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寿康宝鉴 孝经 了凡四训 三字经 幼学琼林 论语 太上感应篇 弟子规 安士全书 黄石公素书 民间善书 四书五经 孟子 大学 中庸 诗经 尚书 礼记 周易 龙文鞭影 菜根谭 声律启蒙 二十四孝 蒙学经典 阴骘文 医学典籍 诸子百家 山水诗 田园诗 边塞诗 哲理诗 送别诗 思乡诗 爱国古诗 爱情古诗 抒情古诗 古诗十九首 古诗三百首 唐诗三百首 古诗 古词 婉约诗词 宋词精选 宋词三百首 名句 爱国诗句 爱情诗句 思乡诗句 离别的诗句 送别的诗句

下经夬传卷五【中】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与五为应,往必见任。体夫刚德,进不求宠,闲邪存诚,志在大业,故乃利用纳约于神明矣。

[疏]正义曰:九二与五为应,往升於五,必见信任,故曰“孚”。二体刚德,而履乎中,进不求宠,志在大业,用心如此,乃可荐其省约于神明而无咎也,故曰“孚乃利用禴,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疏]正义曰:“有喜也”者,上升则为君所任,荐约则为神所享。斯之为喜,不亦宜乎?

九三:升虚邑。履得其位,以阳升阴,以斯而举,莫之违距,故若“升虚邑”也。

[疏]正义曰:九三履得其位,升於上六,上六体是阴柔,不距於己,若升空虚之邑也。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往必得邑。

[疏]正义曰:“无所疑”者,往必得邑,何所疑乎?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处升之际,下升而进,可纳而不可距也。距下之进,攘来自专,则殃咎至焉。若能不距而纳,顺物之情,以通庶志,则得“吉”而“无咎”矣。岐山之会,顺事之情,无不纳也。

[疏]正义曰:“王用亨于岐山”者,六四处升之际,下体二爻,皆来上升,可纳而不可距,事同文王岐山之会,故曰“王用亨於岐山也”。“吉无咎”者,若能纳而不距,顺物之情,则得吉而无咎,故曰“吉无咎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疏]正义曰:“顺事”者,顺物之情,而立功立事,故曰“顺事”也。

六五:贞吉,升阶。升得尊位,体柔而应,纳而不距,任而不专,故得“贞吉,升阶”而尊也。

[疏]正义曰:“贞吉,升阶”者,六五以柔居尊位,纳於九二,不自专权,故得“贞吉,升阶”。保是尊贵而践阼矣,故曰“贞吉,升阶”也。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疏]正义曰:“大得志”者,居中而得其“贞吉”,处尊而保其“升阶”,志大得矣,故曰“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处贞之极,进而不息者也。进而不息,故虽冥犹升也。故施於不息之正则可,用於为物之主则丧矣。终於不息,消之道也。

[疏]正义曰:“冥升”者,冥犹暗也。处升之上,进而不已,则是虽冥犹升也,故曰“冥升”。“利于不息之贞”者,若宴升在上,陵物为主,则丧亡斯及;若洁已脩身,施於为政,则以不息为美,故曰“利於不息之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劳不可久也。

[疏]正义曰:“消不富”者,虽为政不息,交免危咎,然劳不可久,终致消衰,故曰“消不富”也。

坎下兑上。困:亨。困必通也。处穷而不能自通者,小人也。

[疏]正义曰:“困”者,穷厄委顿之名,道穷力竭,不能自济,故名为“困”。亨者,卦德也。小人遭困,则“穷斯滥矣”。君子遇之,则不改其操。君子处困而不失,其自通之道,故曰“困,亨”也。

贞,大人吉,无咎。处困而得“无咎”,吉乃免也。

[疏]正义曰:处困而能自通,必是履正体大之人,能济於困,然后得吉而“无咎”,故曰:“贞,大人吉,无咎”也。

有言不信。

[疏]正义曰:处困求济,在於正身脩德。若巧言能辞,人所不信,则其道弥穷,故诫之以“有言不信”也。

《彖》曰:困,刚揜也。刚则揜於柔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以释卦名,兑阴卦为柔,坎阳卦为刚,坎在兑下,是“刚见揜於柔也”。刚应升进,今被柔揜,施之於人,其犹君子为小人所蔽以为困穷矣。

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处险而不改其说,“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疏]正义曰:此又就二体名训以释亨德也。坎险而兑说,所以困而能亨者,良由君子遇困,安其所遇,虽居险困之世,不失畅说之心,故曰“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处困而用刚,不失其中,履正而能体大者也。能正而不能大博,未能说困者也,故曰“贞,大人吉”也。

[疏]正义曰:“其唯君子乎”者,结叹处困能通,非小人之事,唯君子能然也。“贞,大人吉,以刚中”者,此就二五之爻,释“贞,大人”之义。刚则正直,所以为贞,中而不偏,所以能大。若正而不大,未能济困,处困能济,济乃得吉而无咎也,故曰“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处困而言,不见信之时也。非行言之时,而欲用言以免,必穷宅也。其吉在於“贞、大人”,口何为乎?

[疏]正义曰:处困求通,在於修德非用言以免困。徒尚口说,更致困穷,故曰“尚口乃穷”也。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泽无水,则水在泽下,水在泽下,困之象也。处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穷”,道可忘乎?

[疏]正义曰:“泽无水,困”者,谓水在泽下,则泽上枯槁,万物皆困,故曰“泽无水困”也。“君子以致命遂志”者,君子之人,守道而死,虽遭困厄之世,期於致命丧身,必当遂其高志,不屈挠而移改也,故曰“致命遂志”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最处底下,沈滞卑困,居无所安,故曰“臀困于株木”也。欲之其应,二隔其路,居则困于株木,进不获拯,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困之为道,不过数岁者也。以困而藏,困解乃出,故曰“三岁不觌”也。

[疏]“初六臀困于株”至“三岁不觌”。○正义曰:“臀困于株木”者,初六处困之时,以阴爻最居穷下,沈滞卑困,居不获安,若臀之困于株木,故曰“臀困於株木”也。“入于幽谷”者,有应在四,而二隔之,居则困株,进不获拯,势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三岁不觌”者,困之为道,不过数岁,困穷乃出,故曰“三岁不觌”也。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言幽者,不明之辞也。入于不明,以自藏也。

[疏]正义曰:“幽不明”者,《象》辞惟释幽字,言幽者,正是不明之辞,所以入不明,以自藏而避困也。释株者,初不谓之株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以阳居阴,尚谦者也。居困之时,处得其中。体夫刚质,而用中履谦,应不在一,心无所私,盛莫先焉。夫谦以待物,物之所归;刚以处险,难之所济。履中则不失其宜,无应则心无私恃,以斯处困,物莫不至,不胜丰衍,故曰“困于酒食”,美之至矣。坎,北方之卦也。朱绂,南方之物也。处困以斯,能招异方者也,故曰“朱绂方来”也。丰衍盈盛,故“利用享祀”。盈而又进,倾之道也。以此而征,凶谁咎乎?故曰“征凶无咎”。

[疏]“九二困于酒食”至“无咎”。○正义曰:“困于酒食”者,九二体刚居阴,处中无应。体刚则健,能济险也。居阴则谦,物所归也。处中则不失其宜,无应则心无私党。处困以斯,物莫不至,不胜丰衍,故曰“困于酒食”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者,绂,祭服也。坎,北方之卦也。绂,南方之物。处困用谦,能招异方者也。故曰“朱绂方来”也。举异方者,明物无不至,酒食丰盈,异方归向,祭则受福,故曰“利用享祀”。“征凶无咎”者,盈而又进,倾败之道,以征必凶,故曰“征凶”。自进致凶,无所怨咎,故曰“无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疏]正义曰:“中有庆”者,言二以中德被物,物之所赖,故曰“有庆”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石之为物,坚而不纳者也,谓四也。三以阴居阳,志武者也。四自纳初,不受已者。二非所据,刚非所乘。上比困石,下据蒺藜,无应而入,焉得配偶?在困处斯,凶其宜也。

[疏]“六三困于石”至“不见其妻凶”。○正义曰:“困于石,据于蒺藜”者,石之为物,坚刚而不可入也。蒺藜之草,有剌而不可践也。六三以阴居阳,志怀刚武,己又无应,欲上附於四,四自纳於初,不受己者也,故曰“困于石”也。下欲比二,二又刚阳,非己所据,故曰“据于蒺藜”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者,无应而入,难得配偶,譬於入宫,不见其妻,处困以斯,凶其宜也,故曰“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也。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疏]正义曰:“乘刚”者,明二为蒺藜也。“不祥也”者,祥,善也、吉也。不吉,必有凶也。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金车”,谓二也。二刚以载者也,故谓之金车。“徐徐”者,疑惧之辞也。志在於初而隔於二,履不当位,威令不行。弃之则不能,欲往则畏二,故曰“来徐徐,困于金车”也。有应而不能济之,故曰“吝”也。然以阳居阴,履谦之道,量力而处,不与二争,虽不当位,物终与之,故曰“有终”也。

[疏]“九四来徐徐”至“有终”。○正义曰:何氏云:“九二以刚德胜,故曰‘金车\\’也。”“徐徐”者,疑惧之辞。九四有应於初而碍於九二,故曰“困于金车”。欲弃之,惜其配偶疑惧,而行不敢疾速,故“来徐徐”也。有应而不敢往,可耻可恨,故曰“吝”也。以阳居阴,不失谦道,为物之所与,故曰“有终”也。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下谓初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疏]正义曰“有与”者,位虽不当,执谦之故,物所与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以阳居阳,任其壮者也。不能以谦致物,物则不附。忿物不附而用其壮猛,行其威刑,异方愈乖,遐迩愈叛。刑之欲以得,乃益所以失也,故曰“劓刖,困于赤绂”也。二以谦得之,五以刚失之,体在中直,能不遂迷困而徐能用其道者也。致物之功,不在於暴,故曰“徐”也。困而后乃徐,徐则有说矣,故曰“困于赤绂,乃徐有说”也。祭祀,所以受福也。履夫尊位,困而能改,不遂其迷以斯祭,祀必得福焉,故曰“利用祭祀”也。

[疏]“九五”至“利用祭祀”。○正义曰:九五以阳居阳,用其刚壮,物不归已。见物不归,而用威刑,行其“劓刖”之事。既行其威刑,则“异方愈乖,遐迩愈叛”。兑为西方之卦,赤绂南方之物,故曰“劓刖,困於赤绂”也。此卦九二为以阳居阴,用其谦退,能招异方之物也。此言九五刚猛,不能感异方之物也。若但用其中正之德,招致於物,不在速暴而徐徐,则物归之而有说矣,故曰“乃徐有说”也。居得尊位,困而能反,不执其迷,用其祭祀,则受福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疏]正义曰:“志未得也”者,由物不附己,己德未得,故曰“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者,居中得直,不贪不暴,终得其应,乃宽缓修其道德,则得喜说,故云“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者,若能不遂迷志,用其中正,则异方所归,祭则受福,故曰“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居困之极,而乘於刚,下无其应,行则愈绕者也。行则缠绕,居不获安,故曰“困于葛藟于臲卼”也。下句无困,因於上也。处困之极,行无通路,居无所安,困之至也。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用谋之时也。“曰”者,思谋之辞也。谋之所行,有隙则获,言将何以通至困乎?“曰动悔”,令生有悔,以征则济矣,故曰“动悔有悔,征吉”也。

[疏]“上六困于葛藟”至“征吉”。○正义曰:葛藟,引蔓缠绕之草,臲卼,动摇不安之辞。上六处困之极,极困者也。而乘於刚,下又无应,行则缠绕,居不得安,故院“困於葛藟於臲卼”也。应亦言“困於臲卼”,“困”因於上,省文也。“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是用谋策之时也。“曰”者,思谋之辞也。谋之所行,有隙则获,言将何以通至困乎?为之谋曰:必须发动其可悔之事,令其有悔可知,然后处困求通,可以行而获吉,故曰“动悔,有悔,征吉”。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所处未当,故致此困也。

[疏]正义曰:“未当也”者,处於困极,而又乘刚,所处不当,故致此困也。

“动悔,有悔”,吉行也。

[疏]正义曰:“吉行”者,知悔而征,行必获吉也。

巽下坎上。井:改邑不改井,井,以不变为德者也。

[疏]正义曰:“井”者,物象之名也。古者穿地取水,以瓶引汲,谓之为井。此卦明君子脩德养民,有常不变,终始无改,养物不穷,莫过乎井,故以修德之卦取譬名之“井”焉。“改邑不改井”者,以下明“井”有常德,此明“井”体有常,邑虽迁移而“井体”无改,故云“改邑不改井”也。

无丧无得,德有常也。

[疏]正义曰:此明井用有常德,终日引汲,未尝言损;终日泉注,未尝言益,故曰“无丧无得”也。

往来井井。不渝变也。

[疏]正义曰:此明性常。“井井”,絜静之貌也。往者来者,皆使洁静,不以人有往来,改其洗濯之性,故曰“往来井井”也。

汔至亦未繘井,巳来至而未出井也。羸其瓶,凶。井道以巳出为功也。几至而覆,与未汲同也。

[疏]正义曰:此下明井诫,言井功难成也。汔,几也。几,近也。繘,绠也。虽汲水以至井上,然绠出犹未离井口,而钩羸其瓶而覆之也。弃其方成之功,虽有出井之劳,而与未汲不异,喻今人行常德,须善始令终。若有初无终,则必致凶咎,故曰“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言“亦”者,不必之辞,言不必有如此不克终者。计获一瓶之水,何足言凶?以喻人之修德不成,又云但取喻人之德行不恒,不能慎终如始,故就人言凶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音举上之上。

[疏]“《彖》曰”至“水井”。○正义曰:此就二体释“井”之名义。此卦坎为水在上,巽为木在下,又巽为入,以木入於水而又上水,井之象也。○注“音举上之上”。○正义曰:嫌读为去声,故音之也。

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以刚处中,故能定居其所而不变也。

[疏]正义曰:“井养而不穷”者,叹美井德,愈汲愈生,给养於人,无有穷巳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者,此释井体有常,由於二五也。二五以刚居中,故能定居其所而不改变也。不释“往来”二德者,无丧无得,“往来井井”,皆由此刚居中,更无他义,故不具举《经》文也。

“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井以巳成为功。

[疏]正义曰:水未及用,则井功未成,其犹人德事被物,亦是功德未就也。

“羸其瓶”,是以凶也。

[疏]正义曰:汲水未出而覆,喻脩德未成而止,所以致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木上有水”,井之象也。上水以养,养而不穷者也。相犹助也。可以劳民劝助,莫若养而不穷也。

[疏]正义曰:“木上有水”,则是上水之象,所以为井。“君子以劳民劝相”者,劳谓劳赉,相犹助也。井之为义,汲养而不穷,君子以劳来之恩,勤恤民隐,劝助百姓,使有成功,则此养而不穷也。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最在井底,上又无应,沈滞滓秽,故曰“井泥不食”也。井泥而不可食,则是久井不见渫治者也。久井不见渫治,禽所不向,而况人乎?一时所共弃舍也。井者不变之物,居德之地,恒德至贱,物无取也。

[疏]“初六并泥”至“无禽”。○正义曰:初六“最处井底,上又无应,沈滞滓秽”,即是井之下泥污,不堪食也,故曰“井泥不食”也。井泥而不可食,即是“久井不见渫治,禽所不向,而况人乎?故曰“旧井无禽”也。○注“井者不变之物”。○正义曰:“井者不变之物,居德之地”者,《繇》辞称“改邑不改井”,故曰“井者,不变之物,居德”者,《系辞》又云:“井,德之地”,故曰“居德之地”也。《注》言此者,明井既有不变,即是有恒,既居德地,即是用德也。今居穷下,即是恒德至贱,故物无取也,禽之与人,皆共弃舍也。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疏]正义曰:“下也”者,以其最在井下,故为井泥也。“时舍也”者,以既非食,禽又不向,即是一时共弃舍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谿谷出水,从上注下,水常射焉。井之为道,以下给上者也。而无应於上,反下与初,故曰“井谷射鲋”。鲋,谓初也。失井之道,水不上出,而反下注,故曰“瓮敝漏”也。夫处上宜下,处下宜上,井巳下矣,而复下注,其道不交,则莫之与也。

[疏]正义曰:“井谷射鲋”者,井之为德,以下汲上。九二上无其应,反下比初,施之於事,正似谷中之水,下注敝鲋,井而似谷,故曰“井谷射鲋”也。鲋谓初也。子夏《传》云:“井中虾,呼为鲋鱼也。”“瓮敝漏”者,井而下注,失井之道,有似瓮敝漏水,水漏下流,故曰“瓮敝漏”也。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疏]正义曰:“无与也”者,井既处下,宜应汲上。今反养下,则不与上交,物莫之与,故曰“无与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渫,不停污之谓也。处下卦之上,复得其位,而应於上,得井之义也。当井之义而不见食,脩巳全洁而不见用,故“为我心恻”也。为,犹使也。不下注而应上,故“可用汲”也。王明则见照明,既嘉其行,又钦其用,故曰“王明,并受其福”也。

[疏]“九三井渫不食”至“王明并受其福”。○正义曰:“井渫不食”者,渫,治去秽污之名也。井被渫治,则清洁可食。九三处下卦之上,异初六“井泥”之时,得位而有应於上,非“射鲋”之象。但井以上出为用,犹在下体,未有成功。功既未成,井虽渫治,未食也。故曰“井渫不食”也。“为我心恻”者,为,犹使也。井渫而不见食,犹人脩巳全洁而不见用,使我心中恻怆,故曰“为我心恻”也。“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者,不同九二下注而不可汲也,有应於上,是可汲也。井之可汲,犹人可用。若不遇明王,则滞其才用。若遭遇贤主,则申其行能贤主既嘉其行,又钦其用,故曰“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也。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行感於诚,故曰“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六四:井甃,无咎。得位而无应,白守而不能给上,可以修井之坏,补过而巳。

[疏]正义曰:“六四,井甃无咎”者,案:子夏《传》曰:“甃亦治也,以砖垒井,脩井之坏,谓之为甃。”六四得位而无应,自守而巳,不能给上,可以脩井崩坏。施之於人,可以脩德补过,故曰“井甃无咎”也。

《象》曰:“井甃无咎”,脩井也。

[疏]正义曰:“脩井”者,但可脩井之坏,未可上给养人也。

九五:井洌寒泉,食。洌,絜也。居中得正,体刚不挠,不食不义,中正高絜,故“井洌寒泉”,然后乃“食”也。

[疏]正义曰:馀爻不当贵位,但脩德以待用。九五为卦之主,择人而用之。洌,絜也。九五居中得正,而体刚直。既体刚直,则不食污秽,必须井絜而寒泉,然后乃食。以言刚正之主,不纳非贤,必须行絜才高,而后乃用,故曰“井洌寒泉,食”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疏]正义曰:以“中正”者,若非居中得正,则任用非贤,不能要待寒泉,然后乃食也。必言“寒泉”者,清而冷者,水之本性,遇物然后浊而温,故言寒泉以表絜也。

上九:井收。勿幕有孚,元吉。处井上极,水巳出井,井功大成,在此爻矣,故曰“井收”也。群下仰之以济,渊泉由之以通者也。幕犹覆也。不擅其有,不私其利,则物归之,往无穷矣,故曰“勿幕有孚,元吉”也。

[疏]正义曰:收,式胄反。凡物可收成者,则谓之收,如五穀之有收也。上六,处井之极,“水巳出井,井功大成”者也,故曰“井收”也。“勿幕有孚,元吉”者,幕,覆也。井功巳成,若能不擅其美,不专其利,不自掩覆,与众共之,则为物所归,信能致其大功,而获元吉,故曰“勿幕有孚,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疏]正义曰:上六所以能获“元吉”者,只为居“井”之上,并功大成者也。

离下兑上。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夫民可与习常,难与適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之为道,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孚,然后乃得“元亨利贞,悔亡”也。巳日而不孚,革不当也。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者也。革而当,其悔乃亡也。

[疏]正义曰:“革”者,改变之名也。此卦明改制革命,故名“革”也。“巳日乃孚”者,夫民情“可与习常,难与適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命之初,人未信服,所以“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元亨利贞悔亡”者,为革而民信之,然后乃得大通而利正也。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革之为义,变动者也。革若不当,则悔吝交及,如能大通利贞,则革道当矣。为革而当,乃得亡其悔吝,故曰“元亨,利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凡不合,然后乃变生,变之所生,生於不合者也。故取不合之象以为“革”也。“息”者,生变之谓也,火欲上而泽欲下,水火相战,而后生变者也。“二女同居”,而有水火之性,近而不相得也。

[疏]“《彖》曰”至“其志不相得曰革”。○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也。水火相息,先就二象明《革》.息。生也。火本乾燥。泽本润湿。燥湿殊性。不可共处。若其共处,必相侵克。既相侵克,其变乃生,变生则本性改矣。水热而成汤,火灭而气冷,是谓“革”也。“二女同居”者,此就人事明“革”也。中、少二女而成一卦,此虽形同而志革也。一男一女,乃相感应,二女虽复同居,其志终不相得。志不相得,则变必生矣,所以为“革”。

“巳曰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夫所以得革而信者,“文明以说”也。“文明以说”,履正而行,以斯为革,应天顺民,大亨以正者也。革而大亨以正,非当如何?

[疏]“巳日乃孚”至“其悔乃亡”。○正义曰:“巳日乃孚,革而信”者,释“革”之为义,革初未孚,巳日乃信也。“文明以说”者,此举二体上释“革而信”,下释四德也。能思文明之德以说於人,所以革命而为民所信也。“大亨以正”者,民既说文明之德而从之,所以大通而利正也。“革而当,其悔乃亡”者,为革若合於大通而利正,可谓当矣。革而当理,其悔乃亡消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疏]“天地革而四时成”至“大矣哉”。○正义曰:“天地革而四时成”者,以下广明《革》义,此先明“天地革”者,天地之道,阴阳升降,温暑凉寒,迭相变革,然后四时之序皆有成也。“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者,以明人革也。夏桀、殷纣,凶狂无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亡。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计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变革,而独举汤、武者,盖舜、禹禅让,犹或因循,汤、武干戈,极其损益,故取相变甚者,以明人革也。“革之时大矣哉”者,备论革道之广讫,总结叹其大,故曰“大矣哉”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明时。历数时会,存乎变也。

[疏]正义曰:“泽中有火,革”者,火在泽中,二性相违,必相改变,故为革象也。“君子以治历明时”者,天时变改,故须历数,所以君子观兹革象,脩治历数,以明天时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固夫常中,未能应变者也。此可以守成,不可以有为也。巩,固也。黄,中也。牛之革,坚仞不可变也。固之所用常中,坚仞不肯变也。

[疏]正义曰:巩,固也。黄,中也。牛革,牛皮也。“革”之为义,变改之名,而名皮为革者,以禽兽之皮,皆可“从革”,故以喻焉。皮虽从革之物,然牛皮坚仞难变。初九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守夫常中,未能应变,施之於事,有似用牛皮以自固,未肯造次以从变者也,故曰“巩用黄牛之革”也。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疏]正义曰:“不可以有为”者,“有为”谓適时之变,有所云为也。既坚忍自固,可以守常,“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阴之为物,不能先唱,顺从者也。不能自革,革巳乃能从之,故曰“巳日乃革之”也。二与五虽有水火殊体之异,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是以征吉而无咎。

[疏]“六二巳日”至“无咎”。○正义曰:“巳日乃革之”者,阴道柔弱,每事顺从,不能自革,革巳日乃能从之,故曰“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者,与五相应,“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故曰“征吉,无咎”。二五虽是相应,而水火殊体,嫌有相克之过。故曰“无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疏]正义曰:“行有嘉”者,往应见纳,故行有嘉庆也。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巳处火极,上卦三爻,虽体水性,皆“从革”者也。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自违,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革言三就有孚”而犹征之,凶其宜也。

[疏]正义曰:九三阳爻刚壮,又居火极,火性炎上,处革之时,欲征之使革。征之非道,则正之危也,故曰“征凶,贞厉”。所以征凶致危者,正以水火相息之物,既处於火极上之三爻,水在火上,皆“从革”者也。“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有违,则“从革”之言三爻并成就不虚,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也。既“革言三就有孚”,“从革”巳矣,而犹征之,则凶,所以“征凶”而“厉贞”。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疏]正义曰:“又何之矣”者,征之本为不从,既“革言三就”,更又何往征伐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初九处下卦之下,九四处上卦之下,故能变也。无应,悔也。与水火相比,能变者也,是以“悔亡”。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信志改命,不失时愿,是以“吉”也。有孚则见信矣。见信以改命,则物安而无违,故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处上体之下,始宣命也。

[疏]正义曰:九四与初,同处卦下。初九处下卦之下,革道未成,故未能变。九四处上卦之下,所以能变也。无应,悔也,能变,故“悔亡”也。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信彼改命之志,而能从之,合於时愿,所以得吉,故曰“有孚改命,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信志”而行。

[疏]正义曰:“信志”者,信下之志而行其命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未占而孚”,合时心也。

[疏]正义曰:九五居中处尊,以大人之德为革之主,损益前王,创制立法,有文章之美,焕然可观,有似“虎变”,其文彪炳。则是汤、武革命,广大应人,不劳占决,信德自著,故曰“大人虎变,未占有孚”也。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疏]正义曰:“其文炳”者,义取文章炳著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居变之终,变道巳成,君子处之,能成其文。小人乐成,则变面以顺上也。

[疏]正义曰:上六居革之终,变道巳成,君子处之,虽不能同九五革命创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故曰“君子豹变”也。“小人革面”者,小人处之,但能变其颜面,容色顺上而巳,故曰“小人革面”也。

征凶,居贞吉。改命创制,变道巳成,功成则事损,事损则无为。故居则得正而吉,征则躁扰而凶也。

[疏]正义曰:革道巳成,宜安静守正,更有所征则凶,居而守正则吉,故曰“征凶,居贞吉”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疏]正义曰:“其文蔚”者,明其不能大变,故文炳而相映蔚也。“顺以从君”者,明其不能润色立制,但顺而从君也。

巽下离上。鼎:元吉,亨。革去故而鼎取新,取新而当其人,易故而法制齐明,吉然后乃亨,故先“元吉”而后“亨”也。鼎者,成变之卦也。革既变矣,则制器立法以成之焉。变而无制,乱可待也。法制应时,然后乃吉;贤愚有别,尊卑有序,然后乃亨,故先“元吉”而后乃“亨”。

[疏]正义曰:鼎者,器之名也。自火化之后铸金,而为此器以供烹饪之用,谓之为鼎。亨饪成新,能成新法。然则鼎之为器,且有二义:一有亨饪之用,二有物象之法,故《彖》曰“鼎,象也,明其有法象也”。《杂卦》曰“革去故”而“鼎取新”,明其亨饪有成新之用。此卦明圣人革命,示物法象,惟新其制,有“鼎”之义,“以木巽火”,有“鼎”之象,故名为《鼎》焉。变故成新,必须当理,故先元吉而后乃亨,故曰“鼎,元吉,亨”也。

《彖》曰:鼎,象也。法象也。

[疏]正义曰:明鼎有亨饪成新之法象也。

以木巽火,亨饪也。“亨饪”,鼎之用也。

[疏]正义曰:此明上下二象有亨饪之用,此就用释卦名也。

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亨者,鼎之所为也。“革去故”而鼎成新,故为亨饪调和之器也。去故取新,圣贤不可失也。饪,孰也。天下莫不用之,而圣人用之,乃上以享上帝,而下以“大亨”养圣贤也。

[疏]正义曰:此明鼎用之美。亨饪所须,不出二种,一供祭祀,二当宾客。若祭祀则天神为大,宾客则圣贤为重,故举其重大,则轻小可知。享帝直言“亨”,养人则言“大亨”者,享帝尚质,特性而已,故直言“亨”。圣贤既多,养须饱饫,故“亨”上加“大”字也。

巽而耳目聪明。圣贤获养,则巳不为而成矣,故“巽而耳目聪明”也。

[疏]正义曰:此明鼎用之益。言圣人既能谦巽大养圣贤,圣贤获养,则忧其事而助於巳,明目达聪,不劳己之聪明,则“不为而成矣”。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谓五也。有斯二德,故能成新,而获“大亨”也。

[疏]正义曰:此就六五释“元吉亨”,以柔进上行,体巳获通,得中应刚,所通者大,故能制法成新,而获“大亨”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凝者,严整之貌也。鼎者,取新成变者也。“革去故”而鼎成新。“正位”者,明尊卑之序也。“凝命”者,以成教命之严也。

[疏]正义曰:“木上有火”,即是“以木巽火”,有亨饪之象,所以为鼎也。“君子以正位凝命”者,凝者,严整之貌也。鼎既成新,即须制法。制法之美,莫若上下有序,正尊卑之位,轻而难犯,布严凝之命,故君子象此以“正位凝命”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凡阳为实而阴为虚,鼎之为物,下实而上虚。而今阴在下,则是为覆鼎也,鼎覆则趾倒矣。否谓不善之物也。取妾以为室主,亦“颠趾”之义也。处鼎之初,将在纳新,施颠以出秽,得妾以为子,故“无咎”也。

[疏]正义曰:“鼎颠趾”,趾,足也。凡阳为实而阴为虚,鼎之为物,下实而上虚。初六居鼎之始,以阴处下,则是下虚上实,而鼎足倒矣,故曰“鼎颠趾”也。“利出否”者,否者不善之物,鼎之倒趾,失其所利,鼎覆而不失其利,在於写出否秽之物也,故曰“利出否也”。“得妾以其子,无咎”者,妾者侧媵,非正室也。施之於人,正室虽亡,妾犹不得为室主。妾为室主,亦犹鼎之颠趾,而有咎过。妾若有贤子,则母以子贵,以之继室,则得“无咎”,故曰“得妾以其子,无咎”也。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倒以写否,故未悖也。

[疏]正义曰:“未悖也”者,倒趾以出否,未为悖逆也。

“利出否”,以从贵也。弃秽以纳新也。

[疏]正义曰:“以从贵”者,旧,秽也。新,贵也。弃秽纳新,所以“从贵”也。然是去妾之贱名而为室主,亦从子贵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以阳之质,处鼎之中,有实者也。有实之物,不可复加,益之则溢,反伤其实。“我仇”,谓五也。困於乘刚之疾不能就我,则我不溢,得全其吉也。

[疏]正义曰:实谓阳也。仇是匹也。即,就也。九二以阳之质,居鼎之中,“有实”者也,故曰“鼎有实”也。有实之物,不可复加也。加之则溢,而伤其实矣。六五我之仇匹,欲来应我,“困於乘刚之疾不能就我,则我不溢”而“全其吉”也,故曰“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有实之鼎,不可复有所取。才任巳极,不可复有所加。

[疏]正义曰:“慎所之”者,之,往也。自此巳往,所宜慎之也。

“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疏]正义曰:“终无尤也”者,五既有乘刚之疾,不能加我,则我“终无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鼎”之为义,虚中以待物者也。而三处下体之上,以阳居阳,守实无应,无所纳受。耳宜空以待铉,而反全其实塞,故曰“鼎耳革,其行塞”,虽有雉膏,而终不能食也。雨者,阴阳交和,不偏亢者也,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方雨”则悔亏,终则吉也。

[疏]“九三鼎耳革”至“终吉”。○正义曰:“鼎耳革其行塞”者,“鼎”之为义,下实上虚,是空以待物者也。“鼎耳”之用,亦宜空以待铉。今九三处下体之上,当此鼎之耳,宜居空之地,而以阳居阳,是以实处实者也。既实而不虚,则变革鼎耳之常义也。常所纳物受铉之处,今则塞矣,故曰“鼎耳革,其行塞”也。“雉膏不食”者,非有体实不受,又上九不应於己,亦无所纳,虽有其器,而无所用,虽有雉膏,而不能见食也,故曰:“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者,“雨者,阴阳交和,不偏亢者也。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方欲为此和通,则悔亏而终获吉,故曰“方雨亏悔,终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疏]正义曰:“失其义也”者,失其虚中纳受之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处上体之下而又应初,既承且施,非巳所堪,故曰“鼎折足”也。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则巳絜矣,故曰“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为渥沾,知小谋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灾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

[疏]“九四鼎折足”至“其形渥凶“。○正义曰:“鼎折足,覆公餗”者,餗,糁也。八珍之膳,鼎之实也。初以“出否”,至四所盛,故当馨絜矣,故以“餗”言之。初处下体之下,九四处上体之下,上有所承而又应初,下有所施,既承且施,非己所堪,故曰“鼎折足”。鼎足既折,则“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则渥霑也。施之於人,知小而谋大,力薄而任重,如此必受其至辱,灾及其身也,故曰“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不量其力,果致凶灾,信之如何?

广大佛友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语法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你们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最好动力。反馈|投稿
热文推荐
精华文章
热门推荐
网站推荐
最新推荐
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版权归原影音公司所有,若侵犯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华人学佛网  Copy Rights Reserved @2020 技术问题联络电邮:cnbuddhist@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