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教篇 第二章

慈航法师 | 作者:慈航法师 [投稿]

二、般若宗胜义

“义”,是一种正当不移之理。“胜义”,即非普通之理,乃出世间之正义。“般若”,是梵语,此云智慧。此智慧非世间普通之资生事业等智慧,乃一种了生脱死之智慧,智慧之初步,当了达世间是苦、空、无我,方能渐渐垢尽明生。智慧之结晶,分自利与利他二者:由了达我空之理,证到我空真如,解脱世间粗重苦果是谓自利。乃至断所知法执,证法空真如,断微细无明,出生入死,度脱众生,是谓利他。

此宗之名,约有下列七种:

(1)般若宗——依经立名,如六百卷《大般若经》等。

(2)三论宗——依论立名,龙树菩萨依般若经造《中论》、《十二门论》;提婆菩萨造《百论》破外道,依此三论立名故。(P21)

(3)四论宗——依论立名,除上说三论外,加龙树菩萨之《大智度论》故名。

(4)空宗——对待立名,对有宗言故。

(5)法性宗——依体立名,直说法性,不立名相故。

(6)破相宗——依用立名,唯显中道,破诸名相故。

(7)嘉祥宗——依寺立名,隋朝吉藏大师,盛宏三论,住嘉祥寺,故名。

上来释名已竟。今当明传承系统:

释迦牟尼佛——文殊菩萨——龙树菩萨——提婆菩萨——清辨菩萨——嘉祥大师——其他……

略标传承系统竟,次明所依经论:

(1)《大般若经》,(2)《小品般若》,(3)《放光般若》,(4)《光赞般若》,(5)《道行般若》,(6)《摩诃般若》,(7)《胜天王般若》,(8)《金刚般若》,(9)《文殊问般若》,(10)《实相般若》,(11)《仁王护国般若经》等。(P22)

(图缺)

此宗自嘉祥大师后,渐渐衰微,现代虽研究有人,而专宏者尚乏,致救世间灯,暗去一盏,苟有大乘种性,愿荷担如来家业,重振之者,真现世菩萨矣。

释名、标传承系统、及明所依经论竟,今当诠说胜义。胜义为何?曰:即“因缘所生法”也。因者亲因,缘者助缘,其类别有四:

(1)因缘——因之缘——如万物生起,须有种子,此种子各有自由。

(2)所缘缘——所缘之缘——如了知事物,须有所缘之境。

(3)增上缘——增上之缘——如万物发生,须有土水、人工、阳光、空气等。(P23)

又分三类:

①顺增上缘——如某人办事,我助之以力,令其速成。

②不胜增上缘——如某人办事,我虽不助之以力,亦不为之作障,使其事业得成。

③逆增上缘——如先生教书,以杖责罚学生,又如提婆达多害佛等。

④等无间缘——平等无间的缘——万物发生,须平等无有间断,前灭后生,念念相续。世间万法,仗因托缘,如幻如化,如梦如影,如阳焰,如空花,如空谷呼声,如蜃楼海市。其中无生,无我,无作者,无使作者,无受者,亦无使受化者,无起者,无使起者。其有利根众生,自己直不承当,全身担荷,其或沉吟,且向下列各门,执剑荷枪,剿其贼首。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十法界,有漏无漏等。

五蕴,一名五阴:五者,其数有五。阴者,覆蔽义;蕴者,储蓄义。众生由此五法,覆蔽真性,故有生死

(1)色蕴——色分二:

①有表色——身口

②无表色——内心

有表色又分三(图缺)

无表色……心之冲动,强有力之心志等

(2)受蕴——受分五种:

五受(图缺)

(3)想蕴——想,即想像,安立名相的。(P25)

(4)行蕴——外则爪发生长,自己不知;内则念念生灭,刹那不停。

(5)识蕴——明了分别,计度是非、善恶,即现前妄想心。

兹先从“五蕴”观察:

五蕴(图缺)

此五种作用之生起,能否离开上能生之四种缘而生起欤?若不离者,则可了知,此四大“假身”,受等“假心”,从众缘生,无我,无人,无作者,无使作者。

再次由“十二处”观察:(P26)

(图缺)

上之十二处为眼是我耶?当知从五蕴生则非我;耳等是我耶?亦如是。乃至现前妄想之意识是我耶?然亦不能离四缘,且此妄想揽外面色、(P27)声、香、味、触、法之六尘。此六尘者,无知无觉,如镜照物,物不对时,则镜无影。然则以何物为妄想之意?

又试以四缘观色尘亦如是,声香味触亦如是。或曰:然则妄想中之法尘,应是我?曰:亦从五蕴生,且法尘若是我,则我应一半有知,如现前有妄想;一半无知,如外间土木。是故若以智眼观察,但见从五蕴生,空无有我,无人,无作者,无使作者。

复进作“十八界”观察:(P28)

十八界(图缺)(P29)

“界”者,分限义。如上十八界,以智慧去观察,亦但见从四缘生,无我,无人,无作者,无使作者。

或曰: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作用相似,何以不同?答曰:世尊大慈,悯众生故,众生迷执有我,不出“色”“心”二法,总摄所执,不出三种——

(1)迷心不迷色——迷心者,如现代之唯心论,故佛使“开心合色”,说“五蕴”法,以启其迷。

(2)迷色不迷心——迷色者,如现代之唯物论,故佛使“开色合心”,说“十二处”法,以启其迷。

(3)心色俱迷——心色俱迷者,如主张物质精神为万物本源,故佛使“心色俱开”,说“十八界”法,以启其迷。

曰:五蕴无我,知之矣。十二处,十八界无我,亦知之矣。然则佛说“苦”、“集”、“灭”、“道”之“四谛”,“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之“十二因缘”;“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之“六度”;(P30)乃至六凡、四圣;有漏、无漏;有为法等,应是实有。曰:不然。亦不离四缘!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

因缘所生法,如上“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十法界”、“有漏无漏”等法。用智慧观察,无有一能离开四缘者,故曰:我说即是空。然则一切皆空,应落断见。十方国土,佛及众生,从何而有?曰:真空不空。但以四缘观察,唯有四缘假名,毫无实义。故曰:亦名为假名。然则世出世间之一切法,亦真亦假欤?非空非假欤?曰:然。应离诸戏论,住于中道,故曰:亦名中道义。

诸法本体,离名字相,离言说相,离心缘相。《金刚经》云:“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贵乎夙秉灵根,见月忘指,得弦外音。今请读《般若心经》一遍,作本论结束: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观自在菩萨……菩提萨婆诃。(大憨记)(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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