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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十译解

  【正文】 若于群召,已获同中销磨六门囧合开成就。见闻通邻,互用清净。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彻,名识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命浊。观其所由,罔象虚无,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译文】 若于群召〈注一〉已获同中〈注二〉销磨六门〈注三〉囧合开成就〈注四〉,见闻通邻〈注五〉,互用清净〈注六〉,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澈,名识阴尽〈注七〉,是人则能超越命浊〈注八〉,观其所由,罔象虚无〈注九〉,颠倒妄想以为其本〈注十〉。

  【注一】 群类果报,都有召牵八识之义。前此行阴已尽。

  【注二】 无业运故,虽召不召,已获同体识性。

  【注三】 此中永不见于根性,名为销磨六门。

  【注四】 六既非六而合时成就全体,一亦非一,开时成就大用,故言合开成就。

  【注五】 既合时一体,邻相不复更有。

  【注六】 开时成就大用,故互用清净,互用者,六根齐照。清净者,过而不留,以既含多用,则境界不复留。

  【注七】 境界既其不留,妙性自然圆湛,外器内根,全是自己心光

  【正文】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能令己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泯,能入圆元。

  【译文】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注一〉,于识还元〈注一〉,已灭生灭〈注三〉,而于寂灭,精妙未圆〈注四〉,能令自己之身,根隔合开〈注五〉,亦与十方诸类,根隔合开〈注六〉,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注七〉,通泯〈注八〉能入圆元。

  【注一】 即前所说熠熠元性,性入无澄。

  【注二】 行阴既尽,前七转识,皆悉反本还元,以前七转识,皆依行阴迁流而得成故。

  【注三】 凡有生灭之心,到此皆已灭尽。

  【注四】 唯有八识为所依,此识不尽,涅槃天未大明悟,故言于寂灭精妙未圆。寂灭即涅槃体,法身德,精即涅槃相,解脱德。妙即涅槃用,般若德。也可说寂即常德,离生死故。灭即净德,灭烦恼故。精即我德,有真体故。妙即乐德,具神用故。总为一涅槃,必须透过识阴,始得圆满。

  【注五】 若禅观精明,不见根相,则似根隔乍合。

  【注六】 若稍涉昏住,根相宛然,又似根隔乍开。非同前之销磨六门,永不见于根相。

  【注七】 此时诸类不召,故能与十方诸类,通一觉知,此即前文所说已获其同。

  【注八】 泯元是泯,因避唐太宗讳,故改其半,既已通泯,自能证入圆满识性,而为诸类之根元。

  【正文】 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若于所归〈注一〉,计识性为真常,堪可依住,故言立真常因,作殊胜之解〈注二〉,此人则堕入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注三〉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正知正见〈注四〉。

  【注一】 以圆满识性为所归处。

  【注二】 执我为能依人,识性为所依果。

  【注三】 娑毗迦罗即印度黄发外道,以我为能为能归,冥谛为所归。其所计冥谛,为冥然莫辨之境,此所计圆元,为罔象虚无之心,与其完全相类,故为其伴侣。

  【注四】 既以识性为所依,则不知别有菩提佛果之可归,既以外道为伴侣,则不知本有正知正见之可守。

  【正文】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译文】 此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注一〉,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注二〉。

  【注一】 乍见根隔合开,遂立此识以为所得之心,才得觉知通泯,遂计此识以为所归之果。

  【注二】 才见根隔合开,圆通将近,忽而圆者遍,通者隔,反而违远。本来于涅槃天,将大明悟,却背涅槃城而不见。本来觉心欲发,将为佛子,却反而成外道种。此所谓失之毫匣,差之千里。

  【正文】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而于所归识性,揽为自体〈注一〉,故以识心为自体,观行稍亏,渐见类生,遂计尽空界十二类众生,皆我身中一类一类渐渐流出,此计已成,作殊胜解,必以我能生彼,而彼不能生我,故言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注二〉,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一】 忘身观识,久久观成,唯见识体无边,不见有身,故以识心为自体。

  【注二】 色界顶大自在天王,三目八臂,骑大白牛,竺法兰说‘西域梵志,常修梵行,事首罗天以为天尊。’此处说现无边身,即是说大自在天,自计于我身中,现无边众生之身,此处识阴行人,计我生彼十二类内所有众生,与彼计同,故言成其伴侣。

  【正文】 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译文】 是名第二立能为因心,依此为观。久久观成,揽为自体,计其能为生众生事,遂谓成就能事之果,亡失本修,故言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注一〉,我遍圆种〈注二〉。

  【注一】 即大自在天,自计能生一切,起祖先慢,故以大慢为名。

  【注二】 今既计自体周遍虚空,圆含一切,故以遍圆目我,是人计既同彼,故生于彼之种类中,不是实能生彼天。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有所归依〈注一〉,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也都由此处生起,为身心等所宣流之处,以此为真常之身无生灭解。

  〈注二〉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注三〉,既迷不生之义,也不明白生灭〈注四〉,安住于沉迷中,反作殊胜想,这就堕入常非常执〈注五〉,计自在天,成其伴侣〈注六〉,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注七〉。

  【注一】 此是忘身观识,久久观成,唯见有识,不见有身,遂计自身归入识中,是我实有所归依处。

  【注二】 观行稍亏,复见自身及虚空等,遂自疑自身及虚空都从识中流出,故疑识即真常之身,无生灭之处。

  【注三】 不知识阴是由无明转变,依然在微细生灭中,须识阴尽后,始得常住真心,今识阴未尽,即以为已灭生灭,岂不是既迷不生,也迷生灭。

  【注四】 安住于沉迷中,反作殊胜想,既不了解真心的不生灭性,也不知识阴犹在微细生灭中。

  【注五】 计识阴为常,身心为非常,故堕入常非常执。

  【注六】 计自在天,为万物之因,今既与彼见同,故成其伴侣。

  【注七】 既惑不生灭性,自应迷佛菩提,认妄为真,即堕邪知见。

  【正文】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译文】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注一〉,作真常身,无生灭解,故成妄计果,流入邪见,违远圆通,与涅槃相背,未得圆满真心,颠倒妄计为圆,故言生倒圆种〈注二〉,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注一】 计识能生我之身心为因,计识是我归处为依。

  【注二】 即计自在天之类。

  【正文】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若于所知,观此知能遍知诸法,遂于所知之境,计知能遍圆,故因知立解,计十方草木,皆为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所拣择,遍谓有知,自谓深悟,以此理惟我能知,余无知者,故此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先尼〈注〉成其伴侣。

  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 婆吒先尼,为二外道名,婆吒,亦名婆斯吒,先尼,或名西泥迦。此二外道,同执一切有情无情,皆有觉知,同于此计草木与人无异,故言成其伴侣。

  【正文】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译文】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凡有修证,咸资魔业,堕入邪见,与涅槃相背,计无择遍知,自以为知,即颠倒知。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正文】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注一〉,已得随顺〈注二〉,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注三〉,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注四〉,各各崇事,以此群尘,为发生造作之本因,立常住之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注五〉,迦叶波并婆罗门〈注六〉,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所立既非真常,所修岂有实果,故迷佛菩提,崇事无情,立常住解,故言亡失知见。

  【注一】 此即前文根隔合开。

  【注二】 随顺正根隔乍开乍合之义。

  【注三】 圆化即指根隔合开,根隔合开即略具圆融变化之义,变化发生,非止一缘,故言一切,此暗指地水火风为一切。

  【注四】 众尘所成为地,能生一切,故有成就之义。

  【注五】 以群尘(地水火风)为发生造作本因,一切所作,皆是无常,惟此常住,既立此为常住,必以此为无生,其他非常住,则为有生,故堕生无生执。

  【注六】 诸迦叶波,即指优楼频螺等,其先事火,后归佛化,并婆罗门,总该事水等诸外道。

  【正文】 是名第五计著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译文】 此即名为第五计著崇事邪业,迷自己一直灵觉之心,从四大无知之物,立虚妄求因,非果而计果,故不得圆通因心,不得涅槃实证,佛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是知唯识唯心,为能生能化,三界万法,为所生所化,是为生化正理,现在既执群尘为生化本因,崇火事火,颠倒化理,将来必堕颠化种中,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之类。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明,计明中虚〈注一〉,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注二〉,自以为胜解,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注三〉,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注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一】 虽言圆明,不过乍开乍合,于乍开时,则计以为明,乍合时,则计以为虚,不唯计明中虚,且计明从虚发,以虚为胜。

  【注二】 非灭其群根中变化之性,令其永灭。其意以永灭所依诸根,唯余罔象虚无之识,为所归依处。

  【注三】 以我入中虚为有归,彼在正明为无归,故言归无归执。

  【注四】 无想天即四禅天中诸外道天,舜若多意为空,计虚无为所归依处。穷空不归。

  【正文】 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译文】 此即名为第六于圆明中计为虚无之心,穷空不归,迷漏无闻,最后仍入轮回,故言成空亡果,远违圆通,背离涅槃,必堕断灭之种,如迦旃延毗罗胝子之流。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常〈注一〉,固身常住,同于识精圆常,内外相保,长不倾逝,自以此计为是,以此为可贪,余皆非可贪求,故此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注二〉求长命者,皆与此相类,成其伴侣,现为识阴所覆,不知更求真常,故言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一】 自计识阴为圆为常,以为众类所归故圆,以是各命由绪故常。既圆且常,妄计得此者可以保形,可以永年。

  【注二】 意为无比,长寿仙名,凡寿命极长,世无能比者,皆可称之。

  【正文】 是名第七执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译文】 计识阴为各命由绪,故言执著命元,立固妄因〈注〉趣长劳果〈注二〉,亡失本修,不出生死,故违远圆通,与涅槃背离,将来必堕在妄延种中。

  【注一】 执著命元,以此为因,愚者谓之坚固,智者谓之虚妄。

  【注二】 依此趣果,迷者谓为长寿,悟者谓为徒劳。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观命互通〈注一〉,却退留住于尘劳烦恼中,恐识阴销尽,命根即断,故于此际,坐莲华宫〈注二〉,广化七宝,多增美女,纵放其心,以此为胜,此人即堕在真无真执中〈注三〉,吒枳迦罗〈注四〉成其伴侣,故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一】 因见我与诸类通一觉知,觉知即识阴,为各命由绪,故言观命互通。

  【注二】 莲华宫庄严富丽,微妙香洁之宫。

  【注三】 欲求真则识尽命断,而反无真,故言真无真执。

  【注四】 吒枳迦罗,天魔之异名,梵语吒枳意为结缚,梵语迦罗意为我所作,意为三界结缚,唯我能作,今却留尘劳,与被计同,故成其伴侣。

  【正文】 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译文】 是名第八发邪思因〈注一〉,立炽尘果〈注二〉,是故违远圆通,背弃涅槃,生天魔种。

  【注一】 不知识尽真现,反恐命根断绝,故言发邪思因。

  【注二】 穷奢极欲,故言立炽尘果。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于命明中分别精粗,疏决真伪,因果相酬,唯求感应,背清净道。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居灭已休,更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观一切凡圣,皆依命根发明,于命根发明中,分别精粗,同一命根发明,圣位则精,凡位则粗,故须分析辨别,精粗之所由。又同一命根发明,圣道则真,外道则伪,故须疏通决择真伪之所由异。而精粗真伪,皆是以因感果,自相酬答,既知如此 ,欲易粗为精,舍伪从真,惟求感应,感应速成,滞窒小果,背离佛道,所谓见苦断集,(世间果因)证灭修道,(出世果因)此即所谓得少为足,更不前进者,以此为胜,于菩萨法,不生好乐之念,故堕在定性声闻中,四禅无闻比丘,非果计果。佛会增上慢流,未得谓得,与此相类,故成其伴侣。滞寂沉空,灰知灭见,故言亡失知见。

  【正文】 是名第九圆精应心,成趣寂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译文】 此即名为第九圆观四谛,精诚以求感应,事与愿违,居灭已休,不思进求而作胜解,甘居沉空守寂,不得圆通因心,莫臻究竟,背弃涅槃,永缠于空,不思超脱之志。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融清净觉明〈注一〉,发研深妙〈注〉,立即涅槃,不知更求性海圆融,缘起无碍,及真如不动寂灭场地,以缘生无性而立涅槃,计同缘觉,以纷扰寂静而立涅槃,计同独觉,故此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一】 觉明即是识阴,故前言觉明真识,识阴诸境,至此已极,故特举所依觉明以显胜。前言能令己身根隔合开,即略具圆融之义。又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泯,即略具清净之义。

  【注二】 发心研究,以悟二种深妙,一者依于圆融而悟缘生无性之理。二者依于清净而悟纷扰寂静之义。

  【正文】 是名第十圆觉泯心,成湛明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译文】 是名第十圆觉泯心〈注一〉,成湛明果〈注二〉,违远圆通,背离涅槃,生觉圆明〈注三〉,不化圆种。

  【注一】 根隔合开为圆,觉知通泯为泯,言觉言心皆指识阴,结根名觉,有觉知故。当体名心,能集起故。

  【注二】 寂静名湛,即独觉果,无性为明,即缘觉果。

  【注三】 觉即缘觉独觉,二理圆,二智明,故言觉,言圆,言明。自计圆满果德,而不能化,故依然为定性种。

  【正文】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涂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满足证皆是识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将为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

  【译文】 阿难如此十种禅那境界,未及圆通,在中途即误入颠狂知见,因依颠狂知见,不自觉知,于迷惑中,得少为足,故于未足中,生满足证。这都是识阴将开未开之际,用心不纯,妄念与正念交互而起,故中途作证,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境界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而取,就此休息,不复更研妙明〈注〉,将谓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

  【注】 前八种于自所计果,如第一所归果乃至第八炽尘果都是,后二种于自所证果,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如第九趣寂果及第十湛明果都是。

  【正文】 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后,传示末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见魔自作沉孽保绥哀救,销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歧路。

  【译文】 你们留心秉持如来破魔之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度后,传示于末法时期,普令众生,觉了此中途成狂十种差别之义,不要让见魔,自作沉重器孽,保绥禅定,哀救修行人,销息邪见之缘,令其身心,现前成就圆通,转众生知见,而入佛之知见,从始洎终,直到成佛。不遭歧路。

  【正文】 如是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译文】 如此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注一〉,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注二〉,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注三〉,于中发起神通变行,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注四〉金刚十地,等觉圆明〈注五〉,入于如来妙庄严海〈注六〉,圆满菩提,归无所得〈注七〉。

  【注一】 此即前文所说‘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

  【注二】 识阴若尽,则一六俱亡,真性现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故令诸根互相为用。

  【注三】 金刚干慧即指十信前初干慧地,圆明精心即指干慧位体,六根互用为圆明,欲爱干枯为精心。既入其位,必具其体,体必兼用,故即于此圆明精心中发起神通变化。

  【注四】 入地乃真修圣位,皆以金刚利智修断,故言金刚十地。

  【注五】 至此复言圆明者,见始终惟此一心,至等觉达发化之极。

  【注六】 如来万德庄严,各尽其妙,皆依性海缘起,一多无碍,重重无尽。

  【注七】 纵是历位造修,乃至圆满菩提,亦不过圆满干慧位中所有功德,究无一法,从新来者,故言归无所得。

  【正文】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能谙识,心垢洗除,不落邪见。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无复出生。直至菩提,无诸少乏。下劣增进,于大涅槃心不迷闷。

  【译文】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在止观中,还用觉观明慧,分析辨别微细魔事,能遵佛所说,魔境现前,自能谙识,心垢洗除,魔不得便,自然不落于邪见网中,阴魔〈注一〉销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魂落魄,逃逝于十二由旬之外,魑魅魍魉,潜形晦迹,无复出生,直至菩提,诸位功德,无诸少乏,下劣〈注二〉增进,于大涅槃,心不迷闷。

  【注一】 此指禅那中现境,如色阴中身能出碍等十,受阴中之得大光耀等十,想阴中之圆定发明等十,行阴中之幽清扰动等十,识阴中之根隔合开,觉知通泯等十,虽是善境,亦能致魔,正眼观之,皆是阴魔。

  【注二】 如识阴魔之最后两种,亦可化其定性,令其增进。

  【正文】 若诸末世愚钝众生,未识禅那,不知说法,乐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未能诵,写于禅堂,或带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译文】 若是到了末法时期,愚钝众生,不识禅那境象,不懂说法,喜欢修三昧,你怕他们堕入魔道,一心劝他们持诵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是不能诵,就是写在禅堂中,或带在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正文】 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译文】 你当恭敬钦承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遗留下来的轨范

  【正文】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于大众中重覆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细开示。又此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如是五重,诣何为界。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净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译文】 阿难即从自己座起,听完佛的开示和教诲后,顶礼并钦奉如来法旨,现在忆念执持,将来无忘无失,愿以此度世。于大众中,重覆言于佛,如佛所说,五隐相中,五种虚妄〈注一〉为本想心,我们平时,没有听过如来的微细开示,又此五阴,究竟是一齐销除呢?还是次第销尽。如是五重,到何处为界〈注二〉?唯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进一步开示,使大家能备悉妄想根源,清净自己的心目,并为将来末法时期的众生,作正确的眼目。

  【注一】 五阴中五重妄想:如色阴中坚固妄想,受阴中虚明妄想,想阴中融通妄想,行阴中幽隐妄想,识阴中虚无妄想,依此五种,能生枝末,故言为本想心。

  【注二】 到何处为边际?如销到何处为色阴边际?何处为受阴边际?等。

  【正文】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本觉圆净,非留死生及诸尘垢。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译文】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注〉,本觉圆净,并不留于死生及一切尘垢,乃至虚空,都是妄想而生起。

  【注】 此四字包括真心之体用而言,精真是不变之体,妙明是随缘之用,具此体用,在迷不述名为本觉,弥满清净,中不容他,是为圆净。

  【正文】 斯元本觉妙明真精,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演若多,迷头认影。妄元无因。于妄想中立因缘性。迷因缘者,称为自然。彼虚空性,犹实幻生。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

  【译文】 这都是元于本觉妙明真精,妄以发生〈注一〉诸器世间〈注二〉如演若多,迷头认影,妄元无因,于妄想中,立因缘性〈注三〉,述因缘者,称为自然〈注四〉,彼虚空性,犹实幻生〈注五〉,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

  【注一】 始由一念妄动,真妄和合而成阿赖耶识;说于此识,转出能见见分,说于能见见分,转出所见相分。

  【注二】 相分之中,空界先形,故言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是空见不分,色阴与劫浊并起。性搏四大,受阴与见浊并起。根尘织识,想阴与恼浊并起,知见欲留,业运常迁,行阴与生浊并起。体中相知,用中相背,识阴与命浊并起,那以不了惟心,用诸妄想,于境取相,展转妄成。

  【注三】 二乘不知,谬计因缘。

  【注四】 外道邪见,拨无因果,故言迷因缘者,谬计自然而有。

  【注五】 前文说‘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即是此理。

  【正文】 阿难!知妄所起,说妄因缘。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何况不知,推自然者。是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译文】 阿难!若是知道妄想有所起处,可以说妄想以为因缘,若是妄想元无起处,则当体全空,若再说此妄想为因缘者,也同样元无所有了,何况外道不知道因缘,推为自然的了。是故如来为你们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正文】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则不能来想中传命。如我先言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悬崖不有。醋物未来。汝体必非虚妄通伦。口水如何因谈醋出。是故当知,汝现色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译文】 如你的身体,先因父母想生〈注一〉再由自己想心,与父母想心,感应和合,传续命根,若自己无想,有应无感,印不能续命,赤白将溃,而自体即不能成,正如我从前所说,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悬崖不有,醋物未来,你身体必然不是虎妄之类,何以会有口水足酸产生?可知口水由想而来,也同于你的身体,因知你的身体虚妄,也应当同于口水,是故当知,你现前色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注二〉。

  【注一】 先惟父精母血,赤白和合,故是因于父母想生。再由自己想心,与父母想心,感应和合,传续命根。若自己无想,有应无感则赤白不能和合,自体也不能成。

  【注二】 现前色身,元无所有,举体全是妄想所成,故直名妄想,居五阴之首,故名第一。

  【正文】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涩。由因受生,能动色体。汝今现前顺益违损,二现驱驰,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译文】 即如此所说,临高想心,能令你的身上,真受酸涩的感觉。

  惟因受心生,能动色体,故你现前顺益(乐)违损(苦)两种交互来往的现象,名为虚明第二妄想〈注〉。

  【注】 离身即无有,唯是觉知虚明,根本受阴,即是如此。

  【正文】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身非念伦,汝身何因随念所使。种种取像。心生形取,与念相应。寤即想心。寐为诸梦。则汝想念摇动妄情,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译文】 由于你的念虑,支使你的色身,身体与念虑并不同类,何以你的身体,随念变动,种种取像,心念一生,随念取像,生起眼识缘色,耳识缘声等,心既生已,根亦随之趣境,故此色身,时时与念虑相应,又此念虑,寤时即为想像之心,寐时即为梦中之念。

  又此想念,即是现前想阴,体通诸识,同一虚妄念虑,无有实体,故名妄想,又其融即未分,体通诸识,故名融通妄想。

  【正文】 化理不住,运运密移。甲长发生,气销容皱。日夜相代,曾无觉悟。阿难!此若非汝,云何体迁。如必是真,汝何无觉。则汝诸行念念不停,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译文】 人现前身中迁流变化之理,从不停住,惟运运密移,甲长发生,气销容皴,日夜之间,生灭灭生,迭相更代,自己曾无感觉。

  阿难!这假如不是你,为何会迁变,若真是你,你何以没有感觉?

  则你现前行阴,念念不停,名为第四幽隐妄想〈注〉。

  【注】 仁王经说‘一念之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中,有九百生灭,’则念念不停可知,彻体虚妄,故以妄想名之。又其密移不觉,故冠以幽隐之名。

  【正文】 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于身不出见闻觉知。

  【译文】 又你离于诸想无复生灭的精明不动,名为恒常的,在身体上不出见闻觉知。

  【解】 此即根本识阴,体通如来藏性:在众生位中,离此别无真体,以其微细难知;故目为恒常,于身不出见闻觉知,所谓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即此。

  【正文】 若实精真,不容习妄。何因汝等,曾于昔年睹一奇物。经历年岁,忆妄俱无,于后忽然覆睹前异,记忆宛然,曾不遗失。则此精了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有何筹算。阿难当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是无流。若非想元,宁受妄习。非汝六根互用开合,此之妄想无时得灭。

  【译文】 假若此精真恒常之性,不能容留妄习,何以你昔年曾看见一件奇异之物,年深日久,忆忘俱无,其后忽然重覆看见,而仍然记忆宛然,此是习气内熏之力,种子依然存在于八识田中,则此简明了知之性,即现前见闻觉知,同一无分别性,湛然不动之中,前看后念,不断受熏,无有停息之时,分别其间头数,无量无边,无法筹算,阿难当知,此湛然不摇,并不是你的精真本性,正如急流水,看起来像是恬静,其实因为流急了看不见,不是不流,若不是妄想根元仍在,怎么能受妄习所熏?欲尽此想,须待寂灭现前,六根互用囧合开成就,一六俱忘之时,方得销灭。

  【正文】 故汝现在见闻觉知中串习几,则湛了内罔象虚无,第五颠倒微细精想。

  【译文】 故你现在见闻觉知中,串穿习气微细种子多少,令不遗失,则湛然明了之阿赖耶识内,一分无明,即名罔象,此无明为能串,六根中习几为所申,和合真如,非一非异,故言虚无,居四阴之后,故为第五,凡夫计为命根,二乘计为涅槃,无而作有,虚而作实,故为颠倒,对前四阴行相粗显,故言微细精想。

  【正文】 阿难!是五受阴,五妄想成。汝今欲知因界浅深。唯色与空,是色边际。唯触及离,是受边际。唯记与妄,是想边际。唯灭与生,是行边际。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译文】 阿难!此五阴为五种妄想所成〈注一〉,你现在要想知道从识至色,彼此相因的界限,及其中浅深之义,唯色与空〈注二〉,是色边际。唯触与离,是受边际〈注三〉。唯记与忘,是想边际〈注四〉。唯灭与生,是行边际〈注五〉。湛入合湛〈注六〉,归识边际。

  【注一】 随业所感,受此五种,阴覆真性。又依此五种,受现世报,酬前世业,依将来因,自相阴覆,难出离故。又依此五种,取境起业;集聚有为无为,有漏无漏种子,为来世因故。所以五阴不尽。

  不出轮回,观其所由,五种妄想以为其本。

  【注二】 按楞严正脉说:有相为色,无相为空,故知但尽乎色名浅,兼尽于空名探。若离色守空,禅宗门下谓之堕一色,唯识宗说为空一显色,犹未出乎色阴边际。故知凡一切空忍,皆非究竟,必至空色俱亡,乃为色阴尽。

  【注三】 触兼苦乐二受,离即舍受,故知但尽于触名浅,兼尽于离名深。若断触守离,如梵志以不受为宗,犹未出乎受阴边际,故凡一切背舍皆非究竟,必至触离皆亡,乃为受阴尽。

  【注四】 有想为记,无记为忘,故知但尽于记名浅,兼尽于忘名深,若舍记认忘,禅宗谓为无心,犹隔一重关,尚未出乎想阴边际,故凡一切无想,皆非究竟,必至记忘俱舍,乃为想阴尽。

  【注五】 散心粗行为生,定心细行为灭,可知但尽于生名浅,兼尽于灭名深,若离生住灭,正上文所谓‘照照清扰,犹如野马,’尚未出乎行阴边际,故凡一切灭定,皆非究竟,必至生灭俱亡,乃为行阴尽。

  【注六】 湛即第八本识,前文所说‘湛不摇处’即此。言湛入者,谓依此第八本识,旋有念而入无念,乃由湛而入故囧合湛者,谓守于无念,住于第八本识,乃合湛而住故,可知由湛而入,但尽有念为浅,不复住于合湛,兼尽无念为深,若由湛而入,即合于湛,古德谓为最后顶堕,犹未出乎识阴边际,故几异熟未空,皆非究竟,必至由湛而入而不合于湛,乃为识阴尽。

  【解】 据此则五阴各有边际,尽除仍分浅深,及其浅而住,果终不圆;尽其际而不知,功成浪施。道眼贵在无翳,果觉必期圆证,故阿难所以问以诣何为界,而如来兼以浅深答之。

  【正文】 此五阴元,重迭生起。生因识有,灭从色除。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我已示汝劫波巾结,何所不明,再此询问。

  【译文】 此五阴之元:重迭生起〈注一〉,生因识有〈注二〉,灭从色除〈注三〉,已得圆通,即齐佛果,五阴妄想,顿然俱空,但无始习气,遇事便兴,若要遇事不兴,非可顿除,故须安立圣位,历事造修,方可除灭。我已示你劫波巾结,为何不明?再来询问。

  【注一】 因无明不觉而有识,识即有作名行,行必有动名想,由动则有见分虚明名受,由见则有空色相形名色,都是一重一重相迭而生起。

  【注二】 从细向粗以至于色,如人著衣,必从内向外而渐著。

  【注三】 灭从色除,必由粗及细以至于识。如人脱衣,必由外而内渐脱。

  【解】 三摩中解结唯用定力研磨,故是伏妄达空。禅那中解结兼用事行修治,故能断妄证真。就圣位而论五阴尽相,色阴尽当在信满入住之时,受阴尽应在住满入行之时,想阴尽应在行满人向之时,行阴尽应在由加入地之时,识阴尽应在出地等妙之间,此时犹有微细念相,至金刚道后,则异熟识空,而入最后妙觉位。

  【正文】 汝应将此妄想根元,心得开通,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令识虚妄。深厌自生,知有涅槃,不恋三界。

  【译文】 你应将此妄想根元,根元不除,五阴终不能尽,心得开通,了知诸法唯心所现,唯识所生,离心无体,离识无性,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人,令其知道,唯心无体,唯识无性,根元既唯虚妄,枝末岂是真实,认妄为真,浩劫流转,知而不随,故言深厌自主,五阴既尽,不生灭性现前,即是涅槃真体。自此随所发行,安立圣位。进求无上菩提,故言不恋三界。

  【解】 此经自阿难请谈七趣以来,至此说法,复为一周,名‘破障销碍周’。总前三部分,为一首楞严王。按首楞严王三宇,译为究竟坚固,以不动不坏为义,今此经精研七趣,唯是自业所招。详辨五魔,都缘邪思所致。重明五阴,总以妄想为根。自业所招,七趣成而密因坏。邪思所致,五魔起而了义亡。妄想为根,五阴覆而万行颓。密因坏则正信不坚,了义亡则正解不固,万行颓而真修必坠,是始终不坚而究竟必坏。今知自业所招,业不造而七趣空,邪思所致,思无邪而五魔遁;妄想为根,想离妄而五阴销;七趣空则密因本具,正信必坚。五魔遁则了义现前,正解可固。五阴销则万行无滞,真修能成。真修既成,妙证必克,据此则生信发解起行证果,从始至终,究竟坚固,不动不坏,题中首楞严三宇,全统此义。

  【正文】 阿难!若复有人,遍满十方所有虚空,盈满七宝。持以奉上微尘诸佛,承事供养,心无虚度。于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缘,得福多不?

  【译文】 阿难!假若有人,遍满十方所有虚空,盛满七宝,持以奉上微尘诸佛,一心诚敬,你的意见如何?此人以此施佛的因缘,所获得的福报多不多?

  【正文】 阿难答言:虚空无尽,珍宝无边。昔有众生施佛七钱,舍身犹获转轮王位。况复现前虚空既穷,佛土充遍,皆施珍宝。穷劫思议,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边际?

  【译文】 阿难答言:虚空无尽,珍宝无边,过去有一个众生,以七文钱布施佛〈注一〉,舍身之后,还能获得转轮王〈注二〉位,何况现前虚空既穷尽十方,佛上又充遍虚空,于中皆施珍宝,虽穷劫思之议之,尚不能及其分量,如此多的福报,如何更有边际?

  【注一】 达磨显宗论中说‘无灭尊者(即阿那律)昔于殊胜福田,因以七钱施设食供,后异熟报,七反生于三十三天,七生人中为转轮王。’

  【注二】 为世界之主。

  【正文】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若复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罗夷,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狱,乃至穷尽十方无间,靡不经历。能以一念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未学。是人罪障,应念销灭。变其所受地狱苦因,成安乐国。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译文】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言语没有虚妄的,假若有人,身犯了小乘的四重罪和大乘的十波罗夷罪〈注一〉,瞬息即经〈注二〉此方他方的阿鼻地狱,乃至穷尽十方无间地狱,无不经历,能以一念〈注三〉将此法门,于未劫中,开示未学,是人罪障,应念销灭,变其所受地狱苦因,成安乐国。得到的福报超过前面所说布施的人百倍千倍,千方亿倍,甚而至于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注一】 小乘的四重罪和大乘的十波罗夷罪,都是最大的罪,犯者必堕地狱。

  【注二】 堕地狱的都是瞬息即堕。

  【注三】 临堕前一念顿悟此法门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并愿将此法门,于未劫中,开示未学禅定者。

  【正文】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能持此咒,如我广说,穷劫不尽。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无复魔业。

  【译文】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能持此咒,其功德如我广说,穷劫不尽。依我的教言,如教行道,直到成就菩提,永远不遭魔业。

  【正文】 佛说此经已。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及诸他方菩萨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译文】 佛说此经完后,在座的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等,以及世间的天人阿修罗,及诸他方世界的菩萨,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心的大力鬼神等,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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