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大乘中观释论
观染法染者品第六
复次有异宗言。于胜义谛中诸界处等性与无性有所知解。由彼杂染成其有性。如佛所言。染者着染法故。行自损害行他损害行俱损害。如是乃至痴者着于痴法。其义亦然。
论者言。此中非无杂染道理。虽有如幻。谓以无实染等体故。但以行聚所成。世俗言说。非胜义谛。何所以邪。此言染法。染者为先有邪。为后有邪。为染者染法俱时起邪。三皆不然。是故颂言。
若先有染者后有其染法
云何离染法而有染者生
释曰。此说毕竟应知此义遮其所离。若染法无体。染者亦然。止其所作非熟无果有果成熟。其义可见。若离染法有染者成。如是乃应别有染法。此即染者因染法得。若尔云何染者有故染法即成。染法有故染者即成。然后起染。此义显明。如果成熟。若有爱境即染法成。若无爱境云何有染。应当止遣安立过失。此中亦非先有染者后起染法。
故颂遣言。
有染者复染云何当可得
释曰。所依染法无体性故。如已成熟。复次颂言。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复然
释曰。若先有染者后有染法。即一切处。如染法体。是故先无染者道理。
令为证成此义。是故颂言。
染者先有染离染者染成
释曰。染法若无爱体可作。是中其或见有所成。此非道理。
有异宗言。离彼染者别有染法。离彼染法染者可立。
论者言。若离染法得有染者。此中非有。何所以邪。若先有染法后有染者即离染者乃有染法。此中染法不有。即无爱境能成染法道理。以爱境后有故。由如是故。若离自性别因染者。得有染法。即彼染法因染者得。若尔即非爱境能成染法。以爱境居后故。所成不可得。若如此者岂非过邪。亦非先有染法后成染者。
复次颂言。
有染复染者亦云何当得
问曰。或离染法有其染者。既有对待过失。此中染法染者二法同起而可成邪。
故颂答言。
如是若同生亦复非道理
染法染者二此当云何用
释曰。谓以染法染者二相离性互有所违。若法未生二俱无性。若法已生所作无体。但由爱境所成染法故有染者。而彼爱境及所起染法悉亦止遣。问曰。彼染法染者为一性可合邪。为异性合邪。
故颂答言。
彼染法染者非一性有合
释曰。此何所以。非彼一性而可合故。若有二法合即极成。此中应知。是提婆达多起染。不复为彼提婆达多染者之因。彼若说合。此非道理。
复次异性亦不可合。故颂遣言。
异性若有合云何当可得
释曰。异法异性若有合者。彼即相违而非一处。有二法生道理可得。后当止遣。
复次颂言。
若一性可合离伴亦应合
释曰。此言合者。同体为义。凡一性者即是因义。若此一性定有合者。如前所说提婆达多。合义应见。是故无一性因。可合道理。虽于一性因无合可成。然若止其合义。应知有过。
复次颂言。
异性若有合离伴亦应合
释曰。此中所说。譬如瓶衣。彼等异性而不能合。若立合者。非有异性相合因故。如前即有对待过失。异性若合有所得者。彼非异性亦应得合。此岂无过。
复次颂言。
若异性有合染染者何用
释曰。此中说合。无合道理。何所以邪。如是二法各各已成别别自体。即无别法为所成义。是中亦无所成可得。故知异性无有诠表。若计异性得有合者。
故颂遣言。
若染染者二各各自体成
是二若有合前亦应得合
释曰。而彼二法汝今云何。此说得成各各体故。若或染法染者。是二汝以何义分别二法各各自体令成其合论中言或者。此说合义。若起分别时虚无果利。彼等自体无所成性。若言合者。是中染者。无有少分染法可作染法。亦非染者可有。
复次颂言。
异相不成合汝欲求成合
合相若已成复欲成其异
释曰。合性不成。彼义极成。一法异性合不可得。异性极成不成合义。故无染法染者二法同时。或复次第异性可生。亦复更互相离性故。由是此中无合道理。今此观察如汝意欲。何等异性次第可起。或复同时。
今为证成此义。故颂遣言。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染非合不合成
释曰。此中云何。所谓非唯染法染者。非合不合。诸法亦然。
观有为品第七之一
复次或有人言。胜义谛中有彼贪等诸杂染法。以有为故。譬如眼等。
论者言。若如是说。遍所成故立喻不正。何以故。胜义谛中若有眼等。应有生等有为诸相。若其无者。如兔角等。亦应有彼有为诸相。是故有为诸相。于胜义谛中决定不成。云何生等有为诸相而可成立。
此中应问。彼生等法增上所作。是有为耶。是无为耶。二俱不然。
故颂答言。
若生是有为即应有三相
释曰。譬如能相。此中有为能相如是。不然云何有为诸相。此中所说二法和合三相遍行故。此中三相亦悉止遣彼法自相。
复次颂言。
若生是无为不作有为相
释曰。如是所成应当遮遣安立过失。何以故。无为自体亦无性故。譬如灭法。此如是决定。有如是过失。如是住与无常。余法亦然。皆同生法。
论者言。相者即是理法执持为性。如是所说。云何生等为复相离。有彼业用而可转耶。或不离耶。
复次颂言。
生等三法离即无相业用
释曰。云何生等有为诸法次第可转。若法体未生。即住灭二法不能为彼作有为相。以未生故。是即能相无所诠表。若法自体毕竟已灭。即能相无体故无生住二法。以彼灭法自无性故。已生即无住。无住即无生灭亦无性。若言无常随逐住法。即不能作有为之相。
故百论颂言。
住何有灭相无常何有住
若先有住法后不复应有
若常有无常有住不有常
或先有其常后即不有常
无常与住同若有其体者
有常即邪妄或有住亦妄
颂意如是。若有为法不相离者。云何以一物体于一时中而得和合。
故颂遣言。
不于一时中生住灭和合
释曰。以互相违故。
或有人言。有彼同种因性一时可生。或复次第所作得成。
论者言。此复云何。或复于彼有体中得耶。或离能相所相有所得耶。若有体得者。非于有体中有实体性同生可得。亦非所作别有其因。若或无体。此即亦无同生可有。是故体中无有如是决定生等。如生自相。亦复云何次第可成。
复次颂言。
生住灭诸相别有有为相
有即是无穷无即非有为
释曰。若离生等别有生法而可成者。彼即定有异法可立。如是乃有无穷之过。有为无为之相故非和合。
复次犊子部师言。生等诸法虽是有为。云何可说为无穷耶。
彼宗颂言。
生生之所生唯生于本生
本生之所生复生于生生
此颂意者。诸法生时并法自体。有十五法共成生法。即彼如是有生住异灭诸法具足。此如是法无有差别。若差别分别者有十五法。所谓一生。二住。三灭。四若是白法。即正解脱生。五若是黑法。即邪解脱生。六若非出离法。即非出离法生。七若是出离法。即出离法生。八生生。九住住。十灭灭。十一正解脱眷属。十二邪解脱眷属。十三非出离法眷属。十四出离法眷属。除本生自体成十四法。若并本生法总成十五。生生及本生二法为始意。为此中生生所生唯本生生。更无别法本生所生还生生生。如是乃生诸余法等。此即不堕无穷之过。
论者言。如是所说皆非道理。
故颂破言。
若谓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释曰。自体如是无有性故。
次颂破言。
若谓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释曰。自体如是无有性故。
又复有言。生生生时。即当能生。以无别故。
次颂破言。
若谓生生时能生本生者
生生若未生何能生本生
释曰。生生若未生。生时即无体。无体即不生。有何力能能生本生。若无力能即无诠表。
粤自西汉伊存口授佛陀经典,于大月氏王使者而震旦教始萌芽。其后,摄摩腾、竺法兰随汉明帝求经使臣蔡愔等至洛阳,而四十二章等经乃缄于兰台石室。魏晋而降大德迭与翻译通明中西不隔。达摩西来,演畅宗风不立文字,之的旨既昭而文字于以掀天揭地。
文殊师利童真菩萨摩诃萨,明相现时,从其住处来诣佛所,在外而立。尔时,尊者舍利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大目揵连、摩诃迦叶、摩诃迦旃延、摩诃拘絺罗,如是等诸大声闻,各从住处俱诣佛所,在外而立。佛知众会皆悉集已。尔时,如来从住处出,敷座而坐,告舍利弗:“汝今何故于晨朝时在门外立?”
昔如来于舍卫城敷座说法,与须菩提等演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以喻法为名,以实相为体,以无住为宗,以断疑为用,以大乘为教相,其义甚深而明,其说甚简而切。昔有领悟一言之旨者即成正果。夫修六度万行以造夫真如之地,非由此经莫能以窥其径庭。盖万法本于一心,以心求道,道即是心。
尔时,世尊于中夜时放大光明,青黄赤白杂玻瓈色,普照十方无量世界。一切众生触此光者,皆从卧起,见此光明,皆得法喜,咸生疑惑:“此光何来普遍世界,令诸众生得安隐乐?”作是念已,于一一光复出大光明,照耀殊特胜于前光,如是展转乃至十重。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
圣谛有四。此言是经何因何缘。佛世尊说如此经。云何圣谛有四不增不减。云何圣义及与谛义。若以圣故名为谛者。前二不应名谛。若言圣家谛故名为谛义则不定。复有经说。谛唯是一无有第二。云何四义而不破坏。复有经说。一切行法是名为苦。故唯二谛。四谛义不成。复次增一中说。
第3部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第538部 中阿含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摩伽陀国游波沙山,过去诸佛常降魔处,夏安居中与舍利弗经行山顶,而说偈言:“一心善谛听, 光明大三昧,彼人说妙法, 悉皆得充足,如渴饮甘露, 疾至解脱道。”时四部众平治道路,洒扫烧香皆悉来集,持诸供具供养如来及比丘僧,谛观如来,喻如孝子视于慈父,如渴思饮,爱念法父亦复如是。
论曰成立九种义句已。此般若波罗蜜即得成立。七义句者。一种性不断。二发起行相。三行所住处。四对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此等七义于般若波罗蜜经中成立故名义句。于中前六义句。显示菩萨所作究竟。第七义句。显示成立此法门故。应如是知。此般若波罗蜜为佛种不断故流行于世。
这首偈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论议人时,就会发愿,希望一切众生都能够以佛陀的正法,摧伏外道的邪见和论议。见论议人:“论议”是说通过问答的形式等,分别阐述诸法的义理。其目的是使对方了解论理,明了法义,重在显明真理。佛在世时,比丘们常常就某一义理或论题等展开论议。著名的迦旃延尊者就是因为思惟敏捷,辩才无碍
这一愿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身无铠甲、手无兵仗的军人时就会发愿,希望所有的众生,都能永远舍离不善的身口意三业,趣于善道。见无铠仗:“铠”即铠甲。古时战斗中穿戴的铠甲战衣,可以防身。“仗”是弓、矛、剑、戟等兵器的总称,即兵仗、器仗。
此时世尊思维此梵志性格儒雅纯善质直,常为了求知而来请问,不是来惹麻烦的。他如果要问应当随意回答。佛就说:犊子。善哉善哉。随意提问吧,我会回答的。
这时世尊告诉憍陈如:色是无常。因灭色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色,受想行识也是无常。因灭此识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识。憍陈如。色即是苦,因灭此色而获得解脱安乐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憍陈如。色即是空,因灭空色而获得解脱非空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
居士问:《金刚经》上说:“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何理解请师父开示!一如师父答:把所有的虚妄,就是一切相都是因缘和合的,所有的像都是生灭的变化的,无常的,他不是永恒不变的,所以对我们众生来说第一个就是破相证性。因为相是一个虚幻,因缘和合的假象。
迦叶菩萨说:世尊。一切法的意思不确定。为什么呢?如来有时说是善不善。有时说为四念处观。有时说是十二入。有时说是善知识。有时说是十二因缘。有时说是众生。有时说是正见邪见。有时说十二部经。有时说即是二谛。
善男子。虚空之性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佛性也一样。善男子。虚空非过去,因为无现在。法如果有现在则可说过去,因无现在所以无过去,也无现在,因为无未来,法如果有未来则可说现在,因无未来所以无现在也。
《宝积经》与《般若经》、《大集经》、《华严经》、《涅槃经》,并称为大乘佛教经典『五大部』,在佛教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该经以大乘经典的『空观』思想为基础,累积了《阿含》以来的佛陀教义,同时,也强调『无我』的思想与瑜伽的修行等,是中观学派及唯识学派共同尊奉的经典。
《四十二章经》是由后汉迦叶摩腾、竺法兰同译的。后汉是指汉朝的东汉时期。汉朝共分两个时期,一是西汉时期,二是东汉时期。东汉时期又称为后汉。本经的翻译者迦叶摩腾和竺法兰就生活在这一时期。东汉明帝永平十年(67),汉明帝因夜梦金人,于是派蔡憎和秦景、王遵三人带着十八个人到天竺求法,在求取《四十二章经》之后,遇到
如来佛性有二种:一有,二无。所谓恶有就是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三念处大慈大悲,首楞严等无量三昧,金刚等无量三昧,方便等无量三昧,五智印等无量三昧,这都叫做有。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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