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在初能变识八段十义的科分中,三相门之后是‘所缘门’;也就是三十颂第三首颂文:‘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唯舍受。’这四句颂文中包括了所缘门,行相门,心所相应门,三受相应门四部分。颂文读起来是五字一句,但在讲解的时候,须作散文来讲,即‘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相应唯舍受。’此中不可知执、受、处是所缘门,‘了’是行相门,‘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是心所相应门,‘相应唯舍受’是三受相应门。
颂文前‘不可知’三字,这是说第八识行相微细,我们所知不多,故曰‘不可知’。如八识规矩颂‘浩浩三藏不可穷’,也是这个意思。不可知之后的‘执、受、处’,是第八识的所缘的境,‘了’是第八识的行相,即其能缘的作用。分释如下:
一、行相门的‘了’,了是了别,了解分别,了别就是第八识的行相。因为第八识的自体分,在识变时生起似有实无的相、见二分。这了别作用,就是第八识识体能见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见分。
二、所缘门的‘执、受、处’是见分所缘的境,也就是相分。此中的处是处所,也就是器世间、物质世界,此与有情世间相对,而为一切有情所依住处。执、受有二,一是‘诸种子’;二是‘有根身’。种子前面已经讲过,就是生起万法的亲因缘,所生的一切事物就是见分所缘的境相。有根身就是有情的色身,眼、耳、鼻、舌、身五根。根有浮尘根和净色根之别,有形可见的浮尘根、和肉眼不可见的净色根。具有这些根的身,就叫做‘有根身’(注:执为摄义、持义。受为领义、觉义。第八识执有根身为自体,持使不坏;又共安危,能共苦乐等受,称为执受)。种子与根身,不但是第八识所执持与领受的东西,同时还把它们摄为阿耶识的自体,与之同安共危;所以叫做‘执受’。这执受的种子、根身,及有情赖以生存的器世间,都是第八阿赖耶识所缘的境。以此因缘,当阿赖耶识的自体生起时,就内变而为种子及根身;外变而为器世间。即以此自识所变的相分,还为自识见分所缘之境。见分的行相,就是仗托所缘的境而生起的。
讲解:这里所说的‘了’,就是第八异熟识,它在自己所缘的相分境上,有一种了解分别的作用。这了别作用就是自识的见分。然而当有漏识的自体生时,这本来是依它起的相、见二分,都好像是遍计所缘的境相,及能缘的行相,显现在心外一样。第八识心王既然有此能缘与所缘的见、相二分,和它相应的五个心所当然也不例外。这相似遍计所缘的境相名为相分,能缘的行相名为见分。
倘若在缘境的时候,心,心所上没有带著所缘的境相,则见分就应当不能缘自心所缘的相分了。自识既没有相分做为见分的所缘境,见分又不能无境而缘,在这种情况下,见分所缘的境,必然是余识的相分无疑。如此,则每一个识的见分,不是都能缘一切识的相分了吗?例如眼识的见分,能缘耳识的相分声、鼻识的相分香、舌识的相分味等。倘若心、心所法没有能缘的行相,那就应当如虚空一样,没有缘境的功能。
能缘的心、心所法,既如虚空一样的不能缘境,那么不能缘境的虚空,常然也如心、心所法一样的能缘境。由以上所说的道理,所以心、心所法,必定有所缘的境,及能缘的行相。例如契经上说:‘一切唯有觉,所觉义皆无,能觉所觉分,各自然而转’。前二句是说:一切法唯有能觉了的内识,至于所觉了的外境,都是虚幻而没有实义的。后二句是说:这能觉所觉的见、相二分,各自随著它的因缘和合而转,并不须要心外之法,或所谓大自在天等的造作。
讲解:诸小乘部,主张离识之外有所缘的境,并且说外境是所缘的对象,相分名为行相,见分名为‘事’(注:事与理相对,离因缘的无为法是理,因缘和合的有为法名事,见分是仗因托缘生起,故名事),因为这是心法和心所法自体之相。心法和心所法同所依同所缘,俱依一根,俱缘一境,行相相似。心王见分的心、‘事’虽多种,其相各不相同,因为识相是了别,受相是领纳,想相是取境,作用各不相同。领悟到离识之外别无所缘之境的大乘论师,则说相分是所缘的境,见分称为行相。相、见二分共同依托的自体分才称做事,就是自体证知自己有缘境事功的‘自证分’。假使没有这个自证分为见、相二分所依托,心法和心所法自身就应当不能忆念,这好像不曾更境(注:不曾更境,就是没有经历过的事物),决定不能忆念。那怕做梦也梦不到。
心王和心所是同依一根,如眼识心王、心所,同依眼根等。所缘的境,也仿佛相似,如缘青则皆变为青,缘黄则皆变为黄等。但其分别缘境的行相,却是各各别异。因为识的了别,和受的领纳等,都不一样。识的自体和心所,依缘的根境虽同,而行相各异。因为识有识体;受有受体;识、受等体,各有差别。
然而当心王心所,一个个生起的时候,按道理推究,每一王所各有三分:一是所量的相分,二是能量的见分,三是量果的自证分。以心量境,好像以尺量物,物是所量,尺是能量,量知之数即是量果。故以所量名相分,能量名见分,量果为相、见二分所依的自体、即自证分。
如集量论的偈子说:‘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证;即能量及果,彼三体无别。’意思是说:唯识所现似有实无的外境相分,就是所量;能执取境相的见分,就是能量;自证分就是量果。它们的功能虽有三分,而唯一的识体并无差别。
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是内。初唯所缘,后三通二。谓第二分但缘第一,或量非量,或现或比。第三能缘第二第四,证自证分唯缘第三,非第二者,以无用故,第三第四皆现量摄,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所、能缘无无穷过。非即非离唯识道成。
讲解:再者,如果对心法和心所法仔细分别,则每一心王、心所应有四分:除前面所说的相分、见分、自证分三分之外,还有一个第四的‘证自证分’。因为如果没有这个证自证分,那么第二的见分,有第三的自证分来给它验证,但是谁来给自证分验证呢?应该就是证自证分了。无论第三的自证分,第二的见分,二者既然同是心体的一部分,,都应当有个验证,所以才建立第四的证自证分,来证明第三的自证分;也像自证分证知见分一样。
见分是能量,自证分是量果。当自证分缘见分时,那见分便成为所量的相分;自证分便成为能量的见分了。那么,谁来做量果呢?这当然是证自证分了。因为凡是能量的,必定要有个量果。如果有人说:以第二的见分,回头来做第三的量果,不是也可以吗?何必要证自证分?事实不然,当知见分缘境,不一定是如镜照物一样正确的现量,所以见分不能回头来验证第三的自证分,因为证知自体一定要依靠现量。
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四分,前二分缘似外境而名外;后二分,自体内证而名内。第一的相分,只是所缘的境,而无能缘之用;其次的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则通于所缘与能缘。也就是:第二见分只能缘第一相分,而不能反缘第三。因为它没有缘第三现量境的一定把握,因为它有时是亲自证到的现量,有时是推测而知的比量,有时甚至是非量。第三的自证分,不但能顺缘第二的见分;而且也能反缘第四的证自证分。证自证分,唯缘第三而不缘第二,因为第二已为第三所缘,用不著再缘了。第三和第四,因为都是现量所摄,有互为能缘及所缘的功用,所以心王和心所,只要四分合成,就不必再有第五缘第四,第六缘第五了。这四分自用来说是非一,自体来说是非异,唯识妙理,如此而成。四分的关系表解如下:
相分———————————————所量
见分———————能量——————所量
自证分——————能量——————所量——————量果
证自证分—————能量——————所量——————量果
讲解:所以《厚严经》里有偈子说:‘众生心二性,内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缠,见种种差别。’偈子的意思是说:众生之心有内、外二性,外是缘外的见、相二分;内是缘内的自证分及证自证分。由于被这内外四分所取的妄境,和能取的妄见所缠缚,所以才见有现量、非量、比量等的种种差别。这里所说的‘见’,就是见分。
以上所说的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也可以把证自证分归纳到自证分里合而为三。也可以把证自证分及自证分,都归纳到见分里,使之合而为二。也因为除了前面的第一分是‘所缘’之外,后面三分都是属于见分所摄的能缘。而所谓见分,纯粹是能缘,不带所缘。也可以把四分通统归纳起来,使之合而为一。因其作用虽然有四,而其体实无差别。
例如《入楞伽经》中的偈子说:‘由自心执著,心似外境转,彼所见非有,是故说唯心。’意思是说,由于众生自心的执看,好像有外境转起一样,其实那里有什么外境,还不是唯识所变吗?以是之故,所以才说唯心。像这种唯是一心,更无外境的说法,经中处处可见。这里所说的一心,不仅指八识心王,也包括五十一个心所在内。由于以上所说的种种,所以识的行相就是了别。了别就是第八识的见分。(注:心识本有的性能称为行相。因为识自体分以了别为行相,行相也就是见分。)
讲解:第八识的行相已如上说,以下讲所缘的执、受、处三字,分释如下:
首先讲‘处’字,所谓处,就是第八异熟识里的共相种子(注:共相种子,指所生之果可使多人受用的种子,如山河大地,即众生共相种子所变),由于这种子成熟的因缘之力,变现出一种似实色而非实色的器世间相;也就是身外能造的地、水、火、风四大种,及所造的色、香、味、触四尘色(注:‘即外大种及所造色’,指本识中变为器世间外境的种子称外大种,此称能造四大。客观物质世界称为所造)。因其是外处,不是有情,故名为外;并不是心外的实法。
诸有情类,唯识所变的东西各别不同,然而共业种子所感的共报果相的‘处’,却是相似无异。譬如众灯齐明,光耀一室,这遍满一室的灯光,虽是众灯所共照,却分不出彼此所照的光,好像只有一盏灯一样。
或问,是谁的异熟识,变为此器世间相?此有三家不同的主张。第一家月藏认为:是一切有情众生的异熟识、共同变化为此相。为什么呢?如《立世经》所说:‘由于一切有情众生之业的促进力,共同生起此相。’
有义:若尔,器将坏时,既无现居及当生者,谁异熟识变为此界?又诸异生厌离有色,生无色界,现无色身,预变为土,此复何用?设有色身与异地器,粗细悬隔,不相依持,此变为彼,亦何所益?然所变土,本为色身依持受用;故若于身可有持用,便变为彼。由是设生它方自地,彼识亦得变为此土;故器世界将坏初成,虽无有情,而亦现有。此说一切共受用者,若别受用准此应知,鬼、人、天等,所见异故。
讲解:第二家的难陀反驳月藏说:你说的未免儱侗,果如世界是‘一切有情业增上力共所起故’,一切有情当然包括六凡四圣,那么久已转染成净没有杂秽种子的诸佛菩萨,就不是假缘度化,而是实在的变成了我们这个杂染秽浊的国土;五趣异生的异熟识,也应当实变为他方极乐、此界灵鹫等的诸妙净土了。若以为有情不摄佛圣,器界不摄净土,但异生中有阿那含,器界中有无色界,不还果等的圣者,它们既已厌离了欲色界,上生无色界去了,必定不愿再来下生,那么变此秽土,又有何用呢?(注:‘他方、此界诸净妙土’一句,它方即此三千大千世界之外的化土,此界即娑婆世界,此方诸净妙土,指如灵鹫山等处。)
是故,器世间,是由现身所住,及次当所生的人,随其凡圣的异熟,而变为他方、此界、或秽、或净的国上了。经上所说的‘一切’,是依少分同业而言,凡是一切造业相同的人,大家都可以变为一个器世间。
第三家护法反驳难陀说:若照你所说,器世间濒临坏劫时,既没有现居者,也没有当生的人,是谁的异熟识变为这个世界呢?还有,已厌离欲界、色界,生到无色界的众生,他们已竟没有色身了,变土原为色身依住,既无色身,它预先变好这个秽土又有何用呢?即令有色身,与异地器界比较起来,粗细悬隔,何止天渊,这教他们如何依住?既不堪依住,那么,以此上界的异熟识,变彼下界的秽土,又有什么益处呢?然而所变的土,本为色身依持受用而变秽土,所以只要他认为于色身可能有依止受用价值的,便变为彼土。因此,不一定是现居及当生,就是生在他方世界的人,以彼界的异熟识,也可以变为此界之土。所以器世间,无论在将坏或初成,虽无现居及当生的人,而依然现有。
这是说一切有情,可以共同受用的大千世界。至于在这共中不共的各别受用,亦应准此例知。例如鬼、人、天等,虽然都住在这个共同受用的大千世界,而其各自所见的局部境界,却是共中的不共。
讲解:处字的解释已如上说,今讲‘执、受’二字。本识执受,有种子及根身二法,今先讲诸种子。什么叫做诸种子呢?就是第八异熟识所摄持的三性有漏种子,此种子由本识所摄,同时也为本识所缘的相分境。或问:有漏种子,依本识而为识所缘;无漏种子,亦依本识,何以不相提并论,而独言有漏呢?答曰:无漏种子,虽也依附于本识自体,但其不是无记性,而是善性,所以不能做有漏识的所缘。又问:识既不缘无漏种子,岂不违背唯识之理?答曰:无漏种子,虽然不是本识所缘之境,但也不像真如那样是离识别有的实法,故不违唯识之理。
至于‘根身’,就是我们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身。这是第八异熟识里的不共相种子,(注:不共相种子,指所生之果不共受用的种子,如眼、耳、鼻、舌、身五根)成熟的因缘之力,变现为似色根和根依处(注:根依处即浮尘根)。也就是身内地、水、火、风四大种,及色、香、味、触的所造色。这在共相的器世间里,是共中的不共,所以由不共相种子所变现。
异熟识里,还有一种共相种子,由于此种子成熟的因缘之力,于他人身处,也变为似彼相。否则,它人就不能有助于我,而为我所受用了。这在不共相的自他根里,是不共中之共,所以由共相种子所变现(注:共业不共业,有四种情况,称‘四变句’。一、共中有共业:如自然界山河大地,为有情所共享者。二、共中不共业:人类社会有主的田宅,为所有人所独享者。三、不共中有共业:即个人身体外根的浮尘根,这虽是个人所独有,但他人如夫妻者亦可共同享用者。四、不共中不共业:个人身体内根的胜义根,只供自己所用。)
讲解:关于‘有根身’,有两家不同的解释,第一家安慧认为:自识不但能变尘境,而且也变自他的根身。何以见得呢?《辩中边论》中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意思是自身和它身的五根,都可以变现。但第二家护法则认为:自识只能变‘似依处’构成色根的物质。因为他人的净色根对自己来说,并非所用。似自、他五根显现,只能说是自、它之识各自变幻。故《辩中边论》里所说那‘似自它身,五根现故’的话,只是说自己和它人的阿赖耶识,各自变为各自的根,并不是自己的识能变它人的根。
或有问曰:自识既不能变他根,怎样知道能变他根的依处呢?答:假使有人在此地报尽命终,转生他地,或修行者入无余涅槃之时,所剩下的尸骸,我们不是还看见它继续存在吗?这证明每个人的根依处,都是自它所共变的。否则,这剩余的尸骸,是谁的识所变的呢?
讲解:前面已说有情业力所变的外而器界、内而根身,及界、地差别,若圣者以禅定神通等力,所变的器、身、界、地,自现他感,则不可一例决定。分别来说,所变之根身、器界,大部分恒时相续而现。所变声及光等,大部分是暂时的,如昙花一现,刹那即逝。因为这是随顺因缘之力,彼此击发而生起的,如雷声、电光,是随著阴阳电的缘力所击发,缘尽则不复相续。简单的说,阿赖耶识所变的外境,包括有漏种子,五根、五尘的十色处,和依威德定随著法处所现的实色等(注:法处为十二处之一,为意根所对之境,法处所摄色共有五种,即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执色,定所生的自在色。)
讲解:有人问曰:为什么异熟识只能变色法,而不能变心、心所法为所缘呢?答曰:在凡位的有漏识变,略有二种,一是不加作意,随著种子因缘势力而变的,此称因缘变;二是随著六、七识分别势力而变的,此称分别变。随著种子因缘所变的,必定有其实在的功用;随著分别势力而变的,那只是当情所现的虚妄之境。
异熟识变,是随著种子的因缘势力,不加作意,所以它所变的相分色,必有实用;若变心、心所,那就没有实用了。因为随著见分所变的相分心法,都如镜花水月,没有缘虑的实在体用,所以第八识不缘心法。那么,无为法有实体,变无为法好吗?答:无为法虽有实体,而非因缘,所以变无为法也不为所缘。因此异熟识但缘自识所变的相分色,而不缘心、心所等。
第八识到达无漏位时,由于与殊胜的智慧相应,虽然没有筹度取相的分别,而澄净明澈,如镜海秋月,虽不缘实法,亦现心影,使万法不能逃其形。不然,诸佛就应当不是遍知一切法的正遍智了。
讲解:所以有漏位凡夫的异熟识,只能缘根身、器界、种子,在欲界、色界,具备了这三种所缘,在无色界则但缘种子。因为其厌离欲、色之故,虽无因业受报的业果色,但犹有由禅定引发的定果色,为异熟识所缘,这在道理上并不违背。
讲解:在所缘行相门的颂文之前,有‘不可知’三字,不可知有二义,一是能缘的见分,因其行相极为微细,所以难可了知。二是所缘的相分,其内所执受种子及胜义根,也是微细难知;以至外所依住的器世间,更是量大难测,所以称‘不可知’。
经量部及有部师问曰:为什么识所缘境的行相难知呢?既不可知,应不是识。论主答:如灭尽定中的‘不离身识’,它的行相就不可知。虽不可知,但应信灭尽定中有识,仍属有情众生,像未入定前有心时一样。灭尽定有识,无想定等当然也有识。
成唯识论译文 卷第一:外人难说:如果只有识的话,为什么世间的一般凡夫及诸外道和出世间的诸圣教都说有我、有法呢?论主回答说:《唯识三十颂》说:“我和法都是假设而有,有各种各样的相状,它们都是识变现的。能变之识只有三种:第八阿赖耶识为异熟识,第七末那识为思量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称为了别境识。”
成唯识论是成立唯识之论。唯识学建立于无着世亲。佛教在释迦世尊涅槃之后,最初声闻乘流行,以证得出世的阿罗汉果为目的。后来乃有菩萨乘兴起。以声闻乘不求成佛,为未到究竟,且其度人的方便亦不广大,因目之为小乘。而自命为大乘,广度一切众生。同登无上佛道。大乘先有龙树提婆所倡导的中观系,后有无着世亲所建树的瑜伽行系,为印度大乘佛教的两
题前概说 佛教唯识学,是门极有条理,极有系统,极有组织的学说,亦是一门极有高度,极有深度,极有广度的学说,不特在佛教各宗派的教义中,难见有可与之相匹敌的,就是在世间各种思想学说中,亦少发现有像唯识学那样的。是以今日时代思潮,不论有着怎样飞跃的进步,各种学说思想,不论有着怎样高度的发展,但唯识学仍然值得吾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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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基本经典之一。唐玄奘译。五卷。除玄奘译本外,还有南朝宋求那跋陀罗、北魏菩提流支、南朝陈真谛译的三种译本。该经的中心,是大乘的境行果,境指心境。一共八章,即:序、胜义谛相、心意相识、一切法相、无自性相、分别瑜伽、地波罗蜜、如来成所事。除序外,其余七章(品)是正文。正文前四章,讲“所观境”;中间二
成唯识论也叫《净唯识论》,简称《唯识论》,法相宗所依据的重要论书之一。印度世亲写了一部叫《唯识三十颂》的著作,印度护法等十位佛学理论家,对它进行了注疏讲解。玄奘综合了这十位理论家的注释,翻译写成了这本《成唯识论》。十卷。该论的内容:
我们在社会上、工作中、家庭里,若碰到对我们不友善,或专门找我们麻烦的人,都将之归类为恶人。我们要如何面对恶人呢?佛陀在他弘法的生涯里,也遇到一个大麻烦,就是他的堂兄提婆达兜。提婆达兜嫉妒佛陀的成就,要推翻佛陀,自己做领袖,以种种方法来陷害佛陀;
佛陀入灭后一百年,原始佛教的统一教团分裂为上座部与大众部。其后复细分为小乘十八部或二十部,各部派均各有其独自传承的经藏。依现今资料显示,当时至少有南方上座部、有部、化地部、法藏部、大众部、饮光部、经量部等所传的经典存在。
《阿含经》属于印度早期佛教基本经典的汇集性典籍。一般认为,此经基本内容,在释迦牟尼逝世当年,佛教节一次结集时,就已经被确定下来。然而有的文献,又把它看成为声闻乘三藏里的经藏。“阿含”,有的书里也译成为《阿笈摩》等,可能成为“法归”,“传承的说
听经闻法,好比生活中需要吃饭一样重要,为了身体健康必须吃饭,同样的,为了让慧命增长,就必须听经闻法。身体有病,医生会开药方为我们治疗;心里有病,则要靠佛法的阿伽陀药(能够普遍治一切病的药)来治疗。所以听经闻法时,要有「疗病想」。如:觉得自己有贪
三种恶的行为,衍生出来就是十恶行。这十恶行是身体犯杀、盗、淫;口犯妄语、恶口、两舌、绮语;心、意犯贪欲、瞋恚、愚痴邪见等。在佛教讲,你不做十恶行就是十善行。有人说,我一生都没敢杀鸡、鸭,甚至一隻蚊子、一隻蚂蚁都没有敢打死,我不会杀生的。其实,一
布施有很大的功德,但布施若没有智慧或布施错误,就会有过失。例如:拿钱给小孩买刀剑玩具,玩惯以后,他可能会用真刀真剑去伤害人;买小鱼、小鸟给小孩子玩,一直玩到死,养成没有慈悲心,这也不好。买香菸送人、买酒送人、替人传递毒品、捕鸟送人、捕鱼送人、
什么叫「居家善知识」?家里的成员中,可以作为模范者,他就是家庭里的善知识;做先生的,因为太太的支持而有成就,太太就是先生的善知识;贞节贤良的妻子,是我们居家的善知识;具有正见智慧的老师,是学校的善知识;从事社会公益的好人,是社会的善知识。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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