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中的涅槃思想

涅槃经 | 作者:张曼涛 [投稿]

四、本经涅槃用语之差异及其否定之表现

  本经涅槃之用语,有时亦不一,因其不一,而致意义亦有差异,其差异处,甚至几有认其为矛盾。就差异之类别看,可归纳之为两义,一是泛论之意义,这是通于一般的,可以谓之共同概念﹔一是大乘佛教独发的意义,这是特殊的,可以谓之特定概念。特定概念中又包括判别意义,即将涅槃概念分成若干层次,予以判别。这如本经所出现的﹕人天涅槃,中般涅槃、上流涅槃,或小涅槃、中涅盘、高涅槃等等,均是界定其一特别层次。至共同概念,则是“涅槃”一词,因其是共同的,有时候为显大乘的涅槃意义,便将此一词别开,谓其与大涅槃义大有差别,有时候又将此一词运用诠显如来之境界,则又与大涅槃同一义(如第三节中所举七条涅槃义。)且有时候,又谓如来身和涅槃非一,有时候又无异,此种种纷岐,如不理清,诚无法了解。自然,为何会有此种纷岐,本经亦未曾特别声明,

  若说稍有暗示,那就只有迦叶品里一句云﹕ “于无智者,作不定说。”不过此不定的意义,当不能泛到上述两种之界定的。只能解释本经有时言佛有涅槃,有时言佛无涅槃之义上去。现且撇开评论,先述本经一般的涅槃概念。

  所谓一般的涅槃概念,即是外道,小乘、如来等都称其安住之境界为涅槃。故涅槃一词,就成为了共同的理念。特定的,大致分类亦可以此三者别之,即外道的、小乘的,大乘的、至于本经独特诠定的涅槃意义,则已如第三节所述,此不再赘。

  再看泛论一般的涅槃意义和大涅槃之别。

  德王品第二十二之三云﹕ “有涅槃,有大涅槃,云何涅槃,善男子,(1)如人饥饿得少饮食,名为安乐,亦名涅槃。(2)如病等差,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3)如人怖畏,得归依处,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4)如贫穷人获七宝物,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5)如人观骨,不起贪欲,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如是涅槃,不得名为大涅槃也。”这是将涅槃和大涅槃作第一层区别。此区别如何暂不用问,祗就这一节经文看,即可证明涅槃原仅是一安乐的意味,凡合乎安乐的境状者,就可叫做涅槃。此义是很广泛的,也即是通于各家(印度一般学派)的,基于这一意义,勿怪乎顺世外道追求五欲之乐,也称为现法涅槃了[11]。

  其次,二乘人所欣求之涅槃者﹕

  (1) “若凡夫人及以声闻,或因世俗,或因圣道,断欲界结,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2) “能断初禅及至能断非想非非想处结,则得安乐,如是安乐,亦名涅槃,不得名为大涅槃也。”此为第二层涅槃之区别。就其断欲界结,乃至能断非想非非想处结,亦谓是安乐境,而叫做涅槃,则此涅槃之意义,自可解为只是一种心灵愉乐的状态,或某种高层的身心宁静境界而已。其状态的内在,或有深浅高低之差别,但形容其宁静愉乐的境界,而以此一名词则无异。

  此乃是自古奥义书追求之彼岸起至学派兴起时代止,几乎同一想法,同一意义。仅此种意义,自不能合乎佛陀涅槃的要求,因此本经要辨别其非大涅槃了。即使是二乘人之涅槃,本经亦认为﹕ “还生烦恼,有习气故,”“云何名为烦恼习气,声闻缘觉有烦恼习气,所谓我身,我衣,我去,我来,我说,我听诸佛如来入于涅槃,涅槃之性,无我无乐,唯有常净,是则名为烦恼习气。佛法众僧有差别相,如来毕竟入于涅槃,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所得涅槃,等无差别,以是义故,二乘所得,非大涅槃,何以故,无常乐我净故。常乐我净乃得名为大涅槃也。”(德王品?卷二十一?十四)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划别,但其划别乃是以本经之大乘立场,以常乐我净义来作准绳的。盖以常乐我净四义来衡量以往之涅槃思想,那自是难称究竟。

  以上略论本经所界定之涅槃的差别概念,以概念原为(印度、佛教)已有的现象,非本经自身用语之差异处,兹再分数则将差异及否定义详言于后。

  (一)本经涅槃之同义异语

  在第一章第三节中,已说过涅槃的同义异语,但那多是根据部派佛教及原始佛教的经文所集之类别。现再就本经所述之同义异语作一考查,以求从多方面了解涅槃的丰富涵义。下面一节为释涅槃之意义者,但亦可归于本则之内。

  a “(1)涅者言不,槃者言织,不织之义,名为涅槃。(2)又槃者言覆,不覆之义,乃名涅槃。(3)槃言去来,不去不来,乃名涅槃。(4)槃者言取,不取之义,乃名涅槃。(5)槃言不定,定无不定,乃名涅槃。(6)槃言新故,无新故义,乃名涅槃。(7)槃言障碍,无障碍义,乃名涅槃。有优楼迦迦毗罗弟子等言﹕(8)槃者名相,无相之义,乃名涅槃。善男子(9)槃者言有,无有之义,乃名涅槃。(10)槃名和合,无和合义,乃名涅槃。(11)槃者言苦,无苦之义,乃名涅槃。”(德王品?卷二十三。)

  此共举涅槃十一义,其中一义称为“有优楼迦迦毗罗弟子等言”,则除优楼迦迦毗罗弟子等所说的一义外,尚有十义是本经自身所言者。但此十义,若对照之,则又都出在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九?(大正第二七?一四七页)所举的十三种(此在第一章第三节已言及),除了前面三种便完全相同。自然,此十种都是构成大乘涅槃思想之基本的。如言不去不来,定无不定,无和合义等,这都是本经所发挥的重要思想。所谓不去不来者,即是常住不变之义,如卷二十八(师子吼品)云﹕ “诸圣无去无来,如来已断去来住相。”此即不变不易之法身。所谓定不定者,亦复如是,如卷二十(德王品)云﹕ “一切所有声闻弟子,咸言如来入于涅槃,当知如来,亦不必定入于涅槃,何以故,如来常住不变易故,以是义故,如来涅槃亦复不定。”再如卷二十二( 同上品)说﹕ “若使涅槃从因生者,因无常故,果亦无常,而是涅槃不从因生,体非是果,是故为常。善男子,以是义故,涅槃之体无定无果。”此不从因生,即是无和合义。有因有缘始叫做和合,“是涅槃,不从因生,体非是果,”自是非和合了。

  由是看来,我觉得大般涅槃经的思想,受婆沙部的影响是很深的,尤其关于涅槃的常义,似乎是承接婆沙而再深邃的发挥。当然,婆沙部的“有”之思想,原是不够深刻的,致所以遭到般若系大乘佛教的非难,待般若系之理论完全建立后,有之思想又新抬头,参照空的理论,重整旗鼓,以之与其对垒,此一番对垒,于是便产生了本经妙有的大般涅槃思想。此思想经过一度“空”之否定后,至此自与婆沙部不同了,因此而形成了大乘佛教完整的涅槃体系。其殊胜本然处如说﹕ “善男子,断烦恼者,不名涅槃,不生烦恼,乃名涅槃。”此种积极本然的精神,岂婆沙论师们能及。此所以大乘之成为大乘,而异于原始及部派佛教者,自有其根因也。

  复次,再看同义异语两段经文﹕

  b “(1)涅槃者,即是烦恼诸结火灭。(2)又涅槃者名为屋宅,何以故,能遮烦恼恶风雨故。(3)又涅槃者,名为归依,

  何以故,能过一切诸怖畏故。(4)又涅槃者,名为洲渚,何以故,四大暴河不能漂故,何等为四﹔一者欲暴,二者有暴,三者见暴,四者无明暴,是故涅槃名为洲渚。(5)又涅槃者名为毕竟归,何以故,能得一切毕竟乐故。”(师子吼品第二十三?卷二十五?二十)

  c “犹如涅槃(1)亦名无生,(2)亦名无出,(3)亦名无作,(4)亦名归依,(5)亦名窟宅,(6)亦名解脱, (7)亦名光明,(8)亦名灯明,(9)亦名彼岸,(10)亦名无畏,(11)亦名无退,(12)亦名安乐,(13)亦名寂静, (14)亦名无相,(15)亦名无示,(16)亦名一行,(17)亦名清凉,(18)亦名无闍,(19)亦名无碍,(20)亦名无净,(21)亦名无浊,(22)亦名广大,(23)亦名甘露,(24)亦名吉祥。(卷三十一?迦叶品第二十四。)

  总此两则看来,本经涅槃之异语者,计有二十七语,b段五条,有二语与c段同,如归依和屋宅(c则称窟宅,其意同) 。此外在卷二十九第五页亦载有十一种同义的异语,但读十一种中有六语是与此c段雷同的,雷同者是无生、无出、无作、涅槃、屋宅、寂静。不雷同者,另有五种,五种是﹕1.“洲归(此或b则中所言的洲渚,原同一语,而说法不同罢了。) 2.安隐,3.灭度, 4.无诸病苦,5.无所有。”就??上统计之二十七语,加上此段五语,合计全经出现不同之异语者,仅有三十二个。以此三十二个与第一章第三节所述者,自是相差还远,但即此已可知本经所涵摄原有之同义异语,于此再揉和发挥新的大乘涅槃意义也。

  (二)涅槃解释之差异及其矛盾

  以上各节已经引述过许多解释涅槃和大涅槃的问题,并且在第三节中说过涅槃即是大涅槃,但本经对涅槃的用语解释,却并非完全如第三节所述者,在卷十九、卷二十三德王品中,对涅槃与大涅槃的用法,大肆分辨其差异,谓决非同一。就中卷十九云﹕

  “布施者是涅槃因,非大涅槃因,檀波罗密乃得名为大涅槃因。三十七品是涅槃因,非大涅槃因,无量阿僧祗劫菩提法,乃得名为大涅槃因。”

  卷二十三云﹕ “有名涅槃非大涅槃,云何涅槃非大涅槃,不见佛性而断烦恼,是名涅槃,非大涅槃,以不见佛性故,无常无我,唯有乐净,以是义故,虽断烦恼,不得名为大般涅槃。若见佛,能断烦恼,是则名为大般涅槃。”

  就此二节言,便知涅槃一词,使用并不固定。其不固定之理由,则如前述,凡指世俗一般所谓之涅槃,或二乘人所证之涅槃,均不能称为大涅槃,凡诸佛菩萨所修之涅槃,则称为大涅槃。但泛用时,仍统称为涅槃。有时亦冠用一形容词作其区别,如菩萨品云﹕ “舍利佛等,以小涅槃而般涅槃,缘觉之人,于中涅槃而般涅槃,菩萨之人,于大涅槃而般涅槃。”(卷九?二八)此亦即分别涅槃之层次,但冠以小、中、大而作分别,较此两节及前引卷十九德王品二十二之三所述者为佳,此意在本节开始时已言明,不必再述。然问题是,即大涅槃一词,在本经中有时亦有差别的用法,亦有其难明之处,比如说,菩萨与佛之境界,在如来性品及月喻品等品中,划别得很大,如来性品谓﹕ “善男子,如是菩萨,位阶十地,尚不明了知见佛性,何况声闻缘觉之人能得见耶。”菩萨既然未能明了知见佛性,则菩萨之人如何能够“于大涅槃而般涅槃”呢﹖ 经中各品都显示着是大涅槃乃诸佛之境界,既是佛之境界,菩萨就不应亦用此一“大涅槃”名词。若用,则就无法分别出菩萨和诸佛之大涅槃有何差别了,若谓无差别,而本经却又将菩萨和佛的境界划开极明。就如上述菩萨品小、中、大三等涅槃之分辨,接着在该节经文后又说﹕ “如是等人,若同佛性,何故不同如来涅槃而般涅槃”。显然的,这已经被规定了菩萨的大涅槃而不同于如来的大涅槃,既是如此,却又偏偏用之,岂不是矛盾么。同时在菩萨品中又云﹕ “声闻如乳,缘觉如酪,菩萨之人如生熟酥,诸佛世尊犹如醍醐,以是义故,大涅槃中,说四种性,而有差别。 ”大涅槃中,说四种性,这又无异说,声闻缘觉也都是大涅槃,只因其成就之不同,而在同一大涅槃中划成四种性罢了,这样说来,大涅槃这个用语,就承认其应有差异了。

  此在判别四种性的境界上,固应有此区别,可是同一“大涅槃”之词,分成诸佛和菩萨的境界,且将菩萨的层次又判得与佛的境界距离甚远,云位阶十地,尚不能明了知见佛性,这种使用涅槃的用语,即使不矛盾,也不大妥当吧。

  再次,请看入涅槃与不入涅槃之差别。

  本经自哀叹品起,即已宣说涅槃是常乐我净,也是常住不变的。可是在前后各品中又分出了入涅槃与不入涅槃的歧见。以常乐我净之涅槃意义来说,是应该般入涅槃的,但在另一面涅槃的意义又解作非常乐我净,于是便谓如来不入涅槃。就经文推察,此歧见的原因是﹕当把入涅槃看作是圣者死亡的意味时,或永远休息之处时,则谓如来毕竟不入涅槃,此时,不入涅槃便成为如来身之常住不变义。当讲到入涅槃时,涅槃又成为了常乐我净义,甚至有一特别的境界所在,让圣者们摆开五阴所结之烦恼身,进入那安隐的处所。现且详细道来﹕

  (一)涅槃入不入之差异

  a关于入涅槃者

  先从弟子们对释尊入涅槃的观感说起,当世尊在娑罗树下欲将灭度时,弟子们即大感悲痛,咸言世尊已临涅槃,此涅槃即成了灭亡之意,例如序品中云﹕ “时诸天人,及诸会众,阿修罗等,见佛光明不从口入,皆大恐怖,身毛为竖,复作是言,如来光明出已还入,非无因缘,必于十方所作已办,将是最后涅槃之相,何其苦哉,何其苦哉,如何世尊,一旦舍离四无量心,不受人天所奉供养,圣慧日光,从今永灭,无上法船,于斯沉没,呜呼痛哉。”

  很显然的,这是弟子们把世尊之入灭,看作最后涅槃之相,涅槃的意义,在此也就成了如来的灭亡,因此彼等才如此悲痛﹕“何其苦哉,何其苦哉”的哀号不已。

  且世尊亦同时说﹕ “有为之法,其性无常,生已不住,寂灭为乐。”(纯陀品?一四)也承认最后之入灭,乃是进入“寂灭为乐”的境地,此进入亦即肉体(佛之生身)之死亡。世尊亦承认于娑罗双树下之逝世而为涅槃。如纯陀品世尊自说的﹕ “今日欲入涅槃”。此种死亡意味的涅槃,并赞云“诸佛法皆尔”(哀叹品第三)。死,是生之必然性,这自无疑议,但何以把进入涅槃视作死后境界,而称为“诸佛法皆尔”呢﹖ 这一偈,当然没说明死后是否存在的,但就“寂灭为乐”一句看,可以推想该语义,乃是说世尊的肉身灭亡后,更有寂灭的安乐境存在,可是这一寂灭境虽然存在,却是一个永绝世间的状态,无法想像它如何存在,故此弟子们哀痛说﹕ “圣慧日光,从今永灭,无上法船,于斯沉没。”这尤其在现病品中,说得更明白﹕

  “世尊往昔为我故,于无量劫中修苦行,如何一旦弃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卷十)

  舍命,便是死亡,往昔为我故,于无量劫中修行,这是说,往昔的生存,虽亦必经生死的阶段,但那阶段仍是存在的,或者说是延续的,而延至今日,却问“如何一旦弃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这表示说,此日之入灭,乃是不再延续??了,已便舍命般入涅槃了。依据这样一个观念,故难怪序品中说, “必于十方所作已办,将是最后涅槃之相”。这在当时弟子们心中,大约的确是作这样一个想法的,可不知这个想法中,却有着疑问,因为既知世尊往昔为我故,已经于无量劫中修过行了,怎能判断今日之入灭,不是再为众生故呢﹖ 如何敢云是“一旦弃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呢﹖ 同时,照这个哀叹的观念,涅槃便成为一个退休的安隐处了。因为彼等认为如来“必于十方所作已办”,既然所作已办了,那就应该退休了,于是乎而说这是最后涅槃之相,这是舍命般入涅槃。

  b关于不入涅槃者

  或就因为基于弟子们认定佛陀于娑罗树下之灭亡,是永绝世间的般入涅槃,于是在另一方面就极力否定说,如来是毕竟不入涅槃的。在哀叹品里,世尊自己也说过,在娑罗树下之灭度,是“示现涅槃”,而非真实涅槃[12] 。于纯陀品也指出说﹕ “汝今不应发如是言,哀愍我故,久住于世,我以哀愍汝及一切,是故今日欲入涅槃。”此种涅槃表示,

  原是一种方便善巧,为化度众生而示现的。至于真实之涅槃,则绝对否定不入,若入,便批评那是病行,或不究竟。如现病品中,世尊答迦叶说﹕ “如来正觉,实无有病,右胁而卧,亦不毕竟入于涅槃。”又说﹕ “有五种人,于是大乘大涅槃中有病行处,非如来也。”其所举之五种人是﹕断三结之须陀洹果,斯陀含果,断五下分结之阿那含果,永断贪欲瞋恚愚痴阿罗汉果,以及辟支佛果。此一批评,即否定了佛陀在娑罗树下乃是入涅槃之说。此种否定从其用意看,可得出两点意思,一是,否定如来在双树林中之入灭,非入涅槃,意在肯定如来之身为常住,不是因为灭度了而就不住了。但从反一面看,这却又无异说,涅槃乃是真实之死亡,因为恐怕般入涅槃,法身就不常住了。二是,入涅槃者于此大乘大涅槃典中有病行处,即意味着涅槃祗是一消极的沉空境界,如来致所以不入涅槃,乃因为如来不是消极的,所以特别指出,五果人物入此涅槃,而非如来。恰好五果均是小乘,都是自利而消极的。又谓此五果小乘,未来亦当证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但需经过百千劫或十千劫[13] 。就这一意义看,入涅槃又非死亡意,而是一暂时性的沉入空寂,或等如说暂时在那儿休息,以待时间到时再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像这种含义的经文很多,如大众品所载的偈语,一连串地说﹕ “如来视一切,犹如罗睺罗,云何舍慈悲,求入于涅槃,假使一阐提,现身成佛道,永处第一乐,尔乃入涅槃。”又“假使一切众,一时成佛道,远离诸过患,尔乃入涅槃。”(卷十?三一)这在在都说明着,一入涅槃,就是休息不利益众生了。这就以原始佛教的“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来看,也是这样的意味。永入涅槃,就等如说,永远的安静休息,这种观念恐怕还是基于社会的服劳及生死可厌的观念而来,因为要利益众生,就要和凡夫一样的有生死,来到这个人间社会,一到了人间社会,烦恼和痛苦便都不能免,于是办完了一期利益众生的事,就赶快退休,找一个安息之处,静住下来。大乘佛教则觉到此种心理是不正确的,众生界无尽,悲愿无穷,如何能够退休下来,于是乃主张不入涅槃。实际这还是一消极的说法,积极者是﹕

  “佛告文殊师利,汝今云何故于如来生涅槃想,善男子,如来实是常住不变,不般涅槃。”(圣行品第十九之下?六)

  “如来常住,无有变易,名曰实相,以是义故,如来实不毕竟涅槃。”(卷二十三?十八)

  “终不言如来毕竟入于涅槃,是名菩萨修持净戒。”(卷十六?三)

  “此阎浮提一切愚人,当作是念,如来正觉必当涅槃,生灭尽想,而如来性实不毕竟入于涅槃,何以故,如来常住无变易故。”(现病品第十八?二一)

  “解大涅槃甚深义者,则知诸佛终不毕竟入于涅槃。”(卷二十三?四)

  这均是不入涅槃的积极说法,但此种不入,对佛身常住之义是显出来了,而对“涅槃”一语之定义,却成为矛盾的了,因为本经之特定阐释及其所完成之涅槃观念,乃是常乐我净,与如来身无有差别的,既无有差别,为何又将涅槃和如来身分开,谓如来终不毕竟涅槃,此终不毕竟涅槃,即把涅槃不看作是,即如来身,即解脱,即般若,即佛性(本章第三节参照)了,此岂不是一大矛盾﹖ 若谓这只是对治二乘之过,而云不入涅槃,则又何需如此强调,经中已经提出了一新的定义,谓涅槃为伊字之三点,具解脱、法身、般若三德,法身为涅槃之体﹔法身不变不灭,这就足以对治小乘之涅槃过失,又何需来一个“解大涅槃甚深义者,则知诸佛终不毕竟入于涅槃。”此种用语之差异,已经不止于差异了,简直到了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步。

  或说入于涅槃,是指般涅槃,而非大涅槃,然则“大般涅槃”又作何解呢﹖ 大般涅槃以梵文来说应是maha- parinirvana 此意就是般入大涅槃,此大般涅槃在本章第三节中已经说明和大涅槃乃同一义的,现再引圣行品一节看﹕

  “是诸世尊安住于此大般涅槃,而作如是开示,分别演说其义,以是义故,名曰圣行。”(卷十三)既说世尊安住于此大般涅槃,而又言毕竟不入涅槃,这是何等的相违呢﹗ 梵行品中言菩萨修慈,亦云﹕ “菩萨摩诃莎,住于大乘大般涅槃,修如是慈。”观此所谓住于大乘大般涅槃,意即般入大涅槃中,安住于此,始可以行无量大慈,不可思议之慈,这与根本佛教中无量慈心解脱是同一意味的,若在此种意义下,怎好否定如来终不入于涅槃?

  基于以上所述的理由,我们不得不说本经的涅槃用语,不仅是有时差异,而且是相当矛盾的了。

  揆其为何会如此矛盾,大约因为涅槃这个问题,从根本佛教到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以至于大乘佛教,中间经过了几百年的变迁,内容复杂,解说歧异,本经为了统一整个自根本佛教发展以来的涅槃思想,加以新的界定阐述,就不得不有所拣择,而拣择又必得以自家的立场作为标准,在合乎标准与不合乎标准中,拣择数百年来的复杂解说,自然难免要破绽百出了。本经的标准是以如来常住不变义为中心,凡讲入涅槃或不入涅槃,只要合此一中心前提者即可首肯,不??合乎者即加否定。不能合乎此一思想,如是就否定的说如来毕竟不入涅槃,至于历史上的释尊而又实有其灭度的史实,在后世佛教徒的心目中,总是一个症结,于是就说是﹕为欲令众生修习解脱,示现涅槃。当其顾及自家所发挥的涅槃意义时,则谓世尊安住大般涅槃开示演说,菩萨亦住于大般涅槃修行慈心。言至涅槃之体时,则又即如来即佛性即解脱。此一立意是好的,殊不知如是一来却把“涅槃”这个概念弄得含糊不定,而矛盾丛生了。

  以上为入不入涅槃的差异问题,下面一再看一个涅槃有果体与无果体的差别之见。

  (二)涅槃果体有无之差异

  举例说,在师子吼品言﹕ “涅槃无因,而体是果,何以故,无生灭故,无所作故,非有为故,是无为故,常不变故,无处所故,无始终故。(卷二十六?八)

  “一切诸法悉无有我,而此涅槃,真实有我,以是义故,涅槃无因,而体是果。”(同上?九)

  这里很明显的肯定了涅槃之体无因,而有果的存在。无因的理由是,凡物有因者,即是无常,涅槃非无常,故而无因。

  可是在卷二十却又说﹕ “一切诸法无有定相,若使涅槃从因生者,因无常故,果亦无常,而是涅槃,不从因生,体非是果,是故为常。”这一说法,恰与“而体是果”者相反。以“涅槃无因,而体是果”者的理由是,虽然涅槃不是从因所生之法,但它有常乐我净不变之体,有此体者,当亦是果,故称为无因而有果。言其无因无果者,则因为凡是有果者,必从因所生,宇宙万物中,决无一有果而无因之物,诚如这节经文的前面所言,“譬如世间从因生法,有因则有果,无因则无果,因无常故,果亦无常。”因果乃是一如影随形的必然定律,讲涅槃讲到无因而有果,那又怎不发生矛盾呢,且此种讲法,正如耶稣教之讲上帝,谓其不从因生,自身乃是唯一之本体者,此亦是无因而有果之论,近代的逻辑(logic)学者,自然科学者亦即尝据此因果律而批判上帝之不可存在。今若以此而论涅槃,则涅槃又何能避其非难。自然,本经之思想并非如此,即讲涅槃无因,而体是果,其果亦不是逻辑学上的因果律或物理学上的因果律[14]之果的。故谓体是果者,亦自有其理由。此理由必须要待对“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一偈作一探究后,始可清楚明了。仅仅说﹕ “夫涅槃者,亦可言定,亦可言果,云何为定,一切诸佛所有涅槃,常乐我净,是故为定。无生老坏,是故为定。” (卷二十二?德王品,承接“不从因生,体非是果”一则话来。) 这还是不足解释说明的。

  本有今无一偈,留在下节论述,此暂不赘。但就此两点看来,其言说之差异,亦为不可避免的问题。总之本经在涅槃观念的表达上岐异差左处甚多,这或由于渐次编集所成之所致,其唯一统一而前后一贯者,则为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涅槃常乐我净,如来恒不变易的中心观念。此观念当是一学派之传承而来,故经文中各品的解说虽有小异,而其中心思想则大同。及至迦叶品出,编集者大概亦有鉴于此,于是就作一圆融调和的说法﹕

  “善男子,若言如来毕竟涅槃,不毕竟涅槃,是人不解如来意故,作如是说。”(卷三十一?八)在此节前,尚有数句有力的评语﹕“善男子,如汝所言,佛涅槃后,诸弟子等各异说者,是人皆以颠倒因缘,不得正见,是故不能自利利他。”

  此数语之目的即在批评那些“于佛灭后,作如是说,如来毕竟入于涅槃,或不毕竟入于涅槃,或说有我,或说无我,或有中阴,或无中阴… …”的“如是众生。”(同上?十三)我们看过了这个批评后,再来看“若言如来毕竟涅槃,不毕竟涅槃,是人不解如来意故。”其意义何在了。这如来毕竟涅槃或不涅槃之诤,均是佛灭后弟子们的颠倒因缘,并非世尊曾经作了什么定说,因为如此,所以本经在迦叶品前言入涅槃或不入涅槃二义,都非究竟,要从此节去会通,方知差异之原因及不致误解真正涅槃的原意。迦叶品中对如来之入与不入涅槃等叙说得极详,经内所有不能相贯通之处,似乎在该品中皆可获得解决,此的确是一圆融的妙法,可作调和各品之分歧,但若以之对立来看,则又不啻多一岐见,因其调和之方法,乃是对已出现之差异者,统予以否定。如卷三十一?二三云﹕ “我知是事,故告阿难,过三月已,吾当涅槃,善见闻已,即来我所,我为说法,重罪得薄,获无根信,善男子,我诸弟子闻是说已,不解我意,故作是言,如来定说毕竟涅槃。善男子,菩萨二种,一者实义,二者假名,假名菩萨,闻我三月当入涅槃,皆生退心,而作是言,如其如来无常不住,我等何为是事故,无量世中受大苦恼,如来世尊成就具足无量功德,尚不能坏如是死魔,况我等辈,当能坏耶。善男子,是故我为如是菩萨而作是言,如来常住,无有变易。善男子,我诸弟子闻是说已,不解我意,定言如来终不毕竟入于涅槃。”以此所述,察其实义,即如来常住,无有变易者亦是方便为假名菩萨所说,若依此意,则本经中心思想之如来常住义,亦岂不被否定原非实义,而是方便之说么﹖ 此自是疑问,不过,我们就迦叶品全品思想的重点看,当亦不会认其是否定如来常住之为实义的,盖迦叶品所发挥的如来身之常住义,较师子吼品以前者更深,至于此节为假名菩萨所说之如来常住,无有变易者,察其真义,乃是一种实见或实体观念,近于婆沙论师的常住义,故亦在批评之内。(此从称菩萨有二种,一实义,二假名,假名菩萨一语所含之暗示意义,亦可证知。) 但不论如何,总上所言,对毕竟入涅槃或不入涅槃,经迦叶品之批评后,两者皆被否定了。一为被否定了有死亡意味之涅槃(如说﹕“过三月已,吾当涅槃”之涅槃。)如说﹕“是故我为如是菩萨而作是言,如来常住,无有变易……定言如来终不毕竟入于涅槃”。

  经此否定后,当难免对本经所述的如来身义,常乐我净义又有所疑念。此则请看下述否定表现的意义和次节本有今无偈论中所阐的如来身(或佛性)义后就可了然。

  (三)本经涅槃之否定表现

  在第一章里已说过有关涅槃的否定表现,这不论是佛教也好,奥义书也好,使用否定的方法,几乎??是共同的,也是传统的。但真正运用否定方法得当,而完全把握住了的,则正如羽溪了谛所说﹕ “有关涅槃否定的表现,佛教则比其他教派更特别更彻底一层[15]”。大乘佛教的涅槃思想,在中论,在唯识,都有其否定的一面,中论之空,更不用说,是最彻底的否定,也是最活的否定。即唯识的否定意义也达到了最高的表现,如山口益先生所说的无住处涅槃,是“空亦复空”(见第二章第四节所引),此空亦复空,便正是一最好的否定表现。在本经来说??,也同样有此一表现,祗是方法稍有不同,因为经中并未用其思想的中心概念来作否定,如中论的空,或唯识的无住义那样,故要说到本经的否定意义时,必须另作说明,不能就名相的当身,而表达像中论的空那样明朗积极的意义。这或者也可说就是本经不彻底的地方,但实际上就“大涅槃”一词来看,大涅槃的语义也就含括了一大否定义。或又说,大涅槃的特义,乃是依常乐我净而显,若其含具大否定的意义,岂不将此常乐我净义也否定了,其实,却恰恰相反,本经否定之表现,乃正是用来肯定常乐我净的深义。换言之,常乐我净者原是经过一度否定后而显现的实义。何以见得,这且请看后面述说。

  本经否定的方式,类别之,可分作两种﹕一是原始佛教所惯用的“非非”一词(这也是印度传统的用法),一是大乘佛教所惯用的空,或第一义空等,关于“空”的表现法,本节暂不述,待在第五章与中论的空等对显时再说。现仅录第一种以“非非”作否定表现者于次﹕

  一、 “如来涅槃非有非无,非有为,非无为,非有漏,非无漏,非色非不色,非名非不名,非相非不相,非有非不有,非物非不物,非因非果,非待非不待,非明非闍,非出非不出,非常非不常,非断非不断,非始非终,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非阴非不阴,非入非不入,非界非不界,非十二因缘,非不十二因缘。”(卷十九?德王品二十二之一)

  二、 “善男子,涅槃之体,非生非出,非实非虚,非作业生,非是有漏有为之法,非闻非见,非堕非死,非别异相,亦非同相。非往非还,非去非今,非一非多,非长非短,非圆非方,非尖非邪,非相非想,非名非色,非因非果,非我我所,以是义故,涅槃是常,恒不变易。”(同上?二二)

  此两节经文同在德王品中出现,用“非非”的否定方式来显示涅槃之常之不变。此种否定法与本事经及阿含经等所使用者正相同。其所不同者,则是本经之否定目的,在于肯定“涅槃是常,恒不变易。”惟其“非非”始能是常,此常便是超越对立之常了,若否,则便成为无常之常。此在思想的形式上,的确又是进一步之表现。

  本经在否定面表现涅槃的意义及价值内涵者极多,然所表现者,多为显示涅槃之常,或如来的恒不变易,如所谓无所得、无所有、无相、虚空等,从这些否定的意义上所显之常住不变,就知所谓如来身或常乐我净者,原不是有实体的可执的存在身物。上所述之假名菩萨,或因不了此故,始谓如来毕竟不入涅槃。再看梵行品云﹕

  “夫道者非色非不色,不长不短,非高非下,非生非灭,非赤非白,非青非黄,非有非无,云何如来说言可得,菩提涅槃亦复如是(卷十五?二八)”,这正好给假名菩萨或一般实见实执者一很好的回答和参照。又如德王品中所举“如来非天、非王,亦非四天乃至非有想非无想天。”以及“非人非非人,非鬼非非鬼,非地狱畜生饿鬼,非非地狱畜生饿鬼,非众生非非众生,非法非非法,非色非非色,非长非非长,非短非非短,非相非非相,非心非非心,非有漏非无漏,非有为非无为,非常非无常,非幻非非幻,非名非非名,非定非非定,非有非无,非说非非说,

  非如来非不如来。”(卷二十?五)又再如师子吼品﹕ “佛性者亦色非色非非色,亦相非相,非相非非相,亦一非一,非一非非一,非常非断,非非常非非断,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亦尽非尽,非尽非非尽,亦因亦果,非因非果,亦义非义,非义非非义,亦字非字,非字非非字。”(卷二十五?十五)如来、佛性、菩提、道、涅槃这在本经说,均是同一意义。从此“非非”来看,我们也就可知经过如此否定后,涅槃的真实意义究竟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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