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偷盗戒
甲、何谓偷盗罪?
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私自拿取他人的物品,离开本位,任自己想用,这就是最初以人为本的私心偷盗行为。
乙、何谓助盗法?
凡是运用各种方法,帮助自己达到偷盗目的地行为,乃至用手盗取物品,尚未将物品移动本位之际,都称为助盗法。
丙、如何守持不偷盗戒?
(甲)财务问题
关于财务有两种,一种是他人所有,一种不属于他人所有。凡是偷盗他人所拥有的财物,就是犯下偷盗罪。而属于他人所有财务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众生所居住的地方,一种是指他人名义下所拥有的空地(如田地、山地、建筑地等)。凡是看见财物在这两种地方,都不应生起:四处无人,私自拿取、偷盗的行为,而增长自己自私、贪取之心。
(乙)人命问题
关于人命问题,也分为两种:一是内命,一是外命。内命就是指众生的性命问题;外命则是指众生赖以维生的衣食问题。如果我们劫夺了众生的民生父母,无异是截断了众生生命之源。
在今天功利社会的时代里,偷盗戒是最容易触犯的。诸如倒会、玩股票、玩大家乐、玩彩券、玩六合彩、赌博…..等等都是直接或间接涉及他人的民生问题,乃至社会问题。今天你赢了,明天他输了,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在「投机」风气兴盛的今天,正说明了一般人临死仍然爱财的通病。
丁、反省偷盗的因果问题
(甲)现世因果问题
偷盗的居心与行为,有轻有重,当然所获得的因果也有轻有重。先以现世我们可以看到的因果来说: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志趣相投」的人,大都聚合在一起。善恶因缘的差别,就由此区分出来。从此,你的「人格有缺陷」,善友远离,内心不再「光明正大」。如又入党入派,犯有重大偷盗行为的人,想要洗手不干,却又受到旧识牵制,力不从心。人生从此划下定位,想要摆脱这种「自作自受」的重重因缘缠结,恐怕要多费一点功夫了。
(乙)来世因果问题
犯下偷盗行为,就为我们自己种下来世的贫穷果报与勤苦求财的因果。恶行重者,甚至堕入地狱受苦。地狱罪毕,投生为人,贫苦下贱,六根不全,可不警惕!?
戊、偷盗戒不可悔罪的意义
如『戒经』说:「以三种方式偷取他人重物,犯不可悔罪,一者用心,二者用身,三者离本处。用心者,发心思惟欲为偷盗;用身者,用身分等取他物;离本处者,随物在处,举着余处。」
又说:「复有三种,取人重物犯不可悔罪,一者自取,二者教他取,三者遣使取。自取者,自手取离本处;教他取者,若优婆塞(以男居士为代表)教人言:盗他物,是人随意取离本处时;遣使取者,语使人言:汝知彼重物处不?答言:知处,遣往盗取,是人随语取离本处时,犯不可悔罪。」
由此可知,犯偷盗戒不可悔罪的基本道理,有两种意义,一种在于偷盗者「心念」的启动,想要偷盗,而真的付诸行动,犯下偷盗的行为,一种是被偷者对「遗失财物」的情绪感受问题,甚至涉及全家生计问题。
如果偷盗者用心深重,不论是自己动手、或者教人家动手,或者辗转派遣别人去偷盗,只要将受害者的财物取离本处,而且受害者重视此物,令其内心产生极度不安、焦虑、瞋怒,便已经使双方来世结为冤亲债主,近则今世双方识知,冤家结深,甚至因此而报复对方,造下谋杀偷盗者的滔天大祸。远则今世双方不识知,但是来世一定相遇,冤冤相报,无有了期,双方都会因今世的「偷盗怨结」,而使来世有丧失人身,堕落悪道,及转生为人时,六根不全的危险。
从偷盗者与受害人双方面的用心处、感受力、报复心的强弱问题,及未来果报轻重、先后、快慢等问题,而将犯下偷盗罪的轻重标准,判为可悔罪,或不可悔罪。兹举出数种情形,来说明犯下偷盗罪的轻重现象。
己、不可悔罪或可悔罪的偷盗情形
(甲)不可悔罪的偷盗情形
甲一、有五种情形私取他人重物犯下不可悔罪
此五种情形即:
1、当你在急需财物救助时,不得已犯下偷盗行为(苦切取)。
2、当你私自拿取他人财物时,因为轻慢对方,而不肖这份财物,用轻视心、傲慢心拿取(轻慢取)。
3、或者你诈称你是某某人,向对方骗取财物。
4、或者别人不愿给你财物,你却强夺他人钱财。
5、或者你藉称这是他人寄托之物,要你前去领取。
凡此种种都是犯下不可悔罪的偷盗情形。
为何称此「五种私取他人重物」为「不可悔罪」?最主要是针对「偷盗者『恶意伤人』的深重用心」以及「被偷盗者」产生「极度的焦虑、痛苦、嗔恨、报复……」,乃至因此形成「生活困窘、三餐不济……」的紧急情况而言。
这种双方未来所产生的「罪业因果」及「冤冤相报」的情况最为严重,甚至因此辗转加剧形成生生世世相互加害、仇恶的「誓不两立」、「无可解结」的「罪业因缘」,而这种双方互相「缠结」的罪业因果,不是用今生事相上(诸如心性上、行为上的在佛像前忏悔)就可以灭除双方未来世中「所纠缠、难解的罪业因缘」,所以判为不可悔罪!
再则「用这种恶意伤人」的「深重用心」犯下「偷盗行为」之「深恶偷盗心性」,会因在屡次「偷盗时皆得手的『得髓知味』的情况下,不知悔改」,而将这种「偷盗习性」延续至未来世中,继续犯下「用深重恶心」造作「偷盗行为」,而于未来世中,因为经常「用深恶心偷盗」而与「无数被偷盗者」形成无数冤冤相报、无有止尽的情况。因此「在今世及未来世中」甚难悔改的「深恶偷盗习性」一定会阻碍你往学佛道路前进,不是今生在佛像前短暂的礼忏就可以扭转其「偷盗的习性」,因此判为「不可悔罪」。
甲二、材木
如果你看见有人在河岸,正在搬运材木至竹筏上,木头不慎掉入水面,随水流下,而你用偷盗心私自捞取,只要你将木头举离水面时,就是犯下不可悔罪。(其他物品亦同)
而为何会称此偷盗行为,为不可悔罪?原因是如果因此「偷盗私取行为」,而令「对方」当下产生「嗔恶心、报仇心……」,甚至因此「对簿公堂」、「大打出手」……,双方绝对因此结下今世及未来世中不可解结、互相仇恨、互相报复的「罪业因缘」,而成为未来世中的「冤亲债主」,冤冤相报,无有了期。纵然你今世已经学佛,但是未来世中与类似这种无数「冤亲债主」相逢之时,他们一定会障碍你往学佛道上前进……,所以这是判为「不可悔罪」的原因之一。
甲三、飞鸟
如果你看见有鸟飞过来,只要辩知是有主之鸟,不论它飞到那里,都不应私自偷取。或者你看见有鸟(不论是有主之鸟,或者野鸟),将他人家中的物品或财宝冲飞而去,只要用偷盗心以种种方法私自夺取鸟口中或爪里所衔抓之物,都是犯下不可悔罪。(其他动物亦同)。
而为何亦判此种偷盗行为为「不可悔罪」?原因是只要「饲主」因此对你生起「讥嫌心、嗔恨心、敌对心……」,在「今世」及「未来世中」一定成为「冤亲债主」,互相敌对、互相伤害,无有了期,而这种双方面互相「纠葛」的罪业因缘,不是用今生事相上(诸如不是在佛像前礼忏,也不是用各种诵经、念佛、持咒、超渡……方式,回向对方),就可以灭除双方未来世中「所缠结、难解难了」的「互相瞋恶、对立」不愿化解的「重罪因缘」,所以判为「不可悔罪」!(以下「不可悔罪」之意皆同)
甲四、赌博
如果你正在与别人赌博,而私自在赌牌上或赌具上动手脚,因而赢了许多财物,只要价值五钱(依戒经所说:即所取之财物令对方生起嫌疑心、瞋恨心、报复心,而形成今世及未来世中不可解结的「罪业因缘」),便是犯下不可悔罪。以上所说价值五钱之意皆同。
甲五、经书
如果你在别人没有同意时,私自用偷盗心拿取他人的经书,依经书的轻重(即对方视经书的轻重价值,或因此对你产生轻视、瞋恨、仇视心态的轻重……),而判为可悔罪或不可悔罪。
甲六、田地房屋
如果你与他人平分田地,而你过份贪得,对方不愿;或者别人租借田地、房屋给你,而你过期不还;或者当地主、屋主需要用田、用屋时,向你讨回田地、房屋,你借故不还;或者运用种种关系、方法,霸占人家田地、房子,而因此令双方结下今世及来世的种种互相嗔恨、互相敌对、互相伤害乃至「杀害」的「罪业因缘」,就是犯下不可悔罪。
甲七、税捐
如果当你应缴税金时蓄意逃税,或者到了关税之处,贿赂官员,托人带物….,等等制造逃税的情形,只要价值五钱(依戒经所说:即所取之财物令对方生起嫌疑心、瞋恨心、报复心,而形成今世及未来世中不可解结的「罪业因缘」),都是犯下不可悔罪。
甲八、分赃
如果你与盗贼共同谋夺某村落财物,而分得赃物、赃款,只要价值五钱,因此令对方对你产生嗔恨心、恶毒心、仇恨心……,而形成今世及未来世中的双方敌对的种种「罪业因缘」,就是犯下不可悔罪。
甲九、生物
不论你偷盗有主饲养的虫类(无足众生);或者偷盗笼子里有主饲养的鹅、雁、鹦鹉、鸟等(二足众生);或者偷盗有主饲养的象、马、牛、羊等(四足众生);或者偷人、盗人,只要取离本处,而因此令「饲主」对你产生嗔恨心、报复心、敌对心……,而形成今世及未来世中的双方互结的种种「罪业因缘」,都是犯下不可悔罪。
(乙)可悔罪的偷盗情形
相对的,不论你自己动手或者教人家动手,或者辗转派遣别人去偷盗「有主」的财物,只要没有超过「五钱」,换句话说,受害者不会因你的偷盗行为,生起苦恼心、瞋怒心、报复心恶劣的偷盗心意,而且你自己也没有恶劣的偷盗心意,就判为「可悔罪」,是可以用礼忏的力量转变你的罪恶感成为清净心,乃至「对方」并不会因此而对你产生「仇恨心」,而不会因此形成今世及未来世中的种种「双方互结」的「罪业因缘」,所以判为「可悔罪」。兹举出几个例子来做说明:
甲一、欲谋
譬如说你想偷盗有主的金钱或物品,只要你正在欲谋偷盗的计划,生出想要偷盗的动机,虽然还没有行动,就已经犯下偷盗的心地戒,乃是中罪可悔。
甲二、失窃
或者有人向你问路,你却不怀好心,让他绕远道而去,如果对方因为你的报路,而在那条道路上失窃,若是失窃的财物只是「轻物」,而「对方」并不会因此怪罪你,但是你仍然犯下中可悔罪。
甲三、破坏
如果你在与人交易菜价时,因为价钱没谈妥,而心生不悦,于是你用种种方法,令对方的菜田或菜种干枯(如用咒术、农药、喷剂等),轻则犯下可悔罪,重则犯下不可悔罪。
亦即是说,对方不会因此「责怪你」,则是犯下「可悔罪」。相反的,如果对方因此「深深责怪你」,又对你产生「嗔恨心、报复心……」,双方便因此结下今世及未来世中的种种「罪业因缘」,所以判为不可悔罪。
甲四、另有七种情形也是犯下中罪可悔
再说有七种情形亦是犯下中可悔罪:
第一、不是自己财物的想法(非己想);
第二、没有经过他人同意(不同意);
第三、没有暂时使用的想法(不暂用);
第四、知道这是有主的财物;
第五、没有发狂现象(不狂);
第六、没有精神失常、散乱的情形(不心乱);
第七、没有严重生病的情形,导致精神恍惚(病坏心)。
如果你没有以上七种现象,而偷盗人家视为贵重之物的财物,因此而令「对方」对你产生「嗔恨心、报复心……」,结下今世及未来世中种种「罪业因缘」,就犯下不可悔罪。
退一步说,假使你偷盗的财物是对方认为可有可无、不看重的财物(轻物),便犯下中可悔罪,乃是就你的「偷盗心性」而在佛前求忏悔、行礼忏,誓言不再犯过而判为「中可悔罪」。否则这种「偷盗习性」今世不深切反省、悔改,来世仍然会继续「偷盗下去」……,无有止息!
庚、偷盗无罪的情形
(甲)佛舍利
如果你用偷盗心偷取佛舍利,便是犯下中可悔罪;如果你对佛舍利心存恭敬、赞叹,急欲请回礼拜、供养,而在某种特殊情形下,(如于无人看守佛舍利时),用恭敬心、赞叹心请回佛舍利虔敬礼拜、供养,再于事后将其用心告知对方,对方亦愿成全其人,便不犯偷盗戒。但是并不是鼓励大家可以用恭敬心去私取佛舍利及任何圣者舍利。事实上,在对方没有同意时,就去私取,于一般的情形下,内心会没有「偷的念头」是很难令人相信的。甚至你「偷回的佛舍利」,正在「佛寺及精舍中」受「信众礼拜、忏悔……」,令「信众」顿时无所依持!若是在「偷回去后」不知「恭敬送回佛寺」,不但「护法神不悦」,亦是犯下极大的过失!
(乙)又有七种情形私取他人财物不犯偷盗戒
第一、你肯定私自拿取的东西,是你自己的财物;
第二、你是经过他人同意才私自拿取他人的财物;
第三、你有暂时使用他人财物的想法;
第四、你确定私自拿取的物品是没有主人的;
第五、你有发狂的病症;
第六、你有精神异常、心神杂乱的现象;
第七、你有严重的疾病,使你丧失分辨有主、无主的能力;
如果你有以上七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现象,就没有违犯偷盗戒。
但是如果因此令「对方」对你仍然产生「嗔恨心、报复心……」,今世不愿意原谅你,未来世中仍然因此与对方结下无数不可解结的「罪业因缘」,不会因你今世「病症」犯下「偷盗行为」而于未来世中不用受报。除非「对方」因此同情你的「病症」,今世不愿与你计较,不会结下未来世中的无数「罪业因缘」,可以判为没有犯下「偷盗戒」。
(丙)以为无主物
如果你已经受持不偷盗戒,有一天,在某处看见一件衣服,丢弃于地(如在田间、山野、地面),非常喜欢,以为是无主之衣,便随手拿走。当主人看见你拿着他的衣服,认为你是私自偷取他的衣物,但是他并没有因此「怪罪你」,在这种情况下,佛说,因取者以为「无主」,对方又无责备之意,不犯偷盗戒。
事实上,财物放在地上时,有的是人遗失的,有的是人不要的,已经受戒者,不可以为只要心想「这是无主之物」,便可在四顾无人下,私自拿取,此乃一般人常犯的毛病。不要看只是小小的「私取心」,却足以一点一滴的串连成生生世世「偷心不断」的果报现前。
再说,虽然是无人守护之物,而你明知这一定是人家遗失的,却私自拿取,如果对方因此讥嫌你、责怪你、瞋恨你…,当然犯下偷盗戒,纵然只是有「想要拿取之心」而没有行动,却已经在八识田中种下「偷心的种子」。
《安士全书》是“善世第一奇书”,超古超今,诚为传家至宝。全书共分四部,包括戒杀之书《万善先资》;戒淫之书《欲海回狂》;《阴骘文广义》;《西归直指》。前三种书,虽教人修世善,而亦具了生死法。《西归直指》虽教人了生死,而又须力行世善。诚可谓现居士身
每个人晚上睡觉时,从他躺在床上到真正睡着,中间起码有5到10分钟的时间。而对普通人来说,这几分钟,基本是在妄想与昏沉当中度过。这样带着妄想睡觉就容易做梦,引起睡眠质量越来越差。而学佛的人,懂得珍惜时间,把握当下。
弟子众等,普为四恩三有,法界众生,求于诸佛,一乘无上菩提道故,专心持念阿弥陀佛万德洪名,期生净土。又以业重福轻,障深慧浅,染心易炽,净德难成。今于佛前,翘勤五体,披沥一心,投诚忏悔:
我住在乌敏岛时,有一只狗跑到我那里去;而在戒律中出家人是不准养狗的,所以我也只是把一些吃剩的食物丢给它吃。有一次,我有事情要处理,于是把门锁上后就离开。隔天,当我把门打开时,它很快的从里面冲出来。我忽然间想起自己把它锁在屋内,之后四处查看,却发
一个人对事情不论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嘴里不要乱说,肚子里明白就好。嘴巴叨叨不休,无事也会变成有事,最后总是会害到自己。那些没事叨叨的人切要注意,这样最会惹事。
佛教不是偶像崇拜者,如果要说佛教有崇拜的话,那么,他是崇拜智慧的宗教。在佛教初创期,佛教没有佛菩萨像,仅雕刻莲花、轮宝等作为佛法的象征。佛陀圆寂前曾经留言,我死之后要依法不依人,一切以佛法为最高。但是佛弟子们从内心尊重他的人格,
现在有的家庭不和,一天到晚总是吵架,就是因为过去生中造了太多恶口的业所招感的。对于恶语伤人这种恶业,有的人会拿直爽来做挡箭牌,还有的人会说自己刀子嘴豆腐心,说“我这个人就是心直口快,有什么就说什么”,这些其实都是借口。
吸烟,我们是不允许吸的,好像僧人戒律当中没有规定,但是有没有相应的呢,比如我们这种五辛,吃肉吃五辛,这些扰乱心性,断大悲种性,我们修学菩提道,这些都是根本。所以,菩萨戒里规定食肉、食五辛,都是不允许。辛辣的东西增长欲望,而且,吃了辛辣的东西,
世尊在《观经》第九观跟我们开示:无量寿佛有八万四千相,一一相中有八万四千好。讲“八万四千相好”,这是就大乘而言。讲“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种随形好”,这是就小乘而言。事实上佛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佛为什么有如此的相好光明?这是“修因感果”,还是不离开“
南无阿弥陀佛,师父吉祥,请问师父,牛奶和鸡蛋是素食吗?就是说吃素的人能食用这两种东西吗?
很多同修由于对本分的认识不到位,所以在生活当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痛苦以及灾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职位以及相应的本分。有一句话:但能依本分,终须无烦恼。我们过往烦恼不断,证明我们没有好好落实本分,完善本分。我们来学佛,学做什么?
佛法从恭敬中求,当我们对学习佛法生起真实的恭敬心,谦让心、忍耐心、顺从心将会随之生起,远离高傲,远离懈怠,远离忿恼,于诸违顺境界心得安忍,柔软轻安,于诸善法精进修行,于诸不善努力断除,少欲知足,正念无常,这样学修我们的心就能逐渐得到调伏与安乐。
一位老居士讲:“我从小在祖母身边长大,祖母平常说的最多的两句话就是:‘好了别人是好自己,有东西给别人是自己得利益。’我从读书到工作,这两句话就是我的座右铭。祖母活了101岁,在她临终时,我对她老人家说:‘祖母,谢谢您!教给了我怎样做人。’”
现在很多人有死亡焦虑,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我们把生和死看得非常实在,就会在生的现象上产生自性见,在死的现象上也产生自性见,以为死亡就是一切的终结,于是贪著生,恐惧死。当年佛陀在菩提树下,就是通过对生死轮回的观察而觉悟。生命就像河流,遵循无明、
处理不善心的方法,我在这里给大家做简单的介绍。首先你要能够面对真实的自己,真正的朝自己心里看。要承认自己的烦恼:我的贪欲心、嗔恨心,甚至于我的愚痴:我不了解,有些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知道是对是错,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你要如实地承认它们的存在,
古人尝有言:衲子风格凛然,有古人之风。古人之风从何而来?就是从这八个字而来:动用举措,必稽往古。这就有古人之风,要是没有古人之风呢?那就是流俗阿师的样子——行,不像个出家人;说话,不像个出家人;思想,不像个出家人。
寿量圆满即健康长寿:因为往昔种下的善业感得长寿果报,得以长久住世。又因为长寿,才有更多时间内修外弘、自利利他,长时间地积累福德和智慧资粮。那么如何感得寿量圆满,身体健康的果报?如果光是长寿,活了九十岁,但一天到晚在生病,那还不如短一点,所以
学习打坐,就要好好就近寻找正规寺院觅善知识,按照经论中的来,不可以想当然地坐,不可以道听途说地坐,更不可摸着石头过河、试试看再坐。须知外道也打坐,练气功的也打坐,乃至邪教也打坐。如果在家真想坐禅,不妨认真读下《修习止观坐禅法要
《楞伽经》中说,譬如巨大的海水波浪,这是由猛风所吹起的,洪水波涛鼓动着冥壑,从来没有断绝的时候。我们的藏识就像大海一样,宽广而又包容万千,由于境界风所吹动,所以才有种种诸识波浪,腾跃而生起。我们的心就像大海一样随着外界的风的吹动,掀起各种各样的波浪
傲慢则无礼。偏见则自私。傲慢与偏见的人,其实就是强烈自我意识的人。说才智,很可能是绣花枕头。说修养,势利有余的攀附者。佛法中说:贪、瞋、痴最强烈如火炽盛之流;于财、色、名、食、睡最具占有欲的代表性人物;心念中充满了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之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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