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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 所知依分第二

译文

  而且,从无想天等上界各地死后,来投生于欲界。这时候,被欲界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属于欲界的初识,此识产生的时候,应当是没有种子,因为欲界染识熏习所依止的六识及烦恼熏习,都已经过去,现在没有自体。

  而且,对治烦恼的识假若已经生起,一切世间的有漏余识,都已经灭除。这时候,假若没有阿赖耶识,所余的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是不合道理的。这种对治识的自性是解脱的,与其余的烦恼及随烦恼不能同时生灭。又在以后,世间识还要生起,这时候,假若没有阿赖耶识,那些世间识的各种熏习和所依止的六识,已经过去很久了,现在没有体性,这就应当是没有种而得再生。所以说,假若没有阿赖耶识,烦恼杂染都不能成立。

  原典

  复次,从无想①等上诸地没来生此闲②,尔时③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由所依止及彼熏习并已过去,现无体故。

  复次,对治烦恼识④若已生,一切世闲余识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不应道理。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复于后时世闲识生,尔时若离阿赖耶识,彼诸熏习及所依止⑤久已过去,现无体故,应无种子而更得生。是故若离阿赖耶识,烦恼杂染皆不得成。

  注释

  ①无想:即无想天或无想果(asamjnika),修无想定,死后生入无想天的一种果报,在此心法和心所法都已灭除,所以称为无想。《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无想天?谓无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恒行,心心法灭为性。」

  ②此闲:此指欲界,即有食欲、淫欲有情众生所居住的处所,包括五道中的地狱、畜生、饿鬼、六欲天和人,以及他们所居住的处所,即是器世间。如人所居住的四洲等。

  ③尔时,《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二句云:识由烦恼随烦恼成染者,最初生时应无种子而生,彼熏习及所依并已过去,无有故。」

  ④对治烦恼识:即最初生起的无漏心,小乘佛教认为在初果预流果,大乘认为在初地欢喜地。

  ⑤依止:意谓依存而止住,或以某事物为所依而止住或执著。一般的含义是依赖于有力、有德之处而不离。《大乘庄严经论》卷一〈种性品〉列举菩萨种性的四种依止:无量善根依止、无量智慧依止、一切烦恼障智障得清净依止、一切神通变化依止。

译文

  为什么业杂染不能成立呢?因为假若没有阿赖耶识,十二因缘中的行缘识就不能成立,取缘有也不能成立。

  为什么是生杂染不成呢?如果没有阿赖耶识,结生相续就不能成立。假若众生在这非等引地的欲界死去以后,仍在此欲界受生的时候,依中有位的意根生起染污意识,而作结生相续的活动。这染污意识在这中有中刹那生灭后,在母胎当中识与羯罗蓝再相和合,假若说这是意识与那羯罗蓝和合。既然已经和合,又依止这意识,在母胎中又有意识生起,这样,就有二个意识在母胎中同时而有了。而且,把这与羯罗蓝和合的识,说成是意识性,是不合乎道理的。因为所依是染污的,是没有间断的,意识所缘不可得故。假设认为这和合识就是意识,这和合就是一切种子识呢?还是依止此识所生的其余意识是一切种子识呢?假若说这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识,这和合识就是阿赖耶识,您只是以异名立为意识罢了。假若认为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那所依止的和合因识就不是一切种子识了,把能依果识称为一切种子识,这是不合乎道理的。所以,就成立和合识不是意识,而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

  原典

  云何为业杂染不成?行①为缘识不相应故。此若无者,取②为缘有③亦不相应。

  云何为生杂染不成?结相续时不相应故。若有于此非等引地④没已生时,依中有⑤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⑥相续。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罗蓝⑦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依染污故⑧,时无断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设和合识即是意识,为此和合意识即是一切种子识?为依止此识所生余意识是一切种子识?若此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识,即是阿赖耶识,汝以异名立为意识。若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是则所依因识非一切种子识,能依果识是一切种子识,不应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识非是意识,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

  注释

  ①行:即行为,又称为业。分为身行、语行、意行。身行是运动,语行是言语,意行是心理活动。

  ②取:意谓贪爱执取等思想行为。

  ③有:意谓生存的璟境,分为三有,又称为三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

  ④等引地:等引是梵文samahita的意译,音译三摩呬多,色界和无色界的一种禅定名,通于有心和无心,在定心专注之性称为等引,远离昏沉和掉举。「等」意谓身心之安和平等,人若修定,则依定力而生此等,所以称为等引。等引地就是色界和无色界,非等引地是指欲界,

  ⑤中有:梵文antarabhava的意译,又称为中阴。指人死后至转生前的中间状态。《大乘义章》卷八称:「命报终谢,名为死有;生后死前,名为本有。对死及中故说为本。两身之间,所受阴形,名为中有。」

  ⑥结生:意谓中有没后而托生于母胎。

  ⑦羯罗蓝:梵文kalala的音译,另译羯逻蓝、歌罗逻、羯剌蓝、羯逻罗等,意译凝滑、杂秽等,父精母血,最初和合时的凝结,自受生之初至七日间之位,胎内五位之一。《玄应音义》卷二十三称:「揭逻蓝,旧言歌罗逻,此云和合,又云凝滑。父母不净和合,和蜜和酪,泯然成一。于受生七日中,凝滑如酪上凝膏,渐结有肥滑也。」

  ⑧依染污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合二句为一云:于恒久时为染污依故,隋本同。」

译文

  而且,结生相续以后,假若离开异熟识,执受色根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其余诸识各有所依,是不坚住的,所以各种色根不应该离开识。

  假若没有异熟识,识与名色再互相依赖,就像一束束的芦苇那样相互依存,这也不能成立。

  假若没有异熟识,已生的有情众生,其识食就不能成立。为什么呢?因为前六识中的任何一识,把它作为生于三界中有情众生的食事,都是不可能的。

  有情众生,假若从此非等引地的欲界死,又正在于等引地的色界、无色界受生的时候,一定由非等引的染污意识去结生相续,这种非等引的染污之心,是被那等引地所摄的,假若没有异熟识,以其余的识作为种子体,是肯定不可能的。

  原典

  复次,结生相续已,若离异熟识,执受色根①亦不可得。其余诸识各别依故,不坚住故,是诸色根不应离识。

  若离异熟识,识与名色②更互相依,譬如芦束栢依而转,此亦不成。

  若离异熟识,已生有情识食③不成。何以故?以六识中随取一识,于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若从此没,于等引地正受生时,由非等引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非等引染污之心④,彼地所摄,离异熟识,余种子体定不可得。

  注释

  ①色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因为这些根属于色法,听以称为色根。由于阿陀那识的执取力量,这些色根从生到死,在一期生命中不烂不坏。

  ②名色:十二缘起之一,梵文namarupa的意译,名与色的合称,一般作为概括一切精神与物质的总称。名指心的方面,色指物的方面。「名」相当于五蕴中的受、想、行、识四蕴,「色」相当于五蕴中的色蕴。

  ③识贪:四食(段食、触食、思食、识食)之一,地狱众生及无色界诸天,都没有段食、触食、思食,只能以识维持身体,所以称为识食。《传心法要》卷上称:「有识食,有智食,四大之身,饥疮为患,随顺给养,不生贪著,谓之智食。恣情取味,妄生分别,唯求适口,不生厌离,谓之识食。」由于有漏阿赖耶识的执受,一期生命才能相续而住,不死不坏。所以,识有维持有情众生生命资养有情根身的作用,所以也称为识食。

  ④心:梵文citta的意译,音译质多、质多耶、质帝等。有五义:㈠泛指一切精神现象,如三界唯心、一心三观等;㈡唯识宗第八识阿赖耶识的异名;㈢与心所法相对,指心王;㈣坚实心,此指自性清净心,与真如、如来藏等同义;㈤肉团心,梵文hrdaya的意译,音译干栗多、汗栗太、乾栗驮、纥利陀耶等。

译文

  而且,生无色界的有情众生,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异熟识,染污善心应当是没有种子,染污善心应当是没有依持。

  而且,就在那无色界天上的有情众生,假若出世心正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其余的一切世间心,都灭除乾净了,这时候,就应该灭除远离无色界之趣。假若生于非想非非想处,当这无所有处出世间心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就应当是二趣都灭除远离。这出世之识不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趣,也不应当以无所有处为所依趣,也不是以涅槃为所依趣。

  而且,有情的生命将告结束的死没时,因为造善或造恶,而有或下或上的所依渐冷不同。如果不相信有阿赖耶识,这些现象都不能成立。所以说,假若没有存放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这种生杂染也不能成立。

  原典

  复次,生无色界,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染污①善心②应无种子,染污善心应无依持。

  又即于彼若出世心正现在前,余世闲心皆灭尽故,尔时便应灭离彼趣。若生非想非非想处③,无所有处④出世闲心现在前时,即应二趣悉皆灭离。此出世识不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趣,亦不应以无所有处为所依趣,亦非涅槃为所依趣。

  又将没时,造善造恶,或下或上⑤所依渐冷,若不信有阿赖耶识,皆不得成。是故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者,此尘杂染亦不得成。

  注释

  ①染污:即烦恼,烦恼是染污真性。《俱舍颂疏》卷一称:「烦恼不净,名为染污。」

  ②善心:以惭、愧、无贪、无瞋、无痴为依持,相应而起的一切心法和心所法,都是善心。

  ③非想非非想处:无色界的第四天,诸天之最胜。「非想」意思是已无粗想;「非非想」意思是尚有细想。又是可享有非想非非想天的禅定,与非有想非无想同。《楞严经》称:「识性不动,以灭穷研,于无尽中,发实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如定一类,名非想非非想处。」

  ④无所有处:无色四处的第三处,修禅定者,初观空为无边,破空之人,今厌识之无边,观所缘皆无所有,为无所有之解,依此行力所生之处,称为无所有处,从加行之禅定而立其名。

  ⑤或下或上:如果有情众生生前是行善的,他所依的身体,从下而上渐渐冷到心。如果生前是造恶的,自上而下逐渐冷到心。冷到心窝,全部身体彻底冷透。

译文

  为什么说没有阿赖耶识,世间清净就不能成立呢?意谓尚未离开欲界所缠系的贪爱,还没有得到色界所缠系的定心,因为想要出离欲界所缠系的贪,所以要以欲缠善心勤修加行。这种欲缠的加行心,与色界缠系的定心,不是同时生同时灭,这种欲缠的加行心,不是色界缠系的定心所熏,说它是色界缠系定心的种子,是不合乎道理的。而且,色界缠系定心已缠过去了,或者过去多生了,被其余的心所间隔,就不应当成为现在定心的种子,因为它肯定没有自体。所以说,可以成就色界缠系的定心,是因为含摄一切种子的异熟果识。展转传过来,成为现在色界定心生起的亲因缘。欲界的加行善心,只是引发色界缠系定心的增上缘。所以说,在一切没有贪欲之地中,也应当如此知道。这样说来,世间清净,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从道理上来讲,不能成立。

  为什么说,没有阿赖耶识,出世清净就不能成立呢?因为佛世尊说,听闻正法,依据所闻的教法,作自己心内各别的如理思惟,由此为因缘,出世正见才能够生起。这是由于听闻教法而引起的如理思惟,是熏耳识呢?还是熏意识呢?还是熏耳识和意识呢?不能说是熏于耳识,它听法以后,假若对于所听之法进行如理思惟,那时的耳识尚且还没有生起,也不能说熏于意识,意识被各种各样散动的其余五识所间隔。但在后来与如理思惟相应的意识生起的时候,曾受闻所熏的意识,与那种熏习已经谢灭过去很久了,现在肯定没有自体,这怎么能又成为种子能生以后与那如理思惟相应之心呢?这种与如理思惟相应的意识是世间心,那种与出世正见相应的意识是出世心,它们从来就不曾有同时生同时灭,所以世间心不是被那种出世心所熏习。既然不是被熏习,说它是那种正见心生起的种子,是不合乎道理的。所以说,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出世清净也不能成立,因为在这有漏意识中,对于正闻熏习,没有摄受那种出世清净的种子,因为二者不相应的缘故。

  原典

  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谓未离欲缠贪,未得色缠心者,即以欲缠善心为离欲缠贪,故勤修加行①。此欲缠加行心,与色缠心不俱生灭故,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又色缠心过去多生,余心间隔,不应为今定②心种子,唯无有故③。是故成就色缠定心一切种子异热果识,展转傅来为今因缘,加行善心为增上缘。如是一切离欲地中,如应当知。如是世间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理不得成。

  云何出世清净不成?谓世尊说依他言音及内各别如理作意,由此为因正见④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为熏耳识⑤?为熏意识⑥?为两俱熏?若于彼法如理思惟,尔时耳识且不得起,意识亦为种种散动余识所间。若与如理作意相应生时,此闻所熏意识与彼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云何复为种子能生后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应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是故出世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热果识,亦不得成。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⑦。

  注释

  ①加行:入于正位之前的准备,加一段力而修行,如加行道、加行位等。旧译方便,恐怕与佛果善巧方便相混,所以新译为加行。《成唯识论述记》卷九末称:「旧言方便道,今言加行,显与佛果善巧差别。」

  ②定:定止心于一境,不使散动,此称为定,这是心性的作用。有二类:第一是生得之散定,第二是修得之禅定。生得之散定是欲界有情所生,与心相应而起,专注于所对之境,《俱舍论》称之为三摩地,属于大地法之一。唯识译为定,属于五别境之一。修得之禅定,是色界和无色界的心地作用,必须勤加修行才能得到,如三学中的定学、六度中的禅定波罗蜜等。

  ③唯无有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下云:如是一切离欲种子,如应当知。」

  ④正见:梵文samyak-drsti的意译,八正道之一,对四谛等佛教真理的正确见解。

  ⑤耳识:依耳根所生之识,所缘的对象是声尘。

  ⑥意识:依意根所生之识,所缘的对象是法尘。

  ⑦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藏要》本称:「藏本此句云:此中由闻熏习与摄持种子不相应故。今译摄受即上云摄持也。」

译文

  而且,既然这含摄一切种子的异熟果识是杂染之因,又怎么能够成为出世,能够对治那种杂染的净心种子呢?而且,出世心过去从来就没有受过熏习,所以说它熏习,肯定是没有的。既然没有熏习,种子从何而生呢?所以应当这样答覆:从最清净的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

  这种闻熏习,是阿赖耶识自性呢?还是非阿赖耶识自性呢?假若说是阿赖耶识自性,那怎么是那阿赖耶识能对治者的种子呢?假若说不是阿赖耶识自性,这种闻熏习种子的所依,又如何可见呢?乃至于证得各种成佛的觉悟,这种闻熏习随便在任何一种所依转处,它总是寄存在异熟识中,与那种和合同时发挥作用,犹如水乳一般。然而,这种闻熏习不是阿赖耶识的自性,反而是那种能对治道的种子性。

  原典

  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热果识为杂染因,复为出世能对治①彼净心种子?又出世心昔未曾习,故彼熏习决定应无,既无熏习,从何种生?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②等流③正闻④熏习种子所生。

  此闻熏习,为是阿赖耶识自性?为非阿赖耶识自性?若是阿赖耶识自性,云何是彼对治种子?若非阿赖耶识自性,此闻熏习种子所依云何可见?乃至证得诺佛菩提⑤,此闻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寄在异熟识中⑥,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然非阿赖耶识,是彼对治种子性故。

  注释

  ①对治:意谓断除烦恼。有四种:(一)厌患对治,即加行道,在见道以前,缘苦、集二谛,产生很深的厌患念头;㈡断对治,即无间道,因为在无间道缘四谛而正断烦恼:(三)持对治,即解脱道,无间道以浚,生起解脱道,更缘四谛,摄持那种无间道所得择灭之得,以使所断烦恼不再生起;㈣远分对治,即胜进道,解脱道以后,入于胜进道,再缘四谛,使所断烦恼离得更远。这里是一般用法。

  ②法界:梵文dharmadhatu的意译,音译达摩驮多。意谓一切事物的本质或本源,与真如、空性、实际、无相、实相等概念的性质相同。《辨中边论》卷上称:「此中说所知空性,由无变义说为真如;真性常如,无转易故;由无倒义说为实际,非诸颠倒,依缘事故;由相灭义说为无相,此中永绝一切相故;由圣智境义说为胜义性,是最胜智所行义故;由圣法因义说为法界,以一切圣法缘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义。」

  ③等流:「等」意谓等同,「流」意谓流类。由因流出果,由本流出末,因果本末相类似。

  ④正闻:意谓听闻正法。

  ⑤菩提:梵文bodhi的音译,意译觉悟,特指对四谛等佛教真理的觉悟。《成唯识论述记》卷一称:「梵云菩提,此翻为觉,觉法性故。」

  ⑥寄在异熟识中,《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云:以和合相于异熟识中转。无『寄』字。三本(元魏·佛陀扇多译本、陈·真谛译本、隋·笈多等译本)并同,今译取意增文。」

译文

  此中依据下品熏习而成中品熏习,依据中品熏习而成上品熏习。这三品是依闻、思、修多分的修作,才能获得从下至中,从中至上的相应。

  而且,这种正闻熏习种子的下、中、上品,应当知道,它也是法身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逆,不是阿赖耶识所摄藏,因其属性是出世间最清净法界等流,虽然是在世间,但其心种子性却是出世的。而且,出世心虽然还没有产生的时候,已经能够对治各种烦恼缠系,已经能够对治各种险恶趣,已经作过所有一切恶业的朽坏对治,又能够逢事随顺所有的一切佛和菩萨。虽然是世间,应当知道,最初修业菩萨所得的闻熏习,也是法身所摄取。声闻、独觉所得的闻熏习,只是解脱身所摄取。而且,这种熏习不是阿赖耶识,是由法身和解脱身所摄取。如是这样展转的熏习,按照由下品至中品,由中品至上品的次第,逐渐增加,异熟果识就按照这样这样的次第,逐渐减少,就转为清净法身,而成清净的所依法身了。即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杂染法的所依转变了,异熟果识(果相)和一切种子识(因相),没有杂染种子要转了,一切种类的染法,就彻底地永远断绝了。

  原典

  此中依下品熏习成中品熏习,依中品熏习成上品熏习,依闻、思、修①多分修作,得相应故②。

  又此正闻熏习种子下中上品,应知亦是法身③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④,非阿赖耶识所摄,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虽是世间,而是出世心种子性。又出世心虽未生时,已能对治诸烦恼缠⑤,已能对治诸崄恶趣⑥,已作一切所有恶业⑦朽坏对治,义能随顺逢事一切诸佛⑧、菩萨。虽是世间,应知初修业菩萨所得亦法身摄。声闻⑨、独觉⑩所得,唯解脱身⑾摄。又此熏习非阿赖耶识,是法身解脱身摄。如如熏习,下中上品次第渐增,如是如是异热果识次第渐减,即转所依。既一切种所依转已,即异熟果识及一切种子无种子而转⑿,一切种永断。

  注释

  ①闻、思、修:即三慧,闻慧是由于听闻经教所产生的智慧,思慧是由于思惟道理所产生的智慧,修慧是由于修练禅定所产生的智慧。

  ②得相应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语云:多时所作相应故。」

  ③法身:梵文dharmakaya的意译,又称为佛身,意谓以佛法成身,或身具一切佛法,所以法身无相。小乘佛教把戒、定、慧三学称为法身,大乘中观学派把第一义空称为法身,大乘唯识把真如实相称为法身。

  ④与阿赖耶识相违,《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云:由是阿赖耶识对治故,非阿赖耶识自性,陈本同。」

  ⑤缠:烦恼的异名,因为烦恼能够使人的身心不自在,听以称之为缠。一般来讲有八缠:无惭、无愧、嫉、悭、悔、眠、掉举、惛沉。这里用一般含义:缠系。

  ⑥诸崄恶趣:即三恶趣,地狱、饿鬼、畜生。

  ⑦恶业:与佛教真理相违背,称为恶。身、口、意的行为称为业。恶业的根源是贪、瞋、痴三毒。具体讲,恶业即十恶五逆。十恶如下: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食欲、邪见、瞋恚。五逆如下: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⑧佛:梵文buddha的音译,佛陀之略,意译为觉。「觉」有三义:自觉、觉他、觉行圆满。凡夫缺此三项,声闻、缘觉缺后二项,只有佛才三项俱全。

  ⑨声闻:梵文sravaka的意译,意为听闻佛陀言教的觉悟者。原指佛在世时的弟子,后与缘觉、菩萨二乘相对,为三乘之一。指只能遵照佛的说教修行,并唯以达到自身解脱为目的出家者。以修学四谛为主,最高果位是阿罗汉,最终目的达到「灰身灭智」的无余涅槃。

  ⑩独觉:梵文pratyekabuddha的意译,又译为缘觉,音译辟支迦佛陀,略称为辟支佛。与声闻合称为二乘,与声闻、菩萨合称为三乘。出生于无佛之世,自觉观悟十二因缘之理而得道者。

  ⑾解脱身:即佛身,因为佛身已经解脱烦恼障,所以称为解脱身。

  ⑿即异熟果识及一切种子无种子而转,《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二句云:即异熟识之一切种子成无种子,而一切类皆断。陈、隋本同。今译一切类亦作一切种,因之又晦。」

译文

  而且,为什么说犹如水乳呢?并不是阿赖耶识自性的闻熏习,与阿赖耶识在同一处所同时发挥作用,为什么是阿赖耶识中一切杂染种子都灭除乾净,并不是阿赖耶识中一切清净种中增加呢?譬如说水乳虽然交融在一起,鹅于水中所饮的只是乳,而不是水。又如世间众生,得离欲界的时候,非等引地的熏习逐渐减少,上界等引地的熏习逐渐增加,最后得到转依。而且,在修入灭尽定的时候,识仍然不离其身,这是圣人佛陀说的。此中应该成立异熟识就是不离身的识,并不是为了对治这异熟识而引生灭尽定。而且,并不是出定以后,这异熟识又产生,异熟识既然已经间断,离开结生相续,是个可能再重生了。

  而且,假若有人主张因为有意识,才说修灭尽定的时候有心,这种心不能成立,因为这种禅定不应成立,因其所缘行相是不可得的。因为灭尽定是善的,就应当有善根心所与之相应,那就有下面所说的有心所的过失了。不善、无记都足不合道理的,应当有想、受现行,这就成为过失了。也该有触可得,因为在三摩地中有触的功能,这就有只是灭想的过失,那定中也就应有其思、信等善根现行的过失,拔除那种能依的心所,使之离开所依,这是不合道理的。这也有譬喻,如身行不是遍行的意义,这种受想的意行中是没有的。而且,在灭尽定中,因为有意识而执著有心,这心是善、不善、无记性,都不能成立,所以说是不合道理的。

  原典

  复次,云何犹如水乳?非阿赖耶识与阿赖耶识同处俱转,而阿赖耶识一切种尽,非阿赖耶识一切种增①?譬如于水,鹅所饮乳。又如世间得离欲时,非等引地熏习渐减,其等引地熏习渐增而得转依。又人灭定②识不离身,圣所说故。此中异熟识应成不离身,非为治此灭定生故。义非出定此识复生,由异熟识既间断已,离结相续无重生故。

  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③,此心不成,定不应成故,所缘行相④不可得故,应有善根⑤相应过故,不善、无记不应理故,应有想⑥、受⑦现行⑧过故,触⑨可得故,于三摩地⑩有功能故,应有唯灭想过失故,应有其思⑾、信⑿等善根现行过故,拔彼能依令离所依,不应理故,有譬喻故⒀,如非徧行⒁此不有故。义此定中⒂,由意识⒃故执有心者,此心是善⒄、不善⒅、无记⒆皆不得成,故不应理。

  注释

  ①非阿赖耶识一切种增,《藏要》本校注称:「藏本缺此语。」

  ②灭定:全称灭尽定,梵文nirodhasamapatti的意译,又称为灭受想定。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和大乘唯识宗的心不相应行法之一,意谓克制思想使之停止活动的一种禅定,修练此种禅定,既灭除心法,又灭除心所法。

  ③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藏要》本校注称:「魏本缺此一大段,但有次下『又此定中由意识故』一段。」

  ④行相:心识以各自的性能,游行于境相之上,又行于所对境之相状,所以称为行相。心识缘外境时,必现其影像于心内,犹如镜中像。《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称:「相者体也,即谓境相,行于境相,名为行相。或相谓相状,行境之相状,名为行相,或行境之行解相貌。然本但是行于相义,非是行解义。」

  ⑤善根:身、口、意三业之善,坚固而不可拔除,所以称之为根。善能生妙果,能够产生其余的善,所以称之为根。一般讲有三善根:不贪、不瞋、不痴。

  ⑥想:梵文samjna的意译,心所法之一,五蕴之一。指认识直接反映的影相,以及据此能形成的种种名言概念,相当于感觉、知觉、表象、概念等。《俱舍论》卷一称:「想蕴,谓能取相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

  ⑦受:梵文vedana的意译,五蕴之一,十二因缘之一,心所法之一,意谓感受,共分为三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的舍受。《俱舍论》卷一称:「受蕴,谓三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此复分别成六识身,谓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

  ⑧现行:由阿赖耶识种子,所生色、心一切万法,称为现行。

  ⑨触:梵文sparsa的意译,根、境、识三位和合所产生的触觉,分为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由于触而生受、想、思等心理活动。

  ⑩三摩地:梵文samadhi的音译,意译禅定。心专注一境而不散乱。

  ⑾思:梵文cetana或cint的意译,唯识宗的遍行法之一,意谓思想、意志等,能够造作身、口、意三业。《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思?谓于功德过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业为性。此性若有,识攀缘用即现在前,犹如磁石引铁令动,能推善、不善、无记心为业。」

  ⑿信:梵文sraddha的意译,唯识宗的善法之一,意谓对四谛等佛教真理坚信不疑。《俱舍论》卷四称:「信者,令心澄净。有说,于谛、实、业、果中现前忍许,故名为信。」

  ⒀有譬喻故:心王心所,无始以来,互不相离。如无想定,离开能依的心所,所依之心就随之而灭。小乘佛教经量部不同意,它也有譬喻,如出入息是身行,四禅以上的有情众生,出入息的呼吸灭了,其身仍在。受想是心行,受想灭,意识仍在。论主认为:不能用身行作比喻,因为身、口、意三行有遍不遍的区别,遍行的灭了,其法必定随之而灭;不是遍行的灭了,其法仍存。

  ⒁徧行:梵文sarvatraga的意译,唯识宗的心所法之一,与别境相对。是指任何认识发生时,都会生起的心理活动。因为带有普遍性,所以称为遍行,包括触、受、思、想、作意五类。《大乘广五蕴论》称:「此遍一切善、不善、无记心,故名遍行。』

  ⒂又此定中,《藏要》本校注称:「藏本缺此一句,陈、隋本并缺此一段。勘世亲释云:今当略显第二颂(诵)义,即引此文详释,可证此是别传之论本,故魏本有此段,即无前段,陈、隋本有前段,即无此段,皆不并行。今译殆依晚出之本,故二诵俱出,藏本亦同。」

  ⒃意识:六识之一,依意根所生之识,其功能是了别法境。有四种:㈠独头意识,不与前五识共同生起,自己单独生起的一种意识;㈡五同缘意识,意识与前五识同时生起,同缘一境;㈢五俱意识,与五识同时生起,缘五境,傍缘十八界的意识;㈣五后意识,生于五俱意识之后念。

  ⒄善:随顺佛教道理音,称为善。违逆佛教道理者,称为恶。

  ⒅不善:与善相对,违逆佛教真理,损害现世及来世,即五逆十恶。现世损害自己和他人,来世感苦果而害自己的身心。《成唯识论》卷五称:「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非不善。」

  ⒆无记:梵文avyakrta的意译,记,意谓判断、断定等意,不可断为善,也不可断为恶,非善非恶的属性是无记性。一般分为有覆无记和无覆无记两种。

译文

  假若有人主张色法和心法的无间生,是各种事物的种子,这不能成立,如前破二念不俱有等,已经说过它没有熏习的可能了。又从无色界、无想天死没以后,或从灭尽定等而出,是不合乎道理的。而且,阿罗汉的最后心也不能成立,只可容许有等无间缘。

  如此看来,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杂染、清净都不能成立,所以成就如前所说具有三相的阿赖耶识,肯定是有的。这里有三个偈颂:

  菩萨当出世清净无漏心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一定要远离于眼识等,其余的有漏善或无记的意识,也不会生起。如果没有阿赖耶识,您如何解释染心的转依呢?

  假若说对治就是转依,并不是永断杂染种子,所以说对治即转依不能成立。假若认为对治就是转依,原因和结果就没有差别了。所以这种主张,对于永断染种的转依正义,成为很大的过失。

  假若不立阿赖耶识,无种是转依呢?还是无体是转依呢?假若认为无种、无体二者是转依,既然没有把无种、无体二者灭无的意思称为转依,这肯定是不合乎道理的。

  原典

  若复有执色、心无闲生是诸法种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说。又从无色、无想天没,灭定等出,不应道理。又阿罗汉①后心不成,唯可容有等无间缘。

  如是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说相阿赖耶识,决定是有。此中三颂:

  菩萨于净心,远离于五识②,无余心转依③,云何汝当作?

  若对治转依,非断故不成。果④因⑤无差别,于永断成过。

  无种或无体,若许为转依,无彼二无故⑥,转依不应理。

  注释

  ①阿罗汉:梵文arhat的音译,另译阿罗诃,略称罗汉。阿罗汉果又称为无极果、无学果,这是断尽三界见、修二惑所达到的果位,已达修学的顶端。有三义:㈠杀贼,意谓杀尽一切烦恼之贼;㈡应供,意谓应受天、人的供养;(三)不生或无生,进入涅槃,不再生死轮回。

  ②五识:即前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③转依:唯识宗修行的最高目标,即转舍我执和法执,转舍烦恼障和所知障,转得涅槃和菩提,转舍依他起性中的遍计所执性,转得依他起性中的圆成实性。《成唯识论》卷九称:「依谓所依,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染谓虚妄遍计所执,净谓真实圆成实性,转谓二分:转舍、转得。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由转烦恼障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证无上觉。」

  ④果:梵文phala的意译,音译颇罗。对于因而言,有为法前后相续,前法为因,后法为果。

  ⑤因:对于果而言,意谓事物产生的原因。《瑜伽师地论》卷五认为有十因:随说因、观待因、牵引因、生起因、摄受因、引发因、定异因、同事因、相违因、不相违因。

  ⑥无彼二无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云:于彼无无二,陈本同,又与无性合。」

译文

  而且,这种阿赖耶识的差别是怎样的呢?简略来说,应当知道,或者三种,或者四种。这里所说的三种,是指三种熏习差别:一、名言熏习差别,二、我见熏习差别,三、有支熏习差别。这里所说的四种,是指:一、引发差别,二、异熟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这里所说的引发差别,就是新熏而起的熏习。假若没有这新起的熏习,十二因缘的行缘识,取缘有,就不应当成立。

  这里所说的异熟差别,即「行」作为「有」的缘,也就是有情众生在诸趣中的异熟差别。假若这缘起的阿赖耶识,没有异熟差别的功能,就没有种子,以后有的各种事物生起的事实,就不应当成立。

  这里所说的缘相差别,就是染污意中的我执缘相。假若没有缘相差别,染污意中的我执所缘,就应当是不能成立。

  这里所说的相貌差别,是说阿赖耶识有共相种子,有不共相种子,有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共相种子,即器世间的种子;不共相种子,就是个别内六根的种子。共相种子,就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种子,就是有受生种子。当对治道产生的时候,只有不共相是所对治的对象,逐渐灭除。共相为他没有现起无漏有情的分别所持,只是见到清净的世间,如瑜伽师,他在一个事物当中,能够得到种种不同的胜解,种种所见的异相,都可以成立。这里有两个偈颂:

  难以断除,又难以普遍知道的,应当知道,这就称为共结。修瑜伽的人们,随观心而生异见,因为这种外相非常广大。

  出世的清净者,虽然不能把它灭除掉,但于共相中见的,只是清净世界。而且,清净佛土,是由于佛见而清净。

  原典

  复次,此阿赖耶识差别云何?略说应知或三种,或四种。此中三种者,谓三种熏习差别故:一、名言①熏习差别;二、我见②熏习差别;三、有支③熏习差别。四种者:一、引发差别,二、异熟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此中引发差别者,谓新起熏习。此若无者,行④为缘识,取⑤为缘有,应不得成。

  此中异熟差别者,谓行有为缘,于诸趣⑥中异熟差别。此若无者,则无种子,后有诸法生应不成。

  此中缘相差别者,谓即意⑦中我执⑧缘相。此若无者,染污意中我执所缘,应不得成。

  此中相貌差别者,谓即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⑨。共相者,谓器世间⑩种子;不共相者,谓各别内处⑾种子。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⑿,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种子。对治生时,唯不共相所对治灭。共相为他分别所持,但见清净,如瑜伽师⒀于一物中种种胜解⒁,种种所见皆得成立。此中二颂:

  难断难徧知,应知名共结⒂。瑜伽者心异,由外相大故。

  净者虽不灭,而于中见净。又清净佛土⒃,由佛见清净。

  注释

  ①名言:名字与言语的合称。名言有二:㈠显境名言,在心识上能够觉知各种各样的能解行相,包括表象、概念等;㈡表义名言,觉了以后,以种种言语表达出来,即称表义名言。

  ②我见:即主张有「我」的见解,又称为身,音译萨迦耶见(satkayadarsana) 。

  ③有支:即十二因缘的有支,即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又称为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

  ④行:即行为,包括身行、口行和意行三种。身行是行为,口行是言语,意行是思想活动。

  ⑤取:意谓追求和执取。

  ⑥诸趣:即六趣,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⑦意:即染污的末那识,末那是梵文manas的音译,意译为「意」。

  ⑧我执:梵文atma-graha的意译,又称为人执。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三界轮回的总根源。《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烦恼障品类众生,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故。」《俱舍论》卷二十九称:「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有轮回,无容解脱。」

  ⑨等,此中省略粗重相和轻安相。

  ⑩器世间:指一切众生所居之国土世界,相当于依正二报中之依报。即指众生世间或有情世间而言,与「国土世间」、「住处世间」同义。以国土世界形如器物,能容受众生,可变可坏,故称器世间。

  ⑾内处:即六内处,眼内处、耳内处、鼻内处、舌内处、身内处、意内处。六内处又称为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⑿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在此二颂下始出,文义更顺,魏、隋本同。」

  ⒀瑜伽师:瑜伽是梵文yoga的音译,意译相应,有五种相应:与境相应、与行相应、与理相应、与果相应、与机相应。瑜伽师是观行的总称。多取第二行瑜伽,观行即禅定相应之人,名为瑜伽师。

  ⒁胜解:梵文adhimoksa的意译,唯识宗的别境之一,对所缘的外境作出确定判断。《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胜解?谓于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言决定者,即印持义,余无引转为业。」

  ⒂共结:一切有情众生共同结使,所起的共相,如山河大地等。

  ⒃佛土:佛所住的国土,佛所教化的领土,有净土、秽土、报土、法性土之别。《成唯识论》卷十以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变化身为四佛身。佛土也有四种:法性土、自受用土、他受用土、变化土。法性土是无色无相的理土,自受用土是实佛自托之报土,他受用土是对初地以上菩萨所示现的净土,变化土是示现于地前菩萨及二乘凡夫的佛土。

译文

  又有别的偈颂,对于前文所引的各种胜解,种种所见,都可以成立。

  各位瑜伽师对于同一事物,其胜解各不相同,种种所见都可以成立,由此可知,颂中所取只有识的道理。

  如上所说的共相种和不共相种的差别相,假若没有的话,各种器世间和有情世间生起的种种差别,都不应当成立。

  又有粗重相和轻安相。粗重相是指根本烦恼和随烦恼种子。轻安相是有漏善法种子。假若没有这二相差别,众生所感异熟果报的无所堪能、有所堪能的所依差别,就应当是不得成立。

  又有有受尽相、无受尽相。有受尽相,是已经成熟的感受异熟果的善、不善种子。无受尽相,是名言熏习种子,从无始以来,有种种戏论的熏习,成为流转中的种子。假若没有受尽相,已作善、已作恶二业,业种与果受用有尽,应当不能成立。如果没有无受尽相,新名言熏习的生起,应当是不得成立。

  原典

  复有别颂①,对前所引种种胜解,种种所见,皆得成立。

  诸瑜伽师于一物,种种胜解各不同,

  种种所见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识。

  此若无者,诸器世间、有情世间②生起差别,应不得成。

  复有麤重相及轻安③相。麤重相者,谓烦恼、随烦恼种子。轻安相者,谓有漏善法④种子。此若无者,所感异热无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别,应不得成。

  复有有受尽相、无受尽相。有受尽相者,谓已成熟异熟果善、不善种子。无受尽相者,谓名言熏习种子,无始时来种种戏论⑤流转种子⑥故。此若无者,已作已作善、恶二业与果受尽,应不得成。又新名言熏习生起,应不得成。

  注释

  ①复有别颂,《藏要》本校注称:「藏本缺此句并次颂,魏本同,疑此别颂,亦是别传之论本也,但陈、隋本有文,仅缺对前所引至『皆得成立』一句。」

  ②有情世间:又作假名世间、众生世间、众生世。为三种世间之一。指能居之正报,亦即指五阴所成之一切众生,亦指一切有情众生。

  ③轻安:梵文prasrabdhi的意译,唯识宗的善法之一,使身心轻适安稳的精神作用。《成唯识论》卷六称:「安谓轻安,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惛沉,转依为业。谓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转安适故。」

  ④善法:五戒、十善是世间善法,三学、六度是出世间善法,深浅虽然不同,都是顺理益己之法,所以称为善法。

  ⑤戏论:梵文prapanca的意译,佛教把错误无益的言论,称为戏论。《中观论疏》卷一本,把戏论分为二种:㈠爱论,由贪爱心引起的种种言论;㈡见论,对一切事物的固执见解。

  ⑥流转种子,《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语作所起种子,陈、隋本同。」

译文

  又有譬喻相,说这种阿赖耶识,以幻、焰、梦、翳为譬喻。假若没有这种譬喻相,由不真实的遍计所执种子而现起的颠倒缘相,应当是不得成立。

  又有具足相、不具足相。各种具缚的凡夫,称为具足相。世间离欲的外道,称为损减相。有学的声闻和见道的诸菩萨,称为一分永拔相。阿罗汉、独觉和诸如来,称为烦恼障全永拔相,和烦恼、所知二障全永拔相,与其相应。假若没有这种具足相、不具足相,有情的杂染,次第到还灭的阶段,就不应当成立。

  由于什么因缘,善、不善法能感异熟?异熟果识为什么是无覆无记呢?因为异熟果体是无覆无记,与善、不善互不违逆,善与不善是互相违逆的。假若异熟果是善的,杂染就不能成立。假若异熟果是不善的,清净还灭也不能成立,所以异熟识只是无覆无记性。

  原典

  复有譬喻相,谓此阿赖耶识,幻①、焰②、梦③、翳④为譬喻故。此若无者,由不实徧计⑤种子故,颠倒⑥缘相应不得成。

  复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谓诸具缚者,名具足相。世间离欲⑦者,名损减相。有学⑧声闻及诸菩萨,名一分永拔相。阿罗汉、独觉及诸如来,名烦恼障⑨全永拔相,及烦恼、所知障⑩全永拔相,如其所应。此若无者,如是次第杂染还灭应不得成。

  何因缘故善不善法能感异热?其异熟果无覆无记⑾?由异热果无覆无记,与善不善互不相违,善与不善互相违故。若异熟果善不善性,杂染还灭应不得成。是故异熟识唯无覆无记。

  注释

  ①幻:空法十喻之一,幻喻有二种:譬喻所现似有非实的东西,或者譬喻能幻者,如幻师能积草木,幻化为象、马等。《演密钞》卷四称:「幻者化也,无而忽有之谓也。先无形质,假因缘有,名为幻化。又幻者诈也,或以不实事惑人眼目,故曰幻也。」

  ②焰:空法十喻之一,即阳焰,渴鹿见阳焰以为是水,譬喻虚假不实。

  ③梦:空法十喻之一,说明世间万物如梦中物一般,是虚幻不实的。

  ④翳:即眼翳,空法十喻之一,因为眼有眚翳,妄见发毛、火轮、空花等。

  ⑤徧计:即遍计所执性,又称遍计所执自性、普观察性等,人们普遍认为客观世界实有,佛教认为:这是不真实的,这种认识是谬误的。

  ⑥颠倒: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等错误的认识。《瑜伽师地论》卷八认为有七颠倒:想倒、见倒、心倒、于无常常倒、于苦乐倒、于不净净倒、于无我我倒。

  ⑦欲:梵文rajas的意译,音译刺者。意谓希求尘境。《成唯识论》卷五称:「云何为欲?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

  ⑧有学:梵文siksa的意译,小乘佛教四果的圣者当中,前三果称为有学,第四果称为无学,因为前三果还有可修学之道。《法华玄赞》卷一称:「戒、定、慧三,正为学体,进趣修学,名为有学;进趣圆满,止息修习,名为无学。」

  ⑨烦恼障:二障之一,对于所知障而言,一百二十八种根本烦恼和随烦恼,恼乱有情众生的身心,能障涅槃,所以称为烦恼障。《成唯识论》卷九称:「烦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

  ⑩所知障:二障之一,一切贪、瞋、痴等诸惑,是愚痴迷闇,不能了知各种事物的实相,所以称为智障,又称为所知障。

  ⑾无覆无记:与有覆无记相对,是无所谓染净的无记性,如阿赖耶识及内五根、山河草木等。其中又分为四种:㈠异熟无记,由前世业因决定的身心果报;(二)威仪无记,发起行、住、坐、卧等威仪之心;㈢工巧无记,从事图画雕刻等工巧事业之心;㈣通果无记,发起神通变化时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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