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执”浅说

佛学常识 | 作者:净智法师 [投稿]

三、无我的证明

  佛教是如何破斥外道所主张的神我呢?

  《杂阿含经》中记载,世尊告五比丘曰:“诸比丘!色无我。诸比丘!若色有我者,此色应不致病,于色应得谓:‘我用此色,不用彼色。’诸比丘!然色无我故,色乃致病,于色不得谓:‘我用此色,不用彼色。’”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色身真的是我,或被我所主宰的话,那么我应该对这个色身说,我不要疾病的身体,我要健康的身体。但能做到吗?做不到,做不到说明什么?说明这个色身根本没有主宰。如果真的有一个自我的话,那就应该能主宰身体,让它不生病,不衰老,不死亡。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所以色身根本不是我,而是被无明妄想错误地执为是我。

  在另一部经中,佛陀用启发式的教育方法引导弟子们来了解无我。如云:“诸比丘!汝等于意云何,色常耶?无常耶?世尊!无常也!无常者,苦耶?乐耶?世尊!苦也!观无常、苦、有变坏之法为‘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本我自身。’然耶?世尊!不然!是故,诸比丘!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色,或内、或外、或粗、或细、或劣、或胜、或远、或近,一切色,应以正慧如实如此观察:此非我所,此非我,此非本我自身。”

  色身如此,感受、想法、情绪、意识活动等也都如此,我们要观察它们都是无常的,而无常的东西就是苦的。苦是逼迫的意思,因为被无常所逼迫,所以不能主宰,非但不能主宰,反而被它所逼迫。不想生病却得生病,不想衰老却得衰老,从而让我们意识到这些东西其实根本就不是我,也不是我拥有的。一旦你认识到这些东西都不是我或我的,你就会放下对它的执著,从中解脱出来。

  比如有一个手机,在商场的柜台还没有被卖掉的时候,不小心摔碎了,你一点都不会难过。但是如果你花钱买了后摔碎了,你就会难过。同样一个外在的物质,当它发生变化的时候,为什么一种情况你会痛苦,而另外一种情况就不会呢?这明显是与自我的执着有关。如果认为是我的就会痛苦,如果认为不是我的就不会痛苦。身外之物如此,内在的身受心法,也是如此。

  只要你认为是我或我的,你就迟早会痛苦,为什么?因为缘起的事物都是无常、受逼迫、非主宰的,而我们却想当然地以为自己能够完全主宰它,但事实往往是不受你控制的。众缘和合的事物,不是由我说了算的,放下我执,随顺缘起,才是正确的生活态度。

四、我执的所缘

  佛教各部派对于我执的所缘境有很多争论。通常来说,心必须依它所认识的对象才能生起。比如,桌子是存在的,故有看到桌子的眼识。龟毛兔角是不存在的,故没有看到龟毛兔角的眼识。佛教既然宣说诸法无我,这即是说“我”是不存在的,那我执是缘什么而生起的呢?

  小乘部派有两个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执是没有所缘境的。就如同我们回忆过去,表面上说你在回忆过去,似乎有一个过去作为你的对境,但其实过去早已经不存在了,它只是你相像出来的影像,不是真实的。同样的,我执也是没有对境的。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任何心都必须有一个所缘境,你可以看错,但不能说没有。比如说你把地上的一根绳子看成了蛇,这是错觉,但前提是你必须得有一个绳子在那,如果连绳子都没有的话,你就不会误看到蛇。同样的,我执以色受想行识等五取蕴为所缘境,但却将这些本来是无常的,缘起的东西,当成是常一不变的自我。错误的是行相,而非所缘。

  其次,我执的所缘是不是只是五取蕴,部派之间也有争论。有人认为,佛既然说过:“若诸沙门婆罗门见有我者,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见我。”故我执唯缘五取蕴。也有人认为,部分外道执着有一个神我不生不灭,遍满虚空,这是离蕴计我。而小乘犊子部认为有一个非即蕴非离蕴的我作为轮回的载体,这遭到其他部派的批判,认为是一种变相的我执。故依所缘与五蕴的关系,可分出三种我执――即蕴我执、离蕴我执、非即非离蕴我执。

  另外,我执还可以依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分为三类。就好像贪欲可以分为欲界的贪、色界的贪、无色界的贪一样,三者是不同的。比如某人为了修禅定,他不再追求饮食男女,名利地位等,这些欲界的东西,他不要这些东西,但是他对色界还是有贪的。不能说他断了欲贪,就同时断了上二界的贪。

  你可能会说自己,好像没有对色界的贪啊,那是因为你现在的境界比较低,没有证得禅定,没有尝过色界的妙乐,所以连生起色贪的机会都没有。但你没有生起来,不代表你把它断了,一旦你达到那个境界,你的贪就会生起来。我执也是这样,现在感觉不到色界的我执,不是说它没有。没有生起和被断除,是两回事。一个人从来没有见过巧克力,他当然不会生起对巧克力的贪欲,但你能说他后来见到巧克力就不起贪吗?

  明白了这个道理,在修行中,就要知道贪欲也好,我执也好,不是一下子断除的,因为它们分属不同的界。小乘一切有部主张谛现观时,不可能顿观三界,而要分界别观,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如果能同时现观三界的话,那么三界的烦恼就会被顿断,这样一来,四沙门果的安立就变得不合理了。佛陀既然在修行的路上,施设了四个成圣的路标,断见惑证初果,断欲界的修惑证二、三果,断上二界的修惑证四果,可见烦恼必须分界渐断。分别我执虽说是见道时速断,但见道与修道的无漏慧本质一样,故也须如修道时一样,分界而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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