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起十九年,尽二十三年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疏]“滕子婴齐”。○释曰:传法并不解称名之意,盖罪贱之也。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曹南,曹之南鄙。缯子会盟于邾。已酉,邾人执缯子,用之。微国之君,因邾以求与之盟。与,厕豫也。○与音豫,注及下文同。
[疏]“会盟于邾”。○释曰:言会盟于邾者,缯是微国,欲因邾以求盟,故云会盟也。
人因已以求与之盟,已迎而执之。恶之,故谨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衈社也。衈者,衅也,取鼻血以衅祭社器。○恶,乌路反。下“恶其长”同。叩音口。衈音二。
[疏]“故谨”至“社也”。○释曰:此与昭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友以归,用之”,皆恶其用人,故不据国之大小,同书曰以见恶也。叩其鼻者,《论语》云:“以杖叩其胫。”则叩谓击也。
秋,宋人围曹。
卫人伐邢。
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会无主名,内卑者也。四国称人,外卑者也。杜预曰:“地於齐,齐亦与盟。梁亡。自亡也。湎於酒,淫於色,心昏,耳目塞。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民为寇盗。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如使伐之而灭亡,则淫湎不足记也。使其自亡,然后其恶明。○湎,面善反。长,丁丈反,下及注同。背音佩。
[疏]“梁亡”。○释曰:《左氏》以为秦灭梁,恶其自取灭亡之故,不以秦灭为文。《公羊》以为鱼烂而亡,谓梁君隆刑峻法,百姓逃叛,而事等鱼烂,从中而去也。此传亦云大臣背叛,民为寇盗,则同《公羊》。梁国亦自亡也,又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则梁之土地,必为人所取,盖同《左氏》“秦得之”,但据自灭为文少异耳。
梁亡,郑弃其师,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梁亡,出恶正也。正谓政教。
[疏]“正名”而“已矣”。○释曰:仲尼脩《春秋》,亦有改旧义以见褒贬者,亦有因史成文以示善恶者。其变之也,不葬有三:为齐桓讳灭项之类,是改旧也;其梁以自灭为文,郑弃其师之徒,是因史之文也。故传云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
郑弃其师,恶其长也。长谓高克。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作,为也,有加其度也。更加使大。言新,有故也,非作也。责其改旧制,南门者,法门也。法门,谓天子诸侯皆南面而治,法令之所出入,故谓之法门。
夏,郜子来朝。郜,古报反。
五月,已巳,西宫灾。谓之新宫,则近为祢宫。言闵公非僖公之父,故不言新宫也。○近,附近之近。祢,乃礼反,父庙也。以谥言之,则如疏之然,故不言闵宫,而云西宫。以是为闵宫也。
[疏]“以是为闵宫也”。○释曰:传知之者,以若是祢宫,当言新宫,若是疏祖之宫,又须言谥,此在亲疏之间,故知是闵宫也。
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邢为主焉尔。邢小,其为主何也?其为主乎救齐。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以救齐是也。
[疏]“邢为”至“救齐”。○释曰:盟会地于国都者,国主虽与盟会,未知即能为主,桓十四年“公会郑伯于曹”,曹不为主是也。而传云邢为主焉尔,又辨其大小者,传以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以救齐,今又盟于邢,故知为主也。又云邢小者,以邢虽是小国,为主,能救齐,故归功于邢。不谓盟国都者,例能为主耳。
冬,楚人伐随。随,国也。
[疏]“随国也”。○释曰:案《世本》随是国名,经又言伐,知非邑也。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宋为盟主,故序齐上。鹿上,宋地。
夏,大旱。传例曰:“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旱时,正也。
[疏]“旱时正也”。○释曰:旱必历时,非一月之事,故书时为正也。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雩。雩,宋地。雩或为字。执宋公以伐宋。以,重辞也。传例曰:“以者,不以者也。”此传及定七年“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传皆曰“以,重辞也”,然则以有二义矣。国之所重,故曰重辞。
[疏]“以,重辞也”。○释曰:桓十四年“宋人以齐人、蔡人”云云“伐郑”,传曰:“以者,不以者也。”今传云“以,重辞也”。何知非是一事而重,不可以?范注云以有二义者,范以执宋公及执卫结,皆是国之所重,而传云以,重辞也,其微人从伐者,即云以者,不以者也。明二者意异,故云以有二义。
冬,公伐邾。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楚称人者,为执宋公贬。○捷,在接反。为,于伪反。
[疏]注“楚称”至“公贬”。○释曰:知为执宋公贬者,以称使知是楚子使之,国君而称人,明为执宋公贬也。
捷,军得也。其不曰宋捷,何也?据庄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
[疏]注“据庄”至戎捷。○释曰:役传云“戎,菽也”,则与此宋捷绝不相当。而范引之者,彼虽以戎为菽,终是伐得之,故范引为证也。
不与楚捷於宋也。不以夷狄捷中国。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会雩之诸侯。会者,外为主焉尔。
释宋公。外释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公之与之盟日之也。不言楚,不与楚专释也。何休曰:“《春秋》以执之为罪,不以释之为罪,责楚子专释,非其理也。《公羊》以为公会诸侯释之,故不复出楚耳。”郑君释之曰:“不与楚专释者,非以责之也。”传云“外释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公之与之盟目之也”,言公与诸侯盟而释宋公,公有功焉,与《公羊》义无违错。○复,扶又反。
[疏]“会者,外为主焉尔”。○释曰:重发之者,以释者是公,嫌会非是外为主,故发例以明之。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句,其俱反。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升陉,鲁地。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之者,为内讳也。为,于伪反。
[疏]“不言”至“讳也”。○释曰:不言其人,以吾败也,谓不言邾之主名也。不言及者,为内讳也,谓不言鲁之主名也。与桓十七年解异者,观经为说,不可执文也。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泓,乌宏反。宋师败绩,日事遇朔曰朔。《春秋》三十有四战,未有以尊败乎卑,以师败乎人者也。以尊败乎卑,以师败乎人,则骄其敌。襄公以师败乎人,而不骄其敌,何也?责之也。泓之战,以为复雩之耻也。前年,宋公为楚所执。雩之耻,宋襄公有以自取之。伐齐之丧,执滕子,围曹,为雩之会,不顾其力之不足,而致楚成王,成王怒而执之,故曰:礼人而不答,则反其敬;爱人而不亲,则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则反其知。过而不改,又之,又,复。○知音智,又如字。复,扶又反。是谓之过。襄公之谓也。古者被甲婴胄,非以兴国也,则以征无道也,岂曰以报其耻哉!宋公与楚人战于泓水之上,司马子反曰:“楚众我少,鼓险而击之,胜无幸焉。”若要而击之,必可破,非侥倖也。○被,皮既反。胄,而救反。司马子反,《左传》作子鱼。要,於遥反。侥,古尧反。倖音幸。
[疏]“司马子反”。○释曰:麋信云:“子反当为子夷,未审范意然不?”○“胜无幸”。○释曰:以小敌大,恐其不若,克之不名徼幸也。
襄公曰:“君子不推人危,不攻人厄,须其出。”须其出险。○推,如字,又它回反。既出。旌乱於上,陈乱於下。子反曰:“楚众我少,击之,胜无幸焉。”襄公曰:“不鼓不成列。”列,陈。○陈,直觐反。须其成列而后击之,则众败而身伤焉;七月而死。何休曰:“即宋公身伤,当言公不当言师,成十六年‘楚子败绩\\’是也。又成十六年传曰:‘不言师,君重于师也。”即成十六年是,二十二年虚言也。即二十二年是,十六年非也。”郑君释之曰:“传说楚子败绩,曰四体偏断,此则目也。此言君之目与手足有破断者,乃为败矣。今宋襄公身伤耳,当持鼓,军事无所害,而师犹败,故不言宋公败绩也。传所以言‘则众败身伤焉\\’者,疾其信而不道,以取大辱。”
[疏]“七月而死”。○释曰:此云七月而死,则是身伤。不云宋公败绩者,郑玄云非四体偏断,又非伤目,故依常例称师也。
倍则攻,敌则战,少则守。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道?道之贵者时,其行势也。凯曰:“道有时,事有势,何贵於道?贵合於时。何贵於时?贵顺於势。宋公守匹夫之狷介,徒蒙耻於夷狄,焉识大通之方,至道之术哉!”○攻如字,又音贡。守如字,又手又反。狷音绢。介音界。焉,於虔反。
[疏]“焉识”至“术哉”。释曰:老子至道之人,犹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今宋襄国弱於楚,而行敌战之礼,故传讥其师败身伤,注谓之不识至道之术也。
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闵。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不正其以恶报恶也。前十八年宋伐齐之丧,是恶也。今齐乘胜而报,是以恶报恶也。○闵,《左氏》作缗,二十五年楚围亦同.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桓公之子襄公。兹父之不葬,何也?失民也。其失民何也?以其不教民战,则是弃其师也。为人君而弃其师,其民孰以为君哉!何休曰:“所谓教民战者,习之也。《春秋》贵偏战而恶诈战,宋襄公所以败于泓者,守礼偏战也,非不教其民也。孔子曰:‘君子去仁,恶乎成名?……造次必於是,颠沛必於是。’未有守正以败而恶之也。《公羊》以为不书葬为襄公讳,背殡出会,所以美其有承齐桓尊周室之美志。”郑君释之曰:“教民习战而不用,是亦不教也。诈战谓不期也。既期矣,当观敌为策,倍则攻,敌则战,少则守。今宋襄公于泓之战违之,又不用其臣之谋而败,故徒善不用贤良,不足以兴霸主之功,徒言不知权谲之谋,不足以交邻国、会远疆,故《易》讥鼎折足,《诗》剌不用良,此说善也。○而恶,乌路反,下“而恶”同。恶乎音乌。造,七报反。沛音贝。为襄,于伪反。背音佩,谲音决。折,之设反。剌,七赐反。
[疏]“何休”至“善也”。○释曰:何休曰“《春秋》贵偏战”者,谓各守一偏而战也。郑玄云“《易》讥鼎折足”,“《诗》剌不用良”者,鼎折足,是《鼎》卦九四爻辞,彼云:“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王弼云:“处上体之下,而又应初。既承且施,非已所堪,若鼎足小细而任重,故折足也。”鼎足既折,则覆餗矣。餗谓鼎之实,实覆则沽渥其形,以喻不胜其任,身被戮辱,故凶也。此襄公是其事也,故曰“鼎折足”也。“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则已洁矣。故曰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为渥沽,智小谋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灾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鼎》卦,巽下离上,??马融云:“餗谓糜也”。《诗》剌不用良者,谓郑忽不能与贤人图事,以至死亡,故《诗》作《狡童》、《扬之水》二篇剌之,故《诗序》云云,“《狡童》,剌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扬之水》,闵无臣也,君子闵忽之无忠臣良士,终以死亡,而作是《诗》也”。
秋,楚人伐陈。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庄二十七年称伯,今称子,盖为时王所黜。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郑。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于郑。襄王也。天子以天下为家,故所在称居。天子无出,出,失天下也。王者无外,言出则有外之辞。江熙曰:“天子必巡守然后行,故河阳之守,全天王之行也。平王东迁,其诗不能复《雅》,而列为《国风》。襄王奔郑,不得全天王之行,则与诸侯不异,故书出也。夫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斯文是作,不以道假人。传言失天下,阙然如有未备。”○巡守,手又反,下同之。行如字,或下孟反,下同。复雅,扶又反。
[疏]注“夫子”至“未备”。○释曰:旧解江熙此言,明夫子之脩《春秋》,虽宪章前代,亦不可全与前代齐录,故云“夫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言尧舜有巡守之礼,文武有省方之制,故仲尼因襄王之守全天子之行,是亦祖述宪章也。“斯文是作,不以道假人”者,谓若全天子之行,宪章前代,是不以道假借人也。但襄王与诸侯不异,不可复全天子之行,故书出以表之也。明夫子虽欲尊王者同之先伐,以周德阙然未备,不可同之,故遂以此道借人也。或以为夫子所以书王出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斯文是作,不以道借人”。王德既阙,不可复全其行,故书出以表其失天下也。
居者,居其所也。虽失天下,莫敢有也。邵曰:“虽实出奔,而王者无外,王之所居,则成王畿,郑不敢有之以为国。”。
晋侯夷吾卒。传曰:“诸侯时卒,恶之。”出不葬,篡文公而立,失德。○恶,乌路反。篡,初患反。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毁之名,何也?据宣十二年“楚子灭萧”不名。○毁,况委反。不正其伐本而灭同姓也。绝先祖支体尤重,故名以甚之。
[疏]“不正”至“姓也”。○释曰:卫与邢同姬姓,今卫灭邢,则是绝先祖支体,故谓之伐本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
宋荡伯姬来逆妇。伯姬,鲁女,为宋大夫荡氏妻也。自为其子来迎妇。○自为其,于为反,下“为祖”同。妇人既嫁不逾竟,宋荡伯姬来逆妇,非正也。其曰妇,何也?缘姑言之之辞也。
[疏]“不逾竟”。○释曰:复发传者,嫌为求妇为礼,故发之。
宋杀其大夫。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之位,尊之也。何休曰:“曹杀其大夫,亦不称名姓,岂可复以为祖乎?”郑君释之曰:“宋之大夫尽名姓。礼:公族有罪,刑于甸师氏,不与国人虑兄弟也,所以尊异之。孔子之祖孔父,累於宋殇公而死,今骨肉在其位而见杀,故尊之,隐而不忍称名氏。若罪大者,名之而已,使若异姓然,此乃祖之疏也。曹杀其大夫,自以无大夫,不称名氏耳。《春秋》辞同事异者甚多,隐去即位以见让,庄去即位为继弑,是复可以比例非之乎。”○复以,扶又反,下是复同。甸,徒遍反。累,方伪反。去,起吕反,下同。以见,贤遍反。为继,于伪反,又如字。
[疏]注“祖之疏”。○释曰:异姓称名,疏而详已;同姓不名,亲而略之;若名氏具备,而见其疏,则见异姓同,非尊祖之事,故曰疏之也。古本或作“礼之疏”者,言同姓与异姓不别,则於礼法为疏也。理亦通耳。以本不定,故两解之。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纳者,内弗受也。围,一事也。纳,一事也。而遂言之,怪其异事而辞相连,有似遂事之辞。盖纳顿子者陈也。围陈,使纳顿子。
[疏]“盖纳顿子者陈也”。○释曰:案《癈疾》云:“休以为即陈纳之当举陈,何以不言陈”,郑君释之曰:“纳顿子固宜为楚也。穀梁子见经云‘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有似‘晋阳处父伐楚救江\\’之文,故云盖陈也。”是郑意亦同范说,围陈使纳顿子也。
葬卫文公。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卫称子,在丧。洮,鲁地。莒无大夫,其曰莒庆,何也?以公之会目之也。小国无大夫,以公与会,故进之。时有卫子,则无敌公之嫌。○与会如字,一音预。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已未,公会莒子、卫甯速盟于向。向,莒地。○向,舒亮反。公不会大夫,其曰甯速,何也?以其随莒子,可以言会也。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人,微者也。侵,浅事也。公之追之,非正也。至巂,急辞也。以急辞言之,明不至巂。○巂音携,又似衮反。
[疏]“人微”至“辞也”。○释曰:文承追齐师之下,即云至巂,是急辞也。据文与“公追戎于济西”异也。案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称“不使戎迩於我也”,今举齐侵,是以难近国,而亦云大之也者,彼以戎有徒众,故大公所追,此以公之不及,故亦言大之也。然彼不言戎之伐我,此云齐人侵我者,彼是戎狄,不使之近我,似若望风退走然,此齐是中国侵,又浅事,故举之以见公追非正也。
弗及者,弗与也,弗与战也。可以及而不敢及也。畏齐师。其侵也曰人,其追也曰师,以公之弗及,大之也。大之,谓变人言师。弗及,内辞也。弗及者,若曰我自不及耳,非齐不可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
卫人伐齐。
公子遂如楚乞师。乞,重辞也。雍曰:“人道施而不有,让而不取,故以乞为重。”○施,舒豉反。
[疏]“乞,重辞也”。○释曰:此是乞师之始,故发传以明之。
何重焉?重人之死也,非所乞也。师出不必反,战不必胜,故重之也。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夔,国也。不曰,微国也。以归,犹愈乎执也。
[疏]“夔国”至“执也”。释曰:灭国有三术,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此是夷以之微国,故从时例。而传言微国也,以明之也。案戎伐凡伯以归,不言执者,尊天子之使,不与夷狄之执。今夷狄自相执,经言以归,传云“犹愈乎执也”者,彼尊凡伯,使一人当一国,故变执言以归。诸侯相执以归者,例不得言执,故传云以归,犹愈乎执也,明经止得言以归。
冬,楚人伐宋,围闵。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以吾用其师,目其事也,非道用师也。楚人出师,为鲁伐齐,而中道以伐宋,故伐围兼书,所以责楚。○为,于伪反。中如字,又丁仲反。
[疏]“目其”至“师也”。○释曰:传解经,并言围伐之意也。言楚人为我伐齐,而中道更伐宋,故兼围伐目其事,所以责楚中道用师,非训为责也。
公以楚师伐齐,取穀。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民以其死,非其正也。雍曰:“兵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安有驱民於死地,以共假借之役乎?”○共音恭,本又作供。假借音嫁,又古雅反;下子夜反,又子亦反。
[疏]“以者,不以者也”。○释曰:“重发传者,彼据外,此据内,故重详之。
公至自伐齐。恶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以蛮夷之师伐邻近大国,招祸深怨,危亡之道。
[疏]“恶至”至“危之也”。○释曰:庄六年秋,“公至自伐卫”,传曰:“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则无用见公恶事之成也。”与此文不同者,互文以起义,其实不异,彼明恶事之成,此亦明之,此云危之也,则彼亦危之可知也。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朝,直遥反。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昭,或作照,非。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楚人者,楚子也。其曰人,何也?人楚子,所以人诸侯也。其人诸侯,何也?不正其信夷狄而伐中国也。何休曰:“哀元年‘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不称人,明不以此故也。”郑君释之曰:“时晋文为贤伯,故讥诸侯不从,而信夷狄也。哀元年时无贤伯,又何据而当贬之邪?甯谓定哀之世楚强盛,故诸侯不得不从耳。”江熙曰:“夫屈信理对,言信必有屈也,宋楚战于泓,宋以信义而败,未有阙也,楚复围之。我三人行必有我师,诸侯不能以义相师,反信楚之曲,屈宋之直,是义所不取,信曲屈直犹不可,况乃华夷乎?楚以亡义见贬,则诸侯之不从,不待贬而见也。然则四国信楚而屈宋,春秋屈其信而信其屈,贬楚子于兵首,则彼碌碌者以期见矣,故曰‘人楚子,所以人诸侯’。”○信音申。
[疏]注“宁谓”至“诸侯”。○释曰:郑云无贤伯、范言楚盛者,二者相接也,为当时无贤伯,楚又彊盛,故诸侯不得不从也。案泓之战,《穀梁》意讥宋公。江熙云宋以信义而败,未有阙者,据宋不能量敌彊弱,致师败身伤,故讥之。其於信义,实未有所阙,而楚复围之,故贬楚子也。《公羊》以为称公者,为执宋公贬,故终僖之篇贬之。杜预解云,楚以微者告,并与《穀梁》异也。
十月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地以宋者,则宋得与盟,宋围解可知。○与音豫。
[疏]注“地以”至“可知”。○释曰:《左氏》之意,公会诸侯盟于宋,宋不与盟。何休与范皆云“地以元缺宋,则宋得与盟”。二传以无晋救宋之文,故与《左氏》异也。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再称晋侯,忌也。郑嗣曰:“曹卫并有宿怨于晋,君子不念旧恶,故再称晋侯以剌之。”○剌,七赐反。下文及注同。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剌,杀也。内讳杀大夫,故谓之剌。盖取《周礼》三剌之法。先名后剌,杀有罪也。公子启曰:“不卒戍者,可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讥在公子也,剌之可也。”公子启,鲁大夫。
[疏]“公子启曰”。○释曰:旧解云,子启即公子偃,启书日者,启无罪,今买书时者,是买有罪也。今观上下文势,理恐不然,何者?此传上云先名后剌,下文云不卒戍者,可卒也,本非释时日之意,何为公子启一句独论日月之事?若以《穀梁》专释经,不论人语之事,何为襄二十三年传云:“蘧伯玉曰:不以道事其君者,其出乎!”岂得谓蘧伯玉曰又不是人言也。故知旧说非耳。
楚人救卫。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恶其忌怨深。○畀,必利反,与也,下及注同.恶,乌路反,下文及注同。
[疏]“入者,内弗受也”。○释曰:前已有传,重发之者,以晋文初霸,嫌得入中国,故发传以明之。
畀,与也。其曰人,何也?不以晋侯畀宋公也。畀,上与下之辞,故不以侯畀公。哀四年夏“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使楚子治其罪。今执曹伯,不言归于宋,而言与宋人者,是使宋公拘执之。
夏,四月,已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楚杀其大夫得臣。
卫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卫称子者,时卫侯出奔,国更立君,非王命所加,未成君,故曰子。践土,郑也。讳会天王也。实会天王,而文不言天王,若诸侯自共盟然,是讳之也,所谓谲而不正。
陈侯如会。如会,外乎会也,於会受命也。外乎会,不及序也。受命于会,故书如会。
公朝于王所。朝不言所,言所者,非其所也。非京师朝。
[疏]“朝不言所”。○释曰:公如京师,亦不言朝,直失不言所者,如即是内朝之常文,故直解不言所而已。如既是常文,此言朝者,以其非京师,故以违例言之。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自楚,楚有奉焉尔。复者,复中国也。中国,犹国中也。
[疏]“楚有奉焉尔”。○释曰:发传者,自楚,嫌与中国异也。
归者,归其所也。郑之名,失国也。
[疏]“郑之名失国也”。○释曰:重起失国之例者,以郑非大罪,故出奔不名,恶其藉楚之力,故入名,以表失国,嫌出入异,故传发之。
卫元咺出奔晋。
陈侯款卒。
秋,杞伯姬来。庄公女来归宁。
公子遂如齐。聘也。
冬,公会晋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陈称子,在丧也。讳会天王也。复致天子。○复,扶又反。
天王守于河阳。河阳,晋地。○守音狩,下同。全天王之行也,时实晋文公召王。以臣召君,不可以训。因天子有巡守之礼,故以自行为文。○行如字,或下孟反。为若将守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水北为阳,山南为阳。温,河阳也。日之所昭曰阳。○为天王,干伪反。
壬申,公朝於王所。朝於庙,礼也。於外,非礼也。诸侯朝王,王必於宗庙受之者,盖欲尊祖祢共其荣。独公朝与?诸侯尽朝也。其日,以其再致天子,故谨而日之。主善以内,目恶以外。主善以内,谓公朝于王所。目恶以外,言再致天子。○朝与音馀。言曰公朝,逆辞也,而尊天子。郑嗣曰:“若公朝于庙,则当言公如京师,而今言公朝,是逆常之辞。虽逆常而曰公朝王所,是尊天子。”
[疏]“而尊天子”。○释曰:公若朝於庙,当云如也。今逆常,故言朝也。朝虽逆常之辞,言公朝於王所,仍是敬王室之事,故云“而尊天子”。
会于温,言小诸侯。温,河北地,以河阳言之,大天子也。温、河阳同耳。小诸侯,故以一邑言之。尊天子,故以广大言之。日系於月,月系於时。壬申,公朝于王所,其不月,失其所系也。以为晋文公之行事为已傎矣。以臣召君,傎倒上下,日不系于月,犹诸侯不宗于天子。○傎,都田反。倒,丁老反。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此入而执,其不言入,何也?不外王命於卫也。入者自外来;伯者以王命讨卫,卫,王之士,故曰不外王命。归之于京师,缓辞也。断在京师也。辞间容之,故言缓。○断,丁乱反。
[疏]“缓辞也”。○释曰:据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不言之。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自晋,晋有奉焉尔。复者,复中国也。归者,归其所也。
[疏]“晋有奉焉尔”。○释曰:又发传者,嫌霸者与凡诸侯异。
诸侯遂围许。会温诸侯。许比再会不至,故共围之。遂,继事也。继事,会于温而围许。
曹伯襄复归于曹。三月为晋侯所执,今方归。复者,复中国也。天子免之,因与之会。其曰复,通王命也。免之于宋,身未反国,因会于许,即从反国之辞通王命。
遂会诸侯围许。遂继事也。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国也。葛卢,微国之君未爵者也。其曰来,卑也。介音界,国名。
[疏]“其曰来,卑也”。○释曰:据庄五年“郳犁来来朝”,亦未得爵命而称朝,此谓卑贱之,故有言来矣。襄十八年“白秋”来“注云”不言朝者,不能行朝礼”是也。
公至自围许。
夏,六月,公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翟泉,某地。
[疏]“公会”至“翟泉”。○释曰:《左氏》以为王人者王子虎,为下盟列国。晋人云云者,狐偃等,为上敌公侯,皆贬之称人。何休注《公羊》云,晋文德衰,故微者往会。今《穀梁》既无传注,或如何说,王人以下皆是微也。
秋,大雨雹。雹者,阴胁阳、臣侵君之象。阳气之在水雨则温热,阴气薄而胁之,不相入,转而成雹。○雨,于付反。雹,蒲学反。
冬,介葛卢来。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称国以杀,罪累上也,以是为讼君也。元咺讼君之罪于伯者,君忌之,使人杀之而后人。案宣九年“陈杀其大夫泄冶”传曰,“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此传曰,“称国以杀,罪累上也”。凡称国以杀大夫,或杀无罪,或罪累上,参互不同,略当近半。然则称国以杀有二义,泄冶忠贤而君杀之,是君无道也;卫侯虽有不德,臣无讼君之道,元咺之罪亦已重矣。然君子之道,譬之于射,失诸正鹄,反求诸身。卫侯不思致讼之愆,躬自厚之义,过而不改,而又怨忌,上下皆失,故曰罪累上。○累,劣伪反。泄,息列反。冶音也。近半,附近之近。正音征。鹄,古毒反。愆,起虔反。
[疏]“以是为讼君也”。○释曰:元咺讼君,则是臣之罪。复言累上者,以上下俱失,嫌卫杀无罪,故加累上之文也。卫侯得书复归者,复归非全善之辞,卫侯既委罪元咺,故得复归之称。○注“有二义”。释曰:言有二义者,谓传言“杀无罪也”,即是罪全在君,传云“罪累上也”。即上下俱失,故云有二义。
卫侯在外,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待其杀而后入也。
及公子瑕。公子瑕,累也,以尊及卑也。
卫侯郑归于卫。徐邈曰:“凡出奔归月,执归不月者,齐则国更立主,若故君还入,必有战争祸害,所以谨其文。执者,罪名未定,其国犹追奉之,归无犯害,故例不月。”○战争,争斗之争。
晋人,秦人围郑。介人侵萧。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天子之宰,通於四海。
[疏]“天子”至“四海”。○释曰:复发传者,葵丘会也,此则聘也,嫌异,故重发之。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何休曰:“大夫无遂事。”案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郑君释之曰:“遂固受命如京师如晋,不专受命如周,经近上言‘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故公子遂报焉,因聘于晋,尊周不敢使并命,使若公子遂自往焉。即云公子遂如京师如晋,是同周于诸侯,叛而不尊天子也。《公羊传》有美恶不嫌同辞,何独不广之於此乎?”宁谓经同而传异者甚众,此吾徒所以不及古人也。○台,土来反,又音台。郓音运。恶季孙,乌路反。美恶,乌路反,又如字。
[疏]“遂乎卑”。○释曰:传言此者,遂是继事之辞,以辞有善恶,故传分明别之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曹田。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谓之郊者,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也。不言郊天者,不敢斥尊也。昔武王既崩,成王幼少,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终致太平。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祭苍帝灵威仰,昊天上帝鲁不祭。○少,诗照反。大音泰。
[疏]注“谓之”至“不祭”。○释曰:范惟言天人相与交接,故谓之郊。字既从郊,或当亦在南郊,就阳位而祭也。昔武王既崩云云,《尚书》有其事。制礼作乐云云者,《礼记》文。祭苍帝灵威仰,昊天上帝鲁不祭者,是郑玄之说。郑以《春秋说元命包》云:“紫微为大帝,大微为天庭,五帝合明。”又《文耀钩》云:“苍帝春受制,其名灵威仰。赤帝夏受制,其名赤熛怒。黄帝受制王四季,其名含枢纽。白帝秋受制,其名白招炬。黑帝冬受制,其名汁光纪。是紫微宫者五方帝。”故郑以周与鲁夏正郊天者,祭青帝灵威仰之帝;冬至祭天於圆丘者,祭天皇大帝,鲁不得祭之。故范亦同之耳。然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鲁不然者,以天子得冬至祭天皇大帝,故郊所感之帝皆以夏正为之,鲁不得冬至祭天,故转卜三正。从周正月至於三月,皆是郊之时也,月各一卜,故云三卜,礼也。四月非时,故云四卜,非礼也。《左氏》以为礼不卜常祀,郊既鲁之常祀,故一卜亦为非礼。《公羊》以为天子不卜郊,鲁郊非常礼,故卜之;求吉之道不过三,故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是三传各异。其用牲也,何休以为郊天牛,角茧栗,三望之牛,角尺,其文出於《稽命徵》。其祀也,郊祭则焚燎,山则升,水则沉。
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郑君曰:“望者,祭山川之名也,谓海也、岱也、淮也。非其疆界则不祭。”《禹贡》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徐,鲁地。
[疏]“犹三望”。○释曰:《公羊》以为三望,泰山、河、海、贾逵、杜预之徒注《左氏》者,皆以为分野星、国中山川。今范同郑玄之说。取《禹贡》之文,以为淮、海、岱也。
夏四月,不时也。郊,春事也。四卜,非礼也。郊,春事,四卜则入夏。免牲者,为之缁衣熏裳,有司玄端,奉送至于南郊。免牛亦然。玄端,黑衣,接神之道。玄熏者,天地之色也。南郊,天位,归之于阳也。“全曰牲,伤曰牛”,“牛有变而不郊,故卜免牛”。○熏,许云反。
[疏]注“全曰”至“免牛”。○释曰:哀元年传文也。
乃者,亡乎人之辞也。亡乎人,若曰无贤人也。凯曰,其犹《易》称“窥其户,阒其无人”,《诗》云“巷无居人”,讥僖公不共,致天变。○阒,苦鵙反。共音恭,本亦作恭。犹者,可以巳之辞也。望,郊之细也。不郊,无望可也。巳,止也。
秋,七月。
冬,杞伯姬来求妇。妇人既嫁不逾竟,杞伯姬来求妇,非正也。
[疏]“求妇非正也”。○释曰:重发传者,嫌国君之妻异,故明之。
狄围卫。
十有二月,卫迁於帝丘。帝丘,卫地。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已丑,郑伯捷卒。捷,在接反。
卫人侵狄。
秋,卫人及狄盟。
冬,十有二月,已卯,晋侯重耳卒。晋自庄公已前,不书于《春秋》,又不言文公之入及郑忽之杀,何乎?徐邈通之曰:“案《诗序》及《纪年》、《史记》,晋昭公之后,大乱五世。又郑忽之后,有子亹、子仪,且事出记传而经所无殊多,诚当有不告故不书者。诸侯有朝聘之礼,赴告之命,所以敦其交好,通其忧虞。若邻国相望而情志否隔,存亡祸福,不以相关,则它国之史,无由得书,故告命之事绝,则记注之文阙,此盖内外相与之常也。鲁政虽陵鷃而典刑犹存,史策所录,不失常法,其文献之实足证,故孔子因而脩之,事仍本史,而辞有损益,所以成详略之例,起褒贬之意。若夫可以寄微旨而通王道者,存乎精义穷理,不在记事少多,此盖脩《春秋》之本旨。师资辩说,日用之常义,故穀梁子可不复发文,而体例自举矣。”○重,直龙反。亹,亡匪反。朝聘,直遥反。好,呼报反。否,备矣反。注,张住反。不复,扶又反。
[疏]注“师资辩说”。○释曰: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日用者,《易·系辞》文也。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滑,国也。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不言战而言败,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险入虚国,滑无备,故言虚国。○殽,户交反。进不能守,退败其师,徒乱人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秦之为狄,自殽之战始也。明秦本非夷狄。○别,彼列反。
[疏]“进不”至“始也”。○释曰:旧解进不能守,谓入滑而去;退败其师,谓败於殽也;乱人子女,谓入滑之时,纵暴乱也。本或别进字者。
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曰:“子之冢木已拱矣,何知!”子之辈皆已老死矣。拱,合抱也。言其老无知。○百里子如字,或作伯,误也。蹇,纪辇反。拱,九勇反。合手曰拱。师行,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女死,必於殽之岩唏唫之下。其处险隘,一人可以要百人。○女音汝,下及注同。唫,本作崟,音吟,一音钦。处,昌虑反。隘,於懈反。要百,於遥反,下文“要而击之”同。我将尸女於是。”尸女者,收女尸。师行,百里子与蹇叔子随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何为哭吾师也?”二子曰:“非敢哭师也,哭吾子也。我老矣,彼不死则我死矣。”畏秦伯怒,故云彼我要有死者。晋人与姜戎要而击之殽,匹马倚轮无反者。倚轮,一只之轮。○倚,居宣反,或於绮反。晋人者,晋子也。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为微之?不正其释殡而主乎战也。
癸巳,葬晋文公。曰葬,危不得葬也。
狄侵齐。
公伐邾,取訾楼。訾,子斯反。
秋,公子遂帅师伐邾。
晋人败狄于箕。箕,晋地。
冬,十月,公如齐。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小寝,内寝。小寝,非正也。非路寝。
[疏]“小寝,非正也”。○释曰:传发此例者,以隐公不地,桓公非正,今僖公虽卒,而没於妇人之手,故发传以恶之也。
陨霜不杀草。《京房易传》曰:“君假与臣权,陨霜不杀草。”○陨,云敏反。未可杀而杀,举重也。可杀而不杀,举轻也。重,谓菽也。轻,谓草也。轻者不死,则重者不死可知。
李、梅实。《京房易传》曰:“从叛者兹谓不明,厥妖木冬实。”实之为言犹实也。实,子。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1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 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 翻译:孔子说:学习并时常温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从心里感到高兴吗
大学之道(1),在明明德(2),在亲民(3),在止于至善。知止(4)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5)。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6);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
学而第一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
1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 孔子说:学习然后按一定的时间去温习它,不是件高兴的事吗?有好朋友从远方来(互相切磋,增长学问),不是件快乐的事吗?别人不了解自己也不怨恨别人,不也是有道德的表现吗? 2
《尚书》又称《书》、《书经》,为一部多体裁文献汇编,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战国时期总称《书》,汉代改称《尚书》,即“上古之书”。因是儒家五经之一,又称《书经》。
【原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 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翻译】孔子说:“学习了知识又时常实践,不也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而来,不也是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知道)我,我却不怨恨(生气)
夫总群圣之道者,莫大乎六经。绍六经之教者,莫尚乎《孟子》。自昔仲尼既没,战国初兴,至化陵迟,异端并作,仪、衍肆其诡辩,杨、墨饰其淫辞。遂致王公纳其谋,以纷乱於上;学者循其踵,以蔽惑於下。犹洚水怀山,时尽昏垫,繁芜塞路,孰可芟夷?惟孟子挺名世之才,秉先
《礼记正义》是儒家十三经之一,是学习、研究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要文献。汉代有郑玄作注,唐代有孔颖达为之正义,都是古人对《礼记》的注释,是今人阅读研究《礼记》的重要版本。今归入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十三经注疏》,由吕友仁先生拟影印宋绍熙刻本《礼记正义》校以
论语注疏,又称论语正义,又称论语注疏解经,魏何晏注,宋邢昺疏,二十卷。案何注皇疏皆以道家思想解论语,又於名物制度无所考订,颇为学人所不满。北宋时遂由朝廷於咸平二年(公元九九九年)命邢昺等人改作新疏。邢昺删除皇疏之文,而归向儒学本来之义理,又加名物制度
《左传》是《春秋左氏传》的简称,又名《春秋左氏》,是配合《春秋》的编年史。《左传》后人将它配合《春秋》作为解经之书,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它与《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史书。《左传》的作者
谦受益,满招损,谦虚纳百福。成功的人物没有不谦虚的,不谦虚就会很快失败。子路闻过则喜,禹闻善言而拜,孔子三人行必有我师。谦虚得到天道、地道、人道的呵护,就连鬼神都呵护它。“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坤卦是八卦中至柔至顺的一卦。由六个阴爻组成,底部三个阴爻为下坤卦,上面三个阴爻为上坤卦。由下到上依次为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坤卦的卦辞:元、亨、利牝(bi母)马贞。用母代表坤卦,用马代表健行,有恒心。每一个人都有阴性的魂和阳性的魂。
第四讲:自强不息——乾卦,乾卦是天下第一卦,代表生命的开始。乾卦由由下到上六条横线组成,依次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一到九的奇数代表阳,偶数代表阴,九最大代表无穷的力量,六居中代表安静。在古代,龙是三栖动物。
第三讲:八卦的卦象,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极表示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阳之间相互转化。“女子虽弱,为母则强”。八个卦象的写法:乾三连,坤六段,震仰盂,巽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第二讲:《易经》的由来,易经的发展三位圣人:伏羲氏、周文王和孔子做了巨大的贡献。开天辟地之后,人要怎样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和发展,让伏羲氏产生了忧患意识,易经起源于忧患。易经的核心是居安思危。伏羲氏抬头观天象,观察天体的运转变化
第一讲:《易经》是什么?易经是“不学不会,学了不一定会,会来终身受用”。易经的重点是修德行善。易经包括义理和象数。义理指为人处事的道理;象数指卦象的计算规律。易经是“观天道立人道”,真正的儒家是由内而发,西方有哲学派别认为“人是唯一使用符号的动物”。
谷梁传》是《谷梁春秋》、《春秋谷梁传》的简称。《春秋谷梁传》为儒家经典之一。与《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之一。《谷梁传》所记载的时间起于鲁隐公元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体裁与《公羊传》相似。其作者相传是子夏的弟子,战国时鲁人谷梁赤(赤或
《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与《春秋》起讫时间相同。相传其作者为子夏的弟子,战国时齐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子都)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公羊传》有东汉何休
1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yuè)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lè)乎?人不知而不愠(yùn),不亦君子乎?(《学而》) 2 曾子曰:吾(wú)日三省(xǐng)吾(wú)身,
一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二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
[问]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生异类,本为养人。禁之宰杀,逆天甚矣。[答]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奈何不知万物为天地之赤子。赤子之中,强凌弱,贵欺贱,父母亦大不乐矣。倘因食其肉,遂谓天所以养我,则虎、豹、蚊、虻,亦食人类血肉,将天之生人
不管《三字经》作者出于什么目的,他毕竟在有限篇幅当中赞扬了两位非常有才学的女子,一位就是大家很熟悉的蔡文姬,而另一位是我们比较陌生的谢道韫。谢道韫是东晋时期著名才女,我们知道有一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谢之家和寻常百姓之家是对着
大家都知道,人最好是从岁数很小时,就开始循序渐进地学习,就开始勤奋地学习,就开始接受良师的指导。但人世间的很多事是难以预料的。很多人或说更多的人,因种种原因错过了最佳的读书和受教育年龄。那年岁大的人还应不应学习?年岁大的人学习了还能不能够取
学习离不开刻苦的精神,《三字经》对这点当然不会放过,它也非常强调,所以《三字经》用两个我们非常熟悉的故事,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稍微有点那么极端的故事,来张扬这种勤奋刻苦的精神。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我们后来把这两个故事并成一个成语叫悬梁刺
三字经一直是通过讲故事,把一些深刻的道理,活生生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既然是讲学习,谁最合适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谁是一个学习的楷模呢?毫无疑问是孔子。所以接下来三字经讲:昔仲尼,师项橐(驼)。古圣贤,尚勤学。字面意思非常清楚,想当年孔老夫子拜项橐为师
接下来,《三字经》又用12个字讲述了明朝的败亡。迁北京,永乐嗣。迨崇祯,煤山逝。也就是说永乐帝把都城从南京迁到了北京,到了崇祯就在煤山去世,这位皇帝在人世间活了只不过33岁,他是1611年出生,1644年在煤山上吊自杀,不少人认为,崇祯实在并不是一个坏皇
我们在上一讲,讲到了明太祖,久亲师的故事,也就是说明太祖朱元璋长时间的亲自率领军队进行征战,最后成功取得了政权,建立了明朝,那么朱元璋当上皇帝以后,他是用哪些手段、方法、理念,换句话说,他是怎样来统治整个中国的呢?明太祖朱元璋的统治是高度集
根据我所采用的这个版本,元朝以后的明朝是《三字经》讲述的最后一个朝代。一般认为讲述到后来的清朝乃至民国都是后来比较近的人离今天比较近的人增补的所以我们讲《三字经》,在历史部分就讲到明朝。明太祖,久亲师。传建文,方四祀。这样四句12个字是讲述了明太
在中国历史上接着宋朝统一了整个中国的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那就是元朝,三字经讲元朝时是这么讲的:至元兴,金绪歇。有宋世,一同灭。并中国,兼戎翟。什么意思呢?到了元朝兴起时金朝也灭亡了,因为金朝是被元朝和南宋联合灭亡的。有宋氏 一同灭,连宋朝捎带着也灭亡了
赵匡胤即位不到半年就有两个节度使起兵反抗宋朝,宋太祖赵匡胤皇帝的位子还没坐暖呢就御驾亲征,费了不小的劲才把这两个手握重兵的节度使镇压下去,这件事使赵匡胤心里怎么都不踏实,所以有一天他就单独召见赵普这位自己主要的谋士,跟他商量。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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