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当我写了这个问题的见解之后,不赞成燃香疤的人会反对我,赞成燃香疤的人也会敌视我,因为我是既是赞成,但也反对。
依照一般以讹传讹者的想法,认为受戒与燃顶香,是一体的两面,根本就是一回事。如果受戒而不燃顶,此一受戒的身分,简直无法得到多数人的承认。并以为顶香燃得越多,戒品也就越高,因此有人以为沙弥戒燃香三炷,比丘戒燃香九炷,菩萨戒燃香十二炷。其实,小乘戒根本不许故意损伤身体,若故意损伤者,便是犯戒,《十诵律》中有明文规定,故意自断手指者,犯恶作罪。既不许故断手指,自也不许燃烧手指,至于是否能烧头顶,自亦可以推想而知。所以西藏的喇嘛,没有燃香的规矩,他们虽行的是大乘密教,虽也主张苦行;而南传的小乘国家,根本无此见闻。那么,沙弥与比丘戒,都是小乘戒,小乘戒并没有燃香的行门。唯有大乘菩萨行,才有燃香一门。
燃香的最大根据,乃是《梵网经》,以及《梵网经》的诸家注疏。《梵网经》轻垢戒第十六条中说:「见后新学菩萨,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应如法为说一切苦行,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乃至饿虎狼师子,一切饿鬼,悉应捨身肉手足而供养之。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
此一苦行,是教出家菩萨烧身、烧臂、烧指,是教出家菩萨捨了自己的身肉手足,供养饿虎狼狮子及一切饿鬼。
至于烧身供养诸佛的记载,除了《梵网经》,其馀大乘戒经,多无明文规定。但在其他的大乘经论中,倒是有的,例如《法华经》的〈药王菩萨本事品〉,就有燃身供佛的记载,并且得到八十亿恆河沙世界诸佛的同声讚歎:「善哉,善哉!善男子,是真精进,是名真法供养如来。」天台智者大师,也在读到此处,而得豁然大悟,寂而入定,亲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可见烧身供养诸佛的功德,是不可思议的了。所以《法华经》的同一品中又说:「若有发心,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养佛塔,胜以国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国土山林河池,诸珍宝物,而供养者。」
但是,我们应该明白一个事实:药王菩萨之能行此苦行道者,已非一般凡位的初发心菩萨可比。他先服诸种香料而满千二百岁,再以香油涂身,再以神通力愿,而自燃身,燃烧之后,又经过千二百岁,其身乃始燃尽。那么试问:我们谁能有以神通力愿而自燃身的工夫?谁能将此血肉之躯一烧便可烧上一千二百年呢?
至于为了求闻佛法,而能不惜捨身的例子,佛经中很多,所以《华严经.入法界品》普贤菩萨曾对善财说:「我法海中,无有一文无有一句,非是捨施转轮王位而求得者,非是捨施一切所有而求得者。」但那都是忍位以上的菩萨,处身于没有佛法的环境中,才是如此的。另外,自捨身肉手足,而去供养饿虎狼狮子、一切饿鬼,为的是慈悯众生,并愿以此捨身相饲的方法,来摄化接引他们,所以《梵网经》的同一条中,接著便说:「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故而菩萨为度众生,三千大千国土,无有一处不是捨身肉脑髓之所。菩萨为救饥民,可以变作一座大肉山,由人分割;可以化作大鱼,由人取食;为救一隻鸽子,可以国王之尊,生割身肉以代。虽然鲜血淋漓,仍旧不以为苦。但此也是圣阶的菩萨,才能做到。否则,既已捨身而饲饿虎狼狮子等在先,何得仍能「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之在后呢?同时,未登忍地,即使有其捨身的大心,捨身之际,却不能没有痛苦的感受了。既在痛苦之中命终,命终之后的去向也就很难自主了。因为凡位的众生,业障多于善因,定业重于愿力,所以痛苦而不瞋者很少,瞋心而不堕者不多。故于《梵网经》的轻垢戒第三十八条,便规定菩萨不得故意到难处去,否则便是犯戒,难处之中,包括:「国难、恶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师子、虎、狼、水、火、风难,以及劫贼、道路毒蛇」等等。这与第十六条所说,并不相违,那是指的圣位菩萨,这是指的初发心菩萨。圣位菩萨,捨身饲于虎狼,因他能够摄度虎狼,初发心菩萨虽被虎狼连肉带骨全部吃光,虎狼不唯不能得度,反因吃了行道的菩萨而业障更重。因此可知,捨身的功德及其精神是伟大的,但在初发心的菩萨,自己尚未站稳脚步,切莫轻言捨身,否则种了苦因,仍得以苦报来受,那是很不合算的事。
我们在佛典之中,可以看到捨身烧身的记载,即在《高僧传》中的〈忘身篇〉及〈遗身篇〉中,也不乏其例。或为卫护佛法,或为度生悲愿,或为功德的祈求,故其每能发生很大的作用,其中自有圣位的菩萨示现,然也不能说绝对没有凡位的行者。但是这种法门,如果自己没有把握,或者不到紧要的关头,最好不要贸然使用,因为色身虽不值得重视,色身却是修道的工具。如果功力不够,慧力薄弱,一味贪著于功德的追求,便去烧身捨身,充其量只能生天享乐,乐尽还堕三涂,要不然还可能堕到魔王天去,那就更惨了。
再说到燃顶的行门,在佛典中,自亦不乏根据,并且不唯燃香,甚而尚有以刀剜去顶肉,灌注香油,以头顶而做灯盏来点燃的。这种行门,的确可敬可颂,但也不是勉强得来的,如若虔敬之心不足,忍耐之力不够,那是受不了的。同时,《梵网经》的规定,只是烧身、烧臂、烧指,也并未要人燃顶。或有解者以为头是人体的最上部位,也是最尊贵处,所以用燃顶来象徵或代表烧身的意思,这一解释,当然也有道理。不过我们必须明白一个事实,《梵网经》虽然要求出家菩萨,必须烧身、烧臂、烧指,并须捨身以饲狮狼饿鬼,但却并未说明,凡受菩萨戒的比丘,必须首先烧身或捨身,若不烧身捨身,便不得戒。尤其并未规定在受菩萨戒前的出家人必须燃顶,才能得戒。所以燃顶这一节目,也不是授出家菩萨戒的必经过程。燃顶与正授戒礼,根本就是两回事。如说出家人求菩萨戒,烧身捨身在前,受戒得戒在后,身既先已烧了捨了,还由什么东西接纳戒体呢?难道是受的幽冥戒吗?如今燃顶,虽非烧身捨身,但此燃顶的根据,乃是同一源流。
我本人绝不反对燃香,但应出于各自的心愿;在授出家菩萨戒之前,或在讲解《梵网经》之时,戒场的戒师,开示戒子应行苦行,这是必要的。苦行的最大意义,是在体察此一有生之患,只要有生死,便有痛苦,痛苦则以燃火烧肉为最难忍,然而烧肉虽痛,死的痛苦比此更甚。为了警策行者不要乐不思蜀,而将生死大事弃诸脑后,并将众生的痛苦,置诸不理,所以要燃香;为了表示并不贪著此一血肉之躯,若有必要,随时可以捨却此一血肉之躯,所以要燃香。有人说:燃香绝对不痛,如痛便是业障。这是存心的妄语!尤其要求一个求受菩萨戒的初发心者,燃香而不感觉痛,除非他是个再来人,否则就有些过分了。事实上,燃香的目的,不在使人感觉不痛,相反地倒是希望行者能够体味一下痛苦的感受,使其对于自利利他的工夫上面,有所警惕。有人误解烧身供佛的本义,以为佛菩萨喜欢接受我们用肉体来焚烧供养,所以烧身有大功德。倘若当真如此,佛菩萨之比诸血食的鬼神,也就高明不了多少了。其实,燃香供佛,并非供养身外之佛,而是供的自性佛,由于发心燃香,益加精进,对于成佛的阶层,必将日渐接近,所以是供自性佛而非供的身外佛,诸佛之所以讚歎药王菩萨烧身供佛,乃在讚歎其道心的坚固,苦行的伟大,并不是因为受了烧肉的供养而感到欢喜。佛是究竟圆满了的人,佛还缺少什么吗?佛还需要我们以燃香烧身来供养吗?因此,戒场对于苦行的开示,固然必要,菩萨戒前的规定烧香,则大可不必,若有发心燃香者,应加讚歎,如果不想燃香者,则不得勉强。燃香的时间,也不必规定,任一时间发心,任一时间皆可燃香,燃在头顶固佳,燃在其他的部位,也未尝不善。
当然,历来戒场燃顶,并未「强制」执行,并且有的戒场规定只准燃三炷,竟还有人要求燃六炷与九炷的,戒师不许,新戒则有自动于私下加燃的,笔者便是在如此的情形下,燃了九炷。但是有些不愿燃顶的人,在群众心理与集体行为的影响下,便不得不跟著随众了。这有一个事实,可资说明。我有一位同戒,他本反对燃顶,后来因我在私下燃了九炷,他的师父问他是不是也愿意燃九炷,他初有难色,继而看看我的表情,似乎并不介意,于是他说:「好罢,我也燃九炷。」这是我影响了他,但他以后有没有埋怨我,却不得而知了。
燃香非比烧身,痛苦究竟有限,即非圣位菩萨,未尝不可实践,但最要紧的,是在出于各自的真正发心。否则的话,教者与燃者,不但皆无功德,并且都有罪过。如说,一味肯定「若不烧身烧臂烧指,即非出家菩萨」,头顶燃香,却并不等于「烧身烧臂烧指」,菩萨自初发心的凡夫而至成佛,共有五十二个阶位,不必要求凡位菩萨,事事皆向圣贤位者看齐。否则,《瑜伽菩萨戒本》可开七支罪,《摄大乘论》可开十恶,也跟著开吗?非地上菩萨,那是不许开的。再说,沙弥受菩萨戒,也算出家菩萨,沙弥若于受菩萨戒前,若一烧身,固然连菩萨戒也求不成,若先烧臂烧指,而受菩萨戒,但又不能像药王菩萨那样,以大愿力而使烧去的臂指复原,无臂与无指,竟又成了求受比丘戒的障碍了。
我不反对燃香,但我希望以后的传戒道场,对于燃香一节,能够加以考虑改良。我很赞成改革的作风,但却不能同意过激的批评。有人说燃顶的动机是出于戒师的规定,燃顶的目的,则皆在于伪善虚荣及面子的鼓励。这种批评,未免太过。勉强人家燃顶,固然不对,难道自愿的燃香,也不许可吗?难道就不承认宗教情绪的具体表现吗?我们批评时弊,是对的,如要离开宗教的本位,便错了。否则,与胡适骂佛教的罗汉、和尚、尼姑都不思做人,有什么不同呢?
还有人做考据工作,以为和尚燃顶,是出于清代顺治皇帝的残酷通令。我不知道这有什么信史可以作为根据,我却可以证明和尚燃顶,并非始于清代顺治的通令。明末崇祯五年(西元一六三二年)蕅益大师三十四岁,结夏安居,燃香十炷,自恣日更燃顶香六炷,得沙弥菩萨戒(见《灵峯宗论》)。这比顺治元年(西元一六四四年),早了十二年。蕅益大师以前,燃顶者,自亦不无先例。可见和尚燃顶的苦行,并非始于顺治的通令。
诚然,中国受菩萨戒的第一人,是东晋末年的道进律师,他以三年的时间,在佛前感发菩萨戒体,但也未见其有燃顶的记载。以后求受菩萨戒者,虽然鼓励讚歎苦行的功德,却也未有规定非要燃顶不可。所以今天的我们,不得贸然废除燃香,也不必规定新戒非要燃顶不可。我写此文,知我罪我,其谁人欤?(《海潮音》四三卷四月号)
《安士全书》是“善世第一奇书”,超古超今,诚为传家至宝。全书共分四部,包括戒杀之书《万善先资》;戒淫之书《欲海回狂》;《阴骘文广义》;《西归直指》。前三种书,虽教人修世善,而亦具了生死法。《西归直指》虽教人了生死,而又须力行世善。诚可谓现居士身
每个人晚上睡觉时,从他躺在床上到真正睡着,中间起码有5到10分钟的时间。而对普通人来说,这几分钟,基本是在妄想与昏沉当中度过。这样带着妄想睡觉就容易做梦,引起睡眠质量越来越差。而学佛的人,懂得珍惜时间,把握当下。
弟子众等,普为四恩三有,法界众生,求于诸佛,一乘无上菩提道故,专心持念阿弥陀佛万德洪名,期生净土。又以业重福轻,障深慧浅,染心易炽,净德难成。今于佛前,翘勤五体,披沥一心,投诚忏悔:
我住在乌敏岛时,有一只狗跑到我那里去;而在戒律中出家人是不准养狗的,所以我也只是把一些吃剩的食物丢给它吃。有一次,我有事情要处理,于是把门锁上后就离开。隔天,当我把门打开时,它很快的从里面冲出来。我忽然间想起自己把它锁在屋内,之后四处查看,却发
一个人对事情不论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嘴里不要乱说,肚子里明白就好。嘴巴叨叨不休,无事也会变成有事,最后总是会害到自己。那些没事叨叨的人切要注意,这样最会惹事。
佛教不是偶像崇拜者,如果要说佛教有崇拜的话,那么,他是崇拜智慧的宗教。在佛教初创期,佛教没有佛菩萨像,仅雕刻莲花、轮宝等作为佛法的象征。佛陀圆寂前曾经留言,我死之后要依法不依人,一切以佛法为最高。但是佛弟子们从内心尊重他的人格,
现在有的家庭不和,一天到晚总是吵架,就是因为过去生中造了太多恶口的业所招感的。对于恶语伤人这种恶业,有的人会拿直爽来做挡箭牌,还有的人会说自己刀子嘴豆腐心,说“我这个人就是心直口快,有什么就说什么”,这些其实都是借口。
吸烟,我们是不允许吸的,好像僧人戒律当中没有规定,但是有没有相应的呢,比如我们这种五辛,吃肉吃五辛,这些扰乱心性,断大悲种性,我们修学菩提道,这些都是根本。所以,菩萨戒里规定食肉、食五辛,都是不允许。辛辣的东西增长欲望,而且,吃了辛辣的东西,
世尊在《观经》第九观跟我们开示:无量寿佛有八万四千相,一一相中有八万四千好。讲“八万四千相好”,这是就大乘而言。讲“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种随形好”,这是就小乘而言。事实上佛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佛为什么有如此的相好光明?这是“修因感果”,还是不离开“
这没有什么可疑惑的。睡和醒,这是我们妄念的产物,实际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白天的清醒仍然还是在梦中,所以白天和夜晚做梦,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但往往睡眠的时候,我们的第六意识处在一种休息状态,然而我们深层意识、独头意识还在起作用。所以我们如果透过念
现代人的生活,样样都是快速的。乘的是快速度的飞机、船只及车辆,用的是快速运作的工具及机械,吃的是速制的快餐,连结婚、离婚也都是闪电式的。
所谓“老僧入定”,是指在定中不会有情绪,但是在平常生活里可能还是会有情绪,不过这个情绪不会浮动。一个有修行的老僧,在情绪还没有浮动之前,他心里已经有感觉了,当有了感觉,他会用方法不让情绪浮动。
有只小鸟问它的父亲:“……人类优于我们吗?他们比我们生活得更幸福吗?”大鸟说:“他们或许优于我们,但是他们没有我们生活得幸福。”“为什么呢?”小鸟疑惑不解。“因为在人类的心中有一根刺,这根刺无时无刻的在刺痛他们,折磨他们。他们为这根刺起了一个名字,管
人生在世,发愿是非常重要的,有愿生命才有方向。在佛法中,有人发求人天福报的愿;有人发出离六道轮回的愿;最殊胜的,是发为了利益有情我愿早日成就佛陀的智慧慈悲之愿。那么,发愿后怎样才能做到不忘初心,不偏离目标呢?这就需要时常给予自己提醒,坚持不懈地
什么是更有意义的事?不仅学佛是为了解脱,世人忙来忙去,也是为了解脱。挣钱是为了从贫困中解脱,成家是为了从单身状态中解脱。佛法所说的解脱,是解脱轮回,解脱生死,这才是究竟的解脱。仅仅从现象看,人们会觉得青春、爱情、财富、事业都值得追求,如果解脱了
我们应该如何协调人际关系,跟大家结欢喜缘呢?首先要知道,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在今天这个社会,朋友之间,可以反目成仇;兄弟姊妹,可以为了分财产,打得头破血流;父子之间、母女之间,有时候也非常冷漠;还有师长和弟子之间,以及其他的很多关系,
送你一句话: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你得不到,就不要它了,这叫放弃。今天很多人有这个毛病,他明明是放弃,还美其名曰“我已经放下了”。我告诉你,佛教讲的“放下”不等于放弃。什么叫放下呢?记住了,在拥有中超越。就是在你拥有的时候,能够超越它。
为什么不可得?过去的已经成为过去,未来的还没有来,现在的呢?念念不住。你留得住你的念头吗?留不住。那不就结了嘛!
你们觉得应该吗?这一刻你已经有分别心了,已经不叫布施了。布施,并不是觉得他穷才去帮助。布施是干啥?是培养你的慈悲心和奉献的精神。当然,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先前就知道他在骗你,这时候你不给就不给吧,给了心里难受,何必呢?还有一种,给了以后才知道
都已经无所住了,你还想干什么?你这就是有所住,而没有无所住。那要怎么办?无所住亦无所住嘛!你已经无所住了,却还想着该怎么办,那就说明你还是有所住,没有到无所住。
我们做事情要有效率,但并不是急着追求效率,面对工作的态度是「要赶不要急」。在可利用的时间之内,衡量自己的能力,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以这种心情来处理事情,就不会有太大的负担,因为着急没有用,忧虑、担心、恐惧不仅无济于事,反而给自己造成更大的压力。
愚痴有广义的,也有狭义的。广义的愚痴,是泛指所有一切烦恼;而狭义的愚痴,是指观念、看法或思想上的问题,也就是不明因果、不信因缘,或是因果颠倒,甚至于不相信有因果和因缘。
我曾经在日本电视上看奥运转播,在一场游泳比赛里,有位俄国选手是世界纪录的保持者,在他的隔壁泳道是位日本选手。抵达终点的时候,以一秒之差,这位日本选手竟然战胜了俄国选手,成为新的世界泳王。后来,日本电视台访问这位日本选手:“你知道上次的世界冠军就在你的
身体在哪里,心就在哪里;身体在做什么,心就在做什么;手在做什么,脚在哪里,你的心就在哪里——身心不可分离,身心一致。例如:
何谓烦恼?烦者烦热,恼者恼乱,烦热恼乱身心,是为烦恼。就是这烦恼,令多少人痛苦不堪,又令名少人为它葬送性命。亦是这烦恼,导致尢穷无际的生灵,长劫沉溺于三途,头出头没漂泊于苦海,无始无终流浪于生死。
谈到佛教,首先要了解“佛”。我们现在所知道的佛专指释迦牟尼佛。他降生于公元前六二三年,族姓乔达摩,原名悉达多,古印度迦毗罗卫国国王净饭王的太子。针对当时印度种姓和阶级划分的不平等现象,看到众生遭受生、老、病死苦痛,为了打破社会不平等现象和救度苦难众生
如如不动,了了常知,知一切境相本空本幻本不可得,一切具足,一切圆满,众生本具,法尔如是。见一切境相不住着一切的幻相,明了知道一切的境相皆是灵知空性所显现的幻影。看到境相影子的当下,不着影子而要认取镜子,在境相当下不取幻相而认取知道明白显现幻相的灵知。
所说的居士的名称,就是居家修道之士。居士的实质:就是敦睦人伦,竭尽己分,防止邪恶,心怀诚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修行世间善法,来建立基础。真为生死,发菩提心,信愿念佛,求生西方,普愿自他,同出生死。能够如此,才可以不辜负居士这个名称。
此大神力,由我谛观四大无依,妄想生灭,虚空无二,佛国本同,于同发明,得无生忍。这种大神通之力,这种事事无碍的境界,是怎么来的呢?都是我在因地的时候观察“四大无依”,这个是他的重点。他观察广大的虚空,观察整个虚空当中的色法,这个地水火风,都是缘生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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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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