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树六论本颂(十六)
七十空性论
圣龙树菩萨 造
胜友与智军论师译藏
法尊法师由藏译汉
敬礼曼殊室利智慧萨埵
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 一
生、住、灭、有、无、劣、等、胜,是等一切,佛唯依世间名言故说,非依真实。问:如现说我等,此岂非有?后①(『后』字另本作『复』)有无我慧转,故定应有我。答:
何以故?问:汝说一切诸法皆自性空者,为依国王教勑而说?为有通达一切法皆性空之正理耶?答:
一切法自性,于诸因缘中,若总若各别,无故说为空。三
一切诸法之自性,于诸因缘中,或于因缘和合,或于随一法上,悉皆非有,故说一切诸法自性都空。①?(另本此处有『复次』二字)
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四
法若已有则不从因生,已有乃名有故。无,亦不从因生,以无故。有无相违亦不得生,不相顺故。如有无相违,其非有非无又岂能生?是相违法故。生无故,住、灭亦无。问:佛说有三有为相,谓生、住、灭,又说生时有生,故有为法定应有生。答:
已生则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即生未生故。五
且已生则非所生,何以故?已生故。故已生者则非所生。又未生者亦非所生,何以故?尚未生故。诸未生者则非所生。离生作用、势力,自体非有,故非所生。又正生时亦非所生,何以故?此即已生及未生故。若是已生,未生,仍如前说,非是所生:其已生者已生讫故非是所生;其未生者尚未生故、离生用故、无势力故、及无体故,非是所生。由离已生、未生,无别第三生时,故亦非所生。复次:因不成故亦无生。何以故?
有果具果因,无果等非因,非有无相违。三世亦非理。六
若有果者,具足果故说名为因。若无彼果,则同非因。若非有果非无果,则成相违,有无应不俱故。又于三世因亦非理,何则?因若在前,因为谁因?因若在后,何用因为?若因果同时,此同时所生之因果,谁为谁因?谁是谁果?如是三世因亦非理。问:有一、二、多等数,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①(此句另本顺序为『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有一、二、多等数』);若有诸法,此数乃有,故一切法非皆是空。答:
无一则无多,无多亦无一,以是一切法,缘起故无相。七
若无一者则无有多,多若无者一亦非有,故诸法皆是缘起;以缘起故即为无相。问:经中广说缘起能有苦果,诸传教者亦说一心中有及多心有。答:
缘起十二支,有苦即不生,于一心多心,是皆不应理。八
经说十二缘起有苦果者,此即无生,以于一心中有、多心中有不应理故。何则?若一心者,则因果俱生;若多心者,则前支已灭,应非后支之因。俱非理故,缘起即无生也。何故无生?以诸缘起因无明生,佛说无明缘颠倒起,而彼颠倒自性空故。何以故?
非常非无常,亦非我无我,凈不凈苦乐,是故无颠倒。九
言无常者,谓非有常;常若无者,即无能治之无常。余三亦尔,故无颠倒。复次:
从倒生无明,倒无则不有,以无无明故,行无余亦无。十
若无四倒,则无从彼所生之无明;无明无故,则不起诸行;余支亦尔。复次:
复行无无明,离无明无行,彼二互为因,是故无自性。十一
自若无自性,云何能生他,以缘无性故,不能生于他。十二
若离诸行,无明则不生;若无无明,亦不生诸行。此二互为因生故,皆无自性。若自无自性,云何能生他?是故自体不成之诸缘,非能生他。复次:
父子不相即,彼二亦非离,亦复非同时:有支亦如是。十三
父非是子,子亦非父,非相离而有,复非同时。如父子不成,十二缘起当知亦尔。复次:
梦境生苦乐,彼境亦非有,如是缘起法,所依缘亦无。十四
如梦中实无依境所生之苦、乐,亦无彼所依境。如是因缘所生诸法及所依之缘,悉皆非有。问:
若诸法无性,应无胜劣等,及种种差别,亦无从因生。十五
是故汝说诸法皆无自性,不应正理。答:
有性不依他,不依云何有?不成无自性,性应不可灭。十六
若谓诸法有自性者,应非依他之法。若谓虽不依他可有法者,故①(『故』字另本做『破』字)曰不依云何有,谓不依他则不成法。若谓虽不依他亦成法者,则应不成无性;性若是有,应不灭坏,终不成无。问:缘自性、他性、无性之心非无所依,故性不空。答:
自他性及灭,无中云何有,故自性他性,性无性皆倒。十七
无者,谓非有义。于此无中,岂可说有自性、他性及以灭坏?是故自性、他性、有性、无性皆颠倒摄。问:
若诸法皆空,应无生无灭,以于性空中,何灭复何生。十八
若谓诸法皆自性空,则应无生无灭。汝说性空而有生灭,然于自性空中有何可灭及可生耶?答:一切法皆唯是空。何以故?
生灭非同时。无灭则无生。应常有生灭。无生则无灭。十九
生灭非同时者,谓生灭不同时有。若谓唯有生者,破曰无灭则无生,谓无灭中生不应理,以无无常性则无有生故。又应常有生灭者,谓应常有生与无常性。若谓无常性恒随法转,于生、住时不起作用,要至灭时方灭其法者,破曰无生则无灭,谓无生时灭亦非有。若无灭,则无灭相之无常性,以无灭者,说是无常性不应理故。故唯应有灭也。若谓即唯有灭。答:①(另本无此『答』,而于『灭』后有一『者』字)
无生时无灭。不从自他生,是故生非有:无生则无灭。二十
于无生时,应无有灭。彼生非从自、他生,由此生非有。非有生者,即不生也。无生则无灭者,谓无生者则无彼生之灭,故彼灭即非有。复次:
有生性应常,无者定成断,有生堕二失,是故不应许。廿一
若有生性应堕常过,至无生时定有断灭之失。以说有生性犯上二过,故不应许有彼生也。问:
相续故无过,法与因已灭②(另本作『与因已法灭』)。此如前不成,复有断灭过。廿二
生与灭是相续故,无有常断二失,与因力已,其法乃灭。答:生灭非同时,我前已说,故许相续,如前不成。又汝相续,亦应有断灭失。问:
佛说涅盘道,见生灭非空。此二互违故,所见为颠倒。廿三
由见生灭,佛说涅盘之道,非为空性故。答:此非见无生,是见生灭故。又见生与灭相违,见灭与生相违,彼生灭二互相违故,故见生灭知成错乱。依生乃有灭,依灭乃有生,故唯是空。问:
若无有生灭,何灭名涅盘。自性无生灭,此岂非涅盘。廿四
若无生无灭①(此句,另本作『若性无生灭』),何所灭故而名涅盘?答:若性无生无灭,岂非即是涅盘耶!复次:
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涅盘非有无,故无生与灭②(另本作『故无生无灭』)。廿五
若谓灭是涅盘,则应成断。若是不灭,则应成常。是故涅盘非有、无性,无生无灭是涅盘。问:灭应是有,是常住故。答:
灭若常住者,离法亦应有。离法此非有,离无法亦无。③(另本此下有一括号,内云『无法谓实无体性之法』)廿六
若灭常住者,应离法有灭;复应无依。然此非理。复次:若离法及无法,俱无有灭。云何应知?
能相与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展转成,未成不能成。廿七
能相待所相而立,所相亦待能相而立,离此,不能自成。亦非展转成者,谓互不成。由此理故,能相、所相二俱不成。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亦不能成诸法。复次:
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等,一切法准此,皆当如是说。廿八
问:诸时论者说有三世,①(另本作『诸时论者说有三时』)故时应有。答:
不住相待故,乱故无体故,无性故三时,非有唯分别。廿九
时不成,何以故?不安住故。时不安住,作不住想。若不住者,则不可取。不可取者,云何施设?故时不成。又相待故,谓互相观待而立:由依过去成立现、未,依待现现在成立过、未,依待未来成立过、现:由是相依②(另本作『由此相待』)而立故时不成。又即此时观待现在说名现在,观待未来则是过去,观待过去则是未来;如是杂乱故时不成。又无自体故,由自体不成故时亦不成。又无性故,时亦非有。要先有性,其时乃成,徧求彼性全无自体,故时亦非有性,唯分别耳。问:如说一切有为皆具生、住、灭三相,与此相违是名无为,故有、无为皆应是有。答:
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是故为无为,一切皆非有。卅十
所说生、住、灭诸有为相,若审观察皆不应理,故彼非有。由彼无故,有为、无为都无所有。纵许有为,若审观察,不应理故,说为非有。何以故①(另本作『何故非有』)?
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未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卅一
此当问彼:为已生者生?抑未生者生?若已生者是则不生,何以故?已生故。未生者亦不生,何以故?尚未生故。即此生法为已住者住?抑未住者住?若已住者是则不住,已住故。未住者亦不住,何以故?未安住故。又彼为已灭者灭?抑未灭者灭?俱不应理。设许有为,若以此三次第观察皆不应理,故无有为。有为无故,无为亦无。复次:
有为与无为,非多亦非一,非有无二俱,此摄一切相。卅二
若审①(本论中全部『审』字另本皆作『谛』字,后准此知,恕不一一列举)观察,有为与无为非多、非一、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应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尽摄。问:
世尊说业住,复②(『复』字另本作『师』字)说业及果,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卅三
世尊于经中多门宣说业及业果,复说诸业非无有果,更说诸业皆不失坏,及说有情各受自业:故业及业果决定是有。答:
已说无自性,故业无生灭,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卅四
如前已说业无自性,故彼无生亦无有灭。颂言由我执造业,故业是我执所起。此执复从分别而生。复次:
业若有自性,所感身应常,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卅五
若业是有自性,则从彼业所感之身应是真实,应成恒常自性。彼业应无苦异熟果,彼业常住,故应成我;以无常为苦,苦即无我故。由业无自性,故业无生,由无生故,即无有失。复次:
业缘生非有,非缘亦无有:诸行如幻事,阳焰寻香城。卅六
业从缘生,即非是有;从非缘生,更不得有。何以故?由诸行如寻香城、幻事、阳焰,故业无自性。复次:
业以惑为因,行体为惑业,身以业为因,此三皆性空。卅七
业从烦恼因生,诸行从业及烦恼为因而生,身从业因而生,是故此三皆自性空。
无业无作者,无二故无果,无果无受者,是故皆远离。卅八
如是,若以正理观察:果无自性,则业非有;若无有业,作者亦无;若无业及作者,则亦无果①(此另本作『则果亦无』);若无有果,即无受者:是故皆成远离。复次:
若善知业空,见真不造业,若无所造业,业所生非有。卅九
由见真故,善能了知业自性空,不复造诸②(另本无此『诸』字)业。若无彼业,则从业所生者亦悉非有。问:为全无耶?抑少有耶?答:可有。如何而有?
佛所化且空,何况化所化,一切唯分别,彼二可名有。四一
作者如化身,业同化所化,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四二
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现化身,其所化身复现其余之化身。当知业亦如是。如来所化自性且空,况彼化身所化余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别可名为有。其业亦尔。复次:
若业有自性,无涅盘作者,无则业所感,爱非爱果无。四三
若谓业有自性者,有自性则定①(『定』字另本作『是』字)无涅盘。亦应无作业者,何以故?即无作者,亦有业故。若有②(『有』字另本作『无』字)自性者,则业所感之爱非爱果亦皆非有。问:经广说有,云何言无耶?答:
说有或说无,或说亦有无,诸佛密意说,此难可通达。四四
经中有处说有,有处说无,亦有处说亦有亦无。诸佛密意语言,于一切种不易通达。问:此中说色是大种生故有,余非色诸法亦应是有。答:
色从大种生,则从非真生,非从自性生。彼无非他生。四五
若说色是大种所造,色则从非真实生。从非真者,谓非从自,是故色非从自性生。问:是事实尔,非从自性生,是从他生,以诸大种是他故。破曰:彼无非他生,谓色非从他生。何以故?以彼无故。彼无,即他无。云何他无?谓自性不成故从他非理:说无从他生固非理,说无之他亦非理故。复次:大种非有故。若说大种徒相生,彼相在大种前,不应正理。若无能相,则所依①(『依』另本作『相』)之大种亦不得成。复次:
一中非有四,四中亦无一,依无四大种,其色云何有。四六
由四中无一、一中无四故,依止无体之四大种,其色如何得有耶?无者,谓非有也。复次:
最不可取故。由因因亦无,从因缘生故。有无因非理。四七
最不可取故,色即非有。何以故?由最不可取故。色是最不可取,若无可取,云何是有!若谓由因,因即缘色之心。若有缘色之心,则能成彼色,以若无境,则心不生,由此心为因,故知有色。答②(『答』字另本作『破曰』):由因,因亦无。因亦无者,③(『者』另本作『,谓』)因非有也。何以故?从因缘生故。其为因之心从因缘生,故彼非有。又有无因非理!若谓色是有,而无成立有色之因,亦非正理。谓因非有,非①(『非』字另本作『乖』字)正理也。复次:
若谓能取色,则应取自体,缘生心无故,云何能取色②(另本作『何能取无色』)。四八
若说能取色者,则应取自体。然以自体能取自体,未见此事。从缘所生之心由自性③(『性』字另本作『体』字)空故无体,彼云何能取无色?问:经说过去色、未来色,故取色应有。答:
若剎那生心,不取剎那色,云何能通达,过去未来色。四九
此约剎那色心而破。剎那生心尚不能取剎那生色,况能通达过去及未来之色!以非有故,不应通达。云何者,是除遣义。由此理趣,色最不可取。又虽许显色、形色,然说取色亦不应理。何以故?
显色与形色,异性终非有,不应取彼异,许同是色故。五O
若显色、形色有异者,取彼二为异,容应正理。然许显、形同是色法,故不应理。复次:
眼识非在眼,非色非中间,彼依眼及色,徧计即颠倒。五一
若审观察:眼识非眼中有,非色中有,亦非彼二中间而有。徧计依眼及色有彼生者①(另本作『依眼及色计,有彼生者』),即是颠倒。问:眼等诸处是有,眼所见等亦有,谓眼见色、耳闻声等。答:
若眼不自见,云何能见色,故眼色无我,余处亦同尔。五二
若眼不见自性,云何能见于色?由不自见,亦不见色,故说眼无我,即无自性。又色亦无我,如不可见,即非是色。余处亦尔。以此次第②(另本此下有『类推』二字),则余诸处皆成无我,即无自性。问:眼能自见,非是识见。何以故?识是能取故。由能取细色等,故名曰识。眼能自见,眼以清净大种为体,此即眼之自性。能取此者,是识;如是能见①(『见』字另本作『取』字)显色、形色等诸色差别者亦唯是识。是故汝说若眼不自见云何能见色,不应正理。答:是事不然。何以故?
眼由自性空,复由他性空。色亦如是空。余处空亦尔。五三
眼由依他起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体也。若许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无,岂复有他性?他性亦无,故是他性空。又言他性空者,他即是识,即是眼由识空之异名;何以故?以眼无知故,若无知者,则不应有识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识亦即是空也。由何知空?以识是依他起故。云何依他?谓识依所知等而有。凡是依他有者即无自性,故识无自性;是故说识能取细色等,不应正理。色亦如是者,谓与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云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说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若审观察,一切诸①(此处另本无此『诸』字)法皆非有,即是一切法皆无自性之异名。空者,即不可得之异名也。又由缘起故,亦说名空。如色由大种为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则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为眼及识,眼与识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识属内,色是所行是外非内,故亦是他性空。亦尔者,谓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余处亦由自性、他性空。①(此第五十三颂释文,与另本文字及顺序差别均较大,另本文字如下:『亦尔者,谓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余处亦由自性、他性空。色是自性、他性空。又由缘起故,亦说名空。如色由大种为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则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为眼及识,眼与识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识属内,色是所行,是外非内,故亦是他性空。由何知空?以识是依他起故。云何依他?谓识依所知等而有。凡是有者即无自性,故识无自性。是故说识能取细色等,不应正理。色亦如是者,谓与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云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说,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若审观察一切法皆非有,即是一切法皆无自性之异名。空者,即不可得之异名也。眼由依他起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体也。若许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无,岂复有他性?他性亦无,故是他性空。又由他性空者,他即是识,即眼由识空之异名。何以故?以眼无知故。若无知者,则下应有识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识亦即是空也。』)复次:
若触俱一起,则余者皆空,空不依不空,不空不依空。五四
若时一处与触俱起,则余者皆空。是空则不依不空,不空亦不依空。复次:
三非有自性,不住无和合,则无彼性触,是故受亦无。五五
三非有者,谓彼无①(此下另本有一『也』字)于不住自性中则无和合。和合无故,则无彼性触,谓无从彼所生之触。由无触故,受亦无。复次:
依止内外处,而有心识生,是故识非有,如幻如焰空。五六
由依内外处而有识生,故识非有。如幻事、如阳焰,其性本空。若作是念:有识、有识者。亦不应理。何以故?
由依所识生,是故识非有,识所识无故,亦无有识者。五七
识依所识而生,故识非有。由所识、能识俱非有故,识者亦无。问:如说一切无常;以说一切无常故,即显不空。答:
一切无常者,非常无有常,常无常依性,其性岂能有。五八
一切无常者,当知意说非常或无有常。若有性者,可说常或无常。其性岂能有,谓无有也。问:贪、瞋、痴应有,经中广说故。答:
爱非爱颠倒,缘生贪瞋痴,是故贪瞋痴,非由自性有。五九
从爱缘、非爱缘、颠倒缘生贪、瞋、痴,故贪、瞋、痴非由自性而有。复次:
于彼起贪欲,瞋恚或愚痴,皆由分别生,分别非实有。六O
于一境上起贪、瞋、痴,故贪、瞋、痴①(另本无『故贪、瞋、痴』四字)并由分别而生。分别非实有故,分别所生贪、瞋、痴等②(另本无此『等』字)亦非实有。云何非实?
所分别无故,岂有能分别,以是缘生故,能所别皆空。六一
所分别全无。若无所分别,岂有能分别?由缘生故,所分别自性空,能分别亦自性空。复次:
四倒生无明,见真则非有:此无故行无,余支亦如是。六二
由见真实故,不复从四倒而生无明。由此无明无故,则不生诸行,如是余支③(另奉无此『支』字)亦不生。复次:
依彼有此生,彼无此不有,有性及无性,为无为涅盘。六三
若依彼而生此,则此从彼生,彼无此亦非有。有性、无性寂灭及有为、无为寂灭,即是涅盘。复次:
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六四
谓于缘起法贪着、顾恋、分别、执持;复次:
见真知法空,则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故灭十二支。六五
行如寻香城、幻事及阳焰、水泡与水沫、梦境旋火轮。六六
如实了知诸法性空,即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无明灭故,十二支悉灭。何以故?若审观察,诸行如幻、如阳焰、如寻香城等,是故性空。善了知此①(另本作『若善了知此』),则无明不起,即无明灭,故十二支皆当息灭。复次:
无少自性法,亦非无有法②(另本作『亦非有无法』),以从因缘起,法无法皆空。六七
若审推求,③(另本于『全无少许』前有『于胜义中』四字)全无少许有自性法,亦无少许无法。法与无法皆因缘生,故悉是空。复次:
以此一切法,皆是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从因缘起。
由一切法皆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是缘起。复次:
胜义唯如是,然佛薄伽梵,依世间名言,施设一切法。六九
于胜义中,一切缘起诸法皆自性空,唯此而已。然佛世尊依止世间名言如实施设种种一切诸法。复次:
不坏世间法,真实无可说,不解佛所说,而怖无分别。七O
于世间诸法不破不坏,于真实中则全无法可说。由未了知缘起胜义,不达如来所说,故诸愚夫于无立、无相、无分别①(另本于『无分别』下有一『中』字)而起恐怖。复次:
依彼有此生,世间不可坏,缘起即无性,宁有理唯尔。七一
世间说依于彼法有此法生,此世间理不可破坏。然凡缘生即无自性,若无自性,何能说有?决定如是!复次:
正信求真实,于此无依法,以正理随求,离有无寂灭。七二
若成就正信勤求真实,于此所说都无所依之法,能以正理随求、随欲者,则能远离有性、无性而得寂灭。复次:
了知此缘起,遮遣恶见网,断除贪瞋痴,趋无染涅盘。七三
七十空性论终。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译在世苑汉藏院那伽窟。
此据藏文论藏中智军译龙猛菩萨自释本而译,其中颂文与后童胜、盛称、经然诸大师之译本稍有出入,容暇重校。①(自『民国二十八年』以下至『重校。』诸文《现代佛学》上均未刊录,据另本补。)
阿弥陀佛身金色相好光明无等伦 白毫宛转五须弥绀目澄清四大海 光中化佛无数亿化菩萨众亦无边 四十八愿度众生九品贤令登彼岸
香 赞 净三业真言 安土地真言 普供养真言 本师圣号(三称) 弥陀圣号(三拜) 莲 池 赞 海会佛菩萨圣号(三称) 开 经 偈 经题 法会圣众第一 德遵普贤第二 大教缘起第三 法藏因地第四 至心精进第五 发大誓愿第六 必成正觉第七 积功累德第八 圆满成就第九 皆愿作佛
一、依印光大师教导的方法。《阿弥陀经》一遍,往生咒三遍,赞佛偈一遍,念诵佛号百声千声万声,随自己闲忙而定。菩萨名号各三声或十声,后发愿回向偈一遍。南无莲池海会佛菩萨(三称)佛说阿弥陀经(一遍)往生咒(三遍)南无阿弥多婆夜。
序言:《太上感应篇》是非常重要的一篇文章,被誉为“古今第一善书”。李昌龄著,历代刊印传播者众多,到明清时期达到高峰。旨在劝善,简称《感应篇》,内容融合了较多的传统民族思想,树立了人在世上的正确形象,许多内容至今仍然具有积极意义。常念太上感应篇,自有护法之神护持。心境开阔,恶念不生,不受烦恼,常得清净。
阿弥陀经白话解释(上)诸大乘经,皆以实相为体,所说谛理,了无轩轾。若论机宜,则于无轩轾中,大有轩轾。以一切诸经,所说法门,皆须自力修习,以至断惑证真。方有了生死分。净土三经所说,则博地凡夫,以深信愿,持佛名号,求生西方,兼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虽具惑业,亦可仗佛慈力,带业往生。
《莲池大师七笔勾》词曰: 恩重山丘,五鼎三牲未足酬,亲得离尘垢,子道方成就。 嗏,出事大因由,凡情怎剖,孝子贤孙,好向真空究,因此把五色金章一笔勾。 凤侣鸾俦,恩爱牵缠何日休,活鬼乔相守,缘
《印光文钞全集》共三册,将《印光法师文钞》初、续和第三编卷一中的书信录集为上册。将第三编卷二、三、四中的书信录和初编中的序合为中册。
禅宗和净土宗是中国佛教八大宗派中的两个,他们都是大乘佛教。禅宗是菩提达摩传入中国的,但到了六祖慧能时,才以顿悟法门为主,一直到现在都是如此。禅宗的特点是: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也就是说,禅宗的最独特之处就是以心印心,能让你在一刹那顿悟佛的境界。 但这种法门只有极少数禅宗高僧知道,而且以心印心难度极大,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的,所以说禅宗法门只接引利根上器的人。净土宗的教义最简单,可以概括为:信、愿、行。也就是相信净土的存在,发愿往生净土,念南无阿弥
无量寿经优婆提舍愿生偈注卷上 婆薮槃头菩萨 造 魏永宁寺北天竺沙门菩提流支 译论 魏西河石壁谷玄中寺沙门昙鸾 注解 谨案龙树菩萨《十住毗婆沙》云:“菩萨求阿毗跋致,有二种道:一者难行道,二者易行道。”“难行道”者,谓于五浊之世,于无佛时,求阿毗跋致为难。此难乃有多途。
(一)南无大慈大悲本师释迦牟尼佛。(一称一拜或只合掌)(二)南无大慈大悲阿弥陀佛。(如前拜称)(三)南无阿弥陀佛。(不必礼拜,但恭敬念去。跪念,坐念,立念,皆可。至少百声。千声,万声,以个人功夫忙闲而定。只宜由少增多,不宜由多退少。)
《大宝积经》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无论经历多长的时间,自己所作的善业、恶业都不会消亡,这些业、因遇到合适的缘,就会感受相应的善恶果报。就像种子是因,合适的水、土、阳光、温度、空气为缘,因缘相遇就能生长、开花、结出相应的果。我们所做的业也是一样,我们已造作的善与不善的业,必定会感受苦乐的果报。
人们乍一听到净土的景象,多数都不相信,这不奇怪,因为人们都局限于眼前的见识,于是认为那些眼前见不到的事物,也是如此。就像在穷街破巷居住的人,他哪里知道有高广大厦的清净呢?在小锅小碗里吃残汤剩饭的人,哪里知道有豪华餐厅的美食呢?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期盼生活富足美满,夫妻甜蜜幸福,孩子茁壮成长,老人健康长寿,事业蒸蒸日上;我们往往遇到好事就身心愉悦了,遇到不顺的事就烦恼了,修行是不是就把不好的事都修没了,把好事都修来了呢?
地藏七送往生仪轨,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临终关怀,告诉大家从病人临命终到去世后二十四小时,这段时间之内该如何正确处理,以帮助病人顺利往生西方;二是亡者去世后,我们如何处理死者的后事,及如何纪念亡人?
崔成贵老人,一九一六年农历八月二十七日出生,山西省灵丘县东河南镇东窖村人,二〇一六年农历七月十二日坐着安详往生。
彻悟大师(1741--1810)清代著名高僧,中国净土宗第十二代祖师。俗姓马,名际醒,字彻悟,号梦东,京东丰润(今河北省丰润县)人。乾嘉时人。一字讷堂。父讳万璋,母高氏。大师幼时聪慧颖异,长而喜好读书,儒家典籍,四书五经,靡不遍览。兼善作诗、词、赋,甚为世人所尊崇。
行策大师(1628~1682),清代高僧,字截流,俗姓蒋。父亲蒋全昌,是江苏宜兴一带老一辈的儒者,与憨山德清大师为友。憨山大师圆寂后三年,时为明熹宗天启六年(西元一六二六年),有一天晚上,蒋全昌梦见憨山大师进入室内,而生下儿子,因此将他命名为梦憨。等到行策年纪稍长时,父母亲相继逝世,于是发起出世修行的志愿。
印光法师(1861年夏历十二月十二日辰时,农历辛酉年)—1940(庚辰年十一月初四),当代净土宗高僧,莲宗第十三祖。陕西郃阳人,俗姓赵。名圣量,字印光。别号常惭愧僧。少治儒学,喜读程、朱之书。曾排佛,遭目失明,继而猛省,转研佛典,以至诚所感,目疾获愈。年二十一,至终南山南五台,归依莲华洞道纯长老出家。
省庵大师(1686-1734) ,清代高僧,俗姓时,名实贤。字思齐,号省庵,江苏常熟一带时姓人氏的子弟。从小不吃荤腥。出家后,参究念佛者是谁,有所省悟,说:“我的梦醒了!”后来闭关于真寂寺,其间三年,白天阅读藏经,晚上课诵佛号。曾经到山礼拜阿育王塔的佛陀舍利,在佛陀涅槃日,大大地集合僧俗二众,广修供养。在佛前燃指,发四十八大愿,于是感得舍利放光。
蕅益大师(公元1599年~1655年),俗姓钟,江苏吴县人。父亲持诵大悲咒,梦见观音大士送子而生下智旭。年少时以孔孟圣学自我期许,曾经著作文章批判佛教,总共有数千字之多。等到一日阅读云栖莲池大师的《竹窗随笔》,突然省悟,而把以前所作的论著焚毁。年二十岁时,读《地藏菩萨本愿经》,因此发起出世的志向,每日持诵佛名。
严格来说,佛教的戒和律是有所不同的。“戒”主要是强调带有一种自觉的性质,信众出于自身的意愿,发誓发愿,愿意遵守的一些行为准则、道德规范,这个是“戒”。“律”强调了外在强制的性质,就是说你加入僧团、或者加入教团,或者你加入一个宗教组织,那么你就必须遵守某些规章制度,你才能是这个这个团体组织的成员,这些规章制度就是“律”,它带有一定的外在强制
据《杂宝藏经》记载,释迦牟尼佛的前世是象王,有这样一个具有功德的故事。《佛说无量寿经》:释迦牟尼佛跟弟子讲,在往昔劫的时候有一个象王具有功德。过去,在劫初或善劫的时候,动物都会说话,而且有很多的功德,不像现在的动物特别愚痴,象王具有很多的功德。
一家之主,要乐观面对生活,心甘情愿去为这个家付出。没有怨言,没有计较,不挑剔家人的不是。儿子不好是自己的命,儿媳妇不孝顺也是自己的命。你讲这个人不对,那个人不对,其实都不对,你也不对,他们也不对。一家人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结果都没有理。
不必仰望别人,自己亦是风景。什么是嫉妒心?很多人都不承认自己有嫉妒心,或者没有发现自己有嫉妒心。先来看一下佛给出的定义。嫉妒定义:在《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里面,佛说:“其嫉妒者。自求名利,不欲他有。于有之人,而生憎恚(恨),是为嫉妒。”
懂“观自在”者,是自己娱乐自己也。自己娱乐自己,就是自己去享受大自在、去享受稳定的情绪。去保持着不断提升的、源源不绝的生命动力,保持着美好的心情去帮助、去普度法界众生。凡人的情绪飘忽不定、难以自控,这是因为其不懂观自在。
当你已经通晓道理与修行的理路,也已经知道如何教化众生,亦即理、教都圆备了。此时,就可了解诸法与诸法之间的所有法相,其实是全归于平等的。
只要有正觉的心,本性自然而显露。只要我们有正觉的心,那一切妄念就像一灯能照千年暗一样,只要我们有正觉的心,所有的业障、往昔所造的种种恶业全部熄灭。
以拥有的欲求看待现前心所对应的是心外求解决苦的方法,借由对苦觉知而生的离苦心去透过佛法所对苦的诠释,同时也觉悟苦而真的求出离,却不是暂时或是只单单对外求解决。哪怕是对外求解决也是需要对以往心所依、行为所做思维和转变,更何况要真的离苦求解脱。
我执重的人就是把自我的感受体现的越明显,他的我执就会越重。我执要靠什么来调伏,就是要靠理性、靠法,如果一个人靠感性那我执就会越重。假如说我们心里就是不舒服,但是用法来要求自己觉得自己不对,马上能调整,其实就是用法来破除我执。我们凡夫首先要破的是我执,现在我们还没有资格说要破自
在我们身边会发生很多事情,苦的、乐的、好的、坏的…… 但是,不管发生什么,最后总会有一些转机,这个转机就是菩萨的加被、加持和关照。其实,菩萨从来没有远离过我们,也从来没有舍弃过我们。因为菩萨的大悲心使然,深妙微远、无有分别,让我们的身心得到呵护。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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