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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讲义节要 第三卷

九一、别明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

  1、“一切众生”,“一切诸相”,皆是同体之性所现。故莫不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也。此义前已屡说,此是般若主旨。若非彻底明了,一切佛法,便不得明了。所有观门行门,种种修持,便不能得力。故今更详析说之。

  2、当知一切法,莫非因缘聚会,假现有相。缘聚则生,缘散便灭。正当聚会时,复起变化,无常无定。可悟其并非坚实,实是幻现之假相。此之谓‘有即是空’。凡夫误认实,遂致取著,随之流转,此轮回之因也。

  3、一切法所以有种种不同,是随业力而异(唯识所变)。业力复杂,现相亦复杂。业力纯净,现相亦纯净。丝毫不爽。此之谓‘空即是有’。凡夫不明此理,拨无因果。取著空相,无所不为,此堕落之因也。

  4、业从何起,起于心之有念也。念与业时时变异。惟此同具之灵性,则从来不变不异,为一切法之本体。有体必有用,有用必有相。相虽幻有,而从来不断。故不应著有,亦不应著空也。

  5、既知相由业转,业作于心。则知一念之因虽微,其关系却是极大。学人应于起心动念时,观照用功也。

  6、应知相即非相,生即非生。既不著有,亦不著空。如是空有双离,以行六度万行,乃能利益一切众生。

  7、修二边双离之因,证寂照同时之果。是为究竟之利益。发大心者,如是空有双离,以行布施。布施此空有双离之妙法。则自他皆得离相见性,断念证体,同归性海。其利益之大,不可思议。

  8、一切众生,一切诸相,有种种义。概括为四:

  第一、‘相’者,相状。谓有生之类之相状。不但指外形,兼指内心状况。种种生类,色心相状,差别不一,故曰种种。如是一切诸相,俗眼观之,宛然现有,道眼观之,除五蕴变现外,实无可得。经言‘当下即空,生而无生’。故曰“一切诸相,即是非相”。此明生空之义。五蕴本身,亦众缘和合,亦本非实(今人谓之分子、原子、电子、粒子、波动等是也),当体即空。故曰“一切众生,则非众生”。此明法空之义。明生空,所以破我执、离我相。明法空,所以破法执、离法相。生空、法空、空空,是为三空。具此三空之正智,名金刚般若也。

  9、通达众生非众生,则知众生性本空寂同佛。故誓愿普度一切入无余涅槃,而无众生难度之想。且度尽众生,亦无众生得度之想。何以故,众本无众,生本无生故。如此,方是为利益一切众生发心之菩萨。

  10、第二、以‘众生非众生’之义,证明‘诸相非诸相’之义。一切众生,五蕴色身,皆是四大聚合,业力执持。清净心中皆无此物。

  11、第三、‘相’者,我人众寿,四相不一,故曰“诸相”。无论取著身相、法相、非法相,皆为著我人众寿,故曰“一切”也。经初曰:‘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12、第四、“诸相”,谓布施之人、所施之物。“一切”者,人是五蕴和合,物则品类繁多。无论施者、施物、受者,莫非因缘聚合,现此幻有,故皆曰“非”。是之谓‘三轮体空’。‘轮’喻此三,展转利益,不休息也。此三皆是幻有,当体即空。又谓此三,相体幻有,性体空寂。若明当体即空,则能不著于相。若明性体空寂,则当会归于性。总之,虽布施而不住,虽不住而恒施。是为布施波罗蜜。

  13、常作正念,以为警策。应常存凡所有相,空有同时想。众生眷属想。万法同体想。众生本来是佛想。若有观慧而不行施,则等于空谈。若但行施而无观慧,则等于盲修。

九二、正明真实 明说真实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1、此明上来所说无住发心,无住布施诸义,皆由亲证而知,真实不妄,以劝信也。“真”谓真如,“实”谓实相。明佛所有言说,皆从真如实相中流出。故曰“真语者,实语者”。“如”者,无差别,明其无我也。契证无相、无我、空、寂、平等之真如也。

  2、相虽非体,然是体之用,用不离体也。体虽非相,体必起用,用不无相也。说‘则非’、说‘是名’、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说‘应生无所住心’,如是等等,双遮双照,双冥双存之语。皆是“实语者”。“不诳语”,佛不诳众生。“不异语”,虽说种种乘,皆为一佛乘也。‘如语’,是如其所亲证者而说之也。故五语中,如语为主。

  3、应知真语、实语,皆是亲证如此。绝非影响之谈,何诳之有。言有千差,理归一致,何异之有。殷殷劝信,苦口婆心,至矣尽矣。

九三、明法真实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1、此是如来所证,其深无底,包罗万象。所得之法,正指性言。犹言称为“如来”者,以其证得无实无虚之性耳。

  2、“如来”是性德之称。“无实无虚”,乃性德之容。‘无实’者,生灭灭已,凡情空。无智亦无得,圣解亦空。‘无虚’者,寂灭现前,体现。能除一切苦,用现。质而言之,无实无虚,犹言寂照同时。寂则无实、照则无虚。心清净,无实也。生实相,无虚也。

  3、约凡夫妄心言,亦复无实无虚。觅心了不可得,无实也。一念具足十法界,无虚也。由是可知凡圣同体矣。

  4、全经主旨,在于‘应无所住’。世尊言此之意,是令以无实之观,成就无虚之果。无实观者,即最后所云,观一切法,如梦如幻是也。常作此观,执情自遣。此是破一切凡情之总观、要观。万不可须臾离者。

  5、“无实无虚”,最要之义有三。(一)是形容性德。(二)是形容如何得性德。(三)是形容如何修性德。理、事、性、修、因、果,罄无不尽。故此一语,不但将本经所说道理,赅括无遗。并将大小乘佛法,总括无遗。故曰:‘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6、不但此也,一切凡夫心相,一切世间法相,一切因果法相,亦莫不尽括无遗。此正是《法华经》所谓:‘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此之谓诸法实相。故此一语,真乃大乘法印。

九四、重以喻明 喻住法之过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

  1、此节是明执实则布施之功德全虚。正是‘无实无虚’的反面。“法”谓一切法,不外境、行、果。‘境’者境界,五蕴、六根、六尘等。‘行’者修行,即六度等。‘果’者果位,即住、行、向、地,乃至无上菩提。亦兼果报,如福德、相好、神通、妙用等。

  2、行六度而自以为能行,此住于行。若有名誉等想,便住于境。心存有一所得,便是住果。无论心住何种,皆是住法。

  3、“闇”则一无所见,仍在无明之中。永嘉云:‘住相布施生天福,招得来生不如意。’

  4、不知观空,必随境转。生天之后,决定堕落。“入闇”,喻不见性。喻此人道眼未开,无明未破。虽学大乘行布施,既是盲修,必生重障。

  5、当知学佛,若道眼未开,势必处处杂以情见。岂但六度行不好,且必增长我慢,竞起贪嗔,反将佛法扰乱,行得不伦不类,启人疑谤。直是于佛法道理一无所见。岂止不能见性而已。‘执法为实’之过如此,我等当痛戒之。

九五、喻不住之功

  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1、若能“心不住法”(无实)。而又勤布施(无虚)。是其人道眼明彻,空有双离。真为依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则□于佛日光辉之中,彻见如实空,如实不空,具足体相用三大之性。如佛所得也。其功德不可思议也。

  2、住法布施,尚且如人入闇。然则住著根尘等境而不行布施者,当入何等境界,真不堪设想矣。

九六、结成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1、“当来”,通指佛后,意在展转弘扬此经,不令断绝,利益无尽焉。

  2、“受”,领纳义趣,即是解也,思慧。“持”,如法而行,修慧。又执持,服膺不失。“读诵”是闻慧。

  3、先言受持,是明其已开圆解,信圆持亦圆。是人深契佛旨,蒙佛加被。是人功德,惟佛证知。

  4、若人能受持读诵此经。其无明,则受真如之薰。其知见,则受佛智之薰。是皆得蒙佛如来加被,“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5、“皆得”者,无论僧俗男女,凡能受持读诵,无不如是成就。即不明义,但能读诵,亦必得之。何以故?果具有真实信心,至诚读诵。先虽不解,后必开解。

  6、“功德”,指自利利他,绍隆佛种。皆得成就如是功德,明其皆得成菩萨,乃至成佛也。总以劝人必须受持读诵此经,悟此心性,全性起修,全修证性耳。

九七、极显经功 约生福显 立喻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

  1、‘显经功’,即是显般若正智,此智乃是佛智,所谓无上正等正觉。世尊历劫以来,为众生故,勤苦修证所得,无实无虚之法。今将此法和盘托出,而成此经。为未见性者,示以真确之图案。指引众生到彼岸之方针。以亲身经验告人,俾有所遵循故也。

  2、此经是佛佛传家法宝。世尊因亟欲传授家宝,亟欲一切众生,皆知此经之大,不可思议。正所谓开自性三宝,成常住三宝。

  3、能住持三宝者,就极低限度言之,亦足以启发善心,挽回世运。此经之最大宗旨也。

  4、显经功中,先显能生殊胜之福。喻云一日三时,以不可数计之身命布施。历时长极、布施重极、行愿坚极,此菩萨之行门。福德之大,岂可以数计,而不及闻此经而生信者,何故?此理下详。

九八、显胜 约福总示 闻信即胜

  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

  1、“不逆”,不违也。闻此经,深信非依此行不可。发起一一如法行之之大心。是为“信心不逆”。即是发决定起行之信心。

  2、“其福”,正指下文荷担如来,当得菩提,果报不可思议。故非他福所可比拟。

九九、持说更胜

  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1、发心即胜,正因其决定起行。“何况”者,显其更胜。

  2、“书写”,为广遍法施也。如今日发心弘扬流通,布施供养此经,无论印经、录音带、影带、电脑软体、cd等等,其功德与书写等同。

  3、“受持”即是解行并进,所行不外离相施供,利益一切众生。“读诵”是薰习胜解,增长胜行。“为人解说”,是行法施以利众。此经甚深,发心为众解剖无谬,乐说无碍。令闻者得明义趣,启发其信解受持之心也。足证其真是信心不逆。发此心时,悲智行愿,一一具足,故能‘荷担如来’。

  4、若于此经不能信心不逆,自不能受持解说,广为弘扬。则佛法究竟义不明,佛种便有断绝之虞。此中关系,极其重大。则信心不逆之人,岂彼但知长劫苦行者,所能及哉。

  5、观行二门,虽然并重,而以观慧为主。而观慧要在实行中见。经中处处以‘布施’与‘无住’并说,即明此义。

  6、上来四次较显经功,次次增胜。初次(三六节)生信文中,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乃至一念生净信者,其福胜一大千界宝施。以明其趋向佛智,便是承佛家业也。二次(五四节)开解文初。三次(七十节)开解文中。今第四次(九七节),说在深解义趣及自证之法后。明其既能信心不逆,便不必经长时之苦行,便能如我所证得者,而证得之。

  7、‘信心不逆’,是一一如法。由其已开慧解,知非如此不可。故能坚决其心,实行不违,正是所谓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之人也(如发决定愿心,求生净土)。虽尚是凡夫,其功德已超长劫苦行之菩萨也。

  8、信得信心清净则生实相,信得应生清净心。岂非正念真如之直心乎。信得利益一切众生,应空有双离,行布施六度。岂非乐集一切诸善行之深心,拔众生苦之大悲乎。则信心不逆者,圆具三心也。

  9、此经观行,极圆极顿。果能深解义趣,信心不逆,其为圆顿根器无疑。而圆顿人乃是一位摄一切位,且可一超直入。惟在当人始终不逆,荷担起来,决定当得无上菩提也。

  10、信心不逆中,既具三心,即是具足三聚净戒。‘直心’便是摄律仪戒。‘深心’是摄善法戒。‘大悲心’是摄众生戒。由此可悟经初言‘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之所以然矣。欲于此经信心不逆,决当从持戒修福做起。

  11、直心是断德,成法身。深心是智德,成报身。大悲心是恩德,成应化身。信心不逆,成就如是种种功德,其福之殊胜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也。

一○○、举要别明约教义明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1、“不可思议”,指法身言,即是体也。性体空寂,离名字相、离言说相、离心缘相。故必须离相自证。“不可称量”,指报身化身言,报化即是相用也。

  2、“无边”以明事修,离四句之义。“功”,谓一超直入。“德”,谓体用圆彰。是此经教义,理事双融,性修不二,能以一超直入之修功,成就体用圆彰之性德者。此是将无量无边功德约自行者说。若言利他,则有令人成体用无边之三身,以利益众生,同证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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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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