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大乘中观释论
观去来品第二之余
复次颂言。
去者即不住
释曰。于一同生法中。相违所作丛杂无性。
不去者不住
释曰。去法止息名之为住。今不去者。去法无性不应止息。若或本有住法可得者。然亦住法无二和合。若有二和合。今应如实观。是故颂言。
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释曰。去不去者。是二不住。此如是义即如前说。复次颂言。
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
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释曰。总止住法。复次颂言。
去未去去时止息诸分别
释曰。若彼去时不住可尔。彼已去者应可住邪。此亦不然。已去者无别去法。去法已坏。是故无住。此中无有已去者住。今此住法如是止已。余诸过失所说亦然。复次颂言。
所有行止法皆同去义说
释曰。此所说已。余法皆同。已去未去去时去法不生。已去未去去时去法初发。已去未去去时去法止息。住法亦然已住未住住时住法不生。已住未住住时住法初发。已住未住住时住法止息。此中法自相等。若止遣者则生过失此中所有去者去法二种。于胜义谛中欲求实性者。如理应知。一性异性诸有物体皆法性故。是中若有所生皆客尘事。世俗所行世俗所成。然无异性。是故去者去法二无异性。此应思择。此中应知。风界动转即有去者。身等动发往方处相。此乃名去。非去者去法二性别异。于自类中有异说者。皆止是义。
复次颂言。
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
此复云何。颂言。
若谓于去法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即一性可立
释曰。虽有作者作业二相。然彼作者作业互无异性。以彼作者作业自相息故。或可一性和合。即体用有相。世俗所成。世俗有性。以彼实无所成。于世俗所作决定可得。是故非无性非一性。此中若有所止。还成过失。生法显明。若止遣者。即无果体。亦无往去方处动发等相。
复次毗婆沙人。及吠夜迦啰拏人言。去者去法有别异故。彼谓去者。能去非物体。去物体由去者故说有所得。所作如是。能作亦然。
复次胜论者言。如是能于物中有性故有去者。用彼去法动发行往方处等相。此如是说。余皆亦然。
释者言。不然。去法若尔。作者功能于物体中为有差别邪。无差别邪。此复云何。若有差别者。诸异力能或复别有齐等力能。于一能作中若成体性。此即是为作者力能。非所作等功能。此若所作等力能。即非作者功能。是中云何如实决定。或言自相差别。此即还成不定。若或自相无差别者。即一切处应无差别性。今以物体如是增上所依。火不能作地等事业。亦非无其事用作者和合力能相应。故知物体如是非作者功能。此说义成。由如是故。所有物体如是能作如是所作及此如是增上作用。是中作者即得和合。是故非彼功能差别。亦非自体差别所成。若或物体无有差别。即功能可成。如是亦然。诸力能者互无差别一无异性。故知物体若一性。是中亦无多法所成。若异性是中亦无多法所成。云何二种功能而可成邪。或离所得。即彼如是此之所作是善功能缘法差别。作者物体缘差别有。此名胜上差别长养。是故非作者力能和合。若或分位差别。如是作者分别。是故此说名为作者。若因果转时。彼能作所作性分位差别。即不可得。彼非物体差别性故。若或施设彼有性等。此不和合。故名去者。复次颂言。
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
释曰。若离去法而彼去者。即不决定。若离去法不决定时。无复别异去者可去。此所分别。若有去者去法二种可得。即去者去法有二可成。所以有去法故即有去者。有去者故即有去法。如因果二不相离性。此说义成。若因果同生即无性可得。如种生芽。是故有去法故即有去者。有去者故即有去法。若一性所成。若异性所成。然去者去法二俱无有。胜义谛中此说成就。云何无所有。此义文广。恐繁且止。此中遮遣非复引证。为遮遣故如是表示。此所说已。余处应知。此后复当止遣何义。若因去法即知去者。彼如是去。云何二种有其别异。若然云何和合。复次颂言。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
释曰。不作是义。此中应问。无数义门从义界中出。皆转是义。今云何言不作是义。故颂答言。
先无有去法故无去者去
释曰。为彼如是去者所作。何有少法而可去邪。由如是故。世间所见。何等法是先来已生有所去邪。何等法是后来生时有所去邪。复次颂言。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异去
于一去者中不有二去故
释曰。云何二去。一谓因去。知去者故。二谓若有去者复用去法。此中止遣。复次颂言。
若实有去法去者不用三
不实有去法去者不用三
此中云何。复次颂言。
去法有不有去者不用三
释曰。若或实有若不实有。此中去者去法不用三去。若实有者。即去者去法和合。若不实有者。即去者离去法。若亦有亦不有者。二俱无性。或可实有者。去者有故。不实有者。去者不有故。亦有亦不有者。二无去法故。是故去者不用三去。所以不作是义。若彼实有去者实有去法。即所作不有。能作不和合。以不实有故。即无所作不有者为去不生故。亦有亦不有者。亦无所作。彼无性故以不有故。是故去者不用三去。何以故。如是去者自无性故。若有不有悉无所作。彼皆无性。若说去法。此中皆是随顺所说。复次颂言。
是故去去者所去处皆无
释曰。此说胜义谛中成就。如是别异说有能作所作作法。此中止遣。此中或说去之作用。如理应思。是故当知。此中所说作者作业作法。诸有分别皆无实体。为证成是义故此品生。
观六根品第三
前品止遣一切作者作业作法诸所造作相违行相已。复次颂言。
见闻及嗅尝触知等六根
此见等六根说能取诸境
释曰。此论所说。如是见等六根行诸境界。谓眼见色乃至意知法。此有所说。当知皆是世俗道理。增上所作此无相违。若于胜义谛中。色等眼等所取能取性不可得。此复云何。复次颂言。
是眼即不能自见于己体
释曰。若眼能见自性者。彼眼即应如是同前。自见己体。以诸法自性不能自见无异性故。如火热性。亦复不能自见己体。是中亦无能见自性。复次颂言。
若不能自见云何能见他
释曰。无能见自性故。譬如耳等。亦无能见自性可得。彼眼若以能取自性于色境中有所见者。此说还成。眼为能见。譬如薪火变异。即说名烧。非火自体能烧。复次颂言。
火喻即不能成于眼见法
释曰。何所以邪。若彼热性能然火者。彼不热之性何不能然。是故若无彼薪。此火不有。热性不应能自烧故。复次颂言。
去未去去时前已答是事
释曰。如前已去未去去时不去中。已说是事。今此亦然。已烧未烧烧时无烧。已见未见见时无见。是故无已烧无未烧。不离所烧。无已见无未见。不离所见。如前所说。如其次第。随应止遣。复次颂言。
见若未见时即不名为见
释曰。若或为常。如瓶衣等。复次颂言。
若言能所见此云何和合
释曰。以不和合而彼见法亦复止遣。或可能见所见二法和合。彼即可说有能所见。然彼二法不和合故。何所以邪。于一见法中而彼所见不得和合。无别异故。若有能见即非无所见。若有所见。即能见应成。又若决定有彼见法。即彼能见亦复应成。能见若成。所见亦然。复次颂言。
能见亦不见见法无性故
释曰。若或离眼别有见相。可说所见。或说能见。以无能见及所见故。复次颂言。
所见亦不见见法离性故
释曰。此中若或诸缘止息。亦无能见所见可说。何以故。此所见中非能见故。若有造作彼即有见。说名所见。此中亦然。同上所说。于能见中无见可得。何以故。此中若有诸差别法体性可见。而悉止遣。若有如是能见所见见法发起即非无作者作业作法和合。见及见法亦有所起。此复云何。复次颂言。
离见不离见见者不可得
释曰。以无见法发起和合。第二见法本无性故。亦无决定而可发起。以彼见法离所见性不和合故。或可所见能见二俱无故。复次颂言。
以无见者故云何有所见
释曰。能所见性作用相违。若离和合性即无见者。若无见者即所见性。不得和合。此中能见所见决定无见。云何可说能所见邪。以见离性故。见无性故。或有人言。若谓诸行是空诸法无我。有此理故。如眼所见。即无别异能所见者。彼即无其实果可得。云何乃有识等四法而发起邪。故颂遣言。
见可见无故识等四法无
释曰。如所说理。此能见所见皆不成就。彼果生起识触受爱。如是四法云何和合。若决定有识等四法。即有彼果取法可生。以实无故。次颂遣言。
四取等诸缘云何当得有
释曰。谓以识等及取缘有生缘老死。此等诸法无所成故。无所有故。今此品初他所建立。闻等声等诸说皆止。此中见者悉无所作。是故颂言。
闻嗅味触知如是等诸根
而悉同于上眼见法中说
释曰。此中应知。如眼见说能闻所闻等。譬如能见所有闻等。如应广说。此中且止。已遣一切不和合对治故。此说成就。此中能见所见见法。诸有分别物体无性。今此品中悉为证成。如是义故。
粤自西汉伊存口授佛陀经典,于大月氏王使者而震旦教始萌芽。其后,摄摩腾、竺法兰随汉明帝求经使臣蔡愔等至洛阳,而四十二章等经乃缄于兰台石室。魏晋而降大德迭与翻译通明中西不隔。达摩西来,演畅宗风不立文字,之的旨既昭而文字于以掀天揭地。
文殊师利童真菩萨摩诃萨,明相现时,从其住处来诣佛所,在外而立。尔时,尊者舍利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大目揵连、摩诃迦叶、摩诃迦旃延、摩诃拘絺罗,如是等诸大声闻,各从住处俱诣佛所,在外而立。佛知众会皆悉集已。尔时,如来从住处出,敷座而坐,告舍利弗:“汝今何故于晨朝时在门外立?”
昔如来于舍卫城敷座说法,与须菩提等演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以喻法为名,以实相为体,以无住为宗,以断疑为用,以大乘为教相,其义甚深而明,其说甚简而切。昔有领悟一言之旨者即成正果。夫修六度万行以造夫真如之地,非由此经莫能以窥其径庭。盖万法本于一心,以心求道,道即是心。
尔时,世尊于中夜时放大光明,青黄赤白杂玻瓈色,普照十方无量世界。一切众生触此光者,皆从卧起,见此光明,皆得法喜,咸生疑惑:“此光何来普遍世界,令诸众生得安隐乐?”作是念已,于一一光复出大光明,照耀殊特胜于前光,如是展转乃至十重。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
圣谛有四。此言是经何因何缘。佛世尊说如此经。云何圣谛有四不增不减。云何圣义及与谛义。若以圣故名为谛者。前二不应名谛。若言圣家谛故名为谛义则不定。复有经说。谛唯是一无有第二。云何四义而不破坏。复有经说。一切行法是名为苦。故唯二谛。四谛义不成。复次增一中说。
第3部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第538部 中阿含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摩伽陀国游波沙山,过去诸佛常降魔处,夏安居中与舍利弗经行山顶,而说偈言:“一心善谛听, 光明大三昧,彼人说妙法, 悉皆得充足,如渴饮甘露, 疾至解脱道。”时四部众平治道路,洒扫烧香皆悉来集,持诸供具供养如来及比丘僧,谛观如来,喻如孝子视于慈父,如渴思饮,爱念法父亦复如是。
论曰成立九种义句已。此般若波罗蜜即得成立。七义句者。一种性不断。二发起行相。三行所住处。四对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此等七义于般若波罗蜜经中成立故名义句。于中前六义句。显示菩萨所作究竟。第七义句。显示成立此法门故。应如是知。此般若波罗蜜为佛种不断故流行于世。
这首偈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论议人时,就会发愿,希望一切众生都能够以佛陀的正法,摧伏外道的邪见和论议。见论议人:“论议”是说通过问答的形式等,分别阐述诸法的义理。其目的是使对方了解论理,明了法义,重在显明真理。佛在世时,比丘们常常就某一义理或论题等展开论议。著名的迦旃延尊者就是因为思惟敏捷,辩才无碍
这一愿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身无铠甲、手无兵仗的军人时就会发愿,希望所有的众生,都能永远舍离不善的身口意三业,趣于善道。见无铠仗:“铠”即铠甲。古时战斗中穿戴的铠甲战衣,可以防身。“仗”是弓、矛、剑、戟等兵器的总称,即兵仗、器仗。
此时世尊思维此梵志性格儒雅纯善质直,常为了求知而来请问,不是来惹麻烦的。他如果要问应当随意回答。佛就说:犊子。善哉善哉。随意提问吧,我会回答的。
这时世尊告诉憍陈如:色是无常。因灭色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色,受想行识也是无常。因灭此识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识。憍陈如。色即是苦,因灭此色而获得解脱安乐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憍陈如。色即是空,因灭空色而获得解脱非空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
居士问:《金刚经》上说:“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何理解请师父开示!一如师父答:把所有的虚妄,就是一切相都是因缘和合的,所有的像都是生灭的变化的,无常的,他不是永恒不变的,所以对我们众生来说第一个就是破相证性。因为相是一个虚幻,因缘和合的假象。
迦叶菩萨说:世尊。一切法的意思不确定。为什么呢?如来有时说是善不善。有时说为四念处观。有时说是十二入。有时说是善知识。有时说是十二因缘。有时说是众生。有时说是正见邪见。有时说十二部经。有时说即是二谛。
善男子。虚空之性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佛性也一样。善男子。虚空非过去,因为无现在。法如果有现在则可说过去,因无现在所以无过去,也无现在,因为无未来,法如果有未来则可说现在,因无未来所以无现在也。
《宝积经》与《般若经》、《大集经》、《华严经》、《涅槃经》,并称为大乘佛教经典『五大部』,在佛教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该经以大乘经典的『空观』思想为基础,累积了《阿含》以来的佛陀教义,同时,也强调『无我』的思想与瑜伽的修行等,是中观学派及唯识学派共同尊奉的经典。
《四十二章经》是由后汉迦叶摩腾、竺法兰同译的。后汉是指汉朝的东汉时期。汉朝共分两个时期,一是西汉时期,二是东汉时期。东汉时期又称为后汉。本经的翻译者迦叶摩腾和竺法兰就生活在这一时期。东汉明帝永平十年(67),汉明帝因夜梦金人,于是派蔡憎和秦景、王遵三人带着十八个人到天竺求法,在求取《四十二章经》之后,遇到
如来佛性有二种:一有,二无。所谓恶有就是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三念处大慈大悲,首楞严等无量三昧,金刚等无量三昧,方便等无量三昧,五智印等无量三昧,这都叫做有。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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