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汝钧:《金刚经》研究

金刚经 | 作者:吴汝钧 [投稿]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相。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这段说明如来虽不可从色身处求,但这不是说如来不能具足一切法或否定世间法。般若智慧教导人如何从空去认识诸法实相,知道它们无自性而不可执取。然而,这不是叫我们破坏一切缘起的世间法。世间法虽没有自性,但因其是缘起的,故亦有功用效果可言,能存在于时空中,发挥一定的效果。如果缘起的世间法一起也否定,这则与我们日常的生活相衝突,而流于破坏性的虚无主义或断灭论。因此,我们知道如来并非不能具足诸法,而是如来深明诸法实相而不作执取,方便运用它们。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这是要说明菩萨不应住于布施或从布施而来的一切福德。从真理的角度看,布施及由此而来的福德亦是无自性空的。菩萨明瞭一切法性空(无自性,所谓无我)( anaatman ),不为外在的变动所影响,故能忍受一切虚无的说法的纷扰,即所谓忍辱波罗蜜(k.saanti-paaramitaa )。若菩萨能知一切法无我而发忍辱波罗蜜,即明般若智的究极奥义,不著我等四相,不著于施者、受者及布施以为有实自体,因而不生我慢等苦痛烦恼。这点比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作布施更具福德。但是,菩萨亦不应贪著于福德,将之对象化,以为有一福德之法可住,以为有福德的自性。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此段是要说明如来的本质,并指出如来本身也是不可执著的。《金刚经》在上面说: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故若说能于如来之 ”来“ 、”去“ 、”坐“ 、”卧“ 的活动中,得见如来之真实,此即如来有来、去、坐、卧的动相与时空相,具有一切相对相,也即是他有限定相。但是,如来证得真理的法身,实不具物质性,故无从说他有来去坐卧等动相与时空相,他是动而无动相的。就是说,他的生命具有绝对的涵义,不能以相对性的来去等活动来限定。既然不能从 ”三十二相“ 见如来,更不能从来、去、坐、卧中见如来。故经中云: ”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

  然而,如来若以色身示现于世间,进行种种方便教化,自不能不有来、去、坐、卧等动作,但这是权宜之用,不是究竟。如来能表现来、去、坐、卧,自亦随时可以收回此来、去、坐、卧,而还归于其法身的自身境地。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此段是透过微尘及世界的论述来说空义。从缘起的角度看,若将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它的数目固然很多。但是,若以为微尘或世界为实在的,则不对了,所以如来说 ”非微尘“ 或 ”非世界“ ;此即不是它们的实相,故要否定之。如果说世界是具自性的 ”实有“ ,则世界是一不可分割的整体,所谓一合相( pi.n.na-graaha )。因自性的意思,是指事物具有单一、独立、自存自足、不可变及不可分别的本质。说世界是一合相,就是指世界自身作为一整体不可分割,这样就无从说 ” 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 “,这是不应理的。 世界不能是一合相的,它是缘生幻化,无实在性可言。但众生总是执取世界为一合相这实在的性格,实在迷而不返。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这段文字谈论到见( d.r.s.ti )或见解的问题。 在佛教, ” 见 “通常表示不好的意思,表示对自性的执著,所谓自性见( svabhaava-d.r.s.ti )。 如 ” 我见 “ 表示对自我的不正确的见解,以为自我有自性。 ” 正见 “ 则表示好的意思,表示不执著自性,以一切法为缘起、为性空。这裡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都表示执取自性的见解。 这种对自性的执取,需要否定,故说 ” 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否定自性后,仍可对我、人、众生、寿者有正确的见解, 故最后还是说 ” 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如来说 ” 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当是否定自性后的意思,一般人以为他是否定前的执取自性的意思,故 ”不解如来所说义“ 。若人能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则自能表现正见,亦即如来劝人 ”如是知,如是见“ 的那种。对于一切法的相状,所谓 ” 法相 “ ( dharma-lak.sa.na ),都应同样看待,不要以自性的立场来看, 而应否定其自性,所谓 ” 非法相 “,视之为如幻如化的缘起性空的法相。经过这一历程,才能真正了解法相。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纸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这段指出发菩萨心的人说法时应取的态度,并说明一切从缘起的 ”有为 “ ( sa.msk.rta-dharma )皆是如幻如化的。就宗教意义上说,读诵及演说此经的目的是在自利利他,使众生得一正确的观念以受持一切法,这实在比以 ” 满无量阿僧纸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 更具福德。然而,应如何为人说此经呢?说法者的态度是:应不住于任何法当中,不住于法之相状,而应以一澄明的智慧来理解诸法的真相。这样才能表现般若智,照见一切法性空,觉悟到诸法实相远离一切法相及施设的语言,不为法相所影响所动摇, 所谓 ” 如如不动 “ (注 50)。

  在偈文中,世尊以梦、幻、泡、影、露和电来比喻一切缘起的有为法的性格,都是幻有假设,变化无常的,当中无有自性实体。梦的性格本身1就是不真实的、是意识的虚妄假象罢了。 ”幻“ 即幻觉,幻象,是不真实的。 ”影“ 指光明受事物遮蔽所生的黑暗部份,就如真理被无知所遮蔽一样。而露和电则是刹那生灭的性质,其中没有常住的自性可被执取。此中佛陀指出一切事物皆为缘起,都是流变无常的有为法,它们刹那生灭,无由被我们执取,所以我们不应以自性的眼光来理解这些世间的事物。这首偈颂表面看来,有消极的气氛,易诱人生虚无主义的心态。实际上它并未有这种用意。它只是用较消极的譬喻,如梦、幻之属,以凸显世间的有为法的无常性格,教人不要将之执持而已。我们若能适切理解这个意思,便不会产生虚无主义的心态。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真言

  那谟婆伽跋帝 (金+本)喇壤 波罗弭多拽 俺伊利底

  伊室利 输肤驳 毗舍耶 耶舍耶 莎婆诃

  此段是大乘经典的一个传统完结方式,一切佛弟子及世间所有众生均以佛法为至善,欢喜奉行。比丘(bhiksu)与比丘尼(bhiksuni),即出家弟子的男女二众。他是二众;优婆塞(upasaka)与优婆夷(upasika),即在家的男女二众。他们是如来的四众弟子,曾从佛归依的佛教徒。他们深感佛陀的伟大,听经后雀跃不已。

  《金刚经》不是用一直接的方法导出空的空理。它透过比喻来指陈真理,然后让读者反省、思考、体验那无自性的真理,使其渗透入自家的生命中。读者可能发觉文中并没有 ” 空 “ 或 ” 无自性 “ 的字眼。事实上这就是它的妙处,如果《金刚经》直接说出 ” 空 “ 或” 无自性 “,则读者只会意识到这是一真理,但这真理却不是透过自己的体悟而得,而是外加上去的。既没有亲身经历或体悟这真理,则它的影响力是有限的。

广大佛友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语法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你们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最好动力。反馈|投稿
热文推荐
精华文章
热门推荐
网站推荐
最新推荐
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版权归原影音公司所有,若侵犯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华人学佛网  Copy Rights Reserved @2020 技术问题联络电邮:cnbuddhist@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