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五年,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高固,齐大夫。不书女,归降於诸侯。
[疏]注“高固”至“诸侯”。
○正义曰:僖五年“公孙兹如牟”。注云:“娶於牟也。卿非君命不越竟,故奉公命聘於牟,因自为逆。”然则此高固亦是因来聘而自逆也。经书“公孙兹如牟”,是以聘为文,此高固以逆为文,不言聘者,此二者皆以非君之命,不得越竟,请君行聘,而因自逆妻,本意为逆,不为聘也。从鲁而出,私娶轻而君命重,故书聘,不书逆。自外而来,则嫁女重,而受聘轻,故书逆不书聘。内外之异文耳。诸侯嫁女於大夫,则使大夫为之主,而书於经者,行礼为尊卑不敌,故使大夫为主耳。其女適他族,以先公遗体许人,必告於庙,故书之耳。嫁於诸侯者,皆书其归。此不书归者,差降於诸侯也。非齐夫人不得言归於齐,若言归於齐,高氏则下嫁於大夫,非公之敌,故不得书其归也。
叔孙得臣卒。无传。不书日,公不与小敛。○不与,音预。敛,力验反。
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叔姬宁,固反马。
[疏]注“叔姬宁固反马”。
○正义曰:传言“来,反马也”,据高固为文耳。嫌叔姬亦为反马,故辩之。二者各有所为,而且相随行耳。女既適人,当称夫族,宋荡伯姬是其事也。叔姬巳適高氏,而犹言子叔姬者,以其新归於夫,反马乃成为妇,今始来反马,故以父母之辞言之。
楚人伐郑。
【传】五年,春,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留公,强成昏。○强,其丈反。)
“夏,公至自齐”,书,过也。公既见止,连昏於邻国之臣,厌尊毁列,累其先君,而於庙行饮至之礼,故书以示过。○厌,於涉反。累,劣伪反。
[疏]注“公既”至“示过”。
○正义曰:凡公行还书“至”者,往反无咎,喜之而告庙也。公如齐见止,求与高固为昏,方始得归,当以耻而不告,亦复告庙饮至,故依常书之,以示过。《释例》曰:“凡反行饮至,必以嘉会昭告祖祢,有功则舍爵策勋,无勋无劳,告事而已。若夫执止之辱,厌尊毁列,所以累其先君,忝其社稷,故当克躬罪已,不以嘉礼自殄。宣公如齐既巳见止,连昏於邻国之臣,而行饮至之礼,故传曰:‘书,过也。’”言书过者,书之以示公过也。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故书曰“逆叔姬”,即自逆也。適诸侯称女,適大夫称字,所以别尊卑也,此《春秋》新例,故称“书曰”,而不言“凡”也。不於庄二十七年发例者,嫌见逼而成昏,因明之。○自为,於伪反。别,彼列反。
[疏]注“適诸”至“明之”。
○正义曰:俱是外来逆女。適诸侯,诸侯遣臣来逆,则称逆女,纪裂繻来逆女是也。適大夫,大夫自来逆,则称所逆之字,此高固来逆叔姬是也。二文不同,所以别尊卑也。传言卿自逆者,别其与君逆也。庄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文与此同,不於彼发例者,嫌此高固见迫而成昏,与常例或异,故因此以明其不异也。
冬,“来”,反马也。礼,送女留其送马,谦不敢自安,三月庙见,遣使反马。高固遂与叔姬俱宁,故经、传具见以示讥。○庙见,贤遍反,下同。使,所吏反。
[疏]注“礼送”至“示讥”。
○正义曰:礼,送女適於夫氏,留其所送之马,谦不敢自安於夫,若被出弃,则将乘之以归,故留之也。至三月庙见,夫妇之情既固,则夫家遣使,反其所留之马,以示与之偕老,不复归也。法当遣使,不合亲行,高固因叔姬归宁,遂亲自反马,与之俱来。故经、传具见其事,以示讥也。《仪礼·昏礼》者,士之礼也,其礼无反马,故何休据之作《膏肓》以难《左氏》,言礼无反马之法。郑玄答之曰:《冠义》云“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则昏礼者,天子、诸侯、大夫皆异也。《士昏礼》云“主人爵弁,纁裳缁袘。乘墨车,从车二乘”,妇车亦如之。此妇车出於夫家,则士妻始嫁,乘夫家之车也。《诗·鹊巢》云:“之子于归,百两御之。”又曰:“之子于归,百两将之。”将,送也。国君之礼,夫人始嫁,自乘其家之车也,则天子、诸侯嫁女,留其乘车可知也。高固,大夫也,来反马,则大夫亦留其车也,礼虽散亡,以《诗》之义论之,大夫以上,其嫁皆有留车反马之礼。留车妻之道也;反马,婿之义也。高固以秋九月来逆叔姬,冬,来反马,则妇人三月,祭行乃反马,礼也。是说礼有反马之法,唯高固不宜亲行耳。杜言三月庙见,谓无舅姑者,《士昏礼》,“妇至,其夕成昏。质明赞见妇於舅姑。若舅姑既没,则妇人三月,乃奠菜”。郑玄云“奠菜者,祭菜也”。又《记》曰:“妇人三月,然后祭行。”郑玄云:“谓助祭也”。《曾子问》篇端称孔子曰:“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於祢,成妇之义也。”郑玄云:“谓舅姑没者也。”是舅姑没者,以三月而祭,因以三月为反马之节。舅姑存者,亦当以三月反马也。《士昏礼》又称“若不亲迎,则妇人三月,然后婿见於妻之父母”。此高固亲迎,则不须更见,故讥其亲反马也。案杜注经云“叔姬宁,固反马”,传唯举反马,不言宁者,以宁是常事,唯反马非礼,故传举其非礼者。
楚子伐郑。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为明年晋、卫侵陈传。
【经】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夏,四月。
秋,八月,螽。无传。
冬,十月。
【传】六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
夏,定王使子服求后于齐。子服,周大夫。
秋,赤狄伐晋,围怀及邢丘。邢丘,今河内平皋县。晋侯欲伐之。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骄则数战,为民所疾。○数,所角反。以盈其贯。将可殪也。殪,尽也。贯,犹习也。○贯,古患反,注同。殪,於计反。
[疏]注“殪尽”至“习也”。
○正义曰:《释诂》云“贯,习也”,“殪,死也”。言其死尽,故以殪为尽。盈其贯者,杜以为盈满其心,使贯习来伐。刘炫云:案《尚书·泰誓》,武王数纣之恶云:“商罪贯盈。”言纣之为恶,如物在绳索之贯,不得为习也。今知不然者,以《诗》称“射则贯兮”。先儒亦以为习,故杜用焉,义得两通。刘直以《尚书》之文而规杜过,恐非也。
《周书》曰:‘殪戎殷\\’,《周书》,《康诰》也。义取周武王以兵伐殷,尽灭之。
[疏]周书曰:“殪戎殷。”
○正义曰:如杜所注,戎训为兵,谓以兵伐殷而殪尽也。殪字宜在下,以《周书》本文,故其字在上。
此类之谓也。”为十五年晋灭狄传。○为,于伪反,下注同。
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齐。召桓公,王卿士,事不关鲁,故不书,为成二年王甥舅张本。○召,上照反。
楚人伐郑,取成而还。九年,十一年传所称厉之役,盖如此。
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二子,郑大夫。○曼音万。廖,力彫反。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离下震上,丰。之离,丰上六变而为纯离也。《周易》论变,故虽不筮,必以变言其义。丰上六曰:“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义取无德而大,其屋不过三岁必灭亡。○蔀,步口反,又普口反。闚,古规反。阒,苦鵙反。觌,徒历反。
[疏]注“丰上”至“灭亡”。
○正义曰:丰卦震上离下,震为动,离为明,动而益明。丰,大之义。丰卦上六变而为纯离之卦,故为丰之离也。杜以筮得此卦爻,变而为彼卦,可言遇观之否,遇坤之比耳。此直口语,不是揲蓍。而亦言丰之离者,《周易》论变为义,故虽不筮,论《易》者,必以变言其义,故言丰之离也。杜又引“丰上六”至“不觌凶”,皆《周易》之文也。王弼以为上六“以阴处极而最在外,不复於位,深自幽隐,绝迹深藏者也”。蔀者,覆鄣之物也。丰大其屋,又鄣蔽其家,闇之甚也。以甚闇而处大屋,不能久享其利。其屋虽大,其室将空,故窥其户而阒然无人也。经三岁而不能显见则凶。伯廖引此者,义取无德而居乃屋,不过三岁必灭亡。
弗过之矣。”不过三年。间一岁,郑人杀之。○间,间厕之间。
【经】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夏,公会齐侯伐莱,传例曰:不与谋也。莱国,今东莱黄县。○莱音来。不与音预。
[疏]“卫侯”至“来盟”。
○正义曰:文二年,“晋人以公不朝,使阳处父父盟公以耻之。书曰:‘及晋处父盟。\\’”去其族以厌耻也。然则公与大夫对盟则为耻辱,此良夫来盟,无贬责者,彼公亲朝晋,晋侯不与公盟,故遣大夫敌公,是为耻辱。此不贬责者,其君不得亲来,遣臣来与公盟,不对彼君,非为耻也。
秋,公至自伐莱。无传。
大旱。无传。书旱而不书雩,雩无功,或不雩。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壤,如丈反。
【传】七年,春,卫孙桓子来盟,始通。且谋会晋也。(公即位,卫始脩好。○好,呼报反。)
夏,公会齐侯伐莱,不与谋也。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会”。与谋者,谓同志之国。相与讲议利害,计成而行之,故以相连及为文。若不获巳,应命而出,则以外合为文,皆据鲁而言。师者,国之大事,存亡之所由,故详其举动以例别之。○不与,音预,下及注“与谋”同,年末“不与”放此。应,应对之应。别,彼列反,下注同。
[疏]“凡师”至“曰会”。
○正义曰:《释例》曰:“与谋者,同志之国,彼我之计未定,相与共谋讲议,利害计成,而后行之。故以相连及为文。不与谋而出师者,谓不得巳而应命,故以外合为文,皆据鲁而言之也。公亲会齐侯伐莱,而传以师出示例,所以通卿大夫帅师者也。鲁既春会于曹,以谋伐郑,夏遂起师,而更从不与谋之文者,厉公篡大子忽之位,谋而纳之,非正,故讳,不与谋之例。若夫盟主之合,则上行乎下,非匹敌和成之类,故虽或先谋,皆从不与谋之例。成八年,‘晋士燮来聘\\’,且言将伐郯,下云‘会伐郯\\’。是也。凡乞师者,深求过理之辞,执谦以逼成其计。故虽小国乞之於大国,大国乞之於小国,亦皆不从与谋之例,臧宣叔、郤锜是也。传以师出为例,是唯系於战伐而刘、贾、许、颍滥以经诸‘及\\’字为义,本不在例,今欲强合之,所以多相错伐也。”杜言小乞大,大乞小者,僖二十六年公子遂如楚乞师,成二年臧宣叔如晋乞师,是小国乞於大国也;成十三年郤锜来乞师,十六年栾黡来乞师,十七年荀莹来乞师,十八年士鲂来乞师,是大国乞於小国也。与谋者,心俱欲伐,彼此同谋;乞师者,非彼所欲,乞来为已也。我乞彼者,彼不与我谋;彼乞我者,我不与彼谋,是故凡言乞者,皆从不与谋之例。宣叔是小乞大,郤锜是太乞小,除晋乞鲁以外,更无大乞小者,故举郤锜以辩乞小之事耳。晋是盟主,自是上行乎下,例无与谋之文,不由郤锜乞师,乃从不与谋之例。
赤狄侵晋,取向阴之禾。此无秋字,盖阙文。晋用桓子谋,故纵狄。○向,舒亮反。
[疏]注“此无秋字盖阙文”。
○正义曰:苗秀乃名为禾,夏则无禾可取。知此取必在秋,此无秋字盖阙文。
郑及晋平,公子宋之谋也,故相郑伯以会。冬,盟于黑壤。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王叔桓公,周卿士,衔天子之命以监临诸侯,不同歃者,尊卑之别也。○相,息亮反。歃,所洽反,又所甲反。监,古衔反。
晋侯之立也,在二年。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晋人止公于会。盟于黄父,公不与盟。以赂免。黄父即黑壤。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慢盟主以取执止之辱,故讳之。
[疏]注“慢盟”至“讳之”。
○正义曰:昭十三年,“公会刘子、晋侯云云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公不与盟”。於时晋以谗慝弘多,不与公盟,公不得与,非国之耻,故书其同盟而显言不与。此时公实有罪,为晋所执,不得与盟,是公之耻,故讳而不书其盟,若言诸侯实不盟,公无所可与然。
【经】八年,春,公至自会。(无传。义与五年书过同。)
[疏]注“义与五年书过同”。
○正义曰:被执不以为耻,而亦告庙饮至,故书之以示过也。故杜云“义与五年书过同”。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无传。盖有疾而还,大夫受命而出,虽死,以尸将事,遂以疾还,非礼也。
[疏]注“盖有”至“礼也”。
○正义曰:下言其卒,故疑有疾而还也。《聘礼》曰:“宾入竟而死,遂也。”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哀十五年传曰:“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是入所聘之竟则当遂行。黄是齐竟,遂以疾还,非礼也。
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有事,祭也。仲遂卒与祭同日,略书有事,为绎张本。不言公子,因上行还间无异事,省文,从可知也。称字,时君所嘉,无义例也。垂,齐地,非鲁竟,故书地。○大音泰,传同。为,于伪反。省,所景反。竟音境。
[疏]注“有事”至“书地”。
○正义曰:有事,祭也者,谓禘祭也。《释例》以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传称“禘于武公”,则知此言有事,亦是禘也。祭之日仲遂卒,不言禘,而略言有事者,禘事得常,不主书禘,为下绎祭张本耳。上言“公子遂如齐”,此言“仲遂卒”,不言公子者,此书有事,为仲遂卒而书之,与上相连犹是一事,因上行还间无异事,省公子之文,从可知也。卫氏难杜云:其间有“辛巳,有事于大庙”,何得为间无异事?秦氏释云:“有事于大庙”,是为仲遂卒起文,止是一事,故云间无异事也。既不书公子,而称仲遂者,时君所嘉宠,故称其字,非义例也。定五年传,“季平子行东野,卒于房”。房是鲁地,卒於竟内,故不书其地。垂是齐地,非鲁竟,故书地也。
壬午,犹绎。万人,去籥。绎,又祭,陈昨日之礼,所以宾尸。《万》,舞名。籥,管也。犹者,可止之辞。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而不知废绎,故内舞去籥,恶其声闻。○去,起吕反,注及传同。籥,羊略反。管音馆。恶,乌路反。声闻音问,又如字。
[疏]注“绎又”至“声闻”。
○正义曰:“绎,又祭”。《释天》文。孙炎云:“祭之明日,寻绎复祭”也。《公羊传》曰:“绎者何?祭之明日也。”《穀梁传》云:“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天子诸侯谓之为绎,少牢馈食,大夫之礼也,谓之宾尸。《释诂》云“绎,陈也”。是陈昨日之礼,以宾敬此尸也。《公羊传》曰:“万者何?干舞也。籥者何?籥舞也。其言万入去籥何?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知其不可而为之也。犹者何?通可以巳也”。是万为舞名。《礼·明堂位》曰:“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干,楯也。戚,斧也。此舞者,左手执楯,右手执斧,故谓之武舞。言王者,以万人服天下,故以万为名。《诗》言硕人之舞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郑玄云“籥如管,六孔”何休云:“吹之以节舞也。”故吹籥而舞谓之文舞。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故去其有声,而不知废绎,纳舞去籥,恶其声闻也。寻杜注意,直云万舞名。又注隐五年,亦直云万舞也。下问羽数,则万是舞之大名,不取《公羊》万是干舞之义,则执羽吹籥是为万舞。故杜云:“纳舞去籥,恶其声闻。”是无干舞、籥舞之别名也。沈氏云,案《曾子问》“尝禘郊社,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废”,则卿丧不废正祭。绎是又祭,为轻故当废之。
戊子,夫人嬴氏薨。无传。宣公母也。
晋师、白狄伐秦。
楚人灭舒蓼。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无传。月三十日食。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敬,谥;嬴,姓也。反哭成丧,故称葬小君。
[疏]注“敬谥”。
○正义曰:《谥法》:“夙夜敬事曰敬。”
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克,成也。
[疏]“雨不”至“克葬”。
○正义曰:定十五年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彼云乃此。云而者,《公羊传》曰:“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何休云:“难者,臣子重难,不得以正日葬其君。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下昃日昳久,故言乃。”《左氏无传,杜又不说,或如《公羊》之言,或是史家异辞。
城平阳。今泰山有平阳县。
楚师伐陈。
【传】八年,春,白狄及晋平。夏,会晋伐秦。(经在仲遂卒下,从赴。)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六日而苏。(盖记异也。○谍,徒协反,间也,今谓之细作。绛,古巷反。)
有事于大庙,襄仲卒而绎,非礼也。
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舒、蓼,二国名。○为,于伪反。
[疏]注“舒蓼二国名”。
○正义曰:舒蓼二国名者,盖转写误,当云一国名。案《释例·土地名》有“舒、群舒、舒蓼、舒庸、舒鸠”。以为五名,则与文五年灭蓼同。盖蓼灭后更复,故楚今更灭之。刘炫以杜为一国而规之,非也。
楚子疆之。正其界也。○疆,居良反。
及滑汭,滑,水名。○滑,于八反。汭,如蜕反,一音如悦反。盟吴、越而还。吴国,今吴郡。越国,今会稽山阴县也。传言楚彊,吴、越服从。○会,古外反。稽,古兮反。彊,其良反。
[疏]“盟吴越而还”。
○正义曰:《谱》云:“吴,姬姓,周大王之子大伯、仲雍之后。大伯、仲雍让其弟季历,而去之荆蛮,自号句吴,句或为工,夷言发声也。大伯无子而卒,仲雍嗣之。当武王克殷,而因封其曾孙周章於吴,为吴子,又别封章弟虞仲於虞。自大伯五世而得封,十二世而晋灭虞,虞灭而吴始大,至寿梦而称王。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越,姒姓。其先,夏后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自号於越。於者,夷言发声也。滨在南海,不与中国通。后二十馀世至於允常,鲁定公五年始伐吴。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越王元年,鲁定公之十四年也。鲁哀公二十二年,句践灭吴,霸中国,卒。春秋后七世,大为楚所破,遂微弱矣。”《外传》曰“羋姓归越”,是越本楚之别封也,或非夏后之后也。
晋胥克有蛊疾,惑以丧志。○蛊音古。丧,息浪反。郤缺为政。代赵盾。秋,废胥克,使赵朔佐下军。朔,盾之子,代胥克,为成十七年胥童怨郤氏张本。
冬,葬敬嬴,旱,无麻,始用葛茀。记礼变之所由。茀,所以引柩,殡则有之,以备火;葬则以下柩。○茀,方勿反,引棺索也。柩,其又反。
[疏]注“记礼”至“下柩”。
○正义曰:《礼记》诸言自某始者,皆与后人为始。此云“始用葛茀”,则自此以后常用葛,故云记礼变之所由。茀字,《礼》或作紼,或作綍,绳之别名也。《周礼·遂人》,大丧属六紼,天子用六也。《丧大记》,君葬用四紼,大夫士葬用二紼。是紼者所以引柩也。於殡则已有之,系於輴车,以备火灾。有灾则引柩以辟火,及葬,则用之以下柩也。
雨,不克葬,礼也。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怀,思也。
[疏]“雨不”至“怀也”。
○正义曰:《曲礼》云:“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郑玄云:“丧事,葬与练祥也;吉事,祭祀冠取之属也。”然则远近日,先卜上旬,不吉,卜次旬,又不吉,卜下旬。丧事则先卜,下旬卜葬先卜,远日辟不思念其亲,似欲汲汲而早葬之也。今若冒雨而葬,亦是不思其亲,欲得早葬,故举卜葬先远日,以证为雨而止,礼也。《王制》云:“庶人葬,不为雨止”者,郑玄云:“虽雨犹葬,礼仪少也。”
城平阳,书,时也。
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言晋、楚争强。
【经】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无传。)公至自齐。(无传。)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无传。
秋,取根牟。根牟,东夷国也。今琅邪阳都县东有牟乡。
八月,滕子卒。未同盟。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卒於竟外,故书地。四与文同盟。九月无辛酉,日误。○竟音境。
[疏]注“卒於”至“日误”。
○正义曰:《释例》扈是郑地,故云卒於竟外。黑臀以二年始立,而云四与文同盟者,杜注《春秋》又为释例,前后经、传勘当备尽,岂晋侯二年始立,不于文公之世而云四与文同盟?必是后写之误。苏氏亦以为然。刘炫以此规杜,非也。其君卒,或书地,或不书地,皆从赴。今云“卒於竟外”,故书地者,晋侯实在竟外,卒非以为例也。刘炫云:襄七年,郑伯髡顽卒於鄵,昭二十五年,宋公佐卒于曲棘,竟内亦书地,非竟外。九月无辛酉者,下有十月癸酉。杜以长历推之,癸酉是十月十六日,辛酉在前十二日耳。故云九月无辛酉。上有八月,下有十月,非月误也。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无传。三与文同盟。
[疏]注“三与文同盟”。
○正义曰:郑父毁以僖二十五年卒,郑代立,其年盟于洮,二十六年于向,二十八年于践土,文七年于扈,十四年於新城,唯二与文同盟。云三者,以二、三字体相近,转写之误耳。若其不然,杜无容不委。刘炫以此规杜,非也。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
陈杀其大夫洩冶。洩冶直谏於淫乱之朝以取死,故不为《春秋》所贵而书名。○洩,息列反。冶音也。
[疏]注“洩冶”至“书名”。
○正义曰:文八年,宋人杀其大夫司马,贵之,而不名;此书洩冶之名,是不为《春秋》所贵,故书名。传称臣者,所以治烦去惑,是以伏死而争,则直谏者,臣之尽忠之事。洩冶忠谏而死,不为春秋所贵者,《释例》曰:“鲁哀之可谏者甚众,未闻仲尼之苦言。至於陈恒弑其君,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求讨不义,显事施舍足以致益者,固人臣之所当造膝也。若乃情色之惑,君不能得之於臣,父不能得之於子,臣子而欲显直於其君父,適所以益谤而致罪也。陈灵公宣淫,悖德乱伦,志同禽兽,非尽言所救。洩冶进无匡济远策,退不危行言孙,安昏乱之朝,慕匹夫之直,忘蘧氏可卷之德,死而无益。故经同罪贱之文。传特称仲尼以明之。忠为令德,非其人犹不可,况不令乎?此其义也。”是说不贵洩冶之意也。然则比干谏纣而死,孔子称殷有三仁焉,善比干者。《家语》云:子贡曰:“陈灵公君臣宣淫於朝,洩冶谏而杀之,是与比干谏死同,可谓仁乎?”孔子曰:“比干於纣,亲则诸父,官则少师,忠款之心,在於存宗庙而已,固当以必死争之,冀身死之后,纣当悔悟本志,存於仁者也。洩冶之於灵公,位在大夫,无骨肉之亲,怀宠不去,仕於乱朝,以区区之身,欲止一国之淫昏,死而无益,可谓狷矣!《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洩冶之谓乎?是言洩冶之行,不得同於比干之意也。
【传】九年,春,王使来徵聘。(徵,召也。言周徵也。徵聘不书,徵加讽谕,不指斥。○讽,芳凤反。)夏,孟献子聘於周。王以为有礼,厚贿之。(○贿,呼罪反;《字林》音悔。)
秋,取根牟,言易也。○易,以豉反。
滕昭公卒。为宋围滕传。
会于扈,讨不睦也。谋齐、陈。陈侯不会。前年与楚成故。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不书诸侯师,林父帅之,无将帅。○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疏]注“不书”至“将帅”。
○正义曰:僖二十八年,“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於城濮”。彼注云:“宋公、齐国归父、秦小子慭既次城濮,以师属晋,不与战也。”彼以师属晋,而经书其师。此全不书者,彼虽公卿不行,仍有大夫帅之,将卑师众,故称师耳。此则全无将帅,以兵付晋,并入晋军,林父独自帅之,故唯书林父伐陈也。
晋侯卒于扈,乃还。
冬,宋人围滕,因其丧也。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於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二子,陈卿。夏姬,郑穆公女,陈大夫御叔妻。衷,怀也。衵服,近身衣。○夏,户雅反。衷音忠。王,丁仲反。衵,女乙反,一音汝栗反。《说文》云,日日所衣裳也;《字林》同,又云妇人近身内衣也,仁一反。御,如字,一音鱼吕反。近,附近之近。洩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宣,示也。○效,户教反。且闻不令。君其纳之!”纳藏衵服。○闻,如字,一音问。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洩冶。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洩冶之谓乎!”辟,邪也。辟,法也。《诗·大雅》言邪辟之世,不可立法。国无道,危行言孙。○禁,居鸩反,又音金。多辟,本又作僻,匹亦反,注同。立辟,婢亦反,注同。邪,似嗟反,下同。行,下孟反。孙音逊。
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六年,楚伐郑,取成於厉。既成,郑伯逃归。事见十一年。○为,于伪反。见,贤遍反。
晋郤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柳棼。柳棼,郑地。○柳,力手反。棼,扶云反。国人皆喜,唯子良忧曰:“是国之灾也,吾死无日矣。”自是晋、楚交兵伐郑,十二年,卒有楚子入郑之祸。
【经】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无传。)
齐人归我济西田。元年以赂齐也。不言来,公如齐,因受之。○济,子礼反。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无传。不书朔,官失之。
已巳,齐侯元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齐崔氏出奔卫。齐略见举族出,因其告辞以见无罪。○见,贤遍反,下同。
[疏]注“齐略”至“无罪”。
○正义曰:崔杼有宠於惠公,惠公既薨,高国二家恐其藉前世之宠,又有宠於新君,故畏其逼己,因君薨而逐之。崔杼未有罪也,齐人疑其事,故不言其名,略言崔氏,见其举族出奔耳。及仲尼脩之,大夫出奔,无罪不名。不名即因无罪,故因告称氏而书氏次,见无罪。若贵之,或称官,或称字,如司城子哀之类是也。
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无传。
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徵舒,陈大夫也。灵公恶不加民,故称臣以弑。○夏,户雅反。
六月,宋师伐滕。
公孙归父如齐。
葬齐惠公。无传。归父,襄仲之子。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郑及楚平故。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王季子者,《公羊》以为天王之母弟。然则,字季子。天子大夫称字。
[疏]注“王季”至“称字”。
○正义曰:《公羊传》曰:“王季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王季子何?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是《公羊》以为天王之母弟也。母弟而称季子,然则字季子也。天子大夫例称字。襄三十年“天王杀其弟佞夫”。母弟称弟,此不言王弟者,《释例》云:“朝聘盟会嘉好之事,此兄弟之笃睦,非义例之所兴。故仍旧史之策,或称弟,或称公子。”是由义无所见,故因其旧文,其相杀害乃称弟,以示义耳。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绎,邾邑。鲁国邹县北有绎山。○绎音亦。
[疏]注“绎邾”至“绎山”。
○正义曰: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则绎为邾之都矣。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
大水。无传。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齐侯使国佐来聘。既葬成君,故称君命使也。饥。无传。有水灾,嘉穀不成。楚子伐郑。
【传】十年,春,公如齐。齐侯以我服故,归济西之田。(公比年朝齐故。)
夏,齐惠公卒。崔杼有宠於惠公,高、国畏其逼也,高、国二家,齐正卿。○杼,直吕反。逼,彼力反。公卒而逐之,奔卫。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典策之法,告者皆当书以名,今齐特以族告,夫子因而存之,以示无罪。又言“且告以族,不以名”者,明《春秋》有因而用之,不皆改旧。
[疏]注“典策”至“改旧”。
○正义曰:传言“且告以族,不以名”。知法当以名告,而齐人误以族告也。《释例》云:“若乃称司城,以贵效节於府人,书归父之还,以善复命於介,因齐人告辞,以著其无罪,盖随事以示褒贬也。传既云“书曰崔氏”,以明非罪;复云“且告以族,不以名”。知典策之书,旧当以名通也。齐国虽缪以族告,適合仲尼所褒之实,因而不革,以示无罪,且明《春秋》之作,或因仍旧史成文,不必皆有改也?何休《膏肓》以为《公羊》讥世卿而难《左氏》,苏氏释云:崔杼祖父名不见经,则知非世卿,且春秋之时,诸侯擅相征伐,犹尚不讥世卿,虽曰非礼,夫子何由独责?又郑《駮异义》引《尚书》“世选尔劳”,又引《诗》刺幽王绝功臣之世。然则兴灭继绝,王者之常,讥世卿之文其义何在?
凡诸侯之大夫违,违,奔放也。
[疏]注“违,奔放也”。
○正义曰:《释例》曰:“迫窘而奔,及以礼见放,俱去其国。故传通以违为文。”是言违兼奔放也。
告於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上某氏者姓,下某名。○守,手又反。
[疏]注“上某”至“某名”。
○正义曰:若言崔氏之守臣杼也。大夫受氏,常世守宗庙,故谓之守臣,言守宗庙之臣也。僖十二年,管仲云“天子之二守高、国在”,彼谓天子命之为守国之臣,与此异也。知此异於彼者,岂天子命者出奔,乃得告於诸侯,馀臣出奔不得告也?且下句云“失守宗庙”,如守臣谓守宗庙之臣,非守国也。天子赐姓,诸侯赐族,对文则姓与族别,散文则可以通。《礼》谓族人为庶姓,故云上某出者姓,其实正是族也。
失守宗庙,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玉帛之使谓聘。○之使,所吏反。
[疏]注“玉帛之使谓聘”。
○正义曰:聘礼,执玉致命,执帛致享,故云“玉帛之使谓聘”也。下注云:“恩好不接,故亦不告”。又昭二十年,“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注云:“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则杜意以为奔者之身尝有玉帛之使於彼国,已经相接,则告之。若奔者未尝往聘,恩好不接,则不告。唯告奔者,尝聘之国,馀不告也。刘炫以为玉帛之使,谓国家有交好之国皆告,非指奔者之一身。
不然,则否。恩好不接,故亦不告。○好,呼报反。
公如齐奔丧。公亲奔丧,非礼也。公出朝会奔丧会葬,皆书如不言其事,史之常也。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於夏氏。公谓行父曰:“徵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徵舒病之。灵公即位,於今十五年,徵舒已为卿,年大无嫌是公子。盖以夏姬淫放,故谓其子为似以为戏。○夏,户雅反。女音汝。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厩,居又反。射,食亦反。
滕人恃晋而不事宋,六月,宋师伐滕。
郑及楚平,前年败楚师,恐楚深怨,故与之平。诸侯之师伐郑,取成而还。
秋,刘康公来报聘。报孟献子之聘,即王季子也。其后食采於刘。
师伐邾,取绎。为子家如齐传。
季文子初聘于齐。齐侯初即位。
冬,子家如齐,伐邾故也。鲁侵小,恐为齐所讨,故往谢。国武子来报聘。报文子也。
楚子伐郑。晋士会救郑,逐楚师于颍北。颍水出河南阳城,至下蔡入淮。
[疏]注“颍水”至“入淮”。
○正义曰:《释例》曰:“颍水出河南阳城县阳乾山,东南,经颍川汝阴,至淮南下蔡县入淮”也。
诸侯之师戍郑。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以四年弑君故也。斫薄其棺,不使从卿礼。○斫,竹角反。
[疏]注“以四”至“卿礼”。
○正义曰:《丧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然则子家上大夫,棺当八寸,今斫薄其棺,不使从卿礼耳。不知斫薄之使,从何礼也。
改葬幽公,谥之曰“灵”。
[疏]“幽公”。
○正义曰:《谥法》“动静乱常曰幽”。
【经】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楚复伐郑,故受盟也。辰陵,陈地。颍川长平县东南有辰亭。○复,扶又反,下复封陈同。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无传。
秋,晋侯会狄于欑函。晋侯往会之,故以狄为会主。欑函,狄地。○欑,才端反。函音咸。
[疏]注“晋侯”至“狄地”。
○正义曰:凡诸诸聚会鲁不与者,皆历序诸国,云会于某地,上“盟于辰陵”即其事也。狄从诸夏,序列亦然。僖三十年“齐人狄人盟于邢”是也。此异於彼,而云“晋侯会狄”,是狄在彼地,晋往会之。故传说晋大夫欲召狄,郤成子劝其勤。是晋侯自往,故以狄为会主。成十五年“会吴于锺离”,襄十年“会吴于柤”,其意与此同。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楚子而称人,讨贼辞也。
[疏]注“不言”至“辞也”。
○正义曰:讨贼辞者,言弑君之贼,人人皆欲杀之,作举国共杀之文,故不言楚子也。襄二十七年,“卫杀其大夫甯喜”,亦是讨贼,但卫人自杀其臣,故称大夫。徵舒非楚之臣,不得言杀其大夫。诸放、杀及执他国之臣,皆不言某国大夫者,以人臣卑贱,故没其爵号,而空书名氏。
丁亥,楚子入陈。楚子先杀徵舒而欲县陈,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不有其地,故书入在杀徵舒之后。
[疏]注“楚子”至“之后”。
○正义曰:案传楚子为陈讨夏氏乱,遂入陈杀夏徵舒,轘诸栗门。此经先书杀夏徵舒,后书入陈者,据先后事实为文。故杜注云:“楚子先杀徵舒而欲县陈,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不有其地,故书入在杀徵舒之后。”是其事也。刘炫云:楚子入陈乃杀徵舒,经先书杀徵舒,后言入陈者,以楚子本意止欲讨贼,无心灭陈。及杀徵舒灭陈为县,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於例不有其地,故云“入陈”。言楚人既杀徵舒,楚子乃复入陈,纳二子於陈。“入陈”之文为下纳张本。传云:“书曰:‘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人纳连文,是入为纳也。昭八年“楚师灭陈。执公子招,放于越。杀陈孔奂”。彼心欲灭陈,此则主为讨贼,无心灭陈而复封之,君子善其自悔,故退入陈,於下隐其县陈之过。若其不然,当云楚子入陈,杀夏徵舒。如此则楚子本为入陈,因入乃讨陈贼,则是恶楚子。故书入在杀徵舒之后。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二子,淫昏乱人也。君弑之后,能外讬楚以求报君之雠,内结强援於国,故楚庄得平步而讨陈,除弑君之贼。於时陈成公播荡於晋,定亡君之嗣,灵公成丧,贼讨国复,功足以补过,故君子善楚复之。○播,补贺反。荡如字。
[疏]注“二子”至“复之”。
○正义曰:二子与君淫昏,致使君死国乱,实罪人也。今楚子入陈而纳之,乃是纳罪人也。例应罪楚子,而传言“书曰‘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既善楚子有礼,则是恕彼之过,故杜迹其合恕之由,言贼讨国复,是二子之力,其功足以补过。故君子善楚复之。贾逵云:二子不系之陈,绝於陈也。恶其与君淫,故绝之。善楚有礼也。案子纠、捷菑皆不系国,自是例之常,贾说非也。《释例》云:“贾氏依放《穀梁》,云‘称纳者,内难之辞’。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言书有礼,不可言内难也。陈县而见复,上下交驩,二人虽有淫纵之阙,今道楚匡陈,贼讨君葬,威权方盛。传称其礼,理无所难,此先儒说之不安也。”杜言“於时陈成公播荡於晋”者,此传云“陈侯在晋”。襄二十五年传云“夏氏之乱,成公播荡”是也。
【传】十一年,春,楚子伐郑,及栎。子良曰:“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夏,楚盟于辰陵,陈、郑服也。(传言楚与晋狎主盟。○栎,力狄反。争,争斗之争。焉,於虔反。夏楚盟,本或作楚子。)
楚左尹子重侵宋,子重,公子婴齐,庄王弟。王待诸郔。郔,楚地。○郔音延。
令尹蒍艾猎城沂,艾猎,孙叔敖也。沂,楚邑。○艾,五盖反。猎,力涉反。沂,鱼依反。
[疏]注“艾猎孙叔敖”。
○正义曰:服虔亦云:艾猎蒍贾之子孙叔敖也。此年云“令尹蒍艾猎”,明年云“令尹孙叔敖”,明一人也。《世本》“艾猎为叔敖之兄”。《世本》多误,本不必然。
使封人虑事,封人,其时主筑城者,虑事,谋虑计功。○虑,如字,一音力於反,《广雅》云,无虑都邑也。
[疏]注“封人”至“计功”。
○正义曰:《周礼·封人》,“凡封国,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大司马》:“大役,与虑事受其要,以待考而赏诛。”郑玄云:“虑事者,封人也。於有役,司马与之属赋丈尺与其用人数也”。是封人主造城邑、计度人数。此云“使封人”,故云“其时主筑城者”。虑事者,谋虑城筑之事,无则虑之,讫则计功也。史书多有无虑之语,皆谓揆度前事也。
以授司徒。司徒掌役。量功命日,命作日数。分财用,财用,筑作具。平板榦,榦,桢也。○榦,古旦反,亦作幹。桢音贞。
[疏]注“榦桢也”。
○正义曰:《释诂》云:“桢、翰,榦也。”舍人曰:“桢,正也。筑墙所立两木也。翰所以当墙两边鄣土者也。”彼桢为榦,故谓榦为桢,谓墙之两头立木也。板在两旁,卧鄣土者,即彼文榦也。平板榦者,等其高下,使城齐也。
称畚筑,量轻重。畚,盛土器。○畚音本。盛音成。程土物,为作程限。○为,于伪反,又如字。
[疏]“称畚筑,程土物”。
○正义曰:畚者,盛土之器。筑者,筑土之杵。《司马》注,辇车所载二筑是也。称畚筑者,量其轻重,均负土与筑者之力也。程土物,谓锹䦆畚轝之属,为作程限,备豫也。
议远迩,均劳逸。略基趾,趾,城足;略,行也。○趾音止。行,下孟反。具糇粮,糇,乾食也。○糇音侯。粮音良。乾食,如字,一音嗣;本或作乾饭。度有司。谋监主。○度,待洛反。监,古衔反。事三旬而成,十日为旬。不愆于素。不过素所虑之期也。传言叔敖之能使民。○愆,起虔反。
晋郤成子求成于众狄。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赤狄潞氏最强,故服役众狄。○潞音路。秋,会于欑函,众狄服也。是行也,诸大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闻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继。其从之也。勤则功继之。《诗》曰:‘文王既勤止。\\’《诗·颂》文王勤以创业。○创,初亮反。文王犹勤,况寡德乎?”
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十年,夏徵舒弑君。○为,于伪反。谓陈人“无动!将讨於少西氏”。少西,徵舒之祖子夏之名。○少,诗照反。
[疏]注“少西”至“之名”。
○正义曰:《礼》以王父字为氏,徵舒以夏为氏,知子夏是字,少西是名。言少西氏者,氏犹家也,言将讨少西之家。
遂入陈,杀夏徵舒,轘诸栗门。轘,车裂也。栗门,陈城门。○轘音患。因县陈。灭陈以为楚县。陈侯在晋。灵公子成公午。申叔时使於齐反,复命而退。王使让之,曰:“夏徵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楚县大夫皆僣称公。○使,所吏反。僣,子念反。
[疏]“以诸侯讨而戮之”。
○正义曰:经无诸侯,而云以诸侯讨之,诸侯皆庆者,时有楚之属国从行也。十二年邲之战,经不书唐,而传云唐侯为左拒。昭十七年长岸之战,经不书随,而传言使随人守舟。明此时亦有诸侯,但为楚私属,不以告耳。
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对曰:“犹可辞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抑,辞也。蹊,径也。○女音汝。蹊音兮。径,古定反。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巳重矣。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今县陈,贪其富也。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闻也。反之,可乎?”对曰:“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叔时谦言小人意浅,谓譬如取人物於其怀而还之,为愈於不还。○侪,士皆反,辈也。乃复封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州,乡属,示讨夏氏所获也。○复,扶又反。夏,户雅反。
[疏]“谓之夏州”。
○正义曰:谓之夏州者,讨夏氏乡,取一人以归楚,而成一州,故谓之夏州。
故书曰:“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没其县陈本意,全以讨乱存国为文,善其复礼。
[疏]注“没其”至“复礼”。
○正义曰:言入陈纳人为有礼也。直言入陈纳人,是没其县陈。本意言陈国见存,入而纳此人耳。是全以讨乱存国为文,所以善其得礼。
厉之役,郑伯逃归,盖在六年。自是楚未得志焉。郑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晋。为明年楚围郑传。十年郑及楚平,既无其事。辰陵盟后,郑徼事晋,又无端迹。传皆特发以明经也。自厉之役,郑南北两属,故未得志。九年,楚子伐郑,不以黑壤兴伐,远称厉之役者,志恨在厉役。此皆传上下相包通之义也。○徼,古尧反。
[疏]注“为明”至“义也”。
○正义曰:十年郑及楚平,既无其事,谓经无之也。郑徼事晋,文无端迹,亦谓经所无也。传若不发此语,不知楚以何故,明年忽然围郑,为此特发此传,以明后年围郑之经也。自厉役以来,郑南北两属,不专心於楚,故楚未得志,而明年围之。七年晋为黑壤之会,郑伯在焉。厉役在黑壤之前。九年传言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事在黑壤之后,而彼传不以黑壤兴伐,而远称厉之役者,楚子之志,所恨在於厉役逃归,不为黑壤会晋故也。上指厉,下指辰陵,中包黑壤,此皆传上下相包通之义也。
1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 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 翻译:孔子说:学习并时常温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从心里感到高兴吗
大学之道(1),在明明德(2),在亲民(3),在止于至善。知止(4)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5)。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6);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
学而第一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
1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 孔子说:学习然后按一定的时间去温习它,不是件高兴的事吗?有好朋友从远方来(互相切磋,增长学问),不是件快乐的事吗?别人不了解自己也不怨恨别人,不也是有道德的表现吗? 2
《尚书》又称《书》、《书经》,为一部多体裁文献汇编,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战国时期总称《书》,汉代改称《尚书》,即“上古之书”。因是儒家五经之一,又称《书经》。
【原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 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翻译】孔子说:“学习了知识又时常实践,不也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而来,不也是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知道)我,我却不怨恨(生气)
夫总群圣之道者,莫大乎六经。绍六经之教者,莫尚乎《孟子》。自昔仲尼既没,战国初兴,至化陵迟,异端并作,仪、衍肆其诡辩,杨、墨饰其淫辞。遂致王公纳其谋,以纷乱於上;学者循其踵,以蔽惑於下。犹洚水怀山,时尽昏垫,繁芜塞路,孰可芟夷?惟孟子挺名世之才,秉先
《礼记正义》是儒家十三经之一,是学习、研究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要文献。汉代有郑玄作注,唐代有孔颖达为之正义,都是古人对《礼记》的注释,是今人阅读研究《礼记》的重要版本。今归入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十三经注疏》,由吕友仁先生拟影印宋绍熙刻本《礼记正义》校以
论语注疏,又称论语正义,又称论语注疏解经,魏何晏注,宋邢昺疏,二十卷。案何注皇疏皆以道家思想解论语,又於名物制度无所考订,颇为学人所不满。北宋时遂由朝廷於咸平二年(公元九九九年)命邢昺等人改作新疏。邢昺删除皇疏之文,而归向儒学本来之义理,又加名物制度
《左传》是《春秋左氏传》的简称,又名《春秋左氏》,是配合《春秋》的编年史。《左传》后人将它配合《春秋》作为解经之书,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它与《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史书。《左传》的作者
谦受益,满招损,谦虚纳百福。成功的人物没有不谦虚的,不谦虚就会很快失败。子路闻过则喜,禹闻善言而拜,孔子三人行必有我师。谦虚得到天道、地道、人道的呵护,就连鬼神都呵护它。“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坤卦是八卦中至柔至顺的一卦。由六个阴爻组成,底部三个阴爻为下坤卦,上面三个阴爻为上坤卦。由下到上依次为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坤卦的卦辞:元、亨、利牝(bi母)马贞。用母代表坤卦,用马代表健行,有恒心。每一个人都有阴性的魂和阳性的魂。
第四讲:自强不息——乾卦,乾卦是天下第一卦,代表生命的开始。乾卦由由下到上六条横线组成,依次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一到九的奇数代表阳,偶数代表阴,九最大代表无穷的力量,六居中代表安静。在古代,龙是三栖动物。
第三讲:八卦的卦象,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极表示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阳之间相互转化。“女子虽弱,为母则强”。八个卦象的写法:乾三连,坤六段,震仰盂,巽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第二讲:《易经》的由来,易经的发展三位圣人:伏羲氏、周文王和孔子做了巨大的贡献。开天辟地之后,人要怎样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和发展,让伏羲氏产生了忧患意识,易经起源于忧患。易经的核心是居安思危。伏羲氏抬头观天象,观察天体的运转变化
第一讲:《易经》是什么?易经是“不学不会,学了不一定会,会来终身受用”。易经的重点是修德行善。易经包括义理和象数。义理指为人处事的道理;象数指卦象的计算规律。易经是“观天道立人道”,真正的儒家是由内而发,西方有哲学派别认为“人是唯一使用符号的动物”。
谷梁传》是《谷梁春秋》、《春秋谷梁传》的简称。《春秋谷梁传》为儒家经典之一。与《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之一。《谷梁传》所记载的时间起于鲁隐公元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体裁与《公羊传》相似。其作者相传是子夏的弟子,战国时鲁人谷梁赤(赤或
《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与《春秋》起讫时间相同。相传其作者为子夏的弟子,战国时齐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子都)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公羊传》有东汉何休
1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yuè)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lè)乎?人不知而不愠(yùn),不亦君子乎?(《学而》) 2 曾子曰:吾(wú)日三省(xǐng)吾(wú)身,
一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二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
[问]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生异类,本为养人。禁之宰杀,逆天甚矣。[答]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奈何不知万物为天地之赤子。赤子之中,强凌弱,贵欺贱,父母亦大不乐矣。倘因食其肉,遂谓天所以养我,则虎、豹、蚊、虻,亦食人类血肉,将天之生人
不管《三字经》作者出于什么目的,他毕竟在有限篇幅当中赞扬了两位非常有才学的女子,一位就是大家很熟悉的蔡文姬,而另一位是我们比较陌生的谢道韫。谢道韫是东晋时期著名才女,我们知道有一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谢之家和寻常百姓之家是对着
大家都知道,人最好是从岁数很小时,就开始循序渐进地学习,就开始勤奋地学习,就开始接受良师的指导。但人世间的很多事是难以预料的。很多人或说更多的人,因种种原因错过了最佳的读书和受教育年龄。那年岁大的人还应不应学习?年岁大的人学习了还能不能够取
学习离不开刻苦的精神,《三字经》对这点当然不会放过,它也非常强调,所以《三字经》用两个我们非常熟悉的故事,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稍微有点那么极端的故事,来张扬这种勤奋刻苦的精神。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我们后来把这两个故事并成一个成语叫悬梁刺
三字经一直是通过讲故事,把一些深刻的道理,活生生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既然是讲学习,谁最合适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谁是一个学习的楷模呢?毫无疑问是孔子。所以接下来三字经讲:昔仲尼,师项橐(驼)。古圣贤,尚勤学。字面意思非常清楚,想当年孔老夫子拜项橐为师
接下来,《三字经》又用12个字讲述了明朝的败亡。迁北京,永乐嗣。迨崇祯,煤山逝。也就是说永乐帝把都城从南京迁到了北京,到了崇祯就在煤山去世,这位皇帝在人世间活了只不过33岁,他是1611年出生,1644年在煤山上吊自杀,不少人认为,崇祯实在并不是一个坏皇
我们在上一讲,讲到了明太祖,久亲师的故事,也就是说明太祖朱元璋长时间的亲自率领军队进行征战,最后成功取得了政权,建立了明朝,那么朱元璋当上皇帝以后,他是用哪些手段、方法、理念,换句话说,他是怎样来统治整个中国的呢?明太祖朱元璋的统治是高度集
根据我所采用的这个版本,元朝以后的明朝是《三字经》讲述的最后一个朝代。一般认为讲述到后来的清朝乃至民国都是后来比较近的人离今天比较近的人增补的所以我们讲《三字经》,在历史部分就讲到明朝。明太祖,久亲师。传建文,方四祀。这样四句12个字是讲述了明太
在中国历史上接着宋朝统一了整个中国的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那就是元朝,三字经讲元朝时是这么讲的:至元兴,金绪歇。有宋世,一同灭。并中国,兼戎翟。什么意思呢?到了元朝兴起时金朝也灭亡了,因为金朝是被元朝和南宋联合灭亡的。有宋氏 一同灭,连宋朝捎带着也灭亡了
赵匡胤即位不到半年就有两个节度使起兵反抗宋朝,宋太祖赵匡胤皇帝的位子还没坐暖呢就御驾亲征,费了不小的劲才把这两个手握重兵的节度使镇压下去,这件事使赵匡胤心里怎么都不踏实,所以有一天他就单独召见赵普这位自己主要的谋士,跟他商量。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版权归原影音公司所有,若侵犯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