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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讲义节要 第二卷

二一、释成

  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1、性即相之体,相即性之用。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显。离相即无性,离性亦无相。但看执著不执著。著相,即为障碍,不得见性。不执著,即不落二边。般若之理,全在于此,须要观照,仔细用功。

  2、约相说是“身相”。约性说当体即空。相妄性真,故说不可。性能融相,真实即显,是又何必离相见性。故云“得见如来”。

二二、阐义印许明性本非相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1、“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说明身相义含一切现象,人、物、事、乃至虚空也。

  2、既知虚妄,不可驰求,不可住著。回光返照,从速归性,不至堕入轮回。

二三、明即相见性

  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1、“诸相”即一切相,只须彻底明□皆是虚妄,则相不障性,即“见如来”。何必灭相。即相可以见性。犹金之于器也。相实不可断灭,因其本由性现也。

  2、不执著,即不为相所转,且相反为我所转。凡夫执著,住法相生烦恼;修行人厌恶世法,住非法相生烦恼。佛教人不可执著,亦不可厌恶。

  3、吾人用功,须先观照,久久方能照住,最后能照见。

  4、用功最要是作观,作观即是改变想法、看法。凡夫见思皆不离执著,即是错误。

  5、吾人终日所闻,车声、人声、种种喧扰声。然此实非车声、人声、种种喧扰声,乃无常、苦、空、无我声,当体即空。则空有不著,乃是般若波罗蜜多声。

  6、此经经文,乃至一切大乘经,无论何句,皆可作观。行住坐卧,不离这个,则受用无穷。

  7、读经,是经转我。作观,则为转经。经转我,则以经转移凡情。我转经,则常生智慧,更为重要功夫。

  8、古德说:‘但求息妄,莫更觅真。’若一觅真,即成为妄。必妄心分分除,真心分分现。

  9、妄心是无明、妄想、烦恼。真心是觉、正、清净。

  10、但不著相,则色即是空,相即是性。性相圆融,无碍自在。

二四、生信拣示根机问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1、“章句”二字,指上文所说道理。“实信”,是能了解如是言说之真实义。

  2、世尊所说,甚深、甚深。一切众生,闻者自然生信,然能“生实信”者不多,必上根利智也。

二五、答拣能信之机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1、“莫作是说”,不但现在大众能生实信。即“如来灭后”至“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其他即不能。

  2、“为实”,言能明□此经道理,从此用功,全恃“以此为实”。不可轻视众生。

  3、“莫作是说”一语,正对弘扬大乘佛法之人而言。要竭力弘扬般若法门。

  4、拣择持戒修福之根基,从实践上用功,何虑闻者不生实信。

  5、如来灭后,正法千年,初五百年,解脱坚固;次五百年,禅定坚固。像法千年,初五百年,多闻坚固;次五百年,塔寺坚固。末法万年,初五百年,斗争坚固。本经“后五百岁”,正指此时。

  6、凡夫能持戒,方能离外染。如不持戒,则心不清净。不能摄心一处,不能作观,如何能生般若。则持戒修福,是成佛基本条件。

  7、持戒,必少欲知足。修福,必深信因果。不住于相,则持戒者最宜。不入断灭相,则修福者最宜。

  8、‘持戒’能舍世间之欲,‘修福’能舍自己之财。以财、法、无畏施之于人,正是修般若即在持戒、修福下手。

  9、‘诸恶莫作’是持戒,‘众善奉行’是修福。谨小慎微,放下一切,是佛所拣定之机,必蒙佛加被。

  10、学佛者,定须行住坐卧,一切时、一切处,求三宝加被。即如念佛,念时心中一无所有,专精不杂,则得弥陀加被,成就三昧。应学愚夫愚妇之坚定信心。

二六、示夙根之厚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1、此节文,正明持戒修福者,已具极长时之修习。是诸善合成之根,真是难能可贵。

  2、今在又后之五百岁中,斗争至于极。竟能读诵受持,必是于人无争,于世无求。少欲知足,有持戒之资格。更宜用功,再求坚固,种得善根,当结善果。又有诸佛加被,何不自勉。

  3、劝人学佛,一定要劝他持戒、修福,更要劝明般若。从速修学净土,求生西方,须知般若与净土,关系至深。

  4、生西不是为自了,原为度众生,方与弥陀本愿相合,为满大愿,可证性故。般若与净土,是一非二,有往生法门,方能成就般若法门。此文殊、龙树、智者、永明诸大士,所以皆发愿往生者也。

  5、持戒修福,极不容易。往昔已亲近承事无量诸佛,但种善根。可见欲成就般若法门,必须亲近弥陀,实相般若,方能现前。永明禅师云:‘无禅有净土,万修万人去,但得见弥陀,何愁不开悟。’

  6、学般若者,须速修念佛法门。修净土者,亦须速修般若法门。《观无量寿佛经》明第一义,正是般若。

二七、明其福德正明其福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1、“闻是章句”,是指定持戒修福之人。以其能信、能依此说奉行也。

  2、“净信”,正指实信,亦即实相。“生净信”,有净念相继者,有不能净念相继者。“乃至”二字,包括许多功夫不同之人。

  3、龙树大士云:‘一切法不生而般若生。’可见若非真实用功,净信不能得生。

  4、一念相应,即净念相继之根。净念相继,即从一念相应而来。相应,有性相、事理、因果,种种深解不同。

二八、释显其故正释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1、此是正面释生信得福之故。何以能生净信,何以能得福。须是除却分别心方可。

  2、分别妄想既除,无复我、人、众、寿四相。“诸众生”,是指各各修功不同之大众。

  3、四相空,即我执空。非法,即是无,即是空。“亦无非法相”,是空亦空,又名俱空。古人称为穷空到底,故名胜义空,又名第一义空。

  4、我法二执,由分别而起者粗。尚有俱生我法二执,从起心动念而来的细执。

  5、是人分别我执已除,贪嗔痴虽未去尽,已经很薄,还须再加功。

  6、但见诸相即著有,但见非相即著空。“见诸相非相”,即二边双融,即无相、无不相。得见实相,故云“则见如来”。见如来,故“得如是无量福德”。

  7、欲修般若,不可落空,先将非法一面堵住,脚踏实地,躬行实践。“法相”、“非法相”皆不著,是用功之要诀。

二九、反显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1、无我人等相,我执空也。无法相,法执空也。无非法相,并空亦空。是名三空。由见三空,从此精进,净念相继,便证清净法身。故曰,得无量福德。此即是理一心不乱境界。

  2、此节经文,从反面显其必应三空之故。以明丝毫著相,便是分别心,便非清净自性。便是逐妄、迷却真性、起惑造业、苦报轮回的凡夫。

  3、广修六度万行,而心中若无其事,湛然凝寂,不为所动。此即是不取法相的真实义。如此而行,既不著法,亦不著非法。二边不著,即名中道。

  4、经论有言:‘宁可著有如须弥山,不可著空如芥子许。’此明著有者易为功,著空者难施救也。

三十、结显中道以双离结成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1、下手方法,先令二边不取。渐能空相,心地清净。

  2、由是而信、而解、而行。至于究竟,亦不过两边不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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