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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无量寿经甄解卷第十七

无量寿经甄解卷第十七

佛告弥勒.汝等能于此世.端心正意.不作众恶.甚为至德.十方世界最无伦匹.

《汉本》(第四初)云:「佛告阿逸菩萨等,若曹于是世能自制心正意,身不作恶者,是为大德善,都为八方上下最无有比。」(文)《吴本》(下十六右)同之,但「都」字下有「有一辈」三字为异耳。

上来广举世人造恶劝出离,以求愿往生也。自下第三善恶对明劝修善,此乃承上「世人薄俗」已下文势以明现当殃苦非轻,盖为回心求往而已。此中有三:初略辨,次广说,后结说。(「佛告弥勒,吾语」已下)初略辨亦二:一叹此修善,二述其所以,此其初也。

「汝等能于此世」者,举修善难成处,即此五浊恶世也,对他方无浊之处。

「端心正意,不作众恶」者,正修善舍恶也。嘉祥云:「『端心正意』者明其持戒等。」义寂云:「其趣菩提名『端心』,不求余事名『正意』。」(下「正心正意」释亦同)偏约出世者未可。今谓:舍虚非行是实名曰「端心」,去邪伪行真正谓为「正意」,舍恶行善说云「不作众恶」。

「甚为至德」等叹也,「至德」叹难为能为,人中之最胜。《论语》曰:「泰伯可谓至德。」此约通途。若约为得大利之人,无上德香熏发三业是名「至德」,即至德尊号云云。(此有浅深,世间为浅,出世为深。又自力为浅,他力为深。约此经本意,名号为至德。然此文意通含世出世、自力他力。)

斯人世间之希有,故云「无伦匹」。

此文一往外制内防唯在通门,内美外溢必兼别门,自下文相须知此意也。

所以者何.诸佛国土.天人之类.自然作善.不大为恶.易可开化.

二述其所以

《汉本》云:「所以者何?八方上下无央数佛国中诸天人民,皆自然作善,不大为恶,易教化。」(文)《吴本》全同。

此明诸佛国易作善,此浊世难作善,故在此界作善者可谓最胜希也。净影云:「举易显难,成此为胜。」(文)《法积经》五十八(十四)云:「于他方佛土修千万亿善,不如在此界作一善。」此意也。又此经下结说文云:「于此修善十日十夜,胜于他方诸佛国土为善千岁。」

今我于此世间作佛.处于五恶五痛五烧之中.为最剧苦.教化群生.令舍五恶.令去五痛.令离五烧.降化其意.令持五善.获其福德.度世长寿.泥洹之道.

次广说中有三:一总标,二征起,三列释。此初也:

总标者,总标佛化意也,《汉》、《吴》两译其意同今经。言佛化意者,佛作佛此五浊恶世,处此剧苦之处,教化刚强难化众生,令舍五恶痛烧,获五善福德,实佛意无极大悲,不可不感戴也。

「令舍五恶」等者明所难,「令持五善」等者明其所得。

净影云:「『令持五善』,所谓五戒,翻前五恶。『获其福』者,由持五戒,于现在世身安无苦,翻前五痛。『度世长寿,泥洹之道』者,后生弥陀国,终得涅槃,翻上五烧。」(憬兴同之)

又嘉祥云:「『令持五善』者,顺教修行。『获其福德』者,举远(长寿泥洹)近(福德度世)二果,成其行也。」

又义寂云:「所得果中,长寿为华报,涅槃为正果。」

峻公用净影意。今谓:「令持五善」句自含世间、出世、佛、凡等善,故其获益亦从差别,谓「获其福德」者世间益,「度世」等者出世益。于中「度世」者方便益,虽其化土,犹免三界轮回,故曰「度世」。「长寿泥洹」者真实益,上文云「可获极长生」等。亦名安养妙果为泥洹,今文长寿即泥洹也,不生不灭义故。下文云「上天泥洹」,此经摄人天,说为五恶趣,则知「上天」者天中天,即佛果义,「长寿」、「上天」言异意同。今文意谓:若持世善,得其福德世间果;若修出离善,其凡夫善仅得度世入于化土;若智慧明达修佛陀妙善者,必入真土,与佛同证不生不灭常乐,从浅(世间)至深(出世),获其利益而不空过,故云「获其」等。下皆效之。

二征起

佛言.何等五痛.何等五烧.何等消化五恶.令持五善.获其福德.度世长寿.泥洹之道.

《汉》、《吴》两译具云:「佛言:何等为五恶,何等为五痛,何等五烧」等,今经略「何等五恶」句,此与次文影略互显。

初三句征痛烧苦之相,「何等消化」就五恶问所离所得。「佛言」二字明佛自问自征。何故自问自征耶?《礼赞》云:「上至诸菩萨,下至声闻缘觉所不能知,唯佛与佛乃能知我罪之多少。」(文)准知非佛世尊者不能知我等罪根深重微细,故佛自问自答也。自下明五善五恶。

《要解》云:「世尊自说之似人天教,此教谕劣机者也。说之意有二:一为未熟机作成熟因,(峻云:「调机趣信之弄引等。」)二为已熟者作护身诫。当流教王法为本、仁义为本者本此。言王法牢狱不肯畏慎,言不仁不顺,无义无礼,朋友无信等,故不可向他世典求也云云。」

今按:自下约五浊众生明造十恶,弥陀本愿摄此等机故,此是彰第十八愿成唯除五逆谤法之故,此明除逆谤已外皆摄之义。(是一)又善恶对明以明止恶修善之义。此从「三辈文」而出,三辈通十方佛国,故不说造恶。此五浊世多造恶少修善故,对此界三辈之机说止恶修善,至于此与九品之机类相通。(是二)

又论五恶五善体者,(诸师不同)净影、嘉祥、憬兴:杀、盗、淫、妄、饮酒为五恶,五戒治之为五善,望西、《略笺》并从之。

又法位意五摄七支,身三为三,口四为一,及饮酒。峻公用此义。

义寂存二义:一义同净影。一义云:身业三恶以为初三,口业四恶合为第四,意业三恶合为第五。(《梵响》初四恶同之放逸不云云)

今按:后义能符经文,终南释意亦同之,何以知然?《观念法门》(二十五右)云:「释迦出现,为度五浊凡夫,(经云「今我于此作佛」等,又云「今我于此世间作佛等。」)即以慈悲(经云「佛言:我哀愍」等)开示十恶因、(即五恶也)报、(即五痛也)果、(即五烧也)三途之苦(自然三途无量苦恼),又以平等智慧(佛智不思议法门)悟入人天,(经云「诸天人民」等)回生弥陀佛国,(「获其福德,度世上天泥洹之道」皆兼回生意)诸经顿教,文义历然。(此指净土三部,〈定善义〉云:「是故诸经中处处广赞念佛功德等」,此例也。今经「虽一世勤苦」等,《观经》云「若有众生具三心者必生」等,《小经》「一日七日称名即生」等。)据此指南,摄于十恶,说为五恶,上约三业门,此处承其文势,摄为五恶,五恶即十恶业道。《法事赞》下忏十恶罪竟结云:「此十恶摄一切恶尽,今忏悔十恶罪者,即忏一切罪尽,应知。」(文)依此等释意,义寂后义甚为允当,思之。

五恶是因,三业十恶为体,痛烧是果。净影云:「造此五恶,于现世中王法治罪身遭厄难名为『五痛』。以此五恶,于未来世三途受报为『五烧』。」(憬兴同之)此五痛为现世报者非也,经文节节云「痛不可言」,皆属来苦故。

义寂曰:「痛为华报,烧为正果。」(文)

法位云:「痛地狱苦,烧者苦具。」(文)此义未可,如兴所破。

嘉祥云:「『五痛五烧』者明其苦果,由恶故烧,由烧故痛。」(文)此痛烧约未来,为狱火所烧为华报,痛苦为正果。

今明一解,痛谓痛苦,烧者约喻,经云「譬如大火焚烧人身」故。问:善恶众多,何故说五恶五善耶?解云:虽如来智慧海深广而说五智,此经显五智法门,以佛智法门治众生罪恶故。罪恶虽无量,而摄为五恶,为佛五智所治,故说为「五」,如由刀制鞘。今五恶摄为三业,此之三业造十恶,是为展转五道之根也。然论善恶二性而后可知五善五恶,《观念法门》中明善性人、恶性人,性者习以成性,《愚秃钞》引论本愿所被机性,就善机有二种(定机、散机),又有傍正(菩萨、声闻、缘觉为傍机,人天为正机);就善性有五种(善性、正性、实性、是性、真性);就恶机有七种:十恶、四重、破见、破戒、五逆、谤法、阐提;就恶性有五种:恶性、邪性、虚性、非性、伪性。由此言之,三辈九品乃是善恶类也。今经五善五恶者五浊凡夫,无始已来数习成善恶二性,故发善恶,造善恶二业,从本自性得五恶性、五善性人也。

佛言.其一恶者.

已下佛自开示五恶五善,自分为五,其第一段中亦有二:初明恶者,后明善。初恶之中先举、次辨、后结。

今「佛言其一恶者」一句,初先总举第一恶也,然恶中具有举、辨、结。善中有辨、结,无总举文者何耶?谓以恶为标者,以明此世恶为本故,翻此恶为善,故善无总举文。其一恶者正在杀生,兼摄余恶,应知。众罪中杀生最重,故十恶业中杀生为初,一切众乃至蜫虫无不惜命故。《序分义》(三十二)云:「言慈心不杀者,此明一切众生皆以命为本,若见恶缘,怖走藏避者,但为护命也。经云:『一切诸众生,无不爱寿命,勿杀勿行杖,恕己可为喻。』(《涅槃经》、《摩诃摩耶经》上(七)、《智论》二十四(二右)引)即为证也。言修十善业者,此明十恶之中杀业最恶,故列之在初,十善之中长命最善,故以之相对也。」(文)

《笺》曰:「天台曰:今言杀断他命故,五阴相续有众生,而今断此相续,故云『杀』也。《大经》云:遮未来相续名之为『杀』,道俗同制,如五戒八戒之类也。嗟夫!世人或为口腹,或为活计,游猎山林,钓网河海,恣造杀业,不顾其罪,为助自身,强夺他命,人心何在!身后烧苦可不惧乎!」(文)

诸天人民.蠕动之类.

二辨中有四:一明造罪之类,二正明造恶,三广明造恶过,四明痛苦。此初也:

《汉本》云:「诸天人民,下至禽兽蜎飞蠕动之类。」(文)《吴本》同之。

初杀生者非唯人民,通及蜫虫类,为能造,故云「蠕动之类」,余恶不言之。

欲为众恶.莫不皆然.强者伏弱.转相克贼.残害杀戮.迭相吞噬.

《汉本》云:「欲为众恶,强者伏弱,转相克贼,自相杀伤,更相食啖。」(文)《吴本》同之。

二正明造恶

初二句明造恶,作意下至昆虫皆同。

「强者伏弱」者,能杀者为强,所杀者为弱,人畜皆然。无仁慈者名「强者」,作杀故。

「转相克贼」者,憬兴云:「克者杀也,贼者害也。」(文)《左传》:「杀人不忌为贼。」《说苑》:「雀取蟷螂,人亦取雀,此转相贼害也。」

「残害杀戮」者,《苑音》四(八)曰:「《颜注汉书》曰:残谓多所杀戮也。《苍颉篇》:残,伤也。」《琳音》十一(十八)「《广雅》:残,灭也。」害,《琳音》四十一(三):「害,贼也、伤也。」戮者,《琳音》十五(二):「《贾注国语》:戮,杀也。《考声》:刑也。」《笺》曰:「损害不及致死谓之『残害』,正夺他命云『杀戮』也。」

「迭相吞噬」者,《应音》廿三曰:「吞谓不嚼也。《说文》:吞,咽也。《广雅》:吞,灭也。」《琳音》十六(八右):「噬,时制反,王弼注《易》:噬,啮也,亦食也。」(文)如蜍吞蚯蚓,蛇亦噬蜍,故云「迭相」。《覈性赋》云:邻国乡党务相吞噬。《类书纂要》云:互相吞噬。噬,咬也,犹更相毒害也。义寂云云。

不知修善.恶逆无道.后受殃罚.自然趣向.神明记识.犯者不赦.故有贫穷下贱.乞匃孤独.聋盲瘖痖.愚痴弊恶.至有尪狂不逮之属.又有尊贵豪富.高才明达.皆由宿世慈孝.修善积德所致.

《汉本》云:「不知为善,恶逆不道,受其殃罚,道之自然,当往趣向,神明记识,犯之不贳,转相承续,故有贫穷下贱、乞丐孤独人,(故,《吴》,今谓「又」字乎?)有聋盲瘖哑、愚痴弊恶,下有尪狂不及逮之属,其(故,《吴》)有尊贵(卑,《吴》)豪富,(贵,《吴》)高才明达,智慧勇猛,皆其前世宿命,为善慈孝,布恩施德故。」(文)《吴本》同之。

自下三明造恶过失,此中亦二:初明顺生业,后明现报业。此初也:

《会疏》云:「此一段见现在果,令知过去因。『不知』等二句总指过去恶因,『后受殃罚』等者,对过去故以现在为后受云云。」

今谓,「不知」至「犯者不赦故」明现在恶因,「后受殃罚」,必可趣向于恶趣,「神明记识」不赦故,是非指过因也。「贫穷」下举其等流果显异熟苦果,「尊贵」下举修善报以显来世苦报由今世恶业。

初中,「不知」等二句准《汉本》但是明好杀恶逆无道,非指过去因也。

「后受殃罚」者,明杀生业之后报,故云「后受」。《广韵》云:「殃,祸也,罚,罪也。」

「自然趣向」者,自作业,自趣向三途,自业自得,故云「自然趣向。」《觉经》云「当往趣向」,即向要趣也。

「神明记识」等显后受等由。「记识」者,《麟音》五(六左)曰:「上居吏反,《释名》曰:记,识也。下支义切,音至,记也。」

嘉祥云:「『神明记识』者,名籍先定不蹉跌也。一切众生皆有二神,一名同生,二名同名。同生女,在右肩上,书其作恶;同名男,在左肩上,书其作善。四天善神一月六反录其名籍,奏上天王。地狱亦然,一月六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廿三日、廿九日、三十日),一岁三覆(正、五、九月各一日),一载八校(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是名八王日),使不差错故,有犯者不赦也。」(已上)同生、同名出《华严》四十五。(《行愿品》第二(十一纸)同)《辨正论》一(廿三)云:「今人左右肩上有左右神,左神男,右神女,男神疏善,女神疏恶,先前一日夜半上天校定罪福,各自求功,争了罪福,毛发不差。如来大悲,为拔彼苦,劝修斋戒,令其得乐。」(文)月六、三覆、八校出《五戒经》。

然憬兴破嘉祥云:「此恐非也,业感起非神所堪,今即还同精神克识,以种子识功能不亡名『记识』。」(已上)

望西云:「此破恐当,破彼等经说,业感亦非神所堪者,经不可说,故当知双有内熏、外记之二种也。今约外记故云『不赦』,下文或云『天神克识,别其名籍』,或云『著于人鬼』,并外记故。赦者,《广韵》:赦,宥也。」(文)

义寂:「所化善恶非但自识内熏,天神外记,记在二处,安有赦乎!」(已上)

今谓,云「神明记识」、「又其名籍记在神明」等,并非唯识所谈也。

「有贫下贱」等举等流果、增上果明杀业余殃现如是,若据杀业所招,先堕三途,后生人中,招多病短命聋盲等,所言贫穷乃是盗业所招。今按杀业不必唯杀,或为盗作杀,或有毁呰而杀,或有慢而杀,故举此等流增上果为杀业之余残,今现所知,故举示耳。

「乞匃」者《应音》三(五右)曰:「《苍颉篇》:匃,乞行请求也。《通俗文》:求愿曰匄。字体从人从亡,言人有亡失,则行求匄也。

「孤独」者,《孟子》:幼而无父曰「孤」,老而无子曰「独」。(《应音》、《说文》、憬兴等)

「聋盲」者,《琳音》一(九)曰:「聋,禄东反。《左传》云:耳不听五音之和谓之聋。杜预曰:聋,暗也。《说文》:无闻也。」(文)《大论》八(十六)明今世因缘,如《音义》引。盲者,《说文》:目无童子。

「瘖痖」者,《应音》七(十左):「瘖,不能言。《埤苍》:痖,亦瘖也。」《琳音》一(九右)云:「痖,鸦贾反。《考声》云:不能言也,按痖人虽有声而无词。《说文》阙。(痖与瘖音别义同,故《说文》存瘖阙哑)《古今正字》:痖,瘖也。」《大论》八(十七)明先世因缘,如《音义》引。

弊亦恶也。

「尪狂」者,《琳音》十六(七右)曰:「枉王反,正体作,象形,今俗用加王作『尪』,形声字也。《韵铨》:尪,弱也。《通俗文》:短小曰尪,《说文》:跛曲胫也。徐曰:一足跛曲。」狂,兴云:「其亡反,变性意也,又乱也。」

「不逮之属」者,逮,《尔雅》:及也,或作「迨」。义寂云:「触事在人后名『不逮』,此即不及人类之卑贱者也,此等丑报皆是等流增上果依前世杀业而所感残殃也。」

「又有尊贵」下举善果由宿世修善而显来世恶报由今世恶业,如《会疏》释。师说曰:「『贫穷』已下含上卷帝王乞人比校以明,是知五恶说启基于上卷者,可见。」

后明现报业

世有常道.王法牢狱.不肯畏慎.为恶入罪.受其殃罚.求望解脱.难得免出.世间有此.目前见事.

《汉本》云:「有官事王法牢狱,不肯畏慎,作恶入法,受其过谪,重罚致剧,求望解脱,难得度出,今世有是目前现在。」(文)《吴本》亦同。

净影、憬兴等此段以为现在痛苦,望西、《略笺》等诸家皆从之,今不用之,此举现报显杀业过,以痛烧俱未来苦故。

「世有常道」等者,义寂云:「《五戒经》云:『三千之罪,生属五刑,死属五官。五刑者:一者劓膑刑,正法五十,其属五百,是木刑也;二者墨刑,正法百,其属千,是火刑也;三者割刑,去人枝干,正法百,其属千,是金刑也;四者大辟刑,正法二十,其属二百,是水刑也;五者宫刑,正法三十,其属三百,是土刑也。合于三千,三千之罪皆属五刑,五刑属五官,五官分治属于五戒。』按:生属五刑者即是此中所说『五痛』,死属五官者即是『五烧』,以五刑治犯者名为『王法』,犯初恶者即受木刑,即五百五十罪,故云『为恶入罪受其殃罚』。」(已上)

望西云:「彼经所说与《孝经》异,《孝经》云:『子曰:五刑之属三千。注曰:五刑谓墨、劓、剕、宫、大辟也,其三千条,墨辟之属千,刻其颡墨之也;劓辟之属千,截其肌也;剕辟之属五百,断其足也;宫辟之属三百,割其势也;大辟之属二百,死刑也。凡五刑之属三千矣。』(已上)辟训罪也,死是罪中之大,故称『大辟』也。」(已上望西)

《笺》曰:「夫世有牢狱者,国家惩恶之常道,而王侯致治之政法也,故曰『常道王法』,《释名》曰:狱,确也,实确人之情伪也。又谓之牢,言所在坚牢也。又谓之圜土,筑其表墙,其形圜也。又谓之囹圄,囹,领也,圄,御也,领录囚徒禁御之也。」(《博雅》曰:夏曰夏台,殷曰姜里,周曰囹圄,《博物志》:夏曰念室,殷曰动止,周曰稽留。)

「求望解脱」等者,畏刑虽求免于牢狱,更无由得出也,此乃眼前之事,世人之所知见,故云「目前见事」。

寿终后世.尤深尤剧.入其幽冥.转生受身.譬如王法.痛苦极刑.故有自然三途.无量苦恼.转贸其身.改形易道.所受寿命.或长或短.魂神精识.自然趣之.当独值向.相从共生.更相报复.无有止已.殃恶未尽.不得相离.展转其中.无有出期.难得解脱.痛不可言.天地之间.自然有是.虽不即时.卒暴应至.善恶之道.会当归之.

四明痛苦

《汉本》云:「寿终尤(有,《吴》)剧(处,《吴》),入其窈冥,受身更生,譬若王法,剧苦极刑,故有自然泥犁、禽兽、薛荔、蜎飞蠕动之属(类,《吴》),转贸身形,改恶易道,寿命短长,魂神命(精,《吴》)精(诚,《吴》)自然入趣,受形寄胎,当独值向,相从共生,转相报偿,当相还复,殃恶祸罚,众事未尽,终不得离,展转其中,世世累劫,无有出期,难得解脱,痛不可言。天地之间自然有之,虽不临时卒暴至,应时恒取自然之道,皆当善恶归之。」(文)《吴本》同之,但「尤剧」作「有处」,按:「有」是「尤」字音误,「处」是「剧」字写误耳。

此文明未来痛苦,故云「寿终后世」等。

「尤」者,《应音》二十五(十八)曰:「有周切,尤,甚也,亦多也、异也、过也。」(文)义寂云:「尤者甚也,比其现世王法痛,后世狱烧甚为深剧,以时劫长苦具重故。」(文)

「入其幽冥」等者,谓入三途暗冥之处,即转此人生而受恶趣之身也。

「譬如」等者,嘉祥云:「『譬如王法』者引喻况,报轻在前,重苦在后,如似王法治罪,先杻械诣市杀之。先现报后入地狱,故云『极刑』。」(文)

《笺》曰:「如今世王法罪者入狱受极刑之苦,后生亦复如是,是故造罪之者乃有三途无量苦恼,其之苦恼也非他使然,唯是自作自受,故云『自然』。」(文)此释太好,「故有」二字望于造罪者言之。

「极刑」者,五刑中大辟是也。《应音》二十一(二十六):「下胡经反,刑,罚罪也。《易》曰:刑,法也,并为刑法也。」

「转贸其身,改刑易道」者,贸,《琳音》十五(四右)曰:「莫候反。《尔雅》:贸,市也。顾野王云:交易也。《字统》:从贝,卯声。」

今按:自然三途苦显「后世尤深尤剧」句,「转贸其身」等显上「入其幽冥,转生受身」句,谓转人身更贸三途五蕴云「转贸其身」;变人间形成畜生等形,易人趣成三恶趣,云「改形易道」。《笺》「改人中五刑换镬汤炉炭苦,易王道常道为阎罗呵责也」者非也。

「所受寿命或长或短」者,三途寿命长短不同,八大地狱寿量亦各异,鬼畜亦尔,彼云「或长或短」,如《增一阿含》、《俱舍》等。

「魂神精识自然趣之」者,《笺》曰:「『魂神』谓人死阳气也,与魄(《说文》:魄,阴神也。)对,魂魄一身之精,随神出入,魂魄合则生,离则死。《仪礼注疏》:『出入之气谓之魂,耳目聪明谓之魄,死者魂神去离于魄。』又《淮南子》:『天气为魂,地气为魄。』(此世教所出也)『精识』者,《楞严》曰:『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觉者。』长水云:『第八棃耶于诸识中最极微细,名为识精』。今谓:世教魂神即是吾教精识,虽并举之,其体不异,学者可知。『自然趣之』者,第八总报识所引业而自趣其处,非依乎他也。」(文)此释好矣。《会疏》中有魂名「魂神」真异熟总报之主名「精识」者似凿矣。《贯思义》云:「气血精爽之名。」(文)

「当独值向」者,自业自得,独自值向其处也。

「相从共生」者,一云:唯有恶业相从共生彼苦处,故有狱中罗刹苦具等;(《笺》初义)一云:今世所杀者相从后生共生一处,报怨独有能杀之人,值向其怨而非余,故云「当独值向」等。(《笺》后义,《会疏》同之)或可,《汉》、《吴》两本于「自然入趣」与「当独值向」之间有「受形寄胎」之句,由此言之,魂神独自趣向苦处,神识与形相与身共生云「当独值向,相从共生」也。

「更相报」等明能杀所杀生生同出,世世互报怨恨,展转无由断绝。

「殃恶未尽」等者明殃恶相续无有尽期也。

「展转其中」等,仅由今世造罪,于无量劫展转三途勤苦中,无有解脱苦之期,其痛苦尤剧,不可以言述也。

「天地之间」下明因果必然不违。

「天地之间」者,旧解云:暂约世教而言之,即三界之间也。(《笺》)又乾坤之间卓针之地未无是事。(峻公)今谓:上从天上善处,下至地狱恶处,皆无非因果当然,故云「自然有是」也。

义寂云:「作恶虽不乐欲苦果,苦果自应;修善虽不希望乐果,乐果自应。义同影响,然此经多言『自然』者,为显因果决定法尔。」(已上)

「虽不即时」者,《汉》、《吴》两本云「虽不临时卒暴应时」等,准解,造业时虽不即时受报,而时至则卒然果报应至无有违,故云「卒暴应至」。

憬兴云:「『卒暴』者怱也,『会当』者必也,『归之』者至也。」(文)谓善恶业则善恶报必至,此乃自然之道理也。又可,「不」字至「应至」,谓造恶时无明所覆,不知来报,故思不即时应至,然善恶之道不违,必当善恶报应至,喻如暗夜书记不见而文字现然。

是为一大恶.一痛一烧.勤苦如是.譬如大火.焚烧人身.

三结文

《汉》、《吴》两本初二句全同之,下三句云:「勤苦如是,愁毒呼嗟,比如剧火,起烧人身。」(文)

净影云:「『譬如』已下喻显前烧相。」此释为得,《祥疏》未详也。

今谓:此文在结文,喻显前烧相,由此思之,感异熟苦果为「痛」,剧苦尤愁难堪名「烧」也。

人能于中.一心制意.端身正行.独作诸善.不为众恶者.

二明一大善中有二:初辨,后结。辨中亦二:一作善,二受报。此初明作善也:

《汉》、《吴》两本同之。

「人能于中」者,若人于此五浊造恶世界也。

「一心制意」等者,下「独」字回于此,可见。举世皆造恶,吾不共彼,独调三业,故云「独」。「一心制意」者制意三,「端身正行」者含身三口意,「作诸善」者行善,「不为众恶」是止善也。

依净影等意,翻对前恶,持杀生戒云「独作诸善」。今谓:「诸善」言通含世间出世诸善,于出世善暗含无上大利功德。若约为得大利之人,如〈散善义〉云:「不善三业必须真实心中舍,又起善三业者,必须真实心中作,不简内外明暗,皆须真实故。」(文)祖师《本书》等高判可以并按耳。

身独度脱.获其福德.度世上天.泥洹之道.

二明受报

《汉》、《吴》两本全同,但「度世」上有「长寿」二字耳。

依净影等意,「获其福德」者,现生得福报,此乃翻对前「痛」。「度世上天」者,后世得天上报,「泥洹之道」,得出世妙果,此二翻对前「烧」也。《略笺》、《会疏》等并依之。

今谓:「独作诸善」中自含世出世凡佛等善,故其获益亦从浅(世间)至深(出世)。「获其福得」者世间益也,「度世」等者出世益。于中「度世」者度脱三界轮回,故化土益也。「上天泥洹」者亦云「长寿洹泥」,言异意同,故知真实益,与佛同涅槃证果,如上所辨,下皆效之。

是为一大善也.

后结文

《汉》、《吴》两本亦同之。

佛言.其二恶者.

第二段中有二:一明二大恶,二明二大善。初中有三:初举,次辨,后结。此先举也:

依净影等意,明偷盗戒之所对治。今不然,于十恶中举身业偷盗,余恶从之。于有主物若多若少不与而取为偷盗,下云「常怀盗心,悕望他利」故。

义寂云:「宗辨劫盗,兼举余恶,以成盗过。」又引《律藏》五种盗心合今经文:一黑暗心取,谓于理教非义而取,今经「都无」已下是也。二邪心取,谓心无实欺惑而取,今经「任心」已下是也。三曲戾心取,谓无正直恨戾而取,今经「或时」已下是也。四常有盗心取,今经「常怀」已下是也。五恐怯心取,今经「邪心」已下是也。(望西、《略抄》所引)

前明无仁慈,今云无义理,第三恶云无礼,第四恶云无信,第五恶云无智,五常五恶自在此中备矣。

世间人民.父子兄弟.室家夫妇.

次辨中四:一明造恶之人,二正明造恶,三明其过失,四明后痛苦。此初也:

《汉本》云:「世间帝王,长吏人民,父子兄弟,室家夫妇。」(文)《吴本》全同。

造恶人中,「世间人民」通举,不但人民,帝王、长吏等皆摄此中。「父子兄弟」别举其亲属也。

都无义理.不顺法度.奢淫憍纵.各欲快意.任心自恣.更相欺惑.心口各异.言念无实.佞谄不忠.巧言谀媚.嫉贤谤善.陷入冤枉.主上不明.任用臣下.臣下自在.机伪多端.践度能行.知其形势.在位不正.为其所欺.妄损忠良.不当天心.臣欺其君.子欺其父.兄弟夫妇.中外知识.更相欺诳.各怀贪欲.瞋恚愚痴.欲自厚己.欲贪多有.尊卑上下.心俱同然.

二正明造恶

初二句示偷盗起所由。

「义理」者,《礼记》云:「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父子、兄弟、夫妇有义理为礼之文。

「法度」者,《孝经》云:「制节谨度。」《孔注》曰:「度者其礼也。」守五常礼义为顺法度,盗窃之人无其义理,不顺礼法,故恣作偷盗。

《汉》、《吴》两本云:「略无义理,不从正令。」(文)

憬兴云:「度者量也,则也。更相盗窃,故无义理,非理求财,故不顺法轨。」(文)

「奢淫」等明盗所以。《汉》、《吴》云:「奢淫憍慢,各欲快意。」(文)

法位云:「不勒贪心名『奢』,耽财乐得名『淫』。」(憬兴同之)奢,《说文》:张也,又侈也。《应音》二(二十三)云:「《尔雅》:男女不以礼交曰『婬』。」《戒疏》二上曰:婬是耽滞专固为名,故俗中『婬』字随相以释。水边『』者为邪咎过,女边『』者为邪私,故字两列各有其义。滞雨多者名为雨淫,滞书多者名为书淫,故皇甫士安读书三年,经时不知春秋,乘马不知牝牡,即其证也。故滞于色名为色婬,即此婬者亦名为荒,故《书》曰:内作色荒,外作禽荒,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又其证也。言此比丘性无正慧,随尘封附迷著深结,名之为『婬』。」(文)今耽滞之义也。

「憍」谓憍慢,「纵」谓放纵,男女相共奢憍过度,纵放无限,只掠取他物,以欲快己意,故云「各欲快意」也。

「任心自恣」下正明劫盗。

《笺》曰:「一任己恶心之所欲,故云『任心』;自恣作恶,故云『自恣』。经曰:乃至一针一草不得故盗,何矧更劫多物哉!」

「更相欺惑」者,《汉本》云:「更相欺调,殊不惧死。」(文)欺,《说文》:诈也,又谩也,陵也。《孔注尚书》曰:「君臣以道相正,下民无有相欺诳幻惑。」(文)

「上下父子」等,相欺诳幻惑而恣己恶也。

「心口各异,言念无实」者,心念邪恶,口言正善,内外龃龉,表里乖角,共是诈伪无实也。

「侫谄不忠,巧言谀媚」者,《汉本》云:「侫谄不忠,谀媚巧辞,行不端正。」(文)《应音》四(三右)曰:「侫,奴定切,谄媚也。《说文》:口材也,亦德之称也,字从女从仁云云。」谄,《琳音》十九(十一)曰:「丑染反,《易》曰: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何休曰:谄,侫也。《郑注礼记》曰:谄谓倾身以自下也。」(文)

憬兴云:「口出善言,心怀恶计,故云『侫』。覆藏自性,故云『谄』。为行无信,故云『不忠』。」(法位大同)

「巧言谀媚」者,《论语》:「巧言令色,鲜于耻矣。」巧口令色,谄谀曲媚云「巧言谀媚」。《孔注尚书》云:「谀亦谄也。」《苍颉篇》云:「谄,从人意也。」

「嫉贤谤善,陷入怨枉」者,《广韵》云:「枉,纡往反,邪曲也。」义寂云:「怨枉者侵犯也。」兴云:「枉者横也。」《笺》曰:「嫉忌贤士,憎谤善人,令彼贤善或为怨者,或为狂者,终陷其罪也云云。」峻云:「横结怨害,枉陷非道云云。」《汉本》云:「更相嫉憎,转相谗恶,陷入恶枉。」《吴本》同之。此不言贤善,然谗非恶非枉人为恶枉,则自有贤善之义。

「主上不明」等。望西云:「从此已下明互厚己。」《笺》云:「下因说恶人之事,复示君臣不正之诫。」(文)峻公云:「上约庶人总明欺惑之过,今约君臣别责谗侫之失。」(文)峻公为胜。今谓:因言嫉贤谤善,陷人怨枉,别明在位者谗侫之失。

「臣欺其君」下总明相欺诳欲厚己也。峻公云:「君臣者国家之本也,欺诳为害无大于之,故别诫焉。又世典以之为大盗,岂不慎乎云云!」

「主上」者天子之称。(《事物纪原》云:「司马迁作《史记》,凡指斥君尊,皆依违不正言,但称曰『上』。大史公自叙书《汉武本纪》曰:今上之类是也,今臣子亦呼天子曰『上』,由司马子长始也。蔡邕曰:上,尊位所在,不敢媟言。尊尊之意也,盖是主乎!四海之中处乎王公之上也。」)「不明」者不聪明也,《汉本》:「心不察照。」(文)

「任用臣下」者,孔氏云:「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祥疏》云:「『主上不明,任用臣下』者,宰相宦纵放臣下,用取万民贿拄取人物。」

「臣下自在,机伪多端」者,义寂云:「机谓幻惑,伪谓虚诈也,妄搆不实,幻惑多端。」(文)谓奸臣握国柄,威势横行,奢侈纵恣,傍若无人,故云「臣下自在」。兴云:「机者机关,即巧言令色云云。」《笺》曰:「机谓巧术,巧为诈伪,以饰其非,最不少也。」

「践度能行,知其形势」者,望西云:「践谓履践,度谓量度,如法位云:巧言令色,曲取君情,能行机伪,知君形势,不能正谏。」(憬兴同之)《笺》曰:「践度君心而能行其事,又能知时之形势,而或谄媚从之,或轻蔑凌之也。」(文)

「在位不正」等者,法位云:「良由为君不正,故被臣欺,天意平均,不伐无罪,既妄损忠良,故云『不当天心』。」(已上)祥云:「『在位不正』者,惟过者,主由内不明,致有侵损。『不当天心』者,明造恶不顺善之心也。」(文)

上来诸说皆言「践度能行,知其形势」下明侫臣机伪多端之相。

《会疏》云:「『践度』以下六句申忠臣为其所损,谓忠臣能履践先王法度,能行君子言行也。『知其形势』者,形谓形象,势谓气势,良臣能察臣下形状,进贤退愚,赏忠罚侫。又知兆民安否形象,能鉴国家治乱之气势故云云。」此亦一义。

「忠良」者,忠臣良臣。《左传》:「信谗匿,弃忠良。」(文)良,善也,亦贤也。

「臣欺其君」已下结上,明一切互相欺诳,而各怀三毒,欲自厚己。

《汉本》云:「臣欺其君,子欺其父,弟欺其兄,妇欺其夫,室家中外,知识相绍,各怀贪淫,心独(毒,《吴》)恚怒,蒙(朦,《吴》)聋愚痴,欲(杀,《吴》)益(盗,《吴》)多(无,《吴》)有,尊卑上下,无男无女,无大无小,心俱同然,欲自厚己。」(文)《吴本》大同之。

《笺》曰:「凡其君臣、父子、亲属、朋友更互相欺者,皆是为己利而诳惑乎他,非以人而可为之道矣。」《诗》云:「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可不愧乎!」

「各怀贪欲」等者,于其欺诳之事各怀三毒而为之,只欲得财利而厚己故,贪其所得之多耳。斯欲贪之心乃尊卑上下都无有异,故云「同然」,盖是虽不为穿壁踰墙之事,即此心之偷盗也,不可不慎矣!

破家亡身.不顾前后.亲属内外.坐之灭族.或时室家.知识.乡党.市里.愚民.野人.转共从事.更相利害.忿成怨结.富有悭惜.不肯施与.爱保贪重.心劳身苦.如是至竟.无所恃怙.独来独去.无一随者.善恶祸福.追命所生.或在乐处.或入苦毒.然后乃悔.当复何及.世间人民.心愚少智.见善憎谤.不思慕及.但欲为恶.妄作非法.常怀盗心.希望他利.消散磨尽.而复求索.邪心不正.惧人有色.不豫思计.事至乃悔.今世现有.王法牢狱.随罪趣向.受其殃罚.

三明其过失

「破家亡身」等者明身及家族破灭之过。

望西云:「过去云『前』,未来云『后』。」(文)

《会疏》云:「前不顾是非,后不顾讥嫌。亦前不顾明哲昭察,后不恐鬼神冥记。或亦前不顾过业,后不虑来报故。」(文)

今谓:欲贪心所迷故,唯见己利,不顾念身自亡及亲族亦灭,云「不顾前后」,勿穿凿矣。《汉》、《吴》云:「不顾念前后,家室亲属坐之破族。」

「或时室家」等者明从事结怨过。

《汉本》云:「或时家中,内外知识,朋友乡党,市里愚民,转共从事,更相利害,争钱财斗,忽(讼,《吴》)怒(忿,《吴》有)成仇,转争胜负。」(文)《吴本》亦同。

「乡党」者,《麟音》五(十六):「上许良反,《释名》:乡,向也,谓众所向。下多朗反,《释名》云:党,长也,谓一聚所导长也。《郑注论语》曰: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五百家党也。」(文)

「市里」者,市廛买卖贾易处也。里,《应音》七(十九)云:「《周礼》云: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谓二十五家也。里居,《释名》云:五邻为里,方居一里之中也。」(文)

「愚民野人」者,义寂云:「愚民者,顽器无识,类同狗畜。野人者,凶暴不仁,惟比野将。」(文)《说文》:「郊外为野,邑外曰郊,又朴野。」《论语》:「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包氏曰:「谓鄙陋也。」

「转共从事」等者,义寂云:「合计共事,顺则相利,违则相害。」(文)一本作「杀害」,不正也。

「忿成怨结」者,由利己害他,故各怀忿恨,互结怨仇也。

「富有悭惜」等者明悭惜劳苦过也。

《汉本》云:「悭富燋心,不肯施与,专专守惜,爱宝贪重,坐之思念,心劳身苦。」(文)《吴本》「专专」作「祝祝守」,「爱宝贪重」作「爱保贪惜」,准解,爱保珍宝,贪惜重财也。

「如是至竟」下明无恃怙过,《汉》、《吴》大同之。

「如是至竟」者,贪惜财宝,心劳身苦而竟至寿终也。

「恃怙」者出《诗经》,失父母云无恃怙也。

义寂云:「作恶时乡党转共,受果时无一随者,此则乘业受报,无人相代。」(文)

嘉祥云:「无一随者,神识孤游戏,财留在自界。」

《笺》曰:「『无所恃怙』等者,此造罪人总无修善行道可赖凭者,唯独来后世独去,现生亲属财宝无有一随之者,古人云『唯有业随身』,即是也。」(文)

「善恶祸福,追命所生」者,义寂云:「谓善恶因及祸福果皆追命根所生处也。」憬兴云:「追者遂也,命者业,遂善恶业以所生故。」(文)今谓憬兴为得,彼天命即是业故。《笺》「从冥司之命到其处」者亦未可也。

「然后乃悔,当复何及」者,彼恶入苦毒,然后悔其过恶,复何能及乎!《正法念经》云云。(望西引)

「世间人民,心愚少智」等,《汉本》云:「或时世人,愚心少智,见善诽谤恚之,不肯慕及,但欲为恶,妄作非法。」(文)《吴本》同之,此明憎谤善人妄作非法之过。

望西云:「此下明无惭愧过。『见善』等者无惭而作,所谓善者三学师长,于此等善无崇生憎谤故;『但欲』等者无愧而作,所谓恶者善士之所厌,于此罪恶不见怖畏作非法。」(文)

心愚昧无智故,见贤不欲齐,却为憎谤,是至愚之所致。但欲为恶而为作种种非法,是无智所致也。

「常怀盗心」等者明盗心恐怖过。

《汉本》云:「但欲盗窃,常怀毒心,欲得他人财物,用自供给,消散糜尽,赐复求索,邪心不正,常独恐怖,畏人有色,临时不计,事至乃悔。」(文)《吴本》亦同。

「常怀盗心,悕望他利」者,常内怀盗心,悕望得他人财物而自供给也。

「消散糜尽」等者,若所盗得物消散尽,则复求索得他物也。

「邪心不正」等者,望西云:「起盗犯时生邪思惟,即恐他有怪知色故。」(文)

「色」者,「《说文》:颜气也。徐曰:颜色,人之仪节也。《周礼》:大夫占色。《注》:色,兆气也。」(文)邪心不正,故常恐他知之,若见他人有气色,则谓知我密计,大恐怖之也。

「不豫思计」等者,谓不预思计有近忧而去恶就善,及事露罚至,则深悔而何及乎!

「今世现有」等者,明现受殃罚。净影等诸家皆言此二明痛,今不取也。

上来显过失竟。

因其前世.不信道德.不修善本.今复为恶.天神克识.别其名籍.寿终神逝.下入恶道.故有自然三途.无量苦恼.展转其中.世世累劫.无有出期.难得解脱.痛不可言.

四明后痛苦。

《汉》、《吴》两本云:「世间贫穷、乞丐、孤独,但坐前世宿命,不信道德,不肯为善,今世为恶,天神别籍,寿终入恶道,故有自然等。」

「因其」等三句难解,《会疏》意此三句推现在令知过去,因无宿世善本,今世恣造罪,现在受王罚,此属前「现世殃罚文」,恐不顺文理。《笺》意因前不信不修故,今世复为造恶之人,恣作偷盗之业,岂免由之得寿终之后入恶趣云云。此义属下,「因其」等三句成今复为恶之因也,「今复为恶」者受未来痛苦之因,此义稳顺矣。

师说云:「『因其前世』者望后『下入恶道』,指现在娑婆云『前世』。『不信道德』者,指安养妙果为『道德』,上文云『长与道德』等故。『不修善本』者指名号,上文『若人无善本』等,此乃不信弥陀道德,不修名号善本,故有自然三途无量苦也。」此亦似凿。

今按:《汉》、《吴》两本于「坐前世宿命」上有「世间贫穷,乞丐孤独」之二句,与「第一恶文」同,由此思之,《梵本》恐有「贫穷」等句,译者随意,存略有异,此乃举前世余果显现因招来果,应知。

「天神克识」等,克谓必也,识,音志,即记也。

「名籍」者,《说文》:簿书也,《切韵》:簿籍也,谓记其罪人名于簿书,分明别无差也。

「寿终神逝」已下正明后报痛苦,文解如上。

是为二大恶.二痛二烧.

后结可知。

人能于中.一心制意.端身正行.独作诸善.不为众恶者.身独度脱.获其福德.度世上天.泥洹之道.是为二大善也.

二明二大善,辨、结准上可知。

佛言.其三恶者.

第三段有二:初明三大恶,后明三大善。初中亦三:举、辨、结,此初,总举也。

其第三恶者,依净影等意,翻第三戒明邪淫罪。望西等诸注皆此意也。今不然,于十恶中举邪淫,余恶从之。

义寂云:「宗辨淫佚,兼举余恶,以成淫过。」(文)

望西云:「淫欲者,流转生死根源矣,远离解脱之因缘也。如大贤云(梵网古迹):『生死牢狱,淫为枷锁,深缚有情,难出离故。』如《智论》云:『淫欲者,虽不恼众生,系缚心故,立为大罪。』《瑜伽论》云:『诸爱之中欲爱为最,若能治彼,余自然伏。如制强力,劣者自伏。然此欲法有三种过,苦而似乐故,少味多灾故,不净似净故。』(已上)《劝心往生论》云云

世间人民.相因寄生.共居天地之间.处年寿命.无能几何.上有贤明长者.尊贵豪富.下有贫穷厮贱.尪劣愚夫.中有不善之人.

二次辨中有四:一明造恶人。

《汉本》:「世间人民,寄生相因,共依居天地之间,处年寿命,无能几岁,至(恐上乎)有豪贵者贤明善人,下有贫穷尪羸愚者,中有不良之人。」(文)《吴本》亦同之。

初五句总举人间相状,「上有」下别分三品。

初中,「相因寄生」者,《玉篇》云:「寄,托也,依也。」谓男女相因托生(法位),又亲子相因而受生。

嘉祥云:「『相因寄生』者,由过去或作善知识香火因缘相托以为眷属也。」(文)

「共居天地」者,共业所感,男女亲子相因生,共处天地阴阳之中也。

「处年寿命」等者,别业所感。义寂云:「谓处世间年及寿命不能久住,今时寿命虽复百岁,于中死缘多现前,今日虽保,至明出息安期还入,故云:『无能几何』。」(已上)此中意谓无常迁流之世无可赖,何不舍恶修善乎!

义寂云:「『上有贤明长者』等正辨人伦不同,德位俱尊为上伦,德位俱贱(无知无位)为下伦,有位无德为中伦。(果报中庸,《会疏》)起淫妷过正在中伦,以上伦有欲具而能节止(能知励善制恶之道,又惭愧世讥),下伦有怖欲而无所从(困穷牵缠故无暇),中伦有具而无节止,(优游世间好为淫恶)故放其心无所不作,是故文中据此显过。」(已上)

又法位云:「『上有贤明』下第二禀生三品,欲明三品俱有欲心。」(已上)

望西云:「若据理者,设虽上下,何无淫妷,但寂公意从强边欤。」

有云:「『中』者内也,谓上下内有不善人,常怀邪恶云云。」

《笺》及峻公俱从义寂,盖是约邪淫为言而已。《笺》曰:「上约贤明,则节义贞洁,岂有耽淫之事;下约贫贱,则褴缕不全,饮食不充,饥寒切身,只愁此苦而无意为邪欲也。唯有不善之中人而恣意易为淫妷也。」

常怀邪恶.但念淫妷.烦满胸中.爱欲交乱.坐起不安.贪意守惜.但欲唐得.眄睐细色.邪态外逸.自妻厌憎.私妄入出.费损家财.事为非法.

二正明造恶。

《汉本》云:「但怀念毒恶,身心不正,常念淫妷,烦满胸中,爱欲交错,坐起不安,贪意悭惜,但欲(横,《吴》有)唐得,眄睐细色,恶态淫妷,有妇厌憎,私妄出入,持家所有,相给为非。」(文)《吴本》同之。

「常怀邪恶,但念淫妷」者,淫,《尔雅》:男女不以礼交曰「淫」。(《应音》)淫是耽滞专固为名,滞色名为色淫。(《戒疏》二上)《说文》云:私逸也。《左传》:贪色。妷者,《应音》六(三左)曰:「古文佚,又作劮,同与一切。《苍颉篇》:荡也,亦乐也。」但念邪恶淫佚常不舍云「常怀」等。

「烦满胸中,爱欲交乱」者,淫火内燃胸热云「烦满胸中」。爱色欲淫之情交乱起更难禁止云「爱欲交乱」。

心既如此,则行住坐卧更不得安,故云「坐起不安」也。

「贪意守惜,但欲唐得」者,「唐」谓虚也,《吴本》云:「贪意悭惜,欲横唐得。」谓意贪己所爱色,悭执吝惜,欲横得之,非己妻则徒思欲耳,故云「唐得」也。

「眄睐细色,邪态外逸」者,「眄睐」者,《应音》十一云:「今俗云颣眼是也。」《琳音》十六(七)云:「眠见切,《说文》:邪视也。下来岱反,《苍颉篇》云:童子不正内视也。」「细色」者,男女好色也。「邪态」,《琳音》十五(十右):「下汤戴反,《吕氏春秋》云:态度情貌也。《考声》云:意变无恒也。《说文》:态,恣也,从心,能声也,或从人,作也。」《应音》六(三左)云:「下又作,同他代切,意恣也,态度人情貌也。」(文)逸,《说文》:失也。《广韵》:又纵也,奔也。(文)又「眄睐细色」者,偷眼之貌也,邪淫意态外溢,威仪荡逸也。

「自妻厌憎」等者,于自妻则厌之不亲,憎之不爱,而却爱余人,私窃令其人出入,为其费损家财,为非法也。

交结聚会.兴师相伐.攻劫杀戮.强夺无道.恶心在外.不自修业.盗窃趣得.欲系成事.恐势迫胁.归给妻子.恣心快意.极身作乐.或于亲属不避尊卑.家室中外患而苦之.亦复不畏王法禁令.

三明造恶过

初「交结聚会」等明相伐杀夺之过。《汉本》云:「聚会饮食,自共作恶,兴兵作财,攻城格斗,劫杀截断,强夺不道。」(文)《吴本》同之。

净影云:「为淫造作杀盗等事,是其过也。」(文)

《笺》曰:「『交结聚会』等者,为其邪欲事结交而聚众,兴于将帅,相共战伐,攻国劫城,戮其主夫,强夺妻女而为己之嬖妾,不道之甚也莫过乎此矣!其事往往出在于史典。」(文)

《会疏》为结约盟之义。兴云:「结者期也,此亦约斯之义也。」

「兴帅相伐」者,《切韵》:帅,所类反,军将。《毛诗》云:凡称主兵者为将帅,今言兴兵也。一本作「师」。兴云:「师(所饥反)四千人为军,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十二匹马也,五百人为旅也。」(文)伐,《说文》:击也。《广韵》:征也。《左传》:「有钟鼓曰侵,无曰伐。」

「攻劫」者,上沽红切,《说文》:攻,击也,从支,工声。一曰「治」也。《论语》:攻乎异端。《增韵》:又作也,伐也。「劫」者,《琳音》六十(九左):「剑业反。《郑注礼记》云:劫,胁也,人欲去以刀胁之。或曰以刀止去曰『劫』。《弘决》四之二曰:对面不与取曰『劫』。」(文)今言「攻国劫城」也。

「杀戮强夺」者,兴云:「『强夺』者公然劫取,『不道』者左道取物。」(文)呜呼!为快己淫事,杀戮万民,攻国劫城,强夺不道莫大于此矣。

「恶心在外」下明为淫盗窃之过。

「恶心在外,不自修业」者,恶心外动,不事自业,故不修自生业,由此为盗贼也。

「盗窃趣得,欲系成事」者,兴云:「『窃』者私隐,『趣』者伺人不觉以求他物,又趣,仅也。」(文)《郭注庄子》云:「盗窃者,私取之谓。」(文)系,《琳音》三(二右)曰:「音计。《集训》云:连缀也,继也。《玉篇》:拘束也。一本作繫」。兴云:「系,动也。」(文)此「欲系」犹言欲缚,此中意云:盗窃仅得他物,则欲缚成其事也。又可,「欲系成事」句属下,谓欲击他成盗事,恐势相逼也。

「恐热迫胁」等者,兴云:「『恐』者恐怖,『热』者恼热,苦具逼身曰『迫』,以威凌物曰胁。」(文)《会疏》依之,云:「行偷盗者恐怖恼热如临虎口踏龙尾,寒心流汗等,苦逼迫胁怖故。」此义未可也。「热」字一本及《汉》、《吴》两本皆作「势」。义寂云:「不自修业,唯恐逼他以给妻子,以威力相逼谓迫胁。」(文)此义为是,「迫」犹逼(《玉篇》)。胁,《广雅》:胁,怯也。《玄应》云(十四、二十六):「虚业反,谓威力相恐惧也。」(文)谓欲成己恶事,以威势迫胁他人,得以给妻子也。《笺》曰:「物渐得欲为主所系缚,为免之,屈力焉,殚虑焉。事极百端,当于是时,恐怖迫胁胡轻至热胸苦身,如此得物归备妻子衣食云云。」此亦凿耳。

「恣心快意,极身作乐」者,《吴本》云:「恣心快意,极行作乐,淫乱他人妇女。」(文)「恣心」者,恣恶心,以淫欲为快意。「极身作乐」者,极身乱行而作淫乐,所谓淫乱他人妇女也。

「或于亲属」等明亲戚相患之过。法位云:「此明淫贪盛故,于亲属中并能行杀盗淫也。」

「亦复不畏王法禁令」者,明不畏法令之过。旧解并为痛,今不从之。《汉本》云:「亦复不畏县官法令,无所辟录。」(文)谓不但不避尊卑亲疏,亦不畏王法禁令,故云「亦复」等也。

如是之恶.著于人鬼.日月照见.神明记识.故有自然三途.无量苦恼.展转其中.世世累劫.无有出期.难得解脱.痛不可言.

四明后痛苦也

「著于人鬼」者,义寂云:「谓显中作者著于人,隐中作者著于鬼,故俗典云:为不善于显明之中,人得而诛之;为不善于幽暗之中,鬼得而诛之。」(文)《贯思义》云:「『日月照见』合先人著,『神明记识』合先鬼著。」(文)

余文如向解。

是为三大恶三痛三烧.勤苦如是.譬如大火.梵烧人身.

后结

人能于中.一心制意.端身正行.独作诸善.不为众恶者.身独度脱.获其福德.度世上天.泥洹之道.

二明三大善中,初辨,后结。辨中亦二:初至「不为众恶者」明作善,「身独」下二明受报。

是为三大善也.

后结,可知。

佛言.其四恶者.

第四段中,初明恶,后明善。初恶中亦三:先举;次辨;后结。此初举也:

依净影等,即翻第四戒,明妄语为第四恶也。今则不然,口业四过合为第四恶。义寂云:「宗辨口四,兼举余恶,以成口过。」(文)

世间人民.

次辨中四,此初,明造恶人。《汉本》云「诸恶人」,《吴》云「诸人」。

不念修善.转相教令.共为众恶.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二明正造恶

《汉本》云:「不能作善,自相坏败,转相教令,共作众恶,主为传言,但欲两舌恶口骂詈妄语。」(文)《吴本》同。

不念慎口过修善,只恣为众恶,非啻自然,亦教他为众恶,故云「共为众恶。」

「两舌」下正列口四恶。《十地义记》四云:「言乖彼此故名为『两』,言从舌起故云『两舌』。」(文)新云「离间语」。

「恶口」者,以粗恶语骂辱他人,是为「恶口」,新云「粗恶语」也。

「妄言」者,新云「虚诳语」,以虚妄语诳惑人故。《大乘义章》七云:「言不当实故称为『妄』,妄有所谈故名『妄语』。」(文)

「绮语」者,《十地义记》云:「言辞不正其犹绮色,故名为『绮』,绮有所论名『绮语』。」(文)琳音一(八左)曰:「范子计然云:绮出齐郡。案:用二色彩丝织成文华,次于锦厚于绫。《说文》云:有文缯也。」此从喻得名,新云「杂秽语」。

谗贼斗乱.憎嫉善人.败坏贤明.于傍快喜.不孝二亲.轻慢师长.朋友无信.难得诚实.尊贵自大.谓己有道.横行威势.侵易于人.不能自知.为恶无耻.自以强健.欲人敬难.不畏天地神明日月.不肯作善.难可降化.自用偃蹇.谓可常尔.无所忧惧.常怀憍慢.如是众恶.天神记识.赖其前世.颇作福德.小善扶接.营护助之.今世为恶.福德尽灭.诸善鬼神.各去离之.身独空立.无所复依.

三明造恶过

「谗贼斗乱,憎嫉善人,败坏贤明,于傍快喜」者,明口四之过。嘉祥云:「『谗贼斗乱』明两舌,『憎嫉善人』明恶口,『败坏贤明』明妄语,『于傍快喜』明喜绮语。」(文)望西为两舌过,《会疏》从之。谗,《琳音》三十(十七):「床咸反,《毛诗传》云:谗,以言毁人也。《说文》:谗犹赞已贼,邪言害正也。」「斗乱」者,《琳音》四十四(十五):「顾野王云:称兵相攻战曰斗。《苍颉篇》:斗,争也。《纂韵》:过敌交争也。《说文》:两士相对,兵仗在后,众形欲相斗也。」谓憎嫉善人,妄言谗之,贼害善人也,两舌斗乱,彼此以败坏贤明。

「于傍快喜」者,以绮语饰言诳惑他人,在傍而为快也。

《汉本》云:「相嫉更相斗乱,憎嫉善人,败坏贤善,于傍快恶。」(文)《吴本》同之。

「不孝二亲,轻慢师长」者,造逆之过。祥云:「『不孝二亲』明作恶人造逆。」(文)望西、《会疏》并为恶口过。《笺》以为虚妄欺诈之所为,谓欺诈而不事父母,轻蔑乎师,污慢乎长,无奉事之云云。今从祥释。恶口违恩田,故云「不孝二亲」。如阇王骂我母言是贼;逆福田故云「轻慢师」,如调达骂佛言瞿昙是也。

《汉本》云:「复不孝顺,供养父母,轻易师父(友,《吴》)知识。」(文)

「朋友无信,难得诚实」者,《汉》、《吴》二本无「朋友」二字,祥云:「『朋友无信』明其不忠,成上妄语。」望西云:「『朋友』已下妄语过也。《礼记》云:同门曰『朋』,同志曰『友』。」《会疏》、《略笺》同之。

「尊贵自大,谓己有道,横行威势,侵易于人」等,明自大凌人过。

《汉本》云:「自言(大,《吴》)尊贵有道,横行威武,加卷(权,《吴》)力势,侵克易人,不能自知,为恶无自羞惭,自用颇(顽,《吴》)健,(欲,《吴》有)令人承事敬畏。」(文)《吴本》同之。

此绮语过也,骄恣夸世,自身乃是尊贵而权威为大,自无德而自谓为有道之者云「尊贵自大」等,岂非绮语人乎!

「横行威势」等者,非理强行权威势力而侵犯轻易他人也,不能自知为恶无耻者,如此痴人无自知其过非,夙夜作恶无敢为耻,可谓无惭无愧之徒也。

「自以强健,欲人敬难」者,「敬」谓尊敬,「难」谓畏难,惮也,谓以己强健有势力,欲令人尊敬畏难于己也。

「不畏天地神明日月,不肯作善,难可降化,自用偃蹇,谓可常尔,无所忧惧,常怀憍慢」者,明不畏神明,怀憍慢之过也。

祥云:「广明自偃蹇难化也。」《汉》、《吴》两本开「忧惧」句为二句,云:「无忧哀心,亦不知恐惧,恣意憍慢。」余同之。谓如此恶人恣作恶,不畏神明记识,日月照见,不肯作善,何以可降伏教化乎?实强刚难化而已。

「自用偃蹇」等者,憍慢相也。「偃蹇」者,《应音》九(三右)曰:「居免纪偃巨偃三反。《左传注》:偃蹇,骄傲也。《广雅》:偃蹇,大娇也,谓自高大貌也。《释名》:偃息而卧不执事也,蹇,跛蹇也,病不能作事,今托似此也。」(文)《广韵》:「偃,仆也,蹇,跛也。」谓于己种姓色力财位等自染著,恃之凌他自高举,谓常如是,无所畏惧故,无所忧哀,无所恐惧是怀憍慢相也。

「如是众恶,天神记识」等者,明善神舍离独立无依之过。

净影云:「宿善尽灭,善神舍远,身无依倚,多遭厄难,是其痛也。」(文)此为现世痛苦,兴等皆由之。今不从,此只明其造恶过,何言现生痛苦也。

「赖其前世,颇作福德,小善扶接,营护助之」者,明因宿福善神来营护。

《祥疏》云:「『赖』之意蒙,『颇作福德』『颇』之意少,蒙前身少作善,故今世善神护之助彼。」(文)「颇」者,《苑音》三(十三)云:「颇,普歌切。《广雅》曰:颇,少也,少犹希也。」(文)「扶接」者,扶,《说文》:佐也。接,《说文》:交也。《广韵》:持也,合也,会也。「营护」犹营卫。《应音》七(十六):「古文覮同,役琼切。又《苍颉篇》云:卫也,亦部也。」(文)

「今世为恶」等者,今世如上作诸恶不息,宿德灭尽,善神营护悉舍离去,离营护助力而身独立无所依怙也。

寿命终尽.诸恶所归.自然迫促.共趣夺之.又其名籍.记在神明.殃咎牵引.当往趣向.罪报自然.无从舍离.但得前行.入于火镬.身心摧碎.精神痛苦.当斯之时.悔复何及.天道罔然.不得蹉跌.

四明后痛苦有二:初明受报自然,后正明痛苦。此初也:

《汉本》云:「受重殃谪,寿命终身,恶绕归自然迫促,当往追逐,不得止息,自然众恶共趣顿之,其有(「其」字《吴》在此处)本名籍在神明所,殃咎引率当值相得,当往自然(《吴》)趣向受过谪罚,身心摧碎,神形苦极,不得离却,但得前行入于火镬,当是(之,《吴》有)时悔复何益,当复何及,天道自然不得蹉跌。」(文)《吴本》亦同。

「寿命终尽,诸恶所归」者,一生所造诸恶咸归一身,故云「所归」。

「自然迫促」者,迫,逼迫,促,催促。(《般若钞》)诸恶自然相迫相促也。峻云:「来报日日催促也。」

「共趣顿之」者,兴云:「『顿』者至也,言自然恶业迫促,与业共趣至恶道也。」有云:「『之』谓往也,共趣而顿往乎恶道也。」(《笺》)

「又其名籍,记在神明」者,「名」则名字,「籍」谓记罪简牍也。净影云:「鬼神摄录,将入恶道。」(文)

「殃咎牵引,当往趣向」者,所造殃咎牵引其人,而当往趣其处,此乃罪报自然,无处舍离也。兴云:「从者处也。」

「但得前行,入于火镬」等者,「前行」者,《琳音》一(三右)曰:「上俗前字也,《说文》:先也,正体从止从舟作歬,《说文》不行而进谓之『前』。止在舟上也。」「火镬」者,《周礼》云:煮肉器也,《广雅》:鼎也,《说文》:鑴也,所谓镬汤炉炭也。

「身心摧碎,精神痛苦」者,谓入镬痛苦,身精心神摧碎痛苦,何可言哉!当则逼苦之时悔前罪,何其可及乎!

「天道自然」等者,《苑音》一(二右)曰:「日月星辰阴阳变化之谓『天道』。《易》曰『乾道变化』是也,又曰『天道亏盈而益谦』。」(文)法位云:「言『天道』者就世俗言之,如天道布行,不可废故。」憬兴云:「天者业也,恶业之道故。《瑜伽》亦云『业天』,盖同此矣。」(《瑜伽》云:「业天所脑,虽无作者,而业果自属难得逃。」(文)指此文乎?)

「蹉跌」者,兴云:「蹉,千阿反,跌,徒结反。《通俗文》失蹑曰『跌』。《广雅》:差也,亦偃也。业报运数终不参差故,即不违之义。」(文)

故有自然三途.无量苦恼.展转其中.世世累劫.无有出期.难得解脱.痛不可言.

后正明痛苦,如前解。

是为四大恶四痛四烧.勤苦如是.譬如大火.梵烧人身.

后结。

人能于中.一心制意.端身正行.独作诸善.不为众恶者.身独度脱.获其福德.度世上天.泥洹之道.是为四大善也.

二明四大善中:初辨,后结。初中亦二:初修善,后受报。如上可知。

佛言其五恶者.

第五段中有二:初明五大恶,后明五大善。初中有三:初举,次辨,后结。

此初总举也。净影等皆言翻饮酒戒明饮酒恶,下文云「耽酒嗜美」故,然举余恶为成酒过也。望西引《资持记》酒十过,又指《出曜经》三十六失及《大论》三十五失(《会疏》具引《大论》文)诫饮酒过失。今谓不然,宗辨后三业道,兼摄余恶。

世间人民

次辨中四:一明能造人

《汉》、《吴》两本但言「世人」。

徙倚懈惰.不肯作善.治身修业.

二明正造恶

于中,此三句先明起贪所由。

《汉本》云:「徙倚懈惰,不肯作善,不念治生。」(文)《吴本》亦同。

净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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