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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文忠解读三字经 第三十九讲

迁北京,永乐嗣。迨崇祯,煤山逝。廿二史,全在兹。载治乱,知兴衰。

读史者,考实录。通古今,若亲目。口而诵,心而惟。朝于斯,夕于斯。

  画外音:《三字经》在讲完了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后结束了中国历史这一部分。迨崇祯,煤山逝。《三字经》告诉我们,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崇祯是在煤山自缢身亡的。纵观历史凡亡国之君不是昏庸无能就是荒淫无度,那崇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皇帝,他为什么会成为亡国之君?《三字经》在讲完历史后紧接着又强调了读史的重要意义,那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学习历史,又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看待历史?

  接下来,《三字经》又用12个字讲述了明朝的败亡。

  迁北京,永乐嗣。迨崇祯,煤山逝。

  也就是说永乐帝把都城从南京迁到了北京,到了崇祯就在煤山去世,这位皇帝在人世间活了只不过33岁,他是1611年出生,1644年在煤山上吊自杀,不少人认为,崇祯实在并不是一个坏皇帝,他自己也认为他不是亡国之君,但国家是在他手上灭亡的,历史过去了几百年,但大家对崇祯多少都一直有一份同情之心,16岁的崇祯继承帝位,而这时摆在他面前的,摆在一个16岁少年面前的是一滩烂得不能再烂的烂摊子,明朝因为灾荒频繁,也因为内乱外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崇祯从16岁开始竭尽全力,勤俭清廉,兢兢业业,17年来的确可以说,他起码在主观上是尽心尽力想挽救天下,挽救百姓,而最终以身殉社稷,对他来讲他是以身殉社稷,相比起历史上好多末代皇帝,像崇祯这样慷慨赴死的皇帝没几个,大家应该还都记得多少的末代皇帝亡国之君是那么卑污,是那么懦弱,是那么可鄙可笑,崇祯皇帝应该说他是热爱百姓的,我们这样讲一个传统年代的帝王是不是有点言过其实,是不是没有什么证据,不是,在最后关头分秒必争的紧急时刻,崇祯命令吴三桂进京勤王,即使在那个时刻,首都都快完了,任何一个皇帝命令手下大将进京勤王,都会叫他什么,十万火急,不计一切代价,尽快赶来,但崇祯要求他“弃地不要弃民”,你可以放弃你的地方,但老百姓你不能舍弃,不能丢弃,你要随军把那个地方的老百姓给我护送好一起带来,这是他。

  而我们也知道当他在煤山上吊死了以后,后人从他的衣袋从他的衣袍子里面发现了他的遗诏,是怎么写的呢,“朕凉德貌躬,上干天咎,致闯贼直逼京师,此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朕百姓一人”。我的德行不够,所以我遭上天的报应,上干天咎,致使闯贼(当然他是指李自成,在他眼里李自成是贼)直逼京师,这个都是我的那些大臣误了我(到底是不是大臣误了他,这个话再说),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我死了以后,我没有面目见我的列祖列宗,所以自去冠冕,死的时候崇祯皇帝是把冠冕都给扔掉的,以发覆面,明朝的男性也都是长发,他把头发放起来遮住脸,没有脸见祖宗,把帽子摘掉,以发覆面,下面一句“任贼分裂朕尸,勿伤朕百姓一人”,随便闯贼(他是称闯贼,这个观点当然和我们不一致)任由他们把我的尸体千段万段,由他们分裂,但不要伤害我一个百姓。

  这样的遗诏在中国历史上恐怕是独一份,因为一个帝王,别说一个帝王,就一个普通中国老百姓,按我们传统文化观念,死了以后尸体是不能受辱损伤的。过去的人被砍头,你要去贿赂刽子手,为什么,第一让我死的爽快一点,一刀了结,别嘎嘎在那儿弄;第二,一刀下去给我留一点皮,就是不要身首异地,有点皮还留着,将来缝起来,这是中国古人对尸体的态度,何况一个帝王,但是也就是这样一个帝王在临死前留下这样的诏书,你可以分裂我的尸体,但你不要伤害我的百姓,所以我们说崇祯,从一个大节上说,从他整体的情况看,他确实不是个很糟糕的皇帝。

  画外音:通过《三字经》中所讲到的历史我们发现,几乎每个亡国皇帝不是暴君就是昏君,但为什么钱文忠教授认为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崇祯并不是一个很糟糕的皇帝?那崇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皇帝?

  崇祯在有明一代算得上是个励精图治有所作为的皇帝,只不过时运不济,他接手的摊子实在是内外交困,破烂不堪,衰亡的征兆实际上在他出生以前就已经出现端倪,他力图挽狂澜于不倒,勤于理政,事必躬亲,常朝不停,明朝的皇帝我们讲过动不动就不上班的,一不高兴一年不上朝是正常的,十几年不上朝的也有,而崇祯皇帝没有停过一次早朝,也就是天天上班,不光天天上班,时不时的要召对,就是时不时的要召大臣大将来讨论军国大事,17年来没一刻懈怠,既使整整编了一百年的,对明朝评价不高的《明史》也不得不承认崇祯皇帝兢兢业业勤勉勤俭,他把全部的内帑,就是皇宫里的所有的钱用来充作军饷。

  中国传统的收支是分两摊的,清朝也是这样,一个是国家收入,一个是皇帝自己的私房钱,很少听说有皇帝拿私房钱出来用于国家的,而崇祯把皇宫里所有的钱拿来做军饷,连皇宫里的器具,收藏的人参都拿出来变卖凑成军饷,或者抵抗清兵或者镇压内乱(镇压农民军的内乱),一位著名的诗人屈大军有一首诗:先帝宵衣久,忧勤为万方,御袍留血诏,哀痛何能忘。他讲先帝,讲崇祯,帝宵衣久,晚上衣不解带,日夜勤劳办公,忧勤为万方,他这种忧虑勤政都是为了天下万方,临死临死,连他的御袍上面还留下血诏,留下了遗诏,这一份哀痛当时被清朝灭了以后的这些臣子怎么能忘。

  画外音:《三字经》里面的迨崇祯,煤山逝。就是说崇祯是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而最后他是死在煤山的,崇祯从16岁登基就开始励精图治,但如此勤政节俭的一位皇帝又怎么会成为亡国之君呢?

  从历史记载来看他确实非常勤政,但‘所用非人,卒至寇乱,身殉社稷’,也就是说崇祯最大的也是最致命的缺点是没有识人的眼光,没有用人的气量,没有纳谏的气度,“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用人不专,疑神疑鬼,更调频繁,惩处随意”搞得臣下畏首畏尾离心离德,所以当他手刃自己的女儿,他逃出宫时手持一把宝剑把他长公主的手都砍断了,因为他想把自己的妻女都给杀了,免得落到所谓的闯贼手里,而他到煤山去上吊时陪他去的只有贴身太监一人,而后来愿意像他这样为明朝殉葬的也不过寥寥可数几个。

  崇祯在即位之初就以雷厉风行的手段收拾了魏忠贤,魏忠贤是什么人物还用说吗,当时在宫廷里边盘根错节号称九千岁,崇祯16岁即位,很短时间内就收拾掉魏忠贤,民间欢呼不已,整个国家受魏忠贤的苦太久了,大家高兴,所以在有一些文件中一些史料中称颂崇祯皇帝为圣人,这是民间自发称呼的,不是官方文件里称呼的,天下对崇祯皇帝中兴明朝抱有极大期望,老百姓觉得总算苦难到头了,终于盼到一个有作为的好皇帝。

  由于他以一己之力除掉了魏忠贤,也让崇祯对自己的政治才能产生了过高的估计,他的自信很快变成自负,自负很快变成刚愎自用,所以他一方面的确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勤政的皇帝,而另一方面他事事亲为却没收到好的效果,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本人虽不是亡国之君,但每一件事情都是亡国之象,他的多疑和刚愎使他处死了大明的“长城”袁崇焕,也就毁掉了大明朝在北方的最后一根救命草。

  画外音:由于明朝的多位皇帝长期不理朝政,造成了宦官奸臣专权,崇祯即位后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段解决了大宦官魏忠贤,但此时北方的清兵屡屡进犯对明朝造成了极大威胁,而清兵最惧怕的就是被誉为大明“长城”的守关将领袁崇焕,那崇祯为什么要处死袁崇焕而自毁长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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