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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八译解

  【正文】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如来座下。

  【译文】 如情少想多,纵能轻举,也不太远就为飞仙〈注一〉,大力鬼王〈注二〉,飞行夜叉〈注三〉,地行罗刹〈注四〉,游于四天,所去无碍〈注五〉。其中若是有善愿善心,护持我的教法。

  或是护持禁戒,跟随持戒的人〈注六〉,或是护持神咒〈注七〉,随侍持咒的人或是护持禅定,保安法忍〈注八〉,这些人都亲住如来座下。

  【注一】 这些人大约是一情九想,或二情八想,或三情七想,或四情六想之类。据灌顶大师疏说:他们飞行竖不能超过四王天,横不能超出二围山。飞行仙可能是一情九想所成。

  【注二】 大力鬼王即如岳神琰摩〈即俗称阎罗〉之类。这些人可能是二情八想所成。

  【注三】 这些人属大力鬼王之所役使,如药师经中所说十二药叉神将之类,可能是三情七想所成。

  【注四】 如山野鬼神之类,可能是四情六想所成。鬼神一道,有善有恶,善者可福于人,如大力鬼王之类,可旁通仙趣。恶者专于为祸。正属鬼类。

  【注五】 护持佛法及持法人,如药师经中所说药叉神将之类。

  【注六】 护持禁戒及持戒人,如戒坛中护戒善神之类。

  【注七】 护持神咒及持咒人,如本经中百灵护咒之类。

  【注八】 如习禅定之人。于座上遇魔,即不能忍于所得之法,故当保而安之。如禅堂中护静善神之类。

  【正文】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译文】 情与想平均相等的,也不能上飞,也不能下坠〈注一〉,就生在人间,若想心明慧的就聪慧过人。情心幽暗的就愚钝过人〈注二〉注一 因为人道是由五分情五分想所致,因为受了情的影响故不能飞,又因为想的作用也不能坠。

  【注二】 人趣中比较偏重于想的就比较聪明,情心稍重的就比较愚钝。

  【正文】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译文】 情多想少的〈注一〉就流入横生〈注二〉当中,重的就为毛群〈注三〉,轻的就为羽族〈注四〉。

  【注一】 四分想六分情的。

  【注二】 即是畜生道

  【注三】 情又比较偏重的就成为驼驴猪狗之类。是为毛群。

  【注四】 情又较轻的就成为飞禽类,如雀鸽鸳鸯之类,是为羽族。

  【正文】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焚烧,水能害己,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译文】 七分情三分想,就沉下水轮〈注一〉,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水被火烧成沸,反能伤身,无食无饮〈注二〉,经百千劫〈注三〉。

  【注一】 据本经地谷即是金轮,下为水轮,水轮下为火轮,此与现在地球的结构正相同,因地为球形,故称为轮。

  【注二】 因身处火际,不能得食。水又为火烧沸,反伤身浇烂,故不能欲,按毗婆沙论所说‘恒常饥渴,不闻浆水之名,设值大河,即变为大炬火,人口焦然腹烂。’

  【注三】 施食文中说‘五百生不闻浆水之名,千万劫受饥虚之苦。’

  所以名为饿鬼。

  【解】 据后文中说:鬼有十类,惟此类最苦。其他各类,虽苦不至于此,但亦摄于此类中。

  【正文】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译文】 九情一想,于是下沉愈低,前祗在火轮边际,现在更透过火轮,身入风火二轮相交之处〈注一〉。轻的生在有间地狱中〈注二〉,重的生在无间地狱中〈注三〉。

  【注一】 火因风吹,风因受火逼,二者互相上下,中间相交过地,亡者神识即坠在此。因尚有一想,故不再坠。

  【注二】 后文所说十八地狱,甚至一百八地狱都属于有间地狱。因此中受苦,犹有间歇之时。

  【注三】 无间地狱据灌顶大师说‘无间谓八大地狱,一、等活,二、墨绳,三、众合,四、叫唤,五、大叫唤,六、炎热,七、大热,八、无间。’此八大地狱通称无间。又此八大地狱虽通称无间,祗是指在狱受苦而言,不比阿鼻地狱,求出无期。因为尚有一分想。罪恶还不是最重,善根还未尽断故。

  【正文】 纯情即沉入阿鼻狱。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译文】 要是纯情即坠入阿鼻地狱〈注一〉,假若下沉的心中有诽谤大乘〈注二〉,毁弃佛的禁戒〈注三〉,诳妄说法〈注四〉,虚贪人的信施,滥受人的恭敬,五逆〈注五〉和十重罪〈注六〉,更生十方阿鼻地狱〈注七〉。

  【注一】 阿鼻意为无间,但与前所说不同,前所说惟受苦,此所说包括无出。此为地狱之最苦最重者。依成实论所说大略有五种无间:‘一趣果无间,舍身即生彼故。二,受苦无间,中无乐故。三,经时无间,定一劫故。四,命无间,中无绝故。五,形无间,纵横八万由旬,一人多人皆遍满故。’

  【注二】 谤大乘可以断灭佛种,能障菩提心故。

  【注三】 毁禁戒能断灭僧种,以能障持戒人故。

  【注四】 诳妄说法,能断减法种,以能障如来教故。

  【注五】 五逆就是_父,_母,_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这五种都是无间地狱罪。

  【注六】 十重罪是具足淫杀盗妄,包罗贪嗔邪见,兼此种种重罪,本狱不足以偿,所以说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注七】 法华经说‘其人命终,入阿鼻狱,具足一劫,劫尽更生十方世界阿鼻地狱。如是展转至无数劫。’大般若经说‘谤佛法罪,堕阿鼻狱。此土劫坏,更移他方,’地藏经说‘堕无间狱,求出无期,此界坏时,寄生他界。’都与本经所说相同。

  【正文】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译文】 这些地狱等事,虽则各循自造恶业而发生,然而在众同分妄境中,兼有自无始以来同惑所现妄境。

  【正文】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交报。

  【译文】 阿难!这些都是众生各人自己所造恶业所感召,造十种习气的因,受六种业力相交的果报。

  【正文】 云何十因?阿难!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如人以手自相摩触,暖相现前。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译文】 为什么说是造十种习气的因?一是淫习交接〈注一〉,发于彼此相磨,研磨不休,于是有大猛火光,从中发动。如人用手自相摩擦,就会有暖相出现。两种习气相互增长的缘故〈注二〉,所以在临命终时,就会出现铁床铜柱等事,因此十方如来,色目〈注三〉行淫,同名为欲火。菩萨见了淫欲,如避火坑一样,不敢稍犯。

  【注一】 过去生中,淫习炽盛,现生余习仍在,二习相交接。

  【注二】 过去生中的淫习,和现生的淫习,互相增长。

  【注三】 向人形容名为色,自己观察名为目。

  【正文】 二者、贪习交计,发于相吸。吸揽不止,如是故有积寒坚冰,于中冻冽。如人以口吸缩风气,有冷触生。二习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如避瘴海。

  【译文】 二是过去与现生的贪习,交相计算,发于相吸,吸揽〈注一〉之心不止,最后就成为积寒坚冰〈注二〉,从中冻冽,如人以口吸缩风气,就有冷的感觉发生,过去和现生的两种习气相互陵夺,因此临命终时,就见有吒吒波波罗罗〈注三〉和青赤白莲华等地狱出现〈注四〉。因此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为贪水,菩萨看待贪,如避开瘴海一样。

  【注一】 吸取无度,揽为已有,故言吸揽。

  【注二】 贪心属水,吸引为风,故有寒冰凛冽之相于心中显现。

  【注三】 吒吒波波罗罗,都是受冷时所发出的声音。

  【注四】 青赤白莲华都是寒冰冷逼罪人之相。

  【正文】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如是故有腾逸奔波,积波为水。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二习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吞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疑水。菩萨见慢,如避巨溺。

  【译文】 第三是慢习交相陵越,发于相恃,相恃之心驰于上流,不知休息,于是故有奔腾纵逸竞奔之波,于自心中,预现积波为水之相。如人的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过去生中的习气与现生的余习二习交相鼓动,相激陵越,人于临命终时,神识见有血河〈注一〉灰河〈注二〉,热砂毒海〈注三〉,融铜灌吞〈注四〉,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痴水〈注五〉,菩萨见慢〈注六〉,如见巨海洪波,没溺难出。

  【注一】 灌顶大师引经说‘狱有两山,罪人走入,两山忽合,如磨盖压,血肉遍流,如大河海,血水涌沸,男女万数,出没其中。’

  【注二】 经律异相说‘灰河地狱,纵广深浅五百由旬,灰汤涌沸,罪人入河,铁刺刺身,脓血流出,痛苦万状。’

  【注三】 据灌顶大师说‘即黑砂地狱,热风暴起,吹热黑砂,来著罪人,烧皮澈骨。’又据楞严指掌说‘海沸热砂,没溺罪人,苦毒无量故也。’

  【注四】 地藏经说‘烊铜灌口,热铁缠身,万死万生,动经亿劫。’

  【注五】 楞严经指掌说‘西土有水,饮之则痴迷颠倒,以之例慢,故日:名饮痴水。’

  【注六】 见自心起慢,不是见他人心中起慢。

  【正文】 四者、嗔习交冲,发于相忤。忤结不息心热发火,铸气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铁捆、剑树、剑轮、斧钺、轮锯。如人衔冤,杀气飞动。二习相击,故有宫割斩斫,剌槌击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嗔恚,名利刀剑。菩萨见嗔,如避诛戮。

  【译文】 第四是嗔恚习气在心中交相冲击,依然发于彼此相杵,杵心结恨不肯休息,故心热发火,铸气为金〈注一〉。因此有刀山,铁橛,剑树,剑轮,斧钺枪锯〈注二〉。如人心中怀著怨恨,自然杀气飞腾,过去生中的嗔恨习气和现在生中的嗔恨,两种习气交相冲击,故有宫割斩斫锉刺槌击等事〈注三〉从自心显现。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嗔恙,如锋利的刀剑一般,菩萨见嗔,如避诛杀一样。

  【注一】 为肝木之气,通于心火,铸肺气为金,因此故有刀山剑树等事,于自心中预现杀气之相。

  【注二】 列刀为山,故为刀山。橛即是棍,竖剑作树为剑树。团剑为轮为剑轮。斧劈刀锯等事,人徒知为地狱之具,而不知其为自业所招,自感心中所现。

  【注三】 宫割就是割去下身,斩斫就是去掉头,锉就是断折身体,刺就是刺穿身体,槌就是打背,击就是打击臀部。

  【正文】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绳木绞校。如水浸田。草木生长。二习相延,故有杻械枷锁,鞭杖挝棒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奸伪,同名谗贼。菩萨见诈,如畏豺狼。

  【译文】 第五是欺诈习气交相引诱,初发于相调〈注一〉,牵引之心不住,于是就有绳木绞校〈注二〉,如水浸田〈注三〉,草木就会生长,过去生中的习气,和现生的习气,二习交相延诱,故使人临命终时,见有枢械枷锁,和鞭杖挝棒〈注四〉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奸伪欺诈,同名为谗贼〈注五〉,菩萨见诈,如像见著豺狠一样的使人恐惧。

  【注一】 调读去声,意谓牵引调动。

  【注二】 用绳缠结不能解名为绞。用木制器具使人桎梏不能脱名为校。

  【注三】 这些诈骗的习气浸入人的八识田中,第八识含藏无量种子,故以田称之。就会滋长发芽。

  【注四】 鞭杖挝棒都是打人的刑具。

  【注五】 谗言哄骗以陷害人,所以犹如豺狼。

  【正文】 六者、诳习交欺,发于相罔。诬罔不止,飞心造奸。如是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如尘随风,各无所见。二习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欺诳,同名劫杀。菩萨见诳,如践蛇虺。

  【译文】 第六诳习交相欺骗〈注一〉,总不外出于诬罔。诬罔之心不止,又起心造设奸谋诡计,因此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于自心中显现,如尘随风,各无所见〈注二〉,过去生的习气,和现生习气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于临命终时,显现于神识中,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欺诳,同名为劫杀。菩萨见著欺诳,如同踩著蛇虺一样〈注三〉。

  【注一】 由于过去生中的诳习,和今生的诳习,交相内熏。

  【注二】 尘因风而乱,风以尘而昏,尘不见定相,风不见昏相,故彼此各不相见。

  【注三】 虺是一种能螫人的毒虫,如蝎子之类。

  【正文】 七者。怨习交嫌,发于衔恨。如是故有飞石投沥,匣贮车槛,瓮盛囊扑。如阴毒人,怀抱畜恶。二习相吞,故有投掷擒捉,击射抛撮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家,名违害鬼。菩萨见怨,如饮鸩酒。

  【译文】 第七是怨习交嫌,心中衔冤怀恨,因此故有飞石投砾〈注一〉,匣贮车槛〈注二〉瓮盛囊扑〈注三〉等事,于自心中,预现违害之相。如阴险毒恶之人,怀仇蓄恨,誓期报复,过去生中的习气,和现在生中的习气,二习互相增长,恨不生吞其人,终于在临终时,神识中显现投掷擒捉,击射抛撮〈注四〉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 ,看待冤家对头〈注五〉名为达害鬼〈注六〉,菩萨见怨,如饮鸩酒〈注七〉。

  【注一】 飞以石块为飞石,投以碎石为投砾。

  【注二】 匣床囚贮为匣贮,囚车槛禁为车槛。

  【注三】 瓮盛就是装在瓮内,外用火烧。囊扑就是将人塞入囊内,再扑打至死,如史记秦始皇扑杀二弟。

  【注四】 击射就是用石击其头,碎石射其身,抛撮即囊扑。

  【注五】 因自心中有怨心,故有冤家对头。

  【注六】 因自心怀怨,故冤家对头常相违害。

  【注七】 鸩鸟之毛最毒,用酒沥过,饮此酒使人肠寸寸断。

  【正文】 八者、见习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于违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证执文籍。如行路人,来往相见。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鞫、察访、披究、照明、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虚妄遍执,如临毒壑。

  【译文】 第八是宿世邪见习气炽盛,今生余习仍在,彼此交相互明,如萨迦耶〈注一〉,见戒禁取邪悟〈注二〉,这些众业出发于违拒〈注三〉,出生于各自相反〈注四〉,如此存心积业,于是有王使〈注五〉主吏〈注六〉证执和文书簿籍等,于自心中,预现证据是非之相,如行路人,来往自然亲见〈注七〉,现在习气和以往宿习交相发明,彼此争执不解。因此在临命终时,神识见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鞫察访照明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言辞辩解诸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恶见,同名为见坑,菩萨见诸虚妄偏执,如临毒壑〈注八〉。

  【注一】 萨迦耶见,为印度外道之一,此见认为有身,即是身见。

  【注二】 此见非果计果,加以无想为涅槃之类,非因计因,如牛狗等戒之类。边见背中,邪见违正,都属于邪悟。

  【注三】 这些众业,无非互相破坏,互相攻击。

  【注四】 各自立宗立论,务期以我坏他,所以相反。

  【注五】 即阎罗王。

  【注六】 主掌判吏,如城隍判官之类。

  【注七】 到底谁是谁非,旁观者自能清楚不误的看到。

  【注八】 毒蛇所居之壑。

  【正文】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碨耕磨。如谗贼人,逼枉良善。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捶按,蹙漉衡度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如遭霹雳。

  【译文】 第九是诬枉,由于过去生中的习气和现生之习,相互交加,发于诬谤之心。故于自心中,预现合山合石碾磴,耕磨〈注〉如谗贼之人,逼迫诬枉嫁祸于良善。过去生中的宿习,和今生的习气,两种习气,互相排挤,于是在命终时,显现押捺槌按蹙漉衡度〈注二〉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怨谤,同名为谗虎,菩萨见著诬枉之心,如遭受到雷霹一般。

  【注一】 耕是耕其舌,磨是磨其顶。

  【注二】 蹙漉是放在口袋内,蹙其身体,再漉其血,衡是将身体挂在称钩上。

  【正文】 十者、讼习交喧,发于藏覆。如是故有监见照烛。如于日中,不能藏影。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译文】 第十是讼习交相宣诉,发于隐藏覆盖自己之过失。虽然隐藏已过,然而自心难昧,故此于自心中,显然鉴见照烛等相〈注一〉,正如身在日光照耀中,不能藏匿自己的身影一样。过去生中的宿业未忘,而现生的余习仍在,两习互相增长,交相陈露,所以在命终时,显现恶友〈注二〉,业镜〈注三〉火珠〈注四〉等相,披露宿业,验证等事。因此十方一切如来,看待覆藏之心,同名为阴贼,菩萨看待覆藏,如戴高山,行走在大海上一样。

  【注一】 鉴见就是镜中照见自己的身形,照烛就是火珠照见自己的心曲。

  【注二】 恶友就是和自己同造恶业的伙伴。

  【注三】 能照见宿业之镜。

  【注四】 能烛照心曲之珠。

  【解】 此上所说十种习因,最后遭受堕地狱之苦,都不是一生所造之业,是由于熏习在心,相续不断,从惑积惑,从业积业,惟恶业相应,此时心是地狱之心,故有猛火积寒等相现于自心之中,然此理难信,故十段中,各举易知之例以为验证。使闻者知警,见者共惕。

  【正文】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根出。

  【译文】 何以为六报?一切众生,依六识而造业所遭受的恶报,从六根而出〈注〉。

  【注】 识托于根,离根无见,分别无由生起,故六识所造之业,都从六根而出。

  【解】 六识所造之业有二:一是自起。二是交作。自起是惟一根造业,如见色惟依色起业。交作如因见色而起闻声之业,这就名为与闻业交,因见色而起嗅香之业,这就名为与嗅业交。其他闻业等也是如此。这些都不能离开六识,所以说是六识造业。这些业力所遭恶报也有两种:一是自业报,如见业所招,临终先见猛火等。二是交业报,如见火烧听,能为镬汤烊铜等。见火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等。见火既然是如此,其他闻业等也都是这样,然而这些都不能离六根,虽说是六根,也兼有六识,因为根是借识起用的,离开了六识,根就无从分别。

  【正文】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一者见报,招引恶果。此见业交,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译文】 为何说恶报从六根出?一是见报所招引的恶果〈注一〉,这个见业与其余五业一齐交作,所以在临命终时,先见猛火遍满十方世界〈注二〉。亡者神识从烟中飞坠,落入无间地狱中,显现明暗两种相〈注三〉,明见时就遍见种种凶恶之物〈注四〉,生无量畏惧心。暗见就寂然不见一物,自己不知落在何处?生无量恐惧。

  【注一】 见业属火,故临命终时,先见猛火。

  【注二】 因见业遍造,故临命终时,见火满十方界。

  【注三】 由明处造业,故现明相。在暗中造业,故现暗相。

  【注四】 如火狗火蛇,和铁嘴之类。

  【正文】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烊铜。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烧味,能为焦丸铁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生星火迸洒,煽鼓空界。

  【译文】 如前所说见报之火,烧于耳根,就能为镬汤烊铜,烧于鼻根,就成为黑烟紫焰,烧于舌根,就成为焦丸铁糜,烧于身根,就成为热灰炉炭,烧于意根,就成为星火迸洒,煽鼓空界。

  【正文】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茅乱。二者闭听,寂无所闻,幽魄沉没。

  【译文】 第二是闻报所招引的恶果,因于闻业,而起见色嗅香等业,相互交作,故于临终时,先见波涛汹涌,没溺天地,亡者神识,为九情所坠,下沉波中,愈沉愈下,终于乘流入无间狱中,既入无间狱,于是依于闻业,显现两种现相:一是开听〈注一〉,听种种闹声,使人惊心动魄,精神茅乱。 二是闭听〈注二〉,寂然无闻,闻寂无声。幽魄沉没,阴幽不显。

  【注一】 这是动中所造闻业所感,,如吒吒波波罗罗诸地狱,但闻淹没叫苦之声。

  【注二】 这是静中所造闻业所感,长年幽滞,寂然无声。

  【正文】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虫周满身体。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译文】 前文所说闻报之波,注入现前耳根所造业力,就成为责问,诘难。注入现前眼根所造恶业,就成为雷,为吼,为恶毒气。注入鼻根,就成为雨,为雾或雨雾中洒各种毒虫,遍满身体。注入舌根,就成为脓,为血,腥臭而兼浑浊污秽。注入身根,就成为鬼,为牲畜,为粪尿等秽物。注入意根所造恶业,就成为电,为雹,摧碎人的心魄。

  【正文】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踊出,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译文】 第三是嗅报所招引的恶果。因嗅而起业,再引起现前见色闻声等众业交作,于是临命终时,先见毒气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下跃出,进入无间狱中显出两种现相:一是通闻〈注一〉,被种种恶气熏极难忍,心神扰乱,二是塞闻〈注二〉,气掩闭不通,最后闷极昏绝于地。

  【注一】 此为嗅香处造业所感。

  【注二】 此为无嗅时造业所感。先于嗅香,后于无嗅时依之造业,故仍成鼻根之报。

  【正文】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咂食。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砂沥击碎身体。

  【译文】 如此嗅气冲于现前鼻根〈注一〉,就成为质〈注二〉为履,冲于见就成为火为炬。冲于听(耳根)〈注三〉就成为淹没于洋汤沸屎之中。冲于味就成为馁或爽〈注四〉,冲于触就成为皮开肉绽,见有大肉山,有百千眼,中有无量虫咂食身体。冲于意根故成为灰汤泼瘴,飞砂走石,击碎身体。

  【注一】 就是与现前鼻根所造恶业相遇,冲于即是相遇之意。以下准此。

  【注二】 就是质证其罪,履就是践踏其身。

  【注三】 耳根属水,气见水成洄,故见淹没于洋汤沸屎之中。

  【注四】 鱼败名为馁,羹败名为爽。

  【正文】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猛焰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挂网,倒悬其头,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吸气,结成寒冰,冻裂身肉。二者吐气,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译文】 第四是因味造业所招引的恶果。此味业与余业交作,临命终时,先见铁网猛焰炽烈〈注一〉,周覆世界〈注二〉,亡者神识,下透挂在网上,足上头下,不觉不知,愈沉愈下,落入无间狱中,显现两种情况:一是吸气〈注三〉结成寒冰,终于冻裂身肉,二为吐气〈注四〉,终至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注一】 贪味造业,必然网捕禽兽,烹煎蒸炙,故临终时,先见铁网猛焰炽烈。

  【注二】 因味造杀,无所不至,故感业力周遍世界。

  【注三】 因贪味觉气从外入,外入气冷故,结成寒冰,冻裂身肉。

  【注四】 因嫌味不美,故吐而另易他肉食之。故感猛火焦烂骨髓。

  【解】 余尝亲见一好食鲜鹅掌者,每食必以铁笼笼活鹅置于烧红铁板上,炙之至熟。始宰下双掌食之。后临终时,两足糜烂至骨,痛苦难言,最后两足齐断,始绝气,一如其平日烧鹅掌状。

  【正文】 如是尝味。历尝,则能为承为忍。历见,则能为然金石。历听,则能为利兵刃。历息,则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历触,则能为弓为箭为弩为射。历思,则能为飞热铁从空雨下。

  【译文】 如此尝味之各种杀具,经历眼前舌根,无论何种果报,只有承领而忍受。历于见(眼根)眼根属火,故成为然金石,历于听(耳根)耳根属水,水淬金利,故为利兵刃。历于息(鼻根)息属气,气蒸金透,故为大铁笼,弥覆国土。历于触(身根)以杀具而遇身根,故成为弓箭弩射之具。历于思(意根)以杀具而遇思风,故成为热铁飞空雨坠。

  【正文】 五者触报,招引恶果。此触业交,则临终时,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复出路。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虎狼师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轮茅,驱入城门,向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合触,合山逼体,骨肉血溃。二者离触,刀剑触身,心肝屠裂。

  【译文】 第五为触报所招引的恶果。触业先起,引起交业,成为入地狱之因,故临终时,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复有出路〈注一〉,亡者神识,又见大铁城,方喜可以趣避,又见其中火蛇火狗,虎狼狮子之类,要想不入,又见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枪矛,驱赶令入,入之即入无间地狱。此中显现二种情况:一是合触〈注二〉,合山逼体,骨肉和血而溃烂,二为离触〈注三〉,刀剑刺身,心肝屠裂。

  【注一】 触业最重者,莫如贪淫强逼,令人丧志失节,无所逃避。故临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有出路,这就是自身地水火风四大所现为四面大山,从前以此逼人,现在转而逼己。

  【注二】 贪于合触造业所感。

  【注三】 合触生厌,故厌而弃之,如始乱终弃之流。

  【正文】 如是合触。历触,则能为道为观,为厅为案。历见,则能为烧为爇。历听,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历息,则能为括为袋,为考为缚。历尝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历思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

  【译文】 如此诸触逼迫所造恶业,历于现前所造逼迫之业,就成为道为观,为厅为案〈注一〉,诸触历于见(眼根)就成为烧,成为蒸〈注二〉,历于听(耳根)就成为撞,为击,为剚为射〈注三〉,历于息(鼻根)就成为括,为袋,为考为缚〈注四〉,历于尝就成为耕,为钳,为斩,为截〈注五〉,历于思(意根)就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等众相〈注六〉。

  【注一】 据楞严经指掌认为这几句文字应与历于听互相交换,解起来比较顺当。道为入地狱之途径,观为掌地狱之官,厅审理地狱之处,案为判罪之据,道途中多闻叫苦声,观多闻传呼声,厅多闻审罚声,案多闻判结声。

  【注二】 眼根属火,遇触逼迫,逼住即为蒸,逼不住即为烧。

  【注三】 此处当为历于现前身根,因身根,被逼迫,故现相为撞,以杵触,为击,以杖触,为剚,以刃触,为射,以箭触。

  【注四】 此为鼻根被逼之相,用布缠为括,以囊闭为袋,括而复考为考,囊而复缚为缚,务使鼻根气不得出。

  【注五】 耕是犁其舌,钳是拔其舌,从根而割为斩,从中而断为截。

  【注六】 忽上忽下故为飞为坠,为煎为炙为发热发燥之状。

  【正文】 六者思报招引恶果。此思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不觉,迷极则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觉知则苦,无量煎烧,痛深难忍。

  【译文】 第六是思业感报所招引的恶果,此思业与余业交作,就在临终时,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风吹在上空中,被风旋落,堕入无间地狱中,显出两种现相:一是不觉迷惘到极点,心神慌乱,奔走不息。二是不迷之相,才有觉知,尽是苦境,无量煎烧,痛入骨髓,难可忍受。

  【正文】 如是邪思。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结见,则能为鉴为证。结听,则能为大合石,为冰为霜,为土为雾。结息,则能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结尝,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结触,则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万生万死,为偃为仰。

  【译文】 从上所说邪思所成恶业结合现前意根所造之业,就能成为方或为所〈注一〉,结合见(眼根)所造恶业,就成为业镜,或人证,给合听(耳根)现前所造之业就成为大合石,漱湫倒岳,或为冰为霜,若水势劣于风,或风势劣于水,就能为尘土或为雾。结合息(鼻根)现前所造之业,思业本属于风,息也是风,风遇风而磨荡成火,故能为大火车火船火槛,都是地狱受苦之具。结合味(舌根)现前所造之业,就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都是饥渴逼恼之声。给合触(身根)〈注二〉现前所造之业,或遇风而展舒即为大身,或遇风而局促,即为小身,或遇风忽活,即为生,或遇风而忽死,即为死。或被风吹而俯于地,或被风吹而面向于天。

  【注一】 方和所都是指受罪之处。

  【注二】 身根之业,随缘不定。意根属风,风性也不定。

  【解】 此上所说十习因和交报,成为种种地狱之苦,其实一切法都唯心造,果能一念不生,不但了前生之十业,现心之妄习,六业不交,六报何在?可知佛之所以详述地狱之相,是为使众生,转恶业为善因,变众生心为佛心。

  【正文】 阿难!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译文】 阿难!这就名为造成地狱的十种因和六种果,都是众生迷情妄想所造。

  【正文】 若诸众生,恶业同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译文】 若是众生恶业共同造成〈注一〉,最后入阿鼻地狱〈注二〉,受无量苦,经过无量劫〈注三〉。

  【注一】 如前文所说淫、贪、慢、嗔、诈、诳、怨、见、枉、讼十种恶业,全部造成,而且造之必尽其极,这就是纯情即沉,故入阿鼻狱中。

  【注二】 这是正狱,下面所说八大地狱,都是眷属狱,入此狱中,诸苦历尝,故说受无量苦。

  【注三】 若是沉心中有谤大乘等罪,劫尽更生十方阿鼻地狱。故说经无量劫。

  【正文】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

  【译文】 六根各自造业〈注一〉,与及他们所造恶业,兼有境和根〈注二〉,这些人就入八种无间狱〈注三〉。

  【注一】 众生六识造业有两种,一是自起,二是交作,这里所说但是一根造业,如见色惟依色起业,闻声惟依声起业等是。

  【注二】 这就是交作造业,如见色而起闻声之业,这就是见业与闻业交。因闻声而起见色之业,即是闻业与见业交等即是彼所作,兼境兼根。就是说除当根各造外,复兼有余境和余根。

  【注三】 这就是前文所说: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此即重生无间之处。此中亦兼有两种果报:一是自业报,如前见业成熟后,临终先见猛火。神识乘烟入狱等是,二是交业报。如前所说见火烧听,能为镬汤烊铜,见火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等是。

  【正文】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

  【译文】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注一〉,此人就可以入十八地狱〈注二〉。

  【注一】 身口意为六根总相,杀盗淫为十因总相,不交不圆,各未尽极,较上文恶业微轻,故入十八地狱。

  【注二】 此为有间狱中最重者,因为能作三业身口意,和所作三业杀盗淫都具足故。

  【正文】 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

  【译文】 三业不是兼具〈注一〉,中间或是一杀一盗,此人即入三十六地狱〈注二〉。

  【注一】 不但不兼具三业,且不兼二,三根唯一根起业。

  【注二】 此三十六地狱亦属有间地狱。

  【正文】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译文】 妄见见于妄境之时,三业中又单犯一业,这样的人就入一百八地狱〈注〉。

  【注】 此为有间地狱中最轻者,诸经记载,各有不同,大约有十八铁丸,十八沸铜,十八刀轮,十八剑林,十八铁蛇,十八铁鸟。众生业有千万,报各不同,惟佛能尽知,故随便警示,使人知所畏惧而已。

  【正文】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译文】 以上所说:各种地狱,都是随众生各人所造之业,各人私受其报,业力相同的,就都处在一处,因此在世界中各处在同分地中,究其本源,都属于妄想发生,并不是本来自有。

  【正文】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诸余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译文】 再说,阿难!这些众生,从前非破律仪〈注一〉,犯菩萨戒〈注二〉,毁谤佛的涅槃〈注三〉,以及其他的杂业〈注四〉,历劫烧然〈注五〉,后还罪毕,受众鬼之形〈注六〉。

  【注一】 律仪分为大小乘,小乘治身,律仪偏重,现在鄙弃为小乘,不屑拘守,即当严守菩萨自性妙戒,护持心地,但又不能。故为非破律仪。

  【注二】 菩萨戒即大乘戒,当严护心地,不得稍有放逸,不能如此,即为犯戒。

  【注三】 毁谤佛的涅槃为断灭,或斥为虚妄,贻误众生,陷害众生,罪之极重,莫甚于此。

  【注四】 指前文之十习因和六交报等业果。

  【注五】 在地狱中,历劫烧尽宿业之后,名为酬还宿债。

  【注六】 鬼则兼有父母兄弟眷属,较高者为神,如大力鬼王之类。低者为鬼,以下十类,总属于饿鬼所属。

  【正文】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译文】 假若他堕地狱的原因,是为了贪财物而造成堕地狱的业果,此人在地狱中历劫烧尽罪业,以后出地狱,遇物成形,如山精石怪之类,名为怪鬼。

  【正文】 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译文】 因为本身淫习,为贪求女色而造成入地狱之罪,在地狱中受罪完后,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解】 按神异经所说‘魃鬼长二三尺,其行如风,所现之处,必大旱。’此为酷淫而致阴阳不和。

  【正文】 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译文】 由于诳习而造成入地狱之罪,此人在地狱中受完罪后,诳惑余习不尽,遇上畜牲就成形〈注一〉,名为魅鬼〈注二〉。

  【注一】 如獐鬼与猫鼠成精之类。

  【注二】 按说文上说‘老精物也,人面鬼身,四足,好惑人,山林异气所生。’

  【正文】 贪恨为罪。是人罪毕,遇虫成形,名蛊毒鬼。

  【译文】 由于嗔恨余习造成入地狱之罪,此人受罪完毕后,遇著毒虫就成形〈注〉,名为蛊毒鬼。

  【注】 蜈蚣蝎子之类,因心中怀有余嗔,与毒虫相类。

  【正文】 贪忆为罪。是人罪毕,遇衰成形,名为疠鬼。

  【译文】 由于仇怨心不消,造成入地狱之罪,其后受罪完毕,因仇怨余习,感四时不正,阴阳衰败之气,散瘟行疫,名为厉鬼

  【正文】 贪傲为罪。是人罪毕,遇气成形,名为饿鬼。

  【译文】 由于骄慢心而成为入地狱之因,在地狱受罪完毕后,遇著地上蒸发之气。因有好高余习故因以成形,又无所主掌,不得祭祀,常感饥饿,故名为饿鬼。

  【解】 按楞严正脉‘问:饿鬼一趣之总名,何慢习余报,独受此称?又饿鬼乃苦之最重?今十习地狱苦均,何余报唯慢招独重耶?

  答:鬼趣有四不同,一,胜趣贬坠,二,修带嗔杀,此二多居上品,三,狱前华报,多居下品。四,狱后余殃,多居中品。而圣贤示现者不与焉!然虽分上中下品,率皆不免饥虚,但有轻重之异。故总名饿鬼。今经十种,既是地狱余报,应俱属中品,亦通为饿鬼。但依因招果,果必类因,十种各以因果相类之义立名,此慢习余报,独名饿鬼者,以彼常怀高举,遇气成形,有饥虚义故,其受苦仍与余九相等,非独重也,此如六尘中色,惟是眼之所对,不同色法十一之色,总该五根及于六尘,昧别为总,问不应理。’

  【正文】 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魇鬼。

  【译文】 由于贪于诬枉造成罪业,此人在地狱受完罪后。因为有贪求暗昧余习,所以遇著幽隐暗昧,阴阳不分之气,就附之以成形,专门在暗中逼人,使人在睡梦中气不得伸,就名为魇鬼。

  【正文】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

  【译文】 贪于邪见,妄作聪明,造成罪业,在地狱受罪完后,遇著日月精华,就附以成形,显灵异于川泽间,就名为魑魉鬼。

  【解】 按抱朴子说‘魍魉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善犯人,又好学人声,迷惑于人。’这和见习颇相似。

  【正文】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译文】 由于诈习好为诈骗之术,诱他成已,造成入地狱之罪,此人在地狱受完罪后,遇著书符念咒之人,就附以成形,供人驱使,作人祸福。就名为役使鬼。

  【正文】 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译文】 由于讼习,贪求朋党,助恶兴讼,造成入地狱之罪,此人在地狱受完罪后,遇著巫,祝等人,就附之成形,言人祸福吉凶之事,名为传送鬼。

  【解】 按楞严经指掌‘问:此之鬼趣,既与前之狱趣,后之畜趣等并论,应取饿鬼全分,何得偏取从狱出者?答:佛意为显十习业重,地狱不足以偿,余报为鬼;鬼复不足以偿,余报为畜;复不足以偿,转生为人,犹有余苦。故鬼趣偏取从狱出者,畜趣偏取从鬼出者,人趣偏取从畜出者,盖急欲令人革十习因,离恶趣苦。而全分例此可知。’

  【正文】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干,上出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所有。

  【译文】 阿难!这十种鬼类,都是以纯情而坠落,业火烧干后〈注一〉,上出为鬼,其实这都是自己的妄想〈注二〉业力之所招引,若能悟得菩提,方知自性本妙圆明〈注三〉本来一无所有。

  【注一】 以上所说十类鬼道众生,开始在阿鼻狱中,都是以纯情坠落,逐渐经过无间和有间,始能将业火烧干。本来是纯情坠入阿鼻,若业火烧干一情,就祗剩九情,应当退入无间。若更从业火烧 乾九情中一小部分,就应退入有间。若再从业火中烧干一情,只存下七情,就应当上出为鬼,因为七情三想为生鬼道之因。

  【注二】 妄想即是惑道,业即是业道,狱鬼即是苦道,狱鬼之苦虽至重,也是由于自心深重惑业之所招引。

  【注三】 若悟得本性菩提,即任何苦不熊系缚,业力不能局牵,惑不能遮蔽,所以说为妙,为圆,为明,既然如此,地狱饿鬼,也本来一无所有。

  【正文】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与元负人,怨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译文】 再说,阿难!鬼业既尽之后,此时情与想,两者都成空〈注〉,才在世间,与元被负之人,冤冤相对,或欠他的财物,或欠他的形命,彼此相对,债系难逃,身为畜生,或被烹割,或被驱使,或偿形命,或偿财物,酬还过去的旧债。

  【注】 鬼业既尽,即情减一分,想多一分,成为六情四想,故入畜道。

  【正文】 物怪之鬼,物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

  【译文】 遇物成形之鬼,业尽形谢,苦完果坏,七情三想,就转为六情四想,流入世间,转入横生道中,因有贪物为怪余习,故多为枭类〈注〉。

  【注】 枭以子食母,可称怪极,故为怪鬼余习。

  【正文】 风魃之鬼,风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征。

  【译文】 遇风成形之鬼,风销业报完了后,转为六情四想,生于世间,多为不祥之征。如商羊舞而大雨,旱魃出而大旱之类。因有贪色余习,故为淫兽色禽之类。

  【正文】 一切异类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

  【译文】 遇畜成形之鬼,所附之畜死后,业报即销,此时他的苦也就完结,超出了鬼道,得生于世间,多为狐类。因为狐狸善媚人,犹有从前贪惑余习存在。

  【解】 按郭氏记说‘千岁狐为淫妇,百岁狐为美女。’这就是从前贪惑余习所感。

  【正文】 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

  【译文】 遇虫成形之鬼,所依之虫死后,他的业果也就完结,转生于世间,多为毒虫类。因有贪恨余习,故多为蚖蛇蝮蝎蜈蚣之类。

  【正文】 衰疠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

  【译文】 遇衰成形之鬼,业报尽时,生于世间,多为蛔类。因有贪忆怀怨余习,常欲秽污于人,故感寄生于人肠胃之中,常处粪污之报。

  【正文】 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

  【译文】 受气之鬼,久而所受之气销散,业报也就完结,出生于世间,就成为虎豹豺狼等猛兽,自侍爪牙威力,常欲食他,即是贪傲余习。求食不得,叫呼驰走,即是饿鬼余习。

  【正文】 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

  【译文】 遇幽成形之鬼,幽暗之气销时,业报也就完结,转生于世间,犹有贪罔余习,故为服类〈注〉。

  【注】 按异物志说‘山鸮鹄体有文色,土俗因形名之日服,亦名支狐,昼伏夜出,鸣则有祸,亦名祸鸟。’

  【正文】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译文】 遇精为形之鬼,所和之精既销后,业报也随之而完,再转生于世间,因有贪明余习存在,故成为候鸟,转徙南北,顺时顺节而为去留。

  【正文】 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征。

  【译文】 遇明为形之鬼,一旦所附之明凋谢之后,所附之鬼亦不再灵,此时鬼道之情想俱尽,出生于世间,多为兆吉祥之禽兽,如祥麟嘉凤之类,余如灵禽巧兽之伦,识语言,随呼唤,都是役使鬼余习所致。

  【正文】 一切诸类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译文】 依附于人之鬼,一旦人亡之后,鬼失于所依,业报也完,此时随鬼道的情与想两者都已成空,又重生于世间,因有传送余习,故多为猫狗等循良家畜之类。

  【正文】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干枯,酬其宿债,傍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

  【译文】 阿难!这些都是以业火烧干地狱饿鬼二道,转为畜生,酬还旧债,这些都从虚妄业力之所招引,若能悟得菩提,这些业力和果报,犹如眚见灯轮一样,都是虚妄,在清净目中,都无此事本无所有。

  【解】 古德说:‘若人识得心,大地无寸土。’寸土尚且无有,何况其他!

  【正文】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译文】 就如你所说的宝莲香比丘尼,和善星比丘等,在如来藏性真心中,万用俱含,自造何等之业,即各随自业,显现何等之报,这些果报,不从天降,不从地出,也不是人给与,都是自己妄想所招,还来自受,在菩提心中,都是浮虚妄想凝结所成。

  【解】 这正如永嘉禅师所说‘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酬宿债。’

  【正文】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征其剩。

  【译文】 再说:阿难!这些畜生,酬还从前的债务,假若这些被酬还的人,过分多取所酬还的财物和形命,那么这些众生,就会重来作人,反征其应酬之外,剩余部分。一一索还。

  【正文】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余值。

  【译文】 假若被索取者是比较有力和有福德的人,就依然在人中偿还他多酬还的财力,若是无福德的,纵然天年未尽,也要重为畜生,偿还他过用所值之数。

  【正文】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译文】 阿难!若用钱物,或是役使他为你效力,偿还够了就停下来。若是在偿债当中,杀了他的身命,或是食了他的肉,就这样以肉还肉,以命还命,纵然经过微尘劫,递相报复,相杀相诛,互为高下,永无休止。除了得了奢摩他禅定,和佛出世而外〈注〉,不得停息。

  【注】 佛出世名为照世灯,无结不解,有怨皆释。

  【正文】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译文】 你现在要知道,这些枭类畜生酬足了旧债,脱离了横生,恢复了竖形,生在人道中,而顽嚣之性犹在,故参合于顽类之中〈注〉。

  【注】 愚而兼恶,无一毫之善可化。

  【正文】 彼咎征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异类。

  【译文】 在畜道中,作征兆灾祸的,酬还了宿债后,恢复人形,生于人道中,然尚带余习,参合于愚类,性情乖戾,幸灾乐祸之辈。

  【正文】 彼狐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庸类。

  【译文】 狐伦之属,专于媚人,酬足宿债后,生于人道中,宿习庸鄙,无超拔之度,多诿靡之行。碌碌庸才,不足为道。

  【正文】 彼毒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很类。

  【译文】 毒虫螫人之辈,酬还宿债以后,转生在人道中,因为有过去生中的余习存在,就参合在很类中。很类即是刚愎自用,不受人谏之类。

  【正文】 彼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微类。

  【译文】 那些蛔伦之流,酬还宿债以后,重新恢复人形,生于人道中,参合在卑微下贱,倒街卧巷之类中。

  【正文】 彼食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柔类。

  【译文】 那些食伦之类。酬还宿欠之后,转生于人道中,因有多生贪傲余习,又常在饥饿之中,故参合于软弱无能,任人揉磋之类中。

  【正文】 彼服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劳类。

  【译文】 服伦夜出求食,常在劳累中,所以在酬还宿欠以后,复形为人时,生于人道中仍然留存余习,东奔西驰,竞夜不休,劳累终身。

  【正文】 彼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文类。

  【译文】 应伦是知时知节,来往有序,故酬毕宿债以后,恢复人形,生于人道中,犹带余习,通文合礼,应接不失其序,流入文思之人。

  【正文】 彼休征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明类。

  【译文】 休征是现瑞象兆圣明之类,酬足复形之后,生于人道中,其性更灵,世智辩聪之流,即是此类。

  【正文】 彼诸循伦,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达类。

  【译文】 循伦之类,听呼唤,驯顺随人,通喜怒,识趣避,故复形为人之后,犹存余习,即属于谙练世故,通达人情之辈,所以参合于达类中。

  【正文】 阿难!是等皆以宿债毕酬,复形人道。皆无始来业计颠倒,相生相杀。不遇如来,不闻正法,于尘劳中法尔轮转。此辈名为可怜愍者。

  【译文】 阿难!这些人都是在酬完宿债之后,重新恢复人道。其实都是从无始以来,妄计征偿,不知解脱,人死为羊,羊死为人,互为相生,我负汝命,汝还我债,彼此相杀,业计和尘劳,惟佛法能解脱,故不遇如来,不闻正法,就永为尘劳所缠缚,必然永远流转于生死中。这些人实在应当名为可怜悯的人。

  【正文】 阿难!复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别修妄念,存想固形。游于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译文】 阿难!另外有一些人,从人道中,不依佛说而修三摩地,另外修别的妄想,拨弄精魂,存想固形长生,游于山林中人踪不到之处,一共有十种仙。

  【解】 前文所说:一情九想为飞仙,又华严经说‘十宝山中有神仙山,’古德说神仙所居,又楞严正脉说‘仙道起于厌惧无常,想身长生,妄设多途,无非志于长生不死。’

  【正文】 阿难!彼诸众生,坚固服饵而不休息,食道圆成,名地行仙。

  【译文】 阿难!有些众生坚固服饵〈注一〉而不休息〈注二〉,最后食道圆成〈注三〉,名为地行仙。

  【注一】 服食饵药,可以延年益寿。

  【注二】 存想固形,久不间断,期于必效。

  【注三】 服食既久,道理相应,不惟百体康壮,寿年延永,而且身轻行疾,方为圆满成就。

  【正文】 坚固草木而不休息。药道圆成,名飞行仙。

  【译文】 坚固草木〈注一〉服食,而不休息〈注二〉,最后药道圆成〈注三〉,名为飞行仙。

  【注一】 草如参根苏苗之类,木如松枝,柏叶之类,灌顶大师说‘百卉五草根茎枝叶,皆名为药,执此养身。’

  【注二】 立志坚固食之,也属存想固形长生之类。

  【注三】 这和前所说有些不同,前所说为练制熟食,这里所说为生服不用烟火,久食有功,行步如飞,升高越壑,身轻胜前,名为药道圆成。

  【正文】 坚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圆成,名游行仙。

  【译文】 坚固金石如烹煎铅汞,炼养丹砂,成九转大还丹〈注一〉。最后化道〈注二〉圆成,名为游行仙〈注三〉。

  【注一】 按灌项大师说‘炼银丹者,一,硫黄砂朱砂,二,栽砂七日,三,养砂七日,亦名养火,四,阴炼七日,五,阳炼七日,盖为阴,开为阳,六,上明炉过关七日,七,洗母七日,八,炼母七日,九,交母七日。此用黑**轫铅水银白砒炼也。炼金丹者,谓黄阿铅,瞻矾羹,雌黄,石绿,石青,大罐炼一昼夜,点银成金。’

  【注二】 化有二义:一变化,就是服之长生,变凡身为仙骨。二点化,点白石为黄金,用以济世,各获其效,名为化道圆成。

  【注三】 化道圆成之后,因超脱而游世外,因利济而游世间,故名游行仙。

  【正文】 坚固动止而不休息。气精圆成,名空行仙。

  【译文】 坚固动止〈注一〉而不休息〈注二〉,最后气精两化,圆满成就〈注三〉,名为空行仙〈注四〉。

  【注一】 动以运气调身,止以养精安神,身调可以永年,神安可以长生。

  【注二】 执此为真,坚固而运养之。

  【注三】 运养不息,气精两化,久而形神俱妙,是为气精圆成。

  【注四】 庄子逍遥游篇说‘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以游乎四海之外。’这就是空行仙。

  【正文】 坚固津液而不休息。润德圆成,名天行仙。

  【译文】 津液即是口中水,漱出为津,咽下为液,(这就是神仙宗所说鼓天池,咽玉液),执此能令水升火降,而成造化之功,故坚固而漱咽之。漱咽不息,内外通融,举身轻清,与物无累,是为润德圆成。乘正气以游于无穷,故名为天行仙〈注〉。

  【注】 庄子逍遥游篇所说‘夫列子御风而行,冷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返,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侍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变,以游于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至人无已。’这就是天行仙的境界。

  【正文】 坚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圆成,名通行仙。

  【译文】 坚固精色〈注一〉而不休息〈注二〉,吸粹圆成〈注三〉,名为通行仙〈注四〉。

  【注一】 吸日月之精色。餐云霞之彩色。

  【注二】 日月非实有精华可吸,云霞非实有彩色可餐,但凭妄想。以求妄理相应。

  【注三】 这都属于别修妄念,执此可以得通,久久行之,而不休息,故妄理相应,形与气化,就名为吸粹圆成。

  【注四】 形与气化,神与物通,可以穿金石,蹈水火,任运无碍。故名为通行仙。

  【解】 漠武内传说‘东方朔于海上遇黄眉公曰:吾却食服精气,三千年一转,反骨洗髓,三千年一转,剥皮伐毛,吾生已三洗髓三伐毛矣。所以观天地若蜉蝣,等古今犹旦暮也,’可知其为通行仙。

  【正文】 坚固咒禁而不休息。术法圆成,名道行仙。

  【译文】 坚固咒禁〈注一〉而不休息,最后术法圆成〈注二〉,就名为道行仙〈注三〉。

  【注一】 咒可以延年益寿,护国佑民,禁则制嗜戒欲,降妖祛邪。执此可以长生,可以济世,故坚固而行持之。

  【注二】 行持咒禁,唯凭心念,故此亦属于别修妄念,持久不息,咒灵禁验,这就名为术法圆成。因为咒即是术,禁即是法。

  【注三】 用此道以养身,推此道以济世,故名为道行仙。

  【正文】 坚固思念而不休息。思忆圆成,名照行仙。

  【译文】 坚固思念〈注一〉而不休息〈注二〉,最后思忆圆成〈注三〉,就名为照行仙〈注四〉。

  【注一】 存想顶门而出神,系心丹田而炼气,执此可以尸解,可以驻年,故坚固其心修习之。

  【注二】 存想之功无间,系心之学不停,故不休息。

  【注三】 神则出入自在,气则上下交通,故为思忆圆成。

  【注四】 对境立照,故名为照行仙。

  【正文】 坚固交遘而不休息。感应圆成,名精行仙。

  【译文】 坚固交遘〈注一〉而不休息〈注二〉,最后感应〈注三〉圆成〈注四〉,名为精行仙。

  【注一】 易经上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女遘精,万物化生,’灌顶大师说‘此以肾水为坎男,心火为离女,取坎填离,降火提水,令其交合,以成仙胎。’

  【注二】 执此可以成丹,故坚固其心而取填之,降火提水,内功无间,故为不休息。

  【注三】 感应即交遘之意。

  【注四】 坎男离女,遘精成行,药成而为仙体,丹成而上九天,即是感应圆成。

  【解】 彭祖容成,后汉之左元放,都是依此而修仙道。

  【正文】 坚固变化而不休息。觉悟圆成,名绝行仙。

  【译文】 变化即是变此为彼,化此为彼,如印度迦毗罗仙等诸大幻师之流,故坚固其心而推求其术。深穷物理,精研化性,久久体验,希其有成,故不休息。最后物理既通,化性已达,随意变现,自在无碍,即是觉悟圆成,以此修仙,为仙道中之绝品,故名为绝行仙。

  【解】 列子上说‘昔老成子学幻于尹文先生,尹文曰:有生之气,有形之壮,尽幻也,造化之所始,阴阳之所终,谓之生,谓之死。穷数达变,因形移易,谓之幻,谓之化,知生死之不异幻化,斯可与言幻矣,吾与汝皆幻也,又何学焉!老成子归,用尹文之言,深思三月,遂能存亡自在,翻校四时,冬起雷,夏造冰,飞者走,走者飞,终身不著其术,故世莫传。’这就是坚固变化而不休息,成为仙道之绝品的人。

  【正文】 阿难!是等皆于人中练心,不修正觉。别得生理,寿千万岁。休止深山或大海岛,绝于人境。斯亦轮回妄想流转。不修三昧。报尽还来,散入诸趣。

  【译文】 阿难!以上所说的这十种仙,都是在人中从事炼心,不知修习正觉〈注〉的人,从别的途径得到长生的道理,寿命活到千万岁。住居在深山中,或是大海岛上,远隔人所常住的环境。这也是在轮回妄想的流转中,如不修三昧,业报完结以后,最后仍然散入各趣中。

  【注】 不知自心本具不生灭性,不知依此而修三昧。

  【解】 世人每以仙道与天道混为一谈,其实不同之处有二:一,仙道最怕舍身受生,故乐处长生。而天道必待舍身之后,另受天身。二,仙道常居深山海岛中,仍在人间境内,而天道虽四王天忉利天,亦不居人境,故天道为此界最尊胜之流,仙道与诸鬼神,俱不能与之相比。

  【正文】 阿难!诸世间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诸妻妾恩爱。于邪淫中,心不流逸。澄莹生明。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如是一类,名四天王天。

  【译文】 阿难!一般世间的人,不求获得常住的妙果,不能舍弃妻妾的恩爱,虽然在邪淫中,而心不流逸〈注一〉,澄莹生明〈注二〉,命终之后,光明邻于日月,这样一类人,名为四天王天。

  【注一】 心不流动,故心常澄清,常不纵逸,故心常莹净。

  【注二】 澄清莹净,故心光遍照,邻于日月。

  【正文】 于己妻房,淫爱微薄。于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终之后,超日月明,居人间顶。如是一类,名忉利天。

  【译文】 于自已妻室,淫爱心很微薄,平时净心不纯,时有念起,禅思不得全味,这样的人,命终之后,超于日月光明,居住在人间之顶〈注一〉,这样一类人,就名为忉利天〈注二〉人。

  【注一】 忉利天在须弥山顶,以上即是空居。

  【注二】 忉利为印度语,意为三十三,因此天东南西北,四方各有八天,加上当中一天共为三十三,中央为善见城,是帝释天王所居之处。

  【解】 按大智度论所记‘昔有婆罗门,姓乔尸迦,与知友三十二人,共修福德,命终皆生须弥山顶,乔尸迦为天主,三十二人皆为辅臣。’有维摩诘经疏说‘昔迦叶佛灭后,有一女人,发心修塔,报为天主,三十二人助修,报为辅臣。’两处说法不同,因为都在轮回中,不无更易。

  【正文】 逢欲暂交,去无思忆。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命终之后,于虚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类,名须焰摩天。

  【译文】 逢欲暂交,事前全无预念,事后也不复追想,于人间世,得禅思全味。动时少,静时多,所以感得命终之后于虚空中,安然居住〈注一〉,日月光明,上照不到〈注二〉,这些人身上自有光明,这样一类人,名为须焰摩天。

  【注一】 宫殿停在空中,也不坠落,如想下时,也会随念坠下,因为万法本空,虚实都随心造故。

  【注二】 因此天人,依正二报都有光明,不需日月光照耀。又此天以莲华开合而分昼夜。

  【正文】 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名兜率陀天。

  【译文】 此天逢欲亦无交心,故一切时常在静中,如有相应之触来相逼迫,也不能拒绝,因此命终之后,上升精微〈注一〉,不与下界诸人天境相接〈注二〉,甚至于世界毁坏时三灾〈注三〉也不能相波及,这样一类,就名为兜率陀天。

  【注一】 兜率陀天分为内外二院,外院对下杂染说来就是精,内院对外说来就是微。

  【注二】 这是就外院而言,夜摩天虽然居住在虚空中,但仍与下面人天境界相接,然而到了此天就完全脱离了人天境界,甚至于世界毁灭时的三灾也不能波及于他。

  【注三】 世界毁坏时,有水火风三种灾祸,此时欲界六天全部被毁。甚而至于三禅天以下都不能免三灾之苦。

  【解】 兜率陀天一翻知足,言此天于五欲境,知止足故。又翻喜足,言此天得少意欲为喜,更不求余为足,又佛地论说‘菩萨于中教化,多修喜足行故。’因此天内院,为菩萨寄居之处。

  【正文】 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

  【译文】 我并无欲心,只是为了应付你而行欲事〈注一〉,于横陈时〈注二〉,味和嚼腊一般,在命终之后,即时升在化乐〈注三〉之地,如此一类,就名为乐变化天。

  【注一】 兜率陀天有相应之触来,犹不能违拒,可见其犹觉有味。此天则觉味同嚼腊,已完全无味。

  【注二】 司马相如赋上说‘花容自献,玉体横陈。’横陈就是横放陈列于旁。

  【注二】 就是说:乐其自变化之五欲境。

  【正文】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遍能出超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译文】 厌弃世间淫欲,只是暂行男女婚配之事〈注一〉,于男女相交,了然超越〈注二〉,所以在命终时,出超化无化之境,遍能出故〈注三〉,如此一类,就名为他化自在天。

  【注一】 统前五因而论,初则有交而正,次则有交而微,三则有交而暂,四则行事有味,五则行事无味。

  【注二】 虽随顺世间,有男女婚配,而于行欲之事,相交之情,一并决绝,故说了然超越。

  【注三】 前五天,四天无化,后一天有化,此天偏能超越。

  【解】 台宗别行疏说‘欲界顶天,即魔王天。’阿含经楼炭经,大智度论等也同此说,瑜伽师地论说‘第六天上,别有魔罗所居天宫,即他化自在天所摄,’可知魔天别是一类,只能说是为他化自在天所摄,而不能说即他化自在天。

  【正文】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已还,名为欲界。

  【译文】 阿难!如此六天,形虽然出动,然而心迹还在相交〈注一〉,从此以上〈注二〉,名为欲界〈注三〉。

  【注一】 如此六天,初则离于邪动,次则正动而微,三则动少静多,四则出动,〈以一切时静故。〉形虽出动,未免心交,〈从他应触来时,不能违拒,即是有味。即可见其心尚交。〉至第五味同嚼腊,第六了然超出,才心交都无,还未能无迹,故第五犹有欲境,到第六权同世间行事,宛然有欲迹,故犹有相交之迹存在。

  【注二】 从此六天以来,仙道及人道,甚而至于地狱,统名为欲界,因为都没有离欲境之故。

  【注三】 依天台宗的说法‘六天果报,十善为本,兼护法,生四王天,兼慈化,生忉利。兼不恼众生,善巧纯熟,生夜摩。兼修禅定,粗细而住,生兜率。兼欲界定,生化乐。兼未到定,生他化。是知六天通以十善为因,前三天各兼功行,后三天各兼禅定。今以功行禅定为缘,通修十善为因,但十善之中,断欲为要,若不断欲,十善何成?如来为人从要,故惟约欲轻欲重,而分胜劣。’

  【解】 楞严正脉引偈说‘四王忉利共相抱,夜摩执手兜率笑,化乐熟视他暂视,此是六天真快乐。’盍相抱执手,俱属形动,而分轻重之异。至于兜率之笑,虽形出乎动,而未能无心,若后二天,但惟目视,虽无交心,而犹似有迹,故合云:‘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足知此上绝无女人,心迹俱离,无所交接,兼无食睡。三欲俱忘,稍涉饥倦,即入禅定,出定则饱满精明,是但以禅悦为食,为息,已离粗重身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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