住不变,谓圣慧所见、圣慧所知也。云何揞破!如是,比丘身、口、意护,汝颇见是处:因此生不善漏,令至后世耶?」
揞破回答说:
「瞿昙!若有比丘如是身、口、意护,我不见是处:因此生不善漏,令至后世。」
世尊赞叹说:
「善哉!揞破!云何,揞破!若有比丘,无明已尽,明已生,彼无明已尽,明已生,生后身觉,便知生后身觉;生后命觉,便知生后命觉,身坏命终,寿已毕讫,即于现世,一切所觉,便尽止息,当知至竟冷。犹如,揞破!因树有影,若使有人,持利斧来斫彼树根,段段斩截,破为十分,或为百分,火烧成灰,或大风吹,或著水中,于揞破意云何?影因树有,彼影从是已绝其因,灭不生耶?」
揞破答曰:「如是,瞿昙!」
「揞破!当知比丘亦当如是:无明已尽,明已生,彼无明已尽,明已生,生后身觉,便知生后身觉;生后命觉,便知生后命觉,身坏命终,寿已毕讫,即于现世,一切所觉,便尽止息,当知至竟冷。揞破!比丘如是正心解脱,便得六善住处。云何为六?揞破!比丘眼见色,不喜不忧,舍求无为,正念正智。揞破!比丘如是正心解脱,是谓得第一善住处。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不喜不忧,舍求无为,正念正智。揞破!比丘如是正心解脱,是谓得第六善住处。揞破!比丘如是正心解脱,得此六善住处。」
揞破完全同意世尊的教说,而向世尊说:
「瞿昙!我已知;善逝!我已解。瞿昙犹明目人,覆者仰之,覆者发之;迷者示道,暗中施明。若有眼者,便见于色,沙门瞿昙,亦复如是,为我无量方便说法、现义,随其诸(甚深)道。世尊!我今自归于佛、法及比丘众,唯愿世尊,受我为优婆塞!从今日始,终身自归,乃至命尽。世尊!犹如有人养不良马,望得其利,徒自疲劳,而不获利。世尊!我亦如是,彼愚疑尼乾,不善晓了,不能解知。不识良田,而不自审,长夜奉敬,供养礼事,望得其利,堂苦无益。世尊!我今再自归于佛、法及比丘众,唯愿世尊,受我为优婆塞!从今日始,终身自归,乃至命尽。世尊!我本无知,于愚疑尼乾,有信有敬,从今日断。所以者何?欺诳我故。世尊!我今三自归于佛、法及比丘众,唯愿世尊,受我为优婆塞!从今日始,终身自归,乃至命尽。」
(二)论述:
佛法说缘起,说无常,说没有永恒不变的主体──无我,而《盐喻经》(一一)中又说:「随人所作业,则受其报。如是,不行梵行,不得尽苦。」「修行梵行,便得尽苦。」那么,依佛法的观念,业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们也常听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的说法,而且,也经常被认为,是佛教的业报说的。在这个说法中,时间很像是左右业报的一项重要因素。然而,一般人说这句话,真正要表达的,恐怕是有业(行为),必有报的「绝对性」。其实,佛陀真的是这么主张的吗?
揞破早先说:「若有前世行不善行,因此生不善漏,令至后世。」即使是能时时守护自己身、口、意的圣者也一样。也就说,他认为人们如果曾经有过不端正的行为,将来(或说是来世)必定要受到不善报。这样的说法(业报的「绝对性」),能符合佛法「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缘起理则吗?
其实,什么是善报?什么是恶报呢?在我们一般人的观念里,善报,总不外乎是指能够带来幸福愉悦的感受的。而恶报,大概就是指会带来烦恼与苦迫的了。如果,进一步来论究愉悦与苦迫的心理感受,到底是如何发展与成长的,那么,我们可以明白,它们共同的原因(集),是贪爱(请参考∧第二选∨到∧第七选∨中的探讨)。正如同经中所举,「树」与「树影」的例子,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如果贪爱是树,那么,幸福愉悦、烦恼苦迫就是树影。再进一步,或许我们也还可以这么说:贪爱与执著,是构筑善、恶业报运转与发挥影响力的基础。
贪爱,是长久以来习惯于执取(执著)的凡夫,所必然有的反应。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所以可以说:「随人所作业,则受其报。」而解脱的圣者,在六根对六尘的身、心活动中,随顺因缘,不会再有欲爱的执取,因而瓦解了「十二缘起」的连环钩锁,远离了愉悦与苦迫的情绪,正如将「树」连根砍下来了,烧成了灰,或随风飘散,或撒入水中。这时候,还会找得到「树影」吗?解脱的圣者,「无明已尽,明已生」,断除了最细微的爱染──「我慢」,也断除了对生命的执取──「后有爱」,「心苦」完全止息了,自己知道(觉)这已经是最「后身」;最「后命」了。等到这一期五蕴分散了以后,连最后的「身苦」也止息了(「便尽止息」),就是彻底的清凉(竟冷)了。对这样的解脱圣者论业报,还有什么意义?所以,对能守护身、口、意,在六根对六尘中,远离爱染(亦即安住于「六善住处」中),不喜不忧,舍求无为,正念正智的圣者,佛陀会引导揞破说:「我不见是处:因此生不善漏,令至后世。」
所以,对一个向往解脱,或者说,以成佛为目标的修行者来说,根本之道,在于六根对六尘时,不忧不喜,不贪不执的锻练,而不在于强调业报「丝毫不爽」的可怕。
从「无我」的观点来看,又当如何面对业报呢?《杂.三三五》中说:「云何为第一义空经?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灭尽,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俗数法」,就是指一期、一期生命(此阴、异阴)的生、死相续流转。经中说,就只有这样的生、死相续流转了,再也找不到有什么「实在」(我)的东西了;只有感受到业报的苦、乐、不苦不乐,而没有一个「实在」作业、受报的「我」;「实在」的眼在看到什么;乃至于「实在」的业报了。又如《杂·二六二》中,阿难引用佛陀教导摩诃迦旃延的话,告诉阐陀说:「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著。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苦生时生,灭时灭。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见如来所说。」如果不误以为有一个实在的「我」,那么,事情处理起来,就单纯、容易多了:让眼「生时生、灭时灭」;苦(业报)也「生时生、灭时灭」,不要引入「执著」,而做到「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那么,虽然业报仍然存在,但是,在无我的大海里,却再也兴不起什么波浪了。
在《分别大业经》(一七一)中,异学哺罗陀子说,他曾经当面听佛陀说:「身、口业虚妄,唯意业真谛。或有定,比丘入彼定,无所觉。」尊者三弥提纠正他说:「世尊无量方便说:『若故(故意)作业,作已成者,我说无不受报,或现世受,或后世受。若不故作业,作已成者,我不说必受报。』」「若故作业,作已成者,必受苦也。」尊者阿难请佛陀评论这件事,佛陀说:「阿难!看三弥提比丘疑人无道。所以者何?异学哺罗陀子问事不定(问题不明确),而三弥提比丘疑人一向答也(给予肯定的回答)。」尊者阿难听佛陀这么说,就以「所有觉(受)是苦」来为尊者三弥提答辩,但亦受佛陀诃责。佛陀说,应该这样回答:「若故(故意)作乐业,作已成者,当受乐报。若故作苦业,作已成者,当受苦报。若故作不苦不乐业,作已成者,当受不苦不乐报。」虽然说,在生死循环中的众生,是「淳大苦阴」,但是,与一般人谈论业报,还是要随顺一般人的感受,说苦、乐、不苦不乐为恰当。接著,佛陀为阿难举四种情形,来
第一种情形:「或有一不离杀、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见,此不离、不护已,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
第二种情形:「或有一离杀、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见,此离、护已,身坏命终,生恶处地狱中。」
第三种情形:「或有一不离杀、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见,此不离、不护已,身坏命终,生恶处地狱中。」
第四种情形:「或有一离杀、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见,此离、护已,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
在这个经中,个人认为至少有三个观念,值得注意:
首先,是有关「故意」作业的问题。《思经》(一五)中说:「若有故(故意)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或现世受,或后世受。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身故作三业(杀生、不与取、邪淫),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口有四业(妄言、两舌、□言、绮语),意有三业(贪伺、嫉恚、邪见),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故意作业,因为是经过了内心拿定主意的,必然很清楚地印入了自己的记忆中,对自己习性的长养,也比较深刻的缘故,所以会说「必受其报」。另一方面,来自身(行为)、口(语言)、意(心念)所造的三种业中,也以意业的影响,最为深远。如经中所列举的,包括身、口、意的十恶业中,当以贪、镇(嫉恚),以及错误的观念──邪见;疑的一类,影响会最深远。然而,虽然说「意业」的影响最为深远,但这并不表示,就如同哺罗陀子所说的,只有意业才是真的,才会有业报,其余身、口二业都是虚假的。
其次,则是业报的复杂性:
在佛陀为阿难所举的四种情形中,第一种情形是说,虽然行为不端正,但是死后却生于「善处天」中。这种情形,是比较难以理解的。而佛陀的解说是,有下列几种可能的情形:
①此生所做的不善业「于现法中(当下或当生中)受报讫,而生于彼。」不善业怎样才能「于现法中受报讫」呢?如《盐喻经》(一一)中所说:「云何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现法之报?谓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寿命极长,是谓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现法之报。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恒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饮,于意云何?此一两盐能令恒水咸叵饮耶?」这是说,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寿命)来「稀释」,此生所做的不善业,就可能在当生中,耗尽其影响力(受报完毕),正如同将一两盐,投入河里,这一两盐,在被大量的稀释下,就起不了什么作用一样。
②此生所做的不善业「因后报故(来世才受报应),彼不以此因、不以此缘,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这是说,此次生善处天中的因缘,不是反应此生的不善业;此生的不善业,可能在来世才反应。
③「本作善业(过去或前世的善良作为),作已成者,因离、护故,未尽应受善处报,彼因此、缘此故,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这是说,此次生善处天中的因缘,不是反应此生的不善业,而是反应过去世所造,但尚未反应完毕的善业;亦即尚在过去善业的影响力下。
④「死时生善心,心所有法正见相应,彼因此、缘此,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这种情形,就如同《杂·一二六五》中所记载的尊者跋迦梨、,因不堪疾病困苦,而执刀自杀。不过,尊者跋迦梨在自杀前说:「然我、今日,于色无常,决定无疑;无常者是苦,决定无疑;若无常、苦者,是、变易法,于彼无有可贪、可欲,决定无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也就是说,尊者跋迦梨是在「心所有法正见相应」的情形下自杀的。于是,佛陀告诉诸比丘说:「跋迦梨善男子,不住识神,以刀自杀。」而为尊者跋迦梨说第一记。相同的例子,如《杂·一O九一》的尊者瞿低迦,佛陀告诉诸比丘说:「然比丘瞿低迦,以不住心,执刀自杀。」而为尊者瞿低迦比丘,受第一记。就因缘的相续性来看,要能够有「死时生善心,心所有法正见相应」的功夫,想要仅是靠「临终的一念」,可能并不可靠,比较可靠的方式是,要在平时就得努力,累积资粮的。如《杂·九三O》中,佛陀安慰摩诃男说:「莫恐、莫怖!命终之后,不生恶趣,终亦无恶。譬如大树,顺下、顺注、顺输,若截根本,当堕何处?」平时,多注意正见的思维与实践,临终时,「生善心,心所有法正见相应」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第二种情形是说,虽然行为端正,但是死后却生于「恶处地狱」中。这种情形,也是比较难以理解的。而佛陀的解说是,有下列几种可能的情形:
①此生所做的善业「于现法中(当下或当生中)受报讫,而生于彼。、」善报已于当生中耗尽,无法再影响下一期生命了。
②此生所做的善业「因后报故(来世才受报应),彼不以此因、不以此缘,身坏命终,生恶处地狱中。」这是说,此次生恶处地狱中的因缘,不是反应此生的善业,此生的善业,可能在更后面的来世才反应。
③「本作不善业(过去或前世的不端正作为),作已成者,因不离、不护故,未尽应受地狱报,彼因此、缘此故,身坏命终,生恶处地狱中。」这是说,此次生恶处地狱的因缘,不是反应此生的善业,而是反应过去世所造,而未反应完毕的恶业;亦即尚在过去恶业的影响威势下。
④「死时生不善心,心所有法邪见相应,彼因此、缘此,身坏命终,生恶处地狱中。」
第三种情形是说,行为不端正,死后生于「恶处地狱」中。这种情形 ,就如《盐喻经》(一一)中所说:「云何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地狱之报?谓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寿命甚短,是谓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地狱之报。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少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饮,于意云何?此一两盐令少水咸叵饮耶?」这是说,没有足够的时 间(寿命)来「淡化」恶业的影响力,正如同将一两盐,投入一小杯水中,这两盐的影响力,就很大了。
又如,平时行为不端正,而且「死时生不善心,心所有法邪见相应,彼因此、缘此,身坏命终,生恶处地狱中。」
第四种情形是说,行为端正,死后生于「善处天」中。这是说,当生的善行,当生尚未耗尽,或者「死时生善心,心所有法正见相应,彼因此、缘此,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
业报,其实可以看做是人们的行为,对自己的影响力。行为不断地发生,影响力不断地累积与变化,纵深影响于长远的三世,其复杂的程度,并不是一般人有能力完全辨别清楚的,正如人们心理反应的细腻与复杂。
佛陀责备三弥提比丘「疑人一向答也」,所以,最后也来谈谈有关讨论对象的选择问题。《说处经》(一一九)中说,有八种情形,不适合作讨论:「若使此贤者,一向论不一向答者(应该作决定解答的问题,不作决定的回答)、分别论不分别答者(应该作分别解答的问题,不作分别的回答)、诘论不诘答者(应该作反问解答的问题,不作反问的回答)、止论不止答者(应该不必回答的问题,而作回答),如是,此贤者不可共说,亦不得共论。」(参考佛光版《中阿含经》第九七九页注解②)「若使此贤者,于处非处(理、非理)不住(确立)者、所知不住者(意旨不确立)、说喻不住者(开悟者之语不确立)、道迹(道行)不住者。如是,此贤者不可共说,亦不得共论。」(参考佛光版《中阿含经》第九七九页注解④)异学哺罗陀子的问题,大概可以归类到「止论不止答」,或者「所知不住」的一类。
能参考这八种不适合共论的情形,应该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争论的。《受法经》(一七四)中,世尊告诉诸比丘说:「世间真实有四种受法。云何为四?或有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或有受法现苦,当来受乐报或有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或有受法现乐,当亦受乐报。」
第一种情形指的是,纵欲于五欲功德,执迷于欲乐的人,不知道要止息自己的欲贪,那么,终究是会受欲贪所带来的苦报的。
第二种情形指的是,还无法脱离强烈欲(贪)、镇、疑束缚的人,因贪、镇、疑而受苦忧戚。因为感受到贪、镇、疑要带来苦忧,所以决心尽形寿,修行梵行。虽然,目前刻意地「反欲贪而行」修得很辛苦,但是,只有这样地斧底抽薪,才能止息往后无限的苦,而说「当来受乐报」的。
第三种情形指的是,不具正见,未能如法,而修苦行的人。如果未能离贪、镇、疑来修苦行,尤其是离执著(我),而只是一味地折磨自己,当下当然是在受苦报,就是往后,也还是解脱无望,而还要继续受苦报的。
第四种情形指的是,修行已有成就的圣者,已经能不随贪、镇、疑而受苦忧戚,能够以乐以喜,尽其形寿,修行梵行。
此外,我们不难发现,不同个性的人,有著不同的行为倾向。性向相近的人,常常能够相互吸引而聚集成群。依这种行为观察,来了解业报,那么心地善良的人,不会想到作恶的地方去,即使误闯了,也会觉得不自在,觉得不安,而尽早离开。一心向往解脱的人,即使生在五浊恶世,也会朝向解脱法处靠近的。这种情形,当如前面所说的「譬如大树,顺下、顺注、顺输,若截根本,当堕何处?」也如《杂·一一七三》中所说的「譬如恒河,长夜流注东方,多众断截,欲令流注西方,宁能得不?」我们常说:「以性成习,以习养性」,行为不断地反射回心里,可以成为习惯性(个性),而个性,又是行为的主导。行为与个性间,是如此反覆、相互影响的。这样的道理,也可以让我们部份地了解业报的运转方式。
业报,依缘起法的理则来思惟,是不应当有外在、强制性审判的存在的。不论是阎罗王的地狱审判,或上帝的最后审判,乃至强制执行升天堂、下地狱的观念,都与缘起法则有所冲突,难离人们主宰欲的阴影。
再让我们想一想:业报是怎么发生的呢?纵使业报的发生,有再复杂的因素,个人认为,都可以归结为「是透过贪、镇、疑发生的」。只要贪、镇、疑未能止息,业报,就经由贪、镇、疑不停地发生。所以,与其花心力去研究、宣扬种什么因,将会得什么果,不如鼓励赶快学习,如何从根本著手,去止息自己的贪、镇、疑。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来转变贪、镇、疑的个性,那么,就像撒一两盐入恒河一样,贪、镇、疑的影响力变淡了,业报的影响力,也随之而弱了。如《杂·一O七七》与《增·三八·六》(三三八)中,描述杀人无数的央瞿利罗(鸯掘魔),经过佛陀的教导后,也能在当生中证入阿罗汉果,再也没有机会受杀人的恶业报应一样。这正如《分别六界经》(一六二)中说:「譬如燃灯,因油因炷,彼若无人更增益油,亦不续炷,是为前已灭讫,后不相续,无所复受。」证入阿罗汉的圣者就是这样,止息了贪、镇、疑,就如同无人增油续炷的灯一样,熄灭停止了。而过去累世复杂的业报,也随著贪、镇、疑的熄灭,而止息了。
对于人类的起源学者有学者的解释,其他宗教也有各自的记载。但是佛教中对于人类的起源有不同的讲述。在《长阿含经》中释伽牟尼佛讲述了人类的起源:天地始终。劫尽坏时。众生命终皆生光音天。自然化生。以念为食。光明自照。神足飞空。其后此地尽变为水。无不周遍。当于尔时。无复日月星辰。亦无昼夜年月岁数。唯有大冥。其后此水变成大地。
无我法门是佛教中重要的教义,被列为三法印之一(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磐寂静)。在佛教中,判断佛法是否究竟,即以此三法印来衡量。若是与三法印相违,即使是佛亲口所说,也不是了义之法;反之,若能契合三法印,即使不是佛陀所说,也可认为是纯正的佛法。因此,对于学佛者来说,正确地把握三法印的含义,对整个修行来说是极为关键的。本文
我是这样听说的:一天,佛在罗阅城耆阇崛山中,与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们一起。那时,摩竭王阿阇世准备讨伐跋祇。摩竭王自我念道:‘跋祇勇猛健壮,民众也豪强。以我的实力去赢取他们,不一定有十足的胜算。’阿阇世王,即命令婆罗门种族大
在浩若星河的佛教经纶中,其实有一本经书在佛教中的地位类似于圣经在基督教、古兰经在伊斯兰教的地位,它就是阿含经。流传于今天的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中国云南傣族地区的南传佛教(小乘佛教)不
一、以四谛为根本’以缘起为总法则 什么是佛教?广义地说,它是一种宗教,包括它的经典、教法、仪式、习惯、教团组织等;它就是佛陀的教说。佛教亦称为“佛法”。佛法的基本内容可以用“圣谛”来概括(谛是真理或存在的意思);苦谛,指经验世界的现实,主要是三界生死轮回的苦恼;集谛(或称“因谛”),指产生苦恼的原则;灭谛,指痛苦的消灭;
“长阿含”为梵语Dirghāgama之汉梵及义音合译而成。Dīrgha为形容词,字义为“长的”(相对于“短的”)āgama为名词,字义为“传来的圣教”或“传来的圣教集”。两字合称即是“传来的(每经分量)长的圣教”或“圣教集”,故名《长阿含经》。系后秦佛陀耶舍和竺佛念
杂阿含经是原始佛教基本经典。北传佛教四部阿含之一。因所集诸经篇,幅短小,事多杂碎,故名。玄奘译名为《相应阿笈摩》,南朝宋求那跋陀罗译。原50卷,缺2卷,后以阿育王传补入。共收经1362部。一般认为属化地部传本。梵文原本现已不存。近代曾在中国新疆发现梵文残片。据《精刻大藏经目录》(支那内学院编)记述,现存历代异译本39种。
「阿含」一词是梵语Agama 的音译,也有译为阿笈摩、阿伽摩、阿含暮等。义译有「来」(coming near)、「归」(approaching)、「传」(A traditional doctrine or precept)、「集」(Collection of such doctrines)之意,引申为「传来之教训」。在僧肇的〈长阿含序〉中,将「阿含」译为「法归」。在《翻译名义集》,把「阿含」译为「教
我听说是这样:有一阵子,佛陀住在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里。那时,世尊告诉比丘们说:“从前有一只名叫罗婆的小鸟,被老鹰抓住而飞腾到空中,在空中叫唤着:“我自己不够警觉,忽然遭到这个灾难。我擅自离开了有父母保护的(根本)境界,而游荡到别的地方,才会遭到这个灾难,弄得现在被别人困住了,不得自在!”
返回目录 增壹阿含经:《增壹阿含经》与《增支部》对照表 《增壹阿含经》 《增支部》及其他经典 序品第一 十念品第二 《增壹阿含2 1经》当修念佛 《增支部》A 1 20 93-102 《增壹阿含
阿含,梵语音译,也作阿铪、阿笈摩、阿伽摩、阿鋡暮。意译为“无比法”、“法归”、“教”“传”等。《阿含经》记述佛陀所说及其直传弟子依次所为的修道及传教活动,阐述当时“外道”的学说以及佛陀对他们的批驳。论述了佛教的基本教义,包括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缘
过去,我们常听到一句话「礼多人不怪」,也经常看到许多信徒欢喜礼拜,表达他的信仰恭敬、虔诚。这原本也是没有错,但是不如法的礼拜,也是不当的。经文里说,「偷婆」(即窣堵波,梵语 stúpa 音译,安置佛陀舍利的建筑)中不应拜,也就是在塔里不拜;在大众里
原始佛教时代,佛弟子及信者往往将所听闻的教法,用诗或简短散文的形式,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记忆传承。由于佛弟子各人领纳的不同,而各有其相异的思想,因此至教团成立时,如何将佛陀的教说作整理、统一,实属必要之事。经过历次的结集后,佛陀的教说渐次充实完备,
阿含,梵文Agama,巴利语同,又作阿笈摩、阿伽摩、阿铪暮、阿铪等。汉译意为法本、净教、归、法归、法藏、藏、教法、传教、趣无、教、传、来。阿含一词,意指传承之教说,或传承佛陀教法之圣典;有时与法(梵文dharma)同义。称阿含为《阿含经》乃是中国古来之习惯,通常系指原始佛教典籍《四阿含》或《五阿含》而言。
以瞋报瞋者,是则为恶人;不以瞋报瞋,不瞋胜于瞋。这四句偈提醒我们,对于瞋恨心重的人,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也不要瞋心以对。例如,对方瞋恨人,辱骂人,你也以瞋心骂他;这个人很罪恶,你也以一颗瞋恨心对待他,这都是不当的。如果能以慈悲心、忍辱心,以一颗不瞋恨的心来面对,就是可以的人。
世间的实相真理是什么?是无常!你看,人有生老病死,花有花开花谢,大地山河无时无刻不在迁流变化中。无常,就是有变异性,没有一刻停留不变。尤其人的生命也是无常,有人做了实验,发现人身上的细胞,只要一个礼拜就会全部死亡,重新
在社会上,常有人习惯对人发脾气、叫嚣谩骂,令人不敢领教。那么,要怎么样才能战胜瞋恚心重的人呢?这首偈语告诉我们「不怒胜瞋恚」,对于瞋心重的人,要以和平、慈悲、温和,不跟他一般见识、不计较来回应,即所谓「柔能克刚」,就能战胜他心中的愤怒。
《中阿含经》由东晋瞿昙僧伽提婆翻译,共六十卷,一共包括了二百二十二部经典。由于这些经典在《阿含经》中篇幅中等,故名《中阿含经》。其内容有多个方面:(1)论述戒定等各种修行方式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在解脱过程中的作用;(2)论述因果报应;(3)论述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佛教基本教义。汉译《中阿含经》一般认为是说一
《杂阿含经》由南朝宋求那跋陀罗翻译,共五十卷,收入篇幅较短的佛经一千三百六十二部,内容广^泛杂乱,故称《杂阿含经》。《杂阿含经》的主要内容以讲述佛教基本教义为主,详细解释了五蕴、六处、缘起、十二缘生等学说,阐明了苦、空无常、无我的佛教基本思想,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四谛、八正道、四念处、十八界、因果报应等
汉文《长阿含经》是由后秦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同译定的,计二十二卷,它由十部不同体裁的经典汇集而成。由于所收经典在全部《阿含经》中属篇幅较长的,故被称为《长阿含经》。《长阿含经》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表述佛教基本教义。它把佛教的基本概念以数字先后为顺序进行排列,进行叙述和表达。主要内容包括四谛、八正道、十二
《大般若经》六百卷,又称《般若经》,全称《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唐朝玄奘翻译。这是有关佛教般若类经典的汇编之著,所以卷帙浩繁。当年玄奘法师西域取经,取来此经本子有三种,后来进行翻译,碰到疑问,便就三本互校,殷勤省覆,择善而从,然后落笔,
印度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基本经典之一。唐玄奘译。五卷。除玄奘译本外,还有南朝宋求那跋陀罗、北魏菩提流支、南朝陈真谛译的三种译本。该经的中心,是大乘的境行果,境指心境。一共八章,即:序、胜义谛相、心意相识、一切法相、无自性相、分别瑜伽、地波罗蜜、如来成所事。除序外,其余七章(品)是正文。正文前四章,讲“所观境”;中间二
布施有很大的功德,但布施若没有智慧或布施错误,就会有过失。例如:拿钱给小孩买刀剑玩具,玩惯以后,他可能会用真刀真剑去伤害人;买小鱼、小鸟给小孩子玩,一直玩到死,养成没有慈悲心,这也不好。买香菸送人、买酒送人、替人传递毒品、捕鸟送人、捕鱼送人、
什么叫「居家善知识」?家里的成员中,可以作为模范者,他就是家庭里的善知识;做先生的,因为太太的支持而有成就,太太就是先生的善知识;贞节贤良的妻子,是我们居家的善知识;具有正见智慧的老师,是学校的善知识;从事社会公益的好人,是社会的善知识。
有人说,世间上,花种中最美丽的是玫瑰花;鸟类中最美丽的是孔雀;动物中最忠实的是狗;至于人的一生,在物质上,最重要的是土地房屋;在精神上,最重要的是有伴侣;在生活上,最重要的是衣食不缺……但,什么是人的真正第一呢?梦窗国师有一首偈语:
经文中,佛陀提到布施有五种:第一施命:永明延寿禅师出家前是一位太守,生性慈悲,为了护生挪用公款,被判罪要砍头。他在被杀的时候,讲了一句很有名的话:「将此一命,布施众生。」过去的圣贤豪杰「杀生成仁,捨身取义」,都是一命来布施;现在有很多人,用自己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的身心是快乐呢﹖还是痛苦呢﹖有的人觉得自己身体健康,只是烦恼很多,不能心生欢喜;有的人认为自己的内心自在,只是身体上有种种的病苦。世间本来就是苦乐参半,如何去除苦因,只存安乐与自在呢?这就必须学习观世音菩萨的观自在;观照自己很
经文中指出,宁可毁坏六根,也不造作诸恶,而堕入三恶道。因为六根有贪著的病,就会在生死轮迴的苦海中不断流转,故必须注重六根的修行。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称做「六根」,属生理的,又叫作「六色」,六根遇到外面属于物理的「六尘」(色尘、身尘、香
有人问:「佛陀会不会骂人呢﹖」佛陀不是在骂人,佛陀会教训那些愚痴的人。如:「你不知惭愧」、「你不知道苦恼」、「你愚痴」等。还有一句比较严重的话:「你是非人!」非人,就是不像个人,也就是说「你不是人」,即是邪见的邪人,不正派的人。这是很严重的一句责
《杂阿含经》卷四中说:“如是烦恼漏,一切我已舍,已破已磨灭,如芬陀利生,虽生于水中,而未曾着水。”意思是说,这样的烦恼等有漏,一切我都已经舍弃了,已磨灭了,已破坏了,就好像芬陀利花,虽然在水中生长,而没有染着于水。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版权归原影音公司所有,若侵犯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