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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十二节

  第十二节.保身广嗣“要义”

  褚尚书,在《广嗣》中说:‘古代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为的是让年轻人的身体充分发育成熟,所谓“阴阳完足”,这样可以确保“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寿”。然而,后世子孙,不能严格遵守这一教诲,男子,未满十六,女子未满十四,就早婚,所谓“早通世故”。因为他们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也就是所谓的“五脏”有不满之处,如此以来,一般在婚后大都有奇怪之病。甚至,“生,多不育;民,多夭亡。”总而言之,都是身为父母的人,而不知“为人父母”之道。父母之道,关系不小。世间人,做为父亲,碍著面子,不便教子;做老师的,羞于启齿,不便传弟子。到了后来开始觉悟,然,悔之晚矣!为此,我特讲“粗浅”之言,目的是让“后生”都能明白,都能知晓,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如何才能多子多孙,而且世代不衰。

  凡女子,十四岁后,经水每月一来,三日方止。一般来讲,以三十日来一次为正常。若二十几日便来,或三十几日方来,便为经水不调。这种情况,多数人难得怀孕。故必须要服药,先调女经,经调正常,然后夫妇相合。行房应在经血三日干净之后进行。

  袁了凡云:‘凡妇人行经将尽,只有一日“絪緼”之候,谓“春意”动也。妇人只是含羞不肯言。做丈夫的,平日要密告之,让她到了这个时候,要告诉丈夫,如此可以“一举而得”。

  张景岳云:‘男女交姤成胎,精血合和,成后天有形之物。等“一点先天无形之气”到达,然后成孕。丈夫先天之气胜者,多生男孩。妻子先天之气胜者,多生女孩。正常情况下,应“男女两气”齐到,适逢其会,即可受孕。对于女子来讲,其先天之气,非情动之极不易到,到则子宫必开,吸而受孕矣。对于男子,所担心的是,精薄不能成胎,施于无用耳。

  因此,最上等的做法是,男子保精数月才一行。古云:‘寡欲者多生子”就是这个道理。中等的做法是,待女子经净之后则行;或月明朗、无风雨之夜亦可。平常之日,不近女身,或另一房,另一床,另一被,只有这样,才会“生子易成”,而身体也“保”。下等的做法是,不论时日,或三五夜一次,此人必成内伤!最最下等的做法是,夜夜一次,或一夜两次,这种人堪称“亡命之徒”!这种人必定精如水薄,不久得暴病而死。

  其次,凡朔望(农历的初一和十五)先夜,不可行欲。每天的五更半夜,身中阳气初生,一次当百次,不可行欲。身有小病,不可行欲。醉饱之后,坐船走路,二三日内不可行欲。大风大雷,大冷大热,日蚀月蚀,神前柩后,持斋祭祀,日月灯烛光照,不可行欲。每月的庚申日,甲子日,本命生辰日,每月二十八日,不可行欲。且男女交姤,与梦遗之后,三五日内,莫下冷水,不可沾一切冷饭食,不可吃凉药。如有必须服药之病,宁可对医明言。犹其是孕妇,不可全靠勘脉,庶不误事。暑天,不可贪凉;冷天,不可冒风雨,若犯之,必有厥阴之证,在男缩阳,在女缩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虽想尽办法而不能救。女子行经体虚,禁忌如上。又如小产,大半由夫妇不谨,三五月内明产,人得而知,一月半月内暗产,人多不知。农历一月,属肝,肝主疏泄,夫妇不谨,常有前半月受胎,后半月已堕而不知者。甚至有屡孕屡堕,肝脉屡受其伤。最后导致“终身不孕”的人大有人在。

  凡是妇人受胎后,谨戒不犯淫欲!确保万无一失。况孩子在腹中,依赖母亲经血保养,交姤一次,胎元便遭损一次。侥幸生下来,小孩病患必多,痘证必险,多难养成。世间凡是想真正爱护子女的人,务必要多方堤防保全,至到孩子十六七岁时,先天的根本不受伤害,则孩子一生少病。而不知道孕期交媾利害的人,也就不知道,孩子在父母取乐的同时,而在母腹中同时受到严重的伤惨,更严重的是导致孩子出世后,不得成人!这是谁之过?岂不痛哉!有人用丸散入宫而种子,哪里知道,精血中怎么能容渣滓混合?古语云:‘种子而生子,断筋穿骨死。’甚至言:‘种未必生,生未必育,徒造孽也。’

  以上都是为人“父母之道”。过去年壮的时候,常喜欢给人讲,现在老了,没有办法到处去讲了,只好写下这篇文字,以代口传,愿世间人,各知自爱,以爱其子,可也。

  1.◎孙真人曰:‘人身,非金、铁铸成之身,乃“气血”团结之身。人于色欲不能自知节制,往往在开始时,认为无所谓,总觉著:“我身体好著呢!就算偶尔任情放逸,也不会有什么大事。”老这么想,于是日损月伤,时间久了,导致精髓亏,气血败,而身死矣。

  从经络学讲,人之“气、血”,行于六经。一日行一经,六天而周遍“六经”一次。所以,外感风寒的人,必须要等七日之后,“气血”行绕“六经”一周之后,才会发汗而愈,所谓“经尽而汗解。”人当欲事浓时,无不心跳,且身不由己地出汗,身热神迷,此时,因骨节豁开,筋脉离脱,精髓既泄,一条经的“气血”即伤!一经既伤,必须等到七日,气血再转到“此经”之日,方能复元。易云:‘七日来复,就是指“房事后,要休养七日”的意思。’世间人,不到七日又行房而走泄,导致经气不能复元,一伤再伤,以致外感内亏,百病俱起!对此,人们都把得病的原因归罪于时节气候,认为得病是正常的事,是自然得病,殊不知,自己所得病,非一朝一夕之功夫,其真正的原因,是过度淫欲,身体经脉长期得不到恢复,由此而慢慢形成的。

  由于世人没有理解和严格“谨守七日来复”的真实意思,今天特别在此提出来,并立下“限制”,做为“节欲保身”之本。第一,二十岁时,以七日一次为准。三十岁时,以十四日一次为准。四十岁时,则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岁时,则宜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岁时,则天癸已绝(精水已绝),不能发生,急宜断色欲,绝房事,固精髓,以清洁闭藏为本,万不可走泄矣!

  以上“限制日期”,专指“春秋两季”而言。若“冬夏两季”,一则火令极热,发泄无余。一则水令极寒,闭藏极密。所以,人少年时,应以断欲为主。二十岁时,或可十四日一次。三十岁时,或可二十八日一次。四十岁时,或可四十五日一次。至五十岁时,血气大衰,“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冬令”则宜谨守不泄。天地自然之气与人之气是同步的,“冬令”闭藏至密,专为来春发生之本,尤重于“夏令”十倍也。依此者,可却病延年;违此者,必多病短寿。

  2.◎王莲航曰:‘昔日,莲池大师对王大契:“明明安毒药于恶食中,是杀之惨也;暗暗安毒药于美食中,是欲之惨也。”呜呼!古往来今,才人志士,大志成就者为数甚少,大多寿命短促。究其原因,都是“多欲而致然”也。这类人,在行欲之前,亦知自爱,而于事后,亦知追悔也。可是,往往事到临头,欲心一炽,而壮志遂泯!认为,一次无妨,以后自己多加注意就是。哪里知道,以后还是这么想,乃至“次次皆作如是想”,欲望是越放纵,越炽盛,以至不能自制,无可奈何。由此而导致精竭体弱,病矣,死矣。因此说,事前自爱无益也;事后追悔无及也!怎么办?必须于将要行事时,而强遏止之。要马上提起观照,想想,此事到底有何乐趣?事后会有什么害处?不禁哑然失笑,嗒然丧气。

  人啊,忍“一时之欲”,而伸“毕世之志”。真正的才人志士,应当这么办,应当这么做。对于那些甘于下流,自损其生的人,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劝戒,只好劝他去看“莲师大师”的教诲。另外,规劝也要利用善巧方便,在某种场合下,故意对著那个已经在“守戒止欲”的人大声说,“你要知道节欲,要知道保身,云云。”两个人演戏,那么,在旁边的人,无意之间,也就听明白了,进而能引起警觉,效果明显的,马上就会回头了。总之,纵欲成患!正常家室,合法夫妻尚且如此,何况那些,纵情欲乐场所,邪淫嫖娼的人,更是自取灭亡,而甘心来世堕沦于畜类,可不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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