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资格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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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弘法是续佛慧命的事业,因此也有人说,必须有修有证才能讲经说法,这是不是有具体的标准?作为一个多年从事弘法事务的法师,您认为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才足以担当起这样的职责?

  答:有修有证的概念本身就非常笼统,究竟什么样才算是有修有证?有修有证才能弘法,也包含着另一层含义,那就是在不曾有修证之前是不能弘法的,很多人会因此而退缩。

  事实上,佛法的修学需要我们以整整一生乃至尽未来际去实践,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而弘法则是一种能力的培养,从掌握佛法教理到参与弘法,需要有锻炼的过程。对佛法的掌握,在成佛之前的任何阶段都不能说是已经完成。

  作为一个从事弘法事务的法师来说,能对一个问题有正确无误的认识,就有资格来弘扬这个问题;能对一部经论有正确的认识,就有资格来弘扬这部经论,乃至一个宗派、一大藏教都是如此。除了对法义具备正确认识之外,戒行和品德也是不可缺少的,它是一个弘法者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弘法包括言教和身教两部分,弘法者对自己的信仰应该身体力行地去实践,才足以为人师表。所以,我认为对一个问题有正确认识并有能力将其表达清楚,能遵守基本戒律并有心实践佛法,以此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和奋斗目标,只要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去弘法了。

  问:对于学佛的在家居士来说,又应当怎样影响并教化周围的人?

  答:作为在家居士,我们可以将自己学到的佛法及在学佛过程中得到的利益和大家一同分享。一个佛弟子能够切实奉行五戒十善,使社会民众因此生起欢喜尊重之心,使他们从你的身上了解到佛法的伟大,而乐意去亲近佛法、了解佛法,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弘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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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弘法功德回向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绪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生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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