倓虚大师: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

金刚经 | 作者:倓虚法师 [投稿]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心。

  此结成离相妙用。是故须菩提者、乃承上离相之旨、教当机及大众注意、既行菩萨道、必修六度万行。既修六度万行、必须离一切相。不然不足为发菩提心也。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

  前说般若离相妙用已竟。今说般若无住妙用。离相为用用、以化他之用胜。无住为宗用、以自行之用胜。今以菩萨自行、不住六尘、而六尘皆成妙用。故曰、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所以者何、菩萨所修六度、生心观境、不外六尘、虽在尘、而不应染尘、故曰、应生无所住心。所谓无所住心者、乃大乘修观之要旨也。大凡人之生心动念、必有所住、有住即染、染则成缚、不能解脱。此吾人、不能脱离世间诸苦、之塬由也。今欲脱离世间诸苦、之由来也、必须无住。以无所住、则心自常住。虽以十法界之广大。唯是一心。既是一心、本无始终边际伦次对待、焉有所能之分、其有所能者、乃自心妄作分别之故耳。楞严云、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六尘之最繁广者、莫过法界芸芸众生。度尽众生方成佛道、惟凭无所住心。欲得无住、先泯其能。盖心之最显者、有六种胜义根之见分、乃见闻嗅尝觉知也。如眼之能见、必有所见之色、耳之能闻、必有所闻之声。若色声变灭、而能见能闻之性、既妄自住于所见所闻之尘。尘既变灭、见闻之性、自然殉之变灭、而自妄认、实为生死。故生死唯由此起始也。故曰、若心有住、不外六尘、六尘无常、即为非常住矣。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色者、略言六尘、施者、略言六度。意谓菩萨之心、不住六尘、而行六度也。因众生心、时时住于六尘、念念迷于六蔽、而受无穷之苦。菩萨欲拔其苦、必须以身作则。故曰、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不住于六尘之相。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云何不住一切六尘诸相。此诸相者、本属缘生、并无自性、缘散则灭、不能常住。凡夫以为实有、故随尘相枉受生死。菩萨明诸相非相、即成真谛。非相、即非非相、即成中谛实相。诸相既然、众生亦然。此正显般若无住之妙用也。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此承上一切诸相、即是非相、结显无住真实。所谓真实者、乃说六尘相、即非六尘相。如来是真语者、说色相即非色相也。实语者、非色相亦非也。如语者、如世人所说是色、如来亦说是色。岂是另有异说、但说色、而不住于色也。不诳语者、以结成真实二语。不异语者、结成如语也。虽係五语、前叁语是解、后二是结。唿当机注意承听、俾知如来所得法者、即此十法界、一切诸法、即空、即假、即中。即空者、诸相非相、缘生无性、此法无实也。即假者、假名召实、无性缘生、此法无虚也。如来所得法、既无虚实、当然超伦绝待、中道第一义谛。足徵无住真宗妙用。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即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此举喻、以显无住妙用。盖住则不妙、如人入于黑暗、即无所见、随处皆成障碍。不住则妙、如人有目、复有日光明照、见种种色、一目了然、不受诸惑。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依此经受持读诵。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此显无住、有生福之妙用、能自他两利。今先说自利之福、若善男女、能于此经、接受行持无住之法、若对读、若背诵之时、其知见与佛正等无异。盖佛之知见、超异众生者、惟在不住而已。若众生受持不住、与佛有何差别。故曰、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此经、即是其人、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见此经、即是其人、何处更觅如来也。既同佛之见、则福德可知。故不分男女、唯以无住、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刼。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前文说无住、所生自利之福、今又说利他之福。谓以身力作布施者、每日叁分。每分、以恆河沙数等身力之多。如是无数百千万亿劫、行之不怠、其身力布施之功德、可谓无量无边矣。若复有人、闻此经典无住之理、信心不起背逆、其福德胜彼无量劫。以身力作布施者、彼则行有着住、不成妙用、故不如此信心不逆者、无住之功德。何况书写受持诵读、为人解说、则福德更为无量无边。以要言之、是经之妙用、有不可心思口议、及比较称量、乃无边际功德。此经之妙用、若福薄根小者闻之、难起信心。今如来为发大乘心、之别教菩萨说。为发最上乘心、之圆教菩萨说。方能依教奉行。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

  前文略说利他福、此文广说利他福。广为人说者、乃施教人、见被教人、堪为载道之器、观机逗教、机教相扣、具明眼深见。故能见面知心、非同泛泛。所谓悉知悉见者、谓施教之人、即同如来、悉知悉见被教之人也。师资道合、各具如来正法眼藏。故皆成就不可量、其数不可思议。不可称、其分量不可思议。无有边、其界限不可思议。以是叁种不可思议、以显其师资之因功果德也。如是人等、能自利利他、即为承受佛之家业、荷担如来无上正觉之大法也。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众生之迷有二。一相分、二见分。凡夫迷于相分。二乘迷于见分。诸佛菩萨证于自证分。佛说法、破除相分、即是破除见分、以见依相起故。此叁分、乃一而叁、叁而一。相分、属偏计执性。见分、属依他起性。自证分、属圆成实性。小乘以相分为实用、闻佛说法要离相、故远离一切事相、独善其身。虽不入色声香味触法、然以心外、有可离之六尘相分。遂起我、人、众生、寿者、之四种见分。既落知见、必有取捨。即于此叁空洞照之经、绝不能承听领取、研读背诵。岂能为人解说。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指示此经之妙用功德、为救世之宝筏。任在何处、一切世间之人、及天龙八部鬼神、所应供养。当知有此经之处、即是佛之宝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如是供养、则福德无边。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

  前文言此经、无住妙用、自利利他之福德、无量无边。此复申明、无住妙用、不但能生自他两利福德、且灭罪功德、亦不可思议。若善男信女、受持读诵此经、本属善事、应为人所恭敬、若反被人轻贱。则事出非常、当有非常之利益、纵使是人,先世罪业成熟、来生应堕、叁恶道中受苦。以今世在诵持经时、受人轻贱故。而先世将熟之罪业、遂即消灭。将来复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之果。然则无住功德、可轻乎哉。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双显离相无住之妙用。佛以自行经过之功德、比较此经离相无住之妙用。以况其在未遇然灯佛前、即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虽未能供养如是诸佛。但能受持读诵此经、其所得功德、比较我所供养诸佛功德。虽百分、不及此人之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此人之一。以况此经功德、殊胜不可思议。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此总结经功、况其离相无住妙用、以补前文所未备。意谓后世善男信女、有能受持读诵此经、依教奉行、所得功德、我若具说。或有人闻、不但不信、而反生狐疑心、发狂乱之想、故我未敢充足说之。于是又唿当机、以警大众曰、当知是经义理幽深、不可思议。若能如法修行、则果报亦不可思议。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须菩提尊者、由第二分乞请后。如来于第叁分、略答降心离相。于第四分、略答住心无住。第五分至第八分、广答降心离相。第九分至第十二分、广答住心无住。究之降心住心、皆随情而说、其实、只是离相无住而已。故于第十叁分至第十六分、备示离相妙用、无住真宗。须菩提、顿增领悟、情知发菩提心、乃成佛之真因、塬未动摇、何须降住。囘思向者所问、鲁莽物率。今既领会真宗妙用、故重白佛言、曰、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换言之、既发菩提心、说甚么应住心、说甚么降心。当机唯重在菩提心、本不动摇、故有此言。佛闻是言、已堕菩提心之知见、遂当时纠正之。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以前由第二分、至第十六分、皆是明宗论用、以趣本体。至此第十七分、至叁十一分、皆是发明菩提无法、显般若之本体、以符前文之所趣、以成全体全用之道。当机自闻离相无住之旨、深知佛法无为、岂用造作。乃自悔其前请之谬、故曰、云何应住、云何降服其心。意谓菩提心常住不动耳、说甚么住心、说甚么降心、佛闻之、虽不着于降心住心、而又执起菩提之心。此是众生之通病、既捨其一、必执其一、完全放下者、唯佛一人、故随时纠正、仍引起前言、告之曰、善男信女、发菩提心者、我曾说过、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以离一切相故。若菩萨、有一相起、四相皆彰、则非菩萨矣。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心者。

  此明菩提心、本是假名、何尝有一法、名菩提心哉。菩提、译华言曰觉道。觉者、即吾人现前之知觉。吾人之知觉、个个具足、但有觉而无道、故不名菩提。所谓道者、乃通达之义。吾人之知觉、皆为名相缘影所塞、不能通达、故曰有觉而无道也。若发心执有菩提之法、以是名相遂成缘影、塞其觉道、即非菩萨。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

  佛以自身作证、不但发菩提心无法、即证菩提果亦无法。遂问须菩提曰、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菩提果不。尊者虽知菩提无法、有时难免转境之迷。今闻如来所问、即时警醒、遂答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菩提果。佛印证之曰、如是如是。继恐法会大众忽略、又恳切证明曰、实无有法得菩提。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此又以受记无法、而证明之、意谓莫说得果时无法、即未得果先、受记时、亦不应存得法之心。若心中以为如来、有法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者、然灯佛、则决不与我授记、谓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我心中、实在无有一法当情、清清净净、确信无法得菩提果、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或问、发菩提心无法、授记亦无法、得果更无法、然则学佛者、如何入手、如何修行、如何为证。答曰、无入为入、无修为修、无证为证、故曰无为大法。凡佛所说一切法门、皆属前方便。为俯就众生、故用声闻法、缘觉法、菩萨法、此诸法、皆非佛法。虽非现量佛法、及至证现量时、则声闻、缘觉、菩萨、乃至一切众生、皆是究竟佛法。何以故、以诸法非法故、此时方为度尽众生、方成佛道。所谓诸法、皆非佛法者、以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差别故。唯此佛法、乃以现量、而证成现量、最简单之事。而九法界之众生、执迷不悟、故别教菩萨、无数时劫证到佛时、所经时劫修行、亦不过一场大梦而已。其所证者、只是现前一念耳、本来竖穷叁际、横遍十方、森罗万象、无不互融互具、岂因修而始有。涅槃云、发心不竟二不别。又无机子云、但复本时性、更无一法新。此经云、乃至一念生净信者。而一般声闻众生、不由此着眼。是以钝利二根修证、有日劫相倍之别。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

  此解释无法之所以然。大凡证佛果者、必有十种通号、但以第一名号解之、即可以知无法矣。第一名号、谓之如来、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意谓诸法、各如本位、既无受名之处、亦无有相之法。以无名无相、故曰无法。如者、不变之体、来者、随缘之用、在不变时即随缘、在随缘时即不变、变与不变、本无固定之性相、而一切诸法、岂有实法。此随缘与不变、不落先后、同处同时。盖所谓随者、乃随因缘变化、所谓不变者、乃不随因缘变化。意谓变化时、即不变化、不变化时、即成变化、十法界一切法、不过如此而已。世人谁能知之、谁能信之、谁能证之、唯佛一人、知到作到、故曰如来。所以者何、佛法即是世间法、脱离世间法、踏破铁鞋亦无觅处。只要识得变即不变、不变即变。变者、诸法也、不变者、即如也。所谓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显然可知、法即非法也、故曰、无法。且如世间二字、亦是诸法如义。何以故、世者、时间之名、间者、空间之名。时间者、过去现在未来也、空间者、前后左右也。其根本上、即未有过去现在未来等名、是谓之如义。乃以未受名故、是不变义。既假订名、谓之过去现在未来、是谓之来义。乃以受其名故、即是变义。以二义合之、故曰如来。若问其实、过去已去、现在不住、未来未到、本无实在、故曰诸法如义。法即无法、变即不变、换言之、即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谓也。空间、亦复如是、以前后左右、亦无实在故也。譬如今日磁瓶、五百年后、即变成古磁、而谁见其变耶、可谓变即不变。又如水随曲直而变相、其体未变。金随范镕而变相、其质不变。世间一切法、无一不然、故曰诸法如义。此非思想所能及、议论所能到、故谓之妙法、不可思议也。以不思议心、观不思议境、故曰观照般若。观至能所双亡、谓之实相般若。由是方证般若德、解脱德、法身德、叁德秘藏、之诸法如义、自然无得之得、得即非得。故曰、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即是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释一切法、即非一切法、即是佛法。佛唿尊者、而告之曰、我所得菩提果、只是了解十法界之诸法如义、自性本具、无欠无余而已、何尝复有实得。在未得菩提果时、未了十法界之如义、未明十法界之本具、未起十法界之观念。未得十法界之受用、今则已明、了、观、得、说得又何尝是虚。故曰、无实无虚。若作此法界观者、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何以故、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乃无实法也。是故名一切法、乃无虚法也。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又设喻以解释无法、曰、譬如人身长大、乃对待短小而言、何尝有大小之实在。须菩提、曾闻身如须弥山之喻、遂答曰、如来说人身长大、以之譬喻因缘也。即为非大身、以喻因缘即空。是名大身、以喻因缘即假。以此因缘即空、即假、建立不可思议、诸法如义之中道也。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此以法喻、谓菩萨、(译觉有情)亦如是、因有情众生不觉、故立名曰觉有情、本係对待立名、何尝有实在之法相。若自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我相一起、四相皆彰、即不足名为菩萨。何以故、以众生之名对待、而名菩萨、何以故、众生为迷情、菩萨曰觉有情、是故佛说、一切法、本无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之假名。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前示正报无法、即是般若本体。今示依报无法、亦显般若本体。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亦以因缘而说。即非庄严、亦是即空。是名庄严、亦是即假。通示菩提无法、显般若本体。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前言菩萨度众生无法、今又通达、我亦无法。如是本体现前、更待何求何证。故名之曰、真是菩萨。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如来审示当机、以明佛之五眼圆见、直显般若本体。盖下界凡夫。只是肉眼、仅观现前环境。若如来只具此肉眼、则与下界凡夫众生同、岂能证菩提。上界共有叁界、二十八层天、各具天眼、遍观地球世界、多寡不同、由果报所居、之阶级不等。若如来只具此天眼、则与天上众生同。小乘圣人、阿罗汉、具慧眼、观诸法皆空。若佛只具此慧眼、则与圣果之众生同。菩萨具法眼、善观众生、宿世之根性如何、度化不失其机。若如来只具此法眼、则与大道心之众生相同。若一切诸佛、只具佛眼、如来亦只具此佛眼、则与诸佛同、而不与前四眼同、何足为般若本体。岂知一切众生之心性也。世人只具一肉眼、天人具二眼、阿罗汉具叁眼、菩萨具四眼、唯佛眼如千日、无所不见、圆具五眼、佛佛道同、本与众生无二无别、何尝特别有法。证菩提果耶。众生不能圆见者、是不信圆知也。若能确信圆知、自有圆见现前。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中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甯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此审示佛知圆知、直显般若本体。俾众生确知无法之菩提果也。意谓恒河中之沙、佛亦说是沙、所知与众生本同。唯恒河沙数、之恒河沙数、之佛世界、所有无量国土、每国土所有之众生、每众生所有之若干种心想、佛悉知之、与众生不同之点在此而已。何以故、以众生妄执缘影诸心、以为自心。如来说此诸心、皆是因缘所生、而缘生无性、故曰非心、是名为心。假此所以发明、无有一法当情之菩提心也。所以者何、徵起无法可表、俾人自悟共圆知、若无圆知、岂有圆见、故指众生缘影诸心、以解之。遂唿尊者之名、以警大众谛听、曰、此缘影之心、过去者已去、如何能得。现在之心、刹那刹那不住、如何能得。未来之心、尚且未到、如何能得。此叁种缘影之心、皆了不可得、何可固执为心。于此了不可得处、即是无法之菩提心现前。若再转念、此心到底是个甚么、则又去之远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叁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前文说明叁心、了不可得、以显佛知圆知。其要旨在心即非心、法即非法。不可以一切世闻法为实、方能得福德多。故谓须菩提曰、叁千大千世界七宝、此世间之实法也。若有人用作布施、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尊者答言、得福甚多。佛又唿而告之曰、不但布施不为实有、即布施所种之福德、亦不可以为实有。若以为实有、乃成世间之福、甚为有限、如来则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方合菩提之果、如来说得福德多者、乃证菩提果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以即色非色、发明一切法、皆不可以为实有。盖佛示现之色身、虽具足丈六金身、不可以为实有。而说具足色身、要知此乃随情而说。若随智说、即非具足色身、以色即非色故。若随情智说、是名具足色身、以假名诠实体故、虽当体即空、而名相不可偏废。以此叁句、显出菩提无法、虽如来亦无法可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佛是一片婆心、不敢多说、特别名相。唯以现前听众、皆能了解为本怀、故只以现前若身若境、而发明之。今以叁十二种具足之贵相、随说随扫、发明无法、以显本怀、俾当机等、领会相即非相之旨。盖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扫去有相也。是名诸相具足、是扫去无相也。有无俱扫、方证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之本体也。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有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前以无色相等法、直显般若本体、此以无法可说、以显般若本体。如来示显于世、塬无实法与人。故说此无说之法、无法之体、俾众生自复本性。盖众生本来是佛、佛译觉义、众生本来、皆有知觉、故曰本来是佛。既是佛矣、唯以颠倒错认、背觉合尘、撮地水火风之四大假合、为自身相、故曰众生。又以六尘缘影、为自心相、故曰颠倒。须知地水火风、木是变化无常之物、以之为身、当然随从变灭。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之境、对根成识、吸相为影、以之为心、本觉陷于影中、妄成变易生死、当然随之颠倒。如来切嘱当机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勿者、禁止之辞。夫说法之念、尚且无有、若谓有所说法、岂非谤佛乎。此严格显示无法、所以者何、有所说之法、则声尘闻于耳根、吸成意识、反与众生增迷、即成法尘缘影。佛说法、旨在破诸迷惑、故曰、无可说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此约众生法、非众生法、非不众生法、以显菩提无法。慧命须菩提者、表示已经续佛慧命、凡佛说法、当无疑义。今代众生发问、谓未来之世、众生染业愈深、闻是无法之法、能生信心不。佛言、此问错矣、彼若决定是众生、当然不信、彼若决定不是众生、当然不必再信。何以故、若决定是众生、则不能信佛、学佛、虽信亦是勉强、虽学亦不能成。如狐决不信虎、学虎亦不能成。若决定不是众生、当然是佛、已竟是佛、何须再信佛、学佛。以彼非众生、非不众生、是故决定信佛学佛、当来成佛。且夫众生者、不过假订符号而已。彼非众生非不众生者、如来说非彼非众生非不众生、是名彼非众生非不众生、随说随扫。一扫非有、二扫非空、以显不可思议。无法之菩提、至此境界、无有一法可憎可爱、可取可捨、只在当人识得、若心若境、无非现量、全体现前、岂有别法可得耶。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

  佛重重发明无法、尊者已经领悟。为警听众、乃白于佛曰、佛所得菩提之果、为无所得耶、意谓得即无得、无不得耶。佛遂印证、如是如是、乃谓汝已如是悟、我实如是证。又唿尊者曰、我于菩提、不但未曾有得、乃至无有少许之法可得、是名菩提果也。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前说无欠无余、自性平等、即是般若本体。此说无高无下、直示平等、即是般若本体。所谓是法平等者、换言之、即世间所有、无一不平等、是名着提果也。又转释之曰、以无我人众生寿者之观念、再修事实上、济人利物、一切善法、即得菩提也。于是唿尊者、而告以济人利物之善法、亦不可执着。莫忘因缘即空、即假、即中、事理圆融之止观。所谓善法者、因缘也。即非善法者、即空也。是名善法者、即假也。此因缘即空、即假、即中、之叁法、一不可执者、即般若本体也、即菩提无法也。

  须菩提。若叁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密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引事、以显菩提无法之胜。所谓须弥山王者、以此山为诸山之王、出地皮上、有八万四千由旬、一小由旬、尚有四十里之高、则其高大无比可知。译华言曰、妙高山王、即地球之北极也。每一地球、即有一须弥山。以一地球、名一小世界。以千小世界、名小千世界、以千小千世界、名中千世界。以千中千世界、名大千世界。以小千中千大千、叁次言之。故名叁千大千世界。若使须弥山如此之多、皆为七宝所聚、有人持用布施、其所修之福德、可谓无量矣。若再有人、以此般若经、虽少至四句偈、或再少至叁句二句一句等。果能如法接受修持、对读背诵、或为他人演说、与前述之施宝福德较之。彼施宝百分、不及此持说一分。即使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皆所不能及。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即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由些二十五分、至叁十一分、皆发明诸相平等。今约举众生与诸佛平等、以示菩提无法、直显般若本体。所谓平等者、无分别义、既无分别、岂有样式、故曰无法、所谓无法者、并非推倒一切世间所有。乃谓有即非有、法即非法、故曰诸法性空。天台教立空观、乃不执有法也。然空亦属法、借有而名、故又立假观、乃不执空法也。以此空有二法、开出无量诸法、故立中观、以不思议心、观不思议境、则修观之法、尽于此矣。如来虽度众生、皆是不思议之境界。若有思议、即属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分别之法。故谆切诫之曰、如来说有我者、乃是如语如说、岂同凡夫、以为有我之实相。又凡夫者、如来以平等视之、谓即非凡夫、是名凡夫、亦即空即假即中、不可思议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叁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叁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叁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叁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以前所问、皆外境实事、令者问、以内境心理。可以身相、观如来不、此观者乃心内观念之义。因外景已知、相即非相。若自境内言之、复可以叁十二相观如来、为有相耶、为无相耶、此是另换一方式、以测验之。尊者、已闻说诸法平等之义、以为一切法、皆是佛法、况佛本具之贵相乎。故答言、如是如是、以叁十二相观如来。佛见其仍未融通、复执于有边、遂晓之曰、若以叁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亦具叁十二相、亦是如来耶。尊者、恍然自知其误、遂答、谓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叁十二相观如来。岂知执有执空、皆是错谬。尔时世尊、而说偈言、先破有见、后破空见。如来本有声有色、然声即非声、色即非色、若妄以色即是色、声即是声、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此是破有见、谓不应以具相见如来也。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有见既破、复破空见、以归中道。遂立二种问题、一者、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此破空见也。二者、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乃归中道、以显正理也。于是问尊者曰、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可证菩提果、则汝在因地之中、发菩提心时、若度化众生、决定必说诸法断灭、反成外道邪说。莫作是念何以故、于因地之中、发菩提心时、度化众生、当然于法、不说断灭相、方合如来心印。自然以如是因、召如是果、此息两边、独显中道也。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福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辱。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分较量。离空有二见之福胜。先以事实言之、若菩萨以恒河沙等七宝、持用布施、固然功德不少、假若再有一人、未捨布施、只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是则已破俱生我法二执、证无生法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所以者何、以其即一切法、离一切相故、已同佛之知见、当然超过世福。何以故、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是菩萨、即破俱生我法二执、已无能受所受之心、则受无受相也、须菩提、恐众生疑、故问云何、不受福德、佛答、巳破二执、诸惑巳尽、福德自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佛谓如是看来、法即非法。故证菩提果、有十号、第一即名如来、俾众生顾名思义、当知如来者、来无来法、去无去法、岂有实法。若有人不明是义、专执我之报身、以为如来、而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完全不解我说之义。何以故、如来者、来无来相、本无所从来、去无去相、本无所去、故名曰如来也。若心来、若境来、乃是心境一如、皆名如来。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叁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叁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此约一非一相、多非多相、以一多平等、显般若本体。叁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固属甚多、然多即是一、以一世界故。当机深领佛意、意谓说一说多、皆非真实义理、凡一切真实义理、皆不可说。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决定是微尘众、所以者何、塬是一世界故。佛说微尘众、乃随人情而说。即非微尘众、乃随真智说。是名微尘众、乃随情智说。借一世界、说众多微尘、虽有其名、本无实多之体。不但多无多相、抑且一无一相。故我如来、所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世界亦无实体、从何而有。若使世界实有者、不过一切微尘等和合、之一合相而已。且极而言之、一合相亦不究竟、故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佛闻当机所说不谬、遂唿其名、而告之曰、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一卷般若经、一言一蔽之、亦如是而已。凡求佛法者、须在此处注意。若了诸法皆不可说、则诸法皆成实相。何以故、古德云、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真何待。佛顶经云、但有言说、都无实义。佛云、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故佛十种通号之中。一号曰、善逝(去也)世间解、乃以世间之解说、皆属戏论、而凡夫之人、贪着其事、以为真实、佛破其迷、善为随情辩论、以扫去世间一切戏论解说、故号曰、善逝世间解也。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佛说法至通结之时、恐留余窦、又发明相分与见分、平等之义、以期圆满、而无余。盖以前所说对于相分、既一一破除、唯恐世人转计、以为破除相分、必留见分、如是谬之甚矣。故特举此义、对须菩提说、若有人言、佛所破者、皆是相分、佛所显者、应是我人众生寿者之见分、若是人者、解我说义不。尊者已领佛意、早知见分与相分无异。乃答言、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人众生寿者见、是名我人众生寿者见、俾当局等闻之、塞将来之疑窦。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叁藐叁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结一经之要旨、佛谓当机曰、凡发菩提心者、不但于见相二分应作如是之知见。对于一切法、皆应如是知之、如是见之、如是发信心、如是解真义。皆不可生起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属因缘。如来说即非法相者、属因缘即空。是名法相者、属因缘即假。究竟些叁法者、可谓属因缘耶、属空耶、属假耶、皆不可说。故此叁法、即显不可思议之中道也。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比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共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第叁十二分、为流通分、示流通此经、观念之益、较量通经之功德。若人持用、无量阿僧祇数世界七宝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虽少至四句偈、或叁句二句一句等、或自利、受持读诵、或利人、为人演说。共福胜彼布施无量世界七宝。云何为人演说、以下示以通经之法要也。大凡为人演说、要在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如如者、乃无为法、谓一切法、各如其自如、不假他相、自无异相。盖一切有为法、以权教观之、如梦幻等之虚妄无常。以实教观之、梦幻泡影露电、皆是实相、梦则梦如、电则电如、皆是如如不动、应作此如是观也。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正式结束流通、佛说此经已毕。当机人长老须菩提、乃法会四众弟子、比丘(译乞士)是大僧。比丘尼(译乞士女)是亚僧。优婆塞(译近事男)是皈依叁宝、已受五戒之在家男子。优婆夷(译近事女)是皈依叁宝、已受五戒之在家女人。天人阿修罗、乃略说天龙八部。(详见教乘法数)闻佛所说、得未曾有、心地清净、皆大欢喜、诚信接受、如法奉行。

第二稿后序

  去年冬

  倓公老法师出其金刚经讲义稿本谓骞源曰。义理非子所习。姑为我校订其文字可乎。骞源受而读之。凡文字之间有可更易者管窥所及辄标浮籤以备。采择时阅半载。读凡再周。献替虽未必有当。而去取悉出自师裁。庶不至规方漆断妄谈般若。引为深幸矣近者。师又将出其稿本。与海内方家相商摧而后付梓。则是义理之际又不自满。假如此岂止喜人讥弹其文字而已哉。记曰甘受和白受采其法师之谓乎。爰记数语以志仰佩。

——丙戌仲夏黄县后学赵骞源仙搓谨识

  夫金刚经者,为诸佛母,众圣所依,于大部般若中,为骨为髓,绝相超宗了义谭也。湛山老人,台宗耆德,虽普宏诸经,而尤乐说斯典。曩者群弟子随闻记录,刊行牖世,已有数种,第于显理浅深之处,行文繁简之间,尚未能尽惬老人之意旨焉。叁十四年夏,老人患泻疾,殊危笃,然犹不捨大悲,为诸众生作不请友,手撰此注,笔导末学,可谓吐平生之心得,供养法界,闢佛门之大厦,归宿来贤者矣。培生也幸,叨列门墙者念有六载,兹以巡礼普陀,途次青岛,恰值此注付梓,忝供断句之役,法缘之巧岂偶然哉,爰敬赘数言,用志随喜云尔。

——中华民国叁十六年四月十五日受业弟子澎培谨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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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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