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菩萨戒本讲记 第二三卷

净界法师 | 作者:净界法师 [投稿]

  辛三、轻毁法师戒

  我们看戒文: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说法师,故思轻毁(avamānayati),不深恭敬(asatkaroti),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他安住在菩提心跟他对生命正确观察的正见,他的所缘境是一个「说法」的「法师」、他能够演说大乘的佛法,他内心对这个法师是「故思轻毁」,「轻」指的是意业的轻视,「毁」是身业跟口业的毁辱,就是身口意的「轻」视跟「毁」辱,他这种轻视跟毁辱是「故思」,是故意的,并不是一时的疏忽,他是故意要这样做的。他所表现的轻视跟毁辱是二个相貌:从内心意业的轻视来说,「不深恭敬」,他内心没有恭敬的心情,从身口二业来说;他有种种的「嗤笑调弄」,「嗤笑」就是口业,有种种的讥笑的言词,身业有种种「调弄」毁辱的相貌出现。他为什么会对这个说法的法师如此的「不深恭敬,嗤笑调弄」呢?这以下讲出犯戒菩萨的一个心情,这个听法者「但依于文,不依于义」,可能这个人是一个知识分子,他对于听法的诉求是偏重在文词的修饰,文词要修饰得好,不管这个法师他的义理正确不正确。换句话说,可能这个法师在弘扬佛法的时候,他的文词修饰不够美妙,虽然他的观念是正确的,他就对他产生轻视毁辱了。所以这样子的因缘,「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这一条戒因为是轻毁法师,障碍佛法的弘传,所以就没有开缘的情况。这个地方跟前一条戒有所不同:前一条戒是「憍慢不听法」,他根本就不去听法;这一条戒是说他去听法,但是说法的法师他不满意。为什么不满意呢?就是这个法师他不会作文词的修饰,缺乏文词的修饰,只作义理的开显,所以他就轻视毁辱。

  这个地方我们说一下「轻毁法师」。基本上佛法修学的根本功德在三归依──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我们可以讲一句话,一个佛弟子离开了三归依,你就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三归依当中最重要是归依法,佛陀的真法,但是这个法本身没有演说的力量,它这个法没有自我表达的力量,法必须有佛陀出世的演说,还有历代的善知识,所谓僧宝的住持,代代的相传。所以我们为了归依法的缘故,也连带的归依佛、归依僧。这个地方为什么会轻毁法师呢?可能这个法师的身口二业,身业的威仪、口业的表达有一些瑕疵出现,所以我们就很容易轻毁法师。

  这个怎么办呢?如果我们今天生长在正法时代,我们亲自听文殊菩萨普贤菩萨说法,因为大菩萨圣人他的身业庄严、口业表达也是特别的美妙,你就不容易犯到这一条戒了。不幸的是我们今天生长在末法时代,这些圣人都相继的灭度了,弘传正法的法师多分都是凡夫,所以内心当中虽然有正法,但是他的身业、口业也有一些瑕疵,我们对法师生起恭敬就有困难,因为他的本身的确是有过失。怎么办呢?智者大师提出一个譬喻说:我们听闻佛法的心情,就像是一个贫人在求宝物,一个贫穷的人他追求宝物,但是不幸的是这个宝物不是放在干净的地方,它放在垃圾堆里面,你为了追求宝物的缘故,你必须忍受这个垃圾,是这么回事的。不然你怎么办呢?你不能说有垃圾,我连宝物都不要了。

  所以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上说:一个听法者的心情,你要事师如佛。就是对于升座的法师,你把他当佛看待。为什么把法师当佛看待呢?以法师来说,你把他当佛看待、把他当凡夫看待,对他来说不增不减,他也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问题是你把这个说法的法师当佛看待,宗大师说「你就像是听佛说法一样,得到佛的加持」,你把他观想成佛,结果你自己得到像听佛说法一样的力量,你看你自己得到这么大的受益!所以这个意思就是,「但见其法,不见其过」,这是一个听法的心情。你今天是跟他学佛法,他身口意有过失,他要自己调整自己,这个是约着我们自利的功德。站在利他的功德来说,基本上每一个人的得度各有各的因缘,这个法师你不契机,但是有些人他的根性契合这个法师的法,各有各的因缘。结果经过你的毁辱以后,其它人对这个法师也没有信心了,没有信心,这个人他得度的因缘就丧失了;这个法师他所传承的法,就因为我们的毁辱,从此在世间当中这个传承就断掉。你看这个过失有多大,使令佛法提早的衰灭,所以这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

  我们的本师释迦牟尼佛,他老人家对佛法的精进,我们今天说轻毁法师,轻毁法师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个人,有过失,释迦牟尼佛生生世世求得佛法,那是跟野干、跟罗刹跟畜生道、鬼神道求法的。你看释迦牟尼佛做释提桓因的时候,他以尊贵身跟野干求法,野干牠有四句偈,释提桓因来到人间跟一只卑贱的动物求法;释迦牟尼佛做修道仙人的时候,他在山中修行的时候跟一个罗刹鬼求法,跟鬼神道求法,他身体的肉都布施给他吃了,为了求四句偈而舍全身。所以这个地方就是说,我们对于说法的法师,虽然这个说法的法师有身口的过失,但是因为他内心当中有传承正法,我们为了尊重法的缘故,也应该要去顺便的尊重这个法师,这样子不管是自己的受益,乃至于对整个佛法的弘传就会有很大的助益。以上是说明「障般若度」,就是我们修学般若法门,对于人跟对于所修的法门所应该要遵循的轨则。

  戊二、摄众生戒四

  己一、障同事摄二

  庚一、不为助伴戒二

  辛一、有违犯二

  壬一、染违犯

  前面的「摄律仪戒」跟「摄善法戒」这种断恶、修善是成就自利的功德;以下的「摄众生戒」是成就利他的功德。在四十三条轻戒当中,「摄善法戒」占了三十二条,以下的「摄众生戒」有十一条。「摄众生戒」有四大科,第一大科是讲到「障同事摄」。首先我们对于「同事」的定义作一个说明。我们根据《瑜伽师地论》来说,在《瑜伽师地论》上说什么叫「同事」呢?「谓诸菩萨,劝他众生,修诸善根,自现受学与他事同,名为同事。」「谓诸菩萨」,就是这个菩萨劝他众生,劝勉这个众生,干什么呢?「修诸善根」,在佛法当中修习信进念定慧的善根。这个菩萨他已经生起这个善根,但是他为了要劝勉众生修诸善根,「自现受学与他事同」,自己示现跟众生一起来学习,陪着众生来学习,跟众生同样去从事一个工作,这样子叫同事摄。「同事摄」分成二科,「庚一、不为助伴戒」,跟众生不作资助跟同伴,就犯到这条戒。「不为助伴戒」当中分二科,「辛一、有违犯」,有违犯当中我们先看「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他对「于有情」,「有情」是指菩萨所熟悉的有情,特别指的是这个菩萨所摄受的眷属,他所摄受的有情,这个有情有一些「所应作事」,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他必须要去做的,这个地方不单指的是佛法的修学,就是这个事情对有情他一定要做的,这个是他生命的必需品,只要是不违背佛法因果的道理的,他都必须要去做的,都叫做「所应作事」。菩萨对于有情「所应作事」,「怀」着「嫌」弃的「心」情、或者「怀」着瞋「恼」的「心」情,「不为助伴」,这是成立犯戒的第一个理由。第二个因缘,「谓于能办所应作事」,就是说前面是就着有情所做的事情,他是「所应作」,这个有情他必须要这样做,他的生命的因缘如此;第二个菩萨对于这件事情有「能」力来成「办」,就是你不是没有能力,你对于这个有情「所应作」的「事」情,你有这方面特殊的能力能够帮助他的。「或于道路若往若来」,这以下讲出几种情况。什么叫做「有情所应作事」呢?或者说这个人他定期要去看病,他身体有病,或者他定期要去办事情,在「道路」当中或「往」或「来」,你也不陪他去。「或于正说事业加行」,这个有情众生去作一些经营管理、作常住的执事,「事业加行」,你对经营管理这方面刚好有专长,你不去帮助他。「或于掌护所有财宝」,对于财物的管理你刚好有这方面的善巧。「或」者是对「于和好乖离诤讼」,对于这种人事的协调「乖离斗争」,你刚好有这方面的专长。「或」者是「吉会」,常住要办庆祝阿弥陀佛圣诞、观世音菩萨圣诞的法会,办法会你刚好有这方面的专长。「或」者是种种的「福业」,放生、印经种种的福业,你对这样的一种放生、印经的福业,你也有这方面的专长。菩萨有这方面的能力,「不为助伴」,对有情众生不加以资助,实质的资助或精神上的鼓励,这个菩萨就犯了这条戒。

  壬二、非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非染违犯。

  就是说你不为助伴,实在是因为事情太忙,一时的「懒惰懈怠」,对于有情所应作的事情你没有去参与,没有去「助伴」,这样子是「非染违犯」。

  好,我们休息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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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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