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上缘

慧净法师 | 作者:慧净法师 [投稿]

  凡夫往生成佛,唯凭弥陀大愿业力

  罪业凡夫遇普通之缘,则依然三涂六道,为造业造罪、受苦受难之凡夫;

  若遇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之增上缘,即往生成佛。

  世上之人,谁不是罪业凡夫?如果不是罪业凡夫,就已经超出三界六道,不再轮回了。因为六道凡夫就是贪瞋痴、见惑、思惑尚未断除,才会在六道之中,所以凡是六道众生,都是罪业凡夫。凡夫若遇普通的缘,就会造罪造业。何谓普通的缘?即出生后没有正知正见,也没有特别行善、学佛,每天一早睁开眼,所想就是五欲,不断追求的也是五欲。

  「依然三涂六道」,三涂就是地狱、饿鬼、畜牲三道,六道就是此三恶道再加天、人、阿修罗三道,称为六道。罪业凡夫若遇普通之缘,生生世世、世世生生永远都在三涂六道,或在三恶道受苦报。因此善导大师形容我们为「常没凡夫」、「常没常流转」。

  意思就是将六道轮回比喻为苦海,三恶道就是常没、下沉的,三善道就是浮出水面。善导大师形容我们是「常没常流转」,生生世世沉没在三恶道中轮回,而不是在三善道中轮回。在此虽说「依然三涂六道」,其实多在三恶道,所以今生今世若未往生极乐世界,来生往往都是堕入三恶道。释迦牟尼佛说「人身难得」,失去人身即为三恶道之身,这点想起来非常恐怖。但这种众生若是遇到阿弥陀佛大愿业力的「增上缘」,结果就不同了,不但不再轮回,而且可以成佛。

  我们再看讲稿:

  善导大师于〈玄义分〉「要弘二门判」之文言:

  1「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

  善导大师所写非常有名的,也是我们本愿法门很重要一本书《观经四帖疏》,四帖就是四卷,其中第一卷是〈玄义分〉。〈玄义分〉当中有一段文很重要,就是「要弘二门判」。善导大师注解 《观无量寿经》之义理,将释迦牟尼佛一生所说的法门,分判为二门(两种)。简单而言,就是「自力」与「他力」,不过文中是说「要门」与「弘愿门」。「要门」就是「自力」;「弘愿门」就是阿弥陀佛的本愿,就是「他力」。「要门」就是如 《观经》所说的「定善」,即修习十三观、入定观想的「定善」,以及虽不必入定,依凡夫平常心行善积德的「散善」。「定善」与「散善」称为「要门」,属于「自力」;而「非定善」、「非散善」,凭阿弥陀佛的救度,任何非定散凡夫均可入者,称为「弘愿门」。引用的这段文就是「弘愿门」,而善导大师就是依「第十八愿」来解释「弘愿门」。

  「一切善恶凡夫」的凡夫,意义范围很广,不过,善导大师以「善恶凡夫」来总括。善的凡夫也好、恶的凡夫也好,若欲往生极乐世界,一定要依靠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作为增上缘、助缘、殊胜的缘、绝对可以往生的缘。一切善恶凡夫若欲往生极乐世界,而未依靠阿弥陀佛的大愿业力为增上缘,就不能往生。

  大愿、大业、大力

  什么叫做「大愿业力」?「大愿」、「大业」、「大力」三种,合称为「大愿业力」。「大愿」是指阿弥陀佛的「别愿」,亦即「四十八愿」。凡是菩萨欲成佛者,须发两种愿:一者「总愿」,一者「别愿」。「总愿」就是「四弘誓愿」,一切诸佛菩萨皆发过「四弘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这是「总愿」,又称「通愿」,是诸佛菩萨基本上都要发的愿。另一种是「别愿」──特别殊胜、与诸佛不同的,称为「别愿」。释迦牟尼佛的五百大愿、药师佛的十二上愿、阿弥陀佛的四十八大愿、地藏王菩萨的「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之愿,均属「别愿」。

  但在这些「别愿」当中,以阿弥陀佛的「四十八大愿」最为超越,所谓「超越」,即超越十方诸佛菩萨,十方诸佛菩萨无,而阿弥陀佛的别愿有。阿弥陀佛别愿当中的「大愿」,即指五劫思惟的「本愿」。 《无量寿经》言:

具足五劫,思惟摄取,

庄严佛国,清净之行。

  这就是五劫思惟的本愿。

  有愿无行,就无法成佛,就无佛力,诸佛菩萨都是愿行具足、圆满而成佛。阿弥陀佛发四十八愿,若只有这四十八愿的理想,而未进一步去实行,愿就成空,也就无佛力。因此,阿弥陀佛必须去实践、去完成祂的理想。这个「大业」即是阿弥陀佛的大行、大修行。阿弥陀佛如何大修行呢? 《无量寿经》言:

于不可思议,兆载永劫,

积植菩萨,无量德行

  阿弥陀佛如何「于不可思议,兆载永劫,积植菩萨,无量德行」?内容应详细去查经典,我们的住持信愿法师将阿弥陀佛因地万行的过程故事,多数都收集了,若有机会,信愿法师会详细向各位讲解。

  「大力」,是指佛菩萨的愿、行圆满成就之后,自然就有愿力佛德。阿弥陀佛的「大力」,指光明名号的摄取力,就是我们刚才所念的《往生礼赞》文所言:「弥陀世尊,本发深重誓愿,以光明名号,摄化十方」,亦即光明名号摄化众生之力。因为阿弥陀佛成就四十八大愿,而成就了「南无阿弥陀佛」,因此,这句名号即是阿弥陀佛救度我们之力。名号的本身即是光明,光明即是名号,故称「光明摄取力」。 《观无量寿经》解释说:

光明遍照十方世界,

念佛众生摄取不舍。

  念佛,即受光明摄取不舍,因为这句名号本身就是光明名号,不论你知不知道,自然就在光明摄取不舍之中。

  「大愿、大业、大力」都是为了十方众生。所谓「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因此,「大愿」是阿弥陀佛为我们十方众生所发的大愿,「大行」也是阿弥陀佛为十方众生所修的大行,「大力」也是阿弥陀佛为十方众生所成就的大力,所以大愿为我而发,大行为我而修,大力为我而成就。「我」,指每位众生。

  关于「大愿、大业、大力」,有一张表,很简单,一看就可掌握明了。这张表在《观经四帖疏》序文,或是《唐朝高僧善导大师》书中第二十九页或七十一页都有。由这些道理,我们可以知道阿弥陀佛是「本愿成就佛」,是四十八愿所成就的,没有四十八愿就没有阿弥陀佛。而四十八愿中之「愿王」就是第十八愿,亦可说第十八愿就是本愿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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