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觉经略释

圆觉经 | 作者:太虚大师 [投稿]

辨音章

  戊二 复法门──辩音章

  前章以圆摄所归已示止、观、禅那三种法门之名,此章紧承种种方便一切异同皆依如是三种事业之意,而明二十五种定轮。虽兼明单、复修习,而正明在三法之变化离合。辩音菩萨,善能分辩法者差别,即承此意、发起本章之问。

  己一 长行

  庚一 启请

  于是辩音菩萨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彿足,右绕三匝,长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如是法门,甚为希有!世尊!此诸方便!一切菩萨于圆觉门有几修习?愿为大众及末世众生,方便开示,令悟实相”。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如是三请,终而复始。

  此诸方便,指前三种法门。有几修习,即欲问明依于三种法门,究应各修一门,抑具修三门,或有前后,或应同时。所谓一切异同,即变化离合之修习方式也。实相者,一切诸法本来如是之真实相。问意专在修习之方式,余如文可知。

  庚二 许说

  尔时、世尊告辩音菩萨言:“善哉!善截!善男子!汝等乃能为诸大众及末世众生,问于如来如是修习。汝今谛听!当为汝说”。时辩音菩萨奉教欢喜,及诸大众,默然而听。

  庚三 正答

  辛一 总标

  “善男子!一切如来圆觉清净,本无修习及修习者。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依于未觉幻力修习,尔时便有二十五种清净定轮。

  此下正答。一切修习方便渐次,皆依幻未永离、障未尽断而后有可说,非净圆觉心根本上须有修习之事。此经随在点明斯意,故首先说明:一切如来圆觉清净,本无修习及修习者。即谓清净圆觉,根本上并无所修之法及能修之人。此义先明,下乃言明一切菩萨及众生之修习,皆依于未觉时之幻功用。如果觉已圆满,即无幻力修习可言。尔时、指未觉时,在未觉时此等幻力修习,可有二十五种方式。言清净定轮者,三种法门通称为定,变化离合,轮替修习,故称定轮。又轮是摧碾义,定是决定义,二十五种皆决定可摧断二障,以趋菩提、涅槃之果,故名清净定轮。

  辛二 别说

  壬一 明单修

  “若诸菩萨唯取极静,由静力故永断烦恼,究竟成就,不起于座便入涅槃。此菩萨者,名单修奢摩他。

  自此以下二十五段,别说二十五种清净定轮,即依于前章三种法门而示单复修习之方式。

  此明单修于止,修止即是取静为行,故云唯取极静。静极则烦恼无由生,即是以静力而使烦恼永断,故云由静力故永断烦恼。烦恼永断,即得觉体圆明,故云究竟成就。由是直趋佛果,故云不起于座便入涅槃。只是一门深入,便至究竟,此门为然,余二门亦然。然以众生根性、乐欲有别,所谓未觉幻力,故仍有依三法而变化离合之异同耳。

  “若诸菩萨唯观如幻,以佛力故变化世界种种作用,备行菩萨清净妙行,于陀罗尼不失寂念及诸静慧。此菩萨者,名单修三摩钵提。

  此明单修于观。修观以起幻为行,故云唯观如幻。此如幻观法,诸佛已修成就,能将世界以自在变化,而起种种作用。如娑婆变为净土,地狱变为天宫,苦乐、净秽皆如幻化。犹彼术者变化人物,菩萨修如幻观,在观之时,用心同佛,亦能依于佛力起此作用,故云以佛力故,变化世界种种作用。但菩萨虽观一切世界碱同幻化,了无实性,而常作如幻佛事,度诸如幻众生,故云备行菩萨清净妙行。陀罗尼者,本经专说圆觉,文殊章所谓有大陀罗尼名为圆觉是也。本章问于圆觉门有几修习,故佛答二十五轮,皆是于圆觉门之修习。今之于陀罗尼,即是于圆觉门,辞异 义同耳。寂念、是修禅那工夫,静慧、是修止工夫。菩萨虽观如幻,备行妙行,而于圆觉门不失前后二法之工夫;可见一门深入,仍是三法圆具也。

  “若诸菩萨唯灭诸幻,不取作用,独断烦恼,烦恼断尽,便证实相。此菩萨者,名单修禅那。

  此明单修止观不二之禅那。修禅那者,以不取为工夫。静相、幻化二俱不取,即无所依;无所依乃依无相真如耳。修是法者,既依无相真如,是以唯在灭除一切无明幻法,故云唯灭诸幻。而一方面亦不取种种变化作用,故云不取作用。如是但以寂灭之性而自断烦恼,故去独断烦恼。及至烦恼断尽,即与圆觉真心契合,故云烦恼断尽,便证实相。

  壬二 明复修

  癸一 以止为首之复修

  “若诸菩萨先取至静,以静慧心照诸幻者,便于是中起菩萨行。此菩萨者,名先修奢摩他,后修三摩钵提。

  先取至静即修止,静之至用慧生;由此静慧再起如幻观行,照诸世界及以众生悉皆如幻,故云照诸幻者。从此而起上求下化之菩萨行,此种修习,名先止后观。

  “若诸菩萨,以静慧故证至静性,便断烦恼,永出生死。此菩萨者,名先修奢摩他,后修禅那。

  静慧、即取静修止所发之慧,以此静慧之力,直证于至静之性,即是由取觉心上之静相发生静慧之力,以证至于圆觉心上之静性也。烦恼是生死之因,烦恼断即生死可出。此菩萨证觉性已,即从此断烦恼以永出生死,以契寂灭无生之性。此种修习,名先止、后禅那。

  “若诸菩萨以寂静慧,复现幻力,种种变化度诸众生,后断烦恼而入寂灭。此菩萨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三摩钵提,后修禅那。

  静慧是修止工夫,幻力是修观工夫,寂灭是禅那工夫。以寂静慧复现幻力,是从修止之力进而修观,现起加幻观力,故能起变化度生之作用,终则断烦恼而入寂灭。此种修习,名先止、次观,后禅那。

  “若诸菩萨以至静力,断烦恼已,后起菩萨清净妙行,度诸众生。此菩萨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禅那,后修三摩钵提。

  以止上之至静力,进修禅那而断烦恼。烦恼既断,则入尘垂手,不虑染著,自在无碍,是以后起妙行度诸众生。此种修习,名先止、次禅那、后观。

  “若诸菩萨以至静力,心断烦恼,复度众生,建立世界。此菩萨者,名先修奢摩他,齐修三摩钵提、禅那。

  至静力是修止所得,心断烦恼是有志于断,亦正在渐断而未尽断之时,即于此时复化度众生,建立世界,行菩萨道。此菩萨乃以修止所成就之至静力,同时进修于观及禅那,故名先修止,齐修观及禅那。

  “若诸菩萨以至静力,资发变化,后断烦恼。此菩萨者,名齐修奢摩他、三摩钵提,后修禅那。

  此随其修止所得之至静力,随即资以发起修观之变化作用;然后进修禅那以断烦恼,故名齐修止观,后修禅那。

  “若诸菩萨以至静力,用资寂灭,后起作用,变化世界。此菩萨者,名齐修奢摩他、禅那,后修三摩钵提。

  所得之静力,随即资以断烦恼而取寂灭,乃止与禅那并修,故云以至静力,用资寂灭。后乃进修于观,起菩萨妙行,故云后起作用,变化世界。是以齐修止及禅那,后修观。以上七种复修,皆以修止为首,表列如下:

  

止、观。

  止、禅。
止、观、禅。
止、禅、观。
止、(观禅)。
(止观)、禅。

  (止禅)、观。

  癸二 以观为首之复修

  “若诸菩萨以变化力,种种随顺而取至静。此菩萨者,名先修三摩钵提,后修奢摩他。

  变化力是修观之所成就,能起种种妙行;今即随顺种种妙行而进取修止之至静,是以终日度生而无度生之相。此种修习,名先观、后止。

  “若诸菩萨以变化力,种种境界而取寂灭。此菩萨者,名先修三摩钵提,后修禅那。

  以修观所成就之变化力,而起种种如幻境界,以行化度;进而自断烦恼,以取禅那之寂灭。此为先修观,后修禅那。

  “若诸菩萨以变化力而作佛事,安住寂静而断烦恼。此菩萨者,名先修三摩钵提,中修奢摩他,后修禅那。

  以变化力而作佛事,修观成就也。安住寂静是修止,断烦恼是修禅那,即从变化力上安住于寂静,进而断除烦恼。此种修习,名先观、次止、后禅那。

  “若诸菩萨以变化力无碍作用,断烦恼故,安住至静。此菩萨者,名先修三摩钵提,中修禅那,后修奢摩他。

  以修观成就之变化力,起无碍作用之后,进修禅那而断烦恼,再修止而安住至静。此种修习,名先观、次禅那、后止。

  “若诸菩萨以变化力方便作用,至静,寂灭二俱随顺。此菩萨者,名先修三摩钵提,齐修奢摩他、禅那。

  修观成就,故能以变化力方便作用。又同时随顺修习于止之至静,及禅那之寂灭,故云至静,寂灭二俱随顺。此种修习,名先修观,齐修止及禅那。

  “若诸菩萨以变化力种种起用,资于至静,后断烦恼。此菩萨者,名齐修三摩钵提、奢摩他,后修禅那。

  以修观成就之变化力,所起种种作用,而资助于修止之至静,是观与止同时兼修,后乃修禅那而断烦恼。故名齐修观、止,后修禅那。

  “若诸菩萨以变化力资于寂灭,后住清净无作静虑。此菩萨者,名齐修三摩钵提、禅那,后修奢摩他。

  修观而同时兼修于禅那,故以变化力资于寂灭。无作者,不假功用也。观于禅那成就,后乃住于无功用之止,故云后住清净无作静虑。此名齐修观及禅那,后修止。

  癸三 以禅那为首之复修

  “若诸菩萨以寂灭力而起至静,住于清净。此菩萨者,名先修禅那,后修奢摩他。

  寂灭力是修禅那成就,进修于止,故云而起至静,住于清净。此名先修禅那,后修止。

  “若诸菩萨以寂灭力而起作用,于一切境寂用随顺。此菩萨者,名先修禅那,后修三摩钵提。

  以禅那所成就之寂灭力而起度生之作用,即进修于观也。度生作用,既依寂灭力而起,故一切化度境上,皆有寂灭功用随顺之,故云于一切境寂用随顺。此名先修禅那,后修观。

  “若诸菩萨以寂灭力种种自性,安于静虑而起变化。此菩萨者,名先修禅那,中修奢摩他,后修三摩钵提。

  禅那成就寂减力已,不滞于寂而观众生种种自性,欲行化度,但先修止安于静虑,而后起诸变化作用,入尘不染,而能随顺种种自性以行化度。此名先修禅、次修止、后修观。

  “若诸菩萨以寂灭力无作自性,起于作用,清净境界,归于静虑。此菩萨者,名先修禅那,中修三摩钵提,后修奢摩他。

  此中无作自性及清净境界,乃禅那寂灭力所证之体。无作者,不假造作也。依此无作自性进修于观而起种种神通作用,后乃依此清净境界进修于止,故云归于静虑。此种修习,名先禅那、次观、后止。

  “若诸菩萨以寂灭力种种清净,而住静虑起于变化。此菩萨者,名先修禅那,齐修奢摩他、三摩钵提。

  禅那不著空有,永离碍无碍境,故得种种清净。以此寂灭力之种种清净,融于止、观,故同时住静虑而修止,又起变化而修观也。故名先修禅那,齐修止、观。

  “若诸菩萨以寂灭力资于至静,而起变化。此菩萨者,名齐修禅那、奢摩他,后修三摩钵提。

  以寂灭力资于至静,即禅那与止齐修;再起变化,即是修观而起种种作用。故名齐修禅那及止、后修观。

  “若诸菩萨以寂灭力资于变化,而起至静清明境慧。此菩萨者,名齐修禅那、三摩钵提,后修奢摩他。

  以寂灭力资于变化,是禅那与观齐修;再从而起至静,是进修于止。尔时境界便得清净明朗之慧,故云而起至静清明境慧。此名齐修禅那与观、后修止。

  壬三 明圆修

  “若诸菩萨以圆觉慧圆合一切,于诸性相无离觉性。此菩萨者,名为圆修三种自性,清净随顺。

  本章所明二十五种定轮,皆是于圆觉门之修习方式。此中诸菩萨等,皆指悟入圆觉而能随顺之人。有此随顺圆觉之智慧,即圆觉慧也。一切、谓空假等观,真俗等谛。今此菩萨以圆觉慧,而圆融契合于三种法门,即是圆顿之人,随顺法性。一修一切修,故云以圆觉慧圆合一切。性、指三法自性,相、指同异差别诸相。性相不离于净觉之性,故云于诸性相无离觉性。意谓于诸法门,若性若相,皆能随顺圆觉净性也。此圆修门,名为圆修三种自性清净随顺。清净随顺者,二十五轮虽云依于未觉幻力而显差别,要皆于圆觉门之修习故也。

  辛三 结示依轮修习之方

  “善男子!是名菩萨二十五轮,一切菩萨修行如是。若诸菩萨及末世众生依此轮者,当持梵行,寂静思惟,求哀忏悔。经三七日,于二十五轮各安标记,至心求哀,随手结取,依结开示,便知顿渐。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此结示依轮修习之方。是名菩萨二十五轮,结前尔时便有二十五种清净定轮之语。一切菩萨修行如是者,谓修习不出斯类。若诸下,示依轮修习者,不可以自意取舍。梵行者,持戒清净。寂静者,止息妄情。思维者,一心正念。如是戒、定、慧已具。求哀者,于三宝前请求哀悯加被。忏悔者,发露先罪,不可覆藏。经三七日,感应斯通。标记者,以纸各书轮名。结者,以手结纸为团。取者,将所结各轮混和,随取其一,以决应修何轮。言随手者,不可有意选择也。疑者,疑所取之轮不适于己而不修。悔者,虽修而有中辍之意。全段文义易知。

  己二 偈颂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辩音汝当知!一切诸菩萨,无碍清净慧,皆依禅定生:所谓奢摩他,三摩提,禅那。三法顿渐修,有二十五种。十方诸如来,三世修行者,无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唯除顿觉人,并法不随顺。一切诸菩萨,及末世众生,常当持此轮,随顺勤修习;依佛大悲力,不久证涅槃。

  此中唯除顿觉人,并法不随顺二语,为长行所无。顿觉人不假修行,直成佛道,故不须依轮修习。法不随顺之人,如外道种性及无性阐提。阐提无佛种性,故不随顺;外道虽有修习而非正法,故亦不随顺,故皆无依轮修习之事。

净诸业障章

  丁三 行病患

  戊一 自心病──净诸业障章

  在修行之过程上,无论止、观、禅定,难免不发生各种病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其故、乃因一切修习,无非要将无始无明降伏破除,而此根深蒂固之无明势力,必起而反动抵抗。无明用事已惯之心中,不知不觉生起邪思、邪见,足以招致鬼神、外道、邪魇、邪师。故在行者,不但须知正面要如何修行,亦须知道反面之病而求对治。如果起于邪见或招邪魔,反自以为得无上道,证圣成佛,是为倒见。故此章及下章,特提出修行上之病患而抉择之。譬如法爱,增上慢,恶知见等病,在未修行时无由而起,即起亦无力;而依法修行者,则因此不成正果,起外道或二乘种性,可惜孰甚?二菩萨预为发问,悲心深矣!此章明自心病,下章明邪师病。

  净诸业障者,修行上之病患,是起于业障,如将邪知恶见觉破,则一切业障远离。菩萨已净诸业,故宜为本章问师。

  己一 长行

  庚一 启请

  于是净诸业障菩萨,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右绕三匝,长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为我等辈广说如是不思议事,一切如来因地行相,令诸大众得未曾有。睹见调御,历恒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犹如一念,我等菩萨深自庆慰。世尊!若此觉心本性清净,因何染污,使诸众生迷闷不入?唯愿如来广为我等开悟法性,令此大众及末世众生,作将来眼”。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如是三请,终而复始。

  因地行相,即指三种法门。调御者,调御士为佛十号之一。因闻开示法门,如睹见诸佛历劫勤苦,一切功用犹如一念,故称不思议事而深自庆慰。世尊下、再致请辞,即承前章一切如来圆觉清净本无修习等语。问意谓:若觉心本净,不应染污而有众生。又诸如来悟入圆觉,众生亦应同悟,不应迷闷不入!唯愿下、请佛开示。言法性者,大疏云:“法性者,诸法之性。若直谈本体,则名觉性;若推穷差别之法,皆无自体同于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诸法,令同觉性,故云开悟法性。

  庚二 许说

  尔时、世尊告净诸业障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为诸大众及末世众生,咨问如来如是方便,汝今谛听!当为汝说”。时净诸业障菩萨,奉教欢喜,及诸大众,默然而听。

  庚三 正答

  辛一 正明四相为迷闷所因

  壬一 总明四相

  “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妄想执有我、人、众生及与寿命。

  自此以下为佛正答。问意重在众生云何染污,虽有种种修行方便仍是迷闷不入,其故究竟何在?今佛一语道破,是因众生执有我、人、众生、寿命四相。此等执著,是不可究诘与始起之时。因为众生虽具觉性,但未曾暂时觉悟,故云从无始来。迷无我理,横计为我,故称妄想。兹先略说凡夫粗执之四相:我者、主宰义,五阴身心实无主宰,众生妄计以为有我,名为我相。其次、知此身心非有主宰,转计能受生死者必是真我,如执有灵魂求生天国或修神仙之类,即是此执作用;此种执著,因对我相,名为人相。又次、了知前执我相、人相皆是虚妄,但又转计,所谓盛、衰、苦、乐种种变异而能相续,是必主宰存焉。此虽计有真我,而未尝执定一法如灵魂等,故名众生相。又次、了知前执皆非,以为一报命根不断而住,即以寿命为真我,是名寿者相。实则四相以我执为本,统唯我相,但以所计所执之不同,而立四相之异名。上解四相,但约凡夫识境之迷;至求道者未空四相,是智境之迷,经文自详释之。

  “认四颠倒为实我体,由此便生憎、爱二境,于虚妄体重执虚妄;二妄相依,生妄业道;有妄业故,妄见流转;厌流转者,妄见涅槃。

  四相均是颠倒之见,今不知颠倒而认为实我,以执有我体之故,是以顺我者爱,违我者憎,故云由此便生憎、爱二境。我体是虚妄,憎爱更虚妄,于虚妄之我体上更加虚妄之憎爱,是于虚妄体重执虚妄。如是固执实我而起憎爱;因有憎爱而更执实有我体,故云二妄相依。妄体、妄境相依,则生种种造作之妄业,而妄招善恶六道。是以有妄业之凡夫,则妄见六道之流转生死;厌流转之二乘小圣,妄见了生死之涅槃。见有涅槃,仍由我证,我相宛在,故名妄也。盖二乘见有涅槃,即是法爱,亦即迷智之我相。

  “由此不能入清净觉,非觉违拒诸能入者。有请能入,非觉入故。是故动念及与息念,皆归迷闷。

  此正答因何使诸众生迷闷不入之言。由于妄见流转或妄见涅槃,故不能入清净觉。然而不入之故,既因执著我相等使然,可见非因觉性违拒,使能入者不入,故云非觉违拒诸能入者。以答问中“使诸众生”之意。下更推论:谓不但不入者非觉使不入,即能入者亦非觉使之入。譬如菩萨随顺觉性,修诸观行而证入者,是彼修德契合觉性耳。故云;有诸能入,非觉入故。是人与不入,无责于觉。大疏云:“如梦身未忘,必不能合于本身,非本身违拒”,喻至明也。妄想未除,用心皆非, 不但凡夫之起惑造业,所谓动念归于迷闷;即二乘之沉空滞寂,所谓息念,亦皆归于迷闷。故云:是故动念及与息念,皆归迷闷,以答问中因何迷闷之意。

  “何以故?由有无始本起无明,为己主宰,一切众生生无慧目,身心等性皆是无明。譬如有人不自断命。是故当知:有我爱者,我与随顺;非随顺者,便生憎怨。为憎爱心养无明故,相续求道,皆不成就。

  何以故?征起下文。意即动念归于迷闷,义犹易知,息念亦归迷闷,其义难知。以下解释皆归迷闷之义,首先断定乃由无始本起无明,为己主宰,即为根本原因。本起无明,指生相无明,以不可知其起时及其起相,故称无始本起。从本以来皆是无明用事,使一切众生不知不觉妄认为我,故云为己主宰。众生因无慧目,不能照见身心乃是无明幻化,犹如瓦器皆以土成,故云身心等性皆是无明。一向既以无明为己主宰,即无断除无明之可能,无明用事不能自断无明,亦如人不自断其命。是故当知下,结明能为修道之障。谓众生以无明用事而妄起我执,如是有顺乎我而可爱者,我即与之随顺,随顺、如云融洽。非随顺之境,即生憎怨之心。憎与爱既从无明而生,转而滋养无明更不易除,如波从水生,还助水势。以此之故,不但动念、息念皆归迷闷,若使憎爱与无明互相熏习,互相长养,相续不断,纵令勤苦修道,以不离于四相故,终不成就。

  壬二 详明四相

  “善男子!云何我相?谓诸众生心所证者。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调适,忽忘我身,四肢弦缓,摄养乖方;微加针艾,即知有我,是故证取方现我体。善男子!其心乃至证于如来,毕竟了知清净涅槃,皆是我相。

  此下别明四相,乃求道者智境之迷,即内心境上之事,极其隐微,不同上述迷识四相,所以为修行上之病患也。首句,征释。次句、谓此我相既深且细,一向隐伏不自觉知,必于自心有所取证,其相方显,故云谓诸众生心所证者。大疏解曰:“心、谓第七识,所证者、即第八识见分。一切众生任运执为内我,故此相难可自见”。

  譬如下,设事明之。如人无病时,则百骸调适不知有身;或因摄养未善,以致四肢弦缓,亦忘有身。弦缓、软弱麻木之类。针刺艾灸,皆医术。在此忽忘我身之状态中,若微加针刺或艾灸,则为痛痒所激而知有我,以况行者知我执之妄而应断。于禅定之中,暂得忘情,不执幻化身心诸粗我相;若遇激刺,即不觉而有感知应付之心,是即深细隐伏未能断除之我相必待觉证者,故云是故证取,方现我体。西哲柏格森亦有内心经验之言,谓有真我存焉,即斯类也。善男子下,极言我相深细难明,而为求道之障。谓不但寻常可知可见之事,理上有所证取名为我相,即使求道者其心证至诸佛境界,了知清净涅槃,此所证取,皆是我相。证知如来涅槃,即是觉体清净之相,非别有可证。若认涅槃为可证取之法,必执别有能证之心,能所未忘,故即我相。此如印度数论、尼干子之教,谓最后解脱,名得究竟涅槃,即为独存实体之我,即我相未除也。

  “善男子!云何人相?谓众生心悟证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复认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过一切证者,悉为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圆悟涅槃俱是我者,心存少悟,备殚证理,皆名人相。

  前云心所证者是我相,今则心悟此理,即悟此所证取者为我相所在矣。但此心悟,复成人相,故云谓诸众生心悟证者。悟有我者,不复认我,意即悟所证取者有我相存在,心知其非,即不复认之为我。不复认我,亦即悟知所证取者非我。有我与非我,均同此心悟,故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一切能证之智,皆是我相,今已心悟不复执著,故云悟已超过一切证者。然此能悟之心不忘,即又成为变相之我,恍如别有他人之相。此种相、即对我相名为人相,亦即此超过一切证者之“悟”,悉为人相。悟者、推论比量之义,由我而推及于人,故名人相。如悟证者非我而不复认我,此非我及不复认我之义相,即含是他人之义相,故以心悟名为人相。如近世唯心论者,以所执惟有自我之义,不能成立;复推论余人亦各有我,立宇宙唯心论,谓各人皆有自我,皆由我而推论及人,其所执亦如人相之类。要之、人相即从我相转计而生之执耳。其心乃至下,更推论之:不但悟知寻常一切证者是我之虚妄,此悟名为人相,纵使其心悟至涅槃是我而不执著,若尚存有些微能悟之心,而殚尽其修行过程中所证之理,皆名人相。

  “善男子!云何众生相?谓诸众生心自证悟所不及者。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众生,则知彼人说众生者,非我非彼。云何非我?我是众生,则非是我。云何非彼?我是众生,非彼我故。善男子!但诸众生了证了悟,皆为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众生相。

  所证名我相,所悟名人相。了此二相皆非,即已离自证自悟境界而为证悟所不到,故云谓诸众生心自证悟所不及者。但此证悟不及之相,仍为隐微之我相存在,此相名为众生相。大疏云:“众生者,不定执一之谓也”。

  善男子下,设喻明之。假设有人说我是众生一语,此人所说之众生,既不是指自己,亦不是指他人,故云非我非彼。若问何以见得不是指自己?因为所说我是众生,既是众生,即非自己之我。若问何以见得不是指他人?因为只说我是众生,只说我是,不说他是,即非他人之我;非彼我故,如云非他人之我故。以显离开我相、人相,而有隐微之心迹,则为众生相。但诸下,结成众生相之名。但诸众生,指诸求道之人,了知所证皆为我相,了知所悟皆为人相,故云了证了悟皆为我人。了证则不执我相,了悟则不执人相,故此了证了悟之心迹,复超于证悟而为我相、人相之所不及。但此心迹未忘,即有隐微之相存在。此相即如上说我是众生一语之中,所谓众生之相,故即以存有所了,名为众生相。存有所了者,证与悟为所了,皆不存在,但存能了之智也。

  “善男子!云何寿命相?谓讲众生心照清净觉所了者。一切业智所不自见,犹如命根。

  寿命相亦以比喻得名,谓极隐微之我相潜续存在,为求道者所不自觉。犹如命根潜续存在,为人所不自见,故名之为寿命相。心照清净者,指此诸众生自心体上之智照已得清净也。大疏云:“即心之照,故云清净”。又、证悟等尽,彻于真源,更无别能,故直言心照。所了者,指上段了证了悟之心迹,此众生既已心照清净,故能觉知存有所了之非,以存有所了仍是有相,有相则有对待有限量,故云觉所了者。一切业智,指心体上一切能有作用之智,亦即觉心。此觉所了者之觉,乃一切业智之最深者,能将所证、所悟、所了一一觉破,只是不能自觉本身,故云一切业智所不自见。此不能自见之相,即如人之命根,潜续人之寿命,虽有存在而人不能自见自觉。故此觉相,即为极隐微之我根,既不能自见,即不能自除,如命根之潜续,故即名之为寿命相。

  “善男子!若心照见一切觉者,皆为尘垢。觉所觉者,不离尘故。如汤销冰,无别有冰知冰销者;存我、觉我,亦复如是。

  此段详明有相总属妄境。一切觉者,指前三相层层之觉。心照见,即指后一相能觉前三相之觉。谓此觉之所以能觉前此一一诸觉者,乃是以心智照见,仍是尘垢。因为心未能忘,能所相在,所觉之法固不离尘,能觉之心亦不离尘也。故云:觉所觉者,不离尘故。言尘垢者,心未能净也。下以喻明前义:如以沸汤销冰,冰若已销,应是净水,不应存有些微之冰,以知余冰之销。以例种种我相若已销除,应是净心,不应尚有照见之心以照见一切觉者。如果存有些微我相以觉知其余我相之断除,即非净心矣。亦如尚存微冰,即非净水,故云存我觉我,亦复如是。

  辛二 结示四相为修行之病患

  “善男子!末世众生不了四相,虽经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为,终不能成一切圣果,是故名为正法末世。

  结示四相为修行之病患。修道而不了四相,虽时经多劫,行又勤苦,只属世间生灭之因;譬如蛇食百物,无非长养蛇体,所谓销归自己也,故云但名有为。有为者,有所造作也。既属世间之因,即不能成出世间之圣果。言一切圣果者,总赅菩萨、二乘而言。若不了迷智四相,则不能成地上等大乘圣果;若不了迷识四相,则虽小乘圣果亦不能成。正法末世者,谓不了四相而修道,虽在正法之时,亦同末世耳。下更展转征释。

  “何以故?认一切我为涅槃故;有证有悟名成就故。譬如有人,认贼为子,其家财宝,终不成就。

  何以故者,先征不了四相不成圣果之故。一切我者,四相皆名为我。先一句概释,谓其所以不成圣果者,即以其妄认一切我相以为涅槃。次句更详释妄认之相,谓妄认我相为涅槃者,以自己有证名为成就;妄认人相为涅槃者,以自己有悟名为成就;认众生相者,以有了名成就;认寿命相者,以有觉名成就亦然。经略不言,可以例知,故云有证、有悟名成就故。下设喻明之:贼在家中,不能辨识,反认之为子,则财宝被其损败。以况藏识虚妄,而七识妄执为我,不能辨明,反认之以为涅槃;是以所修功德不能成就。此为妄认我相,则我不解脱,故多劫不成圣果。

  “何以故?有我爱者,亦爱涅槃,伏我爱根为涅槃相。有憎我者,亦憎生死,不知爱者真生死故,别憎生死名不解脱。

  何以故者,再征认我何以妨道之故。下释云:妄认我者,必有爱憎之心,有我爱之心者,即以此心而爱涅槃,复以暂伏我爱为涅槃相,不知此即法爱。有憎心者,对于生死亦不憎恶,而不知爱涅槃之爱,真是生死之因,不知断爱,而别用憎于生死,即名于法不解脱,即法爱也。此意盖谓涅槃本是解脱之法,爱憎实乃系缚之因,暂伏我爱非真涅槃,因爱涅槃便成法爱。以似为真,已属妄认,且以爱涅槃故而憎生死,不知真生死根即是爱心,不断爱根,别憎何益?如此修习,岂名解脱?

  “云何当知法不解脱?善男子!彼末世众生习菩提者,以己微证为自清净,犹未能尽我相根本。

  首句即紧承前文而征法不解脱之相。征意:如谓涅槃是寂灭法,今爱涅槃乃求解脱,何以反名不解脱?善男子下释,谓以微证为清净,未尽我相,即为法不解脱。言微证者,上来证、悟、了、觉,皆有分证之功,故名微证,但不能自计以为清净耳。如果以己微证为自清净者,即是法执。不知寿命相中之觉,仍是业智,亦即我相之未尽者,故云犹未能尽我相根本。下更举事验知。

  “若复有人赞叹彼法,即生欢喜,便欲济度;若复诽谤彼所得者,便生嗔恨:则知我相坚固执持,潜伏藏识,游戏诸根,曾不间断。善男子!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净觉。

  所以说犹未能尽我相根本者,寻常赞谤,容或不动喜怒之情,若遇赞叹所修之法门,是必生欢喜,遇诽谤所得之境界,是必生嗔恨,此为修道之人难自觉察者。即此嗔喜之心,便可验知内心我执尚在,故云:则知我相坚固执持。此深细之我相,乃潜依于第八识中,于诸根对境之时,即暗中作主用事,无时或息。故云:潜伏藏识,游戏诸根,曾不间断。言游戏者,操纵用事,极其自在之意。善男子下,以不除我相,结成妨道。

  “善男子!若知我空,无毁我者;有我说法,我未断故。众生、寿命,亦复如是。善男子!末世众生说病为法,是故名为可怜悯者!虽勤精进,增益诸病,是故不能入清净觉。

  此更反覆推论。谓岂闻赞谤而生嗔喜者,可以验知有我,即闻赞不喜,闻谤不嗔,亦不可认为我空。如果真知我空,则虽闻谤亦不见有毁我之人,倘仍觉有毁我之人,则可反证尚有被毁之我未能断除,故云若知我空,无毁我者。又若真知我空,则不见有我欲济度之人而我为之说法,若尚有我说法之见,正是我相未断,故云有我说法,我未断故。其余人相、众生相、寿命相,亦可如是辨明。此等浅深我相,皆是修行上之病,应当断除。但求道者,每每妄认我相为涅槃,即是说病为法,深可怜悯!如此修习,功愈勤则病愈深耳!后一句结成妨道之所以,故云是故不能入清净觉。

  “善男子!末世众生不了四相,以如来解及所行处为自修行,终不成就。或有众生,未得谓得,未证谓证,见胜进者,心生嫉妒。由彼众生未断我爱,是故不能入清净觉。

  此再推论不了四相,必生二谬,一者、窃佛德以为己功,二者、以少得而起增慢。

  以如来解及所行处为自修行者,即指窃佛德以为己功之人。此种人以为经教所载如来解处,不过如是,今我亦如是修;如来行处不过如是,今我亦如是行,附会如来之解行,谓是自己之解行境界。不知四相未空,但以分别识心附会言教,终不能成就清净解行也。

  或有下,即指以少得而起增上慢之人。此中未得二字,非谓毫无所得,但约少有所得或似有所得而言。未证亦然。意谓:又有一种人,实在未得清净涅槃,但因证,悟、了、觉、诸境界少有所得,与涅槃相似,即自谓已得涅槃。实在未证圆觉菩提,但因已伏我执烦恼,与菩提相似,即自谓已得菩提。其未得、未证,非不自知,但以增上慢心而自谓已得,已证。此种人若见有胜于己而更求前进之人,其心必生嫉妒,即可验知其实未得未证也。

  由彼众生未断我爱者,彼指前两种人。彼两种人所以有嫉妒心者,皆因未能断除细相我爱之故,后一句重行结成妨道之由,故云是故不能入清净觉。

  “善男子!末世众生希望成道,无令求悟,唯益多闻,增长我见。但当精勤降伏烦恼,起大猛勇,未得令得,未断令断,贪、嗔、爱、慢、谄曲、嫉妒对境不生,彼我恩爱一切寂灭。佛说是人,渐次成就,求善知识,不堕邪见。若于所求别生憎爱,则不能入清净觉海”。

  此节复明示劝戒。无令下,三句是诫。但当下至不堕邪见,是劝。后二句,仍结归我见妨道。

  诫意谓:末世修行之众生,其目的是希望成道。希望成道,必须悟净圆觉心;但所当知者,不可使其以为求悟唯以增益多闻为能事,故云无令求悟,唯益多闻。因为多闻乃名数文字之学,纵有知解,实非自悟净心,反足以增长我见而为求悟之障。

  劝意谓,希望成道之人,但须急于降伏烦恼,即是先了四相皆空,发起猛勇之心。所有真实境中一切功德妙用,前未得者今务令得;所有颠倒境中一切障碍之法,前未断者今务令断。此可以自己征验者,所得贪、嗔,爱、慢诸根本烦恼,谄曲、嫉妒诸随烦恼,能够对境不生;所谓彼我恩爱,尤为生死根本,一切寂灭。寂灭者、乃本不生灭,非先有而后灭也。果能如是,即是进除四相而渐证法空,亦可知其观行成就,故云佛说是人,渐次成就。更当求善知识,方能不堕邪见。然求善知识,只可取其正知见,不可别生憎爱之心。如对于所求之人,别有贫富、贵贱之分,如是之类,皆因我相之根本未除,足以妨道,故云:若于所求别生憎爱,则不能入清净觉海。此二语更有谆谆告诚之意,而结归妨道。

  己二 偈颂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净业汝当知!一切诸众生,皆由执我爱,无始妄流转。未除四种相,不得成菩提。爱憎生于心,谄曲存诸念,是故多迷闷,不能入觉城。若能归悟刹,先去贪、嗔、痴,法爱不存心,渐次可成就。我身本不有,憎爱何由生?此人求善友,终不堕邪见。所求别生心,究竟非成就。

  刹、梵语刹多罗,国土世界之义,即境域也。悟刹、如云悟境。既称悟境,即法法属悟,不复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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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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