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得道德与盗德

圣开法师 | 作者:圣开法师 [投稿]

盗得道德与盗德

公元一九八九年四月廿九日的中国时报第十五版,有一则标题定为「廖添丁赌徒这厢有礼」的新闻及照片,其报导说:

【嘉义讯】嘉义县的雕塑家侯金水,他雕塑的一尊义贼廖添丁铜像,随意放在竹崎乡湾桥村他的工作室庭院,近来竟成为六合乐迷祈求明牌的神像,不时有人赠送红包奉献,他为之困扰不已。

十多年来,他随身携带一尊廖添丁的铜像,他任意摆在庭院内。最近,他发现廖添丁的铜像前,有人置放香炉,香灰满炉,可见烧香膜拜的人为数不少,后来,香案上出现槟榔、水果、饼干等,还有人送红包,原来,乐迷求问明牌,据说有人得奖后,便大放鞭炮及赠送红包还愿。

侯金水和他的徒弟,十几年前生活潦倒不堪,有一段时间,在台北县八里乡,无以维生,曾挖地瓜果腹。有一天,他向廖添丁庙许愿,保佑他发迹,他将雕塑一尊廖添丁的铜像。

笔者看过,不胜感慨唏嘘:在世间有十种恶业是:

一、杀生

二、偷盗。

三、邪淫。

四、妄言。

五、绮语。

六、两舌。

七、恶口。

八、贪欲。

九、瞋恚。

十、邪迷愚痴。

廖添丁已犯了偷盗之罪,纵然是以所偷得的钱财来利益他人,或资助他人。因为不是以自己的所有财物而行布施,乃属不法利得,已非净资净财。以赃物行施,乃是一种对世人为非作歹的启示邪导;也是地狱罪。不会因世人美称之为「义贼」就可以赦其罪过了,也就是因盗得而违反了道德。

所谓道德的定义,依人乘佛教之诠释:「利己谓之道,利人谓之德;利己利人谓之道德」,如以正当方法取得,叫取之以道,如「君子爱财取之以道」,乃是指合法之所得,以合法之利益来布施帮助别人,可以植敬田、报恩田及悲田,都是增长福报的利行。

如以偷窃所得财物行施,乃是以赃物给与他人,如经官警发觉,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所以是一种不合乎道德定义的行为,实不可采,如此说来,其盗是绝对无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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