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汝钧:《金刚经》研究

金刚经 | 作者:吴汝钧 [投稿]

  同理,须菩提之所以是 “乐阿兰那行者”(arana-viharin),因为他 “实无所行” 。因为行是依心而起的,若心执著于外物,被外物所束缚,心即住于其中。若心行而不住著,不执于外物时,才能乐住于无挣的境界中,才能成为 “乐阿兰那行者” 。 “阿兰那” 是梵文ara.naa 的音译,即无挣之意。能住于无挣,则能处于 “ 无我 ” 之境,这是回应刚才阿罗汉能证无我境界的说法。因而小乘佛教的四种圣人,犹以阿罗汉所达到之境界为最究竟。

  这裡有一点要说明一下。须菩提本是小乘的圣者,但他对四圣的看法,有大乘思想的倾向。特别是他说斯陀含无往来,阿那含无来,显然有打破世间与出世间的隔阂的意思,而近于大乘的出世间观念,后者表示世间与出世间结成一体之意。《金刚经》的作者可能有意把须菩提大乘化,透过他所表示的大乘思想去影响小乘的人。实际上,《金刚经》属般若文献,而这批文献在大乘文献来说是出现较早的。文献的作者可能有意把小乘信徒引入大乘的教化中。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则非庄严,是名庄严。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心灵是有生命的,故心必有其活动,但心在活动之馀,不应著于任何对象之中,并执取之以为实有。本节即进一步紧扣般若性空之理,发挥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的重要思想。

  从性空来说,既然诸法本无自性,即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诸法实体,故心便不应住于这无自性的诸法中,并以之为实有;但也并不需逃离世间诸法,因为始终诸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缘聚而生,在某一时、空出现,它虽无自性,但也并非一无所有,所以,人对于诸法也应有觉知的活动,也要生心,但心却不可住于任何一法,免得受到束缚,不得自在,所以说无住。就是说,心无所住著,而不是说远离诸法,捨弃世界。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

  须菩提认为当日佛在然灯佛(注35)处修菩萨行时, “于法实无所得” , “法” 是指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 ,原因是所谓 “法”纯粹是个人心上觉悟时所证得的道理,所觉悟的是无自性空的真理。若说法可 “ 得 ” 时,便是将法推到外面去,以为法是外在对象,是实有可得的。人向外寻找法时,便如同向外觅取本来是内在的东西,如骑驴觅驴,不会有结果。故此,无所得才是真正之得,因为无所得的 “ 得 ” 是指不以法为有自性可得的外在对象,于是法与追寻者二者不再分别为二,二者都是内在的,都结成一体,主客的对立因而解消,当体就是得,就是悟,这才是真正的得,而所得正是无自性空之理。

  同理,菩萨实在不能庄严佛土。庄严有两个层面:一为相庄严,指外在的华丽装饰;一为心庄严,即是心灵中的庄严,是精神意义的。须菩提认为真正的庄严是心庄严,只有否定相庄严才能显出真正的庄严。进一步说,依缘起性空的道理来看,这裡有辩证的意味,就是必须否定把心看作为有自性的 “庄严” ,才能臻至空的 “庄严” 。换言之,即是要否定认为菩萨庄严佛土是实有存在的看法,因为 “庄严佛土” 本无自性,根本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 “庄严佛土” (k.setra-vyuuha)可被执取以为实有。事实上,庄严佛土是心灵的自我净化活动,是故佛说诸 “菩萨摩诃萨” 应该无所住而生清净心,所谓清净心是人人都具足的本来清净自然能有清净无染心灵;这是一普遍的心灵,是平等、无差别的。因此,若心清净自然能有清净无染的佛土,所谓 “心净则土净” 。故此,佛土并不靠外在的装饰,而要靠我们的内心努力才行。但如何能生清净心呢?就是不要住著于色、声、香、味、触、法这些感官与意识对象,因为它们在般若的观照下如幻如化,无实性可得,故不应住著于其中,所谓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是不执著于外物以为有自性可得时,人才能生起一平等、无有差别的清净心去领会佛土的庄严。

  同样,现代人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感到烦恼不安,往往趋向寻找一种简单自由的环境,希望能够过朴素的、非文明的、非现代化的生活。现代人这种否定文明,务求返璞归真的作法,表面似乎解决了现代人面对复杂的文明生活的不安感。但事实上,这种改变外在环境,令其趋向简单的作法,只是表面的解决方法而已,始终人的不安感仍会存在。因为人最根本要改变、转化的是他们感受事物的心灵,而非事物本身。所以,在向外寻找一个安身之所前,就必须先向内心做一些涵养的工夫。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本节通过色身喻法身的广大。须弥山( Sumeru )是指地球的喜玛拉亚山,是古代印度宇宙观的中心。据佛教的理解,人在现实上是物质性的色身( ruupakaya )即是五蕴组成之身; 人可藉修习而获致精神上的法身( dharma-kaaya ),这是指佛性的显现,是佛所证得的超越的真如理,它遍满整个世界。虽然,色身大若须弥山,但始终不及法身之大。是故佛说非身,即是否定物质性的色身,显现那遍满恒常的法身,才可说是 “ 大身 ” ( mahaa-kaaya )。 而色身虽大如须弥山,也不是真的广大,是因为色身有坏灭的一天,而且人也很容易执取之而生烦恼。就算色身再大,它对人要达到解脱的理想实无补于事。相反,法身是佛性的显现,是佛的本质,他以此普度众生。这是真正的“大” 。

  须菩提,如洹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本节採用层层递进的方式来譬况功德的多寡,用以彰显精神性福德的殊胜之处。前文用了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来比较,现在就用恒河沙数的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宝布施作对比,目的只为再次凸显受持诵读《金刚经》之功德是无可计量,远胜前者。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这节从信仰角度来说明受持读诵《金刚经》的价值。经文说四句偈,其福德已非七宝财施所可比较,故知《金刚经》的价值实无可媲美,可见它是应该得到世间的天、人以及阿修罗( asura,好勇斗狼的众生)等不同众生的尊崇的。原因是单单受持诵读般若经典,已成就了“ 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即了悟空之真理。所以,这部般若经典所在的地方,就等于有佛的精神存在,因为佛所觉悟的正是这部经典所宣示的无自性空的真理。故此,现在的佛弟子能尊重这部经典,就等于尊重佛及往昔的佛弟子了。

  而本节末句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正好透露了三宝中心的转移,更有助说明经典、佛及佛弟子三者的等同关系。所谓三宝,是佛、法、僧。起初,佛陀那时以佛为主,佛陀宣讲教法而后有法,据法修行者就成为僧伽( sa.mgha );后来佛灭度,到小乘佛教时代僧伽(刚才所说往昔的弟子)成为主导,虽然法身是遍在、常在的,但要僧伽宣扬教义然后才有法;及至大乘佛教正法成为重心,经典是保存正法的重要依据,所以经典的地位变得很重要(注 36 )。

  由此观之,般若之法已载于本经中。故此,说诵读这部《般若经》的价值等于重遇佛及往昔受尊重的弟子,实非跨张之辞。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此段经文提出本经的名字为《金刚般若波罗蜜》,而在抗塞的梵文英译本中( 37 ), 则将此经名为《超越的智慧》( Wisdom WhichHas Gone Beyond )。虽然梵文英译本与鸠摩罗什的中译本在字眼上有分歧,这是採直译及意译的不同而已,两者的意思其实是一致的。译为 “ 超越的智慧 ” 表示这智慧超越其他一切智慧,因为它是至高无上的;而罗什译的《金刚般若波罗蜜》,亦有同样的意思,因为 “金刚 ” ( vajracchedika )是钻石的意思,它无坚不摧,有碎破万物的功能,以此来喻般若智慧,正指出般若智慧能如金刚般锐利,能破除一切错误的见解,超越一切妄执。

  故此,虽然两者对此经的名字的翻译在字眼上不一致,但其意义皆是指出此经所讲的,是一种完满无上的智慧。

  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这节经文充分表现了真理的弔诡性格。若用现代术语表述佛陀描画真理的方法,就是这种 “即非的诡辞” 。表面上看来,这些语句显然是矛盾的,是违背形式逻辑的规律的,事实上,即非的思考在表面是诡辞,内裡却含有一种智慧,一种空的智慧。

  其实 “即非的诡辞” 涉及语言或概念层次的问题,而这层次则分三部份进行。首先,提出某概念如 P,这概念只是现象的提举而已,跟著便否定此概念,如非 P,这否定是对 P 的自性否定, 即否定以自性立场来看 p,而得 p 的否定;但这非 p 也不可执著,继而再否定这非 p,随即显示一超越于 p 的及非 p 的更高境界,即超越的 p(注 38 )。

  前后三步中的p,其涵义皆不同,三者都属于不同的语言或概念层次,因此,即非逻辑并不表示其在逻辑上有矛盾,无宁即非有辩证的意味,因为必须通过反的历程,否定自性p,才能臻于空的p,最后对 p 才有正确的理解,这实在是一种认识层面的升进历程, 由现象的认识以达于本质的认识。

  即非的诡辞不单有认识的涵义,且有实践的涵义,这主要是就对世界的态度来说。P表示对世界的肯定,但这肯定有执著在内,执著世界的自性也。 非 P 表示对世界的否定,否定其自性也。第三步的P, 表示最后还是肯定世界,不能捨离,但这肯定是无执著的肯定,真正的肯定。这也是修行者对世界的正确的态度。

  其实整部《金刚经》的经文就充满著这种即非的思考,故必须在这裡交待一下。

  这段经文,分别讨论了三个问题:第一、如来有否说法呢?无疑如来正向须菩提说法,但是若执著如来所说的般若波罗蜜是外在的对象,是实法,是有自性的话,则必须要作否定,故谓 “ 如来无所说 ”。 能够了解到无自性的法这事实,了解到这是内在的自证的教法,才算是真正了解般若波罗蜜。

  第二、如何才能见微尘的真相呢?若执著微尘(rajas)是有自性的,则必须先否定微尘的自性,才能见微尘的真相,或空的微尘。所以,或者说,微尘的真相,或许必须在无自性的脉络下才得见。说非微尘只是对诸微尘的提举的自性否定,否定它后,才显出无自性的微尘。(注39)

  第三、能否以三十二相见如来呢?经中说若执著了佛的三十二相( dvaatri.m'san-mahaapuru.sa-lak.sa.naani )为佛时, 则必须要 “ 非相 ”,即否定三十二相的自性, 才能真正了解佛的三十二相。我们的了解是佛的三十二相总是佛的外在的表徵,是他的慈悲与智慧在实践上的结果,无自性可说。 要真能了解佛 “ 见如来 ”,必须从他的慈悲与智慧的本质著手,亦即要从他表现慈悲与智慧的行为著手。但这仍不表示对于三十二相的轻视。实际上,三十二相这些外在的表徵,正所以印证佛的内在慈悲与智慧。

  可见在佛陀说即非的诡辞时,他不是要否定现象世界,也不是故弄玄虚掩人耳目,他的用意在使人获得一种观照真理的智慧,使众生能层层超昇于俗情世间的一切名利、货财,以至佛法本身,了解它们无自性的性格,对它们不起任何执著,由相对的层面进至绝对的境界,再下落凡尘救度众生,那就功德殊胜了。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这段经文的主旨,是指出受持四句偈而为他人述说,所积的福是无可比拟的。这段经文以布施与受持四句偈而为人述说作比较,指出无疑布施亦可积福德,但相比受持四句并向他人述说而言,则相距甚远了,因为自己受持四句而向他人述说所积的福德,是多得不能量度、不能计算的。这种福德是精神性,宗教性的。

  这其实亦不难理解,因为布施只可救人燃眉之急,解决一时的痛苦与困难而已,但众生所面对的真正问题,是沉溺于苦海,堕于六道(注40)中轮迴(samsara)的事实。要真正救度众生,非要向他述说解脱之道不可,而受持四句偈并向他述说,便可收到这效果,因而他所积集的福德,自然是比布施更胜千千万万倍。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此段经文,主旨是要表达此经非一般众生或二乘能自行了解而得悟这样简单。然而若能真正了解此经的涵义,则可成佛。这种表达方式,流行于多数大乘经典中,用以扬大(大乘)抑小(小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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