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制生活

论僧衣

  几年前,有感于僧服的许多问题,就想写一篇文章讨论,但因资料不足而搁下了。现在我对这一方面的资料蒐集,虽稍加强,当然还是不够。唯因好多师友,每当谈起此一问题,都希望我能作一个概要的说明,或可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注意与讨论,而期共同解决。当然,这不是一个绝对重要的问题,所以过去,我们的祖师先哲,也少有道及。正因如此,也就很少为人重视,一般人也就不懂得它了,故此一谈,似有必要。

  一、衣是什么?

  衣之为物,一般人以为是指由布帛绸缎,缝製好了可以穿著到身上的东西之谓,其实不然。梵文的「衣」字,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布」字。故在佛陀时代的印度,共有十种不同质料的「布」,也就称为十种「衣」,所以佛陀许可弟子们接受十种衣,但是十种衣者,绝非十种式样的衣服。如果佛陀生在今天,布的种类多了,佛所许可的范围,也许会随之放宽。虽然佛陀为了制止弟子们的贪心,并且护惜施主们的信心,不许弟子们乞求贵重的布料,但是如有信施虔诚供养「贵价衣」,仍然是许可接受的。

  二、檀越施衣

  至于这些「衣」的来源,有两种可能:一是「檀越施衣」,一是「粪扫衣」。所谓「檀越施衣」,又有两种方式:一是「衬施」,一是「单施」。关于「衬施」,在我国已经有些变质,绝大多数,都是在做经忏的佛事坛上,除了应分而预订的单子钱,另加一红包,就叫作衬钱,并将「衬」字,改为「嚫」字,表示是钱币,而不是衣帛。但在佛陀时代,只有斋僧,斋供完毕之时,请僧说法,那就是做的大佛事,并没有今天这样的所谓做佛事,请和尚或尼姑念几卷经、拜几支忏。佛时的斋主,有钱人家,除了以饮食供养斋僧,并在供斋的同时,一人供献一块布,这便是「衬」了。布的质料和布的大小多少,但看斋主财力及其发心的程度而定。所以出家人得到衬施之后,不一定就能够做成一件衣服的。有时间积聚了好几家斋主的衬施,才能凑成一件衣服。至于「单施」衣料的机会,当然也有,但是并不常有。尤其很少有如斋僧一样普施的机会,因为布料要比饮食贵得太多了。

  三、粪扫衣

  好多人以为,所谓「粪扫衣」便是坏色衣,因此以为今天中国僧人所穿的灰色衣服,便是粪扫衣。其实,佛陀虽然希望比丘依止粪扫衣而住(为出家四依止之一),并且常常鼓励讚歎粪扫衣的功德;在佛的当时,固有很多苦行比丘是终身披著粪扫衣的,但也有很多弟子是不披粪扫衣的。尤其是比丘尼弟子,佛陀并不鼓励她们披著粪扫衣。特别到了我们中国,根本不可能有粪扫衣让出家人穿著,最多是老修行穿得破烂一些的衲衣罢了。

  那么,什么是粪扫衣呢?依照大律中说,共有十种粪扫衣,即:1.牛嚼衣、2.鼠啮衣、3.烧衣、4.月水衣(月经布)、5.产妇衣(血污布)、6.神庙中衣、7.鸟啣风吹离处者及塚间衣、8.求愿衣、9.往还衣、10.受王职衣。以上十种粪扫衣中,我们可以看出,都是一些肮髒布料。如在中国,要是拿女人家的月经布来做出家人的「如来衣」,岂不视为最大的不敬。同时在中国,因为风俗不同,故也没有那许多肮髒布来给出家人拾取去做衣服的。最重要的粪扫衣的来源,在佛陀时代的印度,是塚间衣,也就是死人的衣服。因在印度,人死之后,往往是不必埋葬的。死人的血肉腐烂掉了,衣服还可以捡起来给出家人派上用场。允许出家人从死人身上剥衣服,这在中国来说,剥夺死人的财物,简直是岂有此理。不过所谓「塚间衣」者,往往也是葬尸之时,死人的家属为死人留下或抛弃的生前衣物,及其家属所穿的送葬衣──类似中国的孝服或丧服。故每见塚间有死人送到,就有一些依止粪扫衣的比丘,前去拾取死人及送葬者的衣服,其中有坏的髒的,也有很好很贵重的,这些衣服,比丘们拾回去洗染香薰之后,就可以改製使用了。

  四、僧衣的来源与种类

  一般人只晓得出家人的随身物,小乘比丘是六样:三衣鉢具滤水囊。所以有些标榜持律的人,即使对此六样东西的本义,尚未彻底明白,也会将之携带得牢牢的。并且以为三衣是衣,鉢具和滤水囊,就不是衣。其实,凡是用布做的东西,无一不是衣。而且唯有在人间游行时的比丘,仅此六物,但是阿兰若处住的比丘,就不应该仅此六物了。

  至于出家人究竟该有几种衣?这就要推究衣制的来由了。佛在成道以后的最初五、六年中,根本没有制出戒律的条文,只有原则性的规范。所以也谈不上衣的制度与规定。除了披著的方法及其式样,跟俗人和外道不同而外,并没有限制比丘应该有多少件衣服。后来有一年的冬季裡,佛与弟子们同在人间游行乞化,佛陀看到弟子们得到很多衣料,有的戴在头上,有的挂在肩上,有的缠在腰际,看来既失威仪,大家也很累赘,于是计画衣的限制了。那时正是印度的隆冬,当天晚上佛陀亲自试验:初夜披一件就够了;中夜时觉得冷,于是加上一件;后夜时,还觉得冷,于是再加一件,也就足够御寒了。因此制定比丘不得超过三衣,这就是所谓三衣的来源。

  但于制定三衣之后,关于衣的问题,并未就此解决。年纪老的比丘睡觉时需要垫的,于是佛听许有卧褥;坐时要软些,佛许有坐褥;睡时要枕头,佛陀也允许了;而洗脸要面巾,洗澡要拭身布,洗脚要揩脚布,头上怕冷的可以戴帽子,脚上不惯赤脚的可穿鞋;比丘雨天在露地脱光了身子洗澡,有碍观瞻,于是准许有雨浴衣;比丘身上生了脓疮,把衣服染污了,因此佛许有覆疮衣。后来阿难出家了,因为阿难是佛弟子中的美男子,阿难穿起比丘的三衣,偏袒右肩,露出右边的胸脯,使得妇女们看了,往往为阿难招致许多「爱」的烦恼,因此,佛陀听许阿难著覆肩衣。再后来比丘之中,有的因为比丘没有内衣,到人间游行乞食时,被风吹起外衣,暴露了下体(当时的印度民族皆不穿裤子),佛又准许比丘们入聚落乞食穿著内衣(或叫下裙)。后来有女人出家了,最初的比丘尼们,袒露胸臆,遭到讥嫌,佛陀便乾脆在三衣之外,规定为她们加上覆肩衣和内衣。在中国,尤其是古代的礼俗,衣冠楚楚者,才算礼貌周全与慎重;在印度的佛制,则完全相反,凡为礼佛请法承事师长,皆应脱鞋洗脚,偏袒右肩。但是女人出家,露臂犹可,袒胸自有不便。比丘暴露下体,既是有碍观瞻,比丘尼自亦不能例外。但是女性的出家人,仅此五衣,还是不够。她们不得于雨天在外间露浴,于河池之中,亦有不便,故许有浴衣;另外,为免月经来潮,将衣服弄污,佛又准许她们蓄有病(月水)衣。依照凡是布做的东西都是衣来说,现在我们算算看,僧衣已有多少了?除此尚有被褥、坐具、卧具、裹革履巾、摄热巾、衬鉢毡、针毡、剃髮衣、剃刀囊、禅带、腰带等,这些都还没有计算进去呢!如果环境不同,适应需要,尚可随缘增加。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中,规定有十三种衣:僧伽胝(僧伽黎),温怛罗僧伽(鬱多罗僧),安怛婆娑(安陀会),尼师但那,裙(内衣),副裙,僧脚欹(覆肩衣),副僧脚欹,拭面巾,拭身巾,覆疮衣,剃髮衣,药直衣。其中最特出者是药直衣,备为病时换取医药。《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八中说:「其药直衣,不应浣染,应持新【迭*毛】,并留其缋。」如果旧了,便不值钱了。这是因比丘不蓄金钱,为防急需之备。义净三藏说:「西国畜白【迭*毛】一双,此方当绢一匹也。」其实中国比丘殊少持银钱戒者,故此亦无必要了。因此,衣之为物,可以分作三大类:制衣:安陀会、鬱多罗僧、僧伽黎。

  非衣:亦名小小衣,梵语称为波利伽罗衣,便是除去制衣之外的种种小衣。

  听衣:由于地理环境及其气候与风俗的关係,随缘增加的衣服。

  说来也真有趣,我们中国及日韩等国的出家人,竟把听衣,当作了常服,三件制衣,却当作了庄严用品,中国一般的比丘,若非住持当家,也不登坛放焰口的话,除了鬱多罗僧,就不再有僧伽黎了,至于安陀会,更加用不著。再说日本,更为简便,日本的已婚妇女,背后腰际,綑一个布包,作为和服的装饰,日本的和尚,则在胸前挂一隻布包,作为制衣的标志,这也真是太过象徵化了。于此可见,衣的问题,确有值得吾人研究和改进的必要了。

  五、三衣是什么?

  比丘的三衣,都是披的,不是穿的。据说,佛陀初度五比丘出家,服饰仍旧随俗,后来佛以天眼观知,过去诸佛,教其弟子著衣,皆如色界五净居天所著衣服(净居天虽属色界,却为三果圣人所居,故小乘以之为净土)。其所谓衣,只是一块长方形的布。最初的三衣,并没有规定条数与块数,也不是割截以后再予拼凑而成的,故也没有五条、七条、九条衣的名称。佛陀仅仅规定可以有三种衣,三种衣的区别,并不在条数的多少,而是在其层数的厚薄。如果是做新衣,「安陀会」与「鬱多罗僧」,都是一重,「僧伽黎」则为二重;如用旧衣拼凑,「安陀会」与「鬱多罗僧」,都是二重,「僧伽黎」则为四重;若用粪扫衣做衣,重数多少,则可随意。

  这三种衣,在重数上说,安陀会与鬱多罗僧,并无分别,只有僧伽黎是不同的,但从长度与宽度上说,虽各部律中,并不一致,大体上说,安陀会的长度是佛的四肘(约为常人的三倍),宽度是佛的二肘,鬱多罗僧及僧伽黎,则同为长佛五肘,宽佛三肘。因为安陀会的意思是「作务衣」,也可以说是工作服或衬体衣,劳作时、行路时、平时,乃是随身不离的,所以较为短小,而使行动灵活。今人受戒,製五衣称为安陀会,并与七衣、大衣等宽等长,该是错的!

  但是,衣的大小应以各人的身体为准,故在《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二中说:「佛言:称肘量衣方合持者,若人身大肘短,……此人应取身量为衣。」

  鬱多罗僧,译为「入众衣」,凡是听戒听法,随众之时,均于安陀会外,加披鬱多罗僧。僧伽黎译为「重衣」或「杂碎衣」,唯有行化乞食,进入聚落王宫之际,说法教化之时用之。

  僧伽黎,在中国佛教中,乃是最最严正而神圣的衣了,尤其将二十五条的镶金大衣,称之为「祖衣」,以为只有传祖接法的人,才够资格披它。其实,僧伽黎之本义,确有其神圣性,唯与中国的观念,稍有出入。在佛陀时代,比丘行化人间,往往露宿野外,或在临时的旅舍借宿,夜间气候较凉,必须有其御寒的东西,这就是僧伽黎的主要用途了,正因僧伽黎要当作被褥来用,故其製作的重数,要比其他两种衣厚些。所以也规定比丘外出行化,不得无故离衣而宿。

  特别值得一提的,僧伽黎叫作「杂碎衣」,它可以用旧衣拼凑上去,可以用粪扫衣重迭而成,有的以粪扫衣重重拼凑衲补,重得使患病及老年比丘负荷吃力。故其绝对不是今日经忏门中用来作为庄严的东西了。

  至于割截而成的「福田衣」,是在阿难随佛出家以后的事了。当时的印度社会,治安并不理想,土匪与小偷到处出现,比丘们披了新衣,在人间游行,往往就会遇到那些翦径的「好汉」,比丘身无长物,所有仅是三件披衣,那些整块的布料,比丘固可製衣披著,俗人稍予修改,照样可以披著。因此僧衣被剥劫一空,只剩下光条条的人放回僧团的事,屡有发生。即使住在僧团之中,或住阿兰若处,衣服失窃的事,也屡有所闻。佛陀为此,颇为关心。有一天佛往南方游行,在路上看到道旁的耕地,一方方,一块块,沟畦分明,田亩齐整,心裡很高兴,便指著田野,对阿难说:「你能教比丘们製作这样形式的衣吗?」阿难是很聪明的,他一口便答应了一个「能」字。「福田衣」遂如是做成。后来佛陀又告诉大家,像这种割截而成的衣,过去一切如来,以及如来的弟子,都是这样做、这样著的。一则其形如田,比丘披著可由善信来供养种福;再则割截分裂,盗贼劫之无用,可以减少比丘们的损失。至于衣的条数,在《四分律》中,佛陀说:「应五条,不应六条;应七条,不应八条;应九条,不应十条,乃至应十九条,不应二十条。若过是条数,不应畜。」

  今日的二十一条至二十五条,只有《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中许可,其实,《梵网经》中只说五条、七条、九条;释尊交付迦叶待传弥勒之衣只有十三条;《摩诃僧祇律》中,只有十五条衣。

  至于二十五条衣的尊卑高下,明末蕅益大师,曾有如此的评断:「僧伽黎,宜九条,或十一条,贫窭无措,事不获已,乃用二十五条,名后后品,非上上品也。」今时以九条为下下品者,可谓谬之甚矣。因为大家只以二十五条製作费时,条条镶嵌,光辉夺目,所以认为上上品,事实上,佛时的比丘,根本不许镶嵌,穷不得已,只好用旧衣碎布,块块拼补,条条衲凑。反正是以御寒为目的,不以庄严为要务。再说,佛陀也不许比丘们披著超过二十五条以上的僧衣,其理由乃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七所说:「过此已上,便成破纳」,今人以为衣不得沾地,衣亦不得压在身下,坐于臀下,这种尊敬佛衣的态度是值得尊崇的,在中国的佛教中似也值得实行的。但是安陀会,随身著,卧时总不能脱光露体;僧伽黎可以夜宿御寒,也不能不将身体压到上面;至于鬱多罗僧,律中有明文规定,如于客处宿时,未带尼师坛,恐将客处卧具污损,则将鬱多罗僧,摺迭衬体而卧。另有衣破不得补的规定,出于《五百问经》,蕅益大师考证此经乃是伪出,衣可衲,何以破而不得补。事实上,在各部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衣具破了,即应修补,实在破得不能补了,才予废物利用,或泥牆,或做灯炷。

  大家并也以为,凡是三衣,都是割截而成,最少不得少过五条。事实不然,比如安陀会的製作法,就有割截、襵叶、褋叶、缦作的四种;并在必要时,三衣可以互相代用,故在三衣之中,各各都有正、从二种的类别。

  六、什么是尼师坛?

  「尼师坛」,也是衣的一种,它在中国佛教中的地位,很含糊。有的说是坐具,有的说是卧具,有的则说坐具卧具。在梵文之中都叫作「尼师坛」,因此乾脆含糊其辞,名之卅「具」。如以字面的解释,具者供设或设备的意思,它的原音是尼师坛那(ni?īdana),乃是敷具。也就是说,凡为敷设的东西,均可称为尼师坛,那么,床褥、床单、坐垫、坐褥,都可称为尼师坛了。至于今日的中国出家人,所用的拜具,在律中是没有根据的。拜的时候,最恭敬者,乃是五体投地,否则即为我慢礼。后世中国比丘,竟用一块布,先将地上铺好,美其名卅「展具」,并以展的面积越大,越能将礼拜者的全身承受于拜具之上,越是庄严隆重,其实严格的要求起来,这是属于我慢礼的一类了。唯已无从查考,具而作为布地礼拜之用,係出中国那一位祖师的发明?唐代义净三藏,已经评及此一陋习。义净三藏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五中说:「应知文言坐具者,即是量长于身,元拟将为衬卧之具,不令敷地礼拜,敷地礼拜,深乖本仪。」又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说:「礼拜敷其坐具五天所不见行。」南传的泰国,有用礼布敷地礼拜的习惯,那也不合律制,故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也说:「西国苾刍来见,咸皆莞尔而笑也。」

  还有,因为文字的传译,有了隔阂,直到如今,我们尚未明确的认定「尼师坛」的本义,在律中也颇含混,此当属于译时的困难而成。唯于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处记载,尼师坛不是坐具也不是卧具的本身,而是另外一样东西。在佛的当时,证到四果的弟子,固然很多,但是也有一些年轻的初出家比丘并未断欲的(初果断邪淫,三果断淫欲),故在睡眠之中,尚有遗精的现象,因此把卧具弄污了。佛陀发现此一事实之后,首先将比丘们诃责了一顿,随即开示离欲之道,并且准许比丘们做尼师坛,用来「障身、障衣、障卧具」。以此可见,尼师坛既非坐具,亦非卧具,而是别有所指的另外一样东西。大律中说尼师坛的长度约佛的两磔手半,宽度约佛的一磔手半(佛陀一磔手,约为两尺长)。那么,尼师坛是一块四、五尺长,两、三尺宽的衬身布了,相似今人床上铺的衬单了。

  《四分戒本如释》云:「尼师坛者,坐具也,谓坐卧时,敷于卧具之上,随卧随坐,无令垢腻,污于卧具,今时将敷地上礼拜,深乖本仪,讹替之甚,其来久矣。」

  《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三云:「礼拜敷其坐具,五天所不见行。……其所须者,但拟眠卧之时护他毡席,若用他物新故,并须安替,好其己物,故则不须,勿令污染,亏损信施,非为礼拜。」

  可见尼师坛,或坐具,根本不是卧具与坐具的本身,至于用来礼拜,即在五印度的佛教之中,也是未曾见过的事了。比丘人间行化,客宿他处,恐污他处卧具,招嫌损福,所以佛制比丘,应该衣具随身。至于尼师坛的製作法,律中各有所出,兹举两例:

  《十诵律》云:「新者二重,故者四重。」《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云:「凡为坐具,应作两重,染令坏色,迭为三分,在下一分,应断作叶,与三衣叶同,四边缘。」

  按照律制规定固然许做两重新具,但须将旧具撕裂,贴于新具的四缘四角,一则废物利用,再则使之坚牢,三则表示坏色。后世国人每做新具,亦于四缘四角贴四块颜色不同的新布,竟然妄称是四天王,如将四天王卧坐于身臀之下,该有多大的罪过了?

  七、袈裟怎么讲?

  一般俗人以为出家人的衣服,就叫作袈裟,把大袖宽摆的海青叫袈裟,也把汉装的长褂叫袈裟。当然,这是俗人的外行话。但是佛门中的内行人,也未必见得全都知道袈裟是什么东西。以为五衣、七衣、大衣,便是袈裟。实际上严格地说,大红祖衣,就不是袈裟;今日南传佛教的比丘们穿的那些黄色的披衣也不算是袈裟。因为袈裟(ka?āya)一词,根本不是衣的意思。它可以译成好多种意思:不正、坏、浊、染、杂等等。所以凡是不正的、染坏的,均可称为袈裟。佛陀规定弟子们应该穿坏色衣,不得穿正色或显色衣,故此名佛子的衣服为袈裟。佛衣以袈裟名之,遂以袈裟成了佛衣的别名。其实袈裟,不但可以名佛衣,也可以名其他的东西,比如:食物的五味之外的杂味或坏味,便可称为袈裟味。可见袈裟一词,不仅是佛衣所专用,也不一定即是衣。

  所谓坏色,也有多种,粪扫衣可能是坏色衣,但不全是坏色衣。真正的坏色衣,佛陀教弟子们用树皮煮汁,或用污泥渍污;且在新衣之上,必定另加旧衣的「贴净」,即是用旧衣的旧布,在新衣上加贴一块,以示坏「式」。但是中国佛教的比丘製衣,在新衣搭肩处,以一小块同色同质的新布贴上,本意象徵贴净与用作障污,后世释子,不知所由,竟妄指为须弥山,并于同处两畔,更加两贴,谓之日月绕须弥,简直是胡闹!

  还有一种坏色的方法,叫作「点净」,即在新衣的任一已染的颜色之上,另以其他颜色将纯一染色的新衣,点上一块色渍。律中规定,比丘衣,允许有青、黑、木兰(近似熟桑椹色或咖啡色)的三种颜色,仍非坏色,必须以本色之外的两种颜色点净之后,方始算是坏色,如是青色衣,须以黑与木兰色点净,如是木兰色衣,须以青与黑色点净。

  关于点净的方法,《摩诃僧祇律》中有如此的说明:「极大齐四指,极小如豌豆,或一、或三、或五、或七,不得如花形。」

  所以袈裟一词,含有「坏式」与「坏色」的两重意思,它的目的,并不故示道行,乃在破除比丘们的爱好与贪著,如果为了衣饰的庄严,时时整齐爱惜,比丘们便不能一心向道了。所以道人而穿著朴实者,确为应当的事。

  我们只知道佛陀规定难陀尊者,披著黑色衣,因为他的形相有些像佛陀,弟子们远处见到难陀,尝误认是佛,所以要他披著黑色衣以为区别。至于佛陀及僧团中比丘大众的常服,究係何种颜色,则不得而知,如说青、黑、木兰,三色随意披著,则不应特令难陀尊者独披黑色。但总不是今日南传佛国比丘所披的黄色「袈裟」,依律佛陀不唯不听许比丘披著大红大黄,即使青黑二色,也非纯青纯黑,才合乎规定。至于南传佛教的黄色衣,究竟有什么来历,应不应该作「贴净」与「点净」,亦不得而知。但就事实而言,黄色僧服上,好像没有贴或点的迹象,也许跟中国一样,由于传讹而来,或者他们另有律本的依据,亦未可知。唯有在《舍利弗问经》中,佛陀曾预记:「摩诃僧祇部,应著黄色衣。」但在佛世的比丘,绝无著黄色衣的。

  如要严格的说,我们今日的比丘,不分中外,并没有真正的披著「袈裟」衣,试问:谁见那一个比丘的衣上贴一块旧布,或渍一些其他的颜色了?所以「袈裟」之在今日,已是不可多见的东西了!

  八、谁够资格著佛衣?

  佛陀制衣,当然是为佛及佛的弟子所受持,所以佛衣乃为佛子所著。但是佛子分为出家与在家的两大类。出家弟子固然应该披著佛衣,在家的佛子,是否也该披著佛衣呢?若以小乘律来说,毫无疑问,三衣鉢具,比丘、比丘尼之所专有,在家人不必用也用不著。然而大乘《梵网经》的轻垢戒第四十条中,就有这么几句话:「一切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婬男婬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无根二根(根者性器官也),黄门(无性器人或阉人),奴婢,一切鬼神,尽得受戒。应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坏色,与道相应。皆染使青黄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卧具,尽以坏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

  这一段话,看来颇为含混。不明白衣制的宗旨及其本义者,很易迷糊误解。因此有些只知传戒而不研究戒律的出家人,便把佛制的三衣乃至鉢具,一概送人情;凡去求戒,不论在家戒出家戒,一律奉准受持。此种陋风,不始于晚近的丧颓,即在明末之际的蕅益与莲池诸大师,已在大声疾呼,极力抨击了。

  其实,菩萨戒,六道众生,除去地狱,但能理解法师语者,无不可受,佛制的三衣,却不能够通行于五道一切众生。但如明白了袈裟即是坏或染的意思之后,问题就简单了。因为「应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坏色」,并不即是要求受了菩萨戒的人,都去披著出家的三衣,三衣固然是染坏色,受了菩萨戒的在家俗服,也可染成坏色,坏色是袈裟,袈裟则不即等于出家人的三衣。另外,前面已经讲到,所谓坏色,应该包括贴净和点净在内。那么,若在俗服之上贴一块旧布或涂一团其他的颜色,岂不就是袈裟了吗?

  最重要的一点,我们尚未提出,即是佛时的印度人,除了出家的沙门,俗人皆称白衣。所以要称白衣者,乃因当时的印度俗人多著白色的衣服。正如今日的泰国,由于气候炎热,白色可以将阳光的热度反射出去的缘故,所以多半的俗人,也爱穿著白色的服装。准此而论,佛陀规定受了菩萨戒的一切弟子们,为了「皆应与其俗服有异」,所以要「皆染使青黄赤黑紫色」成为坏色。再说,青黄赤黑紫,也非即是坏色,而仅算是染色,在各该染色上加以贴净或点净,方算是坏色。如果明白这样的道理之后,在家菩萨戒弟子,便不会披著三衣了,再说,正因为后世的出家三衣,并不曾变成规定的「坏相」,所以在家菩萨戒弟子,也想来披著高兴一番。但在诃梨跋摩尊者所造的《成实论》中,听许在家弟子,蓄一礼忏衣,染作坏色,缦条而披,但许佛事堂中披著。如要披著比丘的三衣,即使是五条衣,也有很大的罪过!

  为什么有罪过呢?因为现时的比丘三衣,称为福田衣,所谓福田,是由比丘、比丘尼披著去接受在家信施的供养种福,那么在家居士披了福田衣,究竟让谁来种福呢?

  不要说是在家居士,就是出家的沙弥、沙弥尼,也是不够资格披著三衣的,这有几种理由:沙弥未入大僧数,沙弥的行坐住卧,皆应位于比丘僧之次。沙弥应承事和尚与同和尚(比丘戒满十夏者为同),阿闍梨与同阿闍梨(比丘戒满五夏者为同),沙弥应让斋主知道是沙弥而非比丘,沙弥要使大家知道是沙弥而非比丘。

  因此沙弥的服式,便不得与比丘相同。沙弥不得披著安陀会、鬱多罗僧、僧伽黎。沙弥只能披著无缝缦条的染色衣,称之为「缦衣」。其与在家弟子所不同者,沙弥一经出家,终年披著缦条衣,在家弟子则限于佛事堂中披著缦条衣。沙弥只有二衣,一是缦衣,一是下裙,故在僧中分衣时,也仅得分取比丘的三分之一。

  至于俗人披衣,我以为是不必要的,果愿遵照佛制,穿著袈裟的话,就请在他们的俗服上,加一番贴与点的手脚,那也是袈裟了。

  九、结语

  关于衣的传授,现行的《传戒正范》,确有修改的必要。我国的戒场,一向是在受了沙弥戒后,戒子便可受持五条和七条衣了。按律制说,此一受制衣的仪节,应该放在比丘戒时才始合理。也许在大陆时期,人之出家,殊少将沙弥、比丘、菩萨的三坛大戒分期传授的,反正一到戒场,三坛大戒,便可连续受完,同时为了教学仪礼,及披衣著法,也须预先演习,所以三衣的授受阶段,也就没有严格的讲求了。然为卫护佛制,宁可另想方法,也应改正此一错误,否则,新戒受戒以后,便以非法为法,法为非法了。

  再说过去有人传在家戒时,也将尼师坛授与在家居士。前面已经说过,具之为物,因为佛制规定,不备三衣鉢具,比丘不能登坛受戒,所以至今不得贸然废除(事实上根据律文,所谓三衣鉢具,是指三衣与鉢的具备,并不包括坐具),但对在家居士而言,佛制没有这个规定,我们自也可以不必画蛇添足了。

  至于鉢之为名,华语「应法器」,专为比丘应供化斋而用,居士不应人天之供,何必也要人情一番!

  现今台湾的各戒场,对于在家菩萨戒子,已经不授三衣鉢具,该是可喜的现象。

  最后抄录几句迦叶尊者于结集毘尼时所说的话:「若佛先所不制,今不应制;佛先所制,今不应却。应随佛所制而学。」那么中国的比丘释子,已制了多少,又却了多少?应该还是不该?(《觉世》一八五─一八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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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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