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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中

  问曰。迎而夺之。恶得无虚。随而济之。恶得无实。然古今所论迎随之义。及所用迎随之法。各各不同。愿发明之。

  曰。素难所论。刺法之正也。今医所传。无稽之言也。不求诸古而师诸今。所谓下乔木。入矣。岐伯曰。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言邪之将发也。先迎而亟夺之。无令邪布。故曰。卒然逢之。早遏其路。又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此皆迎而夺之。不使其传经而走络也。仲景曰。太阳病。头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刺疟论曰。疟方欲热。刺跗上动脉。开其孔。出其血。立寒。疟方欲寒。刺手阳明、太阴则先夺其便道。断其来路。则贼失其所利。恶得不虚。而流毒移害。于此而可免矣。随而济之。恶得无实。言邪之已过也。随后以济助之。无令气忤。故曰。视不足者。视其虚络。按而致之刺之。而刺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谓但通经脉。使其和利。

  抑按虚络。令其气致。又曰。太阴疟病至则善呕。呕已乃衰。即取之。言其衰即取之也。此皆随而济之。因其邪过经虚而气或滞郁也。经曰。刺微者。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于不足。神气乃得。(按摩其病处。手不释散。着针于病处。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气内朝于针。移其人神气令自充足。则微病自去。神气复常。)岐伯曰。补必用员。员者行也。行者移也。

  谓行未行之气。移未复之脉。此皆随而济之之证也。所以然者。譬如人弱难步。则随助之以力(他章又曰。追而济之。注云。追。补也。或云。追随同一意。灵枢曰。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此又似徐缓之意。后人训随有随即之意。谓邪去经虚。随即用补以助之。○愚谓补法兼此数义。故其所释。各有不同。)难经曰。迎而夺之者。写其子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心病。火也。土为火之子。手心主之俞。大陵也。实则写之。是迎而夺之也。木者。火之母。手心主之井。中冲也。虚则补之。是随而济之也。迎者。迎于前。随者。随其后。此假心为例。余可类推。补写云手心主。所谓少阴无俞。手少阴与手厥阴同治也。调气之方。必在阴阳者。内为阴。外为阳。里为阴。表为阳。察其病之在阴在阳而调之也。如阴虚阳实。则补阴写阳。阳虚阴实。则补阳写阴。或阳并于阴。阴并于阳。或阴阳俱虚俱实。皆随其所见而调之。(一说男外女内。表阳里阴。调阴阳之气者。如从阳引阴。从阴引阳。阳病治阴。阴病治阳之类也。)机按。素难所论。迎随不同者。素问通各经受病言。难经主一经受病言。病合于素问者。宜根据素问各经补写之法治之。病合于难经者。宜从难经子母迎随之法治之。各适其宜。庶合经意。又按。玄珠经曰。五运之中。必折其郁气。先取化源。其法。太阳司天。取九月。写水之源。阳明司天。取六月。写金之源。少阴司天。取三月。写火之源。太阴司天。取五月。写土之源。厥阴司天。取年前十二月。写木之源。乃用针迎而取之之法也。详此迎取之法。乃治气运胜赋曰。足之三阳。从头下走至足。足之三阴。从足上走入腹。手之三阳。从手上走至头。手针以大指向后。食指向前。为逆其经而上。故曰迎。以大指向前。食指向后。为顺其经而下。故曰随。三阴亦准此法。

  机按。经曰。迎者迎其气之方来而未盛也。写之以遏其冲。何尝以逆其经为迎。随者随其气于人哉。

  赋曰。迎者迎于前。随者随于后。迎接犹提也。随送犹按也。针在孔穴之内。如舟在急流之中。拽上曰逆。撑下曰顺。拽上犹提也。撑下犹按也。故曰。迎而夺之有分寸。随而济之有浅深。又曰。动退空。歇迎夺右而写凉。推内进。搓随济左而补暖。动退空三字。明言提而出也。推内进三字。明言按而入也。迎随即提按也。

  机按。经言提针为写。按针为补。是知提按只可以言补写。不可以释迎随之义。

  赋曰。吸而捻针。左转为写为迎。呼而捻针。右转为补为随。

  机按。经曰。吸则内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呼引日暮。其气已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呼谓气出。吸谓气入。转谓转动。扪循谓手摸。欲气舒缓。切谓指按。使经脉宣散。推按谓排蹙其皮。以闭穴。弹怒使脉气 满爪下。置针准定。审视气已平调。则慎守勿更改。使疾更生也。即此观之。则呼吸亦可以言补写。不可以释迎随。且古人用针。但曰转曰动而已。并无所谓左转为写。右转为补。可见赋中所说。率多无稽之谈。学人师之。宁免谬妄。)

  或曰。针灸书有针法歌括。又有宏纲陈氏针法。今详述之。以求质正。庶使知有所适从也。

  歌曰。先说平针法。含针口内温。按揉令气散。掐穴故教深。持针安穴上。令他嗽一声。随用针转入孔穴。则针易入不差。病患亦不知痛。)补必随经刺。令他吹气频。随吹随左转。

  逐归天地人。待气停针久。三弹更熨温。出针口吸气。急急闭其门。写欲迎经取。吸则内其针。吸时须右转。根据次进天人。转针仍复吸。根据法要停针。出针吹出气。摇动大其门。(凡出膊上侧筋骨陷中。从肩至肘。正在当中即是。虾蟆儿上边也。) 宏纲陈氏谓。取穴既正。

  用左手大指掐穴。右手置针穴上。令嗽一声。随嗽内针至分寸。候针数穴毕。停少时。用右手大指及食指。持针细细动摇进退搓捻。如手颤之状。谓之催气。约行五六次。觉针下沉紧。

  却用写法。令患人呼气一口。随呼转针。如针左边。以右手大指食指持针。大指推前。食指向。谓之飞。却轻提住针头左转。略退半分许。谓之三飞一退。根据此行至五六次。觉针下沉紧。是气至极矣。再轻提住针头。左转一二次。如针右边。以左手大指食指持针。大指向前。食指向后。根据前法轻提针头右转。是针右边写法。欲出针时。令咳一声。随咳出针。此谓之写。补则根据前法催气毕。觉针下气至。却行补法。令患人吸气一口。随吸转针。如针左边。

  捻针头转向右边。以我之右手大指食指持针。以大指向后。食指向前。仍捻针深入一二分。

  使真气深入肌肉之分。如针右边。捻针头转向左边。以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针。食指向前。

  大指向后。仍捻针深入一二分。若针数穴。俱根据此法。行毕停少时。却用手指于针头上轻弹三下。如此三次。仍用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针。以大指连搓三下。谓之飞。将针深进一二分。轻提针头转向左边。谓之一进三飞。根据此法行五六次。觉针下沉紧。或针下气热。是气至足矣。令病患吸气一口。随吸出针。急以手按其穴。此谓之补。

  机按。以上二法。大同小异。但陈氏以搓为飞。他家以进为飞。无从可考。莫知谁是。

  其余有可议者。详辨于后。兹不复赘。

  或曰。捻针之法。有左有右。有内有外。男子左写右补。女人右写左补。何谓也。

  曰。以食指头横纹至指梢为则。捻针以大指食指相合。大指从食指横纹捻上。进至指梢为左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谓当刺时。先以左手压按弹怒爪切。使气来如动脉应指。然后以右手持针刺之。待气至针动。因推针而内之。是谓补。动针而伸之。是谓写。古人补写心法。不出乎此。何尝有所谓男子左写右补。女人左补右写也哉。是知补写转针。左右皆可。但当识其内则补。伸则写耳。后人好奇。广立诸法。徒劳无益。

  或曰。今针家有十四法。又有青龙摆尾。白虎摇头。苍龟探穴。赤凤迎源。龙虎交战。

  龙虎气。种种诸法。亦可师欤否欤。

  曰。此法多出金针赋。观其自序可谓得之难。宝之至。考其针法。合理者少。悖理者多。错杂紊乱。繁冗重复。今敢条陈。以俟明哲。

  三才法

  补者呼气。初针刺至皮内。号曰天才。少停进针。刺至肉内。号曰人才。又停进针。刺至筋经走气。尽在其中。 写者吸气。针至天部。少停直至地部。得气写之。再停良久。退针人部。待气沉紧。倒针朝病。施法同前。少停者。三息也。再停者。五息也。

  经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者。谓徐出针而疾按之。则真气不泄而实也。疾出针而徐按大不相合。且针出内而分三才。肉浓穴分。用之无碍。肉薄去处。法将何施。故针者惟当察其肉之浓薄。而酌其宜。庶几无害。经曰。刺有浅深。各正其理。此之谓也。他篇又云。补法三次进。一次退。(假如此穴五分。先针入二分。候得气。再入二分。候得气。更入一分。撞五分止。然后急出其针。便以左手大指按其针孔。勿令出血。)写法一次进。三次退。(假如此穴合针五分。便针入五分。候得气。便退针二分。少停。又退二分。少停。候得气。

  则起针。慢出不闭针孔。令其气出。)与此补作三次进。二次退。写作二次进。三次退。前后所言。亦自相矛盾矣。经曰。义无斜下者。欲端以正也。谓指直刺。针无左右也。惟针阳分。或卧针取之。赋言倒针朝病。与经相反。其曰飞经走气。考经无载。不敢妄议。

  候气法

  病未退者。针下如根。推之不动。转之不移。此为邪气。吸拔其针。未可出针。出则病复。再。搓而停之。补者吸之去疾。急扪其穴。写者呼之去徐。不闭其穴。

  经曰。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四时者。所以分春夏秋冬之气所在。以时大刚风。东北方凶风。东南方弱风。西南方谋风。西北方折风。)虚邪也。谓乘人之虚而为病者也。以时至者谓天应。太乙移居以八节之前后。风朝中宫而至者也。(义具天元玉册。○后数日。宜东风。若遇西风。亦谓之虚邪。应时者为正。冲时者为邪。)八正虚邪。宜避之而勿犯。若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至骨。入则伤五脏。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四时之气所在。谓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也。机按。此以八节之正气。候八风之虚邪。应时而来者。谓之正。非时而至者。谓之邪。人能候而避之。

  无用于针刺也。或有所犯。当随四时之气所在而调之。此亦候气之法也。故集见于此。

  经曰。凡刺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气定乃刺之。如二分二至前后五日。气未定也。然气实。肌肉坚。月郭空。则肌肉减。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是以天寒无刺。天温无凝。月生疾温。离左酉南。月死朔而速冷。此以月之生死为期。午前卯后者。辰巳二时也。当此之时。太阴月生。是故月郭空无写。宜疾温之。离左酉南者。未申二时也。当此之时。太阴月死。是故月郭盈无补。宜速冷之。将一月比一日也。又云。望不补。晦不写。弦不夺。而朔不济者。望。每月十五日也。晦。每月三十日也。弦。有上下弦。上弦。或初七或初八。

  下弦。

  于太乙者也。(义具天元玉册中)谨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气定乃刺者。谓八节之风。气静定乃可以刺经络之虚实。故历忌云。八节前后各五日。不可刺灸。以气未定故也。机按。此亦因天时而用针刺。皆候气之法也。故附次焉。

  经曰。水下一刻。人气在阳分。水下二刻。人气在阴分。故病在三阳。必候气在阳分而刺之。病在三阴。必候气在阴分而刺之。谨候气之所在。是谓逢时。是知气之所在。谓之实。谓之来。气之不在。谓之虚。谓之去。故云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气之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是也。故曰。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百病不治。

  此之谓也。又曰。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则乱气不生。失时反候者。如春气在经脉。反刺络脉。令人少气。夏气在孙络。反刺经脉。令人解 。秋气在皮肤。反刺筋骨。令人寒栗。冬气在骨髓。反刺肌肉。令人善忘。故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在。反之则生乱气。

  经曰。写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

  (切。急也。疾出其针也。大气。大邪之气。)补虚者。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出针入。针孔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神乃存。动气候时。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谓追之。(言但闭密其穴俞。勿令其气散写。近气。已至之气。远气。未至之气。欲动经气而为补。必候水刻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得时而调之追补也。)

  经曰。邪气中人。因其阴气。则入阴经。因其阳气。则入阳脉。无常处也。在阳与阴。

  不可矣。此所谓迎而夺之也。)帝曰。候气奈何。岐伯曰。夫邪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之中。

  如涌波之起。时来时去。不常在于所候之处。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又曰。无逢其冲而写之。(冲。谓应水刻数之平气也。工以为邪而写之。则误矣。)故曰。其来不可逢也。候邪不审。若邪已过而写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也。(邪已随经脉流去。不可复追使还也。)待邪至时。发针写矣。若先若后。

  血气已虚。其病不可取。故曰。知其可取如发机。不知其取如扣椎。(机者。动之微。应之速。椎者。动之甚。觉之迟。智者。动之微而即知。故先时而早治。愚者。动之甚尚不觉。

  故后时而失治。机微椎大。因以喻之。)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亦不发气。乃救其萌芽是也。椎者。大杵也。言气已大动。彼冥顽者。犹且不觉。正如以杵撞击。

  亦不知也。故曰。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时是也。)

  经曰。真邪以合。波陇不起。候之奈何。曰。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察其左右上下则候气在阴分经曰。三部九候者。头为上部。手为中部。足为下部。部各有三候。三而三之。合则为九。

  气。中部天。手太阴经渠动脉以候肺。中部地。手阳明合谷动脉以候胸中。中部人。手少阴神门动脉以候心。下部天。足厥阴五里动脉以候肝。下部地。足少阴太溪动脉以候肾。下部人。足太阴箕门动脉以候脾胃。经曰。人身三阴三阳。其气以何月各旺几日。难经云。冬至之后。得甲子。少阳王。复得甲子。阳明王。复得甲子。太阳王。复得甲子。太阴王。复得甲子。少阴王。复得甲子。厥阴王。王各六十日。此三阴三阳之王时日也。少阳之至。阳气尚微。故其脉洪大而长。阳极盛。则变而之阴。故夏至后为三阴用事之始。太阴之至。阴气尚微。故其脉紧大而长。少阴之至。阴渐盛也。故其脉紧细而微。厥阴之至。阴极盛也。故其脉沉短以敦。阴盛极。则变而之阳。仍复三阳用事之始也。此则三阴三阳之王脉。

  春温夏暑秋凉冬寒。故人六经之脉。亦随四时阴阳消长送运而至也。故曰。治不本四时。不知日月。不审逆从。不可以为工。(逆从。谓病有可治不可治也。)

  经云。厥阴之至。其脉弦。少阴之至。其脉钩。太阴之至。其脉沉。少阳之至。大而浮。阳五运六气四时。亦皆应之而见于脉耳。难经所论。以阴阳始生之浅深而言之也。

  经曰。客气谓六气更临之气。主气谓应四时正王。春夏秋冬也。○五脏各以时受病。非其时故各传以与之。)○邪气客于身。取之以时。故曰。春取络脉。夏取分腠。秋取气口。冬取经输。凡此四时。各以其时为齐。络脉治皮肤。分腠治肌肉。气口治筋脉。经输治骨髓。(邪者。不正之名。风寒暑湿饥饱劳逸。皆是邪。候可取之时而取之。如春气在经脉之类。)

  ○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五行者。更贵更贱。(当时贵。失时贱。)以知死生而定五脏之气。间甚之时。机按。赋言针下沉紧。为邪气盛。针下微松。为正气至。此但可以候气于针下也。必须参究素难诸说。始知四时八节。何者为邪。何者为正。犯之而有其时。中之而有其处。或以波陇之起。而察其外。或以三部九候。而诊其内。知脉之异于常者为邪。审脉之应于时者为正。如此。则取之以时。治之有准。庶几万举而万全也。苟不知此。徒以赋言针下沉紧为邪。微松为正。或逢其冲而误作邪者有也。或追其往而谬为正者有也。宁免偏之为害哉。故比次素难诸说于此。实所以发赋之所未发欤。

  或曰。灵枢经言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二刻。人气在少阳。三刻。人气在阳明。四刻。人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昼夜周身五十度之说不合。今医才言候气。多从此说。是欤非欤。

  灵枢卫气行篇云。荣气周身五十度。无分昼夜。卫气昼但行阳二十五度。不能入于阴。

  夜但三阳。水下二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三刻。人气在三阳。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是一时八刻。周身四度有奇。方合昼夜周身五十度之说。此指荣气言也。他篇又谓。一时八刻。周身二度。虽亦灵枢经文。以理言之。当从衍也。

  十四法

  一切

  凡欲下针之时。用两手大指甲。于穴旁上下左右四围掐而动之。如刀切割之状。

  针之法也。

  二摇

  凡退针出穴之时。必须摆撼而出之。青龙摆尾亦用摇法。故曰摇以行气。

  此出针法也。

  三退

  凡施补写。出针豆许。补时。出针宜写三吸。写时。出针宜补三呼。再停少时。

  提针作三次出。每一次。停三息。宜缓。提时亦宜吸气。故曰退以清气。飞者。进也。

  四动

  凡下针时。如气不行。将针摇之。如摇铃之状。动而振之。每穴每次。须摇五曰。飞针引气。以大指次指捻针。来去上下也。

  五进

  下针后。气不至。男左女右转而进之。外转为左。内转为右。春夏秋冬各有浅深。每停三息。宜缓。进时。亦宜吹气。故曰进以助气。

  六循

  下针后。气不至。用手上下循之。假如针手阳明合谷穴。气若不至。以三指平直。将指面于针边至曲池。上下往来抚摩。使气血循经而来。故曰循以至气。

  七摄

  下针之时。气或涩滞。用大指食指中指三指甲。于所属经分来往摄之。使气血流行。故曰摄以行气。

  八努

  下针至地。复出人部。补写务待气至。如欲上行。将大指次指捻住针头。

  不得转。使气在前。气或行迟。两手各持其针。仍行前法。谓之龙虎升腾。自然气血搬运。故曰努以上气。一说。用大指次指捻针。名曰飞针。引气至也。如气不至。令病患闭气一口。着力努之。外以飞针引之。则气至矣。

  九搓

  下针之后。将针或内或外。如搓线之状。勿转太紧。令人肥肉缠针。难以进退。

  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着于针。故坚焉。兹谓转紧缠针。与经不同。

  十弹

  补写之。如气不行。将针轻轻弹之。使气速行。用大指弹之。像左补也。

  用次指弹之。像右写也。每穴各弹七下。故曰弹以催气。

  十一盘

  如针腹部软肉去处。只用盘法。兼子午捣臼提按之诀。其盘法如循环之状。每次盘时。各须运转五次。左盘按针为补。右盘提针为写。故曰盘以和气。如针关元。先刺入二寸五分。退出一寸。只留一寸五分。在内盘之。且如要取上焦之病。用针头迎向上。刺入二分补之。使气攻上。脐下之病。退出二分。

  十二扪

  补时出针。用手指掩闭其穴。无令气泄。故曰扪以养气。一说。痛处未除。以手扪摩痛处。外以飞针引之。除其痛也。

  十三按

  欲补之时。以手紧捻其针按之。如诊脉之状。毋得那移。再入每次按之。令细细吹气五口。故曰按以添气。添助其气也。

  十四提

  欲写之时。以手捻针。慢慢伸提豆许。无得转动。再出每次提之。令细细吸气五口。其法提则气往。故曰提以抽气。

  经曰。针有补写之法。非必呼吸出纳针也。知为针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

  当刺针而刺之。得气。因推内之。是谓补。动而伸之。是谓写。不得气。乃与男外女内。又不得气者死。注言。弹而怒之。鼓勇之也。(或以拇指拉其中指。令中指搏击其穴。或以食指交于中指。令食指弹其针处也。)爪而下之。掐之稍重。皆欲致其气之至也。气至指下。如动脉之状。乃乘其至而刺之。顺。犹循也。乘也。停针待气。气至针动。是得气也。因推针而内之。是谓补。动针而伸之。是谓写。此古人补写。非呼吸出内者也。若停针候气。久而不至。乃与男子则浅其针而候之于卫气之分。女子则深其针而候之于荣气之分。如此而又不得气。病不可治矣。前言气来如动脉状。未刺之前。左手所候之气也。后言得气不得气。针下所候之气也。机按。古人针法。压按弹怒爪切。多用左手。施之于未刺之先。以致其气。气至。顺针刺之。别无法也。今之针法。虽十有四。多用右手。施之于既针之后。未针之前。

  不闻有致气之说。古人针入气至。补则推而内之而已。写则动而伸之而已。气若不至。停针待之而已。待之不至。不过男则浅针候之于卫分。女则深针候之于荣分。何尝有所谓飞针引气。提针运气种种诸法者哉。且今之十四法。字虽异而法实同。言虽殊而意则复。观其设心。无非夸多炫能。巧施手势。以骇人之视听也。殊不知众人信之。乌可与识者道哉。兹焉援古证今。知针者必有所别。

  青龙摆尾

  如扶船舵。不进不退。一左一右。慢慢拨动。又云。青龙摆尾行气。

  龙为阳摆尾之状。兼用按者。按则行卫也。

  白虎摇头

  似手摇铃。退方进员。兼之左右。摇而振之。又云。行针之时。开其上气。

  之。欲使气下行。以指上抑之。用针头按住少时。其气自然行也。进则左转。退则右转。然后摇动是也。又云。白虎摇头行血。虎为阴属之故。行针之时。插针地部。持针提而动之。

  如摇铃之状。每穴各施五息。退方进员。非出入也。即大指进前往后。左右略转。提针而动之。似虎摇头之状。兼行提者。提则行荣也。龙补虎写也。

  苍龟探穴

  如入土之像。一退三进。钻剔四方。又云。得气之时。将针似龟入土之状。

  两指按肉。持针于地部。右盘提而剔之。如龟入土。四围钻之。盘而剔者。行经脉也。

  赤凤迎源

  展翅之仪。入针至地部。提针至天部。候针自摇。复进其源。上下左右。四。)又云。下针之时。入天插地。复提至天。候气入地。针必动摇。又复推至人部。持住针头。左盘按而捣之。如凤冲风摆翼之状。盘而捣者。行络脉也。凤补龟写也。

  以上四法。通关过节者也。

  龙虎交战

  下针之时。先行龙而左转。可施九阳数足。后行虎而右转。又施六阴数足。

  。左盘右转。按而添之。亦宜三提九按。(即九阳也)令九阳数足。后于地部行白虎摇头。右盘左转。提而抽之。亦宜三按六提。(即六阴也)令六阴数足。首龙尾虎而转之。此乃阴阳升降之理。住痛移疼之法也。

  龙虎升腾

  先于天部持针左盘按之一回。右盘按之后一回。用中指将针腰插之。

  如拨弩机之状。如此九次。像青龙纯阳之体。却推针至地部。右盘提之一回。左盘提之后一回。用中指将针腰插之。如此六次。像白虎纯阴之体。按之在后。使气在前。按之在前。使气在后。若气血凝滞不行。两手各持其针行之。此飞经走气之法也。

  子午捣臼

  下针之后。调气得匀。以针上下。行九入六出之数。左右转之。导引阴阳之气。百病自除。谚云。针转千遭。其病自消。此除蛊膈膨胀之疾也。

  烧山火

  针入先浅后深。约入五分。用九阳三进三退。慢提紧按。热至。紧闭针穴。方进。则成九矣。其法。一次疾提至天。三次慢按至地。故曰疾提慢按。随按。令病患天气入。地气出。谨按生成息数。病愈而止。一说。三进三退者。三度出入。三次则成九矣。九阳者。补也。先浅后深者。浅则五分。深则一寸。

  透天凉

  先深后浅。约入一寸。用六阴三出三入。紧提慢按。寒至。徐徐退出五分。令。一次疾插入地。三次慢提至天。故曰疾按慢提。随提。令患人地气入。天气出。谨按脏腑生成息数。病自退矣。一说。一度三进三退。则成六矣。六阴者。补也。

  阳中隐阴

  先寒后热浅以深。针入五分。行九阳之数。热至。便进针一寸。行六阴之数。乃阳行阴道之理。则先补后写也。

  阴中隐阳

  先热后寒深而浅。先针一寸。行六阴之数。寒至。便退针五分之中。

  行九阳之数。乃阴行阳道之理。则先写后补也。补者。直须热至。写者。直待寒侵。

  抽添法

  针入穴后。行九阳之数。气至慢慢转换。将针提按。或进或退。使气随针到于。添者。按而数推也。取其要穴。先行九阳之数。得气。随吹按添。就随吸提抽。其实在乎动摇出内。呼吸同法。以动摇出内。呼吸相兼并施。故曰。同法。谨按生成息数足效也。此治瘫痪半身不遂之疾。

  调气法

  下针至地。复出于人。欲气上行。将针右捻。欲气下行。将针左捻。欲补。先至。以龙虎升腾之法。按之在前。使气在后。按之在后。使气在前。运气走至病所。再用纳气之法。扶针直插。复向下纳。使气不回。若关节阻滞。气不过者。以龙虎龟凤四法。通经接气。驱而运之。然用循摄爪切。无不应矣。

  进气法

  针入天部。行九阳之数。气至。速卧倒针。候其气行。令病患吸气五七口。其。是亦住痛之针。

  纳气法

  下针之时。先行进退之数。得气。便卧倒针。候气前行。催运到于病所。

  便立起持针。徐徐按倒。令针尖向病。使气上行至病所。扶针直插。复向下纳。使气上行不回也。

  留气法

  用针之时。先进七分之中。行纯阳之数。若得气。便深入伸提之。却退至原处。又得气。根据前法。可治 癖 瘕之病。

  经曰。吸则内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呼引针。呼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内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

  不知日暮。其气已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正气)留止。故命曰补。注云。呼谓气出。吸谓气入。转谓转动。扪循谓手摸。欲气舒缓。切谓指按。使经脉宣散。推按谓排蹙其皮以闭穴。弹怒使脉气满 爪下。置针准定。通而取之。以常法也。适平调也。审视气已平调。则慎守勿更改。使疾更生也。机按。古人用针。

  于气未至。惟静以久留。待之而已。待之气至。写则但令吸以转针。补则但令呼以转针。如气已至。则慎守勿失。适而自护也。何其简而明。切而当哉。舍此之外。别无所谓法也。今人于气之未至也。安知静以久留。非青龙摆尾。则赤凤迎源。非进气。则留气。气之已至也。安知慎守勿失。非白虎摇头。则苍龟探穴。非调气。则纳气。阴中隐阳。阳中隐阴。或施龙虎交战。或行龙虎升腾。或用子午捣臼。或运抽添秘决。无非巧立名色。聋瞽人之耳目也。

  右捻之外。或以彼而参此。或移前而那后。无非将此提按徐疾左捻右捻六法。交错而用之耳。舍此别无奇能异术之可称焉。是古非今。难逃僭逾。知我者。必以我为不得已焉。又按。

  素问扪循切散弹怒爪下推按。是施于未针之前。凡此不惟补可用。而写亦可用也。故曰。通而取之也。

  问曰。赋言生成息数。不足为生。太过为成。补生写成。各根据脏腑息数。补冷之时。令患人。谨按生成息数足。病患自觉清凉矣。生成息数者。即手阳九息。足阳十四息。手阴七息。

  足脉尺寸长短。应天常度。呼吸动摇出纳。数法同行。注云。阳经上接下引。阴经下接上引。

  交会者。如手太阳交会足太阳。手少阳交会足少阳。手阳明交会足阳明。足太阴交会手太阴。足少阴交会手少阴。足厥阴交会手厥阴。若知上下交会。须知接气引经。谨按生成息数者。一呼一吸为一息。气行六寸。手足三阳。手九呼而足十四呼。以行卫气。过经四寸。手足三阴。手七吸而足十二吸。以行荣血。过经七寸。手三阳经。施针定息。皆用九呼。足三阳经。施针定息。皆用十四呼。呼者。使卫气上行也。手三阴经。施针定息。皆用七吸。

  足三阴经。施针定息。皆用十二吸。吸者。使荣气下行也。 假如两手三阳经。从手上行至头。经长五尺。施针用九息者。一息气行六寸。九息气行五尺四寸。除准经长五尺。仍余四寸。为催气过他经四寸。令气不回也。此为上接。接则宜补。 两足三阳经。从头下行至足。经长八尺。施针用十四息者。一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四息气行二尺四寸。共八尺四寸。除准经长八尺。仍余四寸。为催气过他经四寸。令气不回。此为下引。引则宜写。 两手三阴经。从胸下至手。经长三尺五寸。施针用七息者。一息气行六寸。七息气行四尺二寸。除准经长三尺五寸。外余七寸。为催气过他经七寸。令气不回。 两足三阴经。从足上至胸。经长六尺五寸。施针用十二息者。一息气行六寸。十息六尺。二息二六一尺二寸。共七尺二寸。除准经长六尺五寸。仍余七寸。为催气过他经七寸。令气不回。此即应天常度也。生成者。不足(经短)为生。太过(经长)为成。补生写成。 呼吸动摇出纳同行者。假如阳经十四息。随呼按而动之。就随吸提而动之。如此就完了一十四息之数。余经仿此。同行者。呼吸动摇出纳三法。一时并用也。假令足有疾。手无疾。补手三阳。写足三阳。手有疾。足无疾。写手三阴。补足三阴。 指微赋注云。生成数者。根据天数也。足太阳经、手少阳经、足少阴经、足阳明络、手少阴络、手厥阴络。此三经三络。皆迎六分。随一分也。手太阳经、手少阴经、手厥阴经、足太阳络、手少阳络、手太阴络。此三经三络。皆迎七分。随二分也。足少阳经、足厥阴经、手阳明络、足太阴络。此二经二络。皆迎八分。随三分也。手太阴经、手阳明经、手太阳络、足厥阴络。此二经二络。皆迎九分。随四分也。足阳明经、足太阴经、足少阳络、足少阴络。此二经二络。皆迎一寸。随五分。

  经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乃二十八宿之成。应水漏刻者也。从房至毕十四宿。

  水下主夜。灵枢经曰。水下一刻。人气在三阳。水下二刻。人气在阴分。又曰。日行一舍。人气行周五百息。气行五十周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也。机按。此则人气应天之常度也。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乃言无病患也。人有所病。则血气涩滞。经络壅塞。莫能循其常度而行矣。经曰。天温日明。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天阴日寒。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此人气因天时而失常度也。病挟热者。呼吸必疾而脉行速。病兼寒者。

  呼吸必慢而脉行迟。此人气因其病而失常度也。若根据其法。接某经当几呼过几寸。岂能一一中其肯綮者耶。素难虽不明言接气通经。始初针砭之设。莫非接气通经法也。经曰。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病先起阴者。先治阴而后治阳。病先起阳者。先治阳而后治阴。又曰。身形有痛。九候无病。则缪刺之。缪刺者。左痛刺右。右痛刺左。此刺络也。又曰。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或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巨刺者。左痛刺右。右痛刺左。此刺经也。气陷而邪下。从其经上取之。以掣其气上也。气逆而邪上。随其经下取之。以引其气下也。病若又曰。气积于胸中者。上取之。写人迎、天突、喉中。积于腹中者。下取之。写三里与气街。重者。鸡足取之。诊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又曰。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即从阳引阴。从阴引阳。以左治右。以右治左亦同。)

  又曰。当补之时。何所取气。当写之时。何所置气。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弃而后写阴以和之。阴气不足。而阳气有余。则先补阴而后写阳以和之。如此。则荣卫自然通行矣。又曰。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切而循之。弹而按之。视其应动者。乃后取之而下之。六经调者。谓之不病。虽病亦自已也。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写之。此所谓解结也。上寒下热。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已刺则熨项与背令热。令热下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上热下寒。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大热遍身。狂言。妄闻妄见。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

  虚者补之。血而实者写之。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动脉。久持之卷而切推。下至缺盆中而复止如前。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凡此莫非通经接气。但不以呼吸多少。而为经脉长短之候耳。指微赋注所释。譬犹援儒入释。以璞乱玉。何其谬哉。

  或曰。今医用针。动辍以袖覆手。暗行指法。谓其法之神秘。弗轻示人。惟恐有能盗取其法者。不知果何法耶。

  曰。金针赋十四法。与夫青龙摆尾等法。可谓已尽之矣。舍此而他。求法之神秘。吾未之信以为秘。我以为妄。固可以愚弄世人。实所以见鄙识者。古人有善。惟恐不能及人。今彼吝啬至此。法虽神秘。殆必神亦不佑。法亦不灵也。奚足尚哉。

  或曰。今医置针于穴。略不加意。或谈笑。或饮酒。半晌之间。又将针捻几捻。令呼几呼。仍复登筵。以足其欲。然后起针。果能愈病否乎。

  曰。经云。凡刺之真。必先治神。又云。手动若务。针耀而匀。静意视义。观适之变。

  又云。

  又云。虚之与实。若得若失。实之与虚。若有若无。谓气来实牢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气来实牢濡虚。以随济迎夺而为得失也。

  又曰。有见如(如读为而)入。有见如出。盖谓入者。以左手按穴。待气已至。乃下针。

  针入候其气尽。乃出针也。

  又曰。既至也。量寒热而留疾。寒则留之。热则疾之。留者迟也。疾者速也。凡补者。

  按之迟留。写者。提之疾速也。

  又曰。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刺阴而一刺阳。

  刺寒人所以念念在兹。不敢顷刻而怠忽者。惟恐虚实得失。而莫知寒热疾留而失宜也。因摭而辑之于此。庶使后学将以逞今之弊。而变今之习也欤。

  或曰。诸家针书。载某穴针几分。留几呼。灸几壮。出于经欤否欤。

  曰。于经不载。多出于经传出。经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浅深不得。反为大贼。过之则某穴宜留几呼。悖理尤甚。经曰。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针下寒。乃去针也。经气已至。慎守勿失。又曰。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又曰。气血之未应针。则伏如横弩之安静。其应针也。则起如机发之迅疾。然其气血流注。岂留呼而可为准定耶。又曰。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不以息之多数而便去针。是古人用针去针。徒使破皮损肉。有何益于病哉。故曰。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疽是也。又谓某穴宜灸几壮。亦非至言。惟当视其穴俞。

  肉之浓薄。病之轻重。而为灸之多少大小则可耳。不必守其成规。所言某穴针几分。灸几壮。谓病宜针某穴。则宜入几分。病宜灸。则宜灸几壮。针则不灸。灸则不针也。不知其说者。既针复灸。既灸复针。为害不浅。

  或曰。经言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不散。不太阴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阴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阴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阴阳。其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其刺深者。皆无过二分。其留皆无过一呼。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

  得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过此者。则脱气。此则古之法也。今观前篇所云。则此篇所论。

  亦皆非欤。

  曰。此古人特论其理之常如此耳。凡用刺法。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为拘也。经曰。邪气在。)清气在下。(言清温地气中人。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取之上)针中脉。则浊气出。(取之阳明合)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而病益。(浮浅之病。不欲深刺。

  深则邪反入。故曰反沉。)又曰。少长小大肥瘦。以心撩之。又曰。其可为度量者。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若夫瘠瘦而形肉脱者。恶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者是也。

  或曰。金针赋言。诸阳之经。行于脉外。诸阳之络。行于脉内。诸阴之经。行于脉内。诸阴之络。行于脉外。是欤非欤。

  经曰。经脉十二。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诸脉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又曰。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又曰。诸络脉。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十四经发挥以十二经之支脉。伏行分肉之间者。皆释为络脉。则络脉亦伏行分肉之间者。而不浮见。亦能经大节而不行绝道。亦当经脉十六丈二尺之数。而非不当数也。似涉于误。)

  经曰。百病必先于皮毛。邪中之。则腠理开。开则入客于络。(乃血络。非大络。)留而不去。

  传。未尝言阴阳也。且如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气之行。无分昼夜。卫气昼但行阳。夜但行阴。素难尝言之矣。今谓阳经外。阳络内。阴经内。阴络外。经无明文。不知何据。

  或曰。赋言男子气。早在上。晚在下。女子气。早在下。晚在上。午前为早。午后为晚。从。晚针。气乃上行。其说亦有据乎。

  经曰。荣气行于脉中。周身五十度。无分昼夜。至平旦与卫气会于手太阴。卫气行于脉外。昼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至平旦与荣气会于手太阴。机按。卫气之行。但分昼夜。

  可为法于人哉。

  或曰。赋言补写之法。男用大指进前左转。呼之为补。退后右转。吸之为写。提针为热。插如此。午后反之。其法是欤非欤。

  经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此论一考之素难。男女脏腑经络穴俞血气。昼夜周流无不同。今赋言午前午后。男女补写颠倒错乱如此。悖经旨也甚矣。故曰。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也。又曰。刺实须其虚者。针下寒也。刺虚须其实者。针下热也。曰寒曰热。惟针下为候。何尝以提按而分男与女哉。

  或曰。针法刺左边之穴。将针右捻。而气上行。将针左捻。而气下行。刺右边反之。欲补。先呼后吸。欲写。先吸后呼。其法亦可师欤。

  曰。经络周于人身。无有左右上下之别。今针左右不同如此。将谓左之经络与右。上与下。

  来矣。呼补吸写。古今皆同。予毋容议。

  或曰。丹溪言针法。浑是写而无补。何谓也。

  经曰。阳不足者。温之以气。阴不足者。补之以味。针乃砭石所制。既无气。又无味。

  破皮是也。又曰。写必用方。补必用员。盖谓以气方盛。以月方满。以日方温。以身方定。以息方吸而内针。复候其吸而转针。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故曰。写必用方。其气而行焉。补必用员者。员者。行也。行者。移也。宣其不行之气。令其行也。移其未复之脉。使之复也。夫写。固写其盛也。于补亦云。宣不行之气。移未复之脉。曰宣曰移。非写而何。且考素问。去旧实所以生新之意也。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复其真气。故云补也。虞氏曰。针刺虽有补写之法。余恐但有写而无补焉。谓写者。迎而夺之。以针迎其经脉之来气而出之。固可以写实也。谓补者。随而济之。以针随其经脉之去气而留之。未必能补也。不然。内经何以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皆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重竭其气。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若此等语。皆有写无补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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