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过格

净土经论 | 作者:网络 [投稿]

  三宝第二

  【善】

  1.塑造三宝像,百钱一善;塑诸天先圣治世正神贤人君子等像,二百钱一善。【解:诸天,谓欲、色、无色三界梵王帝释等及道教天尊真人神君等;先圣:谓尧舜周孔等;正神:谓岳渎城隍等;贤人君子:谓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等。】

  2.建立三宝寺院及床座供器等;施地与三宝;护持常住不使废坏;施香灯烛油粮菜米面等物供养三宝;建立诸天正神圣贤等庙宇;每样费百钱一善。(用荤血祭祀者非善。)

  3.刊刻大乘经、律、论,百钱一善;声闻乘,百五十钱一善;人天因果如五戒十善及世间正法、四书六经、先贤嘉言善行等,二百钱一善。印施赠送流通者同论。(但标价货卖流通者非善,以下皆同)。

  4.受菩萨大戒,四十善;小乘戒,三十善;十戒,二十善;五戒,十善。

  5.注释正法大乘经律论,一卷五十善,卷数虽多,止千五百善;声闻乘及人天因果,一卷一善,卷数虽多,止三百善。(若邪知臆见者非善)。

  6.自己著述编辑出世正法文字,一卷二十五善,但最多五百善;人天因果,一卷十善,但最多百善。(若谈说无益者非善)。

  7.讲演大乘经律论,听众五人,讲演者一善,人数虽多,止百善;声闻乘及人天因果,在席十人一善,但最多八十善。(若收取报酬者非善,图名者非善,讲演虚玄外道无益于人者非善)。

  8.见伪经劝人不要学,一善。

  9.为国家人民父母亲友知识法界众生诵经,一卷为二善,佛号千声为二善,礼忏百拜为二善;(若收受报酬者非善)。为自己,经一卷、佛号千声、忏百拜各一善。

  10.为国家人民父母乃至法界众生施食一坛,所费百钱一善;登坛施法者,一度为三善;(若收受报酬者非善)。

  11.为世间灾难作祈禳道场;作功果荐沉魂;每样所费百钱一善。

  12.礼拜大乘经典,五十拜为一善。

  13.讲演正法处,至心往听,听一席为一善。

  14.饭食供僧,因其来乞而与者,三僧为一善;延请至家者,二僧为一善;送供养到寺者,一僧为一善;若尽诚尽敬者,一僧为五善。(僧人再三苦求然后与饭食者非善)。

  15.饭僧时不拒乞人,平等与食者,二乞人为一善。

  16.护持僧众,一人为一善。(所护匪人者非善)。

  17.引导劝人入佛门方面:度一大德贤弟子,为五十善;度一明义、守行弟子,为十善;度一仅明义或者仅守行弟子,为五善。(若泛滥度者非善)。【解:大德贤弟子:谓能续佛慧命,普利人天者是也。】

  【过】

  1.废坏三宝尊像,所值百钱为二过;废坏诸天先圣治世正神贤人君子等像,所值百钱为一过。(荤血邪神惑世者非过)。

  2.以言谤斥佛菩萨罗汉,一言为五过,谤斥诸天正神圣贤等,一言为一过。(斥邪救迷,出言真诚者非过)。

  3.礼佛懈怠不按时,一过(因病因正事无过);礼佛犯荤、辛、酒、肉、触欲,为五过;上两种于六斋日犯者,过加一倍。

  4.毁坏三宝殿堂床座诸供器等,所值百钱为一过;诱导他人使之毁坏者,所值百钱为一过;见人毁坏不劝谏,为五过,反助其成功,为十过。毁坏诸天正神圣贤等庙宇,所值二百钱为一过。(荤血淫祠惑世者非过)。

  5.侵占三宝地及屋宇等,所值百钱为一过。

  6.新立一荤血祭祀神祠,五十过;神像一躯,十过;重修祠、像者,过各减半。

  7.毁坏出世正法经典,所值百钱为二过;人天因果,所值百钱为一过。

  8.讥谤出世正法经典,一言为十过;人天因果,一言为五过。

  9.吝惜佛法不教,十过(因彼不值得教者无过);阻隔善法不令流通,十过(属于邪见谬说者非过;虽属善法而时节因缘应当韬晦,顺时休止者非过)。

  10.无故殿上行,塔上登者,五过;殿、塔上荤酒污秽者,十过;食肉、五辛后诵经及登三宝地,一过。【解:故,指烧香、扫地、礼佛、诵经等。】

  11.诵、写经:差一字,为一过;漏一字,为一过;心中杂想,为五过;想恶事,为十过;闲谈杂事,为五过;谈善事,为一过;起身迎待宾客,为二过(国王大臣来则非过);不依形势苟且读诵,为五过;诵经时发嗔,为十过;骂人,为二十过;打人,为三十过。

  12.以外道邪法传授弟子,一人为二十过。

  13.著作、撰写伪经,一卷为十过。

  14.讲演邪法惑众,在席一人为一过;往彼听受邪法,听一席为一过。

  15.讲演正法时,任凭自己的不正确见解违背经义违背先贤,在席五人为一过。

  16.撰写脂粉词章言情传记等,一篇为一过;传布于一人为二过;自己记诵,一篇为一过。【解:一篇,指诗一首、文一段、戏一出之类。】

  17.传授人厌魅、堕胎种种恶方,一方为二十过。

  18.僧人乞食而不与之,一人为一过;非僧人乞食不与,二人为一过(没有饭食而不与者非过);不与而反加斥责辱骂者,为三过;作为僧人却不饭僧而拒绝者,一僧为二过。【解:俗不斋僧,其过犹轻,僧不斋僧,其过尤重。】

  19.畜养恶弟子不遣去者,一人为五十过;弟子有过而不训诲,小事一事为一过,大事一事为十过。

  20.离父母出家,更拜他人作干父母者,为五十过。

  21.毁一人戒行;三十过。

  仁爱第三

  (1)人类

  【善】

  1.凶年、荒年施粥;有瘟疫等流行病时施药;年底为人赎罪;每样百钱二善。

  2.赈济鳏、寡、孤、独、瘫、瞽、贫民;周全穷途人士还乡等患难;赎人男女;冬日施姜茶、施棉衣;夏日施茶水、单衣;助人嫁娶、丧葬;造桥、渡船,平治道路、险阻、泥淖;疏河、掘井;修建凉亭、仓平;荒年平价售米所让利润;百钱一善。零星施舍积累至百钱为一善,米麦布匹等类物品则以等价计算,亦百钱一善。

  3.如鳏、寡、孤、独、瘫、瞽、贫民、穷途无家可归人士等,收容赡养者;一日一善。

  4.救济接人助力疲困之苦如顺手推车等;一时三善。

  5.救人一命;延续一嗣;合一桩应合婚姻;收养无主弃婴;伸一人大冤;完聚一家骨肉;兴建一地方大利,出言造福(发言利及百姓),或出力任劳;各百善。

  6.救一人危难、流离;救一溺婴(已生者);救一贱从良;救(指在不是自己主事的情况下用力扶救)一无辜重刑;葬一无主灵柩;不杀降卒,不戮胁从,所活一人;收养一无倚靠人;各五十善。(以上受贿者非善,偏断不公者非善)。

  7.救一重病;施舍棺材一具;施舍地方给无处安葬的人家;见人侵凌另一人,竭力保护;除一人害;伸一人冤;劝人勿溺一子女;各三十善。

  8.救一在腹之胎;救一无辜轻刑;路遇病人接回家调养,一人次;各二十善。(若收受报酬者非善)。

  9.掩埋一无主暴露尸体;舍棺材埋葬一白骨;传授人一保益身命事;一小事为众出力;各十善。

  10.尽心为人谋划一事;治疗一轻疾使痊愈;宽容一应责人;各三善。

  11.济一人饥;济十人渴;济冻人一衣;施一暗夜灯明一人;施、借一人雨具;施药一服有效;不沉滞一人书信;兴事利及十人;一善。

  【过】

  1.致一人死;设陷阱陷害一人;谋成一人死刑;溺杀一婴;绝一人后嗣;致一良人为贱(失节);坏一人坟地;掘一人尸;破一人婚姻;医务人员为费用耽误一人性命;制造一毒药;各百过。上述伤而不死,为八十过。唆使别人作者,与自作同论。

  2.发一言害及百姓,五十过;动一念害及百姓,十过。

  3.见一人死,可救不救;赞叹、帮助人溺一婴;致人堕一胎;侵凌一孤寡;乘危下石、排挤人;以私怨,倾一人家业;致一人流离;嫁祸一人;掘地遇人骸骨,抛弃不顾;铲平别人一坟;各五十过。用咒祷厌诅,害人一命百过;不死而病,五十过。

  4.作践人庄稼;谋成一人轻刑;技术不精,蛊惑害人;见人欺凌孤寡,可护不护;见人冤,能伸不伸;各三十过。

  5.疑病妄药;平人一难求救,可救不救;各二十过。

  6.医家治病不用心;侮弄欺弄损害一盲人、聋人、病人、愚人、老人、小儿、残疾者;侵凌一弱;幸灾乐祸;重病求救,不救;各十过。

  7.制造害人毒药,为五过;欲害人,为十过;害人一命为百过;不死而病为五十过;害禽畜,一命为十过;不死而病为五过。

  8.责怪一不应责人;欺诳一愚笨无识;沉滞一人书信;为人帮忙谋划,一事不忠;恐吓人;每样三过。

  9.穷民哀告,不应;故意犯一人忌讳;各二过。

  10.拒绝一乞人;见一人饥寒不救济;各一过。

  11.见人有忧,不为解释,为一过;反生畅快,为二过;更增其忧,为五过;见人富贵,愿他贫贱,为五过。

  12.不怜悯人疲顿;小疾来求救,不救;见人死,不起慈心;见鳏、寡、孤、独、穷民、饥渴、寒冻等不救济(无财者非过);一人次一过。

  13.救病药方,不肯传人者,五方为一过。(未验恐误人者非过)。

  14.放火烧人房舍、山林者,五十过;因而害了人,一命为五十过;害了畜,与杀畜同论;本意欲害人命者,一命为百过。

  15.掘人冢弃人骨殖者,一冢为五十过;平人冢,一冢为十过。(太古之坟无骨殖者非过)。

  16.依势白占人田地房屋等,所值百钱为十过;贱价强买,百钱为一过。

  17.损坏通衢道路,使人畜艰于行走;损坏公共水井、凉亭、桥梁、渡船等,一日为五过。

  (2)物类

  【善】

  1.随缘放生,一命一善。

  2.救十极细微湿化之属命,一善。

  3.买放生命;祭祀筵宴不杀生,所省;每样百钱一善。

  4.为官禁止屠杀,一日十善。

  5.善巧劝说养蚕人、渔人、猎人、屠人等人改业(不计改与未改,只计劝与未劝);救一微命;施舍禽、畜食物一日;葬一自死禽兽;救接畜力疲乏一时;二善。

  6.耕牛乘马家犬等,死而埋葬之:大命为十善,小命为五善;复资荐之,一命为五善。

  7.为官者戒一人食牛犬一年;戒一养蚕人家不养;各为五善。

  8.救一无力报答人的畜命(如鸡鸭鱼等),十善。

  9.救一有力报答人的畜命(如牛马等),二十善。

  10.自己戒杀一年,二十善。

  11.化转渔人猎人屠人一人改业,为五十善。

  12.倡戒杀放生,百善。(专救微命不救大命者,是惟贪己福,无慈物心是也,非善)。

  【过】

  1.倡导杀生;阻人放生;私烹牛犬;各百过。

  2.杀一有力报人畜(误杀为五过);非法烹煮生物,使受极苦,如活烹鳖蟹、火逼羊羔、吃醉虾、吃活猴脑之类;覆一巢;填一穴;各二十过。

  3.收藏一杀众生用具如钓竿、渔网、鸟枪等;杀一无力报人畜(误杀为二过);各十过。

  4.放鹰走狗钓鱼射鸟等,伤而不死,一物为五过;致死,与故杀诸畜同论;发蛰惊栖、填穴覆巢、破卵伤胎者,同论。(发蛰等,因作善事,误伤非过。如修桥砌路建寺造塔,本出好心,故不为过,然须忏悔资荐)。

  5.役使牲畜,至力竭疲乏,不怜悯其苦而强役者,一时为十过;加之鞭笞者,一杖为一过;心不怜疲顿,一过。借使别人家的牲畜,加倍论过。

  6.故意杀微畜,一命为一过,误杀,十命为一过,;故意杀极微畜,十命为一过,误杀,二十命为一过;以上使人杀者同论,赞助他杀者同论,逐日饮食杀者同论,畜养卖与他人杀者同论,妄谈祸福、祭祷鬼神杀者同论,修合药饵杀者同论,养蚕者与畜养杀同论。

  7.故意杀害人之畜比如狼等,一命为一过,误杀,十命为一过。

  8.见杀不救,比上述各过减半(无门可救者非过);不可救而不生慈念,为二过。【解:减半者,如杀有力报人之畜二十过,今十过是也,以此类推。】

  9.耕牛乘马家犬等,老病死而卖其肉者,大命为十过,小命为五过。

  10.时当禁屠,故杀者,随上所开过,加一倍,私买者与居上位反为民开杀端者同论。

  11.笼系禽畜,一日一过;见畜死,不起慈心,一过。

  12.食一有力报答人之畜等肉,所费百钱为一过;贩卖屠刀渔网等物,所得百钱为一过。

  13.肉食,一食为一过;违禁物,若龟鳖之类,一食为二过;有义物,若耕牛乘马家犬之类,一食为三过。

  劝化第四

  (1)助善类(人之为善,而我助之则为善,阻之则为过也。)

  【善】

  1.劝未行善者为一切善,其劝化功德为对方作善的一半;赞叹、帮助他人已经开始行的善,赞助功德为其四分之一;劝人出财作福,被劝人出三百钱,劝化人一善。(图名利而募化者非善)。

  2.举用一贤良为十善;驱逐一奸邪为十善;扬人一善为一善;隐人一恶为一善;为五善。

  3.刻施一善书,百钱一善;传播人保养身命书,一卷为五善;救病药方,五方为一善;(若收授报酬者非善,无效验者非善)。

  4.编辑一济世善书;供养一贤善人;成人一美如助成家业等;见人侵毁贤善,劝而止之;各十善。

  5.感化人一家好善;表扬一人阴德;建义学,教诲一人;各三十善。

  6.感化一人成德,五十善。

  7.倡一善事,其利益可普及一方,百善。

  【过】

  1.阻人布施、周济,百过。

  2.排挤一有德人,五十过。

  3.破坏他人成功;阻止他人行一善;因为私情意见不赞成人善;看不起人、菲薄人,不屑教;各五过

  4.见一贤,能荐举而不举,为五过;反而排挤之,为十过。恶人不听劝阻后不离开,为五过;反助之,为十过。

  5.隐没他人一种长处;三过;隐人善事,一事一过;扬人恶事,一事为一过;(有监察职责者举恶非过,为除害救人而举恶者非过)。

  (2)阻恶类(人之为恶,而我阻之则为善,助之则为过也)

  【善】

  1.劝人改一过;劝阻播人一小恶;各为一善。

  2.折伏、化除他人一恶;解人一忧;息一人斗;各三善。

  3.化解一人怨恨,使之忘怀,五善。

  4.息一人讼,五善;劝人息讼,免死刑一人为十善,免徒刑一人为五善,免劳教一人为二善,免收容拘留一人为一善,劝人和解斗争为一善。(若收报酬者非善)。

  5.阻止张扬他人一隐恶、隐私;阻止谈一闺情;烧毁一卷邪书;各十善。

  6.劝一人勿溺子女(前述是去救,这里是劝转);阻止一违法乱纪行为;解免害人阴谋、落井下石;各三十善。

  7.劝化一为非者改行;劝人改一恶业如杀生等;调停他人内外骨肉忿争;各五十善。

  8.化转一人至仁至孝;百善。

  【过】

  1.教人作一切恶,人本无恶事,而我教之,较我自作者加一倍;赞助人行一切恶,人已有恶事,而我助之,较我自作者同论;见人一切为非,可劝不劝,较自作者减半。

  2.编撰一伤化词传;引诱一人放荡;离间一人骨肉;各百过。

  3.翻刻一邪书;挑唆一人打官司;代写一离婚书;各五十过。

  4.荐引一匪人;传人一项恶术邪法;各三十过。

  5.帮助一人打官司,二十过。

  6.亲近一恶人,十过。

  7.挑唆一人斗;增加一人忧恐;各五过。

  8.见人打官司,可劝不劝,三过。

  9.当众斥一人过失,二过。

  10.见人之误,不与明言;见人忧,闻人诉怨,不劝解;助人为非一事;见人盗细物不阻;各一过。

  11.教人为不善,一事为二过;教人不忠不孝等大恶者,一事为五十过。见人为不善,不谏劝者,小事为一过,大事为三十过。(知彼刚愎,决不受谏者,非过)。

广大佛友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语法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你们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最好动力。反馈|投稿
热文推荐
精华文章
热门推荐
网站推荐
最新推荐
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版权归原影音公司所有,若侵犯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华人学佛网  Copy Rights Reserved @2020 技术问题联络电邮:cnbuddhist@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