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戒的方式

智随法师:学戒律应该以什么方式来学?

  学戒律应该以什么方式来学,如何学,我们对此也要作一些基础的了解。有些人只是单纯的学戒条,好像明白文字意思就可以了。但是,现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学净土法门的人,学戒要注意以下几点。

1、消文释义

  第一点学习方式,就是消文释义。消文释义就是理解文字义理,理解文句。如果连文句都不理解的话,那就没法学了。不管学戒,还是学教理,都是一样,首先要理解文句的意思。

  比如我们学净土三经,学善导大师思想,先要从文字上了解大意,文字都过不了关,就谈不上别的了。如果有些字不理解、不认识,可以查字典、词典;对佛教专业词语不了解的,也可以查阅资料;包括对某段话有理解不了的地方,也可以寻找相关的资料来作为辅助。

  无论学哪一个法门,都是一样的,首先文句上要过关。包括听法也是一样的,首先是要理解文句大意,先不谈发挥,不谈延伸,最起码的就是“依文解义”。佛教有句话叫“依文解义,三世佛冤”,意思是说理解佛经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要看到文字背后深远的意思。但是从学佛的基础来说,还得要依文解义,首先要正确理解文字意思。比如阿弥陀佛第十八愿,不依文解义的话怎么来理解呢?“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首先得依文字来解释其意思。只不过有些文字也不能太死板地只看其表面的意义,有些文句还有更深的意思,超越了文字本身,这就要特别用心。比如“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这句话就不能单纯依文解义了,因为隐藏的、更深涵义没讲完,那就要参考《观经》来理解,这样背后的意思才会延展出来。但是正常的状况下,绝大多数文句都是要依文解义的。文句都不懂的话,那就谈不上更深入地理解与发挥。学戒律也是这样的,先要理解文句。

2、结合现实

  第二点学习方式,就是结合现实。戒律和教理不同,教理就没什么现实不现实的问题,自古皆然,佛说如此就是如此。比如讲净土——极乐世界,佛讲的是什么状况,一千年之后,二千年之后,三千年之后……一万年之后还是这个状况。不可能有人去改变一下,后人不管怎么讲,都要按照佛讲的极乐净土的真实状况来讲。

  戒律就不同了。佛制定戒律,是按照当时印度的时代背景,以及一些违戒的因缘制定的戒律,其中有些戒是为了避免世间人的讥嫌而制定,本身没有多大实质意义。比如说容易引起世间人反感的事情,那佛可能会针对性地制定一条戒律出来,实际上是让佛法在世间受人尊重。类似这些是属于讥嫌戒,可以随环境不同而改变。戒律里面有个词叫“杂碎戒”,就是微细的、很小的戒。这样的戒,能做的可以做,做不到,问题也不是太大。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这些戒律在有些地方适用,换了地方可能就不适用。不适用的时候,是可以变通的,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作一些调整。

  所以认识戒律,在某些方面要有一个灵活度,不能单纯地执于戒相。已受大戒想深入学习戒律的人,可以去关注一下蕅益大师的《重治毗尼事义集要》。蕅益大师对戒律的理解比较独特,有些这方面的说明。

  反观中国佛教宗派中,为何禅宗影响更大?

  第一,禅宗本身的理论是优势,对士大夫对文人有影响力。

  第二,禅宗在戒律方面,可以大刀阔斧地改革。当然,这种改革不是去改戒律,而是把戒律暂放一边,然后立清规,自己搞一套管理办法。戒律里面不准种地(避免杀生),但是禅宗却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每天要参加劳作种地,因为要生存。生存之道都没有,再讲戒律就没意义了,所以有一种说法,叫“乘急戒缓”。持戒的人就会觉得禅宗这是不守规矩、戒律,但是事实恰恰相反,禅宗比律宗的影响更大,生存能力更强。

  所以,我们学戒律也要结合现实状况、时代因缘、众生根机,把握分寸。既要有原则性,也要有适度的适应性。怎么适应呢?一方面是适应环境因缘的变化;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教理和净土法门来弥补。比如有些戒律做不到,也确实不好做。像出家人有不持银钱戒、过午不食、托钵化缘之类的戒,很明显,现在的人基本上都做不到,不是哪一个人做不到,而是普遍都做不到。不是说这些不该去做,虽然应该去做,但是都做不到了,那怎么办呢?就要有惭愧心,因为要适应这个大环境,佛门首先要保证生存。这样自己做不到,也就不会去要求别人,一定要让别人怎么样,只能以惭愧心来念佛,有机深信,然后安心于净土。

  所以,学戒要结合实际状况。既要了解戒律,又要根据现实状况来处理问题。有些人学戒学得比较死板,看不惯别人,看不惯道场,走到哪里都觉得这个道场违规,不守规矩,没有按照佛制的戒律来做。这样自己烦恼,大家都烦恼,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佛临涅槃的时候,阿难尊者问了一个问题:“佛在世的时候以佛为师,佛涅槃后以谁为师?”佛说:“以戒为师。”后人很多时候也是抓住这句话来讲,佛不在了,要以戒为师。

  阿难问这句话其实是有一个前提的——佛陀在世时以佛为师,也就是说僧团有些问题,比如弟子之间看法不一样,或者有些事情要判断——谁来做裁决?佛陀在世,以佛为师,佛可以做裁判,佛可以定标准;那佛陀不在的时候,谁来裁判呢?从事相处理来讲,当然是“以戒为师”。

  比如处理道场和僧众的事务,就要以戒为师。那法上面呢?教理上面呢?就不能说以戒为师了,那就要回到佛讲的相关教理上来。比如讲念佛往生,这个就不能以戒为师了,就只能回到这个法本身的意义来讲,这样才会让法各住其位。

  所以,以戒为师,并不是从理论的角度认为所有的都是以戒为师,应该是在僧团事务处理、是非标准上以戒为师。

  这是关于学戒要与现实结合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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