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制生活

求度出家的条件

  有些人以为出家做和尚,乃是最容易的事,只要头髮一剃,衣服一换,便是和尚了。但是也有一些人常常询问出家人:「做和尚要些什么条件呢?」他们所能得到的解答,也是很简单的,不是说:「不要什么条件,只要能有信心就行了。」便是说:「条件多哩,一时间也说不清的。」

  实际上,佛法之前不但人人平等,而且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所以凡是人,都有资格出家,不论贫富贵贱,智愚圣凡,佛门之中,无不容纳。所以出家是很容易的。然而,平等者,只是立脚点的基本平等,并非毫无鑑别的一律收容,否则佛教便将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垃圾桶了!所以,学佛(不即是出家)的条件是来者不拒,出家的要求则有十三重难与十六轻遮,现在分列如下:

  十三重难者:坏内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坏工作来出家者),破他梵行(与净戒人行淫者),贼心入道(偷听说戒),黄门(无性机能的人),二根(具有男女两种性器者),畜牲变为人形者,非人变为人形者,犯边罪(曾经受戒而犯大戒者),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十六轻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盗贼,不度负债人,不授年未满二十岁者具足戒,不度癞、白癞、痈疸、癫狂等的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整者皆不度),父母不听者不度,不度军公现职人员,不得无衣无鉢受大戒,不得借人衣鉢受大戒,不自称名不得戒,不肯称和尚名不得戒,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著俗服、外道服及装饰品者不得戒。如《百一羯磨》中说:「端正者出家,清净者圆具(受大戒)。」

  这便是出家的条件了,所谓重难者,只要任佔一难,今生便不听在佛法中出家,至于轻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随时出家。另据《萨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九中说:「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设师僧强授,亦不得……唯听为沙弥;七岁以下,亦不听度,度受戒俱突吉罗。」

  太小太老,都不许出家,《摩诃僧祇律》卷二三中说:「若减七岁,若满七岁,不知好恶,皆不应与出家。」又说:「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是人不听出家,若过七十,能有所作,是亦不听,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

  可知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皆不许度其出家,二十岁以前,六十岁以后,虽许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弥,老则老沙弥,小沙弥终将可成大比丘,老沙弥则永不得受大戒。这些条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中国的佛教徒,却只限于纸上谈兵,登坛秉具之时,教授与戒和尚,固然会问遮难,但总未见一个新戒被难住和遮住的。在大陆上有些戒场,为贪戒子多,明知小沙弥不够二十岁,竟教他们先打妄语说已满二十岁;做得好看一点的戒场,便由戒和尚送几岁,以便凑满二十岁,这是笑话了!还有见到癞头的、瞎眼的、跛脚的,也都能够受到具足戒;至于年过六十岁,当然更在方便之例了!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问题,那些戒场的传戒师,应不应该负起一些轻法慢制的责任,又是一个问题了!

  正因如此,难怪一般人以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

  如要求其比较合乎律制的规定,在现代来说,剃度师们固然应以审慎的尺度,选择出家的弟子;在戒场传戒之时,新戒报名,也必须附缴一份健康检查表,然后经过一次当面的口试,最后才可决定应否予以授戒。否则的话,所说的条件,根本就不是条件,而是虚应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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