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四十三·故起犯戒心戒

慧僧法师 | 作者:慧僧法师 [投稿]

第四十三‧故起犯戒心戒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贼。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复常扫其脚迹。一切世人皆骂言。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不欲见。犯戒之人。畜生无异。木头无异。若故毁正戒者。犯轻垢罪。

出家菩萨,本以信心受戒,故堪受人天供养,鬼神恭敬。历代大德高僧,以其高蹈懿行,感天神求送供者,感应繁多。兹述以下公案作为参考。

唐朝有一位洞山禅师,是明眼善知识。某日有人来问法,洞山禅师认为来者是载法之器,堪可造就。来人请法后,遂即离去。洞山禅师往山后去寻觅此人来迹,发觉他住在一所小茅棚,天天有天人来送供。洞山禅师乃呵之曰:「我以为你是个人才,原来不过如此!」

这个人一听禅师呵斥,豁然觉醒,生大惭愧。为什么呢?因为他过分执着于相。彼人遂深自策励,精益求精,其功夫亦进深一步。不久,天人来送供,再找不着这位行者了。为何呢?因为他的道力已更上一层楼,破了我执,证得人空。《心经》上说:「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五蕴中,第一是色蕴。若破了色蕴,则不为色法所限制。这位行者破了色蕴,证得色空,所以天人也找不到他了。

戒文上说出家菩萨,本以信心受戒,堪受人天供养。若受戒后而故毁犯,不应受一切供养,反为诸鬼及世人所卑贱。

若有心故犯戒,则不堪受国土之一啄一饮,而有五千大鬼常遮其前,处处咨骂,言:「大贼!佛教中败类!」而世人亦不欲见身披如来衣,食如来饭,但公然破戒之出家人,故此辈亦受世人所唾弃。可见戒之不可毁犯如此。明知而故犯者,是害群之马,故戒文呵之,谓彼与「畜生、木头」无异。菩萨心地宝戒,是百千万劫难遭难遇。今生有幸,能得受戒,本应踊跃欣庆,身心受持,时刻警惕,丝毫不犯。若故起犯戒之心,与魔同俦,赖佛吃饭,依佛穿衣,破坏佛法,百死莫赎!

具缘:若起心欲毁戒,虽未正式毁之,但先已从心结罪。此是性遮二业,因轻视戒律故。三缘成罪。(一)是犯。(二)犯想。(三)起心欲犯。念念起心犯戒,念念结轻垢罪。此戒唯遮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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