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次成立此品。其相云何。阴等诸法本无自性。惑者未知取相分别。今欲显示令彼识知无自性义。有此品起。外人言。第一义中有是阴等有为自体。何以故。以彼起等诸有为相共相扶故。此若无者。彼有为相无相扶义。譬如兔角。由起等诸相与阴等相扶因有力故。彼法不无。所谓有为诸阴等也。论者言。汝说起等有为相者。彼起等相为是有为。为是无为。外人言。是有为也。论者言。今当次第分别此义。先验起者。如偈曰
若起是有为 亦应有三相
释曰。第一义中不欲令彼起等诸相是有为相。何以故。以有为故。譬如法体。外人言。起住灭体各有作用。是故欲令起等诸相是有为相。论者言。此验无体。唯有立义。故外人言。起住灭等各有功能。汝拨无者。义则不然。论者言。起等作相不可得故。又世谛中起亦非彼有为法相。何以故。以起作故。如父生子。住亦非彼有为法相。何以故。以住作故。如食持身。又有为相非彼住作。何以故。以住作故。譬如女人。置瓶于地。灭亦非彼有为法相。何以故。以破坏故。如棒破物。如是彼立起等有为相者。此义不成。以因不成及与义相违有此过故。起非有为。是故说起有为相者。义则不然。复次若汝欲避先所说过成立起等是无为者义亦不然。如偈曰
若起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释曰。若起是无为。而为有为相者。无如此义。以无为自体无所有故。义意如此。复次第一义中起是无为。而作有为诸法相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以无为故。譬如虚空。住灭亦尔。不复广遮。复次若汝分别起住灭等是有为相有所作者。为是次第。为复同时。二俱有过。何以故。若次第者。如偈曰
起等三次第 无力作业相
释曰。于谁无力。谓于有为。复次欲得起等随次第者。如法体未起。住灭二种。则无力为相。以法体无故。又已灭之法灭则无体。起住二种。则于灭无力。又已起之法起则无力。又法体若住灭复无力。若谓住时无常随逐者。是义不然。如百论偈曰
离住无法体 无常何有住
若初有住者 后时不应故
若常有无常 一切时无住
若先是常者 复不得无常
若无常与住 共法体同时
有住无无常 有无常无住
复次若谓起等诸有为相同时有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云何于一物 同时有三相
释曰。此相如是不同时有。语义如此。云何不有。谓彼一物于一时中有起住灭。义则不然。以毕竟相违故。复次经部师言。诸法各别有定因缘自在相续。于一时中当可起者。得自体时此名为起。初刹那相续位此名为住。先刹那不相似此名为老。已起者坏此名为灭。如是等决定有观于一刹那同时有故。汝作方便与我作过者。我无此咎。论者言。是相续者。亦非实有。又有观故。住分别者。是世谛三相。非第一义。汝言住时违住灭者。此不应然。以不免先所说过故。复次鞞婆沙师言。如先体未起者。于后得自体时。此名为起。起者树立。此名为住。住者朽故。此名为老。老者灭故。此名为坏。由起等次第得不离有为体。以是义故。彼相体成。如先所说。起等三次第无力作业相者。此为不善。论者言。汝语非也。云何名相。谓与所相未曾相离。譬如坚相不离于地。及大人诸相不离大人。若言起等第一义中是彼有为诸法相者。此义不然。何以故。有次第故。次第云何。如以泥团置于轮上。运手旋已如小塔形。次拍令平。次转如盖。后拢如圌。此诸位别。非彼瓶家有为体相。起等诸相亦不离彼。有为法者。假施设耳。真实起者。此中遮故。以云何遮。彼未起者。住灭无体故。若谓当来起时应有住灭。作此分别者。唯世谛言说不免。如先所说。过咎如是。起等诸有为相次第同时彼体不成。因有过故。复次偈曰
若诸起住坏 有异有为相 有则为无穷
释曰。若彼有异彼亦有异者。如是则无穷而不欲尔。复次若起等诸相更无相者。复得如先所说过失。如偈曰
无则非有为
释曰。此义云何。如汝意欲有为诸法非有为相。以有为故。如是起等。亦非有为相。以是义故。第一义中不应分别起等诸相。若是有为。若是无为。如所说过。今还属汝。复次犊子部言。起是有为而非无穷。云何知耶。由此自体和合有十五法。总共起故何等十五。一此法体。二谓彼起。三住异。四灭相。五若是白法则有正解脱起。六若是黑法则有邪解脱起。七若是出离法则出离体起。八若非出离法则有非出离体起。此前七种是法体眷属。七眷属中皆有一随眷属。谓有起起乃至非出离。非出离体此是眷属。眷属法如是。法体和合总有十五法。起。彼根本起。除其自体能起作十四法。起起。能起。彼根本起。住等亦然。以是义故无无穷过。如我偈曰
彼起起起时 独起根本根
根本起起时 还起于起起
阿阇梨言。汝虽种种多语。而于义不然。云何不然。如偈曰
若谓起起时 能起根本起
汝从本起生 何能起本起
释曰。不如是生。以未起故。如前都未起时。外人言。根本起者。能起起起。如是起起能起本起。义正如此。论者偈曰
若谓根本起 能起彼起起
彼从起起生 何能起起起
释曰。不如是生。以未起故。义意如是。外人言。彼根本起及以起起。此二起时。各自作业。是故无过。论者偈曰
汝谓此起时 随所欲作起
若此起未生 未生何能起
释曰。第一句谓根本起。第二句谓起起。第三句谓起时未起。第四句谓根本起无起功能。何以故。以未生故。亦起时故。譬如前未生时。又如当起法体。外人言。如共有因于法起时。及已起者。共起诸法有起功能故。非谓一向汝言起时故。因及未生故。因者此义不成。论者言。前染染者。中已遮。共起亦遮。彼因汝言非一向者说我有过。又言。无有无穷过者。此不能避。复有人言。有别道理。避无穷过。道理云何。如偈曰
如灯照自体 亦能照于他
起法亦复然 自起亦起彼
释曰。以是义故。无无穷过。论者偈曰
灯中自无暗 住处亦无暗
彼灯何所照 而言照自他
释曰。如是灯无毫末照用。因语意尔。复次此中立验灯体。于彼第一义中不能自照。亦不照他。何以故。以暗无故。譬如猛炽日光。复次第一义中灯不破暗。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彼地。以是义故。譬喻无体。外人言。灯初起时即能破暗。如偈言。如灯能破暗。谓自体作明能除外暗。义意如是。如先所说暗无故者。此因不成。亦譬喻无体。以灯及光义可得故。论者偈曰
云何灯起时 而能破于暗
释曰。云何破者。谓不能破故。语义如是。偈曰
此灯初起时 不到彼暗故
释曰。以起时故。譬如暗灯。外人言。智非智等。非一向故。论者言。汝执此义堕前成立分中摄故。如是亦遮。非非一向也。复次起时未生故。如未生子无所作业。灯亦如是。不能作明。复次如前偈说。云何灯起时而能破于暗。此灯初起时不到彼暗故者此中立验。第一义中彼灯起时不能破暗。何以故。以不到故。譬如无明世界中间黑暗。复次第一义中灯不破暗。何以故。以不得所对治故。譬如彼暗。外人言。现见灯不到暗而能作明故。论者言。汝立此门增我破力。令我譬喻转更明显。故我无过。彼若如是今当观察。为如所见。为复异耶。我亦不见灯不到暗而能除暗。若灯不到暗而能除暗者。是义不然。如偈曰
若灯不到暗 而破彼暗者
灯住于此中 应破一切暗
释曰。灯破远暗。汝既不许。近亦如是。云何能破。复次如偈曰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他者
暗亦应如是 自障亦障他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俱焰弥国金刚山顶。遍观十方皆如火色。尔时如来即嘘长叹。普视众生都无差途。善哉众生当何所救。思惟已讫。一切诸佛世界。及诸菩萨境界。上至三十三天。下至十金刚际及魔宫殿悉皆震动。其时即有过现未来一切诸佛。应念正思。复有诸菩萨等。住自心中而复不动。复有诸金刚领诸眷属执金刚事。不安其座游行十方复有诸天仙魔众怖走无处。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有大苾刍众。持钵食时诣迦里梨道场。共坐思惟。过去世时有何佛出现。族姓寿量其义云何。如是思已。互相推问而不能知。尔时世尊知此苾刍思惟是事。即从座起。诣迦里梨道场。结跏趺坐。时诸苾刍。头面礼足住立一面。合掌恭敬一心瞻仰。
如是我闻。一时薄伽梵在大雪山顶曼殊师利童子般若崛中。与大苾刍众千二百五十俱。皆是大阿罗汉。及无量无数菩萨摩诃萨。所谓普贤菩萨摩诃萨曼殊师利菩萨摩诃萨观世音菩萨摩诃萨得大势至菩萨摩诃萨金刚手菩萨摩诃萨虚空藏菩萨摩诃萨除盖障菩萨摩诃萨地藏菩萨摩诃萨。与如是等诸大菩萨摩诃萨及十八金刚十二大天无量八部善神王等无量眷属。前后围绕。
朕闻观自在菩萨誓愿。入微尘国土。拯拔一切有情。离诸苦趣。故说是无量功德总持经咒。世间善男子。善女人。一切众生秉心至诚持诵。佩服此经咒者。种种恶趣。种种苦害。咸相远离。咸得圆融。超登妙道。若此海波沾濡。下风吹触。业释障消。获是胜果。非但耳之所闻。实目之所睹。明效大验者也。若智慧福德之士。
特进试鸿胪卿大兴善寺三藏沙门大广智不空奉诏译 尔时灭恶趣菩萨在毗卢遮那佛大集会中。从座而起合掌恭敬白佛言。世尊我为当来末法杂染世界恶趣众生。说灭罪成佛陀罗尼。修三密门证念佛三昧得生净土。何以
尔时观世音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是我前身不可思议福德因缘。今蒙世尊与我授记。欲令利益一切众生起大悲心。能断一切系缚。能灭一切怖畏。一切众生蒙此威神。悉离苦因获安乐果。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于我灭后五百岁中。能于日夜六时依法。受持此陀罗尼神咒法门者。一切业障悉皆消灭。一切陀罗尼法悉皆成就。今我念报世尊恩德。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与大菩萨无量百千亿那由他数。皆是大智精进善巧。证无言法获妙辩才。是处非处不相违反。善调身心具诸解脱。常游三昧不舍大悲。惭愧为身智慧为首。多所饶益如大宝洲。了知诸法善不善相。不著文字而有言说。于真俗门洞达无碍。深明实际不住其中。善能分别而无所受。虽厌生死常护世间。周遍十方有大名称。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摩伽陀国无垢园中宝光明池。与大菩萨及大声闻天龙药叉犍闼婆诃苏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等无量百千。前后围绕。尔时众中有一大婆罗门名无垢妙光多闻聪慧人所乐见。常行十善归信三宝。善心殷重智慧微细。常恒欲令一切众生。圆满善利大富丰饶。时婆罗门无垢妙光从座而起。往诣佛所绕佛七匝。以众香华奉献世尊。
如是我闻。一时婆伽梵。住大金刚须弥卢峰楼阁。安住大金刚三摩地。以大金刚庄严劫树。于大金刚池宝莲花光照。金刚沙而布于地。于大金刚加持。金刚道场天帝释宫殿。以俱胝那庾多百千庄严大金刚师子之座。说法神通处。一切如来神力之所加持。入一切法平等出生萨婆若智。与八十四俱胝那庾多菩萨众俱。皆是一生补处。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转。
这首偈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论议人时,就会发愿,希望一切众生都能够以佛陀的正法,摧伏外道的邪见和论议。见论议人:“论议”是说通过问答的形式等,分别阐述诸法的义理。其目的是使对方了解论理,明了法义,重在显明真理。佛在世时,比丘们常常就某一义理或论题等展开论议。著名的迦旃延尊者就是因为思惟敏捷,辩才无碍
这一愿的大意是说:当菩萨(发大心的修行者)见到身无铠甲、手无兵仗的军人时就会发愿,希望所有的众生,都能永远舍离不善的身口意三业,趣于善道。见无铠仗:“铠”即铠甲。古时战斗中穿戴的铠甲战衣,可以防身。“仗”是弓、矛、剑、戟等兵器的总称,即兵仗、器仗。
此时世尊思维此梵志性格儒雅纯善质直,常为了求知而来请问,不是来惹麻烦的。他如果要问应当随意回答。佛就说:犊子。善哉善哉。随意提问吧,我会回答的。
这时世尊告诉憍陈如:色是无常。因灭色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色,受想行识也是无常。因灭此识而获得解脱常住之识。憍陈如。色即是苦,因灭此色而获得解脱安乐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憍陈如。色即是空,因灭空色而获得解脱非空之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
居士问:《金刚经》上说:“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何理解请师父开示!一如师父答:把所有的虚妄,就是一切相都是因缘和合的,所有的像都是生灭的变化的,无常的,他不是永恒不变的,所以对我们众生来说第一个就是破相证性。因为相是一个虚幻,因缘和合的假象。
迦叶菩萨说:世尊。一切法的意思不确定。为什么呢?如来有时说是善不善。有时说为四念处观。有时说是十二入。有时说是善知识。有时说是十二因缘。有时说是众生。有时说是正见邪见。有时说十二部经。有时说即是二谛。
善男子。虚空之性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佛性也一样。善男子。虚空非过去,因为无现在。法如果有现在则可说过去,因无现在所以无过去,也无现在,因为无未来,法如果有未来则可说现在,因无未来所以无现在也。
《宝积经》与《般若经》、《大集经》、《华严经》、《涅槃经》,并称为大乘佛教经典『五大部』,在佛教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该经以大乘经典的『空观』思想为基础,累积了《阿含》以来的佛陀教义,同时,也强调『无我』的思想与瑜伽的修行等,是中观学派及唯识学派共同尊奉的经典。
《四十二章经》是由后汉迦叶摩腾、竺法兰同译的。后汉是指汉朝的东汉时期。汉朝共分两个时期,一是西汉时期,二是东汉时期。东汉时期又称为后汉。本经的翻译者迦叶摩腾和竺法兰就生活在这一时期。东汉明帝永平十年(67),汉明帝因夜梦金人,于是派蔡憎和秦景、王遵三人带着十八个人到天竺求法,在求取《四十二章经》之后,遇到
如来佛性有二种:一有,二无。所谓恶有就是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三念处大慈大悲,首楞严等无量三昧,金刚等无量三昧,方便等无量三昧,五智印等无量三昧,这都叫做有。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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