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十重戒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慧僧法师 | 作者:慧僧法师 [投稿]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缘。瞋法。瞋业。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善根无诤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顺心。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乃至于非众生中。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犹瞋不解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瞋心」:即瞋恶忿怒之心,也就是瞋恨心。「不受悔」:不受忏悔,不受人好言忏谢。「瞋因」:忿恨隔绝之心。忿恨,也就是瞋恚的意思。隔绝,就是不能和解;你怎么说,他总是不能接受,所以这是瞋恨心成就。「瞋缘」:瞋隔方便。就是一种瞋恚、不和解的,怎么样说也不能和解的一种方便。例如,故意拒绝他人前来求悔,不欲和解。「瞋法」:示相发口。示出瞋恨相,或辱骂,乃至殴打。「瞋业」:前人领解。对方这个人已经明白了。

戒文中云「非众生」者,是指变化幻人等。彼非众生者,虽属无情,但若对其作有情想,而行瞋辱,也犯轻罪。一切众生,应当和平共处,化干戈为玉帛。

具缘:此亦是性遮二业。就国法来说,若瞋心不受人忏悔,亦属非法。而佛教以慈悲为本,必当戒瞋恨毁骂心。此戒五缘成重:(一)众生。(二)众生想。(三)瞋隔心:就是不能和解的心。(四)示不受相:不受和解的相。(五)前人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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