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三.三五八 又契经说:有色根身是有执受,若无此识,彼能执受,不应有故。
【疏翼】
第二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四能执受心证。文分为三︰一、引经,二、遮余非,三、归本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二】
自下第四、引经证能执受。
是「八证」中,初执受证,然此稍广。初通破诸部能执心计[1]。
【论文】
三?三五九 谓五色根及彼依处,唯现在世是有执受,彼定由有能执受心。
【疏翼】
第四能执受心证中,第二遮余非。
【述记?卷二十二】
下文有三︰一、显所执、彰能执心,二、明执心显唯第八,三、破异计非能执受。此即初也。
五根在自身[2],非己相分、他身五根;依处除声,皆非执受故;《对法》执受九处除声[3],声非所执故。
问曰︰何以声非所执受?
以有间故,又声疏断,故非所执。然五十三[4]等[5]亦说「执受」。以「依执」故[6],非生执受,如前已说[7]。唯「现在世」是有情故,可有执受,过、未非也。经部:去、来无;萨婆多:非过、未[8]。
此、出所受。
彼,唯身根能生觉受,余根等同聚,亦名执受。其身识转时,名为执受。身识不转,亦名执受,是彼类故。此等所执受法,定由有己能执受心持令不坏。
经虽但言「有色根身是有执受」,自非能执。自若能执,应别有所执;既无别所执,而言「有执受」,故有他能执受自也。
【论文】
三?三六○ 唯异熟心──先业所引,非善、染等,一类、能遍、相续──执受有色根身,眼等转识,无如是义。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二明执心显唯第八。
【述记?卷二十二】
下、明执心显唯第八。于中有二︰一、显八有七无,二、简言滥。此初文也。
何心能执受?
「唯异熟心」,谓第八识「先业所引」,体任运起,非现缘起。从第七识,亦现缘引,不能执受[9],即是「八证」执受五因中,第一因[10]。下自为量,不能烦述。
「非善染等」,「等」取威仪等无记,彼是第二因。彼言六识善恶可得,故不能执受[11]。
「一类」,谓第八识一类异熟无记性摄,次第三因。彼言六识一类异熟无记摄,不可得故[12],不能执受。
「能遍执受」者,谓唯本识遍能执受五根等法,是第四因。彼言六识各别依故,不能遍执[13]。此中第八,佛色根证,如下自解[14]。
「相续执受」,谓第八识一切时执,非有执、不执;不执时,即烂坏故。
彼言六识所依应成数数执受过失[15],唯第八识具此五义,眼等七种转识,皆非业引,不具五义,故非能执。
【论文】
三?三六一 此言意显:眼等转识,皆无一类、能遍、相续执受自内有色根身;非显能执受唯异熟心,勿诸佛色身无执受故。然能执受有漏色身,唯异熟心,故作是说。
【疏翼】
第二明执心显唯第八中,第二简言滥。
【述记?卷二十二】
下、简言滥。
论中意言︰显六转识皆无一类、能遍、相续自内能执有色根身。既六转识不能执受,即唯异熟第八能执。此言非显唯异熟心方能执受,勿诸佛色身亦无执受故,佛善第八亦能执故。
谓前二因[16],但义差别,即「一类」摄尽。「一类」异熟、无记,即双摄尽,故今说三。
又前二因,明[17]本识、转识同[18]异[19];后三因中,明七转识不能遍执受内有根身;却明执内有漏色身,唯异熟识,非显能执识唯异熟心。
佛能执心为不定故。执有漏身,唯异熟心,非善等心。虽佛善心亦能执受,执善无漏,非有漏身,故作是说。
【疏翼】
以上第二遮余非中,第二明执心显唯第八讫。
【论文】
三?三六二 谓诸转识,现缘起故,如声、风等,彼善、染等非业引故,如非择灭。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三破异计非能执受。
【述记?卷二十二】
下、破异计。初、有五量总破识等非,后、遮色等。初中有二︰初、破心,后、例所[20]。
「谓诸转识」,总破六识皆不能执受有漏色身,即取下言以为宗法。「现缘起故」,即对先说阿赖耶识「先业所引」以能执受。
又宗法中,不言「不能执有漏身」者,设六转识无漏性者,亦不能执佛无漏身故。
又下法中「不能执受有漏色身」,自乃具足,下皆准知。
此、第一因[21]。自下第二、别破异性[22]。
彼转识中,「善染性等」,「等」取威仪等心,皆「不能执受有漏色身」,非业引故,如非择灭。自对前说「非善染等」。然无漏识不执有漏色身,故无过失,俱共许故。
【论文】
三?三六三 异熟生者,非异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续故,如电光等,不能执受有漏色身。
【疏翼】
第一破心中,第二出后三量。
【述记?卷二十二】
此、对前说「一类」、「能遍」、「相续」三义比量。
彼转识中异熟生者,亦不能执有漏色身。自下三因,皆破六识异熟心不能执受,非真异熟故。前已极成既有间断非真异熟,故得为因,前第三因有间断,是非一类故[23]。
又「非遍依故」者,即「各别依」转,第四因是。即同《摄论》[24]、〈生不净章〉[25]「各别依」[26]也[27]。
「又不相续故」者,数执过失,是第五因。亦〈生不净〉[28]中「不坚住」[29]也。喻云「如电光等」。
上第八识,五因次配。然旧作五因量别,勘《瑜伽》等抄[30]。此等三喻[31],虽一,即得遍于五因。论师欲生慧巧便故,此别出喻,勘诸「八证」第一执受,不见此文,但知虚读过[32]。
【疏翼】
以上第一有五量总破识等非中,第一破心讫。
【论文】
三?三六四 「诸心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如唯识言。
【疏翼】
第一有五量破识等非中,第二例破心所。
【述记?卷二十二】
例破心所。
上来如是「异熟心」言、「诸转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如唯识言」,彼亦不遣心所法故。由此一文,证知上下诸文皆尔。中以作法,影初、后故。
上来,通破诸部六识非能执受。
【疏翼】
以上第三破异计非能执受中,第一有五量总破识等非讫。
【论文】
三?三六五 非诸色根、不相应行,可能执受有色根身,无所缘故,如虚空等。
【疏翼】
第三破异计非能执受中,第二遮色等。
【述记?卷二十二】
自下、别破经部、萨婆多色等执受。
谓经部师计有心、色互持种子,及能受熏,如前已破。今破色根亦不能执有漏色身,无所缘故,如虚空等。
谓萨婆多心能执受,前已破讫[33]。若谓命根、同分,为能执受,今此亦非。「不相应行」,虽举总名,意取命根及众同分。余不计故,或设遮余,并不能执有漏色身,无所缘故,如虚空等。此设许有体,不尔,即应言无体性故。今正非无体,亦得以「无所缘」为因。
【疏翼】
以上第四能执受心证中,第二遮余非讫。
【论文】
三?三六六 故应别有能执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疏翼】
第四能执受心证中,第三归本识。
【述记?卷二十二】
余既不能执,故知别有阿赖耶识为能执受,无前过难。
【疏翼】
以上第二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四能执受心证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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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瑜伽》卷五十一,第一「有执受证破经部师等五因」云︰
如是先业及现在缘以为因故,善不善等性可得故,异熟种类不可得故,各别所依诸识转故,数数执受依止过故,不应道理。
[2] 智周《演秘》云︰
显自五根是自八相,第八执受。
[3] 如《对法》卷五云︰
色蕴一分、五有色界处全,及四一分,是执受。「色蕴一分」者,谓根、根居处所摄;「五有色界处全」者,谓眼等;「四一分」者,谓不离根色、香、味、触。
[4] 「三」字,《疏》误作「五」,今改。
[5] 「等」,取《瑜伽》卷五十六。
[6] 《瑜伽》卷五十三云︰
若识依执,名执受色。
[7] 如本论《述记》卷十五云︰
执受有二︰一、若识依执,名有执受。谓识所托,安危事同,即显依持而领受义。「领受义」者,谓以为境。二、以此为依,能生诸受。此义即显执令不坏、能生觉受。若据实理,生觉受者,唯是身根,以余四根──色、香、味、触不离身根,同聚一处,亦名觉受,体实非也。
道邑《义蕴》云︰
以声依第八,名为执受,不是此声能生觉受名执受也。
灵泰《抄》云︰
四大与五根同处相击着,遂生声;或能造五根之四大相击生声;或能造扶尘之四大相击生声。
[8] 《俱舍论》卷二云︰
十八界中,九无执受︰前七心界及法界全,此八,及声,皆无执受﹝《顺正理论》卷四,于此中间别有文解其二句颂──前八界,及声,无执受,余二──云「颂中『及』言,具含二义︰一、显总集,谓八及声总无执受。二、显异门,谓余师说不离根声,亦有执受」﹞。所余九界,各通二门,谓有执受、无执受故。眼等五根住现在世,名有执受;过去、未来,名无执受。色、香、味、触住现在世,不离五根,名有执受;若住现在非不离根、过去、未来,名无执受。
智周《演秘》云︰
不说过、未,两无体故,名「非过、未」。
[9] 智周《演秘》云︰
由第七识有覆无记,非先业引,故现缘生,不名能执。
[10] 《瑜伽》卷五十一「八证」中,第一「执受证五」第一因云︰
谓阿赖耶识,先世所造业行为因。眼等转识,于现在世众缘为因,如说根、境及作意力故,诸转识生,乃至广说,是名初因。
[11] 《瑜伽》卷五十一云:
又六识身有善、不善等性可得,是第二因。
[12] 《瑜伽》卷五十一原文为:
又六识身,无覆无记异熟所摄类不可得,是第三因。
[13] 《瑜伽》卷五十一原文为:
又六识身,各别依转,即彼所依,应有执受,余无执受,不应道理。设许执受,亦不应理,识远离故,是第四因。
[14] 如本论卷三云︰
非显能执受唯异熟心,勿诸佛色身无执受故。
[15] 《瑜伽》卷五十一原文为:
又所依止应成数数执受过失。所以者何?由彼眼识于一时转,一时不转,余识亦尔。
[16] 即先业引,及非善染。
[17] 「明」字,灵泰《抄》牒释作「明」,余作「简」。
[18] 「同」字,灵泰《抄》牒释作「同」,余作「因」。
[19] 灵泰《抄》云︰
此第二解也。谓第八识即由先业所引,不由现缘,若第七识,由现缘也。又第八识体非善染故,前七识是善染故也。
[20] 初中又二︰一、出前二量,二、出后三量。此即初中初文。
[21] 《略纂》卷二十五云︰
其初因意者,诸小乘等中,不立本识,如经部师以六识持身。今意非此,谓从先业生者,能执持身;从现在缘生者,不能执持。此约长理,不约六识于一剎那,或起异熟心。破,如文可知。
此中应立量云︰眼等转识非能执受;宗。现缘发故;因。如声等起;喻。
又若有转救之云︰我眼识等中亦有异熟心从先业生,能执持,汝何故云眼等转识非能执持,而总遮我?
今应破之,如下第三﹝种类不可得﹞因比量。
若尔,下第三因,应不更破!
此以彼救已为破故。后既有破,明知此中,但约长时相续道理破之,如前解释。此,第一因也。「因」言所以,即宗因等之因也,从此为名,故言「五因」。前总破六识讫。
[22] 《略纂》云︰
下因,别《疏》牒破。且《疏》「善不善性」破故,第二因。「又六识身善不善等可得是第二因」者,既欲破之,且遮别法有非执受,方能遮彼「善不善等」。设有计云:涅槃体能持有漏依止,今量云︰二种涅槃定非执受;宗。是无为故;因。犹如虚空;喻。
此义既成,转破道谛,设有别计道谛能持。应立量云︰
无漏善心不能执受有漏诸根;宗。
此言为简大圆镜智能持自身,若但总言「无漏善心不能执受」,即有不定过。为如涅槃是无漏故,无漏善心不能执受?为如大圆镜智是无漏故,而能执受?避斯过故,故作此言。
是无漏故;因。犹如涅槃;喻。
此义既成,应须转破有漏善心。应立量云︰有漏善根应不执受有漏诸根;宗。以是善故;因。如彼善品;喻。
虽破记性,无记之中有四无记,且除异熟在第三因。变化等三,今应别破。量云︰三无记心应非执受;宗。以间断故;因。犹如声电;喻。
或因、喻云︰非异熟性故,如善恶心。此因亦善。前因,有异熟生心为不定过。
今论云﹝疑「文」﹞:虽云「善不善性」,不言无记,既有「等」字,明别有破。虽复《疏》牒其六识中无记报心,此中有计以为执持,应破彼计;故第三因即遮此计。
[23] 智周《演秘》云︰
前第三因即「一类」也。此云「非真异熟」,便有间断,即非一类。故此云「非真异熟」者,即是辨前第三因也。
《略纂》卷二十五云︰
言六识中,虽有异熟,但一念生,或诸心间,前后一类异熟之性必不可得。前后一类异熟之性,无有变易,可能执持,是真异熟。今六识中异熟之心,但一念生,非无有间。既非一类,是异熟生,不得称言而能执受。
应立量云︰六种转识非真异熟生;宗。有间断故;因。譬如风声等;喻。
此量未明,应更别立之︰六种转识无覆无记异熟一类即不可得,不能执持身;宗。有间断义故;因。喻等同前。
或应立量云︰六转识中异熟之心不能执受;宗。有间断故;因。如风声等;喻。其论云「异熟﹝种﹞类不可得」者,即是此中「有间断」之因言也。
即彼逐难︰六识中异熟心,是异熟生非真异熟,不能执持者,汝宗何故不苦不乐受从异熟生?既异熟生,应非执受!
述曰︰异熟生有二种︰一、从异熟种子生,二、从异熟相续生,第六识中,是异熟种子生,名假异熟,如眼根,非真异熟;其第八识是异熟相续生,前念、后念,皆异熟故。今前念、后念皆是异熟者,能执持,非六种识,故有异也。
即以此文,一师言欲界有第六异熟心,一师云此乃遮计。又彼外计汝宗第七识应得能执持心,何劳第八者,应立量云︰我第七识不能执持身。非异熟性故。如六种转识等。
[24]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25] 见真谛译《摄论?世亲释》卷三。
[26] 玄奘译《摄论?世亲释》卷三云︰
其余诸识,各别故。
真谛译云︰
所余诸识,定别有依止。
[27] 《略纂》卷二十五云︰
又彼外计非一种识能持一切根,一一自识能持自根,今应破之,故第四因云「又六识身各别依」乃至「是第四因」。
此中有二︰初、依计正破,二、纵计逐难。
谓如眼识起时余耳等无识之根便应烂坏;宗。无能持识故;因,以小乘宗诸识不并生故。如死尸;喻。
「设许执受亦不应理」者,此牒计逐难。谓彼外计眼识起时,非但唯持眼根,亦能持余耳等之根。今设纵之,故云︰「设许执受,亦不应理。识远离故。」
今立量云︰眼识必不能持耳等诸根;宗。识远离故;因。如他人识不能持自根等;如死尸等。
亦有意,合立量云︰意识诸根应无执受;宗。识远离故;因。如死尸;喻。
既难无执受已,应成非情摄,立量云︰无识诸根应非情摄;宗。无执受故;因。如死尸;喻。
[28]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29] 「不坚住」,真谛译为「不久坚住」。
[30] 如《略纂》卷二十五云︰
又眼等诸识起时应不递相执受;宗。所依别故;因。由如眼识起时不依诸根。
此量有过,同喻所立不成过,如前所计身识持自根。
设尔,应成数执过。故第五因应成数执过,其文可解。此中有量︰既有执受、不执受,不执受时应非情摄。无执受故。如死尸等。又可云︰六种转识应非执受。三性心间,非一类故。如声、火焰等。
此亦有过。由上五因,六识执持,既非道理,故许第八能执持身。结文可知。
[31] 三喻谓:「如声风等」、「如非择灭」、「如电光等」。
[32] 灵泰《抄》云︰
疏主显此唯识文胜。若读《瑜伽》诸论八证,若不见此论五因,彼人但知虚读。然旧五因比量即五个喻也,今者此论中文,有三个喻,三个喻,一一皆得通于五因而作比量也,即明论师智巧便也。
[33] 智周《演秘》云︰
经部师许色根等持种受熏,故色根等,对彼名正,不言他许色根。执受,对之名正,有部准此。又言通遮,亦为不可。
成唯识论译文 卷第一:外人难说:如果只有识的话,为什么世间的一般凡夫及诸外道和出世间的诸圣教都说有我、有法呢?论主回答说:《唯识三十颂》说:“我和法都是假设而有,有各种各样的相状,它们都是识变现的。能变之识只有三种:第八阿赖耶识为异熟识,第七末那识为思量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称为了别境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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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前概说 佛教唯识学,是门极有条理,极有系统,极有组织的学说,亦是一门极有高度,极有深度,极有广度的学说,不特在佛教各宗派的教义中,难见有可与之相匹敌的,就是在世间各种思想学说中,亦少发现有像唯识学那样的。是以今日时代思潮,不论有着怎样飞跃的进步,各种学说思想,不论有着怎样高度的发展,但唯识学仍然值得吾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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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直解》观感漫谈 陈新 只要熟悉中国佛教史,乃至只要熟悉中国思想史的人,无不知道《成唯识论》的重要性。但由于该书的难解,历来对该书的注疏寥若晨星。由复旦大学出版社二OOO年四月出版,林国良先生撰写的《成唯识论直解》(以下简称《直解》),在文字的梳理、义理
这首偈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论议人时,就会发愿,希望一切众生都能够以佛陀的正法,摧伏外道的邪见和论议。见论议人:“论议”是说通过问答的形式等,分别阐述诸法的义理。其目的是使对方了解论理,明了法义,重在显明真理。佛在世时,比丘们常常就某一义理或论题等展开论议。著名的迦旃延尊者就是因为思惟敏捷,辩才无碍
这一愿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身无铠甲、手无兵仗的军人时就会发愿,希望所有的众生,都能永远舍离不善的身口意三业,趣于善道。见无铠仗:“铠”即铠甲。古时战斗中穿戴的铠甲战衣,可以防身。“仗”是弓、矛、剑、戟等兵器的总称,即兵仗、器仗。
此时世尊思维此梵志性格儒雅纯善质直,常为了求知而来请问,不是来惹麻烦的。他如果要问应当随意回答。佛就说:犊子。善哉善哉。随意提问吧,我会回答的。
这时世尊告诉憍陈如:色是无常。因灭色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色,受想行识也是无常。因灭此识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识。憍陈如。色即是苦,因灭此色而获得解脱安乐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憍陈如。色即是空,因灭空色而获得解脱非空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
居士问:《金刚经》上说:“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何理解请师父开示!一如师父答:把所有的虚妄,就是一切相都是因缘和合的,所有的像都是生灭的变化的,无常的,他不是永恒不变的,所以对我们众生来说第一个就是破相证性。因为相是一个虚幻,因缘和合的假象。
迦叶菩萨说:世尊。一切法的意思不确定。为什么呢?如来有时说是善不善。有时说为四念处观。有时说是十二入。有时说是善知识。有时说是十二因缘。有时说是众生。有时说是正见邪见。有时说十二部经。有时说即是二谛。
善男子。虚空之性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佛性也一样。善男子。虚空非过去,因为无现在。法如果有现在则可说过去,因无现在所以无过去,也无现在,因为无未来,法如果有未来则可说现在,因无未来所以无现在也。
《宝积经》与《般若经》、《大集经》、《华严经》、《涅槃经》,并称为大乘佛教经典『五大部』,在佛教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该经以大乘经典的『空观』思想为基础,累积了《阿含》以来的佛陀教义,同时,也强调『无我』的思想与瑜伽的修行等,是中观学派及唯识学派共同尊奉的经典。
《四十二章经》是由后汉迦叶摩腾、竺法兰同译的。后汉是指汉朝的东汉时期。汉朝共分两个时期,一是西汉时期,二是东汉时期。东汉时期又称为后汉。本经的翻译者迦叶摩腾和竺法兰就生活在这一时期。东汉明帝永平十年(67),汉明帝因夜梦金人,于是派蔡憎和秦景、王遵三人带着十八个人到天竺求法,在求取《四十二章经》之后,遇到
如来佛性有二种:一有,二无。所谓恶有就是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三念处大慈大悲,首楞严等无量三昧,金刚等无量三昧,方便等无量三昧,五智印等无量三昧,这都叫做有。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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