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大乘中观释论
观有为品第七之三
复次自部答异宗言。
此分位定住先分位显明
释曰。如乳位中。乳亦不即。于此位灭。如前所说。有无二法。互相违故。复次颂言。
异分位定住先分位已灭
释曰。如是决定住异位中若有所转如酪分位无别异灭。何以故。酪已成时。乳即不生。此中决定坏失次第。各别分位无异性故。若言物体不灭。此即相违。或计灭有所得。彼非道理。今当止遣。他法既无生住可止。自法亦无。今所说灭。以自法无故。复次颂言。
如彼一切法生相不可得
即此一切法灭亦不可得
释曰。此中云何。若一切处有灭法者。彼即无实。复次颂言。
若法是有者灭即不可得
不可于一处有有无二性
释曰。互相违故。复次颂言。
无法即无果灭亦不可得
如无第二头不可言其断
或有人言。依止灭体。是中欲令灭有所得。故颂答言。
法不自体灭他体亦不灭
如生不自生他体亦不生
此灭若未灭自体可能灭
此灭若已灭灭已复何灭
是灭若有异灭即是无穷
灭若无所灭法皆如是灭
或造释者言。若彼生法止遣法自相者所说。即有对待过失。谓以胜义谛中有有为法对待无为。今对彼说。是故颂言。
生住灭不成即无有为法
有为法不成何得有无为
释曰。对待所起。此说毕竟。譬如石女不生于子。世俗决定物体不成。
此中应问。若无有为之法及有为相。云何世尊说有三种有为法相。故颂答言。
如梦亦如幻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
释曰。诸法如梦幻及乾闼婆城。皆是分别智境界性。是故显示象马车步男子女人国城等相。彼体皆空。是故所有生等诸法皆是智境界性之所发起。于胜义谛中所显无体自性空故。故佛欲令于诸行中舍离常见。令得调伏。乃作是说。止生老等。所言老者。老亦非老。此即自语有所得相违。是故颂言。
老亦不离老老时无所有
此性老不成异性亦如是
是故一法中老即不可得
老老而无老非自体他体
此老不自老一切老亦然
老若有别异老即是无穷
解脱出离道自具足亦然
若法离自相果亦不可得
释曰。如说解脱。诸有善法此即说为缘因。彼善法性若有所得。云何说彼以为缘因。若尔而彼识等亦可说为缘因而有所得。何以故。以差别性彼无体故。差别识性亦非自体。有善法性以其自体诸善法性为缘因故。于解脱中无有果利。若善法性因有解脱者。如是决定舍离自体。何以故。以所立诸法入自体故。若不尔者。如前所说。云何不以不善解脱而成善法解脱所作。若如前说。善法解脱此亦不离有分别故。是故当知。彼一切法若已生若未生二解脱因。彼即不生。复次颂言。
已脱不可说未脱不可说
脱未脱无说脱时亦无说
此解脱若异解脱即无穷
若无脱而脱皆如是解脱
释曰。若如是知。彼出离道亦然。具足如所生说。诸佛世尊。于契经中。有说颂言。
色法如聚沫受即如浮泡
想同阳焰生行如芭蕉相
识如彼幻法显示所立法
如梦如影像亦同于响应
复说。于诸行中一切法无我即无自性。当知此中所言我者。即是自性别名。此中所说。彼真如法无有戏论。若说决定皆是虚诳妄取之法。
观作者作业品第八
或有人言。前品所说。破一切法诸有所作。有为不成故。何得有无为。若作此说。何故与彼阿含相违。如佛世尊。于契经中。有说颂言。
应修善法行勿修恶法行
修善法行人二世安乐寂
如此颂意。即有作者作法。亦复有果。所说是实如所观察。何故但言世俗。非胜义耶。
论者言。诸有作者。于胜义谛中。若实有若不实有。若亦实亦不实有。作业亦然。若实有若不实有。亦实亦不实有。由如是故。而彼作者于所作中若实有作者。亦应实有作业。如是互推。作者作业皆无有实。若实不实二种俱于胜义谛中。无极微许决定实法。若作者有实。然亦无实作业可得。若作业有实。而彼作者亦不和合。复次颂言。
作者若有实亦不作实业
释曰。若如所说。何可信耶。故下颂言。
实所作无故无所作差别
释曰。若复止息善不善业。即所作不生。若所作中有二。作者亦复有二。亦非于所作中有能作者。此遣法自相。此复云何。故下颂言。
有业无作者
释曰。若于作者作业中。执着所作生起。此即还成法自相相违。今当止遣。复次颂言。
无实所作故
释曰。以无所生作用差别故。若复作用有所和合。即所作有二。业亦有二。亦非离其所作有业。此遣法自相。复次颂言。
有作者无业
释曰。若所作业与作用法彼相离者。即能作所作二俱丛杂。此遣法自相。
复有人言。若有能作及作用法彼即有业生起。应可说为实有作者。以作者生时业亦无异。由有作用和合故。彼亦无别实有。此无过失。
论者言。何名无过。以作者作业及所用法彼能作所作悉无作故。此中若有能作所作。过如先说。若无所作。能作亦无。以离所作故。此即云何。有其能作所作及所作业用。此如是故。余处亦然。随应遮遣。今此文广。恐繁且止。复有人言。作者所作之业不实可尔。而彼作者可应实有。今为对遣彼说。是故颂言。
作者亦无实
释曰。若计作者作业为实。今此言中亦当止遣。复次颂言。
若实有作者亦实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二俱堕无因
释曰。此言能作即是作者。此言所作即是其业。若或所作离于作者有业可作。如是亦当但有作者无所作时应有作业。有即无因。若作者作业堕无因性。即有一向过失。此应思择。复次颂言。
若有果无因因即非道理
释曰。此言因者。即说为缘。若法有因转时缘即随摄。因若无体现事止息。此即是无。云何有义可摄于缘。此复云何。故下颂言。
作作者无体作用不和合
释曰。如断薪等。若无所断果体。彼能断者及断所用作具斧等皆不和合。断所作用当何有依。彼无体故。作者作业无体亦然。此复云何。故下颂言。
若无法非法所作等无体
释曰。若离所作。能作作用即无有业。故下颂言。
法非法无故从生果亦无
释曰。此义云何。由此即无恶趣善趣及解脱道随应果等。复次颂言。
无果无解脱亦无生天道
非唯生天道解脱道亦无
释曰。若尔世间诸有一切作用。皆悉堕于无果利中。世间果者如种子等。作用随转即能生果。彼若无体即无果利。
或有人言。如是所说作者无实。其义可尔。彼所作业此乃是实。以能作故。此无过失。
论者言。此何无过。今言作者。即是因之别名。业即是果。且非果法离因自体别有所作。如是若有作者作业。即有因有果。和合建立。今此如是作业不异于作者。作者不异于作业。故所作业而亦不离。以差别因彼无性故。此云何知。若法有缘及所作具。即因果性成。今此所说非不显明。
或有人言。作者亦实亦不实故。作业亦实亦不实故。下颂答彼增上言。
作者实不实亦不作二业
有无互相违一处即无二
释曰。于一法中有无二法和合作用。彼即无体。非道理故。如是决定和合作者作业亦不可得。以相违故亦非道理。复次颂言。
作作者作用所作实非实
着即生过失此因如先说
释曰。此中应知。若实不实皆对待所说。故下颂言。
所作实不实亦实亦不实
作者及作业此因如先说
作者诸所作非实非不实
应知业亦然此因如先说
实所作即无不实又无因
有无互相违一处何有二
释曰。此中所说三种对待。如生法说。是故应知。非佛世尊于一切处而悉止遣作者作业及诸作用。此即不堕诸无因过。
论者言。此实无过。我亦不说无其作者及彼作业。何以故。我欲表示作者作业互所成故。
复次颂言。
因作者有业因业有作者
释曰。应知此中随转施设皆无自体。作者作业。若成不成。离有离无。证成中义。世俗所得。故下颂言。
世俗遣异性我见成就相
释曰。若有人言。此与阿含相违者。彼因义不成。
有外人言。胜义谛中有其作者。何以故。如佛所说有能取所取故。
论者言。今为遮遣彼说故说。于彼诸作用中有其能取。若能取所取二法不坏。即作者随转亦不相离。如是应知。能取所取互所摄故。由是建立。因作者有业。因业有作者。是故因其能取而有所取。因所取故即有能取。此即非胜义谛。今复云何。离彼作者作业有遮遣邪。此中所作因义。若或止遣作者作业。彼能取所取。此亦应离。
复次颂言。
若胜义谛中有作者作业
彼能取所取此亦应遮遣
作者作业等此义如是故
余法自及他相因义应观
释曰。若果若因。能相所相。同生不同生等。因果二法物体有得。若言有因。即堕果数。如彼生法。若有义可取。即彼有性。若彼无者。非彼有生。色等诸法若无义可取。即彼无体可观。何况因果离于自体而有力能。若离自体有力能者。即有所得相违。譬如离于泥团可有瓶邪。物体分位法中所起。此说即是瓶生泥团。譬如瓶水。无彼别异分位性故。亦非瓶如木故。又非泥团分位即说有瓶。犹如别瓶若自力能而有所得。此即相违。若乐等法因有力能。即有乐等果法。乐等有故即乐等差别有所发起。此中所说。有所得者。此说亦无少法相违。若离因果而有力能。说所成者。如是决定彼无力能成其因果。此即或成颠倒计执。或成决定。不共因中相违离因无体故。若不共因非一向成故。若因果和合。即物体有性。如是所说因果二法。此中应知非胜义谛。
粤自西汉伊存口授佛陀经典,于大月氏王使者而震旦教始萌芽。其后,摄摩腾、竺法兰随汉明帝求经使臣蔡愔等至洛阳,而四十二章等经乃缄于兰台石室。魏晋而降大德迭与翻译通明中西不隔。达摩西来,演畅宗风不立文字,之的旨既昭而文字于以掀天揭地。
文殊师利童真菩萨摩诃萨,明相现时,从其住处来诣佛所,在外而立。尔时,尊者舍利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大目揵连、摩诃迦叶、摩诃迦旃延、摩诃拘絺罗,如是等诸大声闻,各从住处俱诣佛所,在外而立。佛知众会皆悉集已。尔时,如来从住处出,敷座而坐,告舍利弗:“汝今何故于晨朝时在门外立?”
昔如来于舍卫城敷座说法,与须菩提等演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以喻法为名,以实相为体,以无住为宗,以断疑为用,以大乘为教相,其义甚深而明,其说甚简而切。昔有领悟一言之旨者即成正果。夫修六度万行以造夫真如之地,非由此经莫能以窥其径庭。盖万法本于一心,以心求道,道即是心。
尔时,世尊于中夜时放大光明,青黄赤白杂玻瓈色,普照十方无量世界。一切众生触此光者,皆从卧起,见此光明,皆得法喜,咸生疑惑:“此光何来普遍世界,令诸众生得安隐乐?”作是念已,于一一光复出大光明,照耀殊特胜于前光,如是展转乃至十重。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
圣谛有四。此言是经何因何缘。佛世尊说如此经。云何圣谛有四不增不减。云何圣义及与谛义。若以圣故名为谛者。前二不应名谛。若言圣家谛故名为谛义则不定。复有经说。谛唯是一无有第二。云何四义而不破坏。复有经说。一切行法是名为苦。故唯二谛。四谛义不成。复次增一中说。
第3部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第538部 中阿含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摩伽陀国游波沙山,过去诸佛常降魔处,夏安居中与舍利弗经行山顶,而说偈言:“一心善谛听, 光明大三昧,彼人说妙法, 悉皆得充足,如渴饮甘露, 疾至解脱道。”时四部众平治道路,洒扫烧香皆悉来集,持诸供具供养如来及比丘僧,谛观如来,喻如孝子视于慈父,如渴思饮,爱念法父亦复如是。
论曰成立九种义句已。此般若波罗蜜即得成立。七义句者。一种性不断。二发起行相。三行所住处。四对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此等七义于般若波罗蜜经中成立故名义句。于中前六义句。显示菩萨所作究竟。第七义句。显示成立此法门故。应如是知。此般若波罗蜜为佛种不断故流行于世。
这首偈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论议人时,就会发愿,希望一切众生都能够以佛陀的正法,摧伏外道的邪见和论议。见论议人:“论议”是说通过问答的形式等,分别阐述诸法的义理。其目的是使对方了解论理,明了法义,重在显明真理。佛在世时,比丘们常常就某一义理或论题等展开论议。著名的迦旃延尊者就是因为思惟敏捷,辩才无碍
这一愿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身无铠甲、手无兵仗的军人时就会发愿,希望所有的众生,都能永远舍离不善的身口意三业,趣于善道。见无铠仗:“铠”即铠甲。古时战斗中穿戴的铠甲战衣,可以防身。“仗”是弓、矛、剑、戟等兵器的总称,即兵仗、器仗。
此时世尊思维此梵志性格儒雅纯善质直,常为了求知而来请问,不是来惹麻烦的。他如果要问应当随意回答。佛就说:犊子。善哉善哉。随意提问吧,我会回答的。
这时世尊告诉憍陈如:色是无常。因灭色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色,受想行识也是无常。因灭此识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识。憍陈如。色即是苦,因灭此色而获得解脱安乐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憍陈如。色即是空,因灭空色而获得解脱非空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
居士问:《金刚经》上说:“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何理解请师父开示!一如师父答:把所有的虚妄,就是一切相都是因缘和合的,所有的像都是生灭的变化的,无常的,他不是永恒不变的,所以对我们众生来说第一个就是破相证性。因为相是一个虚幻,因缘和合的假象。
迦叶菩萨说:世尊。一切法的意思不确定。为什么呢?如来有时说是善不善。有时说为四念处观。有时说是十二入。有时说是善知识。有时说是十二因缘。有时说是众生。有时说是正见邪见。有时说十二部经。有时说即是二谛。
善男子。虚空之性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佛性也一样。善男子。虚空非过去,因为无现在。法如果有现在则可说过去,因无现在所以无过去,也无现在,因为无未来,法如果有未来则可说现在,因无未来所以无现在也。
《宝积经》与《般若经》、《大集经》、《华严经》、《涅槃经》,并称为大乘佛教经典『五大部』,在佛教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该经以大乘经典的『空观』思想为基础,累积了《阿含》以来的佛陀教义,同时,也强调『无我』的思想与瑜伽的修行等,是中观学派及唯识学派共同尊奉的经典。
《四十二章经》是由后汉迦叶摩腾、竺法兰同译的。后汉是指汉朝的东汉时期。汉朝共分两个时期,一是西汉时期,二是东汉时期。东汉时期又称为后汉。本经的翻译者迦叶摩腾和竺法兰就生活在这一时期。东汉明帝永平十年(67),汉明帝因夜梦金人,于是派蔡憎和秦景、王遵三人带着十八个人到天竺求法,在求取《四十二章经》之后,遇到
如来佛性有二种:一有,二无。所谓恶有就是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三念处大慈大悲,首楞严等无量三昧,金刚等无量三昧,方便等无量三昧,五智印等无量三昧,这都叫做有。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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